【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事业单位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事业单位企业年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建立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呢?
一对公司或者单位来说:
1、优化企业薪酬福利体系,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2、增加对人才的吸引力,增加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3、企业年金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二对员工来说:
1、除了拥有基本养老保险,又补偿一份养老积累;
2、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使老年生活有所保障。
企业缴费不得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8.33%,企业及职工缴费总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
那如何才能提取企业年金呢?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达到提前退休条件职工,可领取企业年金;
2、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我们的年金制度,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机制。我们国家分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和普通的企业年金。它们的区别可以有以下几点。
一是强制性。
关于建立的强制性上,国家要求事业单位是应当给劳动者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不过在国家统一管理的情况下,我们3600多万事业单位职工都建立了相应的年金制度。
而我们的企业年金,国家从2004年就开始试行,截至2023年底的数据,只有2300多万企业职工建立了年金制度,而且2023年的参加人数增长幅度只有3%,2023年企业年金规模还有可能放缓。
2023年2月1日施行的企业年金办法规定,我们的企业年金制度是单位和职工共同协商才可以建立,不过未来不排除国家强制建立的情况。台湾省已经建立有效的年金制度,是企业交纳6%,职工根据自愿情况选择0%到6%。
我们国家可以通过降低住房公积金的参保比例,来综合降低企业的负担,督促企业建立年金制度。其实办法,是很多的,国家会努力推动。
二是钱是真的吗?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一个重大的区别是,职业年金有一部分是记账制,而企业年金全部是实缴。职业年金,职工缴纳部分是实缴制,政府交纳的部分通过记账方式,等职工退休或者职工转移的时候予以充实,这样有效降低了政府的负担。其实企业年金也可以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督促引导企业建立。
企业年金所有的钱都是存在单位和个人的账户上,这都是实打实的,不会记账。
三是能不能立马到手?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另一个区别就是,职业年金交的钱都是记录在你的个人账户上,企业年金交的钱要根据相应的年金方案规定,逐步划入个人账户的,最长延迟可达五年。
四是领取方法不同。
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是办理退休时,可以一次性用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或者按月提取,计发月数是跟我们国家统一规定的养老保险计发月数一样的。两种方法只能在退休时选择一次。
而企业年金,职工只要到达退休年龄或者丧失了劳动能力就可以领取了,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也可以分多次领取,反正是非常灵活的。
总体来说,这些区别实际上也不小。事业单位不仅有比企业稳定的劳动工时制度,而且有令人羡慕的各种福利待遇保障。有能力的青年们,还是努力考取相应的编制吧,我也要努力了。
1、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后,那么你在企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退还,原来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作废给你保留,在你退休后和你以后事业单位的工龄一并计算。
2、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3、死亡待遇。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4、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
5、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
区别:国企是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则不是;事业单位的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是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而国企则不是;国企是自己发工资,而事业单位是国家发的工资。
1、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民营企业是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
2、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也有一部分由民间建立,或由企业集团建立;民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民营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实体。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不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养老保险的转移方法如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企业单位,一般是指生产性单位,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在政府统筹规划下事业单位才能改成企业单位,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具备条件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逐步向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过渡,改为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事业编制予以核销。个别事业单位未改企,只是参照企业运行的,事业编制一般不予核销。事业单位改企,编制核销,并不意味着原有从业人员全部变成企业员工身份。
国有企业不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事业单位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以上就是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退休金的区别。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有企业: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事业单位: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邮储银行是国有企业。
2、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就是我们常见的银行,这些银行无论是带有国有背景的银行,还是其他商业银行,现在都已经是企业性质,人员自然也是企业编制,所以不是事业单位。
是企业单位;
1、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2、企业单位:一般是指生产性单位,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和设立资金的来源不同。事业单位属于事业法人,企业属于企业法人。
2、设立主体和设立目的不同。事业单位大都是由国家设立的,如大型国有企业原有的医院、学校。国家设立事业单位是出于国家管理的需要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事业单位的工作和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例如,学校、公立非盈利医院。 设立企业的是出资者,国家设立企业时,也是出资者。设立企业的目的是通过经营盈利。
3、管理主体和管理方式不同。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往往有其隶属的政府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依靠行政管理的法规、规章、条例、命令和政策对事业单位进行领导和管理。例如国家对公办学校的管理。国家对企业的管理是宏观管理,企业的管理主要由出资者依法建立的包括董事会和总经理在内的管理团队来负责。
4、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需要向国家缴税,而事业单位则不需要缴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为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就继续执行有关契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十一、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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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通知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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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通知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是一种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事业单位是指单位性质,一般事业单位都是隶属于国家的地方政府、职能局、所等国家职能机构。
但事业单位在其运营管理上还分为三类:
一、不以盈利为主的而是由国家拨款维持运营的,这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比较多见,多为行政、科研、公益型的单位;
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即国家给予一部分经费来支持单位的运营。
三、这类事业单位具有经营获利的能力,所以国家在对其管理上虽然还是确定为事业单位性质,但是让其通过自已的经营收入来维持单位的运转,包括生产经营的资金,及人员工资的发放等都由这类单位自行处理,自负盈亏,这种管理方式类似于企业的管理方式,而在管理上还要受控于国家政府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比如执行国家频布的人事、薪酬等管理制度,所以这种事业单位被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管理也称为事业单位性质的企业管理。
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有:
1.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极少数有机会可以转公务员行政编。
2.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其中对于经济效益好的将在年底完成转企改制,经济效益不好的将会在2023年底前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这对于优秀的人才来说,也许是个好消息,以后就各凭本事吃饭。
3.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对于这类,将会保留事业单位序列,取消编制,像高校教师以及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属于这一类。
70人
58人
23人
88人
35人
23人
46人
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