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公司注销
栏目

有限公司注销程序(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有限公司注销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有限公司注销程序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有限公司注销程序

【第1篇】有限公司注销程序

很多人都觉得有限公司的注销很麻烦,所以就产生很多僵尸企业,即使很久没使用了,还是一直不去注销,其实注销并不是很复杂,今天财韬小编就来简单的总结下注销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申请清税

法人或者指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的话就需要出具委托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去镇里或者县市或者区里的税务局,提出申请清税。工作人员会告诉相应步骤,填好资料。

第二步:报税

电子税务局登陆公司的税务账号,完成报税等工作。这个报税的工作和哪些报表需要用到,税局的工作人员都会告诉你的,公司的财务按照要求准备好就可以了。

第三步:清税、缴税

公司税务报完税后,拿相关资料过去,工作人员根据资料在税务系统办理清税工作。资料准备必须要完整准确。清完税出具清税证明。

第四步:公示

拿着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具体资料可以去行政服务中心询问,县市区镇的也可以的)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注意一点,分公司直接就可以注销了,独立机构企业就要公示45个工作天。现在有了一个快捷的公示,一个企业就有一次机会,自己填写相关资料上存上网就可以,也要四十五个工作日。若果不能简易公示就需要登报。

第五步:完成注销

公示没有问题,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相关注销资料,工商局审核没问题很快就可以出具注销证明,公司就注销完成了。

注册新公司奖励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8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80%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8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60%-8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第2篇】注销有限公司的流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3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材料申请人自备

常见问题;不懂的也可以留言给小编,小编会第一时间回复的。

问: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首先要进行注销公示,或登报公示,选择注销,将清算组备案及债权债务申报一并进行公告,公告期满45天后将以下注销材料交到登记窗口。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清算报告。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问:

需要办理简易注销,请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领取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问:

公司有年报警示、住所警示,可以办理注销登记吗?

答:

视情况而定,多数异常是要先处理异常问题才可以注销的。

【第3篇】有限公司可以注销吗

导读:企业注销也就是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企业注销需哪些材料?公司注销流程有哪些?下面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企业注销需哪些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公司注销流程有哪些?

1、公司注销程序:成立清算组;(待定,看情况)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3、应缴纳的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2021企业注销后债务由谁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这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并不冲突。如果股东履行了清算义务,那么无论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产能够清偿其债务,都不应追究其股东的责任,这正是有限责任本来的结果。但由于股东未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原告未能申报债权和参与清算。如果该公司清算的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则被股东分配;如果该公司资不抵债,则本应按比例受偿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分走。两种情形最终均导致原告债权的不能受偿。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对此应承担的责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责任或无限责任,而是独立形成的赔偿责任。

同时,新《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当中,公司注销,一方面,对有限公司的股东而言,应全面认识公司注销的法律后果,并非公司一经注销,一切万事大吉,要特别重视其在公司清算中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不当行为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如果未能履行法定的义务,将可能导致直接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请求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精彩 关注我们

【第4篇】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了债务可以不负责吗?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了债务可以不负责吗?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由某地已判决的案例,来讲讲公司注销了债务不负责的后果

案情回顾

甲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经营范围为货物进出口等。黄某、谭某是甲公司的股东。

2023年8月,甲公司申报出口一批鞋子,但海关经查验,发现其中有100箱“xxxxx”注册商标的制冷剂未申报。乙公司确认该批制冷剂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海关调查后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该批制冷剂并对甲公司处以罚款。

2023年10月,甲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因经营不善,决定解散并开始清算。据《清算报告》载明,公司债权债务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2023年11月,甲公司被核准注销登记。

2023年4月,海关委托案外公司对侵权制冷剂进行处理,乙公司为此垫付了10万元危险废物处理费。

2023年6月,乙公司将黄某、谭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赔偿甲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权的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55万元,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庭审中,乙公司明确其没有授权许可甲公司使用涉案商标。

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谭某共同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20万元。

究竟甲公司的行为是否侵权?

法院指出,乙公司享有的相关商标专用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根据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及扣留货物的照片反映,甲公司出口了涉案制冷剂。该制冷剂与乙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同一类别商品,且标识与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乙公司亦否认曾授权许可甲公司使用涉案商标,而黄某、谭某也没有举证证明甲公司出口的涉案制冷剂有合法来源,故依法认定甲公司出口涉案制冷剂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甲公司注销后,黄某、谭某是否需要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甲公司在涉案侵权行为发生后注销,黄某、谭某作为甲公司的股东未能履行上述规定的清算义务,因此,乙公司就甲公司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要求黄某、谭某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依法有据。

关于赔偿金额,综合考虑甲公司侵权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经营规模、持续时间等情形,同时结合涉案注册商标的知名程度及乙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认定黄某、谭某赔偿数额为20万元。

法官提醒:公司清算、注销登记不能摆脱公司已有债务负担

法院综合审判庭左斯法官提醒勿滥用公司有限责任规避债务。公司清算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公司法人必须经合法清算,依法注销登记,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终止。作为公司股东,具有法定清算义务,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依法定程序组织进行清算。

本案被告黄某、谭某在注销甲公司时虽尚未有生效判决认定甲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应向原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黄某、谭某作为甲公司的股东,应知甲公司存在涉案侵权行为,可能存在潜在债权人,而未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及依法进行清算的义务即注销甲公司,具有利用公司有限责任逃避侵权责任的故意和动机,且其二人作为甲公司清算组成员,承诺对公司未清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故乙公司要求其二人承担赔偿责任,合法有据。

法官提醒,公司解散应遵循合法、诚信原则,公司清算、注销登记不能成为摆脱公司已有债务负担、逃避公司债务追索的方便之门、便利手段,不得滥用公司有限责任规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明知公司负有侵权或违约等债务,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注销公司的,股东仍应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第5篇】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

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深圳公司如果不想经营了,那如何去办理注销?

注销可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种:

一般注销:

适用于非简易注销流程的情况,先办理清算组备案信息公告和债权人公告(满 45 天),也可以登报公示45天,要先办理税务注销,方可做工商注销。(注:需由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号发布公告)。

简易注销:

适用于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如果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取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公告期从45天缩短到20天,所以简易注销时间更短。

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先到国税局拿注销申请表,按国税局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然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再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局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局拿注销申请表,补税后,然后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再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税务注销通知书,去注销银行账户;同时拿着注销通知书到工商局拿注销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并交回工商局,最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长期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

第一公司方面:1,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2,被列入工商、税务异常名单,营业执照被吊销(吊销和注销区别很大)

第二法人行为受限: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4,法人黑名单(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第6篇】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明邦财税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股份公司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指定(委托)书

提交公司决定注销后,60日内刊登有清算债权债务三次公告的报刊

交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原审批机关关于撤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文件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提交法院裁定书

股东会(董事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有关决定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因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因合并、分立解散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还需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股份公司注销的流程有哪些呢?

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五、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费用:

代理注销公司的费用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定,公司的成立时间,账目是否齐全,是否正常纳税都是有影响的。而且,每个地区收费不一样,一般来说3千-5千是比较常见的。注销的程序也比较复杂,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

首先要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其中需要准备很多公司的基础资料以及财务资料。之后要去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备案,这一步和上一步最好同时办理,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而且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很多重复的。下面就是登报公告了,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就可以完成了。不过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法人准备不齐全相关资料,例如无营业执照、无公章、无组织机构代码、无税务登记证副本甚至各种证件均无,或者是弄不清​楚​流程,导致注销的时候困难重重,所以选择第三方代理注销是很不错的。

【第7篇】有限公司如何注销

一 、公司不注销的危害:

1 、公司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0000元

2 、不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将会被拉入工商部门的黑名单

3 、国税、地税办不了税务登记、设计欠税的会公告该企业信息

4 、法定代表人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影响公司所有股东的信用

5 、法定代表人不能贷款买房、移民

6 、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可能上门检查

7 、纳入国家诚信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监管,同步在全国金融征信系统,纳入不良记录

8 、被纳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9 、若涉及有欠税款,法定代表人会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

10 、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二 、注销的流程:

1 、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 、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 、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 、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 、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 、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 、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 、所需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 、企业清算组指定人员或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证明;

3 、投资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文件;

4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5 、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投资单位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 、公司清算组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的剪报;

7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 、公安部门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9 、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10 、银行帐号取消证明

【第8篇】有限公司注销手续

作者:lolo 会计网原创首发

lolo在浏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关于“注销难”“如何注销企业”的留言:

这些留言的集中问题在于工商注销这块,今天lolo就给大家讲讲如何注销一家企业。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发过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的政策文件,在这里给大家梳理了一下近两年来关于简化税务注销的新政:

重点来了,大多数粉丝留言的问题都集中在不懂公司注销流程,请看lolo的整理:

第一步:公司清算

根据规定,企业要解散,在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15日内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董事、股东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具体视公司类型而定。

清算组要登录当地的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清算组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报纸上发布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的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公司财产,编制报表,清算未了结业务,清理债权债务,清缴税款等等,总之要确保在税务注销前,企业不欠任何款项。

第二步:税务注销

在这一步,一般注销的流程是税务机关会对企业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检查企业是否结束了所有经济业务,是否存在未结事项。所以,纳税人在税务注销之前,一定要检查企业是否结清了各种税款、滞纳金,要注销防伪税控企业信息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税务机关还发现企业有涉税违法行为的,要求缴纳的罚款也应当一并缴清。

现在税总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进行简易注销。也就是上图总结的新政,这里再放一次:

已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报送的资料为《清税申报表》(适用于一照一码或多证合一纳税人)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这里具体以当地的税务机关要求为准,比如湖南地区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要提供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等等。此外要注意,并不是所有资料不齐全的纳税人都能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行。

第三步:工商注销纳税人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应携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解散决议或决定(如果是破产公司,要携带法院的裁判文书),不符合免办清税证明条件的纳税人要携带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文书,以及经各方确认签字的清算报告等等。

这里的携带材料需要详细咨询当地的市场监察管理部门,比如已实现工商、税务信息共享的地区,纳税人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了。

准予注销登记后,登记机关会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第四步:银行注销

纳税人注销公司的基本户、一般户等银行账户,应携带注销登记通知书、开户许可证、销户申请书,和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未使用的支票等等材料,去窗口办理。要注意的是,如果银行账户上还有金额,须得把金额转出。

不同的开户行对此携带的材料可能要求不一,纳税人可以事先咨询相关开户行。

第五步:社保注销

纳税人要向社保登记机构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具体要携带的资料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比如湖南地区明确2023年10月1日后新办的企业不用提交《社保保险登记证》原件,不同解散事由的单位提交不同的材料(破产公司要携带法院的裁判文书复印件等等)。

如有社保欠费的情况,也要先清缴社保费用。

1. 公司注销,要补注册资金吗?

如果公司没有对外欠债,直接申请注销即可。如果公司有对外债务,且现有资产不足以抵债的话,需要补齐注册资金来还债。

2. 公司要去注销,但还有没开完的发票,要把没开完的发票带去税局吗?

未使用发票需要缴销。

3. 企业注销前开的发票有效吗?

注销前正常销售开票的有效。

4. 我们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搬迁的时候弄丢了,现在注销的话要怎么办?要补吗?

不用补了,纳税人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执照遗失公告,拿这份公告和其他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5. 企业注销后,所有的财务凭证需要保留吗?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单位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公司成立清算组备案后,又决定不注销了,要怎么申请撤回备案呢?

公司股东会可依法作出继续经营的决议,如果已经公示发布公告的,可以再次发布公司将继续经营并解散清算组的公告。

7. 在填报公司清算组备案时,把清算组的成立日期写错了,导致清算组的成立日期至备案日期隔了一个多月,怎么办呢?

可以向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反映情况,提交股东对此情况的确认文件,当地的公司登记机关会报省局处理,等通知。

本文为会计网原创首发,作者:lolo。如需引用或转载,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会计网 保留所有权利。

【第9篇】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如此前《投资退出系列(一)——公司解散内部路径》及《投资退出系列(二) ——公司解散外部路径》两文所述,投资人或创始团队可通过公司决议解散等内部路径或请求司法解散等外部路径退出公司。但解散并不意味着公司法律人格的终结。公司解散后,工商登记信息仍显示存续状态。公司需另行启动清算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处置剩余财产,方能最终完成注销。

通常情况下,公司在解散后会自行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但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或怠于清算时,债权人、股东等也可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清算程序。本文将初步梳理自行清算流程、清算义务人责任及强制清算等内容,以期提供相应指引。

作者:世辉律师事务所 | 姜明泽 | 杨秋词

一、自行清算

1、有限公司清算流程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清偿顺序

在清偿公司对外负债时,清算组应按如下顺序分配公司财产:1)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3)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4)所欠税款;5)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债务;6)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公司清偿完毕其他债务后,方可对股东进行分配,不得提前。在(2019)苏民终65号案中,法院认为,“天一公司在尚未完成上述清算活动前出具案涉《说明》,免除了同基公司的债务,实质构成以天一公司财产对股东同基公司提前进行分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3、清算义务人责任

公司清算义务人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解散后,上述人员应及时组成清算组,代替原公司机关,对内执行清算事务,对外代表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如其在清算中存在以下行为,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2)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3)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其中,就上述第2)项中“怠于履行义务”,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法定清算事由出现后,在能够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故意拖延、拒绝履行清算义务,或者因过失导致无法进行清算的消极行为。[1]

在此情况下,股东须就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除非:1)股东举证证明其已经为履行清算义务采取了积极措施;2)小股东举证证明其既不是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也没有选派人员担任该机关成员,且从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在(2019)沪01民终14587号案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文军、黄欢利是否存在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账册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情形,是否应对xx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法定清算程序中股东提供账册应有时间限制,即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及时提供,不能无限制地拖延。

本案中,xx公司2023年7月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同年12月被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应认为破产程序中股东已有充分的时间寻找并提供账册,但xx公司的股东未能在破产程序中提供完整账册,导致管理人无法清算,应认定为前述规定中的怠于履行义务、导致账册灭失的情况,不能视为股东已为履行清算义务采取了积极措施。故xx公司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就上述第3)项“恶意处置公司财产”,在(2006)湘高法民一终字第141号案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谭升明、肖永卫、唐石良、朱江武等四人出资设立了株洲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谭升明等四人作为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股东,应当于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谭升明等四人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的长时间内,不仅未依法对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而且处分了抵押贷款合同的标的物,并对该标的物所出让的价款及其去向,被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这种无权处分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祥瑞公司的权益,谭升明等四人应当对该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 强制清算

如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后及时按上述流程完成自行清算,公司便可顺利注销。但实践中,公司解散后,股东、董事多有怠于清算的情况,包括未及时成立清算组、未及时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实际控制人拒绝移交公司印章、账册,或者清算组成立后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清算工作等。此时,只有司法程序强制清算,方能实现公司主体资格的终结。

1、强制清算的申请主体

当自行清算受阻时,以下主体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1)债权人;2)公司股东;3)公司董事;4)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公司股东已被注销的,该股东的出资人也可被视为权利义务继受人,作为“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强制清算。例如,在(2022)京01清申50号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现海拉里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后,至今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其股东北京清真食品公司已注销,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海拉里公司已注销股东的唯一直属上级单位,作为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院指定清算组对海拉里公司进行清算,且海拉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提出异议,故本院对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依法予以受理。”

2、强制清算的启动事由

对于强制清算申请,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通常予以支持: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例如,在(2020)最高法民申791号案中,最高院认为,“大庆松雷公司决议解散且股东间达成如何自行清算的具体事宜后,清算工作一直未能实际开展,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在法定时限内自行清算。刘森、刘垚据此申请法院强制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的规定,应予支持。”

而就上述第2)项及第3)项中“故意拖延清算”及“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具体判定标准,司法实践的态度是不轻易以公权力对自行清算加以干涉,“只有在自行成立的清算组严重拖延清算进度,在合理的时间内不积极推进清算工作,或自行成立的清算组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存在严重损害相关权利人利益时才能启动强制清算程序”[2] 。对此,强制清算申请人应就怠于清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2021)最高法民申2336号案中,最高院认为,如有证据证明各方有清算意向的,不符合强制清算的情形:“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以公司自行清算为原则,法院主持强制清算为补充的清算体系。只有在出现特殊情形时,股东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介入公司清算事务。……

本案中,张建贵、马飞以瑞翔公司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对瑞翔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瑞翔公司怠于清算的事实。(2019)宁民终306号民事判决于2023年11月6日送达张建贵、马飞后,田志军于2023年11月13日向马飞发送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根据张建贵、马飞提交的2023年8月29日《宁夏瑞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纪要》记载,瑞翔公司已经完成了审计,田志军与张建贵、马飞就审计费用问题进行了协商,各方表示待解决审计费用问题后再行商议。可见,原裁定认定田志军存在与张建贵、马飞自行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意愿,瑞翔公司不存在强制清算的情形,并无不当。”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强制清算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除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并清偿债务外,应向法院申请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在公司强制清算之中,相关权利人另行提起破产申请,法院审查后受理的,强制清算程序亦将被终结。

[注]

[1]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三)、清算纪要理解与适用(注释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p480-p481。

【第10篇】有限公司怎么注销

现在很多的公司如果经营不下去了,那么是需要注销的,我们都知道注销公司是比注册公司难的多的,主要是因为注销公司时间比较长,手续比较多。

注销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注销公司为什么要找我们办理?

1、注销来回跑的次数多,且注销材料要求多注销公司要往返国税和、地税、以及市场监督局、银行等机构,还要进行公示,消耗时间不说且在这些部门要来回奔跑,要准备充足的资料包括整理企业所有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上传国税地税报表,如果企业以前的账务没有整理或者没有做,那么还需要补齐全。其次,税局还会核查企业所有的税务问题,看看是否有纳税异常或者抽逃税款的情况。

2、注销公司流程复杂麻烦这也是很多老板找代办机构进行办理的主要原因,要先对公司注销进行备案,然后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公司债务,再进行登报等,注销公司的步骤十分的麻烦,需要提供的资料也是非常的多,公司注销是公司退出市场的合法步骤,因此如果不想经营,注销是最好的选择

【第11篇】注销有限公司要多少钱

公司注销了该还的钱没有还,作为债权人要向谁要钱呢?我们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司对债务是负有限责任的,对不能清偿的债务无需偿还,那很多公司就会选择注销。但是注销公司也要符合法定程序,合法合理地进行。

公司在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清算组成员等人员追应当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否则即使公司注销了,债权人仍然可以找这些相关人员追讨债务的,且要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什么情况下注销公司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呢?

第一种情况是公司在清算时,清算组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使得被欠钱人(债权人)没有及时向公司申报被欠款项没有得到赔偿,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要对这部分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无论原因导致不能经营了,都要进行清算,组成清算组,清算组自成立日起,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通过全国发行的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向社会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日。清算组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这个程序,那么,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无法实现,导致受到损失,是可以要求清算组来承担的,当然,也是可以起诉清算组要求承担这些损失 。

第二种情况是清算组成立后,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最后形成公司的清算方案,方案是要经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或者法院确认的。如果清算方案未经确认,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公司的股东或者公司的债权人,是可以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

【第12篇】怎样注销有限公司

1.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第三步: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提交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第二步和第三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四步: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某某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五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六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经以上程序后,公司才宣告消灭,股东才正式完成了公司的清算、解散义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13篇】有限公司怎样注销

公司作为拟制的商事主体,法律对其退出制度的规制,也是完善商事法律体系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是公司法理论中,更多着重点是放在公司解散与清算程序上,对于公司注销程序则一笔带过。

有限公司经过解散清算程序,解散清算报告即使得到了股东会(普通清算)确认,清算程序终结,但是至此,公司还没有真正终止,还需要完成特定的注销程序,公司的拟制人格才算真正终止。

因此,除具备公司清算程序的前提外,对于公司注销环节还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首先,公司注销的原因。一般来讲,有限公司具有被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责令终止、解散等情形时,可以申请公司注销。

其次,公司注销的分类:根据公司注销程序繁简不同,可以把公司注销登记可以分为简易注销登记、一般注销登记。

其中,简易注销程序,主要适用于领取执照后未开营、无债务纠纷的有限公司、非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四类型企业;当然,从2023年3月1日登记改革,公司也可选择不适用简易程序,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

此外,对于涉及国家特别管制的外商投资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存在股权冻结、担保等瑕疵的企业、被采取司法程序的企业等不得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只能适用一般注销程序。

第三,公司注销的流程。主要环节有:

1. 工商注销备案;

2. 注销登报公告;

3. 税务注销;

4. 工商注销;

5. 代码注销;

6. 银行注销;

从以上简略的总结中,可以得出,有限公司只有经过法定的注销程序,公司才属于在法律意义上的消灭,只有经过这一步骤,有限公司拟制人格才真正的灭亡,才能真正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4篇】有限公司注销流程

关于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的问题,公司在申请注销前均应进行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其步骤与所需材料如下:

一、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注销税务。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五、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六、注销印章。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费用大致包括五点:一是清算报告费;二是工商局、税务局、社保局等部门缴纳的费用;三是当企业税务、社保存在异常时,工商局、税务局、社保局等部门缴纳的罚款;四是注销公告登报费;五是代办服务费(如果是请的代理机构办理的)。整体费用在几百到几千之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15篇】办理注销有限公司

作者:国浩·陶纯益律师

本文1900余字,建议先码后看

内容包括:

☑积极条件 ☑消极条件 ☑注销流程

'

工商注销是公司退出市场的关键一步,目前工商注销分为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程序作为国家解决企业“注销难”的新手段,其具体规定和相关风险并不为公司和股东所熟知,本文作者将结合天津某区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的实务对简易注销的内容和风险进行介绍。

一、何种情形下,公司应当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公司发生《公司法》180条规定的解散事由或被依法宣告破产后,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作者提示: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简易注销的具体适用

(一)适用范围

1、积极条件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天津宝坻、滨海新区试点: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参照适用。(基本全部主体都可适用)

2、消极条件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例如:吊销)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即有分支机构应先注销分支机构,实务中总、分公司同时进件);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无特殊情形,简易注销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被终止后只能进行一般注销);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天津宝坻、滨海新区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存在以下情形,待情形消失后,企业可以依程序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一)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二)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三)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3、特别规定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律师提示: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破产程序的原因可能是“公司已全面完成清算”,也可能是“公司因账册丢失等原因,无法清算/无法全面清算”。若是因后者终结程序,明显不符合简易注销的积极条件(无债权债务),那么实务中是如何处理的呢?

作者曾致电天津各区市场监管局,已接通的河东区、东丽区、滨海新区答复可以适用简易注销。建议办理简易注销前,先咨询主管登记机关确定。

(二)流程

第一步:网上公告

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工商部门会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主管等部门,公告期内无利害关系人、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企业可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提出简易注销申请,或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提示: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均可撤销)。

天津宝坻、滨海新区试点:公告期为20日。

在公告期内,最有可能提出异议的部门是税务部门,但税务部门对于:(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过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3)在公告期届满之日前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不得提出异议。

律师建议:公司可去税务机关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办理税务注销前还有哪些未办结事项。

第二步:提交材料办理工商注销

办理简易注销需提交材料如下:

(1)《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提示:因纸质版营业执照丢失或毁损不能提交原件的,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信网或登报公示作废,并提交遗失公告截图或报纸报样)

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 the end -

《有限公司注销程序(15个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