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公司注销
栏目

公司税务注销步骤有哪一些(20篇)

发布时间:2024-03-05 13:19:01 热度:5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公司公司注销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税务注销步骤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税务注销步骤有哪一些

【第1篇】公司税务注销步骤有哪一些

公司税务注销步骤如下:

1. 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 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 在报纸媒体上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 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 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 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 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第2篇】租赁公司税务

常见问题:

问题 1

我开发公司有部分房产需出租,已与物业公司签订托管经营合同,请问:

(1)这部分租赁房产产权是开发公司的,但由物业公司与租户直接签租赁合同且由物业公司去收租金和开发票,物业公司可否按代收代付差额去交增值税,这样操作是否有转租嫌疑(开发租给物业,物业转租客户)会交两道税?

(2)若不想出现转租,实际租赁发票可否由开发公司开具,租金由物业公司代收代付,物业公司再按差额部分给开发公司开服务发票收手续费?但租赁合同又是由物业和客户签订的,咋办?

本例中房产属于开发公司,物业又与开发公司签托管合同,物业与租户签租赁合同,并自行开具发票收取租金,明显属于转租,如果不是简易计税,可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方式,避免重复征税。也可以由开发公司与租户签租赁合同,物业与开发公司签订委托代收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开具发票给租户,由物业公司将此发票转交给租户,并代为收取租金支付给开发公司,并另外向开发公司收取手续费。这样物业收租赁费属于代收,可只就手续费按“经纪代理服务”征增值税。

目前对此虽无明确规定,但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等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问题 2

总公司有一外省分公司,独立核算,由总公司购入一批生产用固定资产,合同发票均为总公司,实际分公司使用,如总公司将该批资产租赁给分公司,具体如何操作?是否有更好的操作方式。总公司实为贸易类公司,分公司为实业类。

一、这是独立核算的两个公司之间的固定资产租赁,按有形动产租赁就可以,增值税率17%,国家没限制贸易公司不能买设备出租。

二、如果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这个分公司可以通过融资租赁公司买进设备,比如这设备100万元,和融资租赁公司签合同让他们买进来,约定这设备只租赁给这家分公司,比如租期5年,年租金25万元,5*25=125万元,租赁到期,分公司有权以1元钱的价格买过来,这样处理,在银行贷款困难的情况下,方便你公司及时用到需要的设备,不影响生产,而且,如果是到银行贷款,要交利息,那么目前的政策,利息是不能在增值税中抵扣的,分公司如果通过融资租赁处理这个,给融资租赁公司付的是租金,是可以抵扣的。

三、有个优惠政策,不知是不是适合你公司的情况,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的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包括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上述专用设备。凡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问题 3

想问下公司租赁二手房东的房屋,对方能否开的出发票,对方如果能开,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二手房东如果是自然人,只能持相关合同等资料到税务局去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业务由地税部门代管),代开发票时,会附征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月租金不含税3万元以下免),具体附征率,各地地方税务机关会有不同,到大厅代开时可咨询办理。

如果二手房东是单位,可以自开租赁服务发票(无此经营范围的,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经营范围,增加开票税目),一般纳税人可以直接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181 号)及财税〔2016〕36号。

问题 4

厂房出租合同约定,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税务部门向我方征收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如何向对方开具发票,双方对合同理解有争议,经人民法院裁定我方胜诉,对方需执行裁定支付我方税费(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但要我方出具租金相关发票。我方如何处理?

上述裁定是正确的。

合同可以约定税费承担,但无法改变法定纳税义务人。因此,承租方将税费款项支付给出租方,不违合同;出租方依法纳税,又不违税法。

承租方支付出租方的“税费”应当作为租金的一部分,一并开具租金发票。

问题 5

公司从个人处租进房屋提供给高管,应要求对方出具何种发票?进项税可否抵扣?

首先,要看贵司领导的业务实质了,简单从时间判断的话,短期的可以放到差旅费,差旅费可以进项抵扣,如果是常驻的话建议还是福利费为好(但是福利费不能抵扣进项),当然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贵司自己定夺。

其次要看房子是问谁租的。如果是问酒店租的,那就可以按照酒店住宿服务交税,税率为6%,向酒店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如果是向个人租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16号公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按照相关规定及总局解读,贵司向个人租的房屋,可以让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房屋出租的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

1.适用税率9%(一般纳税人)/征收率5%(简易计税或者小规模)。

2.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其中取得的不动产时间判断:

——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或抵债方式取得,以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为取得的时间。

——纳税人出租或转让自建不动产,以建筑工程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不动产取得的时间,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按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为不动产取得的时间。

(2)关于转租不动产如何纳税的问题,总局明确按照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来确定。一般纳税人将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预缴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4)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5)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6)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7)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4.发票开具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3.《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企业新建的开发产品在尚未完工或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产权证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预约协议的,自开发产品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出租方取得的预租价款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房产税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四)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2.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3.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印花税就要全额缴纳,比如公司签订10年的房租合同,合同约定10年的租金,则应一次性缴纳10年租金金额的全部印花税。

4.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50%减征印花税。(财税〔2019〕13号)

5.房屋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分享综合铂略财税、网络,侵删

【第3篇】香港公司税务号码

香港公司在经营过程不涉及如增值税、营业税,有一项利得税,计税依据为公司纯利润的16.5%。首次收到税表的时间为公司成立日后第十八个月,零申报需要自收到税表日起30内申报,审计申报需要自税表发出日起3个月申报。已经开始营运的香港公司,税局要求公司提交审计后的会计报告,以此说明公司的经营状况。报税并不意味着缴税,是否需要缴税是税局根据公司营运状况及审计后的财务报告等因素来评定的。香港税务条例规定,香港公司对于海外所得可以申请豁免利得税。

有许多客户会问,我的收入不来源于香港,我做零申报还不是一样吗?虽然都不涉及税,但是两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表示公司还未开始营运,后者是告知税局我有来源于海外的收入。

(1)香港公司零报税(也称为业务不活跃报告)

此为简单的税务安排,简单来说一家香港公司没有任何的运作,即没有利用香港公司开展任何的实际业务,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公司没有运作,自然没有利润,所以当然无需交税。

(2)审计报税

此为一般有贸易的香港公司必做的税务安排,依据香港税务法规定,除了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是18个月后报税,香港公司每年至少要向税务局报税一次,而递交给政府的核数报告必须是由香港当地的持牌会计师对该公司一年中整个财务状况出具的审核意见,目的是为政府明晰该公司整一年的财务信息,有香港政府的评税主任对该公司是否需要交税做出决定。有正常贸易往来的香港公司就必须要做核数报告,换而言之,存在贸易的香港公司可以不交税,但必须报税。

【第4篇】香港公司税务问题

香港作为世界知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其极低的税率和极少的税种,一直是吸引全球客商前往香港注册公司的重要原因。虽然实行低税率的地区很多,但由于香港拥有极为有利的地理条件,加之与内地的紧密联系,使得内地客商一直都将香港公司作为注册离岸公司的首选。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香港公司涉及到的税种。

纵观世界各热门离岸公司注册地,可以发现大部分注册地都曾经是英帝国所属的海外殖民地。在英帝国向外扩张时,为有效管理所属殖民地,并加快本国经济发展,通过立法手段,引导国民向外投资,并将资源和利润输送回英国本土。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手段,就是英国《公司法》。随着全球去殖民化的风潮,英帝国大部分海外殖民地都取得了独立,成为独立国家。但由于部分殖民地地域狭小,自然资源匮乏,在发展本国经济时碰到巨大困难。因此,这些国家纷纷以英国《公司法》为蓝本,制定出适合本国实际情况,并且能够吸引国外资本的《商业公司法》,借此为本国吸纳发展资金。而这些新一代的《商业公司法》,基本都采取本地来源税制,并且执行较少的税种和极低的公司税率。这一法律政策的推出,也确实有效吸引了大量跨国资本,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注册公司,以享受其优惠的税收政策。以香港为例,香港执行的直接税仅有“薪俸税”、“利得税”和“物业税”。而每个税项的特点为:

1、香港利得税:

香港公司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就是公司利得税,简称利得税,通常是指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来自于香港的利润征收的税。而香港税务条例也列出了一系列的规则,用于判断某些利润是否源于香港,即在某些情况下,该利润是否来自香港经营的业务,以此判断这些利润是否需要在香港交税。如果是并非在香港当地产生的利润,即使将这笔钱汇回香港,也不需要缴纳利得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某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物业卖出并取得利润,那就需要判定该物业的买卖行为,是否属于公司营利计划的一部份;如果是,则该物业的买卖所得利润就需要缴纳公司利得税,反之则不需要交税。并且,香港公司只要盈利,都需要预交一部分税款,作为下一年度的预交税款,但如果第二年香港公司没有盈利的话,则预交的税款可以申请退回。

2、香港薪俸税

薪俸税指香港地区对个人来自香港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纳税人是在香港任职、受雇而取得所得的个人。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假期补薪、佣金、奖金、酬金、额外津贴、雇主免费提供住所的'租值'(相当于住房租金) ,以及任何人因运用在公司任职、受雇而有权获得该公司的股份,并因运用或转让该权利而获取的收益。

同时,香港薪俸税还有大量可抵扣项目,如个人继续教育、重大疾病开支、慈善捐赠、个人居所贷款利息、赡养老人开支、养育子女开支等均可进行扣减。内地执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便是借鉴了香港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征税方式。

3、香港物业税

香港物业税是对业主物业(土地和楼宇)出租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有限公司将拥有的物业出租,从而获得的收入可豁免物业税,只需缴纳利得税。物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应评税净值,即应评税值扣除业主支付的差饷后,减去20%的维修支出免税额后的余额。如果物业租金未能收回,可予以扣减,但其后又收回的租金必须在收回年度征税。

而对于内地客商注册的香港公司来说,大部分香港公司由于是离岸经营,并不会涉及“薪俸税”和“物业税”,那么香港公司“利得税”就成为最主要的报税税种。但由于香港法律极为严谨,如果香港公司未能及时申报“利得税”将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因此一定要委托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代为申报香港公司“利得税”。而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

(通惠管理顾问版权所有,如需引用请注明出处,通惠管理顾问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第5篇】工商税务代理公司

除了大家都知道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流程还有很多业务,比如税务登记、企业记账、税务筹划等。这种业务流程不包含在代理记账服务中。服务需要第二次收费。下面,财生生将详细介绍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范围

1、代办/办理税务登记、工商登记、注销户籍;代表/为一般纳税人认证;

2、代理/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3、长期担任税务及会计顾问,提供会计及税务代理服务;

4、代理企业建账、入账、设计财务管理系统,为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分析;

5、代/办理减税、出口退税、免税政策事宜;

6、代/办理财产损失、投资/投资损失核查、代办/办理审批手续;

7、税收筹划;

8、培训会计人员税务、会计等专业技能;

9、帮助企业进行改制改造,设计企业经营管理解决方案;

10、提供在线税务、财税咨询服务;

11、代理在线申报。

二、选择代理记账的好处

1、省钱,享受专业团队的服务。

2、应用电子信息技术,效率高,错误率低。

3、经政府部门审核,技术可靠,专业,保障经济发展义务,消除企业顾虑。

4、防止因更换会计师造成公司超额财产损失,节省专业会计师的住房和社保费用。

三、选择代理记账公司的注意事项

1、部分代理记账公司尚未与委托公司签订并公布代理合同,对彼此的控制权和责任缺乏明确要求。当他们在具体工作中遇到异议时,通常无法区分义务。因此,在选择代理记账公司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更加谨慎。

2、部分“代理记账公司”不具备代理记账资格(经财政局批准的代理记账执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出现问题可以逃避义务,损害企业权益委托企业。这也是小企业在选择记账服务公司时必须注意的事情。

3、向财政局备案后可申请会计软件。部分代理记账单位使用财政部批准的会计软件代替人工记账。

4、遇到便宜的代理记账服务时,要注意公司是否有代理记账资格证书,找其他客户对公司的意见。便宜意味着您需要接更多订单才能赚钱。,而且一个会计师需要承担的公司总数越多,解决税务难免会出现疏漏,给公司的会计核算带来安全风险。

以上与代理记账公司业务范围相关的内容,可以帮助企业在选择代理记账公司时找到更合适的记账公司。如有需要,您可以联系财生生帮您处理。我们将以真诚的态度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第6篇】新注册的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好税务登记

新注册的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好?现将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近日,有同学咨询:联兴科技公司2023年4月拟在深圳市新办一个全资子公司——深圳联兴科技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00,000.00万元。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好呢?还是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好?

一般地,从联兴科技公司的投资规模来看,正常生产经营后,一方面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将很快达500万元以上,另一方面租赁办公场所等开支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好。

但每日一税认为,新办企业先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再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确定是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否则,肯定多缴税。

下面我们继续以深圳科技公司的设立讨论。

大家都知道,新注册的公司深圳联兴科技公司实收资本均为¥200,000.00万元,要缴印花税。

1.一般纳税人缴纳印花税

如果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应缴印花税25万元。

应缴印花税税额=200,000.00*0.05%*50%=25.00(万元)。

法规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印花税

如果深圳联兴科技公司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印花税12.50万元。

法规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应缴印花税税额=200,000.00*0.05%*50%*50%=12.50(万元)。

两相比较,深圳联兴科技公司可少缴印花税12.50万元。

可能有老师又要问: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办企业——深圳联兴科技公司,不能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优惠政策吗?

不能。2023年4月新设立的企业——深圳联兴科技公司,实收资本200,000.00万元,资产总额已经超过5000万元,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法规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就本案而言,每日一税认为,深圳联兴科技公司先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收资本200,000.00万元到位,申报缴纳印花税后,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再取得租赁房屋、购置设备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效果最佳。

一句话总结:新注册的公司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再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确定是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否则,肯定多缴税。

【第7篇】公司税务零申报

通常,税务零申报有三种情况:一、企业处于筹建期,证件不全,较长时间没有经营行为;二、纳税人为了便捷,将没有税款的情形,比如,企业所得利润为负数,统一进行零申报;三、为偷税漏税进行虚假零申报。三种情形中,只有第一种情况属于正常申报,后两者都存在涉税风险。如企业在领取发票的情况下,长期零申报无收入,更加大了风险,很可能涉及“走逃户”、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情况,将被税务部门纳为重点监控对象。

长期零申报的纳税人,在发票的使用上或将受到限制,降低数量和限额。经税务机关核查有风险的,还可能要求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

财大大对要做0申报记账报税的客户都会事前告知0申报的风险。那长期0申报有什么风险?

0申报企业

近年来,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信用等级愈加重视,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a、b级,可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程序,办税便利。反之,若被评为d级,将让企业举步维艰。但如果企业在一个评价年度内,因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就不能评为a级。

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税务机关可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部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可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财大大创业助手温馨提醒:长期0申报的风险你明白了吗?做了一段时间0申报的企业,记得做纳税升级哦~

【第8篇】公司税务申报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本月申报截止

请及时履行申报义务

小编提醒您 错峰申报

尽量于5月上旬完成申报

避开月底申报高峰期

温馨提醒

本文操作流程以

居民企业(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为例

一、登录网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址:

http://xiamen.chinatax.gov.cn/

点击左上角“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登陆。

二、点击填写申报表

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开始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入口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报系统设置了一般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一键零申报三个入口,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一般企业

适用对象:适合于所有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填报;

步骤一、选择完申报入口后,进入填写《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

温馨提醒:点击获取初始化数据,将基础信息表的数据回到初始状态。

步骤二、保存完基础信息表后,进入表单填报界面,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勾选相应的表单进行填写。

勾选好表单,点击“下一步”我们就来到正式的申报表填写界面。

勾选的表单统一在左侧展示,填报过程中可任意切换表单。

提交申报前,需要退出系统或者返回上一步的,点击申报表右上角的“暂存”或“保存”按钮保存所有表单数据;

温馨提醒!

1、申报界面右上方的按钮功能。“暂存”不进行申报数据的校验,数据校验有误的情况下仍可以保存;“保存”则会进行申报数据的校验,数据校验有误的情况下不可以保存;“单表重置”是对当前所在的表单数据进行重置,回到初始状态;“重置”则是将所有表单的数据均还原至初始状态,纳税人申报过程中可按照需求进行选择;

2、网报系统的检验提示功能。填报数据后,系统会实时自动校验,左侧表单将显示该表单的错误数量,对应栏次分别用橘色、黄色标底提示,申报界面的右上方显示数据校验提醒原因。其中橘色标底提示为温馨提醒,若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则无需修改,可直接保存提交申报;黄色标底提示为申报逻辑校验有误,需核实填报数据是否有误并修改,直至校验通过才可保存提交申报。

※橘色:

※黄色:

步骤三、全部表单填写完成保存后,点击右上角的“申报”,会出现以下界面。

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可为纳税人提供年度申报表与年度财务报表、其他申报信息的比对,帮助纳税人纠正申报错误。纳税人可在提交申报前使用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功能对年度申报数据进行扫描,根据风险提示信息自行修改申报数据,也可以不修改直接申报。纳税人可在提交申报前多次进行政策风险扫描、接收风险提示信息和修改数据。

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本年新增!增加多缴税款提醒功能,申报成功后,网报系统会自动提取纳税人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与季度多缴数据,并提供退税申请的链接,纳税人点击后即可跳转至无纸化退税申请界面。

小型微利企业

适用对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填报,减少填报收入、支出表及期间费用表。

2023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纳税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点击小型微利企业入口,进入填写《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

保存完基础信息表后,进入表单填报界面,申报步骤即与一般企业的一致。

一键零申报

适用对象: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非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机构;

2、税款所属年度第四季度申报时主表数据均为零;

3、非资格类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非营利组织等)

选择一键零申报入口,系统弹出提示“请确认收入、成本、费用是否均为零?”,点击确认后出现以下界面:

纳税人录入资产总额(该项单位为“万元“)、从业人数后点击保存,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纳税人确认《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四、税款缴纳

申报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您是否需要进行关联申报,确认后会展示出“申报成功”。 您可以点击“缴款”,即可跳转到缴款界面进行网上扣款。

或在申报期截止日前,选择左侧菜单“清缴税款”进行开票缴款,以免产生滞纳金。

五、更正申报

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选择查询条件后,找到对应的申报表,点击“更正申报”进入网报系统。

亲爱的纳税人,网报系统已经上线啦,快来申报吧。

【第9篇】广州税务代理公司

广州公司(个体/内资/外资/香港公司)注册,代办营业执照,资料齐全最快当天下证。广州公司注册为什么需要找代办?为什么要找广州卓海财税? 因为公司注册自己去跑工商、银行、税务麻烦又耽误时间,还容易跑冤枉路,还要看柜台工作人员的脸色。即使全部办完拿到了执照,最后还是需要请财税公司做账除非自己有专职会计。找广州卓海财税(地图直接搜索:“广州卓海,总公司在天河区天润大厦,分公司在番禺区金龙城财富广场4栋1411”)工商执照、银行开户、税务报到全程免费办理不收费,只收代理记账费用。找广州卓海省钱省心又省事。12年行业经验,20多年老会计团队,教您合理合法避税,让税务无忧,一对一专业服务,及时跟进,再也不用为发票开不回来收不到货款而发愁。

【第10篇】有限公司税务申报流程

营改增后

缺进项

临时工社保

无发票报销

......

对于建筑行业会计来说

挑战巨大

因此

今天推荐的超实用干货是

《建筑业操作手册&税务处理.doc》

包含22份建筑业税务筹划资料

内容详细

适合自学和内部使用

资料详情

本套资料包含建筑业增值税操作手册(截止11月)、建筑企业税务稽查自查清单、建筑企业挂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建筑企业税务申报流程、建筑业会计税务筹划技巧、建筑业劳务分包的涉税实务、建筑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筑施工企业税务处理、建筑行业常用的税务筹划方式、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思路与方法等,预览如下:

部分资料预览

2023年建筑业增值税操作手册(22页):

建筑企业税务稽查自查清单:

建筑企业税务申报流程:

建筑业会计税务筹划技巧:

建筑企业挂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建筑企业挂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

因文章篇幅有限,以上仅展示部分,

这份资料非常值得学习~

资料领取方式 :

1、关注我们,并转发此文

2、然后点击小编头像,找到私信功能,私我回复资料名称即可

【第11篇】公司税务审计报告

前言

随着近年明星、网红偷逃税暴雷,民企税务合规意识提升,税务合规的需求不断增加。税务合规或者筹划是针对未来事项的安排,其需要建立在对以往及现有业务的基础之上。只有发现企业以往及现有的税收风险,才能更好的对未来进行规划。

一、充分揭露企业以往经营风险是为此后的税务合规做准备

以往业务事项已经存在并沉淀了大量的税收风险,老板只是意识到存在风险,但是并不知道一旦历史风险爆发,需要用多少钱来弥补。更可怕是老板并没有意识到过去事项积累下来的管理惯性或者思维对企业未来经营的负面影响有多大。

只有将这些问题充分揭露出来,通过一企一案的方式充分揭露,才能为未来企业税务合规或者筹划奠定基础。

同时,揭露问题的过程也是老板及其财务管理团队学习合规知识、大幅度提升风险意识的过程,这也是一个量化风险损失的过程。如果揭露不彻底,没有刺痛老板的内心,也就没有做税务合规和筹划的必要性。换句话说就是过去发生的这些问题在老板和财务管理团队眼里不是很重要,甚至认为这是全中国企业通病,而且认为税务局法不责众,只要企业不被举报,就一切平安。如果遇到这种没有纳税意识的老板,那就无需谈税务合规了,继续裸奔吧。

二、类似税务稽查的税务健康体检报告的优势

对过去事项进行税务方面的检查,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务稽查,一种是企业自查。让老板坐立难安的,是税务稽查。专业财税服务机构若能够提供一种类似税务稽查的税务健康体检报告,那将是一份高质量的体检报告,其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风险意识

找到问题,并帮助老板认识问题,让老板意识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带来的损失,这比帮助老板省多少钱更有意义。

(二)发现问题即解决问题

在财税领域,发现问题的过程往往是找到解决方案的过程,一份优质体检报告所引用的文件依据和案例,能成为企业解决问题的钥匙。

(三)协助沟通,降低执业风险

协助财务人员与老板沟通问题的严重性,降低财务人员的执业风险。在企业中,大部分财务人员一般能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但由于缺乏相关知识或者没有具体案例支撑,因此还没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更不会用老板听得懂的语言向老板表述,或者不会将财税语言转化为老板能听懂的语言,与老板沟通这些问题。因此他们急需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站在客观独立的角度阐述和揭露税务风险。

(四)性价比高

比起市场上野路子的所谓税收筹划方案及节税服务,体检的性价比更高。

三、类似税务稽查的体检报告找什么样的人来做最合适?

找税务稽查人员来帮忙做体检是不现实的,那么找中介机构做体检是可行性最高的方式。多数企业认为找税务师事务所来做一份税务审计报告,就算完成体检。但实际上,一份价格低廉的税审报告,大部分就是抄财务数据,远远达不到税务稽查的标准。

笔者认为,能够完成这种体检报告的团队,至少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能力:

(一)办理过大量的税务稽查案件

如税务稽查应对、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甚至还做过涉税刑事辩护等案件,见到大量稽查案件的定案证据,熟悉稽查套路和检查程序,才能从行政法和税法角度,理解稽查的证据形式,做到有效应对税务稽查。

(二)有成功应对稽查检查的案例

仅仅办理过大量税务稽查案件还不够,有成功应对税务稽查、检查,特别应对虚开和偷逃税方面的案例,才能够证明整个团队的业务水平。

(三)团队成员必须同时具有法律思维和税法知识

笔者认为判断是否同时具有法律思维和税法知识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或税务师证。

2.业务实战水平和理论知识不输于税务机关一线稽查检查干部。

3.团队核心骨干的水平不输于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稽查审理人员,特别是不输于公职律师的水平。

(四)团队成员搜集、数据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

1.团队中有固定成员不断地收集各种稽查检查案例,例如税务局公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处罚书,涉税行政判决和刑事判决,而且能够根据不同行业类别进行归纳总结。

2.团队成员不仅需要熟悉并更新税收政策,根据行业分门别类整理,还要熟悉各地的政策执行口径和内部文件。特别是行业的财税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

3.团队成员不仅要有一定数据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也要很强,这样才能出具一份高质量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几乎等于一份专业的税务稽查报告,团队要做好报告的专项说明解释,能让老板听懂,达到听完睡不着、冒脊梁汗的效果,才能做到有效提升老板的合规意识和纳税意识。

结语

一份优质的体检报告,不仅是一份优质的整改方案或者税务优化方案,也是一份止损报告,让老板及时弥补过去业务的税收漏洞,及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规避税务行政处罚。在总结过去事项的基础上,提升老板的纳税意识,才能更好地提供后续税务合规或者筹划服务。

-end-

【第12篇】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公司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功能强大,各位纳税人、缴费人可以足不出户通过“我要办税”栏目办理各种涉税费业务。

“我办理的业务进度现在怎么样了?”

“我上几个月有没有缴纳税款?”

您知道吗?

厦门市电子税务局还有一个功能叫做

“我要查询”

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各类涉税费信息。

今天就为大家普及一下这里面包含的功能吧

一、登陆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二、点击“我要查询”

三、目前电子税务局支持“减税降费‘收益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优惠信息查询”等18项查询功能。我们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为例。

四、选择“申请日期起”和“申请日期止”,选择“办税进度”,包括“在办事项”、“办结事项”、“非正常终结事项”。这边我们选择“办结事项”,点击右上角“查询”按钮。

可以看到在8月26日和8月27日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两项业务,已于8月27日一早办理完毕。纳税人可以进行税控发行、发票领用、发票开具等一系列操作了。

五、我们再以“欠税信息查询”功能为例。

六、进入“欠税信息查询”模块,选择相应的“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即可看到相应的欠税信息。

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功能强大,大家会用了吗?

end

【第13篇】新办公司税务登记

新公司成立了,营业执照也领到手了,不代表就可以直接开始营业了,您可一定不要忘了税务报到,这一环节也是相当重要!那么,新成立的公司要怎么进行税务报到呢?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企多多为大家整理了一下详细的税务报到流程,一起来了解下!

税务报到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

一、税务报到线下流程

线下报到需要去到公司成立所在地的区政务中心或税务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时一并发的通知单上可以找到税务大厅的地址和电话。

需要携带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②公章,章程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⑤银行三方扣缴协议;

⑥如需申领发票需携带发票章。

这一步,没有会计就可以去,自己就可以。

但是要注意,法人和财务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个人。

备齐以上资料,接着到税务局现场办理以下事项:

1、经办人填写《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表》并带上前述资料到窗口办理报到。

2、拿到税种核定表

这里确定申报时间,以及设置个税密码,用于登录系统申报公司的个人所得税。

记得后续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本企业的税务申报,否则可能会受到处罚。

3、公司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进行实名采集

注意,法人不能同时兼任财务负责人。

如果不知如何采集,可以让现场工作人员帮忙采集,也可以回家在手机上下载某app进行相应采集。

至此,线下进行税务报到的流程也就完成了。

二、税务报到网上流程

1、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

打开当地电子税务局官网,点击右上角登录,弹窗中点击【注册】按钮,进入账号注册界面,提供自然人、个税代扣代缴、社保缴费用户、房产中介用户的注册。除以上业务外无需注册,新办纳税人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随机密码(开户后发送至法人手机)直接登录。

企业用户登录时,选择用户名、ca 或税控设备登录,以用户名登录为例,输入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自动校验密码及验证码,若校验成功则进入下一步。

2、认定税(费)种

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模块,

点击填表,按提示进行填写、备注以及添加所需附件资料。

附件上传成功后,会显示“您的申请已提交成功,请及时查询税务机关审批结果”。

办理完毕后,可从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中查询认定情况。

3、签订三方协议

在完成税务报到以后,后续所有流程都可以在网上进行。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

点击新增按钮,按提示填表和确认信息。

办理完成之后,若所选银行为直签银行,可以在网签三方协议页面,选择对应的信息,直接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即已经完成。

如果不是直签银行,还需要带相关资料到银行签约后再到电子税务局进行验证。

此外,如果享受有税收优惠政策,也需要一并备案。

以上就是网上进行税务报到的流程。

网上或线下都可以进行税务报到,选择合适的方式即可。

三、注意事项

1、报税在征期内一定要及时上报;

2、如果没有业务可以零申报,但是不能不报。

税务报到时间期限:一般在月初的15日之前,遇到法定节假日,日期顺延。

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税务是否清楚、按时缴纳、正常报税都是很重要的,如果有遗漏、少缴的情况出现就会对公司的信誉受损,希望大家可以重视起来。

以上就是关于新公司成立后税务报到的操作流程以及所需材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工商或者财税方面的内容,可以持续关注我们!

声明: 本文图片来源于版权方,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公司、组织、个人未经版权方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使用。

【第14篇】花都税务公司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判决书

(2020)粤71行终127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市耐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上诉人广州市耐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奇科技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税务处理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2019)粤7101行初547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19日,原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发票明细单,证实马鞍山佳荣物流有限公司、马鞍山福瑞物流有限公司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在无实际货物运输业务行为的情况下,向耐奇科技公司虚开发票。

2023年3月30日,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出具穗国税南稽检通一〔2018〕167号《税务检查通知书》,通知耐奇科技公司,该局将自2023年4月2日起对其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该通知书于2023年4月16日直接送达耐奇科技公司。

2023年5月11日,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向中国银行发出穗国税南稽许〔2018〕191号《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要求其协助查询耐奇科技公司的相关支票的支付交易情况。在案证据中的9张出票人为耐奇科技公司的中国银行支票复印件记载的收款人分别为上饶市信江运输有限公司、江西伟兴物流有限公司。耐奇科技公司于2023年7月16日在上述支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其处。

2023年7月2日,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出具穗国税南稽税通〔2018〕479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耐奇科技公司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相关真实性的资料。该通知书于2023年7月4日直接送达耐奇科技公司。耐奇科技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出具《情况说明》,提出由于马鞍山佳荣物流有限公司、马鞍山福瑞物流有限公司已被列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耐奇科技公司无法在期限内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现向该局提供证实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包括原始发货托运凭证,收款凭证。耐奇科技公司于2023年1月23日出具《关于无法补开合法发票的情况说明》,提出其根据税务通知书的要求,要求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补开具合法正规的运输发票,但是由于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没有经营执照,无法补开合法正规的发票给耐奇科技公司。

2023年7月31日,因税务机构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穗税稽税通〔2018〕12943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耐奇科技公司对其税务检查相关工作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名义开展。该通知书于同日直接送达耐奇科技公司。

2023年11月30日,因税务机构改革,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穗税一稽税通〔2018〕9032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耐奇科技公司对其税务检查相关工作,执法主体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及检查人员变更等事项。该通知书于同日直接送达耐奇科技公司。耐奇科技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向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情况说明》,提出该公司货物由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承运,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称其将货物转至马鞍山佳荣物流有限公司、马鞍山福瑞物流有限公司,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并向耐奇科技公司出具上述马鞍山两家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耐奇科技公司称,号码为00208439的发票于2023年10月收到并进行抵扣认证,号码为00209270的发票于2023年11月收到并进行抵扣认证,号码分别为00468117、00468118的发票于2023年1月收到并进行抵扣认证,号码分别为00473405、00473406、00473407的发票于2023年4月收到并进行抵扣认证,号码分别为00822107、00822108的发票于2023年6月收到并进行抵扣认证,号码分别为00823765、00823766的发票于2023年7月收到并抵扣认证。耐奇科技公司称已经将上述11张增值税发票通过国税前台人工扫描认证进行抵扣,至今没做进项税转出,款项分别于2023年10月、11月、12月,2023年1月、4月、5月、6月累计结清;并且上述1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成本合计669,168.47元,已经分别在2023年10月、11月,2023年1月、4月、6月、7月,结转本年利润,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至检查日止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未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由于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有时候在对账时会把一些杂小的运费漏记,在收款时就产生了应付款与支票金额不符的情况,从而产生了少量的现金支付。

2023年1月9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穗税一稽询〔2019〕3号《询问通知书》,通知耐奇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利军于2023年1月11日到该局就涉税事宜接受询问。该通知书于同日直接送达耐奇科技公司,耐奇科技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向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补充说明》,并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1月25日、2月22日向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提交了《承运合同》《采购合同》、收据、送货单、货物托运单、对账单、银行流水、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材料。

2023年1月19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向耐奇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利军进行调查,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耐奇科技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向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税务稽查情况说明》,再次说明其货物运输及收款情况,提出其公司没有接受第三方开具的发票以及主观或客观的偷税、逃税。

2023年1月25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制作《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二)》,记载了涉案增值税发票的代码、号码、金额、涉及的税额以及涉及的成本数额,耐奇科技公司未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同日,耐奇科技公司陈述上述底稿记载的数据准确,其与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的交易属实,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有合同章,收据有财务章开具的发票,已由税务前台抵扣认证,事发后2023年1月24日耐奇科技公司去查证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发现其无工商登记,故无法补开发票。

2023年5月8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穗税一稽罚告〔2019〕150022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书面告知耐奇科技公司处罚依据、金额以及依法享受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该《处罚事项告知书》于2023年5月14日直接送达耐奇科技公司。2023年5月16日,耐奇科技公司向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提出《听证申请》和《关于举行听证会的说明》,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听证申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受理后于2023年5月29日举行听证,并制作《听证笔录》。

2023年7月16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向耐奇科技公司作出穗税一稽处〔2019〕150414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该《税务处理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我局于2023年4月2日起至2023年5月7日对你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纳税费情况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一)你单位向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购进运输服务,但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马鞍山佳荣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9份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400131730,发票号码00208439、00209270、00468117、00468118、00473405、00473406、00473407、00823765、00823766,金额共547,686.49元,税额共计60,245.51元,价税合计共607,932.00元;你单位向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购进运输服务,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马鞍山福瑞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发票代码3400131730,发票号码00822107、00822108,金额共计121,481.98元,税额共计13,363.02元,价税合计共134,845.00元。以上11份发票经原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发票涉及的进项税额合计73,608.53元,你单位于2023年10月、11月和2023年1月、4月、6月、7月(税款所属时期)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至我局检查之日止未作进项转出处理,少缴增值税及相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二)上述2023年取得的2张发票涉及的金额107,525.22元,2023年取得的9张发票涉及的金额561,643.25元,合计669,168.47元,你单位分别于2023年、2023年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669,168.47元……至我局检查之日止未作纳税调整。经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穗国税南稽税通〔2018〕479号)后,你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从销售方补开、换开发票,也无法提供涉及金额669,168.47元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造成少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二、处理决定。(一)追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一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的规定,你单位取得上述虚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对你单位追缴增值税73,608.53元,其中2023年11,827.78元,2023年61,780.7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23年1月8日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你单位追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152.61元,其中2023年827.95元,2023年4,324.66元。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23年1月8日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追缴教育费附加2,208.26元,其中2023年354.83元,2023年1,853.43元。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粤财综〔2011〕58号)和《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的规定,对你单位追缴地方教育附加1,472.16元,其中2023年236.55元,2023年1,235.61元。(二)追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六条‘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的规定,上述发票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应调增你单位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6,105.89元(成本107,525.22-城市维护建设税827.95-教育费附加354.83-地方教育附加236.55),年度原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109,434.04元,调整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215,539.93元,应按25%的税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3,884.98元,原申报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277,358.51元,应补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26,526.47元;应调增你单位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54,229.55元(成本561,643.25-城市维护建设税4,324.66-教育费附加1,853.43-地方教育附加1,235.61),年度原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183,033.85元,调整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737,263.40元,应按25%的税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34,315.85元,原申报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295,758.46元,应补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138,557.39元。合计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65,083.86元。(三)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上述少缴增值税73,608.5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52.61元、企业所得税165,083.86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综上所述,你单位应补缴增值税73,608.5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52.61元、教育费附加2,208.26元、地方教育附加1,472.16元、企业所得税165,083.86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于2023年7月22日直接送达耐奇科技公司。

2023年8月13日,耐奇科技公司不服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于同日受理后,于2023年8月20日向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于2023年8月27日作出《行政复议答复书》,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2023年9月29日,市税务局作出《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决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2023年11月11日之前作出。2023年10月15日,市税务局作出穗税行复〔2019〕2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的穗税一稽处〔2019〕150414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耐奇科技公司仍不服,诉至原审法院。

原审另查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设立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主要职责:承担广州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接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指定案件的查处以及执行工作。”

经稽查局局长审批,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理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7月22日。

原审法院认为: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职权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有权作出涉案税务处理决定。耐奇科技公司对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职权并无异议,原审法院不予赘述。本案中,涉案税务处理决定认定的11份增值税发票的代码、号码、金额、涉及的成本数额以及税额,耐奇科技公司将涉案11份增值税发票涉及的进项税额73,608.53元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之日止未作进项转出处理以及耐奇科技公司将涉案11份增值税发票涉及的成本669,168.47元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之日止未作纳税调整的事实有相应证据证实,且耐奇科技公司对此均没有异议,原审法院予以确认。根据本案的案件事实及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一是耐奇科技公司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税行为和主观故意;二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适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的第十六条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三是涉案稽查程序是否合法;四是涉案《税务处理决定书》计算加收滞纳金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耐奇科技公司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税行为和主观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本案中,涉案11份增值税发票系由马鞍山佳荣物流有限公司、马鞍山福瑞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开具,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2023年9月19日向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出具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发票明细单,证实马鞍山佳荣物流有限公司、马鞍山福瑞物流有限公司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在无实际货物运输业务行为的情况下,向耐奇科技公司虚开发票。耐奇科技公司明知其与开票单位不具有真实的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将取得的涉案11份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税行为和偷税的主观故意。耐奇科技公司主张其不知道开票单位提供的涉案发票属于虚开的发票以及没有偷税的故意,与事实不符,原审法院不予采纳。耐奇科技公司取得的涉案11份增值税发票为虚开的发票,依法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耐奇科技公司将涉案取得虚开的11份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追缴相应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适当。

二、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适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的第十六条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其一,在实施时间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于2023年7月2日出具穗国税南稽税通〔2018〕479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时,该管理办法已经实施。其二,在制定依据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而制定的,具有充分的上位法依据。其三,在内容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第十四条是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况下,规定企业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利于企业及时改正相应的不合法或不合规的纳税行为。本案中,耐奇科技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使用了涉案11份增值税发票作为抵扣凭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适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耐奇科技公司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无不当。耐奇科技公司并未提供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相关资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则适用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理,亦并无不当。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向耐奇科技公司追缴其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65,083.86元,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适当。关于耐奇科技公司认为其货物运输业务真实,因此其实际发生的运输费应当在税前扣除的主张。经查,耐奇科技公司向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提交的《承运合同》中承运方盖章为“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业务专用章”,提交的《收款收据》中的收款单位为“三鑫物流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承运合同》中的业务专用章与《收款收据》中的财务专用章指向的单位名称明显不一致。经耐奇科技公司盖章确认无误的中国银行支票复印件的收款人为“上饶市信江运输有限公司”“江西伟兴物流有限公司”,亦与前述的《承运合同》中的业务专用章与《收款收据》中的财务专用章指向的单位名称明显不一致。现耐奇科技公司不能举证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合法、合规的凭证,其认为涉案运输费应当在税前扣除的主张不能成立,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三、涉案稽查程序是否合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本案中,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于2023年3月30日对耐奇科技公司立案调查,因执法机构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分别向耐奇科技公司告知了执法主体及相应的变更情况,并经稽查局局长审批,依法延长本案的检查时间,并未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耐奇科技公司提出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违反法定办理时限的主张不能成立,原审法院不予支持。耐奇科技公司主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涉案9张中国银行支票复印件取证程序违法,其提出执法主体将调取的涉案9张中国银行支票复印件交由耐奇科技公司确认后,作为耐奇科技公司提供的证据。经查,涉案9张中国银行支票复印件经耐奇科技公司于2023年7月16日盖章确认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其处。涉案9张中国银行支票复印件具有真实性,可以作为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涉案《税务处理决定书》的证据。耐奇科技公司提出上述主张,不能成立,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四、涉案《税务处理决定书》计算加收滞纳金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本案中,涉案税务处理决定认定耐奇科技公司少缴增值税73,608.5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52.61元、企业所得税165,083.86元事实清楚,根据上述规定,责令耐奇科技公司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无不当。耐奇科技公司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超过法定检查期限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耐奇科技公司主张该期间的滞纳金不应由其承担,理由不能成立,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耐奇科技公司不服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的涉案《税务处理决定书》,市税务局依法有权进行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涉案《税务处理决定书》合法,市税务局作出穗税行复〔2019〕2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经审查,市税务局作出上述行政复议决定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的穗税一稽处〔2019〕150414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市税务局作出的穗税行复〔2019〕2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符合法定权限。耐奇科技公司请求撤销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理由不充分,原审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判决驳回耐奇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上诉人耐奇科技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耐奇科技公司相关运费已真实发生,不具有偷税行为和主观故意,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原审判决认定的仅仅是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的追缴合法适当,但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不等于相关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少缴增值税和少缴企业所得税是不同的问题。换言之,虚开的增值税发票虽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相关支出如真实发生,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属于偷税。耐奇科技公司的《货物采购合同》《承运合同》、对账单、货物托运单、送货单,以及运费支付的收据、支票存根、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明运输业务真实存在,运输费用已经真实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除了发票之外,能够证明业务真实的相关资料,同样是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因此,耐奇科技公司将相关运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偷税行为和主观故意。二、原审判决未核实耐奇科技公司与龚某钦之间业务和支出的真实性,且对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改变证据来源导致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况未予重视,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1.“三鑫运业物流有限公司”是龚某钦虚拟的公司,耐奇科技公司是与龚某钦发生业务。耐奇科技公司提交的证据足以形成证据链,证明耐奇科技公司与龚某钦之间运输业务客观存在,运输费用真实。2.对于原审法院提及的“中国银行支票复印件”,耐奇科技公司在原审庭审及代理词中均反复强调其证据来源存在问题,但原审判决未作回应。三、原审法院对稽查时间超期的问题及耐奇科技公司提出的补充质证意见未作回应,错误采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逾期提交的证据,认定本案适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适用法律错误。原审判决实质上认可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原审庭审结束后两个多月才补充提交的证据《延长税收违法案件检查时限审批表》和《延长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时限审批表》。由于反复延长检查时限多达八次,其中四次延长时限理由仅为“该案正在资料审核中”,并非基于“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合理事由,导致检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施行后才完成,并据此作出对耐奇科技公司不利的处理决定,不符合“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退一步说,即使适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耐奇科技公司已按照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一)至(三)款的规定,提供了相关证明资料,因此,相应支出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于法有据。据此,请求判决:1.撤销原审判决;2.撤销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的穗税一稽处〔2019〕150414号《税务处理决定书》;3.撤销市税务局作出的穗税行复〔2019〕2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市税务局承担。

被上诉人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二审期间提交答辩意见称: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予以维持。1.耐奇科技公司在明知其与开票单位之间不存在真实货物运输业务的情况下,仍以开票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予以追缴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鉴于耐奇科技公司的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开的发票,不能证实该公司的运输费用真实发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已依法通知耐奇科技公司在指定期限内补开、换开发票,或提供资料证实其支出的真实性,耐奇科技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既不能补开、换开发票,提供的资料也不能证实其支出的真实性,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追缴企业所得税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3.耐奇科技公司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耐奇科技公司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对耐奇科技公司上诉事实和理由的回应意见。1.耐奇科技公司以开票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原审判决认定耐奇科技公司具有偷税行为和主观故意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耐奇科技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对中国银行支票联的来源提出异议,但该中国银行支票联已经耐奇科技公司盖章确认,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3.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延长案件办理期限,不存在超期办案的情形。4.本案适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更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根据“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的法律适用原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未违反“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综上,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的被诉税务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原审判决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驳回耐奇科技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

被上诉人市税务局二审期间提交答辩意见称:市税务局收到耐奇科技公司复议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作出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并告知耐奇科技公司,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耐奇科技公司取得并使用不合规发票的事实清楚,且其不能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的被诉税务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市税务局作出被诉行政复议决定予以维持符合法律规定。综上,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查,原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且有相应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及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一、被诉《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企业所得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被诉稽查程序是否合法。

一、被诉《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企业所得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申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扣除的支出应为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且支出的真实性具有相关资料予以证实。对于企业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本案中,耐奇科技公司使用涉案11份虚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税前扣除支出的发票不具有真实性,相应支出不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要求耐奇科技公司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证明其支出真实性,并无不当。因耐奇科技公司未能提交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定其税前扣除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据此作出被诉税务处理决定追缴其少缴的企业所得税,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适当,依法应予维持。关于耐奇科技公司认为其货物运输业务真实,实际发生的运输费应当在税前扣除,以及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适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导致适用法律错误的主张,原审判决已作出详细评述,本院予以认可,不再赘述。

二、涉案稽查程序是否合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本案中,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自2023年4月2日对耐奇科技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其后因执法机构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分别向耐奇科技公司告知了执法主体及相应的变更情况。因需延长检查时间,经稽查局局长审批,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延长本案的检查时间,并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耐奇科技公司上诉主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违反法定办理时限,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

市税务局受理耐奇科技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作出的被诉税务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复议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本院予以维持。耐奇科技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广州市耐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陈作斌

审 判 员 张 珣

审 判 员 王 硕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法官助理 马 昊

书 记 员 邓欢庆

【第15篇】公司税务审计

一般来说,在企业开展税务审计并出具税务审计报告后,如若不存在重大问题,一般是不会被税务部门查账的。但如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税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甚至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将会导致企业遭受税务部门的审查。所以,有关于企业税务审计后还会不会被税务查账这一问题,还需根据具体情况不同作分别解答!

审计内容:

通常情况下,企业开展税务审计,其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1)审查企业纳税人是否按税法规定纳税、减税和免税,有无偷税、漏税行为;

(2)审查企业纳税的依据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弄虚作假、截留税款现象;

(3)审查企业对国家税务法规和纳税纪律的执行情况。

流程:

(1)寻求正规且专业的第三方税务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委托,并与其签署正式审计服务协议;

(2)由审计公司对企业经营环境及纳税状况进行了解和把握,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被审计企业按要求准备税务审计所需相关材料;

(4)审计公司组建税务审计工作小组,对被审计企业的背景资料及经营情况作具体把握;

(5)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税务审计工作计划;

(6)审计人员入场,对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审计期间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详细记录;

(7)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初步审计意见;

(8)与被审计企业相关负责人交换审计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正式税务审计报告。

对于需要开展税务审计的企业来说,如对此不了解,也可下载薯片企服咨询专业人员。

【第16篇】税务代理公司

温江注册公司工商代理。在这个众创业的好时代,很多朋友踏上了创业之路。一旦开始,就要开始与市场监督部门,税务部门等等开始打交道。那些大大小小的公文报表,五花八门的窗口,上上下下的楼梯,跑数次都可能跑不下来,耗时耗力。交给专业的人来办,您就可以安心专注于企业经营上。成都小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小管家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主营业务:公司注册代办、公司注销、财务咨询、代理记账、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代办业务。取得资质:2023年取得了代理记账许可证。温江公司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杨柳东路北段49号崇州分公司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东路23号(崇州唐人街附近)

【第17篇】香港公司相关税务

香港由于历史原因,在很久以前被殖民者占领,走上了与内地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并凭借地理和政策的双重优势,逐渐发展成为全球知名的金融中心和贸易自由港。而内地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充分借鉴了境外的先进企业管理理念和方案纷纷以离岸经营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商业和税务优势。香港作为距离内地最近的金融中心和贸易自由港,自然成为内地客商成立离公司的首选。但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一样,香港成立的公司也无法摆脱税务责任。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香港公司涉及的税务情况。

税金缴纳作为商业企业支出的大头,一直是商业企业尽力降低的支出之一,这也是商业企业不断寻找税务洼地的主要原因,而世界主要的离岸金融中心,无一不是以极低的税率吸引境外客商注册公司,香港也不例外。不过,低税率不代表没有税务责任,而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税收:

1、公司利得税

公司利得税顾名思义,就是指公司盈利部分需要缴纳的税金。香港虽然对公司利润征收税收,但也仅针对有盈利的公司。也就是说,如果某家香港公司在算税年度内没有盈利,则可以不用缴纳利得税(但仍需要进行税务申报,并提供审计报告证明公司没有盈利)。同时香港实行的“两级税制”,大大减轻了盈利较少的公司的税务负担,叠加港府每年给予的公司利得税税金减免,使得一些盈利较少的香港公司甚至可以不用缴纳税金。

2、其他税种

公司利得税可以说是香港公司唯一的税种,不过也仅限于离岸经营的香港公司。如果香港公司在香港本地经营,则还会涉及到其他几种税,如差饷、地税、印花税、博彩及彩票税、商品税、酒店房租税、车辆登记税、专利税和特权税等。这些税种主要针对的是在香港本地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假设某间香港公司在香港开设了店面,销售的对象也主要为香港本地居民或游客,则该香港公司除了对公司盈利进行纳税外,还需要缴纳差饷;如果该公司经营的商品性质比较特殊,包括香烟、酒精饮料、燃料油等,则需要缴纳相应的商品税;如果该公司从事酒店服务,还会需要缴纳酒店房租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很多内地公司看中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选择在香港进行上市,并进行股票市场的交易操作,因此还会涉及到香港印花税。之前香港证券印花税税率为1%,不过在2月24日,香港财政司宣布将证券印花税税率提升至1.3%以弥补香港财政的亏空。如果香港公司需要对股权分配进行调整、或增发股票行为,也会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印花税(无论该香港公司是否上市)。

从以上介绍不难看出,香港公司涉及的税种并不算多,但由于港府对于企业税收的审核和把控十分严格,因此选择一家专业的企业服务提供商提供必要服务,就成为必然选择。而通惠管理顾问作为香港持牌秘书,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

【第18篇】税务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a公司需要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已经做好了工商变更,如何进行税务变更,需先在电子税务局网上进行变更,再变更金税盘。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网上变更 1.实名人员以实名的方式登入电子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界面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如下图所示:

2.在“综合信息报告”项目栏选择“身份信息报告”,下拉选择“变更税务登记”或者“一照一码信息变更”,显示如下图所示:

3.在变更税务登记界面会自动显示变更前后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需要在这个界面填写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并点击“报送资料”,需要报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报送成功依次点击“下一步”—“提交”。如下图所示:

二、税控盘变更 1.与开票操作一样登入开票软件,选择左上角的“系统设置”—“网上变更”—“金税盘网上变更”,对跳出来的界面点击“确认”。(有些企业由于电脑问题,没有网上变更的选项,需要去税务局找金税盘服务人员进行变更,或者换一台电脑安装试一试。)如下图所示:

2.变更结束后,可以点击“基础设置”—“参数设置”,查看企业名称是否变更成功。如下图所示:

【第19篇】香港公司有税务登记证吗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水平飞速提升,新的商业模式也在内地快速传播,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无疑是离岸公司经营模式。而香港作为距离内地最近的离岸金融中心,自然成为内地从事外贸的客商中最为青睐的离岸公司注册地。但香港作为全球法制建设最全面的地区之一,对于所辖的商业公司管理十分严格,特别对于税务申报相关工作,更是要求颇多。今天,通惠管理顾问就为大家介绍,香港公司税务申报的要点。

作为世界知名的离岸金融中心,香港的商业的税率在全球商业环境方面,都属于极有优势的那一类,香港公司不仅能够享受较低的税率,还能获得多重税后抵扣,进一步降低了所需缴纳的税金。而随着香港税务两级制的实施,香港注册公司中最多的小微企业,更能够获得巨大的税收优势。今年疫情虽然严重,但香港政府为扶持企业渡过经营难关,更是给予在香港注册的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让这些企业安然度过难关。

不过可以看得出来,所有的企业帮扶政策,都围绕着税收进行。想要享受这些帮扶政策,自然需要先申报税务。同样的,如果不按照香港税务法规的要求,按时进行税务申报,也一定会受到香港税务部门的处罚(如罚款、起诉直至对公司董事进行人身限制等)。若香港公司想要按要求进行过税务申报,又包含以下要点:

1、税务申报流程

香港由于历史原因,沿袭了西方的税务申报方式,即政府税务部门在特定时间,向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和居民个人)发出税务申报表,要求居民依照实际情况填写税务申报表,然后将税务申报表交回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核算,再依照核算的结果向居民发出缴税单,居民则依据缴税单的金额进行税金缴纳,完成税务申报和缴税流程。虽然这个流程看起来很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又会涉及到诸如审计、算税、退税等等细节,也让税务申报成为复杂且专业程度较高的工作。

对于一家新注册的香港公司(这里指的新注册,并不是按公司注册时间来看,而是根据首次申请商业登记证的时间来看),香港税务局会在其成立约18个月时,发出首份税务申报表。当该公司受到税务申报表后,需要在收到税表后的3个月内完成税务申报表的填具,并与公司审计报告一起交回香港税务局,由税务局开始下一步评税工作。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香港公司第一次报税为18个月,因此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期,并且需要在首次报税时,确定该公司的财务年度结算日期(自然年度12月31日至次年1月1日,或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当确定年度结算日后,就不允许进行更改。

2.一般香港公司

对于非首次报税的香港公司,香港税务局则会依照首次报税时确定的税务年度结算日,向该公司发出税务申报表。该公司同样需要在3个月内,将填写完毕的税务申报表和审计报告一起交回香港税务局。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税务申报工作的,则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延期报税(经过多次申请,可以获得年结日后最长9个月的延期)。

3、申报资料

1.报税表

报税表又称为税务申报表,这份表格是由香港税务局发出,投递地址通常为商业登记证上的注册地址(如果变更了注册地址,一定要及时向税务局和注册处报备,以免漏收政府邮件),当香港公司收到税务申报表后,就需要及时进行税务申报的准备工作。通常税务申报表可分为“零申报”、“按实申报”、和“离岸营收”几种申报方式。

2.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在众多私人公司眼中,只是为税务申报而服务的。但实际上,审计报告的真正服务对象,是该公司的所有股东。依照香港公司管理条例,在香港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就需要向所有股东提交经审计的公司账目,以保证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但由于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常常为一人,因此才会产生审计报告服务于税务申报的谬误。

4、评税和缴税

1.评税

当香港税务局收到香港公司递交的税务申报表和审计报告后,就会依据该公司审计报告,进行应缴税款的计算,也就是评税。当完成评税工作后,香港税务局会向该公司发出写有应缴税数目的评税信,香港公司需要依照信上标注的税金进行缴纳。但如果依照香港公司提交的审计报告显示该公司无需对上一年度的收入进行缴税的,那么香港税务局也就不会再向该公司收税。即报税不等于一定要缴税。

2.缴税

当香港公司收到税务局发出的评税信后,只要依照评税信上注明的数额并缴纳足够税金就可以完成税务申报和缴税工作。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该公司对税务局发出的税金有任何疑问,也不能拒绝缴税。而是要先按评税信金额交完税款后,再向税务局发出核算申请。如果税务局认为评税有误,则会将多收的税款以邮件方式寄回给纳税人。

5、违规处罚

税务申报工作作为法律强制的居民义务,必然会以法律的强制力作为保证。依照香港税务法规规定,对第一次未能按时报税的香港公司,香港税务局会给予惩戒性的罚款,罚款的数额虽并不算高,但如果14天后仍没有进一步行动(如递交税务申报表和审计报告或申请延期报税),那么香港税务局会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并增加罚款。如果按注册地址发出传票(香港法院视发出传票即算送达,就算真的没有收到传票,也会被视为收到)不上庭处理的,则会一直累加行政责任,直到该公司遵守税务法律为止

但如果某间香港公司一而再、再而三的延期报税,那么从第二次迟报税开始,就会将罚款增加。当罚款通知发出14天后不做处理的,则会直接交由法庭处理,并大幅增加罚款金额。对于拒不处理法院传票的,则会增加藐视法庭的控罪,不但限制股东董事出入境,还有可能引来牢狱之灾。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香港公司税务申报工作虽然不算复杂,但却有很高的专业性,并且可能对香港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产生个人影响,因此必须引起重视。想要及时完整的完成税务申报工作,委托一家专业且有经验的企业服务提供商提供协助,无疑是最好的办法。而而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

【第20篇】贵阳代办税务公司

2023年12月10日,由江之都财税集团上门辅导落地的贵阳和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签约仪式成功举办!

●贵阳和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贵阳和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历经14余年发展,人员规模60余人,在南明区花果园、观山湖区金融城、云岩区未来方舟形成覆盖贵阳全市的便捷服务网络,财税代理业务遍布贵州。

公司坚持客户需求与专业精进并重发展,业务涵盖财务外包、税收筹划、代理记账、股权激励及顶层设计、知识产权及专利注册、工商资质代办及注销等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产品链,累计服务客户数量10000+。和信重视品牌口碑及员工成长,坚持把客户满意度放在首位,是企业家朋友们可靠的商业伙伴。

●准股东宣讲会

江之都财税集团总裁梁燕为大家做准股东宣讲,从组织架构、股权激励能够给公司和员工带来什么好处,及股东意愿度调查!获得准股东们的全票通过,及达成高度一致,支持公司改革!

提升转介绍培训

江之都财税集团项目经理何柳施给会计事业部培训三岗切割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如何通过小组合作降本增效,提升转介绍!

● 股权激励仪式正式开始

担任本次主持人的是渠道主管陈信龙姝

和信会计邓总致辞

总经理邓总给大家分享了创业的心路历程,有坎坷有心酸,但更多的是收获了一批紧紧跟随的得力干将!这一路走来,大家彼此不离不弃。激动的是,从今往后,和信这个大家庭不再是几个人的孤军奋战,而是一群人真正背靠背战斗,彼此携手相依。回想当年,一屋、两人,三桌、四凳,怀揣着一个财税人创业梦想,一路坚定的走了过来,随着公司的发展和成长,深感肩上的责任。

为了让每个跟随公司发展的人,都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给大家更好的发展舞台,公司打造平台式发展,打造合伙创业,邀请江之都财税落地股权激励来助力公司发展,要通过股权激励,把大家变成股东,把大家变成合伙人!相信和信必能成为贵州省第一梯队的财税行业公司,一起打造更多的高收入股东,未来,有更多新生代股东成为公司的中流砥柱,让企业传承下去!

江之都财税总裁、高级合伙人梁燕

进行股权激励宣讲

梁总分享了股权激励的初衷与目的,股权激励对岗不对人,每一位伙伴未来都有希望成为股东,公司未来会不停搭建平台宽度,给大家提供更大的舞台,只要努力,人人都有机会成为股东。

每个人的潜能都是无限的,因此股权激励能为企业和员工带来的价值也是不可估量的,梁总还分享了成为股东之后股东应该努力的方向。老板只会成就那些绝对可靠-忠诚,绝对投入-敬业,绝对专业-能力的人!寄语和信会计的家人们,一群人、一件事、一辈子、一个传奇、一生回忆,共同创造辉煌的明天。

● 股权激励签约授予仪式

商务部副总经理:张琴

会计事业部副总经理兼花果园会计事业部部门经理:田翼晨

金融城会计事业部部门经理:吴灿

花果园会计事业部财税顾问:施莉娜

花果园会计事业部财税顾问:李思瑾

花果园会计事业部财税顾问:黄燕

高端事业部副总经理:易小红

高端事业部主管会计:江妮

财务部部门经理:赵倩

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齐帅

● 激励对象发表感言

金融城会计事业部部门经理:吴灿

高端事业部主管会计:江妮

花果园会计事业部财税顾问:施莉娜

财务部部门经理:赵倩

非常感谢一路带领我们成长的邓总和和信的小伙伴们。感谢给予磨砺和成长的客户。这所有的一切,成就了今天的我们!让我们有了新的身份,此刻心情非常激动,而且充满干劲,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赶紧开始工作工作工作!

希望明年,大家能带着结果,来跟大家分享,我们承诺,坚持到底!未来可期,加油!

宣读《公众承诺书》

和信会计邓总和各股东合影

祝愿贵阳和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导入股权激励机制后更加蓬勃发展,再创新篇章!

《公司税务注销步骤有哪一些(20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