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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注销程序条件(20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限公司公司注销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有限公司注销程序条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有限公司注销程序条件

【第1篇】有限公司注销程序条件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2篇】有限公司注销具体步骤是什么

注销步骤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开展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办理税务、工商注销:

包括下列工作:

(1)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在报纸媒体上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第3篇】有限公司怎么注销

现在很多的公司如果经营不下去了,那么是需要注销的,我们都知道注销公司是比注册公司难的多的,主要是因为注销公司时间比较长,手续比较多。

注销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注销公司为什么要找我们办理?

1、注销来回跑的次数多,且注销材料要求多注销公司要往返国税和、地税、以及市场监督局、银行等机构,还要进行公示,消耗时间不说且在这些部门要来回奔跑,要准备充足的资料包括整理企业所有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上传国税地税报表,如果企业以前的账务没有整理或者没有做,那么还需要补齐全。其次,税局还会核查企业所有的税务问题,看看是否有纳税异常或者抽逃税款的情况。

2、注销公司流程复杂麻烦这也是很多老板找代办机构进行办理的主要原因,要先对公司注销进行备案,然后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公司债务,再进行登报等,注销公司的步骤十分的麻烦,需要提供的资料也是非常的多,公司注销是公司退出市场的合法步骤,因此如果不想经营,注销是最好的选择

【第4篇】怎样注销有限公司

1.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第三步: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提交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第二步和第三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四步: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某某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五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六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经以上程序后,公司才宣告消灭,股东才正式完成了公司的清算、解散义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5篇】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

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深圳公司如果不想经营了,那如何去办理注销?

注销可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种:

一般注销:

适用于非简易注销流程的情况,先办理清算组备案信息公告和债权人公告(满 45 天),也可以登报公示45天,要先办理税务注销,方可做工商注销。(注:需由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号发布公告)。

简易注销:

适用于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如果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取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公告期从45天缩短到20天,所以简易注销时间更短。

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先到国税局拿注销申请表,按国税局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然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再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局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局拿注销申请表,补税后,然后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再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税务注销通知书,去注销银行账户;同时拿着注销通知书到工商局拿注销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并交回工商局,最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长期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

第一公司方面:1,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2,被列入工商、税务异常名单,营业执照被吊销(吊销和注销区别很大)

第二法人行为受限: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4,法人黑名单(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第6篇】办理注销有限公司

作者:国浩·陶纯益律师

本文1900余字,建议先码后看

内容包括:

☑积极条件 ☑消极条件 ☑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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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销是公司退出市场的关键一步,目前工商注销分为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程序作为国家解决企业“注销难”的新手段,其具体规定和相关风险并不为公司和股东所熟知,本文作者将结合天津某区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的实务对简易注销的内容和风险进行介绍。

一、何种情形下,公司应当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公司发生《公司法》180条规定的解散事由或被依法宣告破产后,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作者提示: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简易注销的具体适用

(一)适用范围

1、积极条件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天津宝坻、滨海新区试点: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参照适用。(基本全部主体都可适用)

2、消极条件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例如:吊销)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即有分支机构应先注销分支机构,实务中总、分公司同时进件);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无特殊情形,简易注销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被终止后只能进行一般注销);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天津宝坻、滨海新区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存在以下情形,待情形消失后,企业可以依程序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一)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二)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三)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3、特别规定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律师提示: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破产程序的原因可能是“公司已全面完成清算”,也可能是“公司因账册丢失等原因,无法清算/无法全面清算”。若是因后者终结程序,明显不符合简易注销的积极条件(无债权债务),那么实务中是如何处理的呢?

作者曾致电天津各区市场监管局,已接通的河东区、东丽区、滨海新区答复可以适用简易注销。建议办理简易注销前,先咨询主管登记机关确定。

(二)流程

第一步:网上公告

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工商部门会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主管等部门,公告期内无利害关系人、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企业可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提出简易注销申请,或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提示: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均可撤销)。

天津宝坻、滨海新区试点:公告期为20日。

在公告期内,最有可能提出异议的部门是税务部门,但税务部门对于:(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过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3)在公告期届满之日前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不得提出异议。

律师建议:公司可去税务机关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办理税务注销前还有哪些未办结事项。

第二步:提交材料办理工商注销

办理简易注销需提交材料如下:

(1)《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提示:因纸质版营业执照丢失或毁损不能提交原件的,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信网或登报公示作废,并提交遗失公告截图或报纸报样)

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 the end -

【第7篇】有限公司注销手续

作者:lolo 会计网原创首发

lolo在浏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关于“注销难”“如何注销企业”的留言:

这些留言的集中问题在于工商注销这块,今天lolo就给大家讲讲如何注销一家企业。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发过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的政策文件,在这里给大家梳理了一下近两年来关于简化税务注销的新政:

重点来了,大多数粉丝留言的问题都集中在不懂公司注销流程,请看lolo的整理:

第一步:公司清算

根据规定,企业要解散,在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15日内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董事、股东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具体视公司类型而定。

清算组要登录当地的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清算组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报纸上发布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的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公司财产,编制报表,清算未了结业务,清理债权债务,清缴税款等等,总之要确保在税务注销前,企业不欠任何款项。

第二步:税务注销

在这一步,一般注销的流程是税务机关会对企业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检查企业是否结束了所有经济业务,是否存在未结事项。所以,纳税人在税务注销之前,一定要检查企业是否结清了各种税款、滞纳金,要注销防伪税控企业信息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税务机关还发现企业有涉税违法行为的,要求缴纳的罚款也应当一并缴清。

现在税总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进行简易注销。也就是上图总结的新政,这里再放一次:

已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报送的资料为《清税申报表》(适用于一照一码或多证合一纳税人)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这里具体以当地的税务机关要求为准,比如湖南地区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要提供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等等。此外要注意,并不是所有资料不齐全的纳税人都能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行。

第三步:工商注销纳税人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应携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解散决议或决定(如果是破产公司,要携带法院的裁判文书),不符合免办清税证明条件的纳税人要携带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文书,以及经各方确认签字的清算报告等等。

这里的携带材料需要详细咨询当地的市场监察管理部门,比如已实现工商、税务信息共享的地区,纳税人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了。

准予注销登记后,登记机关会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第四步:银行注销

纳税人注销公司的基本户、一般户等银行账户,应携带注销登记通知书、开户许可证、销户申请书,和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未使用的支票等等材料,去窗口办理。要注意的是,如果银行账户上还有金额,须得把金额转出。

不同的开户行对此携带的材料可能要求不一,纳税人可以事先咨询相关开户行。

第五步:社保注销

纳税人要向社保登记机构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具体要携带的资料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比如湖南地区明确2023年10月1日后新办的企业不用提交《社保保险登记证》原件,不同解散事由的单位提交不同的材料(破产公司要携带法院的裁判文书复印件等等)。

如有社保欠费的情况,也要先清缴社保费用。

1. 公司注销,要补注册资金吗?

如果公司没有对外欠债,直接申请注销即可。如果公司有对外债务,且现有资产不足以抵债的话,需要补齐注册资金来还债。

2. 公司要去注销,但还有没开完的发票,要把没开完的发票带去税局吗?

未使用发票需要缴销。

3. 企业注销前开的发票有效吗?

注销前正常销售开票的有效。

4. 我们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搬迁的时候弄丢了,现在注销的话要怎么办?要补吗?

不用补了,纳税人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执照遗失公告,拿这份公告和其他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5. 企业注销后,所有的财务凭证需要保留吗?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单位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公司成立清算组备案后,又决定不注销了,要怎么申请撤回备案呢?

公司股东会可依法作出继续经营的决议,如果已经公示发布公告的,可以再次发布公司将继续经营并解散清算组的公告。

7. 在填报公司清算组备案时,把清算组的成立日期写错了,导致清算组的成立日期至备案日期隔了一个多月,怎么办呢?

可以向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反映情况,提交股东对此情况的确认文件,当地的公司登记机关会报省局处理,等通知。

本文为会计网原创首发,作者:lolo。如需引用或转载,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会计网 保留所有权利。

【第8篇】有限公司注销流程

关于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的问题,公司在申请注销前均应进行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其步骤与所需材料如下:

一、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注销税务。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五、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六、注销印章。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费用大致包括五点:一是清算报告费;二是工商局、税务局、社保局等部门缴纳的费用;三是当企业税务、社保存在异常时,工商局、税务局、社保局等部门缴纳的罚款;四是注销公告登报费;五是代办服务费(如果是请的代理机构办理的)。整体费用在几百到几千之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9篇】香港无限公司注销后能恢复吗

香港是一座高度繁荣的国际大都市,仅次于纽约和伦敦的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其中重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也是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和最具竞争力城市之一,在世界享有极高声誉,因此很多人会选择来香港注册公司。

除此之外还有香港公司因注销前有未尽事项,而在注销后申请恢复注册的情况。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香港公司注销后如何通过法院命令恢复注册。

申请恢复已注销的公司,主要有下列三种情况:

1. 公司被强制除名注销后申请恢复

公司由于连续几年没有年审(提交周年申报表和更新商业登记证),而被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强制除名注销。

2. 公司董事或股东主动申请注销后恢复

公司董事或股东主动申请注销后,发现公司名下还有资产,如银行账户资金、车辆、物业、股票、知识产权等没有处理。而由于公司已注销,名下的资产会作为无主财产,归属香港政府所有。因此,想拿回公司名下的资产,唯一的办法就是申请恢复公司,然后才能处理资产事宜。

3.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恢复公司

如果一家公司a和其他商业主体有债务上的纠纷,该公司a可能需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而为了逃避债务,将其申请注销。这种情况下,债务人要求公司a偿还债务,将公司a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执行法院判决中,因债务人公司已注销,没办法进行,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公司a,然后再继续诉讼。

想要恢复已注销的香港公司有两种方式:

1、通过行政方式恢复香港公司

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是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第622章)规定的一种恢复公司注册的方式。这一方式恢复注册香港公司,通常用于没有及时提交周年申报表,而被香港公司注册处强制除册的情况。并且恢复注册公司,也是唯一可以取回在除名或撤销注册公司后,被认定归属香港政府资产的途径。

2、通过香港法院恢复公司注册

当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主动注销),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可考虑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高等法院申请恢复已注销的香港公司。而当欠债公司已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时,该香港公司债权人也可在欠债公司被撤销后的20年内,向香港法院申请恢复该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或其他必要程序,以追究其债务责任。

想要恢复已注销的香港公司的具体流程:

1.公司名称全称;

2.因何原因被从香港注册处剔除注册;

3.自何时开始停止提交周年申报;

4. 核算及确认自停止提交周年申报之日起,至今产生的罚款及费用总额;

5.提供资料清单,并收集客户资料;

6.签署正式文件,将申请文件通交至香港公司注册处;

7.根据递交的资料, 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出的询问或文件补充要求, 进行第二次文件递交;

8.取得税局及注册处下发的,恢复注册香港公司相关文件(如变更后的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成功恢复香港公司。

9.公司注销后,别人可以使命这个公司名称,假期公司名称被别人注册使用,则恢复公司后需要改名。

【第10篇】有限公司怎样注销

公司作为拟制的商事主体,法律对其退出制度的规制,也是完善商事法律体系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是公司法理论中,更多着重点是放在公司解散与清算程序上,对于公司注销程序则一笔带过。

有限公司经过解散清算程序,解散清算报告即使得到了股东会(普通清算)确认,清算程序终结,但是至此,公司还没有真正终止,还需要完成特定的注销程序,公司的拟制人格才算真正终止。

因此,除具备公司清算程序的前提外,对于公司注销环节还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首先,公司注销的原因。一般来讲,有限公司具有被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责令终止、解散等情形时,可以申请公司注销。

其次,公司注销的分类:根据公司注销程序繁简不同,可以把公司注销登记可以分为简易注销登记、一般注销登记。

其中,简易注销程序,主要适用于领取执照后未开营、无债务纠纷的有限公司、非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四类型企业;当然,从2023年3月1日登记改革,公司也可选择不适用简易程序,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

此外,对于涉及国家特别管制的外商投资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存在股权冻结、担保等瑕疵的企业、被采取司法程序的企业等不得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只能适用一般注销程序。

第三,公司注销的流程。主要环节有:

1. 工商注销备案;

2. 注销登报公告;

3. 税务注销;

4. 工商注销;

5. 代码注销;

6. 银行注销;

从以上简略的总结中,可以得出,有限公司只有经过法定的注销程序,公司才属于在法律意义上的消灭,只有经过这一步骤,有限公司拟制人格才真正的灭亡,才能真正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1篇】有限公司注销程序

很多人都觉得有限公司的注销很麻烦,所以就产生很多僵尸企业,即使很久没使用了,还是一直不去注销,其实注销并不是很复杂,今天财韬小编就来简单的总结下注销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申请清税

法人或者指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的话就需要出具委托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去镇里或者县市或者区里的税务局,提出申请清税。工作人员会告诉相应步骤,填好资料。

第二步:报税

电子税务局登陆公司的税务账号,完成报税等工作。这个报税的工作和哪些报表需要用到,税局的工作人员都会告诉你的,公司的财务按照要求准备好就可以了。

第三步:清税、缴税

公司税务报完税后,拿相关资料过去,工作人员根据资料在税务系统办理清税工作。资料准备必须要完整准确。清完税出具清税证明。

第四步:公示

拿着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具体资料可以去行政服务中心询问,县市区镇的也可以的)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注意一点,分公司直接就可以注销了,独立机构企业就要公示45个工作天。现在有了一个快捷的公示,一个企业就有一次机会,自己填写相关资料上存上网就可以,也要四十五个工作日。若果不能简易公示就需要登报。

第五步:完成注销

公示没有问题,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相关注销资料,工商局审核没问题很快就可以出具注销证明,公司就注销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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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80%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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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第12篇】有限公司注销费用多少

现在的社会竞争力是非常的大的,而有很多的公司又竞争不过别人,所以他们最终就只有选择公司注销,到那时有很多人对于公司注销不是非常的清楚,那公司注销需要费用吗?

法妞网友咨询:

公司注销需要缴纳费用吗?

赵东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但如果有委托专业机构代为进行注销办理的话,则就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会计事务所出据报告的收费标准市经各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全国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其标准都是根据企业资产总额分段计算的。

赵东律师补充:

公司注销流程: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1]

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这样公司就注销了。

赵东律师结语: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办理公司注销的时不需要支付费用的,不过有可能涉及到注销代理费,这也是因为委托了专业机构代为办理公司注销所产生的费用。

【第13篇】注销有限公司要多少钱

公司注销了该还的钱没有还,作为债权人要向谁要钱呢?我们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司对债务是负有限责任的,对不能清偿的债务无需偿还,那很多公司就会选择注销。但是注销公司也要符合法定程序,合法合理地进行。

公司在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清算组成员等人员追应当依法履行相应义务, 否则即使公司注销了,债权人仍然可以找这些相关人员追讨债务的,且要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什么情况下注销公司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呢?

第一种情况是公司在清算时,清算组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使得被欠钱人(债权人)没有及时向公司申报被欠款项没有得到赔偿,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要对这部分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无论原因导致不能经营了,都要进行清算,组成清算组,清算组自成立日起,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通过全国发行的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向社会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日。清算组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这个程序,那么,债权人对公司的债务无法实现,导致受到损失,是可以要求清算组来承担的,当然,也是可以起诉清算组要求承担这些损失 。

第二种情况是清算组成立后,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最后形成公司的清算方案,方案是要经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或者法院确认的。如果清算方案未经确认,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公司的股东或者公司的债权人,是可以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

【第14篇】有限公司注销步骤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注销步骤: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15篇】有限公司注销需要多长时间

前期推文,我们为各位介绍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对市场主体的歇业和注销进行简化流程的公告解读,更进一步简化企业歇业和注销涉税事项流程。其实,早在2023年的8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就特针对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联合发布过更便捷的举措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通知”),一起看看,这份通知的实务便利性到底有多强!

我们先看重点变化!划重点啦!

1、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范围更广!

也就是说税务部门无异议的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a)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b)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没有欠税和其他未办结事项的;

c)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等清税手续的。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更简易!

3、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更快捷!

4、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优化注销平台功能流程。——更优化!

通知规定

一、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

●规定基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

●拓展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偿债权债务完毕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下同

●不应存在的情形——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

●法律责任——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不能异议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并推送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在获取前述信息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相关涉税情况,对经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应提出异议:

a)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

b)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和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

c)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二、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

●对象——于“两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均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推送时间——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

●反馈时间——税务等部门于10天(自然日,下同)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

●注销登记——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税务部门不提异议的情形与本通知第一条相关规定一致),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三、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

●压缩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为20天

●公示期届满后,自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

●市场主体自开始公示日起,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

●异常情况——当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时,如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市场主体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不规范情况——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也无需重新公示。

五、优化注销平台功能流程

●通过注销平台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全程网办

●自动生成《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全体投资人实名认证并进行电子签名(除机关、事业法人、外国投资人等特殊情形外)

●可通过邮寄方式交回营业执照

●丢失营业执照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小编总结:

通过通知的具体规定,我们可以发现通过市场监管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推送反馈机制进一步实现了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进一步畅通了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提升了市场主体活跃度。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积极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改革工作,极大地便利了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

_________________

[1] https://gkml.samr.gov.cn/nsjg/djzcj/202108/t20210803_333340.html

作者 郭倩雯

责编 单琦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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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精神就是:如你所需,如闻永远和你在一起。

【第16篇】有限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注销前都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偿债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17篇】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明邦财税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股份公司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指定(委托)书

提交公司决定注销后,60日内刊登有清算债权债务三次公告的报刊

交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原审批机关关于撤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文件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提交法院裁定书

股东会(董事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有关决定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因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因合并、分立解散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还需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股份公司注销的流程有哪些呢?

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五、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费用:

代理注销公司的费用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定,公司的成立时间,账目是否齐全,是否正常纳税都是有影响的。而且,每个地区收费不一样,一般来说3千-5千是比较常见的。注销的程序也比较复杂,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

首先要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其中需要准备很多公司的基础资料以及财务资料。之后要去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备案,这一步和上一步最好同时办理,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而且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很多重复的。下面就是登报公告了,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就可以完成了。不过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法人准备不齐全相关资料,例如无营业执照、无公章、无组织机构代码、无税务登记证副本甚至各种证件均无,或者是弄不清​楚​流程,导致注销的时候困难重重,所以选择第三方代理注销是很不错的。

【第18篇】有限公司能注销吗

@各位老板

这几年生意不好想“闭关修炼”

怎么办?

隔壁行业走势较好想要关门从头再来

怎么办?

“退出市场”可不是门一关就完事的

需要一个完整的流程

最近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

《企业注销指引(2021修订)》的公告

企业注销流程又将有哪些新变化?

快一起来看看吧

↓↓↓

企业注销指引

(2023年修订)

#1

企业退出市场基本程序

#2

解散

#3

清算

#4

注销登记

#5

特殊情况办理指引

#6

注销法律责任提示

#1

企业退出市场基本程序

通常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以公司为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退出市场正式终止前,须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待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

解散

企业解散是企业因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时,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开始进入清算程序直至终止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1

---自愿解散

指基于企业或股东的意愿而导致的公司解散。以下以公司为例,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持有2/3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的解散,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

---强制解散

指非依公司或股东自己的意愿,而是基于政府有关机关的决定命令或法院的裁决而发生的解散,通常分为行政决定解散与司法判决解散。行政决定解散,公司因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从而被行政主管机关依职权责令解散的情形,包括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司法判决解散,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散。

#3

清算

公司作出解散决议后,应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的重要内容是清理公司资产,清结各项债务,终结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

清算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公司解散时都应当进行清算。

1

---成立清算组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法人的,可指派相关人员参与清算),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

---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由申请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

同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依法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向社会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日

3

---开展清算活动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缴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罚款和罚金。

向海关和税务机关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滞纳金、罚款、缴纳减免税货物提前解除海关监管需补缴税款以及提交相关需补办许可证件,办理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等。

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应当接受处罚缴纳罚款。

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4

---分配公司财产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

---制作清算报告

清算组在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4

注销登记

1

---普通注销流程

普通注销流程适用于各类企业。企业在完成清算后,需要分别注销税务登记、企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涉及海关报关等相关业务的公司,还需要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等事宜。

1.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时,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的,税务部门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2)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资料齐全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具体容缺条件是:

①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的;

②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3)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或虽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但纳税人不愿意承诺的),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未结事项),纳税人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4)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5)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2

---简易注销流程

1.适用对象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企业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

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免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2.办理流程

(1)符合适用条件的企业登录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示期为20日

(2)公示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超过公示期,公示系统不再接受异议。

(3)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相关涉税情况,对经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三是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4)公示期届满后,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期满未办理的,登记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长时限,宽展期最长不超过30日。企业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具体请参照《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办理。

#5

特殊情况办理指引

1

---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问题

对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注销的,经书面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

---存在企业无法自行组织清算问题

对于公司已出现解散事宜,但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拒不履行清算义务或者因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不能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公司,相关股东或债权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3

---存在营业执照、公章遗失问题

对于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可以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无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

涉及公章遗失的,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或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确认,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其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进行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盖公章。

4

---存在股东(出资人)已注销问题

因股东(出资人)已注销却未清理对外投资,导致被投资企业无法注销的企业,其股东(出资人)有上级主管单位的,由已注销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依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已注销企业有合法的继受主体的,可由继受主体依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已注销企业无合法继受主体的,由已注销企业注销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出资人)申请办理。

5

---其他问题

1.对于尚未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即被吊销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已就此类企业进行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企业在相关部门办理注销业务时可使用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无需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纳税人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3.处于税务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符合以下情形的,税务机关可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经纳税人确认后,进行批量处理:

(1)非正常状态期间增值税、消费税和相关附加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的。

(2)非正常状态期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

#6

注销法律责任提示

01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

02

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0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一款)

0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款)

05

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06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

07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二款)

08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09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10

企业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

11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12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一图看懂

企业注销指引流程

↓↓↓

各位老板

不管是开门还是歇业

按规章制度办事

善始善终

才能成就好企业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第19篇】香港无限公司注销

香港公司一直是零申报,可直接注销香港公司吗?

如果香港公司一直是零申报,没有开设银行账户,那在自查之前的税表以及年审有按时办理,没有其他的未办结事项后,是可以直接申请香港公司注销的。

要注销一家香港公司,需要向香港两个政府部门递交资料文件申请,期间需要及时跟进回复相关的问题信件,整个流程办下来至少也要6个月左右。所以一般都是会给到秘书公司来办理,由秘书公司来跟进。

注销香港公司的常见问题:

1、香港公司注销条件

(1) 香港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2) 没有任何未尽事项,包括公司年审工作、税务申报工作、债务诉讼等(3) 没有任何未交清的罚款、税款以及法庭费用等(4) 没有未出售的存货、物业等

2、香港注销公司的时间

注销日期是否横跨两个税务年度(如注销日在下一税务年结日之后,很可能产生第二个税务年度的审计费用)。建议在香港公司年审日前三个月申请注销,可以省下一笔年审费用。

3、香港公司所属银行账户

提前将香港公司所属的银行账户办理注销,将其中的资金转出,否则在公司注销后,该账户中的资金会转移至香港政府所有。

【第20篇】注销有限公司的流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3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材料申请人自备

常见问题;不懂的也可以留言给小编,小编会第一时间回复的。

问: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首先要进行注销公示,或登报公示,选择注销,将清算组备案及债权债务申报一并进行公告,公告期满45天后将以下注销材料交到登记窗口。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清算报告。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问:

需要办理简易注销,请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领取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问:

公司有年报警示、住所警示,可以办理注销登记吗?

答:

视情况而定,多数异常是要先处理异常问题才可以注销的。

《有限公司注销程序条件(2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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