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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20篇)

发布时间:2023-11-25 14:17:02 热度:1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借款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借款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借款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第1篇】借款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借款合同生效要件:

(一)双方之间借贷是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的,那么在借款人实际收到了借款之后,借款合同才能生效。因为借款合同一般是被认定为实践合同。

(二)但如果彼此之间是以现代化的一些支付方式来借钱的话,如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或者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对方,那么在转账的资金顺利达到借款人相应的接收账户时,该借款合同才能实际生效。

(三)实践中可能出现以票据形式来借钱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下,在借款人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上面相应权利的那一刻起,借款合同才会生效。

(四)但要是出借人是把自己有一定资金的账户直接借给借款人使用,并允许其对账户里面的资金进行自由支配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并不是在借款人实际使用支配账户里面的财物时才算借款合同生效,而是在借款人取得对了对账户实际支配权利的时候,就意味着借款合同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2篇】借款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据此,企业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

【第3篇】借款合同效力是怎样

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4篇】借款合同可以在借款地起诉吗?

借款合同可以在借款地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5篇】借款合同未注明借款期限怎么办呢?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6篇】哪些是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

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有:

1.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2. 借款的币种、数额。

3. 借款的利息。

4. 还款的期限、还款的方式。

5. 违约责任。

6. 解决争议的办法。

法律依据:

2023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7篇】订立借款合同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订立借款合同的要求有:

1、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

2、借款的标的必须为货币;

3、借款的金额、用途及期限的要求;

4、借款的利率要符合法律规定;

5、还款的要求。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8篇】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1)一方主体特定,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起诉的少。

(2)贷款的期限较短,均有担保人。

(3)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

(4)借款合同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9篇】私人借款合同怎么签有效吗

符合下列条件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

1、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2、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合法。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7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0篇】借款合同保证期限如何确定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11篇】借款合同怎么写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借款合同应该具备约定利率的利息,利息有约定的,才可以支持利息,约定的利息最高是年息到百分之二十四。

然后需要填写约定还款的日期,约定还款的如期一般目的指向的是逾期利息。

其次需要有共同的担保人、借款人,这样会增强还款的能力,降低出借的一些风险。

法律依据:

《合同法》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12篇】银行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银行借款合同,有别于普通的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普通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型合同,所谓实践性合同就是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保管合同以及借用合同等等。如果双方就这类合同,仅达成了合意,但没有实际交付,那么该类合同视为并未成立。

而银行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所谓诺成合同,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明确规定,那么合同在双方签章时即成立且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13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及原因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一方主体特定,贷款期限短数额大有担保人,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拖欠时间长,担保合同完备;纠纷原因在于金融部门审查不严,借款人拒不还款,担保人不承担保证人义务等。

依据《合同法》第196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14篇】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效力问题

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有如下效力问题:

一、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应当允许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15篇】借款合同到期多久就不能起诉了

借款合同到期后已超过三年,借款合同还有效,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有关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就获得抗辩权,最终债权可能无法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6篇】借款合同违约数额有限制吗?

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17篇】借款合同有哪一些相关知识

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⑴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⑵标的。

⑶借款的用途。

⑷借款金额。

⑸借款利率。

⑹还款期限。

⑺保证条件。

⑻还款方式。

⑼违约责任。

⑽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⑾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18篇】网贷借款合同有效吗?

如果是跟已注册的网络借贷平台签的,能提供当时网贷合同,流水,记录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9篇】订立借款合同可以采用什么形式

订立借款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是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除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外,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金融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

【第20篇】单位借款合同无效会有什么后果

无效合同的法律结果,在合同法上有清晰的规则。《合同法》第58条规则:“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产业,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许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差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而遭受的损失,两边都有差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也就是说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许当事人利益遭受危害,因而,当事人有必要对合同无效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职责,使之消除由此形成的影响,恢复到合同形成前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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