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年报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所得税年报怎么加计扣除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所得税年报里计提的工资要交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在企业、机关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所获得的工资、薪金。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
对面的企业看过来
看过来~
看过来~
小编要大声地通知大家
该年报啦!
近期,小编收到大家反映
年报填报过程中各种各样的问题,
不知应该如何填写?
小编整理了年报中常见的33个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答都在这里!
一、企业基本信息
01
“主要业务活动”如何填写?
填写企业实际经营的1-3项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以符号“/”作为分隔符。
02
分公司“从业人员”如何填写?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果从业人员由总公司统一填报,分公司从业人员这一项选填0;如果是各自填报,按实际从业人员情况各自填写。
03
企业年度报告中的“参保人数”与“从业人员”是否要保持一致?
参保人数是指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与从业人员概念不同。
04
“高校毕业生人数”具体指什么?
“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股东及出资信息
05
股东及出资信息无变化还需要填写吗?
年报填报页面中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在内的所有内容每年都必须填报,即使无变化也要填写,并非前一年度填写过的就不需要再填。
06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填最初发起人还是后续变更后的?
最初发起人
07
若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很多社会股,应如何填写股东信息?
若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中股东信息可只填写原始股东。
08
原股东将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的出资信息如何填写?
新股东的认缴信息按照公司章程填写,新股东的实缴信息按照原股东的实缴情况填写。
09
“认缴出资额”及“认缴出资时间”应如何填写?
“认缴出资额”应按照企业公司章程约定的数额填写,“认缴出资时间”为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时间。
10
认缴出资时间可以填为公司成立时间或章程制作(落款)时间或股权转让时间吗?
认缴出资时间应当填写年度报告所属期在登记机关备案的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中约定的出资到位期限。
如存在股权变更的,应分两种情况,一是股东出资未增加的,受让股权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为股权转让前章程约定的原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章程对认缴出资时间有修改的,按修改后的时间填写;二是股东出资有增加的,股东认缴出资时间为当前股东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的认缴时间。
11
公司章程约定的认缴期限已届满,股东仍未实缴或仅部分实缴其认缴的出资额,企业年报中股东出资信息如何填写?
按照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股东认缴情况和实缴情况如实填写并公示。
三、股权变更信息
12
股权变更信息如何填写?
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每一次股权转让所涉转让方及受让方信息均要逐一填写,并写明股权比例的变化。
13
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变更信息是否填写?
年度报告里的股权变更信息,仅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否发生股权转让,均无需填写。
14
股东增资是否需要填写股权变更信息?
若企业为单一股东,增资并不会导致股权变化,则不需要填写。若企业为多个股东,增资导致了股权变化,则需照实填写。
15
原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股权变更”如何填写?
原股东转让前的比例按原有约定比例填,转让后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填0,受让后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16
原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股权变更信息”如何填写?
原股东出让后的比例填“0”,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填“0”。
17
“股东股权转让时间”应如何填写?
应填写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期;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方可生效的,以批准之日为生效日期。
四、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
18
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是否所有企业都需要填写?
不是。自2023年度年报开始,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年报系统会自动匹配相关企业,若无“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栏目,则无需填写。
五、对外投资信息
19
年报中对外投资信息如何填写?
本数据项是指投资设立境内企业的信息(不包括设立的分公司),建议根据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截止12月31日)中的长期投资明细填写。
20
分公司是否要在“对外投资”栏目中填写?
不需要。分公司不属于对外投资。
21
企业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是否要填写在“对外投资”栏目中?
除记在长期投资会计科目中的股票外,不需要填写。
六、资产状况信息
22
纳税总额包括什么?
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23
“纳税总额”中是否包括企业代扣代缴的个税?
根据企业财务报表中数据进行填报,一般不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4
资产状况信息如何填写?
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及负债总额参考资产负债表中数值;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参考利润表中数值;主营业务收入参考科目余额表中数值;纳税总额参考完税证明数值。
七、对外担保信息
25
集团对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属于对外担保么?
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实体之间的担保都属于对外担保。
八、特种设备信息
26
“特种设备”指哪些?
特种设备是指电梯,锅炉,高压容器类型的,监控设备不是特种设备。
27
特种设备项如何填写?
特种设备信息一栏照实填写就可以,没有特种设备可填0。
九、人社部门年报事项
(供参考,具体业务以人社部门口径为准)
28
企业年报中“社保事项”的填报说明:
(一)单位参保人数:指当年12月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包括离退休人数。
(二)单位缴费基数:指当年1-12月期间,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之和,包括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差额等。
(三)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当年1-12月期间单位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四)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当年12月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本金金额。
29
2023年10月起,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合并之后年报中社保这两部分应该如何填写?
企业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报告期内合并前所缴纳数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报告期内合并前所缴纳数额加上合并后所缴纳的总数额。
十、其他问题
30
若企业属于非独立核算企业,应如何填写年报?
若企业属于非独立核算企业,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无独立报表部分则“0”申报。
31
企业填写年报信息时涉及数额的项目小数点后保留几位?
系统默认最多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32
外商投资企业填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时,是否需要换算成人民币?
不需要。
33
年报中涉及海关,外资,社保,统计方面问题应如何咨询?
目前实施市场监管、统计、人社、海关、商务等多部门事项合并年报的“多报合一”,年报中所涉及业务相关问题可咨询对应的政府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电话已在年报系统首页及填报页面中显示。
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怎么填,如果对您有用,请点赞加关注给我们鼓励。文字版可以在我的头条号找到嗷。
本表适用于发生弥补亏损、亏损结转等事项的纳税人填报,部分栏次读取以前年度申报表自动生成,纳税人无法自行更改。
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等相关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第 1 列“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 11 行“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再依次从第 10 行往第 1 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本年度是指申报所属期年度。
第 2 列“当年境内所得额”:第 11 行填报表 a100000 第 19减20 行金额。第 1 行至第 10 行填报以前年度金额(亏损以负数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填报。
第 3 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 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第 4 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 5 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 5 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的亏损额以负数表示。
第 5 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 8 年”:同上。
第 6 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 10 年”:同上。
第 7 列“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纳税人根据不同年度情况选择。
第 8 列“当年亏损额”:填报纳税人各年度可弥补亏损额的合计金额。
第 9 列“当年待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在用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所得额
弥补亏损前,当年度尚未被弥补的亏损额。
10.第 10 列“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第 1 行至第 10 行,当第 11 行第 2 列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的“当年境内所得额”大于0 时,填报各年度被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境内所得依次弥补的亏损额,弥补的顺序是按照亏损到期的年限优先弥补到期时间近的亏损额,亏损到期年限相同则先弥补更早发生的亏损额,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 11 行,填报本列第 1 行至第 10 行的合计金额,表 a100000 第 21 行填报本项金额。
第 11 列“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第 1 行至第 10 行,当纳税人选择用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以前年度亏损的,填报各年度被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境外所得依次弥补的亏损额,弥补的顺序是按照亏损到期的年限优先弥补到期时间近的亏损额,亏损到期年限相同则先弥补更早发生的亏损额,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 11 行,填报本列第 1 行至第 10 行的合计金额。
第 12 列“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第 1 行至第 11 行,填报各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且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本列第 12 行,填报本列第 1 行至第 11 行的合计金额。
咨询提问:发现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错了,应更正申报吗?
彭怀文解答:
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有两种情况:1.应税收入申报错误;2.税前扣除申报错误。
或者说影响包括两种:1.原申报错误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需要补税);2.原申报错误导致多交税(可以申请退税)。
一、税前扣除申报错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追补扣除支出有4个前提条件:一、必须是企业自行发现,即由企业自行向税务机关提出追补扣除的申请;二、必须是实际发生,即需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但需注意的是,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规定,法定资产损失应从申报年度起扣除,不得追补确认;三、必须是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即必须符合税前扣除的范围、标准和条件等要求;四、必须由企业向税务机关就追补扣除事项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
当然,也可能存在企业把不该税前扣除的,错误申报扣除了。企业如果发现后,也应及时申请进行更改申报,避免税务局检查发现后更严重的处罚。比如,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原本以为某一笔纳税年度支付的费用,可以在汇算清缴结算前(5月31日)能取得发票,结果最终没有取得。企业这时就应及时去申请更正申报。
二、收入申报错误
由于会计准则的变化,对于收入确认有时很难,企业也可能导致对于应收收入的申报错误;以及需要“视同销售”的漏申报等,导致应收收入申报错误。
无论是应收收入多申报了还是少申报了,企业发现后都应及时更正。
三、更正的时限及后果
根据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偷逃企业所得税的,在汇算清缴后,实现其偷税目的。因此,每一个纳税年度的偷税行为,应当视为一个违法行为。
征管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63人
50人
78人
41人
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