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0篇优质的亏损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亏损企业可以上市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亏损企业可以上市,但要在实行注册制的上市板块才能上市。在注册制的前提下,监管机构对企业上市的审核流程加快且上市条件有所放宽。
2、我国目前实行注册制上市制度的板块是创业板和科创板,这两个板块都明确规定未盈利企业可以上市。这为那些处于高速发展期但是暂时没有盈利的企业提供了便利。
3、由于创业板、科创板等板块规定了未盈利企业可以上市,且创业板和科创板的涨跌停限制都是20%,所以投资者在这两个板块上进行投资的风险要更大,这点大家要注意。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业务招待费已经成为不可获取的必须支出。但是如何准确进行税务处理,顺利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重要话题。
现将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帮助广大财务人员顺利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掌握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口径
你可以扣的更多
提示:把视同销售收入和未完工开发产品预售收入合并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中,是因为它们都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扣除基数。
业务招待费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按会计核算及税法规定,企业发生作为业务招待费核算的交际应酬消费支出主要内容包括:
1、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应酬或宴请支出;
2、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赠送纪念品支出;
3、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交通住宿支出;
4、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交际旅游参观和及其他费用支出。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发生的“会议展览服务”支出中不得包含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等支出,应当分别取得按照会议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税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且餐饮服务支出不得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当区分会议费、差旅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支出,上述费用无法分清核算的,为谨慎起见,应当计入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筹办期间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如何处理更划算?
国税函[2010]7号规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如果进行一次性扣除,无法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亏损。为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还不如按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按照筹办费规定处理(最短3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处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案例:某食品企业2023年处于筹办期,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90万元,筹建期取得试营业收入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如果选择一次性扣除,扣除金额为90*60%=54万元,,54万元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2023年度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的金额=90万元-54万元=36万元。如果选择长期待摊费用处理,每年可摊销30万元,如果有对应的计税收入,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款30*25%=6万元(此处不考虑小微企业)。
非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收益
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依据?
目前各地税务机关主流观点认为,国税函[2010]79号允许将投资收益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依据目前仅限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该特殊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股权投资业务是此类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没有其他经营业务的活动,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比例较低,因此而做出的特殊规定,此项规定不适用于非投资类企业。
但是北京税务局答疑认为,“国税函〔2010〕79 号第八条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未限定于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从相关性分析,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会发生业务招待行为,相应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因股权投资而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股息、红利以及转让股权收入)有关。
依据上述分析,国税函〔2010〕79 号第八条规定不应限定于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各类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含上市公司)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股票)转让收入,均可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由于国税函〔2010〕79 号政策执行口径各地有差异, 所以企业在具体执行本政策过程中,应当和本地主管税务机关做好协调沟通,明确本地执行口径。
查补收入是否可以
计算扣除业务招待费限额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查补收入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规定了查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报表填报,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文件规定,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允许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文件规定,查补的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中的一种,在补充申报时会填列到“销售(营业)收入合计”。现行税法明确,前述扣除的限额是以年度“全年销售(营业)收入”为基数的,而查补收入属于其发生年度收入的一部分,应允许其作为计算扣除业务招待费限额基数。
内部食堂对客户提供招待服务,原计入福利的部分调整至业务招待费,在汇算清缴认可业务招待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食堂招待只要取得符合三个原则的凭证均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房地产开发“业务招待费支出”扣除基数如何确定?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房地产专业税收答疑的第81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扣除基数如何确定?”,解答中明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只有符合上述规定的收入方可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扣除基数。
开发产品完工会计核算转销售收入时,会计核算做为销售收入,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该收入如前期属于“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已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已作为计提基数,为了不得重复计提业务招待费,需要减去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也就是前期已属于“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的部分)。
案例:a房地产公司2023年10月竞得2.2万平方米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2023年7月,该楼盘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开始预售商品房,当年累计预售商品房3万平方米,收取预售款30000万元,且企业账务处理时未计入“主营业务收入”。2023年10月开发产品完工,当月销售商品房1万平方米,收取售房款10000万元,同时结转销售完工商品房4万平方米(含2023年度预售商品房3万平方米),企业账务处理时,将上述两项(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收入40000万元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则:
(1)企业2023年度的预收款30000万元应作为2023年度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
(2)企业虽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40000万元,但2023年度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要将2023年度已经做了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预收款30000万元扣减,即“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30000万元,不考虑其他情况为2023年度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为10000万元。
总结:对于企业而言,做好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主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要有相关佐证材料。在税收实践中,税务机关通常将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住宿费、香烟、食品、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等项目。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中解释,招待客户的住宿费和景点门票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核算;同时也对此进行了说明:必须有大量足够有效凭证证明企业相关性的陈述——比如费用金额、招待、娱乐、旅行的时间和地点、商业目的、企业与被招待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等。
二是费用支出必须要对外招待客户。如果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如果是对本单位职工发放福利,应当计入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
一、政策依据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8 年第 6 号)
二、政策内容
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三、适用对象
符合文件规定条件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四、适用时间
1.除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产生的困难可以在发生当年申请外,其他条件的困难减免须在次年申请;
2.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五、申请条件
1.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
2.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者因改制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土地闲置不用的;
3.全面停产、停业(依法被责令停产、停业的除外)连续超过六个月,土地闲置不用的;
4.因政府建设规划致使土地不能使用的;
5.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务的;
6.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扶持企业的;
7.受市场因素影响发生严重亏损的;
8.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
对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的产业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予减免税。
六、申请材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及《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资料;
3.证明纳税人纳税困难的相关资料;
4.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应当提供保险公司理赔证明或者其他受灾损失证明;
5.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纳税人,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受理文书;因改制依法进入清算程序的纳税人,应当提供有关改制清算证明资料;
6.全面停产、停业的纳税人,应当提供全面、连续停产或者停业导致土地闲置不用超过六个月的相关证明资料;
7.因政府建设规划致使土地不能使用的纳税人,应当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证明资料;
8.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务的纳税人,应当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
9.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扶持企业的,应当提供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纳税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亏损企业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只要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就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公司年度亏损或长期亏损,股价一般会下跌,但也有可能会上涨。
1、看公司亏损的原因,以及是什么类型的公司。比如成长型企业,因为加大了当年的投资,而投资很难在当年收回盈利,所以看上去是“亏损”,但实际上是公司的资产扩大了,并且盈利有可能还会增加。这种亏损企业来年有可能上涨。
2、以前亏不代表以后会亏,来年如果有利好消息或第二年业绩转好,股市股价也有可能就会上涨。
1. 亏损企业可以上市,但要在实行注册制的上市板块才能上市。在注册制的前提下,监管机构对企业上市的审核流程加快且上市条件有所放宽。
2. 我国目前实行注册制上市制度的板块是创业板和科创板,这两个板块都明确规定未盈利企业可以上市。这为那些处于高速发展期但是暂时没有盈利的企业提供了便利。
3. 由于创业板、科创板等板块规定了未盈利企业可以上市,且创业板和科创板的涨跌停限制都是20%,所以投资者在这两个板块上进行投资的风险要更大,这点大家要注意。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都可以弥补前5个纳税年的亏损额。当一个纳税年度的利润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 一般首先是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如果连续5年仍没有弥补完,则按规定5年后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2. 如果以后年度仍然亏损,或者即使盈利但仍不能将亏损弥补完,则可以考虑动用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补亏(但从06年起资本公积不能补亏)。
3. 盈余公积是从以前的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即盈余公积用往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积累的目的是为了应付将来的困难和危机,因此盈余公积主要用来弥补亏损。
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所得税构成企业的利润减少,就是亏损,余额就是企业的利润、补贴收入;
2、如果是负数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减去减少等于利润,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收入构成利润的增加。
59人
22人
22人
45人
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