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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需要股东到场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5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司公司注销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注销需要股东到场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注销需要股东到场吗

【第1篇】公司注销需要股东到场吗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1030篇文字

公司清算,是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不清算就注销,股东风险极大

近年来,政府一直在加大力度优化市场主体登记的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和系统建设规范,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

这方面的便利和效率,也体现在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上。

2023年7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该《通知》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9月28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其中还规定,解散后无法完成清算的,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适用承诺制注销。

可以说,现在公司等市场主体在退出机制方面,越来越便利,越来越高效率了。

但是,这样的便利和高效,让部分公司股东在公司注销时对法律程序有所轻视。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部分公司在注销时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或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的清算报告。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虽然在表面上提高了公司注销的效率,但是却给公司股东以及相关高管形成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023年3月20日,a公司向各股东发送“股东会临时会议通知”,告知临时会议定于2023年3月26日10时召开,会议议题为:1.决定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2.其他事项。

2023年3月26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如下:“一、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解散上海a有限公司。二、成立清算组,……”

2023年4月3日,a公司在青年报a14财经版刊登公告,内容如下:“经股东会决议即日起注销,特此公告。”

随后公司结清了相关的税务,并且聘请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做出了清算审计报告。

2023年6月9日又形成股东会决议一份,内容是:“一、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同意注销上海a有限公司。二、清算组已于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2023年4月3日在青年报报纸上刊登了公告。三、同意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并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023年7月18日,a公司再次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手续。2023年7月27日,a公司被准予注销登记。股东签字确认的“注销清算报告”上,有“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的内容。

但是,在上述整个过程中,a公司一直有一个和俞某之间的劳动纠纷案件在审理。

a公司注销后,俞某向法院起诉请求:a公司股东沈某、余某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中未执行到位的a公司所应承担的债务261,677.83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法院认为:

沈某、余某作为a公司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应当就不当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沈某、余某在a公司决议清算、注销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而a公司在决议解散后,仅于2023年4月3日刊登了“经股东会决议即日起注销”的公告,并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也未明确申报债权的时间。

其二,沈某、余某于2023年6月11日得知a公司尚有未了诉讼,a公司亦于2023年6月14日到庭应诉,而沈某、余某身为a公司股东在明知俞某是a公司可能的债权人的情况下却无任何应有之作为。

其三,a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收到裁定书,沈某、余某在明知裁定书内容的情况下于2023年7月20日以a公司名义就裁定内容起诉至一审法院,同时又以未体现俞某债权的清算报告办理注销手续,以致进行中的劳动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因a公司已注销而被裁定驳回起诉、相关执行案件被裁定执行终结。

上述问题均反映出沈某、余某在a公司整个清算、注销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恶意,且a公司有关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注销登记的决议均由沈某、余某分别以45%及40%的持股比例参与表决并决议通过,余某本身亦为清算组成员。

据此,本院认为,沈某、余某系在明知未对已知债权人俞某清偿完毕的情况下,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与a公司实际债务负担和清偿情况明显不符的清算报告,以达到注销a公司的目的。鉴于沈某、余某在其签署的清算报告中承诺“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并在《清算审计报告》附件4中确认“公司清算结束后未了的债权、债务和或有负债均由原股东按投资比例承担”,故沈某、余某理应按其自行作出的上述承诺向作为债权人的俞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股东沈某、余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俞某222,426.16元以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在另一起案件中,b公司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也没有直接通知债权人甲公司,并且在清算报告中表示公司无债权债务。后来被甲公司起诉到法院,公司股东作为被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根据规定,公司清算时,应根据公司规模及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甲公司系湖北省武汉市的公司,b公司系江苏省的公司,本案系争债权债务关系明显超出了省级地域范围,而乙公司作为清算义务人,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上述通知及公告行为存在不当。其次,b公司的清算报告中表示“截止2023年12月17日,公司无债权债务”,但实际上该公司与部分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纠纷,且在此后还进行过开庭审理,故清算报告存在虚假内容。乙公司作为b公司的唯一股东和清算义务人,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应当对甲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b公司注销后,甲公司无法收回28万元服务费,甲公司认为上述金额均为其损失亦较为合理,本院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b公司的股东赔偿28万元给到甲公司。

注销公司时不进行清算,或者以虚假的清算报告进行注销,股东不仅会被相关的公司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公司债务,而且还可以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直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公司与d公司进行了仲裁,c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受理并进入执行程序,因d公司未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执行程序。法院终结执行程序后,d公司申请了注销。公司一人股东代某承诺对公司未了事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于是,c公司向法院申请追加代某作为被执行人。法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d公司现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未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公司股东代某承诺对公司未了事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故申请执行人前海公司追加代忠燕为本案被执行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所以,要清晰地理解:公司的简易注销制度,包括在某种条件下不经清算也可以进行注销的机制,虽然意味着登记程序上的便利,但这是建立在公司没有大额债务的前提下的。否则的话,未经清算就进行注销,实质上是将公司的债务转换成了股东的债务,这对股东来说,是极其不利的。

【第2篇】公司注销股东决议书

(图源网络,侵删)

【裁判摘要】

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如果公司的资产大于负债,那么公司应当通过解散清算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而解散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两者均是公司退出市场机制的重要途径,只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方可申请强制清算。公司注销登记被撤销的事实并不能影响和否定公司自行清算的效力。公司股东以公司注销登记被撤销后又被吊销营业执照为由,主张公司应再次进行清算,没有依据。

【裁判文书】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民终1845号

上诉人(一审申请人):济南永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64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平,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审被申请人):济南鲍德彩板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梁王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归凡,山东钢铁集团公司律师事务部公司律师。

一审第三人: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

法定代表人:薄涛,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晨,山东钢铁集团公司律师事务部公司律师。

一审第三人: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

法定代表人:王景洲,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晨,山东钢铁集团公司律师事务部公司律师。

一审第三人: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英大国际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王剑波,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莉珉,男,该公司员工。

上诉人济南永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君公司)因申请济南鲍德彩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德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鲁01清申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永君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对鲍德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事实和理由:2023年1月21日,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鲍德公司提交虚假股东会决议材料为由撤销了该公司的注销登记。鲍德公司的法人资格并未注销。2023年12月19日,鲍德公司因不按规定参加2023年度企业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按照公司法规定,鲍德公司应在十五日之内进行清算,然鲍德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一直未进行清算,亦未进行注销登记。此前清算过程中的评估报告已自2008年12月31日失效,鲍德公司此前进行的清算并不能免除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进行清算的义务。一审以鲍德公司已进行过清算,驳回永君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于法无据。此外,鲍德公司此前的清算报告系伪造,清算报告与清算方案内容完全一致,违背常理,清算方案系清算程序的总安排,清算方案中不应该存在清算结果。且清算方案与工商登记中的清算报告存在差异,两者载明的清算期间不同。清算报告系鲍德公司伪造,清算结果不足以采信。永君公司至今未领取分配款,在鲍德公司清算报告存疑,且未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十五日之内进行清算的情况下,对鲍德公司进行强制清算更能维护公平,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审法院查明:鲍德公司于2003年6月16日经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20000万元。鲍德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显示,鲍德公司股权结构为:济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钢集团)出资17451万元,占出资比例87.25%,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济钢工会)出资291.6万元,占出资比例1.45%,永君公司出资500万元,占出资比例2.5%,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公司)出资1757.4万元,占出资比例8.8%。

2007年9月25日,鲍德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以下决议:1.同意公司终止经营,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2.同意选举迟才功、孙世德、杜琨、王琼、王建新等5人为清算组成员,负责清算事宜。济钢集团、济钢工会、永君公司、英大公司均在股东会决议中签章。2007年9月30日,济钢集团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请示鲍德公司清算注销事宜。2007年12月4日,山东省国资委向济钢集团回复《关于鲍德公司解散的批复》,同意济钢集团解散鲍德公司。2008年9月9日,山东省国资委向济钢集团下发《关于核准鲍德公司清算评估项目的通知》,其中,对鲍德公司清算评估项目的核准意见载明“一、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我委批准。二、承担本项目的山东瑞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我委对中介机构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条件,资产评估报告书签字人员具有资产评估执业资格。三、本项目评估报告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评估结果已经公示,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主要评估方法为成本法。四、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清算行为有效,自2008年12月31日起失效。五、本项目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受托评估机构和在评估报告书中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共同承担,不能因评估管理部门的核准而转移其法律责任”。鲍德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鲍德公司清算方案》,其中,《鲍德公司清算方案》中关于清算组的成立载明“2007年12月24日,经本公司登记机关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清算组备案,取得(鲁济)登记内备字[2007]第3701000712240049号《企业备案通知书》,股东代表迟才功、孙世德、杜鲲、王琼、王建新、王军为清算组成员,王军为清算组负责人”。2023年8月20日,鲍德公司召开股东会,占表决权88.7%的股东表决通过《鲍德公司清算报告》。鲍德公司开展了相关清算工作,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济钢集团、济钢工会、英大公司已经领取分配款,永君公司未领取,分配款一直由济钢集团保管。鲍德公司税务登记已经注销。2023年8月25日,鲍德公司取得公司注销登记。

2023年1月21日,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工商企处字[2011]第14002号),主要内容为“经查实,鲍德公司在2007年12月20日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伪造了2007年12月20日召开全体股东参加的股东会议的事实,向我局提交了虚假的股东会决议材料,于2023年8月25日取得公司注销登记。调查人员提取的证据如下……(三)济钢集团关于鲍德公司注销备案情况的说明1份,证明2007年12月20日股东会决议并未召开,鲍德公司提交附上以前的四股东的签字盖章页的股东会决议申请注销备案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撤销鲍德公司2023年8月25日的公司注销登记。

2023年12月19日,鲍德公司因不按照规定参加2023年度企业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一审法院认为:第一、鲍德公司登记机关为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位于一审法院辖区,一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第二、鲍德公司于2007年9月25日经股东会决议清算,成立清算组,且经山东省国资委同意解散,鲍德公司启动自行清算后,委托山东瑞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鲍德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项目已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因此,应当由清算组主持鲍德公司的清算工作。第三、《鲍德公司清算方案》中关于清算组成员的记载虽与2007年9月25日股东会决议中记载的清算组成员不符,但2023年1月5日鲍德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审议予以通过。鲍德公司向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2007年12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已经济钢集团、济钢工会、英大公司及永君公司证明系虚假材料,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撤销鲍德公司2023年8月25日的公司注销登记。本案中,济钢集团、济钢工会、英大公司均不同意对鲍德公司强制清算,且济钢集团、济钢工会、英大公司已领取分配款,鲍德公司的税务登记亦已注销,故,整个清算过程中,虽存在瑕疵,但不足以否认鲍德公司已进行清算的事实,因此,永君公司以鲍德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法院强制清算的理由不能成立。综上,对永君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一审法院不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一审法院裁定:对永君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一致。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如果公司的资产大于负债,那么公司应当通过解散清算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而解散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两者均是公司退出市场机制的重要途径,只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方可申请强制清算。本案鲍德公司股东已于2007年9月25日召开股东会,决议鲍德公司终止经营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鲍德公司的解散清算事宜也经过了山东省国资委的批准。鲍德公司启动自行清算后,清算组已进行了相关清算工作,并于2023年1月5日通过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鲍德公司清算方案,于2023年8月20日通过表决权88.7%的股东表决通过鲍德公司清算报告,且除永君公司外其他股东均已领取分配款,鲍德公司的自行清算工作已完成。鲍德公司注销登记被撤销的事实并不能影响和否定鲍德公司自行清算的效力。永君公司以鲍德公司注销登记被撤销后又被吊销营业执照为由,主张鲍德公司应再次进行清算,没有依据。此外,永君公司主张清算报告系伪造,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

综上,上诉人永君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王爱华

审判员 丁国红

审判员 张秀梅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张安娜

来源:齐鲁家事

【第3篇】公司注销后法人被起诉

清算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解散后的必经程序,但现实中却长期存在企业法人未经依法清算而予注销的现象。公司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亦丧失,但因未经依法清算导致的债务承担纠纷,却引发一系列实体争议及诉讼程序问题。黄骅法院近期审理了一件该类案件,债权人认为法人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登记,导致其权益无法实现,于是变更原公司股东作为被告主张权利,但随之产生了受诉法院是否仍享有管辖权的程序问题。

原告天津某公司起诉被告北京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称双方就黄骅市某小区的部分楼座及车库防水工程分包签订《协议书》,原告依约施工,工程总价款642万余元,被告尚欠332万余元未予给付。应诉材料送达过程中,因原告始终未能提供被告的准确地址,导致多次送达无果。后经原告申请,黄骅法院出具调查令,依法调取了被告的工商档案信息,这才发现被告公司已于法院送达期间被决议解散注销。原告认为,被告公司原股东李某、徐某作为清算组成员,在明知案涉债务未清偿、又未履行通知原告清算义务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债务公司注销,使得原告债权未获清偿。故向法院提出变更被告申请,将被告公司原股东兼清算组成员李某、徐某变更为被告,并变更了相应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诉称,李某、徐某作为债务人股东兼清算组成员,因其未合理履行清算义务,给原告方造成了严重损失,应对原债务公司拖欠原告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于是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徐某二被告对原债务公司拖欠原告的工程款本息共计423万余元承担赔偿责任等。原告申请变更被告后,李某、徐某二被告均向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被告李某认为,该案为侵权之诉,不属于专属管辖,侵权案件的管辖依据是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该两处地点均在北京,不应由黄骅法院管辖。被告徐某认为,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黄骅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递交变更被告申请,将被告变更为原债务公司的股东李某、徐某,因李某、徐某并非原告起诉所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协议书》的签订主体,且原告变更被告后,其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实为主张李某、徐某作为原公司股东兼清算组成员,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原公司的侵权赔偿责任,因此该案不宜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确定管辖。而依据原告与被告李某、徐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案由应确定为清算责任纠纷,按侵权赔偿责任纠纷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被告公司在北京注销登记,且二被告住所地均在北京,故李某、徐某二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成立,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享有管辖权。同时,因被告李某在管辖异议的申请、提交的说明以及组织的询问笔录中,提出管辖异议的理由较之徐某更为具体充分和明确,所以黄骅法院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李某住所地法院进行审理。

【法官说法】

本案原为两公司之间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应为专属管辖范畴,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因工程施工地点在黄骅市,黄骅法院原具有管辖权。但在送达过程中,被告公司被注销登记,债权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选择变更被告公司的股东李某、徐某为被告,追究股东的清算责任。由于李某、徐某二股东并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主体,且主张股东担责的依据及事实、理由均已变更,此时原被告双方的法律关系已不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而是原告主张股东承担违法清算的侵权法律关系,故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受诉法院不再享有管辖权,债权人可通过另案起诉的方式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至具有管辖权法院,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第4篇】杭州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营不善等诸多情况,导致公司出现需要注销的情况。然而,我们也经营都听说过,注销公司比注册公司难多了,也很麻烦,事实如此吗?在此,小编本地通过工商财税,告诉大家,事实也是如此的哦。

近几年,尤其商事登记等税务的改革简化,对比以前来说,是要简单了一点,尤其出了个简易注销;其次,也减少了许多企业的注销成本,比如:登报公示。而且还有就是很多流程可以在网上操作,不需要去现场,所以,相对而言,就稍微要简化了许多哦。下面就重点说一下具体的操作流程:

工商备案公示:

第一步: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找到【浙江企业在线】栏目,选择【我要办理注销】

第二步:再选择【我要企业注销】

第三步:扫码或者企业信息登陆,进入企业办理

第四步:【简易注销信息】

第五步:【公告申请信息】

第六步:【签名人员完善】

第七步:【代理人】

第八步:【提交材料】

税务注销:

税务的注销,也是最麻烦的一步了,涉及的东西也多。具体如下:

带上营业执照,公章,剩余发票,税控盘等去税务局办理税务注销或者税务清税证明。

(这一步,直接带着去税务局大厅,会有导税台告诉你的。前提是在你们公司会计申报好税务的前提下)

待公司注销公示结束之后,带着营业执照去工商局换取企业注销单。后面再去注销银行账户,或者还有其他公司的许可证的时候,都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注销。(此步骤,也可以在注销公示期间,去办理哦)

以上就是公司注销的操作流程,此文仅供参考,一切以当地登记机关实时更新为准哦。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

【第5篇】开公司容易注销难

千万不要随意的去注册一家公司,公司注册容易注销难。有老板反馈说:“注销流程正常走下来,企业从开始申请注销到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假如没有什么拖欠、税务问题,整个流程时间大概在3个月至6个月,不过若企业存在税务或者其他问题的话,企业注销的时间有可能长达1年甚至以上。

那么,有人说,既然注销那么难,那我不注销不就可以了,反正公司没业务往来了,账户也没钱了,工商部门拿自己没办法。

公司不经营一定要注销吗?

我们得根据老板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是暂时没有时间精力管理,可以先零申报,这样比重新注册公司要来的划算,但是注意的是公司的地址不能异常,按时零申报,按时年报,如果以后不想经营了,又实在找不到下家接手,那么可以直接转注销。

公司长期不注销,放任不管公司和法人方面将会受限。

公司方面:公司会每年被税务罚款2000到1万元,被列入工商税务反常名单,营业执照被撤消。

法人的行为受限

(1) 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

(2) 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3) 法人带代表不能办移民

(4) 有欠税欠款的,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挠出镜,坐不了飞机和高铁,并且在3年内不能申请或担任企业的高档管理人员,终身会禁入工商系统的黑名单,不能在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还会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建立新公司。

所以公司不经营一定要及时注销。如果老板们比较忙,时间有限,更不懂一些法律条款害怕有些事情做得不周到而影响个人信誉,可以选择恒砺集团专业代理帮忙办理,这样可以帮助诸位老板更加快捷处理注销的事项,也比较放心。

恒砺集团拥有专业的工商团队,为您提供包括公司注册/注销/刻章/银行开户;企业设立;工商变更(法人、地址、股权、经营范围);工商年报;工商税务异常解决等在内的全套工商服务。企业全程代办,无需法人到场,省时/省心/省力。

【第6篇】北京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北京公司注销这件事该不该做?符合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进行公司注销,因为很多企业都觉得注销太难,处理起来太浪费时间,所以本篇文章就来讲一讲,公司注销条件和流程,为企业提供参考。

北京公司注销条件:

只要公司没有被吊销或者是被惩罚,就可以根据下述的流程申请公司注销,但要是公司正在被惩罚,那么企业需要先交罚款,提出异常之后,才能够开始注销。如果公司符合简易注销的要求,那么企业可以通过简易注销的方式来让公司彻底消失,那比公司注销正常的步骤还要简单,所以,企业可以先了解一下简易注销的要求,再决定如何注销。

北京公司注销流程:

1、成立清算组;公司被吊销后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实践中部分公司不能准时成立清算组,这种情况下,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公司应先缴清滞纳金之后,再进行清算。

2、注销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工商注销。

4、办理税务注销。

北京公司注销如果不申请的话,会有什么风险?如果要是不注销也不运营,那公司岂不是就会被吊销或者是被惩罚?到时候企业负责人日常生活会受到影响,会进入失信名单,而且就算是这个时候企业负责人意识到重要性想要注销公司,也很麻烦,交罚款、准备材料,哪一件都不容易。

公司注销是公司合理合法消失的必要流程,如果公司注销不做,那么公司就没有消失,所以,请每一个不打算要继续运营下去的企业及时申请公司注销,就算是没有经验,找专业人员也要把公司注销掉才行。

【第7篇】代理注销公司多少钱

为什么许多人要找代办注销公司帮忙注销,我自己注销不可以吗

答:自己办当然可以,这只是个选择,就像步行是免费的,但你还要搭车 坐飞机,为什么?因为:省时、高效,时间,毕竟时间才是最贵的东西

那成都公司注销代办需要多少钱呢?

正常公司注销998元

如果公司税务有异常的话,需要根据公司的注销难度来确定其具体费用

以上就是对成都公司注销代办需要多少钱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它疑问都可以在线咨询香菇企服(jdlhyg)。

【第8篇】公司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开公司容易注销难,公司经营不下去了,及时注销还能减少风险,避免之后需要面临的税务、账务、滞纳金等处罚。

当然,还有简易注销形式,但需满足两个条件:

1.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

2.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及罚款。这里不过多说简易注销了。

下面文谚来为大家讲讲公司在注销前需要特别注意的5个细节!

注销时可能被忽略但又最容易被卡住的,就是清缴税费。因为一般来说税务注销的时候,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账本、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

一不小心就可能要补税和罚款,所以我们在进行税务注销的时候,一定先把自身的账梳理清楚,清算好公司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公司注销5大税务问题

一、账面有存货,但无实物

1. 已经销售的货物不做账、不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同时销售成本不结转,导致账面存货数大于实际库存数。

需立即进行自查,并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

2.存货损毁需查明原因,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合理损耗,那么增值税无需处理,损失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账面有存货,但已过期

该情况有两种处理方式:

1.作为资产损失处理;

2.低价销售。

三、增值税有留抵不能退,开票给关联方了

在此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必须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价格公允,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四、老板从公司借款未归还

企业注销前一定要自查一下“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

五、印花税未足额缴纳

印花税的征税,购销、租赁、注资、营业账簿等都涉及到印花税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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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公司未注销如何消黑

不想取消公司运营?小心找到你。很多老板真的是心大,根本不在乎公司被吊销。众所周知,他们让自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我们来看看武汉公司不注销的后果!

上海公司不注销不申报有哪些严重的后果呢?

工商黑名单公示

公司会被列入黑名单,公司法人不能带息租房,不能带签证落户,不能同时拿医保。

面临罚款和滞纳金

如果不马上注销公司,一旦税务上了黑名单,如果有中小企业欠税或者丢失证件。记录会在税务系统保留很长时间。如果创业者中期再次创业,还款会被追溯,需要补贷还贷,还可能面临巨额罚款和滞纳金。

公司股东在信用报告中有不良记录。

公司注销后,一旦原法人和股东被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所有与征信系统相关的业务中期内无法开展,甚至无法入驻或落户。

无法担任中小企业的管理层

公司执照被吊销后,原法人和股东将不能注册公司,也不能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

不能同时申请贷款

如今税务机关和金融机构逐渐形成银税合作关系,公司不注销已经被税务黑了。因为一个人查信用很难,金融机构不提供利息。

不能坐高铁或者飞机。

如果公司不注销,就随它去吧。一旦税务上了黑名单,如果有中小企业欠税或者证件丢失。记录会在税务系统保留很长时间。因为一个人的征信被黑了,股东和财团法人不会限制坐高铁,坐飞机,高消费。

所以,既然开了公司,就要谨慎经营。如果经营管理不下去,公司不应该注销。否则就是“炸弹”,政策只会更完善,会有更多机构加入联合惩戒。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清算结果是伪造的,清算责任已经完成,注册公司仍有责任。即使公司被注销,股东仍然要承担法律赔偿责任。是税收留下的负债之一!

【第10篇】贵阳公司注销

现在很多的公司在经营不善后都会涉及到公司的注销,大家都知道公司的注册简单,注销比艰难,下面就来看一下公司的注销流程及费用。

公司注销流程

第一步、指定日报刊登注销声明。

第二步、地税所办理地税注销

第三步、国税所办理国税注销

第四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第五步、统计局办理统计证注销

第六步、相应签发部门办理其它证件注销

第七步、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第八步、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注销

第九步、公安局销毁印章

备注:办理税务注销时须提交由北京华澳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办理工商执照注销时须提交由北京华澳诚会计师出具的清算报告。

公司注销费用

注销公司所需费用: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查档费用大约80元左右);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200-500)。

注销公司时需要补足注册资金的。

1、自己走公司注销流程

自己在注销时候在登报和银行注销时候会存在费用,这些费用是固定的,可能在几百到一千左右,和登报报纸有关。公司注销走到税务注销的时候是需要彻底查账,此时才是花钱的地方,例如没有账本,要求补账,查账发现少缴税,偷税、漏税以及存在税务异常需要处理,此时需要补账、补税、罚款等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企业不一样,费用也就不一样,当然可以走正常流程,但是就单单罚款就是一个不小的开支,更重要的是,耗时耗力。

2、托代办公司注销

代办公司注销费用主要由服务费和罚款构成,一些代办了解公司情况后直接打包定价,主要依据也是根据公司处理难度而报价,如果税务异常很久,或者很久长时间没有记账等,处理越麻烦,费用就越高。

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二、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三、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二、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三、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五、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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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公司注销如何办理流程

一、企业注销清算的流程

二、清理资产、债权债务

1、税务规定

企业注销税务处理的核心是清算财产(资产)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前要就清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企业清算期间的资产无论是否实际处置,一律视同变现,确认增值或损失。确认清算环节,企业资产的增值或损失应按其可变现价值或者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清算期间,企业实际处置资产时按照正常交易价格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其公允价值。对于清算企业没有实际处置的资产,应按照其可变现价值来确认隐性的资产变现损益。

2、会计核算

企业注销清算时,要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这两个账户的核算内容如下:

(1)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 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2)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该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其内容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

案例:宏达公司于2008年在某县城成立,一般纳税人,主营钢材、水泥销售。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a公司出资60万元,占比60%,b个人出资40万元,占比40%。2023年4月30日,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决定不在经营,公司5月1日成立清算组,当月清算完毕。截止2023年4月30日,企业账面资产负债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清算日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部分

清算日资产负债表的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部分

备注:

1、将存货钢材水泥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155万元;

2、将货车出售,获得价款18万元,缴纳增值税0.35万元,实得17.65万元;

3、将房屋以150万元出售,该房屋属于08年1月外购,且保存有发票;

4、将应付账款100万元,其他应付款12万元全部支付,短期借款清偿70万元,剩余10万元不再清偿;

5、应收账款收回3万元,其余2万元因债务人突然死亡无法收回,确认坏账;

6、支付清算人员工资0.8万元,业务招待费0.2万元。

企业18年5月注销,2023年1-4月为正常经营期,正常经营申报的1-4月的企业利润-1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增项目,企业适用15%的税率。

清算期账务处理:

(1)出售钢材水泥

借:银行存款 181.35

贷:清算损益 15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35

同时结转成本:

借:清算损益 150

贷:库存商品 150

(2)出售货车:

借:银行存款 18

清算损益 17.35

贷:固定资产-货车 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0.35

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0.35

贷:银行存款 0.35

(3)出售房屋

出售房屋应纳增值税=(150-100)/(1+5%)*5%=2.38万元。

应纳附加税=2.38*(5%+3%+2%)=0.24万元

借:银行存款 150

贷:固定资产 80

清算损益 67.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2.38

应交税费-城建税及附加 0.24

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2.38

应交税费-城建税及附加 0.24

贷:银行存款 2.62

(4)清偿债务

借:应付账款 100

其他应付款-个人 12

短期借款 80

贷:银行存款 182

清算损益 10

(5)收回欠款

借:银行存款 3

清算损益 2

贷:应收账款 5

(6)支付清算工资及费用

借:清算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1

(7)将清算费用转入清算损益

借:清算损益 1

贷:清算费用 1

(8)将清算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清算损益 62.03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2.03

三、企业清算所得税的处理

1、税务规定

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3)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5)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6)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清算所得的计算公式如下: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其中,债务清偿损益=债务的计税基础-债务的实际清偿金额。正数为收益,负数为损失。

相关税费为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不包括企业以前年度欠税。

宏达公司清算所得=346-325-1-0.24+(192-182)-10=19.76万元

应纳所得税=19.76*25%=4.94万元

2、账务处理

借:利润分配 4.94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清算) 4.94

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清算) 4.94

贷:银行存款 4.94

四、企业清算财产的计算和分配

1、税务规定

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剩余资产=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金及附加-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企业债务

(1)计算

宏达公司剩余资产=346-1-0.24-4.94-182=157.82万元

宏达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8+62.03-4.94=65.09万元

宏达公司剩余资产减去股息所得后的余额=157.82-65.09=92.73万元

(2)分配

①法人股东-a公司

股东股息所得=157.82*60%-65.09*60%=55.64万元

股东投资转让损失=157.82*60%-55.64-60=-20.94万元

②个人股东b

个人股息所得=157.82*40%-65.09*40%=37.09万元

个人投资转让损失=157.82*40%-37.09-40=-13.96万元

按分配股息计征个人所得税=37.09*20%=7.42万元

2、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a公司 60

-b 40

利润分配 65.09

贷:银行存款 157.67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7.42

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7.42

贷:银行存款 7.42

五、清算申报表的填写

【第12篇】广州注销公司简易流程

只要是我们不经营的公司或者是个体户,我们就需要注销,不然的话,往后会给法人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2023年广州个体户注销需要什么资料?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如果是查账征收是必须做账的);4、公章;5、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6、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如果有);7、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2023年广州个体户注销流程: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注销手续。2、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3、提交已签署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4、带着执照去所在辖区的国税局大厅,查询是否有应交税款没有缴清,有些需要找管辖内的专管员核实或签字,拿到完税凭证。5、带着税务凭证发票联再次回到工商所。提交完税凭证,一般情况当场就可以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通知书。注销个体户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2、纳税人必须在规定时限缴清应该缴纳的税款3、如果应补税费款、欠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4、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5、纳税人所提供的除了原件外,其他材料都必须盖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文章来源:万兴伟业财务

【第13篇】注销子公司

现在很多大型公司在进入其他领域竞争的时候,往往会设立一些全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由母公司全部注资,母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网友咨询:

子公司因故注销了,子公司对外的应收帐款全部收不回来,只有对母公司的应付账款,现在子公司已经没有任何资产了,月底如何做合并报表:

现在是母公司帐面有1000万应收子公司账款,有100万长期股权投资,这个母公司全额做了资产减值 损失,借资产减值损失1100万元,贷应收账款1000万,贷长期投资100万

子公司注销前有500万的管理费用,税费等 亏损100万元, 本年亏损600万元,已经合并在上月的合并报表中,本月末子公司无何任资产了,如何做合并报表?

广东禅都(三水)律师事务所余敏莹律师解答:

子公司顺利注销的话,注销日应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注销后收回的金额应该先冲减应收账款,其余无法收回款项当期应做营业外支出,如果以前年度确认了减值损失,本期应核销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肯定是无法收回,应确认为投资损失~合并报表层面,年初数与去年年末数一致,本期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应进行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应无子公司数据。我是cpa,做几十家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得具体看你们的报表及账务,对于特殊投资关系都有涉及,希望可以帮到你。

余敏莹律师解析:

全资子公司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公司法人,因此全资子公司的注销流程与一般的公司注销流程也是一样。具体流程如下:

1、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同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结束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3、注销登记结束之后,需要到银行注销相关银行账户。

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从事法律工作5年,也曾先后在佛山市制造业企业、高新科技企业任职高级法务岗,积累了多年的企业风控管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包括参与办理企业设立、破产清算案件;精通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

【第14篇】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注销

公司如何注销,有限责任公司究竟如何注销?按照法律规定,在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办理程序为受理.审核.准予注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时申办资格.申办材料.办理流程.费用及依据如下:

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

二、申办资格: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申办材料:

1. 申请报告;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4. 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 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公司需要按照注销流程完成注销事宜,如果不注销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1.法人股东3年内不得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2.企业名称3年内不得使用;

3.法人股东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不能贷款买房、移民、领取养老保险;

4.如果涉及有欠税款,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等。

【第15篇】香港公司注销不办理后果

很多企业因为战略发展,在香港创立了公司,但实际上没有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就把香港的公司放任不管,既不年检也不注销,却不知道这样的做法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根据香港地区法律,香港公司注册满一年后必须办理年审,如果逾期不办理将会产生累计罚款。如果一直不理会,将收到政府的传票,同时,香港政府会强制清盘注销,企业需补缴年审费用及累计的罚款,公司的董事也会被列入黑名单,个人信誉也会受损,对其在香港开展业务造成影响。所以在香港公司不再使用的时候,及时注销才是正确的途径,不然就是给自己自找麻烦。下面壹洽通平台整理了如何注销香港公司的一些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在正常的情况下提出注销,委托代理办理很简单,提供以下资料就行了:

1、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表及章程原件

2、签一份“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要政府原件)

3、签一份“结束业务通知书”

4、签一份注销文件

5、香港公司注销大约需要时间是半年至八个月。因为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在首份宪报公布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收到反对,便会刊登等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申请人会在撤销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

再次温馨提示各位企业家们,公司不使用一定要及时注销,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哟~如有疑问及相关办需求,请在线联系壹洽通平台哟,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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