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法人公司注销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怎么注销公司法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欢迎来到永瑞e课堂。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法人注销需提供的资料。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有时由于一些原因会作出法人注销的决定,这时就需要先准备好法人注销所需的资料,再到指定地点去办理注销手续;去办理注销手续的时候要注意指定地点的工作时间,最好先上网进行相关的查询,以免浪费时间精力去做无用功。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需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人注销的结果并不一定都是不好的,可能是企业家想要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等,所以做适当了解是有一定必要性的。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结束了,更多创业干货,请关注《永瑞e课堂》。
对于打算不再经营的企业,最稳妥退出市场的方法就是注销掉。而一家企业里面,我们都知道有监事、法人等相应的结构。那么法人能不能直接注销公司呢?下面源沅财管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
法人能不能直接注销公司?答案是能和也不能。能的话是指法人是有权注销公司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法人可以去直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注销公司代办机构去办理。不能指的是法人不可以单方面去注销公司。
不经营的公司要注销掉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至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要依法遵守一下步骤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经营。一、成立清算组;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三、清算组接管公司进行清算工作;四、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五、制定清算方案;六、分配公司财产(支付职工工资、税款、债务等);七、制作清算报告;八、申请注销、九、税务注销;十、工商注销;十一、公章注销等。
以上介绍是针对相对比较大的企业的一个注销流程。对于一些小微企业,有的创业者老板认为公司是我自己的,我想直接注销就注销。这个想法是不对的,法人不得单方面注销公司。法人注销公司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各股东的共同商议、得到股东的同意才可以注销公司,而被注销的公司必须对股东支付相对应的财产赔偿。股份公司注销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
所以综上,法人能不能直接注销公司?法人是可以操作注销公司的,但不能单方面的去注销公司,必须要有股东大会一致通过,并有相应的决议书,才能按照注销公司流程逐一去注销公司。法人能不能直接注销公司,这个要看实际情况,符合法规条件的,可以按照流程,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一意孤行的去注销。对于符合条件的,如不熟悉流程,一定要找正规靠谱的机构去办理。
近日,企业来电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咨询注册资本变更相关问题。查女士反映,企业准备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业务申请,咨询提交后审核时间。王女士咨询,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申办途径及所需材料。刘女士反映,企业登录“e窗通”平台办理减少注册资本业务,无法通过网站系统提交该项申请,咨询具体原因。
二是咨询车辆管理问题。高先生咨询,如何查询企业名下备案车辆的数量信息。刘先生咨询,企业申办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胡先生咨询,以企业名义购置摩托车的相关限制条件。
三是反映税务办理相关问题。王女士反映,企业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官网办理增值税申报业务后,迟迟未审批通过,希望协调办理。朱女士反映,企业办理税务注销,由于企业法人无法亲自到场,希望协调办理。杨女士反映,企业在办理税务跨区迁移业务时,因个人所得税漏报导致处罚,故无法办理,希望协调办理税务跨区迁移业务。
以上问题,北京12345企业热线均已及时转交给责任单位办理。
一、公司法人可以直接注销公司吗?
不可以。公司注销涉及到各个权利人,不是法人单方面的事情。公司由股东出资成立,因此注销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经股东同意后,形成股东会决议,才能去办理公司注销。
二、公司注销步骤
1.进行公司清算,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2.登报说明该公司即将注销。
3.去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同时办理注销备案。
4.去税务局注销国税和地税,如果有未缴清的税款或费用要补交齐全。
5.去社保局注销公司的社保账号,缴清社保费用。
6.去开户银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账户。
7.去公安部门注销公司公章的法律效益,公章可以不用上交。
在注销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完成后可做公司注销申请。大致手续有:工商局先备案 → 登报 → 国税局申请注销 → 地税局申请注销 → 工商局递交注销资料 →代码注销 →公安局公章注销→ 银行注销→税审公告……
清算组备案。清算步骤:
① 依法成立清算组;
② 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③ 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④ 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⑤ 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⑥ 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⑦ 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注意:在进行清算的时候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备案登记,才能受到法律的合法保护。
登报。取得工商清算备案回执单后登报。
税务注销。
网上税务注销流程:
① 税务注销网上预检:网上税务局首页——税务注销预检;
② 税务注销在线办理:网上税务局——我要办事——税务登记——税务注销。
窗口办理税务注销流程:
① 接收资料。登记窗口接收纳税人报送的申请注销、清税申报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条件的,制作《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或《清税申报表》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制作《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清税申报表》时,除“税务检查意见”、“批准意见”外,应逐栏填写,如遇无法填写内容的栏次划斜线。
② 受理审核。注销登记窗口对纳税人涉税资料受理后,通过金三系统查询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对不符合简易注销的纳税人,推送到风险管理科,实行一般程序注销。
③ 注销调查。个体纳税人个体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单位纳税人由风险管理科根据纳税人相关风险疑点初步判断风险等级,对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由风险管理科实施检查,对风险等级低且无退税的纳税人可由风险管理科推送至税源管理单位核查,若涉及出口退税企业,需货物与劳务税科对出口退税业务进行审核,审核完毕签字确认后转交风险管理科检查。注销调查环节原则上需10个工日完成,风险管理科根据检查进度操作金三系统检查时限的中止或终止程序,大厅对接近到期日的注销调查工作及时提示风险管理科。
④ 注销终审。大厅根据风险管理科和税源管理单位核查结果及其他资料对纳税人终审注销。
⑤ 资料归档。风险管理科和税源管理单位将核查资料传递至大厅,大厅按照税务征管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清分、整理成册,并归档:1.《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适用于非一照一码纳税人)、《清税证明》(适用于一照一码纳税人)及《送达回证》;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适用于非一照一码纳税人)、《清税申报表》(适用于一照一码纳税人);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4.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5.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8.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9.《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迁移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资产重组纳税人);
10.其他相关资料。
工商注销。登报满45天后,清算组备案回执单、营业执照原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另外,简单的企业,比如说未开业或者是没有债务的企业,可以在网上注销公司,大致流程:
① 进入省一级地方工商局的门户网站;
② 进入网络办事大厅,点击企业电子化注销申请;
③ 账号和密码登录后,提交营业执照,完税证明,账本,银行对账单,股东会决议,流水明细等企业解散相关资料。
通过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发布注销公告,申请发布成功之后,进行为期45天的公示期。
注意事项:请保
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大家都知道一个公司的高级管理层通常由公司法人、股东、监事会这三个机构构成。管理层发出的种种决策,关系到这个的运营。公司法人是为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如果一个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注销,找不到法人是否可以注销公司,注销公司联系不上法人怎么办,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解下。
一、法人不见了可以注销公司吗
法律分析:可以。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在,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如下程序,也是可以注销公司的。
总的来说,注销公司需要如下步骤和手续;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人不见了公司怎么注销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
三、法人找不到公司营业执照怎样注销
建议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然后去注销税务、注销代码、注销银行账户。去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的3年内不能恢复公司。公司注销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办人的身份证;
4、公司注销事项的决定;
5、公司的清算报告;
6、刊登公司清算公告的报纸。
四、法人联系不上怎么注销公司
法人联系不上分为2种情况,一种是故意玩失踪,那这种肯定联系不上肯定注销不了,另外一种是法人失踪的,要法人家属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法院核实该人是不是真实故意失踪的,一般也注销不了,如果法人死完还要法人家属去公证,家属带着死亡证明去法院,法院判决下来才能强制注销公司。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财税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找不到法人是否可以注销公司,注销公司联系不上法人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来源 | 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编者说明:本文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3年7月第一版)。
168.公司解散或注销是否意味着该公司法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
问:公司解散或注销是否意味着该公司法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
答:长期以来,受《民法通则》(已废止)在法人总则部分对法人终止制度规定较为简单、对市场退出机制的研究不够重视等多种因素影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公司解散、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等概念时常在认识上出现混同。《民法总则》(已废止)为解决上述认识问题,在法人总则部分明确法人终止的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使上述概念的界限更加明晰。
第一,解散仅是法人终止的原因行为,而不是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不能与清算程序相提并论。法人基于自愿作出解散决议或者因行政强制被解散的,都是法人解散事由的情形之一。对于法人解散,至多也只能看作一个行为,而不应认为是法人终止中存在解散程序。因此,在法人终止的语境下,法人解散作为法人退出市场的原因行为,其概念的名词属性更为强烈。故而,法人解散并不意味着法人终止,未经清算和注销登记,该法人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第二,法人终止是在法人解散等事由出现,经清算和注销登记程序后所形成的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法人终止相较于法人解散、法人清算和法人注销,是一个上位和整体概念,四者不在一个层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人注销虽然是法人终止效果的完成标志,但法人注销与法人终止也不能简单等同。根据《民法典》第七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即终止,无须办理注销登记。在此情形下,法人终止并不需要以法人注销为前提。
对于以上概念的界限,简言之,解散指引起法人终止的原因,是法人终止的开始,之后法人进人清算程序,一般情况下完成清算并经注销登记,法人民事主体资格才归于消灭,法人终止这一整体效果才最终达成。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法人出现终止事由时,只要其未依法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民事主体资格就仍然存续,仍应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活动,并按照法人制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清算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解散后的必经程序,但现实中却长期存在企业法人未经依法清算而予注销的现象。公司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亦丧失,但因未经依法清算导致的债务承担纠纷,却引发一系列实体争议及诉讼程序问题。黄骅法院近期审理了一件该类案件,债权人认为法人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登记,导致其权益无法实现,于是变更原公司股东作为被告主张权利,但随之产生了受诉法院是否仍享有管辖权的程序问题。
原告天津某公司起诉被告北京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称双方就黄骅市某小区的部分楼座及车库防水工程分包签订《协议书》,原告依约施工,工程总价款642万余元,被告尚欠332万余元未予给付。应诉材料送达过程中,因原告始终未能提供被告的准确地址,导致多次送达无果。后经原告申请,黄骅法院出具调查令,依法调取了被告的工商档案信息,这才发现被告公司已于法院送达期间被决议解散注销。原告认为,被告公司原股东李某、徐某作为清算组成员,在明知案涉债务未清偿、又未履行通知原告清算义务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债务公司注销,使得原告债权未获清偿。故向法院提出变更被告申请,将被告公司原股东兼清算组成员李某、徐某变更为被告,并变更了相应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诉称,李某、徐某作为债务人股东兼清算组成员,因其未合理履行清算义务,给原告方造成了严重损失,应对原债务公司拖欠原告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于是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徐某二被告对原债务公司拖欠原告的工程款本息共计423万余元承担赔偿责任等。原告申请变更被告后,李某、徐某二被告均向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被告李某认为,该案为侵权之诉,不属于专属管辖,侵权案件的管辖依据是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该两处地点均在北京,不应由黄骅法院管辖。被告徐某认为,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黄骅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递交变更被告申请,将被告变更为原债务公司的股东李某、徐某,因李某、徐某并非原告起诉所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协议书》的签订主体,且原告变更被告后,其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实为主张李某、徐某作为原公司股东兼清算组成员,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原公司的侵权赔偿责任,因此该案不宜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确定管辖。而依据原告与被告李某、徐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案由应确定为清算责任纠纷,按侵权赔偿责任纠纷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被告公司在北京注销登记,且二被告住所地均在北京,故李某、徐某二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成立,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享有管辖权。同时,因被告李某在管辖异议的申请、提交的说明以及组织的询问笔录中,提出管辖异议的理由较之徐某更为具体充分和明确,所以黄骅法院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李某住所地法院进行审理。
【法官说法】
本案原为两公司之间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应为专属管辖范畴,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因工程施工地点在黄骅市,黄骅法院原具有管辖权。但在送达过程中,被告公司被注销登记,债权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选择变更被告公司的股东李某、徐某为被告,追究股东的清算责任。由于李某、徐某二股东并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主体,且主张股东担责的依据及事实、理由均已变更,此时原被告双方的法律关系已不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而是原告主张股东承担违法清算的侵权法律关系,故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受诉法院不再享有管辖权,债权人可通过另案起诉的方式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至具有管辖权法院,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上海企业注销案例分享
公司想注销,但是法定代表人去世了,该如何处理?遇到过一位客户,想注销公司但是法人去世了,股东很着急想要处理掉这家公司,首先就是找到法人的第一继承人(一般是法人的配偶)如果配偶也去世了,则由法人的子女来继承,找到法人的继承人去公证处做好公证,带好材料再进行正常的注销流程,如果法人的继承人找不到了,现阶段上海工商局不受理该类企业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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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森律师
导读: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股东往往不想直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是找公司员工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这种形式的员工法定代表人在该公司不但没有实际的权利而且还负担相当多的风险,那么员工应该怎样解除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呢?
【情景案例】
张三于2023年9月1日入职华南建筑有限公司,张三与华南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主要从事岗位为财务总监。
2023年10月1日,虽然张三在公司内部仅作为公司员工但个人能力十分优秀,公司决定将张三从财务总监升职为公司华南地区总经理负责本公司主要的洽商业务并拟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职务变更和拟定计划通过股东会全体股东通过。恰逢华南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公安机关以挪用资金,违法作业为由查处,公司遂将张三变更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张三在本公司资历尚浅,还需要业务能力方面的锻炼才能掌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的权利。
由于张三实际并未参与任何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对张三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态度完全是有名无权,导致了张三对于公司的态度心灰意冷,与此同时,另一家维克建筑公司也对张三伸出了橄榄枝,张三遂提出辞职申请,并在离职时要求华南建筑公司尽快更换其法定代表人,但华南建筑公司一直未更换。张三在维克建筑公司无法办理入职手续,张三无奈,将华南建筑公司以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为由诉至法院。
【案例评析】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其对外代表公司进行重要的经营安排,也因此需要对公司的部分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常见为日常管理便利、关联关系规避及交易安排需要等原因,公司安排内部员工或公司外其他人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首先张三的起诉是否为人民法院的立案受理?张三请求法院变更公司法定代理人,该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张三辞职的同时,华南建筑公司没有自行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意愿,张三不是华南建筑公司股东,无法通过召集股东会等公司自治途径,就法定代表人别的变更事项进行协商后作出决议。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张三的起诉,则张三因此所承受的法律风险将持续存在,而无任何救济途径,所以张三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请求具有可诉的利益,该纠纷系平等之间的主体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其次张三作为普通员工并未实际参与华南建筑公司经营管理,仅系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劳动合同关系,法人性质上属于法律拟制人格,其对外开展民事活动主要是通过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这就要求法定代表人与其所代表的法人之间存在实质关联性。张三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人,不应当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根本就不具备对外代表法人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同时,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实际参与过公司的经营管理,却要依法承担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相应责任,显然有失公允。因此,张三主张变更工商登记,涤除其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与法有据,实际管理人理应协助办理变更登记。
再次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虽是公司内部事务,但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赋予员工司法救济途径。
【风险提示】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为防范员工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类似风险,广森律师建议您:
1、尽量不要去做“挂名”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像看上去那么有“权力”,相反,在“挂名”情形下,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2、如果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与公司有书面约定。由于与公司仅是劳动关系,如果身不由己的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与公司股东之间事先形成诸如离职时有权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之类的书面约定,以避免因为司法实践的不同认识而无法变更的尴尬境地。
3、在公司拒绝变更前,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a.书面发函给公司及股东,提出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并要求限期变更法定代表人。b.登报发表公开声明,表明已向公司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并表明此后公司相关经营管理活动与自己无关;如公司股东及管理人员冒用法定代表人代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应当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c.考虑致函给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通报已向公司“辞任”的信息,并请求工商部门督促公司及时办理变更。
4、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公司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需要注意的是,起诉对象应当是公司,而非股东或者董事个人。由于已经丧失了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基础条件,人民法院通常会考虑督促公司及时完成变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专注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纠纷业务。
欢迎就法律问题与我们联系,深度探讨或咨询个案问题,专业律师团体为您分析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不经营需要进行注销,相比较有限公司的注销比工商个体户要复杂很多且时间要很长,会面临一些注销被拒的情况,那么哪些情况下公司不能进行注销呢?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一起来看下吧。
注销公司
一、哪几种情况下公司注销会被拒?
1、公司有异常
在公司注销之前,建议老板们向工商局和税务局咨询,看看公司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因为根据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以及被认定为风险纳税人/税务非正常户的公司都是无法直接注销的,必须先行解除异常状态。
2、有分支机构
现在很多成立多年的公司,都会在注册地址以外的地方另设分支机构开拓市场,当这类公司要注销时,必须先办理分支机构注销。比如旗下有分公司的,需完成分公司注销手续,再以分公司已注销的证明为材料,办理总公司注销。
3、材料不齐全
这是公司注销办不了最常见的原因,与注册公司可能只需一张身份证不同的是,注销公司需审批的材料非常多,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司公章,还有开业至今的记账凭证、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等,证件丢失必须补办回来,凭证、账本、报表缺失的也必须补齐。
二、哪些可以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简易程序,简易注销简化了注销程序、公告方式和登记材料。简易注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判别是否符合提条件:通过企业注销申请表格和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判别是否属于上述情况,工商登记部门只作材料的形式审查。
三、8种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指申请简易注销公告时,正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指导意见》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技术方案和总局对文件的解读材料都明确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后,仍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的其他企业;
以上就是几种公司无法直接注销的情况,建议想要办理公司注销的老板都检查一下自己的公司是否存在这些“症状”,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法人注销公司,是可以在注册公司的,自然人和法人投资是可以注册多家公司的。
一、法人注销公司还能再注册吗
公司按照正常流程注销之后,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存在了,是不能恢复的。如果想要恢复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公司。
但公司名字注销后最少1年,最多3年的时间才可以重新使用。
二、法人注销公司需要什么
法人注销公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去相应机构办理账户注销: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法人注销公司的流程
法人注销公司的流程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册公司当老板是每一个打工人的梦想,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有部分公司在经营后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得不被迫停止经营,这时候就需要注销公司。有人可能会有疑问:我不注销公司不管他不行吗?不行的,因为公司不注销对法人、股东都是有影响的。
不及时注销公司有什么危害?
公司不注销,放任不管,企业将会纳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单、税务黑名单;
纳入异常经营名单后依然不处理,将会被吊销;
工商异常、法人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法人;
法人、高管、股东想在新公司担任股东、高管,需要先处理税务黑名单、欠缴税问题;
进入诚信黑名单后,法人、股东将无法出国、无法在高档场所消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
法人、股东将无法办理移民。
现在知道公司不注销对法人、股东的影响了吧?所以如果公司不做了,一定要记得注销哦。如果大家对公司注销还有不清楚的,欢迎大家咨询在线客服,快速为您解答相关疑问。
欢迎来到永瑞e课堂。今天要分大家分享的主题是: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吗?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但应注意条件。
股份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股份公司的股东如退出,应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回购其股份或者分红。股东退出需协商或者股东单方面要求,股东应得到相应财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结束了,更多创业干货,请关注《永瑞e课堂》。
法人代表不能直接注销公司。注销公司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各股东的共同商议,得到各股东的同意才可以注销公司,被注销的公司必须对股东支付相对应的财产赔偿。
但是如果联系不上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注销。
申请强制注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连续两年未召开股东会或管理层会议,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
股东表决时未达到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连续两年未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
公司存在严重的内部管理障碍,如股东大会机制失效、无法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有效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等,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困难的。
如何通知无法联系到的股东?
1、公司为在营企业,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
2、对通过各种方式无法联系到股东,应向股东身份证地址发送挂号信,信中要注明: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 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3、挂号信发出因查无此人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公告内容为:xx(股东姓名)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4、在报纸中通知股东开会日期的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注:成立清算组时间要与会议研究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的日期为同一天)。
注销公示期结束后,再次向股东身份证地址发送挂号信,信中要注明: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确认清算报告等公司注销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5、挂号信发出因查无此人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公告内容为:xx(股东姓名)某某有限公司拟在xx时间xx地点召开股东会,会议研究确认清算报告等公司注销事宜,请按期参加,逾期不参加视为弃权。
注销公司的情形包括: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销公司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注销公司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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