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司公司注销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创业是现在大多数人选择的就业方向,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开公司简单,注销公司却是困难重重。顺鑫财务小编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注销公司的干货,可一定要认真记起来呀!
注销公司一般有两种方式: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
01
简易注销,仅仅只是针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
(3)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即无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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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注销流程:
①: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点击【企业信息申报】
②:选择公司所在的省市。
③:填写注册信息,联系人信息需与企业注册信息一致。
④:点击【注销申报】填报
⑤:同意阅读说明。
⑥:承诺书采用jpg格式,需要签字,盖公章后才能上传到网上。
⑦:公示成功后,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查询,将显示“本企业已公示清算组备案信息”
*公示满45天,即可申请正式注销流程。
02
一般注销则麻烦很多,主要流程有六步:
①:注销公司登报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45天。
②:注销公司社保:社保局会检查公司是否欠缴。
③:注销公司的国家和地方税务,税务局会检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书》。
④:公司注销备案,需要去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⑤:注销公司银行账户。
⑥:注销公司印章。
流程虽然看起来只有简短的六步,但是对比简易注销,真的非常耗时耗力。所以99%的老板都选择委托代办公司办理。主要是有以下几个难点:
(1)注销公司流程非常复杂繁琐。整个注销流程下来一般耗时5至7个月左右,分公司注销时间为4-5个月左右。如果公司出现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甚至要花费一年多的时间才能注销掉。
(2)注销来回跑的次数多,注销材料要求多
就连熟悉流程的代办公司,光是去国税局,平均一般要10趟,地税局10趟,工商也要跑4-5趟,银行3-4趟。
如果是不懂流程的小白去办理,来回跑的次数会更多,浪费的时间也更多。除了要到处跑之外,还需要整理企业所有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上传国税地税报表等等,如果企业没有整理,就需要补齐全。很多企业因为是个人独资,所以压根没有做详细的报表等等,也就加大了注销公司的难度。
(3)注销的补税情况或者罚款较多
注销公司往往是因为公司出了一些问题,所以注销的时候也会查出一些问题。可能存在补税或者被罚款的现象,而注销的手续增加,费用自然又要增加了。
注销一家公司一般花费可能要六七千甚至上万元,现在普遍的代办公司收费大多在两三千左右,这种时候选一个好的代办公司,能够节约不少钱,还能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小编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公司注册后不管盈利还是亏损都是需要按时纳税申报的,如果长期不申报就会进入税务、工商异常名录,甚至可能吊销执照的,影响个人信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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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走到税务注销的时候是需要彻底查账,没有账本要求补账,查账发现少缴税,偷税、漏税以及存在税务异常需要处理,此时需要补账、补税、罚款等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企业不一样,费用也就不一样,但是就单单罚款就是一个不小的开支,更重要的是,耗时耗力。
代办公司注销费用主要由服务费和罚款构成,一些代办了解公司情况后直接打包定价,主要依据也是根据公司处理难度而报价,如果税务异常很久,或者很久长时间没有记账等,处理越麻烦,费用就越高。
费用除开税务是否存在异常以外,还和成立时间、行业等其他因素相关,费用只会越来越高。
二、公司注销步骤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公司注销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公司没有发生经济要不要报税,需要零报税吗?零申报怎么报税?在实际报税的过程中,很多会计对于这个问题不知道如何做出正确判断?今天就汇总了零申报的含义及零申报报税的具体流程,往下看!
一、什么是零申报?
注意: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也 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般存在于那些还在筹建期的、未开展经营的企业,或 是确实经营不善,准备注销正在清算的企业。当然,也存在 有的企业没有如实申报,故意隐瞒实际经营的情况。
什么情况下能进行零申报呢?
增值税:不仅仅指收入为0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收入为“0”就可以零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收入为“0”,且没有进项税额,才可以零申报。
一般存在于那些还在筹建期的、未开展经营的企业,或是确实经营不善,准备注销正在清算的企业。当然,也存在有的企业没有如实申报,故意隐瞒实际经营的情况。
违规零申报后果很严重
1.如果当期有收入无应纳税款办理零申报,属于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需承担不利后果。
2.如果当期有收入有应纳税款办理零申报,则属于偷税,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现行《征管法》有关规定追征税款,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无收入无应纳税款,但有进项税额,如果办理零申报,则当期进项税额不能再申报抵扣。
4.违规零申报还要降低你的信用级别等。
如何降低零申报的风险?
1、长期零申报,并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主动前往税务机关降版降量。销售额增多后,再携带资料按规定申请发票增版增量。
2、建立账本,做好账簿。毕竟一旦被查,首要就是提供账簿,如果没有,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3、诚信经营,合规核算。尤其注意当期有代开发票收入的纳税人,不要以为预缴税款就结束了,一定要按照规定前往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二、违规零申报后果严重
三、如何降低零申报的风险
四、零申报的报税具体流程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以上有关“零申报怎么报税”的内容供简单地做个参考。
注销公司时股东们都需要到场签字吗?不需要。公司注销时不一定需要所有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才可以,提交全部股东的签字文件即可。今天注销公司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通知书。
6月13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山西飞宇经济发展公司等4845户企业因十年未办注销手续,将被强制退出。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有效地激发了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然而,一些市场主体因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相关规定,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后对办理注销登记置之不理,“注销难”成为企业和办事群众热切关注的问题。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有效解决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规定,除了矿产资源开采、金融业等高风险行业之外,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已满10年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退出。
据了解,本次本强制退出的4845户企业,都属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超过10年,但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省市场监管局根据规定,决定依职权注销该企业。企业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这些企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此外,如果企业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太原日报社新闻采编中心记者 张 勇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为公司经营问题或者章程出现问题导致不对外经营了。而公司解散也分为自愿和强制性解散,那么下面联贝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公司解散后却不做注销会导致什么后果。
后果1:公司解散不做注销超时会自动注销,会吊销公司法人代表,而其中的股东们会被列入工商黑名单。
后果2:如公司在工商年报的时间内完成注销程序,则还应按时参加企业工商年报。若不按规定参加企业工商年报,根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后果3:如果公司税务不注销,也不零申报,公司将被列入非正常户,被列入非正常户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将会影响对其他公司的投资;另外对非正常户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进行贷款买房、移民、出境旅游等都会受到限制。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停止对外经营后,应当立即到有关部门注销公司。否侧后面非常的严重,以上就是关于:公司解散不做注销有什么后果的解读。希望对各位老板有所帮助。
近日,潍坊市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乐分公司申请注销时遇到了一个难题,由于自身疏忽,在分公司未注销的情况下,总公司已于2023年3月份先行注销。了解这一情况后,潍坊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推行“代位注销”模式,由潍坊市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位履行公司注销职责, 于9月6日完成了对其分公司的注销。
投资主体及主管单位注销或被撤销后,市场主体由谁来注销、如何注销一直是困扰市场主体和登记机关的难题。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聚焦特殊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出台实施市场主体“代位注销”制度,实行“一企一策”,全面助力“代位注销”制度落地。
下一步,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大企业注销政策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提升企业办事体验,全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其实能够了解到现在市场上每行每业都有着非常大的竞争力,如果没有非常好的原因错失的话,也会出现公司破产危机,一旦破产的话就需要进行公司注销,所以公司注销去选择代办又怎么样?
能够了解在申请工商注销的时候一定想知道它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这样的话才可以让自己在注册公司时更加的省心省力,不至于自己在公司注销方面花了很多时间,结果在注销上面依然会有很多不同的问题,那对于自己来说损失也是非常大。要是说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并不是像大家所想的那样,去工商部门也可以查到相应的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有非常清楚的解答。
毕竟现在市场中也存在公司注销代办,大家在注册公司时不知道它的流程是是怎样的?并且也没有时间去注销的话,还是可以选择一个自己十分相信的代办公司去解决,它们有着属于自己的优势,比如说在代办公司注销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性,能够很轻松的就帮大家的公司注销掉,不用再费更多的心思在上面。
同时它的专业性也是比较高的,大家也可以通过代公司了解公司注销流程有什么然后亲自去办,也是非常值得选择的。像现在很多公司注销代办的收费都是比较合理的,并不会像大家所想的那样,有天价收费的现象,所以如果自己要不想通过自己的方式去进行公司注销的话,还是可以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代办公司,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所以从上面所说的也就能够了解到,在进行公司注销的时候一定要事先了解一下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如果自己不想亲自去办的话,也可以找一个代办公司,都是值得大家去选择的一种方式。
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合资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样本
上海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清算组对上海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经完成,作清算报告如下:
一、清算过程:
1、因原因,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清算组成员由、、担任,为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已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并于年月日①在报纸上刊登了公告。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了清算方案,并报请股东确认。
二、清算结果:
1、清算组按制定的清算方案处置公司财产,并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2、清偿顺序如下:
⑴支付清算费用;
⑵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⑶缴纳所欠税款;
⑷公司债务;
⑸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3、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
4、公司财产已处置完毕。
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
年 月 日②
股东确认上述清算报告,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股东(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注:①公告刊登日期应当在清算组成立后60日内。
②清算报告出具日期应当在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后。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每个地方注销可能不太一样,如果我们要注销公司的话,具体的流程和费用是怎样的呢?公司注销的流程很多,一般都会找专业的人员代办。那么,我们要去哪里找到专业的人员去办理注销呢?其实很简单的,现在我们在支付宝上就可以办理公司注销了,流程简单,很是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
1、打开支付宝,搜索跑政通,点击进入
2、点击公司注销,进入服务页面,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就可以提交了
3、之后等待专业的老师联系我们进行办理
注销公告
经临县新苗幼儿园决定,现将临县新苗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注销,法人:郭新龙,身份证号:142326********7318,登记证号:临民证字第 010020号。
特此公告
临县新苗幼儿园
2023年 9月 2日
经柳林县教育服务中心决定,现将柳林县教育服务中心注销,法人:张玉良,身份证号:142327********4914,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52141125mj1839691r。
特此公告
柳林县教育服务中心
2023年 9月 2日
企业注销后就无事无忧吗?注销过程中的那些税事了解下!
日期:2021.8.4
来源:税乎网
今日见到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一文,文件最后一条提到: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市场主体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防止市场主体利用简易注销登记恶意逃避法律责任。
这条规定将打破很多人固有的认知,注销并不意味着纳税义务的完结,注销后依然可能对注销前的纳税义务承担责任。其实在此之前广东下属省市发布各月注销公告中都会有此提醒,下面是广州税局最近发的一个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7月注销户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3 14:14:4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现将202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注:税务所不定期对已注销的纳税人进行巡查,发现纳税人虚假注销逃避纳税义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按税务违法违章工作程序进行违章处理,并责令纳税人在限期内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2023年7月注销户公告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2023年8月3日
另外在各地的稽查案例中,我们也见到了企业注销后被稽查的情况,下面是两个案例:
1、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 处 理 决 定 书
榕税二稽处〔2021〕93号
当事人:福州市晋安区xxx机械修造厂(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人代表:xxx(居民身份证号:xxx)
财务负责人:xxx(居民身份证号:xxx)
公司住所:xxx
经营范围:ut型减速器,机械配件加工,铝合金制品加工。
根据《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编号:2020-0040)的工作安排,我局指派林烽、郭新于2023年1月9日向你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501111546580402)公告送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榕税二稽检通一〔2020〕24号)。本次检查的范围,仅就你公司涉嫌取得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移交的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稽查局协查案件所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协查编号:631022900180283)提及的上海冯译贸易有限公司开出发票情况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查补、调整,本次检查我局依法履行了相关的税务稽查程序。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你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鼓山税务分局;检查所属期间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根据你公司2023年度采用b类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推定)。开业日期:1999年8月22日。因你公司在我局立案检查前,即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注销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
经查询,系统显示申报情况为:福州市晋安区xxx机械修造厂从所属期2023年11月起增值税未申报,所属期2023年10月申报增值税销售额0元,销项税额0元,进项税额0元,应纳税额0元,期末留抵税额0元,本期已缴税额62710.73元。从所属期2023年1季度起企业所得税未申报。系统显示你公司存续期间领购19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领购1900份增值税发票,领购时间在2023年12月17日至2023年9月14日期间。具体如下:(1)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3500163130,发票号码:05123586-05123665、00222586-00222665、00222481-00222560;(2)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3500163160,发票号码:01367748-01367827、01264001-01264080、01018263-01018300、01019421-01019462、02302141-02302220;(3)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3500162160,发票号码:00105701-00106780、00082121-00082200、00054401-00054480;(4)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3500152160,发票号码:00266886-00266965、00240131-00240210;(5)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3500154130,发票号码:01401556-01401625、01268371-01268440;(6)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3500153130,发票号码:01321116-01321195、0118451-01188530;(7)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3500164130,发票号码09612245-09612324;(8)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3500171130,发票号码08226319-08226398、03716903-03716982、10289211-10289290和10758156-10758235;(9)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3500172130,发票号码00255909-00255988、02636019-02636031、02640292-02640358和03703190-03703269。经查询,系统显示你公司2023年11月1-30日期间取得进项发票情况为:共计取得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于2023年11月29日认证相符,认证发票金额1026303.26元,税额174471.54元。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书》(协查编号:631022900180283)所附的发票明细单列举的上海xxx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给你公司的八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100161130,发票号码37864117-37864124),均已认证通过。
对比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你公司2023年5月8日采用b类申报表申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额10792480.76元,按税务机关核定的5%比例核定应纳税所得额539624.04元,已缴134906.01元。2023年12月1日申报所属期2023年11月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1427148.65元,销项税额239186.21元,进项税额174471.54元,实际抵扣税额174471.54元,应纳税额64714.67元,已缴64714.67元。
二、涉嫌违法事实和主要证据
(一)税务登记注销
你公司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稽查局来函协查涉案企业,已于2023年10月24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你公司相关负责人均已无法联系。检查人员于2023年1月9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二)银行账号资金相符
你公司在金三系统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经查询你公司开户银行账号: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会分理处90102180xxx000237,上述账户记录中,福州市晋安区xxx机械修造厂分别于2023年11月18日和2023年11月24日向上海冯译贸易有限公司支付350204.20元、500170.60元,共计850374.80元,与你公司接受上海冯译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价税合计金额850374.78元金额相符。
截止本次检查通知书送达当日,你公司尚未将上述八份已证实虚开的涉案发票作进项税额转出,你公司未按规定补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
三、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
由于你公司税务登记注销,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四、税务处理决定
经本局集体审理,你公司取得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处理,应补缴增值税及附加并加收滞纳金;同时你公司企业所得税为核定征收方式,此次调整不影响企业所得税征收。决定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条规定,你公司2023年度11月认证抵扣的上述八份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应予补缴,应补2023年11月增值税123558.70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条规定,应补2023年11月城市维护建设税8649.11元 (123558.70 ×7%)。
3.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三条的规定,应补2023年11月教育费附加3706.76元 (123558.70×3%)。
4.根据《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三条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政文〔2011〕230号)第一、二条的规定,应补2023年11月地方教育附加2471.17元(123558.70×2%)。
5.以上合计应补税费138385.7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将缴款凭证复印一份报我局备案。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对本税务处理决定不服的,必须依照本税务处理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申请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4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送达公告2023年第217号
发布时间: : 2021-06-0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2、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3年第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决定对青岛xxx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702xxx944448,注册地址:青岛即墨市xxx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青税稽三处〔2021〕324号)予以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
我局对你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于2023年12月注销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未注销。电话联系公司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均无法取得联系。经到你单位登记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经济开发区xxx村实地核实,未找到你单位。
(二)经查询你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往来记录,未发现你公司与青岛xxx工贸有限公司资金往来。
(三)你单位取得青岛xxx工贸有限公司2023年5月31日开具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702144130,发票号码03586221-03586223,发票金额142147.60元,发票税额24165.10元,货物名称为铁板,于2023年6月申报抵扣。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于2023年9月23日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发票。
你单位上述行为都不符合正常企业经营行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第六十八条:“以下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五)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之规定,你单位与青岛祥顺泰工贸有限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发生。
二、处理决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国税发〔1996〕210号文)的相关规定,对你单位从青岛祥顺泰工贸有限公司取得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虚开金额142147.60元,虚开税额24165.10元。
若对本决定不服,应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即依法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下面是税乎网收集的经典税务注销问答:
1、纳税人注销时存货需要交税吗
问题内容:一般纳税人注销时有存货需要补税吗?小规模纳税人注销时有存货需要补税吗?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注销时存货需要补税吗?
答复机构: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3-12
答复内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2、咨询开票问题
问题内容:我们公司和一家建材商行签署了合同,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后,这家注销,现在要支付剩余部分部分款项,这家商行因为注销无法开具发票,应该怎么处理?
答复机构:宁波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1-08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企业已经注销了,还要支付款项吗?如果需要支付,收款人为何人,如果是个人,建议以收取款项的个人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予以解决。
3、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下个月打算注销,注销的时候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吗?
发布时间:2021-06-07 09: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4、有网友提问,我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因业务调整计划于2023年5月份进行注销,注销前的汇算清缴申报如何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日期:2021.4.19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陈林峰] 您企业如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注销前进行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以按照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04-19 10:16:11 ]
5、留抵税额问题
问题内容:我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拟定进行注销。注销清算时,留抵税额是否属于清算时的“相关税费”,抵扣清算时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4-07
答复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6、税务注销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咨询下我有一家泉州公司 ,2023年11月份已经办理了税务注销(已经缴纳过一次税款了),税务也已经提供税务清算证明给我们了,现在税务系统又提示这家公司老税号(三证合一之前的税号) 还处于非正常户状态,需要再去缴纳罚款后办理税务注销手续,同一家企业可以同一事件处罚两次注销两次吗?
答复机构: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10-29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7、一般纳税人申请注销时存货是否按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
问题内容:一般纳税人申请注销时存货是否按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5-24
答复内容: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根据以上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待该存货销售或发生上述视同销售行为时缴纳增值税。具体涉税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8、分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么?
问题内容:我公司为厦门分公司,总公司在省外,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分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么?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3-09
答复内容:分公司注销请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首页 > 办税指南 > 税务注销”准备材料。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第二十二条:……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9、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了,重新开业登记,能登记成小规模纳税人吗?
留言时间:2023年03月06日 答复时间:2023年03月08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第三条规定,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
10、企业注销清算时增值税留底税额能否计入清算损益抵减清算所得
问题内容:1、根据所得税实施条例31条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11、05年文件中指出清算时点存货对应购买时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做转出,不办理退税(此时增值税类型为生产性并未改为消费型,故未谈及固定资产等其他资产进项税额问题),则该部分进项税额属性仍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但企业已经不再持续经营,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名存实亡”,而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请问这种情况产生的存货留底税额(以至于增值税留抵税额),在清算所得纳税申报时能否做抵减处理
答复机构: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2-20
答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因此不能从清算所得中扣除。
12、建筑业纳税人在异地预缴了增值税,但注销税务登记时尚未抵减完毕,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7日17时17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建筑业增值税预缴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0号)第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增值税清算时,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或欠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申请退还。”
因此,建筑业纳税人在异地预缴了增值税,注销税务登记时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抵减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或欠税,抵减不完的,可以申请退还。
13、公司注销时,欠母公司投资款无力偿付,这笔其他应付款需要视作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日期:2019-03-19
来源:云南省税务局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因此,如果您的这笔无力偿付的款项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少老板在创业过程由于经营的需要注册了不少空壳公司。但随着业务调整、发展,这些空壳公司就没有必要了。我们都知道,公司打算不经营后,最好是及时去注销掉。以免给公司法人、监事等相关人员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麻烦。所以不少创业者老板都非常关心“注销空壳公司要花多少费用”?下面源沅财管为大家详细整理分析。
注销空壳公司要花多少费用?这个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为不同公司存在的情况不一样。下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走简易注销的公司,有的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那么可以走简易注销登记。只需在当地工商监管部门网站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公示20天后即可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审核不通过的只能走一般注销流程,同时目前不是所有地区都开放简易注销。对于简易注销的费用,假如是自己懂的话,那么这个费用可以省略。对于不熟悉流程的,需要委托企业注销代办机构提交的话,一般费用也在过千元以上。
走一般注销的公司。有些空壳公司不满足走简易注销的条件,只能走一般注销。那么不同情况的空壳公司注销,费用上也是有所不一样的。但我们也可以从不同费用支出去了解评估。
一、固定费用支出
材料打复印费用及交通费用,空壳公司的注销流程是相同的,一些递交资料及资料内容也是相同的。那么这块的费用很多是相通的,不同在于办理人对于流程的属性程度。一般在几十元到过百元。跑流程的过程产生的一个费用支出就是交通费,这个也是根据办理人的熟悉程度,以及相关机构的位置布局,费用在几十元到过百元。
登报公示费用,注销公司需要登报公示,空壳公司也不例外,这个费用根据不同地区所要求登刊的不一样,费用在几百元到过千元不等。
二、非固定费用
这个费用主要是根据不同空壳公司存在的异常情况而定。比如不少空壳公司之前使用的挂靠地址现在无法使用,只能变更到一个新的地址,才能走注销流程。这个费用在不同地区也是不一样,总体也是要过千元以上。
非固定费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全程委托给公司注销代办机构去办理产生的服务费。而这个服务费通常是根据需要注销的企业其注册公司时长、存在情况而定,一般是在过千元起。
以上是“注销空壳公司要花多少费用”的详细分析,创业者如对于空壳公司注销还是不了解,建议还是委托正规专业的代办机构去办理,省时省力省心。
在深圳,目前注销费用普遍是偏低,且都会全部把公司的全部注销完成。注销流程:
工商局先备案→ 登报 → 税局申请注销 → 工商局递交注销资料→ 银行注销→缴销章整个注销公司流程下来一般都是2至3个月左右
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私章,财务章,发票章,对公账户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u盾等相关公司的全套资料!
注销公司费用:
具体看公司的工商税务情况,一般是在2k-5k,具体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在深圳,注销公司的详细流程讲解如下:第一步:注销税务如果自己的公司不运营了,需要去税局进行注销国地税,现在国地税联合,可以一起办理;第二步:登报及清算备案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登报注销至少要公示45天,虽然这个时间有点长,但是为了给一些“潜在债主”反映时间,所以时间会久点,毕竟人家需要核实和发现。
注:符合条件可走简易注销流程,减少公示时间,第三步:银行注销人行颁发的开户核准通知书,开户合同,印签卡片,开户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剩余的支票,携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到银行办理销户手续。第四步:工商注销当自己的公司注销公式登报45天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自己就可以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了。根据工商局的注销操作提示进行操作,然后把填写好的表单以及以下材料带去工商局就能注销营业执照了。
其中: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也需注销!第五步:注销公司所有的章以上所有步骤完成后,最后一步是进行销章,拿到销章回执后注销流程方可结束。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
大股东想要解散公司进行注销登记,但是小股东承担的损失小,死活不肯同意注销,也不肯签字,怎么办?首先明确一下,现在说的这种情况是,大股东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情况,对公司享有绝对的控制权,现在大股东想注销,小股东不配合。
《公司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公司的分立、解散,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就可以执行。所以,理论上来说,大股东是可以单方面解散公司的,小股东同不同意都没有影响。
可是,在注销登记的时候就遇见了麻烦,市监局要求所有股东签字,这就是个实务问题了,现实中实务和理论有差别的情况还有很多。如果没有小股东的签字,不能办理注销登记的,股东会关于解散公司的决议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公司在实际上还是没有解散。
现实中有两种错误的解决方式:
一是起诉其他小股东不配合,大股东心想让法院来解决,法院大概率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法律上明确规定,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同意就可以解散公司,你现在公司注销不了,不是法律原因,而是实务问题,这个可能不是法院审理的范围。市监局不给你注销,大股东要去找市监局,而不是去找法院。
还有一种错误的方式,就是提起公司解散诉讼,也是解散公司的一种方式,属于司法强制解散。但是司法强制解散有严格的限制,总结成一点就是公司的决策机制瘫痪。在用了所有可能使用的救济手段之后,还是解决不了决策机制瘫痪的问题。
但是既然大股东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基本上公司的大小事务都可以大股东说了算,也没有到法律上说的决策机制瘫痪的地步。所以即使大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还是会被驳回。
那么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既然民事诉讼走不通,走行政诉讼吧。市监局不让你注销公司的,大股东就直接起诉市监局,法律明确规定对于股东不配合注销的情形,经过书面及报纸或者其他公示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的,市监局也应该将其归为特殊情形,同意注销申请。
如果不同意可以向上一级市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还有更多关于公司注销的知识,关注我们以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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