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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抵押吗?(11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21:12:03 热度:3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1篇优质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抵押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抵押吗?

【第1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抵押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不可以抵押的,因为它不满足抵押所需要的条件,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房产证上的人才能申请贷款,而且房子的土地证上还要是出让个人。

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贷要件:

1. 房产证。

2.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

5. 收入证明。

6.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 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

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

【第2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改名吗

公有住房是国家以及事业单位投资建设,进行销售的住宅,在住宅出售之前,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只拥有使用权,也就是所谓的使用权房。在租赁合同上通常会写着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如果要进行更名的话,就需要取得承租人的同意以及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在协商一致之后就可以提起更改名字的申请,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到相关部门,并且缴纳一定的税费及工本费等,从而进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更名程序。如果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在更改名字等手续上协商不一致,是无法进行更名的,可以有权向房管局提起相关的诉讼,所以当出现要更名的时候,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一定要协商一致。

【第3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转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可以转租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是以调剂住房余缺,提高房产使用效能,有利于承租人改善住房条件为目的,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依规定转让转租的原则进行。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不变,比如,转让使用权的住房属房管部门直管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后的受让人应当与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并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需要提交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然后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等待受理成功就转租成功了。

【第4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房本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是房本,说明如下:

房本即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

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而公有租赁合同是在进行公有住房租赁时开具的合同证明。

相关说明: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23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202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23年下半年实施。

【第5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转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转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根据此条款,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

2、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分析上述两个规定,后一个规定对出租公房问题也有了适当的放松,但规定的原则是如果承租人(个人)将所租用的公房出租,前提条件是需经公家(原出租人)同意。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第6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转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转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违规利益。”根据此条款,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

2. 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分析上述两个规定,后一个规定对出租公房问题也有了适当的放松,但规定的原则是如果承租人(个人)将所租用的公房出租,前提条件是需经公家(原出租人)同意。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第7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出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可以出租,说明如下:

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违规利益。”

相关说明:

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第8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丢失补办首先需要提交相关手续,包括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原件等。然后凭公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到报社申请登报遗失声明,登报一个月后,凭登报手续到公房管理中心补办。补办签订住宅租赁合同时,应先填写申请书和具结保证书后方可办理。

公有住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第9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出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可以出租,说明如下:

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违规利益。”

相关说明:

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第10篇】北京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落户吗?

北京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能落户,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公租房也就是指公共租赁住房,这也是属于国家政策性房屋的一种,虽然在很多地方与廉租房存在相似之处,但却也是不一样的。拿到北京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在正常情况下都不能落户成功,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落户需要所有权的房产才可以。

【第11篇】天津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房本吗

在天津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并不是房本,因为房本和合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就是在规定期限内承租人拥有了该房子的使用权,而最终的使用权决定前还是归产权所有人所拥有的,但是如果拥有了房本就证明承租人拥有了该公有住房的最终使用权和决定前,也就是房屋的产权所有,就可以对房屋进行任何的转让交易行为了。所有地区公有住房的租赁合同都只是证明承租人在合同的法定有效期内可以居住该房,并不是产权证,产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公产住房是指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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