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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订立借款合同的要求有:
1、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
2、借款的标的必须为货币;
3、借款的金额、用途及期限的要求;
4、借款的利率要符合法律规定;
5、还款的要求。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 协商。
2. 调解。调解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这与双方自行和解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二,主持调解的第三方在调解中只是说服劝导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而不是作出裁决,这表明调解和仲裁不同;第三,调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政策,进行合法调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顾法律与政策在“和稀泥”。
3. 仲裁。
4. 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一般历时较久,但是费用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一方主体特定,贷款期限短数额大有担保人,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拖欠时间长,担保合同完备;纠纷原因在于金融部门审查不严,借款人拒不还款,担保人不承担保证人义务等。
依据《合同法》第196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
因为借款人负有给付借款本金的义务,但是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该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已经履行完毕,借款合同是在交付后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借款人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负有返还本金的义务,有偿借款合同还需要返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采用书面形式,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借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合同法》第197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不定期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期间为三年。
对于当事人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诉点应为该还款之日;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予以保护。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 找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恩威兼顾的要求还款
2. 从侧面让他的亲人转达要还钱的要求,并告知不还的后果
3. 找当地政府进行调解,争取让他把欠款还清。
4. 找专门的收账机构代为收取所欠欠款,但是这个费用比较高
5. 找律师咨询合同内容,决定是否采取法律措施保护权益
6. 法律和人情兼顾就好了,我们做到前期的,如果没有效果那么只有依据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了
借款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一、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四、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违反借款合同的法律责任如下:
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抵押就是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订立合同,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是债权人一种担保债的实现的权利。任何借款合同的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也可以不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
综合以上,大款大额的借款合同,抵押物不是必须的,而是由债权人决定要不要债务人提供抵押。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约定当事人就是一方,双方可以约定好,可以协商,是否需要抵押物,那就是债权人自己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有:
1.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2. 借款的币种、数额。
3. 借款的利息。
4. 还款的期限、还款的方式。
5. 违约责任。
6. 解决争议的办法。
法律依据:
2023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无效合同的法律结果,在合同法上有清晰的规则。
《合同法》第58条规则:“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后,因该合同获得的产业,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许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差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而遭受的丢失,两边都有差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
”也就是说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许当事人利益遭受危害,因而,当事人有必要对合同无效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职责,使之消除由此形成的影响,恢复到合同形成前的状况。
(1)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拒不还款。
(2)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有还款能力,拒不承担保证人的义务。
(3)借款人经营亏本,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外,借款人为躲避债务,外出打工,没有确切地址而导致欠款不能归还。
(4)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履行合同困难。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一些企业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导致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无力偿还贷款。
(5)贷款方审查制度不严。不法分子乘机钻空子,利用虚假证明,私刻他人印章,伪造保人手续等手段骗取国家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合同的效力确认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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