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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一些(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20:03:03 热度:2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担保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一些

【第1篇】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一些

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1. 协议解除,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

2. 约定解除,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

3. 法定解除,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篇】怎么样解除担保合同

首先依法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或质押注销登记的手续,然后双方按照之前协议规定或者共同签署一份解除担保协议的合同。

《担保法》规定,车辆、船舶、企业动产、城市房地产及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抵押权、质押登记生效的,协议解除或依据法定条件解除抵押、质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或质押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法律和相关规章的规定。

【第3篇】担保合同无效谁承担责任

依据《担保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免责;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无论何种情形,无效担保合同之担保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后,仍可向债务人相应追偿。

【第4篇】个人反担保合同是怎样的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5篇】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

担保合同的特征如下: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3.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6篇】企业作为担保人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作为担保人担保合同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作为保证人为债务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7篇】银行的担保合同有期限吗?

银行的担保合同有期限。

银行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

贷款担保人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就是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还款的话,贷款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还款。

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

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第8篇】没有合同能出担保函吗

没有合同不能出担保函。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所以没有合同自然不能出担保函。所谓担保函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5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9篇】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

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缔约时须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担保合同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

4、履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0篇】债权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怎么处理

债权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要依据担保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篇】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有哪一些

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有:

一、有偿的保管合同和有偿的仓储合同。

二、货物运输合同。

三、承揽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12篇】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也不相同: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2、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是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13篇】担保合同漏洞及欺诈该怎样去防范

可以通过下列措施防范:

1、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注意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2、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认真考察。

3、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抵押财产要是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14篇】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是多少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额是,招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接受承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向接受承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15%,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否则,由银行负责赔偿一定金额,最高不超过履约保函的总金额。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履约保证金是履约担保形式之一。而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5篇】担保合同有哪些成立方式

担保合同有以下四种成立方式:(一)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二)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三)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四)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16篇】担保合同无效谁担责

担保合同无效的担责是,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担保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3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17篇】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有哪些内容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等。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18篇】诉讼保全反担保合同条件是什么

诉讼保全反担保合同有以下条件: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需符合法定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19篇】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1、协议解除,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

3、法定解除,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0篇】担保合同无效由谁承担责任

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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