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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裁员赔偿金需要支付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1-09 07:46:01 热度:7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法裁员赔偿金需要支付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法裁员赔偿金需要支付吗

【第1篇】劳动合同法裁员赔偿金需要支付吗

劳动合同法裁员赔偿金需要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2篇】没签合同申请劳动仲裁会受理吗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在受理范围之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因此,即使劳动合同无鉴证也应受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3篇】员工工伤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因工致残单位不能辞退员工,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篇】劳动合同法工时的制度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工时的制度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5篇】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订后,必须给职工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6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7篇】谁有权订立劳动合同

有权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8篇】劳动合同订立时间是多久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9篇】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有吗

没签劳动合同的,有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0篇】劳动合同法有哪些作用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雇佣员工时须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雇佣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然,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篇】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一些

1. 约定工资不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

2. 缴纳社保不同: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3. 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而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第12篇】劳动合同欺诈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欺诈赔偿标准:工龄每增加一年,则赔偿多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3篇】第三方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第三方合同是指企业将人事外包给相应的人力资源公司,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

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注意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14篇】签了劳动合同有什么保障

签了劳动合同的保障是: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2、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15篇】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的方法:

1、收集在公司工作的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表,打卡记录;

2、找一起在公司工作过的同事证明;

3、去税局打印并盖章在上班时间内交的税务证明;

4、收集工资单,或银行转账记录;

5、去社保局打印并盖章在工作时间内的社保清单。

【第16篇】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17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几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长期的固定期限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标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第18篇】劳动合同案件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案件管辖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19篇】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20篇】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协议书该如何写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

1、甲方(公司)与乙方(员工)的基本信息;

2、补偿协议的内容,包括补偿金的数额支付方式等;

3、双方的权利义务;

4、双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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