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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何不同(20篇)

发布时间:2023-11-08 20:25:03 热度:7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何不同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何不同

【第1篇】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何不同

两者的不同是: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般是需要当事人作出解除的意思表示。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时才适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2篇】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一些

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篇】终止劳动合同能领取失业金吗?

终止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要看是否为本人自愿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第4篇】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分析,如果试用期辞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2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均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5篇】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提前辞职吗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6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待通知金吗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7篇】劳动合同不按手印有效吗?

有效。

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文本最后的签章确认处签名或盖章才发生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该劳动合同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不要求捺印。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8篇】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需遵循合法原则: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

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订立劳动合同需遵循公平原则: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订立劳动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对职工的试用期限、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合同要坚决要求改正。

【第9篇】没签劳动合同怎么主张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考勤卡、工作证等;

(3)社保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篇】如何规范自己办理劳动合同

规范自己办理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双方共同协商,都同意合同条款的,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1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订立书面劳动和特应该注意:合同的形式;关于合同的内容;关于试用期;要明确工资类型;关于社会保险;要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关于格式合同;关于培训及其费用;提防“押金”、“风险金”;保管好自己的证件。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12篇】劳动合同法双倍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13篇】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步骤或流程

1

如果企业违法辞退,先进行协商,告知企业违法辞退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计算,只要企业认可一切都好处理。

2

但如何界定企业属于违法辞退情形呢,则需要劳动仲裁部门判定,首先需要的重要证据就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的解除内容是否为真实情况,这需要单位举证,单位肯定出证据证明公司方属于合法辞退,不存在违法情形,而且出具的证据也有可能是伪证劳动者从来没有见过的!

3

劳动者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企业为违法辞退,这个面比较大,而且界定范围主要看细节方面,劳动者能有证据即可,无证据或证据不充足时这就需要劳动者找寻证据,其中也包括录音部分。

【第14篇】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酬。

4、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6、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9、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第15篇】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有什么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有: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违反约定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禁止义务的,应当责令停止;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相关法律予以赔偿。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权人因调查侵权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6篇】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一种情形是需要备案的,那就是进行裁员,裁员超过20人以上的,向劳动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17篇】无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具体怎么样计算

未签定劳动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情形有两种: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8篇】公司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吗

劳动合同通常一式两份,是为了方便合同的双方都能保留作为证明,也便于双方清楚自己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9篇】如果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办呢?

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等等。

【第20篇】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补偿11个月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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