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格式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格式合同无效条款如何认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
1、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4、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争议的可以根据下列方法认定:
1.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98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包含三个层次内容:
1、通常理解规则。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应以一般人的、惯常的理解为准,而不应仅以条款制作人的理解为依据,对某些特殊术语,也应作出通常的、通俗的、一般意义的解释,亦即依据订约者平均的、通常具有的理解能力予以解释;
2、不利解释规则。不利解释规则古已有之,现代各国民法均予以采纳,即应作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解释;
3、非格式条款效力优先规则。非格式条款即个别商议条款,其效力应优先于格式条款,这样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
合同法中对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有:
【法律依据】
1、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合同法》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格式合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
1. 并非一方提出、交给对方签署的所有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通常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一方具有垄断、独占或优势地位时产生。
2. 是否是格式条款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方式有很大关系。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进行任何协商或谈判,仅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其签字的,即使其使用的原本是合同范本,也要作格式条款认定。
3. 格式条款必须出自合同一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合同的效力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不涉及这些,双方还可以协商更改,如果没有更改,部分无效的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格式合同成立要件:
(1)当事人适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具有标的。
2、效力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适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合同侵害下列权益:
1、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免除自身责任。
2、利用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3、限制或排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4、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9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一)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
(二)免责条款风险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四)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五)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责任为,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9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的书写:
首先要写明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如姓名、住所、身份证信息等。内容应该包括:
一、三方同意将某某与某某的借款合同的债务转移给某某某承担。
二、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借款合同中某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三、写明承诺。
四、本协议生效后,某方不再向某某主张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某方仍继续按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由某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附件。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有以下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书面劳动合同的格式:
(1)标题,为劳动合同书;
(2)开头写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3)劳动合同当中的正文必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要求,工资及支付方法和时间,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解除等;
(4)最后在劳动合同的结尾部分要有公司法人代表的签字或者是单位的公章。
下列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在与消费者订立合同之前将合同文本报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主管机关备案:
(一)房屋的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二)居住物业管理合同、住宅装潢合同;
(三)旅游合同;
(四)供用电、水、气合同;
(五)运输合同;
(六)邮政、电信合同;
(七)市人民政府认为其他含有格式条款需要备案的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919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 标题:合同标题需要根据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一般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
3. 数量:为了避免在履约时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应事先谈妥并在合同中订明交货数量的机动幅度。
4. 质量:合同中有关质量的条款有着重要作用,它既是保障达到合同目的的基础又是物质量验收的依据。
5. 价款或者报酬:规定单价和价金总额及由于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承担,明确规定价格的计算方法、货币种类、支付时间和方式,并注明开户银行和账号,注意正确使用价格条件,采取合理的支付方式,并应注意价格术语和其他条款的一致性。
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期限、地点与方式要将其明确化,具体化。
7. 违约责任:约定违约的情形和相应应当承担的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提交仲裁机关仲裁,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1、字体与字号:
文件的字体均使用仿宋体。
标题的字号选择二号、加粗、居中,与正文间隔一行。
正文、落款及日期的字号均选择小三号。
2、段落格式:
应有完整正确的标题。
正文段落的首字要空2个字的距离。正文中分层次使用的序号为:
第一级使用“一、”“二、”“三、”……同时要选择加粗。
第二级使用“(一)”“(二)”“(三)”……
第三级使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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