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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里的债务需要怎么举证(20篇)

发布时间:2023-10-15 13:31:01 热度:4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买卖合同里的债务需要怎么举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买卖合同里的债务需要怎么举证

【第1篇】买卖合同里的债务需要怎么举证

买卖合同里的债务的举证方式是: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2篇】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双方基本信息。

2. 商品房情况。

3. 计价方式与价款。

4. 付款方式和期限。

5. 交付时间。

6. 违约责任等。

最后,双方签字,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96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3篇】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

《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该规定至少在概念上区分了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成立要件,前已述及;但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上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则非合同当事人意志所能决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8条和第44条第1款中所称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理解为既具备成立要件、又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

【第4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

违约金通常由双方提前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一旦对方违约,守约方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可以是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出现违约情况时,可首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者可以找中间第三方进行调解,由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来弥补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考虑根据合同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5篇】没有合同买卖可以起诉吗?

可以。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双方口头协商一致的,属于口头合同,如果不是法律规定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口头协议也有效,但是需要履行合同的相应证据或证人。

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对来于合同纠纷,应当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6篇】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篇】房屋买卖合同适合合同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合同的一种,是适用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法规定不明确的,适用其他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8篇】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指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第9篇】动迁房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0篇】如何写二手房买卖合同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是:

1、写清楚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等;

3、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

4、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

5、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31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1篇】对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审查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七,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第八,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

第九,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第十,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12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一些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违规目的的,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等等。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比如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3篇】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因为卖方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分权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14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可以,并且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上是先仲裁,就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了。法院不会立案受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第15篇】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定性

买卖合同违约金有以下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6篇】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7篇】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18篇】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19篇】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贷款的,一般只有房子的产权证书才可以贷款的。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贷款的,房产证贷款的必备材料就是房产证原件,具体如下:

2、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其次在所有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20篇】买卖商标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买卖商标合同的书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主体。

2、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

4、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5、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6、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7、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8、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

9、商品质量的保证。

10、双方的保密义务。

11、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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