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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1-22 21:07:02 热度:7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管理品牌管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吗

【第1篇】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吗

管理费用是否包括工资要看工人的工作岗位,如果是管理人员的工资,应记入管理费用。基本生产车间的工人工资,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人员的工资,记入制造费用。专职销售人员的工资,记入销售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属于间接制造成本--制造费用;厂部管理人员工资属于管理费用。

【第2篇】如何区分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区分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第3篇】销售管理费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并提供运输的混合销售如何计税?发票如何开具?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中,如果所销售的货物享受免税,如何计算销售额和税额。如果销售鲜活肉蛋产品(免税)并提供运输服务,销售额应该是多少,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因此,在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在销售货物(免税的鲜活肉蛋产品)同时提供服务(运输服务),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由于销售货物是免征增值税,因此混合销售中的运输服务也跟随免征增值税。

发票开具有两种形式:

1.混合销售只体现(开具)货物销售的金额,不单独开具运输服务费用的金额;

2.分别开具货物销售与运输服务的金额,货物销售按照免税开具,运输服务按照正常的税率(或征收率)开具,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以负数开具一栏折扣,金额、税率、税额与运输服务完全一致,最终税额正负抵消。

【第4篇】管理费用怎么记账

1. 企业应对'管理费用'设置一个本科目,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管理费用。

2. 企业商品流动较少的,可不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对此产生的小额管理费用可算到“销售费用”科目当中去。

3. 企业生产车间及其企业行政部门产生的维修费、办公室用品费等支出可以算到企业本科目去。

员工报销费怎么记账

1. 不需要区分人,财务部门只需要按照他们所在的部门来计入费用就可以了,然后再加上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这些费用统统都当做差旅费、电话费等计入到二级明细科目。

2. 财务部门可以按照汇总的日期进行做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定期进行清理,不然要是弄丢了的话就很麻烦,如果要是养成了单据每日结清完结的习惯,就比较好,员工拿来报销,然后会计就把今天的开支收入等汇起来做一个登记记账。

3. 软件的计入方法是按照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分到不同明细进行登记就行了。

【第5篇】管理费用为负数说明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管理费用主要项目是,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负数一般表示冲回已记入管理费用的金额。有很多种情况。

1、冲回多记金额。比如计提预提费用1000元,而实际就发生800元,剩下200元就用借方负数冲回。

2、冲回错记金额。比如应记入销售费用或制造费用,而误记入管理费用,就从借方冲回。

3、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又收回的应收款项,也从借方负数冲回。

【第6篇】管理费用的常用明细科目有哪些

1、工资:指企业管理部门职工的各种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补助及其他工资性费用。

职工福利费:指按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总额及福利费开支的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四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折旧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

3、办公费:指企业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办公费用;

4、差旅费:指企业管理部门职工出差而实际发生的车、船、飞机、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住勤补助费、误餐补助、司机出车补助和单位核定的差旅费包干费用等;

5、运输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内部、外部运输车辆的运输费用和租用交通车的租用费,过桥费、养路费,市内交通费,以及企业职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和职工为上下班办理的乘车证费用等;

6、保险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房屋、设备及其他资产向保险机构投保而应支付的保险费用。

【第7篇】仓库租赁费为什么要计入管理费用

这是准则的规定。《会计法》规定:仓库租赁费计入管理费用合算。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等。

【第8篇】什么是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9篇】工资是记到单位管理费用吗

企业职工薪酬需要按照不同的部门进行划分,工资不一定都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例如销售部门的工资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行政部门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车间部门的工资计入制造费用科目等。

1、计提工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借: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借: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借:研发支出(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薪酬),

借:在建工程等(从事工程建设人员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实际发放时候,其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第10篇】暂估管理费用如何做会计分录

暂估是指月终对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到材料的凭证,应当分别商品科目,抄列清单,并按应付给供应单位的价格预估入账,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做账时管理费用是可以暂估入账的,但下个月要冲回,根据实际情况入账。

暂估管理费用的会计分录应该为借,借应付账款(暂估)。贷,管理费用。

【第11篇】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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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那么,企业如何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和湖北普拓管理咨询一起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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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收入冲减管理费用

营业外收入冲减的分录怎么写?

冲减营业外收入是贷方红字.

'营业外收入'科目属于损益(收入)类科目,发生额一般在贷方登记(冲减用红字或负数),借方是月末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时用的,期末应无余额.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 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营业外收入凭证怎么做?

1.基本规定'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2.一般账务处理

(1)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金营业外收入(2)固定资产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3)固定资产清理取得的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4)取得的罚款净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第13篇】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区别

业务活动费用:本科目核算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

业务招待费是众多企业业务正常展开的开支,业务招待费的核算与账务处理影响到企业在增值税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环节。

【第14篇】企业管理费用包括哪些

企业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企业管理费是指企业范围内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和经营费,包括企业行政人员的工资和附加工安、办公费、仓库管理费、试验研究费、固定资产的维修和占用费、流动资金的利息支出等。

【第15篇】上月管理费用错记本月该如何调整

1、按多记金额的差额做红字冲销凭证;

2、凭证摘要写:冲销某年某月第某某号凭证多记金额;

3、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或把多记费换做是“开发成本-前期工程款”即可。

【第16篇】税收滞纳金管理费用

税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如何计算?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

a: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

a: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八条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a: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

纳税人发生补税情形,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a:情形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情形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情形3.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经税务机关核准发生延期申报情形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a:《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第一条

税收滞纳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扣除?

a: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纳税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必须同时缴纳吗?

a: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所称欠税,是指依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44号修改)第三条、第十三条规定认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未缴纳的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第一条

企业破产清算,所欠税款及滞纳金如何处理?

a:税务机关在人民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滞纳金及罚款。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也应一并申报。企业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为截止日计算确定。企业所欠税款、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税务机关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其中,企业所欠的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按照普通破产债权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第四条

【第17篇】管理费用借方是负数代表什么意思

管理费用借方是负数一般表示冲回已记入管理费用的金额。有很多种情况:

1、 冲回多记金额

如计提预提费用1000元,而实际就发生800元,剩下200元就用借方负数冲回。

2、 冲回错记金额

如应记入销售费用或制造费用,而误记入管理费用,就从借方冲回。

3、 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又收回的应收款项,也从借方负数冲回。

【第18篇】管理费用耕地占用税

这些年里,耕地的占用情况比较严重,很多人或单位并没有进行事先的申请,在上面建造着各种建筑物,从事着非农业的建设,这样就会导致土地资源的破坏,以至于18亿亩的红线被随意践踏。因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地也开始了大棚房的整治,对那些随意占用耕地进行资源性建造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打击,确保每一片土地都不会遭到浪费。

不过对于那些因历史原因或特殊情况而导致耕地被占用的情况,国家并不会强制性的拆除,如果真的不能进行拆除的,那就需要缴纳一笔费用。有人问笔者,最近都在传“耕地占用税”,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是不是所有农民都需要交税?这样不就增加了种地负担?大家不要想太多,并不是所有人都要交税,从今年9月1号施行的《耕地占用税法》中我们就可以得知答案。

一、哪些情况要交?

1.建筑物

在耕地上只能进行农业的生产活动,或者进行设施农用地的管理,但不能在其中建造着建筑物。最常见的就是房屋的建造,或者建造的设施农用房超过一定的标准,这样的话就会收取费用,而其他的建筑物比如说别墅、庄园等这些都需要征收一笔费用才行。

2.构筑物

所谓的构筑物就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但不能进行居住生活的设施,也就是在耕地上破坏了耕地层的建筑物,比如说进行水塘的挖掘,并在其中进行水泥硬化,或者在耕地上建造着水泥杆等,这些东西都属于占用了耕地,自然需要收取这笔费用。

3.非农业建设

耕地只能用于农业的生产活动,并不能进行其他方面的建设活动。但依旧有一些工厂在耕地上非法的建造,或者在其中进行商业性的开发,这些都属于破坏土地的情况,将会重点收取费用。

二、费用标准如何?

1.费用标准

如果当地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那就需要缴纳5-25元/㎡的费用;人均在2-3亩之间的,将收取6-30元/㎡的费用;人均在1-2亩之间的,将收取8-40元的费用;人均小于1亩的,收取的费用为10-50元/㎡。

2.特殊情况

如果对基本农田进行破坏和占用,将会加收100%-150%的税收;如果当地的人均收费在0.5亩以下,可以适当的加收费用,但不能超过税额的50%。因修建道路、港口等公共性工程,可以减按2元/㎡的税额缴纳;如果农民建房属于当地用地标准内的,可以减半收取费用。

3.免收情况

低保户、烈士家属、因工遗属、残疾军人等,占地在标准内的可免收;如果是因为搬迁而占用的,标准内的可免收;如果是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机构,可免收。

当然在费用收取后的1年内,如果能够将耕地恢复成原貌,这笔钱就可以退回,大家怎么看呢?

【第19篇】车位管理费包括哪些费用

车位管理费,是从物业管理费项目中借鉴而来的。

车位管理费包括停车场秩序管理人员的人工成本费,停车场设备设施维护成本费用,消防安全维护成本,水电能源费用,税费,停车管理单位的经营利润等。事实上各小区也不一定全部都收车位管理费的,也是看该小区配备的车位的具体情况的,车位管理费一般是包含在物业费当中的。

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20篇】管理费用包括哪些科目

管理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职教费,工会费,劳动保险费,折旧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加油费车辆费,运杂费,无形资产摊销,修理费,材料盈亏,印花税,其他,公正咨询费,诉讼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租赁费,保险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住房公积金,认证费,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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