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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折叠后是否能用(20篇)

发布时间:2024-03-19 14:30:03 热度:1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发票折叠后是否能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发票折叠后是否能用

【第1篇】增值税发票折叠后是否能用

可以的。

但是建议不折叠,因为折叠后会有痕迹,在认证的时候有时不好过还得手动改正。

每张票在第一次未通过时可以认证第二次,还不能过的,就只能到税务局进行认证了。

不是不能折叠,而是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自带复写功能。

怕认证密码区花了,过不了机器麻烦。

故一般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是认证联要妥善保管。

表面要洁净。

当然如果折一下只要没有印迹,也没关系。

【第2篇】增值税发票专属代码是什么

增值税发票代码共10位:

第1到4位代表各地区代码,第5到6两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批次,第8位代表版本的语言文字,第9位代表几联发票,第10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

【第3篇】2023年6月起增值税发票

1.公司购买法院法拍卖房办公用的,双方各要交什么税?可以抵扣吗?税点是多少?增值税没发票可以抵扣吗?

回复:购买方缴纳契税、印花税,另一方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印花税万分之五,契税要按照当地的标准一般是1-3%,没有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企业所得税可以法院拍卖资料等税前扣除。2.我公司购买酒水送给客户,取得了增值税专票,是否视同销售?可以抵扣吗?

回复:本问题的解答,实务中有三种观点:(1)视同销售,正常抵扣进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2)进项税额转出,不视同销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3)以上两种观点可以二选一。即,选择视同销售,则正常抵扣进项税额。选择进项税额转出,则不视同销售。 实务理解:交际应酬消费不属于生产经营中的生产投入和支出,是一种生活性消费活动,而增值税是对消费行为征税的,消费者即是负税者。因此,交际应酬消费需要负担对应的进项税额。政策规定的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这里的“消费”是指生活性消费活动,指的是消费掉,用掉、分享掉,属于增值税链条末端,不再进入循环,不再进入生产流通环节。因此,公司将外购的礼品用于交际应酬,消费掉的作进项转出处理,无偿赠送则视同销售。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十四条

3.请问现在过高速公路取得的通用机打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回复:不可以抵扣。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需要区分如下几种情况:(1)取得的是征税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通过发票勾选平台勾选认证抵扣;(2)税务机关监制的桥、闸通行费纸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3)税务机关监制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可计算抵扣);(4)税务机关监制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可计算抵扣);(5)财政部监制的通行费纸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概括:简言之,除桥闸纸质发票计算抵扣外,目前只有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如专票一样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

4.我们是一家蛋糕店,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场制作蛋糕并直接销售,6月份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的税率为13%、9%还是6%?

回复: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应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6%。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5.小规模建筑公司开给甲方发票含税50万元(专票税率1%),收到劳务分包普通发票10万(税率1%),申报税款,能不能按差额抵扣?具体交多少税?

回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2023年为1%)。具体应纳税额为(50万元-10万元)/(1+1%)*1%。6.园林公司开具的免税发票,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不是按开票金额的9%计算抵扣?有没有文件规定?

回复:

如果园林公司开具的是自产农产品的免税发票,可以按9%计算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7.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回复:不可以抵扣。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属于可抵扣的有效凭证,如果需要抵扣的,需要取得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8.我公司取得专票已经抵扣了,现在发生了销货退回,如何冲红?

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请参照以上政策执行。9.建筑公司在修路施工中采购绿化用的草种,绿化种子公司开具免税发票,建筑公司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一般纳税人取得可抵扣的免税农产品发票,按发票金额的9%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取得符合上述规定的农产品并取得免税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10.向第三方支付的担保费,收到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回复: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五)金融服务。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因此,担保费收入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可以抵扣的。11.购买酒水计入招待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回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因此,购买的酒水计入招待费是不可以抵扣的。12.我们是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收购农民种植的玉米然后进行销售。

问题1:是不是无论开具专票还是普票都需按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呢?问题2:农民给我们代开的免税普票我们能计算抵扣进项税吗?按什么税率抵扣? 回复:问题1.不管是开专票还是普票,都是按照9%税率征收增值税。问题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按照文件规定,你们可以凭农民代开的免税农产品发票计算抵扣9%的进项税。13.我们新成立的一个公司,前期是小规模,然后在当年又转为一般纳税人,那么我们在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后期是否可以抵扣?

回复: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若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进行抵扣。否则,不能抵扣。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 14. 我们在2023年购入不动产时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征收率为5%的增值税专票,已抵扣,现在对外出售不动产适用什么税率?

回复: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发布)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应适用9%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应适用5%征收率。(备注: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上述文件中提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已合并,统称税务机关。原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各项职责由合并后的税务机关承接。)15.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和税控收款机两者都是全额抵扣应纳税额吗?

回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样享受此政策。16.绿化工程公司收购农民的草籽可以抵扣进项吗?

回复:

自产自销环节,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果取得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发票,未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是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的。草籽属于植物种子,属于初级农产品。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17.我们公司7月份成为一般纳税人,5月收到的增值税专票能否抵扣?

回复:

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18.参加会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记入什么科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回复:

一、按照参会的目的,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二、取得会议费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需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下情况可参考:1.为增加销售收入而举办的营销会议,属于销售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组织员工业务培训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为客户报销承担的会议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第二十七条19.我们6月的电信发票7月才开出来,如何抵扣?7月已经缴纳了通讯费。

回复:

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勾选抵扣。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第一条20.水电费分割单做成本票使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回复: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的规定,可以用分割单税前扣除,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发布)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21.纳税人购买一张从泉州到广州再到境外的机票,但未分别体现金额。从泉州到广州的部分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回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的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因此,如纳税人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无法体现国内运输服务的具体金额,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22.请问,我公司本月有一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丢失了,我们是否可以使用普通办公用纸张补打印的行程单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需要由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使用统一的打印软件开具,用办公用纸补打印的行程单显然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国税发〔2008〕54号印发)23.我企业低价处理仓库中的商品,增值税是否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是否需要到税务局备案?

回复:

不需要。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 印发)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24.融资租赁利息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回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财税〔2016〕36号印发 )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25.过闸的纸质发票可以抵扣吗?

回复:

可以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三)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26.现在高速公路还能取得纸质通行费发票吗?如果是纸质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吧?

回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2023年7月1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可作为抵扣凭证。27. 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回复:

是的。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28. 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9. 甲公司准备购买20张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请问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回复: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甲公司用于奖励员工的20张机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0. 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回复: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你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1. 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还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而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2. 房地产项目新老项目混合,老项目开票申报增值税可以抵扣新项目的预交吗?

回复:

可以的。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第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33.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抵扣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发票名称能否开具为个人?

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文件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34.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规定,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四)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本公告自2023年12月21日起施行。35.取得纸质的桥、闸通行费发票如何抵扣进项?

回复: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36.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车票补票是否可作为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凭证?

回复: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国内铁路列车补票,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以下称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37.我公司是一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可由车主选择赔偿方式(包括实物赔付和现金赔付),出险后如果车主选择了实物赔付方式,那我公司因此向修理厂支付的修车费能否抵扣进项税?

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第十一条规定,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你公司最终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并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抵扣。38.我是一家从事建筑服务绿化项目的园林绿化公司,请问我们从苗木公司采购的苗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对方是私营的苗木种植公司,直接挖过来的初级苗木,该公司给我们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票,这种情况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回复: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一、植物类……(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第一条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第六条 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九、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六)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你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且不属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那就可以按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9. 请问我公司丢失了50张进项发票,用发票联复印件做抵扣联,可以吗,会不会有税收风险?

回复:

专用发票丢失处理方法:(1)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注意一般销售方的记账联不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受票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后把复印件交付受票方使用),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丢失“发票联”,纳税人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丢失“抵扣联”,纳税人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怎么处理未做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等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40. 供应商开发票把我方公司名称开错了,并且已经抵扣了6个月的税额怎么办?

回复:

处理程序如下:(1)要求供应商开具红字发票和正确的蓝字发票由于错误的发票,是属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是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的。因此,现在应与供应商协商,并在开票系统填写红字开票信息,要求供应商开具一张同金额的红字发票,然后,再开一张同金额的正确蓝字发票。(2)主动补缴税金和滞纳金由于属于不合规发票,前面的抵扣进项就是错误,纳税人自己发现的,应主动做进项税额转出,并到税务局去更正前面的错误申报,补缴税金(如以前有留抵税额则可能不需要补税),补缴税金会有滞纳金。41.公司员工参加会议,取得会议费发票,应该入什么科目?可以抵扣吗?

回复:

按照参会的目的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1)为增加销售收入而举办的营销会议,属于销售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组织员工业务培训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为客户报销承担的会议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42.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回复:

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主要取决于住宿费的'用途',企业员工在公司经营地或注册地发生的住宿费,只要不属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取得专票认证后,也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只要业务是真实的,因公出差支付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43.购买方已抵扣进项,过后销售方又冲红重开,新开的进项购买方要认证吗(如果认证不是重复了吗)?

回复: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也就是说,购买方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之后您在取得专用发票进行勾选确认用途。44.过年的时候单位外购饮料用作职工年节福利,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进项税认证抵扣么?

回复:

用于职工福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45.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回复:

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因此,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46.纳税人购入原乳,生产巴氏杀菌牛乳、儿童调制乳等食品。其中巴氏杀菌牛乳有原乳单耗数量,可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儿童调制乳、发酵乳和含乳饮料没有单耗数量,如何确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回复:

儿童调制乳、发酵乳核含乳饮料没有全国或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由税务部门审定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政策依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十二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在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适用的扣除标准:(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定期公布的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二)省级税务机关商同级财政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扣除标准。(三)省级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核定程序审定的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47.我公司前年成立,当年购买税控设备支付了480元(含当年维护费300元)。由于当时我们一直未产生应交税金,该费用一直存在,请问未抵减的上述费用是否可以在以后期间抵扣?是否具有时效性?

回复:

可以在当期及以后期间进行抵扣的,不具有时效性,可以一直到抵减完为止。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 号)一、增值税纳税人 2011 年 12 月 1 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 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二、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 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 2023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48.我公司最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招一批劳务派遣工参与业务宣传推广,这些员工需要长时间出差。请问这些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能否在我公司申报抵扣?

回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 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31 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公告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贵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按照以上2个公告的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49.我们员工因公出差,产生了超重行李费用。对于超重托运的行李费用收到了一张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中的货物名称显示为*运输服务*逾重行李费。请问能否作为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属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由于逾重行李费属于货物运输服务,不属于旅客运输服务,所以贵公司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政策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政策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1 号)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50.我们公司的产品主要通过进口取得,但因为没有相关资质,故委托了代理商帮忙进口货物。针对该进口货物取得的海关开具的双抬头海关缴款书,请问这个缴款书是不是由我公司来抵扣?

回复:

如果你公司取得海关缴款书原件,应由你公司进行抵扣进项,同时提供缴款书原件、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等资料。也就是说,谁取得海关缴款书原件,谁来抵扣。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6]32 号)规定,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据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即,谁取得海关缴款书原件,应由谁抵扣进项。如果由委托进口单位抵扣进项,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51.纳税人计算留抵退税进项构成比例时是否需要扣除转出的进项税额?

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84号)的规定,在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八、本公告第一条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至第七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52.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今年收购茶农自产的毛茶,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我们销售毛茶适用什么税率?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

按销售农产品适用9%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你公司应以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91 号)第二 条第(二)项第 1 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等农产品、食用 植物油、食用盐税率为1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通知》 (财税字〔1995〕52 号)所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第一条第 (四)项规定,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53. 农村合作社农产品原来是免税购买方可抵扣9%,现在开票税率是1%,请问购买方进行抵扣是怎么计算的呢?

回复: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为9%。政策依据:政策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11%;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政策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第六条规定,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政策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第九条规定,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54. 公司的小车通行费能否抵扣?

回复: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二条规定:“(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以及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二)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以下简称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先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试点完成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和第六条规定:“……(三)纳税人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税务总局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批量选择确认服务。(四)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 http://pjcy.mof.gov.cn), 对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进行查验。” 因此,应按上述文件确认是否取得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55. 乘坐地铁时开具的抬头为单位名称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能够抵扣呢?

回复:

公司抬头的电子运输发票,可以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56. 请问项目人员的人身意外险做办公费,进项可以抵扣吗?

回复:

除特殊工种的意外险以外,其他人员的意外险不可以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57. 我公司办理承兑业务时,收到银行的承兑贴现手续费专用发票,请问我们能否抵扣进项税?

回复:

你公司因承兑贴现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政策依据: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印发)规定,票据贴现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贷款服务。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财税〔2016〕36 号印发)(五)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58. 购买方已抵扣进项,过后销售方又冲红重开,新开的进项购买方要认证吗(如果认证不是重复了吗)?

回复: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也就是说,购买方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之后您在取得专用发票进行勾选确认用途。59.高速公路的通行费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回复:

收到的是2023年6月30日后开具的纸质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且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符合条件才能抵扣。 政策依据:政策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政策二:《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通行费电子票据的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在收费站现场交纳车辆通行费和获取票据。第二条规定,(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以及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二)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以下简称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先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试点完成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提醒:只有征税通行费电子发票才可以勾选认证抵扣,不征税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60.公司租的宿舍给员工住,房东开的公司名称名称发票,可以进项抵扣吗?

回复:

用于福利的进项不能抵扣。 政策依据: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印发)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61.一般纳税人购进车辆,既需要抵扣进项税又需要落户,那只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吗?销售方能同时给我开具增值税专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吗?

回复:

您好,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印发)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因此,符合抵扣条件可按规定进行抵扣。所以机动车销售同一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但销售方不能同时给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62.我们业务招待费收到的住宿费专票可以抵扣吗?

回复:

正常来讲,住宿服务取得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行税额的;您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情况应该是为本单位以外的客户这类人购买的住宿服务,这个属于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所以是不可以抵扣的;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 号印发)第二十七条属于以下情况的进项税额发票不得抵扣: (一)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63.请问,单位在建工程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直接在取得之日抵扣吗?

回复: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64.公司主营业务是写字楼租赁,选择简易计税。但是因为别的单位借款,收了利息,所以产生销项税,但同时公司管理费用支出如审计咨询等又取得了进项票,请问这个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利息的销项税?

回复: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不得抵扣。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本文来源:中税答疑、国家税务总局、会计家、赵捷地产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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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

近期有朋友来咨询发票开错了怎么办?能不能作废?小编经过查阅、总结了哪些情况发票可以作废?不同情况下的作废条件是一样的吗?大家一起来学习!

内容

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

开票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注意: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到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其他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下,需要作废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

作废代开发票需要提供已开具发票各联次、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税务机关当场作废并收回已开具发票,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启动退税基本流程。

注意:

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以下两种发票无法作废:

1.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总结

关于发票作废处理不是像很多会计新手想象得那样简单——直接盖上作废章就可以,而是需要按以上流程在防伪税控系统中逐步操作,所以会计人在开具发票这件事上定要谨慎细微,遵照法则。

【第5篇】增值税普票电子发票密码

电子发票推行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票据电子化即将全面普及。

可能还有很多人不知道电子发票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电子发票,还有一种是区块链电子发票。

说到这也许大家有点晕,许多人对电子发票是啥都还没整明白,区块链电子发票又是个啥?不是你太慢,而是这个时代变化太快!

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有关电子发票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区别

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电子发票?

百度百科里是这样写的:电子发票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发票税务局的签名机制。相对于纸质发票来说,电子发票是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不需要纸质载体,不需要经过传统纸质发票的印制环节。开户登记、在线生成、发票开具、数据传输等环节都可以通过统一的电子发票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

普通电子发票的外观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给大家上一张图。

下面我们再来聊聊区块链电子发票。

什么是区块链电子发票?

区块链电子发票是指发票的整个流转环节都是在区块链这个分布式计算处理载体下运行的发票。从发票申领、开具、查验、入帐等流程实现链上储存、流转、报销。区块链电子发票具有全流程完整追溯、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与发票逻辑吻合,能够有效规避假发票,完善发票监管流程。区块链发票将连结每一个发票干系人,可以追溯发票的来源、真伪和入帐等信息,解决发票流转过程中一票多报、虚报虚抵、真假难验等难题。此外,还具有降低成本、简化流程、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的优势。

区块链电子发票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没有数量、金额的限制。也就是说一家公司如果你业务够好,业务形态多样,那么采用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方式再合适不过了。省却了发票不够用时要向主管税务局申请发票增量、金额不合适的时候要申请改变发票版本等麻烦事。

那么这么高大上的发票长什么样呢?看下图:

细心的同学们肯定已有所发现它和平常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长得有些不一样,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区块链电子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到底有哪些不同?还是看下图你就一清二楚了!

区别一:

区块链电子发票没有“机器编号”

区别二:

密码区的编码明显不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密码区编码全是阿拉伯数字,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密码区是英文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结合。

区别三:

发票代码最后一位数字不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最后一位数为“1”,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最后一位数为“0”。

区别四:

区块链电子发票抬头名称里少了“增值税”这三个字。

记住以上四点,你可千万别把区块链电子发票当成假发票处理了哦,那样就有点糗大了!

那么你可能要问,这么好的事情我也赶紧用起来吧!各位,别急!目前区块链电子发票仅限于在深圳地区试行。小编的公司就刚好是深圳的,所以抢先尝鲜了一把。上图中你们看到的这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就是公司开出的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的商家们,你们作为大深圳的一分子是不是有点傲娇了呢!

目前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的使用现状:

继餐饮、金融、零售商超等场景之后,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正式落地交通场景。

3月18日,深圳地铁、出租车、机场大巴等交通场景上线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功能。即日起,用户使用腾讯旗下智慧交通出行产品乘车码搭乘深圳地铁之后,将可以一键在线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与此同时,用户搭乘部分出租车、机场巴士330全线,也可以在线自助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

此次上线的多个公共交通场景,通过接入深圳市税务局区块链电子发票系统实现开票与支付的对接,是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向公共交通智慧出行迈出的第一步,未来还将进一步拓展至更多便民场景,覆盖更多出租车公司及公交巴士,让用户出行更加快捷。

腾讯区块链方面也首次公布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业务数据:截至目前,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系统接入商户已经超过千家,开票数量突破百万张,开票金额已突破13.3亿元。

深圳是一个年轻的城市、一个创新的城市,作为深圳的一分子我们将带着这种活力和创新持续不断的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最新最前沿的电子发票领域的信息报道。

【第6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23个辩护要点(概要)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是指违反国家税收有关法律法规,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形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税款及税收征管制度,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虽然,《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并没有规定构成本罪主观上需要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客观上造成增值税款损失,但在司法实务中,应以上述要素作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必备要素。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相关的案例、意见中也明确了上述的观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第二批)》,在“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指出:“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明确指出:“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性处理。”

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了初步了解后,本文将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方向进行梳理,意在形成辩护的整体框架。以下辩护要点仅供参考,如有不同的辩护要点欢迎交流探讨,对于具体的辩护要点可参见其后的专题文章。

第一部分 无罪辩护方向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没有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系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经营决策权,也没有实际参与经营管理

4.挂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变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7.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循环、相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单位犯罪中行为人并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0.正常的履职行为,从事事务性工作,未提供实质性帮助

11.虽有介绍行为,但主观上并不明知

12.提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13.交易双方不存在虚开的行为,介绍人则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4.虽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二部分 罪轻辩护方向

15.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6.构成逃税罪而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7.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过高

18.属于单位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

19.具有自首情节

20.具有从犯情节

21.认罪认罚

22.未遂

23.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罚款

【第7篇】增值税发票软件

税务ukey分为5个界面

首页、发票管理、数据管理、系统设置、系统维护。

1.首页界面是常用的功能

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就是给商品添加统一数字编码。

发票网上申领:

将领取的电子发票发放到开票软件。

客户编码:

对接收发票的客户授予统一的数字编码。

参数设置:

本公司的基础开票信息设置,一般有公司的名称、税号、电话地址、银行账号和开户行,还有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等。

发票开具:

日常最常用功能,所有发票种类都在这里开具。

发票修复:

将不同电脑开具的发票归集到一个电脑。

已开发票查询:

查询开过的发票。

汇总上传:

每月必做流程,将发票汇总到省电子税务局。

发票资料查询统计:

发票的正数、作废、负数发票的统计。

2.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首页是发票的常用功能

正数发票填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负数发票填开-增值税(电子)普通(专用)负数发票的填开。

发票作废管理-签验失败作废

发票查询管理:

已开发票查询

未上传发票查询

发票批量导出

发票领购管理:

库存查询

发票网上申领

发票网上分发

红字信息表:

红字信息表的填开、查询和审核下载

发票修复管理:发票修复

3.数据管理:

数据管理首页:

汇总上传、发票资料查询统计、汇总资料导出

数据处理:

汇总资料传出、汇总上传

发票资料统计:

发票资料查询统计

4.系统设置

系统设置首页

基础编码设置: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客户编码、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

税务ukey设置:

税务ukey状态查询、税务ukey时钟校准、虚拟税务ukey申请。

系统参数设置:

参数设置(基本信息、运行参数、网络配置、电子发票配置)

5.系统维护

系统维护首页

操作员管理——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日志查询。

系统基础维护:

日志查询

数据备份恢复:

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数据补发。

这就是税务ukey的页面介绍啦!欢迎大家交流哦!

【第8篇】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区别通俗解释版】

1.增值税、增值税发票

比如农民买了榴莲种子(种子价格很低所以忽略不计,方便计算),种子价格当作0元,榴莲成熟后拿去卖,农民想赚100块,于是就打算卖100块,有一个生产榴莲糖的厂家过来买榴莲回去做原料,并且要求带增值税发票。农民想开发票可以但是要交17%的税,这样就赚不到100块了(因为我国的价格是含税价,美国是价税分离的),那如果100块售价能赚多少呢,100/1.17=85.4元。农民为了能赚100元利润,最后开价117元,其中100是利润,17是税。 厂家就花了117元买了榴莲和117元面额的增值税发票。

2.增值税抵扣问题 上面的厂家花了117元买了榴莲,开始生产榴莲糖,这批糖厂家想赚200块,如果他卖317元,且买家要求开增值税发票,那他利润没有200,因为要交税317-317/1.17=46.06元。所以厂家要怎么定价才能赚200呢?答案是:117(进货价)+200*1.17=351元 其中51元是增值税。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厂家没有农民那里开的增值税发票,那么国家认为厂家是没有成本拿的原料,也就是说榴莲的进价是0元,那么厂家卖的351元的糖中的51元税要上交。如果厂家有农民的增值税发票,那国家认为51元中的17元已经上交过了,那厂家只要再交34元就可以了。这个就是抵扣的意思。

接下来讲应用 作为公司的意愿是在销售不变的情况下,多获得增值税发票,少开出增值税发票。 举个例子:工厂今年以351元的价格(工厂任何所有人都可能要发票)卖糖1斤,如果买家要发票那厂家赚200元,上面算过了。那如果买家不要票,厂家能赚多少呢?答案是234元 因为200元的税厂家已经加在售价上,但是因为买家没开票所以这个34元买家应该上交国家的税钱,装进了工厂的口袋,所以说以后大家出去消费要多开发票,不然把税钱给了别人。所以有的时候我们也会碰到要发票然后商家说给你点优惠你别开好不好,但是你记住他给你的优惠肯定比你交的税少!

3.普通发票 发票的一个作用在我的理解就是国家检查营业收入的一个凭证。 商家开的发票越多,说明业绩好,那税也交的多。那我们普通人拿很多发票有用处么?答案是没有!那怎么样才有?答案是开公司! 比如你开了个公司,那你开了很多票,说明你业绩好,那你要交很多税!真的么?当然不是,税的多少是看利润。利润=销售-成本,那这个成本怎么看呢?发票啊。公司要做业务肯定有应酬,吃个饭要当做成本吧!于是你要去开票,票就作为一个成本的凭证。举个例子:公司今年销售10000元,成本1000元(有发票做凭证)那利润就是9000。还要交利润税10%(假设)最后净利润9000*(1-10%)=8100元,但是如果我有9000元的吃饭发票,那我成本就变10000了,那这样900的税就不用交啦!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资料来源:会计网 共勤外贸服务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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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普通增值税发票税率

增值税是以货物以及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自2023年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增值税已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基本上已涉及到我们的吃穿住行等方面。

一、增值税发票有哪些税点?

税点即税率,是由国家强制规定的,不同的纳税对象、不同的业务类型,将适用不同的税率。其中增值税涉及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从发票的税率来看,主要表现如下:

1.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主要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开具(小规模纳税人也可开具,但是税率为3%),专用发票包括13%、9%和6%三档税率,适用于不同的业务类型。

(1)一般的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和提供劳务适用13%税率。

(2)9%属于优惠税率,包括农产品、农药等农用物资、生活用水、燃气等销售;以及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不动产的销售等部分营改增项目。

(3)6%税率主要是营改增项目,包括金融服务、电信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等。

2.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征收率有5%和3%。

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发票税金如何计算?

税金是根据税率计算而来的,其中增值税涉及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其中含税价是包含增值税在内的计税价格,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即含税价=不含税价+增值税。为此,我们在购买货物时,要问清楚商家价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即使报价一般多为含税价。

增值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含增值税的价格=不含增值税的价格*(1+增值税税率)

(2)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含增值税的价格/(1+增值税税率)

(3)增值税=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计算

案例分析

a企业为一家制造型企业,公司产品为空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3年1月,其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从b公司(一般纳税人)采购一批原材料,含税价格100万元,税率为13%。

(2)从c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采购一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款10万元,税率为3%。

(3)向d公司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

计算如下:

(1)增值税(进项)=100/(1+13%)*13%=11.5万元

(2)增值税(进项)=10*3%=0.3万元

(3)增值税(销项)=100*13%=13万元

(4)当期应纳增值税=13-11.5-0.3=1.2万元

案例分析

【第10篇】增值税发票号码不一致

在发生经济业务交易的时候,销售方需要为购买方提供相关发票凭证.我们常见的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符合条件之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之后,可以进行抵扣.那销售方的开票账号错误如何处理?如果销售方的开票账号错误了,需要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销售方的开票账号错误如何处理?

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错误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如果跨月了无法作废,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获取对方有效证明,然后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悄悄告诉你,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哦,但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

作废操作方法:在管理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销售方开票信息不完整可以用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信息不全,不可以使用,不可以入账.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代码的编码原则与专用发票基本一致,发票左上角10位代码的含义: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普通发票二联版用'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0'表示电脑版.

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销售方开票信息没有银行账号可以吗?开具发票是不需要银行账号的信息的,所以没有银行账号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如果出现了其他的信息不完整的情况,可能该发票就不能使用了.例如发票的开票人信息、收票人信息、地址信息等等.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销售方的开票账号错误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我们的销售方开具发票出错的话,需要及时进行进行补救更正的.不同时间段发现的错误,补救的方法也会有所不同,大家可以参考上述解决办法.

【第11篇】云南增值税发票查询

01

功能概述

税务机关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受托单位和人员按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的,可通过【委托代征申报】功能进行申报。

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企业,符合有关规定,可办理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过【汇总代开申请】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02

前置条件

委托代征申报:(1)纳税人进行委托代征申报之前,需要纳税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具备委托代征资格。(2)纳税人(委托方)存在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汇总代开申请:除以上前置条件外,还需存在对应的申报状态为“已全申报 已导入”的委托代征申报信息。

03

操作步骤

步骤1: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委托代征申报】进入委托代征申报界面。

步骤2:进入委托代征申报界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委托征明细报告表》。

步骤3:系统弹出以下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回到上传界面。

步骤4: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需上传的《委托代征明细报告表》,点击【上传文件】按钮。

注意:若上传的《委托代征明细报告表》中有校验不通过的数据,如减免性质代码错误,则弹出导入提示信息。通过下拉框滚动条可查看校验不通过的全量信息,点击【关闭】,对比修改《委托代征明细报告表》后按上述操作重新上传模板。

步骤5:上传成功后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再点击【委托代征】按钮,可查看上传的申报明细数据。

步骤6:点击【提交】,保存上传申报明细数据。

注意:若上传的《委托代征明细报告表》中“被代征纳税人”身份信息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税务登记信息的法定代表人、业主身份信息比对一致,则弹出提示信息,阻断提交操作。通过下拉框滚动条可查看校验不通过的全量信息,点击【关闭】按钮。对比提示信息修改《委托代征明细报告表》后可重新上传模板,再提交申报明细数据。

步骤7:在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界面成功提交申报数据后,点击【全申报】按钮,完成数据上传,系统弹出“全申报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申报。

步骤8:返回【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委托代征申报】界面,再次点击【委托代征申报】,可查看申报表导入状态,当导入状态为“已全申报 已导入”时,可以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汇总代开】-【汇总代开申请】申请汇总代开发票。

(温馨提示:为降低关联系统压力,电子税务局申报数据同步时间大约需要30分钟,需在全申报成功后30分钟再对申报状态进行核实,确保申报状态为“已全申报 已导入”再进行汇总代开)

步骤9:委托代征申报导入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汇总代开】-【汇总代开申请】进入代开页面(以代开普通发票为例)。

步骤10:勾选增值税普通发票,再选择申请日期起止,点击“查询”按钮。

步骤11:查询出已申报的数据,确认后勾选申报数据,点击“确认”按钮。

注意:若纳税人存在多个受托方登记,系统会在汇总代开界面弹出提示“是否取委托代征纳税人,进行汇总代开发票”点击确定后系统将展示纳税人的受托方信息,供纳税人选择已申报过的受托方信息,如下图所示(该纳税人存在两个受托方登记信息,系统将自动提取数据供纳税人选择):

步骤12:系统根据纳税人选择的委托代征申报数据,将销售方识别号等数据带入汇总代开模块。

步骤13:将销货方信息补充完整,按图示选择汇总代开类型。

步骤14:选择完成后系统将自动为纳税人备注相应的汇总代开类型,点击“提交”按钮。

步骤15:汇总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完成汇总代开。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云南税务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6月08日

【第12篇】如何注销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注销

整理所有需要注销的发票的所有联次,做一个汇总统计表,统计发票号码,发票代码。

带上发票领购簿,金税卡或者税控盘,需注销发票及统计表。

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注销手续。

【第13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前言:

自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国税收征管逐渐体系化、制度化。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得到加强,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更加规范,是社会经济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二十余项涉税罪名,在刑事涉税问题中,也起到了警示犯罪,惩戒犯罪的保障作用。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也在不断迎来新的挑战。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在与日俱增,与日俱新,这也要求我国税收征管法律体系,要不断地自我完善,在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中迈出全新的步伐,实现更艰深的进步。

现笔者浅谈一下刑事涉税案件实务中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扩大解释应用的相关问题。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义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由此可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根据文义解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特征有三个,其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其二是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其三是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由此可见,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义范围并不涉及与之相关的缴款书、付款凭证等。

二、案例分析:实务中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扩大解释

(一)案例1--世灵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2014】甬仑刑初字第104号)

基本案情:经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世灵公司由被告人朱某某于2023年4月27日出资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朱某某。2023年12月和2023年2月,世灵公司为谋取利益,由朱某某实际操作,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以支付票面价税金额3%左右手续费的方式,让他人以深圳市新鹏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为自己虚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份,价税合计金额255 945元,税额37 188.59元,并已于同期申报抵扣。后经税务部门核查,上述2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均系伪造。 2023年10月22日,被告人朱某某主动至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经侦大队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宁波北仑世灵包装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朱某某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提请法院依法予以判处。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告人朱某某对起诉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未表异议。

本案中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向他人支付开票费,让他人虚开伪造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于同期向税务部门申报抵扣的行为,与虚开真实的该类发票,骗取税款的行为性质相同,客观上均对国家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危害,致使国家税款损失,应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论处;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应以该罪定罪处罚。

(二)案例2--许某、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2019】湘0102刑初195号)

基本案情: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3年至2023年期间,何某(另案处理)委托他人先后注册成立了湖南麒麟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长沙市斯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长沙顺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南麒麟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长沙齐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五家公司,何某系上述五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掩盖向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何某通过詹某(另案处理)从被告人许某、王某、谢某、林某等人手中购买了2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向税务机关进行抵扣,共计抵扣税款7574899.75元。许某、谢某非法获利13万元,王某非法获利6.5万元,林某非法获利3万元。案发后四人均已向公安机关退还其违法所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王某、谢某、林某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且数额巨大;在共同犯罪中,四人均系从犯,积极退赃;被告人许某、王某、谢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情节,且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被告人林某主动投案,系自首,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联欢、王诚敏、谢良授、林兴武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在无实际商品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两份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虚开数额为7574899.75元,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且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上述两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是被告所虚开文件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义,这里就不能够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或者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论处。那么本案中被告人是否可以以其他罪名定罪?

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简称专用缴款书,是指出口货物办理退还增值税的重要凭证,被告的违法行为是虚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份,可能涉及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伪造信用卡等金融票证的行为。进行比较可知,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税务管理机关出具的书面凭证,并不属于金融票据。将缴款书解释为金融票据,属于类推解释。因此,不能对两案案被告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论处。为了实现制裁犯罪的目的,我们可以将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视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此是定罪量刑。

三、在刑事涉税案件中应如何正确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定义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关系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第一开具主体同为我国海关或者税务机关;第二,实质上同为付款缴费等内容的书面凭证;第三,内容上都是经济活动的发生的书面证明。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特征相吻合,由此可知,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是样在增值税征收管理所属领域付款缴费等经济活动的书面凭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犯罪人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等行为。

按照目的解释理论,上述违法行为亦可以通过虚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抵扣凭证来完成。因此虚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抵扣凭证应当归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同作为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税收缴款凭证主要证明作用,都在于证明税收缴款等经济活动的发生,在同一事件的表达上具有一致性和连贯性,属于同类型文件。

根据体系解释,我们能够看出,在刑事涉税案件中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等税收缴款凭证解释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类推解释,是具有一致性和连贯性的同类型文件。因此虚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等税收缴款凭证等文件,以实施涉税犯罪行为,可以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罪名定罪。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刑事涉税案件中,应当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大解释为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等税收缴款凭证。即涉及虚开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等税收缴款凭证的,可以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

第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扩大解释符合我国当前刑事涉税案件频发,而相关司法解释滞后的现状;第二,在目前涉及各类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收缴款凭证犯罪案件审判实践中,大部分法院已经实际认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扩大解释的结论,并且产生了判决效力;第三,在高度网络化的时代发展中,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将会面临更多的新事物、新挑战,对一些同性质条文进行扩大解释,是实务发展中的必然趋势。

同时,也在这里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新解释新文件新政策,避免没有明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参照下,国内法院同类案件判决出现差异化的情况。

作者简介

鲍先强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有充足建设工程纠纷诉讼经验及企业内部合规管理经验。

【第14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

税控开票软件操作指南!税控盘怎么开票?作废发票?专票怎么开?一起看看~~~

税控开票软件操作指南(金税盘)一、基本操作

1.登录开票软件

用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纳税人以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写字楼对外出租,2023年5月共取得租金收入10.5万元(含税即总价)。

1.1将金税盘插入计算机的usb口上,双击“开票软件”图标。

1.2启动开票软件,选择操作员并输入用户名密码及口令。默认密码为123456,证书口令为88888888。证书口令错误输入5次后,需要持金税盘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重签证书。

2.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及编码添加

2.1点击“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导航图中的“发票填开”按钮,然后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

2.2系统显示发票号码确认界面,核对与即将打印的纸质正式发票号无误后,点击确认。

2.3进入发票填开界面,手工输入购货单位信息,专用发票要将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不得输入简称。

2.4在票面中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中输入商品信息“租金”,输入完成后,点击旁边空白处

2.5在税收分类编码选择界面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租赁服务”类下的税收分类编码,也可通过检索进行快速查找。查到后,双击选择税收分类编码。

2.6选择好税收分类编码,点击保存按钮。

2.7输入数量、单价、金额、备注等信息,备注需填写写字楼地址。输入完毕后核对票面中的购买方信息、金额、税额、价税合计等票面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打印按钮。

注:打印相当于保存发票,点击后票面信息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2.8弹出“打印”对话框。在此处,可以设置纸张打印边距、预览打印效果、实时打印,也可以取消打印(待以后在进行发票查询时打印)。

向下调整:数值越大越向下,越小越向上(可以为负数)

向右调整:数值越大越向右,越小越向左(可以为负数)

3.发票作废

4.红字专用发票填开

5.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开票实例

......

好了,内容有限,就先展示到这里了。

【第15篇】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

疫情期间,把财务人员经常用的网站和网址整理了一下,供广大财务人员进行检索和查询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海)

https://fpdk.shanghai.chinatax.gov.cn/

ps:主要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抵扣。

国税总局税收政策最新文件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ommon_zxwj_list.html/

ps:主要用于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上的最新税政政策文件。

国税总局税收政策解读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ommon_zcjd_list.html/

ps:主要用于查询国税总局对最新税收政策文件的解读。

税屋

https://www.shui5.cn/

ps:第一时间传播财税政策法规,这个网站主要用于查询财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https://12366.chinatax.gov.cn/

ps:这个网站也是前些天发现的,前些天在该网留言后,上海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回复了我在网站上提出的问题,个人觉得这个平台不错,建议大家可以注册下。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

ps:主要用于查询税务法规和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wszx-web/bszm/apps/views/beforelogin/indexbefore/pageindex.html#/

ps:打开该链接后,能看到右上角的帮助菜单,这个帮助很牛逼,点击后会发现是电子税务局里各模块的操作攻略!!!

金税三期(etax@sh 3)电子申报客户端下载网址

http://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e3/etaxcm/install

上海华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载金税三期(etax@sh 3)电子申报客户端的网址链接如下:

http://hbcrm.huabo.net/hbcrm/portalthree.do?method=getzskdetailbyidruanjian&zskpid=38c6548e-75ab-4109-9148-a57ffce1bb74

ps:打开后可以单击选择下载地址一,然后就能下载了。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金三报税系统除了要下载安装系统安装文件以外,还需要下载安装协卡助手(如果电脑里本来就有协卡助手的话可以忽略)和framework组件,如果电脑操作系统是32位的话,就下载对应的32位的组件(x86); 如果电脑操作系统是64位的话,就下载对应的64位的组件(x64)。判定电脑操作系统是32位还是64位很简单,只要你们打开此电脑(win 10)计算机(win 7),打开后继续双击打开c盘,看下,如果你们看到有两个program files文件夹的话,就说明你们的电脑是64位操作系统!!!

协卡助手下载网址如下:

https://www.962600.com/resources/tools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webstatic/download-service/100001?9v3notcw=qqddbg5lkjh_o9nhojkj4coeonukk05ffzorlobwg5q8zrj_eoywxpwauwqdoikx9cwcsytlga2xz7ifzmakjvuatbzcmcyl9xmusrj2r_xn5llrblooanorut.i9qa1zw9a45yqmr710a7i3mtrizi6qambk1rwnm.ztvuj.6zbtvr9

http://service.17win.com/downloadcenter.html

ps:service这个网址是2023年3月19日更新的目前查到的最新的自然人个税申报系统的下载链接

增值税税控发票开票软件下载网址

金税盘版(航天信息):

https://huangpu.jss.com.cn/nuonuo/web/download/index/index.html

ps:打开后往下拉,会看到有两个下载程序,看清楚后再下,分仅针对机动车企业和非机动车企业,别下错了!!!

税控盘版(百旺):

http://sh.baiwang.com.cn/channel/download/more.do?typeid=134&zzjgdm=1304221336541001;

税务ukey版: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xgxz.html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jsp

上海市财政局官网

http://www.czj.sh.gov.cn/

ps:可以用于查询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建议特别关注下热点业务下的红色字体的新闻,往往都是比较重要的。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系统

https://www.czj.sh.gov.cn/acm/userlogin.jsp

ps:这是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网址,是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哦!现在变更行政区很方便了,不像之前要去行政服务中心,现在可以直接网上操作。

同时该网址也能查询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历史记录。

财政部会计司

http://kjs.mof.gov.cn/

ps:可以用于查询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一些政策文件,比如最新的会计准则等。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ps:查询发票的真伪,你们懂的。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http://www.shgjj.com/

ps:可以查询每一年的公积金缴费基数,其实“上海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上也能查到,只是搜索起来会有点累。

上海住房公积金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

http://person.shgjj.com/gjjweb/hyxt_bs_login/login.html

ps:支持单位插卡登录和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上海市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公积金)

http://hyxt.shgjj.com/hyxt_bs_license/unitaccountkh/doinit

ps:新办企业可以直接登录一网通办官网,进入网址后往下拉,找到优化营商环境,然后点击下边的开办企业“一窗通”菜单,往下拉一点点,你们就可以看到办理公积金的菜单了,点击进去后就是上边的这个网址。(新办企业与单位、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同步完成)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

http://sh.gsxt.gov.cn/index.html

ps:这个你们懂的,每一年你们都要操作的。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http://kzp.mof.gov.cn/

ps:从我2023年开始关注会计职称考试开始,几乎每一年无一例外都是在这个网站报名的,别误会,我只是向大家介绍这个网站的功能哦!这个网站除了报名考试这个功能外,还有另一个主要功能就是查询会计职称的考试成绩。

上海一网通办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

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使用指南

http://yct.sh.gov.cn/portal_yct/webportal/noticesyzn

上海市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

http://yct.sh.gov.cn/portal_yct/

ps:新办企业可以在上述这个网址一并办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就业及社保参保手续,这个网址里可以办理的事项有很多,具体按照需办理的事项要求进行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票信息查询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newxbwz/wzcx/wsbsptfpcx_loginsnewl.jsp

ps:1.查询发票时,请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和发票专用章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码,点击确认即可得到您想查询的发票信息,其中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查询, 税务登记证号码处请输入收款人识别号或者证件号码; 2.发票信息可能存在滞后情况,敬请谅解;

3.这个平台能查询到的发票信息是定额发票和上海市单机通用机打发票(个人理解),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通过这个平台查询的!!!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

http://zwfw.safe.gov.cn/asone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查询纳税人信息的网址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newxbwz/wzfw/yihushi.jsp

ps:这个网址可以查询到注册在上海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

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查询

http://hd.chinatax.gov.cn/nszx/initchukou.html

中国人民银行查汇率(美元)

http://www.pbc.gov.cn/rmyh/108976/109428/index.html

中国人民银行查汇率(日元)

http://www.pbc.gov.cn/rmyh/108976/109434/index.html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便民服务

http://fw.scjgj.sh.gov.cn/shaic/index/business_fuwu_index.html?section=3

ps:办理企业工商相关事宜时可能需要参考下该网址,里边也有一些表格范本下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查询

http://fw.scjgj.sh.gov.cn/achieve_outer/apply/notice

ps:网上拉企业章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http://stcsm.sh.gov.cn/

ps: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想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常关注这个网站的一些最新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互联网+海关)

http://online.customs.gov.cn/

ps: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用这个网站较多,主要用于打印电子税单、报关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

http://fec.mofcom.gov.cn/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ps: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可能会用到上述这两个网址,比如商务部的网站做年报等。

上海市出口退税业务办理途径(电子税务局登录口)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wszx-web/bszm/apps/views/beforelogin/indexbefore/pageindex.html#/

上海市出口退税业务办理途径(单一窗口登录口)

http://www.singlewindow.sh.cn/winxportal/

外贸离线版安装包00004版、生产离线版安装包00004版

http://service.17win.com/downloadcenter.html

ps:2023年5月19日更新的两个离线版安装包。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http://scjgj.sh.gov.cn/

ps:毫无疑问就是和工商相关的一切事项,网站貌似改版过了,有些快捷链接很实用。

诺诺智能编码查询平台

https://bmjc.jss.com.cn/contents/smartcode/web/index.html#/index

ps:当你们不知道开票内容该开啥又或者是想查询开发票的税收大类时,这个网址就派上用场了。

财税工具箱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ommon_zcjd_list.html

ps:这个网址超赞的,建议你们收藏!它的功能类似于百度文库!!!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库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index.html?title=

ps:这个网址里可以查询到国税总局发布过的所有政策文件,打开以后左边有三个蓝色的大菜单,分别是按税种查询、按年份查询、政策解读,你们可以根据需要点击相应的菜单进行搜索。

胖叔能想到的网站大概就这么点了,如果还有缺的,欢迎小伙伴们补充。我一旦收到你们的补充信息会持续更新的。对了,考虑到政府部门的网站很有可能会隔几年变更一次,因此今次编辑的这个文档里的网址是截止到目前为止最新的网址,不排除日后发生变更的可能性,一旦网址发生变更,希望大家互通消息,资源共享。谢谢!

我整理的这些个网址如有不足之处,还望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ps:建议大家将你们在日常工作中常用的网址(比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等)添加到网页收藏夹!!!

【第16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几联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

与增值税发票有关的那些事~

一、想快速掌握发票相关技能,您首先得认识常用发票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票咋开呢?

概述一下

简单来说,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在上述发票当中选择类型后自行开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除外。

温馨提示:

部分纳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在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行为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自行开具。不过注意,销售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专票的,仍须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开票要什么“软件配置”?

2023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都要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那么,开票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是不是经常有商家跟你说,“没有税号,开不到发票!”实际上是理解错误!政策要求是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销售方在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里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不在该范围内的,不受这条规定限制!

专票开具很严格,具体有哪些要求?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记住: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是有权拒收的!

部分特殊发票,需要在发票上体现明细信息!简单归纳如下:

建筑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货物运输服务: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99号)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其他行业

不在此逐一阐述。

票开错了咋办?

专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ps:如果跨月且符合条件可按冲红处理(流程不再详诉)。

普票:符合条件的当月可作废,跨月可冲红。

四、收到增值税发票,该如何查验真伪?

简单!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输入发票代码号码等信息,就可以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啦,用手机也可以随时查!

注意:

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需要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还要认真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哟。

【第17篇】增值税电子发票查询平台

很多人拿到电子发票根本不会去查验真伪的,这就给了很多不法分子机会。

虽然国税局官网上就可以查询电子发票的真伪,但是对于很多不太懂电脑的小伙伴来说,这的确是一个大麻烦。而且在国税局官网查询还需要手动输入发票号码、代码、校验码、开票金额、开票日期,查一张发票要花个好几分钟,简直太麻烦了。但是我们用肉眼是无法识别电子发票的真伪,如果遇到假票,一旦入账就会给公司造成损害,财务自己背锅!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个简单的方法,手机上就可以对发票的真伪进行查验。

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配置了真伪查验功能后,扫描发票二维码,就可以直接查验真伪。

目前市面上的这类工具很多,但是为什么要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呢?我们公司选择它,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它严谨。目前市面上很多这类工具,在查验后都会显示这张发票是真的,或者是假的,但是你要知道,在国税官网里面查,它都不会有这种提示,如果发票信息被篡改了,只是会把发票的全部信息显示出来,然后让查询的人自己进行比对。

这款工具就是这样,他不会主观地去告诉查询的人,这张发票是真的还是假的,它是把这张代码的发票应该是什么内容全部显示出来,会计再自行查看比对,这样就能让假发票无所遁形。

通过这个方面就能够看出这款工具的严谨,发票是公司的关键所在,能够在验真伪这种小事上做到如此严谨,那使用它来处理电子发票的查重验真伪问题,安全性才会有保障,企业才会更加放心!

【第18篇】增值税发票是什么

1、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三联。

2、发票使用人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使用。

3、内容不同,普通发票中没有关于增值税方面的内容。

4、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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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发生增值税业务时开具的两种不同的发票,要认识两者的差别,我们需要详细的进行分析。

一、相同点

1、两者都是一种销售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所开具的销售凭证。

2、两者开具的主体基本相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开具。原来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后来随着征管改革的推进,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3、两者都可以作为报销凭证,作为成本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二、不同点

两者最大的不同就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该发票的税额可以冲减因为销售而产生的税额,达到少交增值税的目的,也就是增值税理论中进项税额抵扣的概念。

而一般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具有抵扣功能,不能起到抵减增值税的作用。

三、特殊的发票

(一)普通发票不普通

刚才我们讲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具有抵扣功能,特意加上了“一般”两个字。因为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具有抵扣功能。

如农业生产者销售其自产农产品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增值税发票,以及农产品收购企业收购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开具的收购发票,农产品收购企业取得该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果是用来销售的可以计算抵扣9%,如果是用来生产高税率的产品可以计算抵扣10%。

纳税人接受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照注明的数额抵扣增值税。

(二)专用发票不专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可以抵扣10%;直接用于销售或者提供9%或6%的服务,可以抵扣9%。也就是说不按照专用发票3%抵扣增值税。

(三)特殊的抵扣凭证

1.完税凭证

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取得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铁路车票的,按照票面金额计算抵扣增值税。

综上所述,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的不同就是是否具有抵扣功能,但是其中也不能简单的以此为准,进行判断,需要综合考虑。

【第20篇】2023年增值税发票报销

导读:对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应该怎么报销,会计学堂给您整理了本篇文章,有三点注意事项您需要掌握一下。同时,还有本文给您带来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报销的解答事项,您也需要记住。

增值税电子发票如何报销及抵扣?

答:首先,增值税电子发票是报销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同时,对于增值税电子发票报销,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员工自行上网打印电子发票,同时自行打印发票的真伪查验结果与纸质版电子发票一并交给事务员进行统一报销。报销人员不得提供重复发票进行报销,一经发现,该次报销所有金额不予报销,并一律重罚。

2、员工自行从商家提供的网址下载电子版发票pdf版,每张发票以8位的发票号码进行命名,由事务员统一汇总压缩后以审批单编号命名,附在报销审批中。

3、营改增过程中,相关政策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们会实时关注最新进展,同步更新相关的报销流程、制度和操作方法并及时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础上,增加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电子普通发票系统,国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新系统出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法律效力,与原纸质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具有相同的用途和使用规定,可以作为财务报销票据。

看我了会计学堂给您整理的上述文章,关于本文给您带来的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报销及抵扣的问题您应该明确了。如果您想专业的学习会计知识,赶紧订购我们的课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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