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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结转分录(8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24 16:45:04 热度:4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8篇优质的结转分录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结转分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结转分录

【第1篇】增值税结转分录

财务人员平时工作中经常碰到期末增值税结转的账务处理问题,很多小伙伴认为期末结转难度较大。增值税月末可以不结转吗?怎么做会计处理?期末增值税结转怎么做会计分录?来跟随会计网一起了解下吧!

期末增值税结转怎么做账务处理?如何做会计分录?

1、企业应当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这一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这一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多交的增值税。而贷方余额反映的是未交的增值税。

知识拓展:上月有留底本月应交增值税是怎样计算的?

上期留底对会计分录不会造成影响,只是月末结转的时候,应交税费会出现两种结果。上月有留底本月应交增值税计算时,应当按照“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本月进项税-上期留底进项税”这一公式进行计算。即要查看明细账上的销项税、进项税及留底数。代入公式计算得出本月应交增值税。

计算结果出现两种情况,分别是:

1、如果最后算出答案是负数,则无需交税。可将其继续作为下个月的留底税额。

2、如果最后算出答案为正数,那么需要缴税。月末时做相应转出应交增值税分录,具体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到了下个月,做交税分录即可。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2篇】未交增值税结转分录

实行增值税新政后,很多小伙伴们对于增值税留底问题心存疑惑,那么年底增值税有留底是否需要结转呢?结转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年底增值税有留底是否需要结转?

1、年末的时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应当转入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假设属于贷方余额,再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对于对于进项税及销项税等税金进行结转后,假设在贷方为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则再做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年初,交纳年初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总结:对于结转税金的分录,除了可以年末一次结转,也可以按月进行结转。结转后,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相关专栏无余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除了有留底税额的时候,增值税专栏有借方余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新政:留抵退税

含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商品(劳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服务,下同)支付的相关款项,其中的进项税额不能足额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扣除,从而形成的余额。理论上可以称为国家对企业的负债。

1、2023年, 重大集成电路项目企业因采购设备形成的留抵税额,开始准予退还;

2、 2023年, 大型客机及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形成的留抵税额,开始准予退还;

3、2023年, 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实行留抵退税。

4、2023年4月1日,开始对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试行留抵退税。

5、2023年6月1日,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条件已开始放宽。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3篇】增值税月底结转分录

假如您家企业上个月的销项税为10万,进项税为8万,没有留抵等情况,本月要缴2万元的增值税,您是不是做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这样的账务处理是错误的!我们先看下“已交税金”核算的内容,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由于现在是缴纳上个月的增值税,用“已交税金”这个科目显然是不合适的!正确的做法是使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上个月月末,先做一笔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000

当月缴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那么,增值税日常账务处理该如何核算,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十个专栏,专栏设置如下:

借方专栏

贷方专栏

1.进项税额

7.销项税额

2.已交税金

8.出口退税

3.减免税款

9.进项税额转出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0.转出多交增值税

5.销项税额抵减

6.转出未交增值税

这十个专栏,有六个是借方专栏,四个是贷方专栏,为了核算清楚,希望大家遵循“不串门”原则,即借方专栏一直在借方体现,贷方专栏一直在贷方体现,比如企业出现购进货物后又退回的情况,则进项税依旧在借方体现但用负数表示。为便于理解增值税常见账务处理,举例如下:

远航商贸公司系一般纳税人,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2023年12月底库存a商品1 000件,购进时单价(不含税)为500元,不含税销售单价为600元,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为1 000元。2023年1月份发生以下6笔业务:

1、远航商贸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管理部门本月电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300元,金额为10 000元,税额为1 300元。

借:管理费用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00

贷:银行存款 11 300

2、远航商贸公司销售a商品200件。

借:银行存款 135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 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a商品 100 000

贷:库存商品-a商品 100 000

如果有无票收入,账务处理同上,只是申报增值税的时候,一般纳税人填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列次。

3、远航商贸公司搞宣传活动,将2件a商品作为赠品送给客户。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1 156

贷:库存商品-a商品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2*13%=156

注意:将外购的商品分配、投资、无偿赠送要视同销售,有市场售价的需要按同期同类货物市场售价作为计算销项税的计税基础!

4、远航商贸公司将4件a商品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员工。

外购的商品作为集体福利发放,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 2 260

贷:库存商品-a商品 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0

进项税转出的金额以购进时的价格作为计税基础 500*4*13%=260元

5、 远航商贸公司收到退回不合格的a货物6件,不含税售价为3 600元,成本为3 000元。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存款已支付此款项。

很多人的做法是:

借: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3 6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8

贷:银行存款 4 068

这种做法违反了“不串门”的原则,将来财务取数的时候不方便,建议做法:

借:银行存款 - 4 068

贷: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3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8

借:主营业务成本 - 3 000

贷:库存商品 - 3 000

6、 远航商贸公司用现金缴纳税控设备的技术维护费用280元

(1)支付分录:

借:管理费用 280

贷:库存现金 280

(2)抵减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80

贷:管理费用 280

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减免税款+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

=(15 600+156-468)-1 300-280+260-1000

=12 968

计算出当前应交增值税为12 968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2 96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2 968

缴税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2 968

贷:银行存款 12 968

如果,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减免税款+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0,则月末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留到下期抵扣即可,留抵期限没有限制。

月末或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末级科目(进项、销项等)没有结平要求,但是实务中,年末大家为了让一整年的账更简洁清晰、取数方便,很多企业是结平的,即编制对冲凭证,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末级科目余额冲平

1、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账务处理如下:

(1)编制转出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转出后,余额应为“0”。

(2)编制年结对冲凭证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本年累计) 红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本年累计)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本年累计)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本年累计)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本年累计) 红字

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其他末级科目有数,也要一起转平。

2、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表示有留抵进项税,留作以后月份抵扣。应编制对冲凭证将该余额放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该对冲凭证编制完后,应只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有余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为“0”。

【第4篇】增值税年末结转分录

增值税需要结转吗?

1、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正数(余额在贷方)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余额在借方)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负数)说明该余额要下月留抵。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贷方(正数)说明该余额就是本月要交税的数额。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月末,无需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的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原明细科目(包括“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在内)余额在年中各月月末予以保留。

2.月末,增值税经计算为应交的,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交纳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3.月末,增值税经计算为多交的,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收到退库时(抵减以后期间应交增值税的,无需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月末,增值税经计算为期末留抵税额的,则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缴纳增值税账务如何进行处理?

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

增值税在月末是需不需要进行结转的话,因为增值税月末的时候借贷方向不一样的话,就需要做不同的会计分录进行处理。在上文已经把结转增值税的会计分录都已经写出来了。看到这里就说明本篇文章已经到了尾声了,大家应该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如果有其他的会计咨询想要了解可以进一步关注会计学堂的其他服务。

【第5篇】应交增值税结转分录

关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科目介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科目及专栏如下: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转出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

根据我集团各企业增值税业务的处理情况可以将不经常使用的科目删除。(如“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简化后的科目如下: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销项税额

进项税转出

未交增值税

其中:“已交税金”用于核算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日常业务中不常使用。

二、账务处理

1、日常账务处理

①购入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②销售商品

借: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发生进项税额转出

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经查实属于人为原因,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④发生减免税额业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

2、期末结转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期末需要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栏目来把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平。

①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三级科目均结转至“转出未交增值税”归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②随后进一步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③月末减免税款冲减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3、年末结转账务处理

由于应交税费二级、三级明细的设置,加之部分财务软件自动结转的功能设置,应交增值税的明细专栏期末余额会自动结转到下一年的期初余额,造成余额无限制的累加,所以可以通过红字或相反会计分录把专栏余额对冲,结平各个科目。

①结转借方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已交税金)

②结转贷方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贷方的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或贷方。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为有留抵的进项税额;若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的增值税。

在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eas系统自动转账模板

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考虑到期末与年末的结转基本上相同,因此在系统设置两个自动转账模板。

【第6篇】月底增值税结转分录

关于 一品税悦

一品税悦的第148篇原创文章

内容:围绕财税知识,与您聊聊工作中的困扰与收获,与您共成长。

先给大家提个问题:

大家先思考一下,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答案文中揭晓。

“应交增值税”下的这十个专栏,有六个是借方专栏,四个是贷方专栏,为了核算清楚,希望大家遵循“不串门”原则,即借方专栏一直在借方体现,贷方专栏一直在贷方体现,比如企业出现购进货物后又退回的情况,则进项税依旧在借方体现但用负数表示。

为便于理解增值税常见账务处理,举例如下:

案例1:远航商贸公司系一般纳税人,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2023年4月底库存a商品1 000件,购进时单价(不含税)为500元,不含税销售单价为600元,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为1 000元。2023年5月份发生以下7笔业务:

1、远航商贸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管理部门本月电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 300元,金额为10 000元,税额为1 300元。

借:管理费用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300

贷:银行存款 11 300

2、远航商贸公司购入电脑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元,税额780元。上述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资产 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80

贷:银行存款 6 780

3、远航商贸公司销售a商品200件。

借:银行存款 135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 600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a商品 100 000

贷:库存商品-a商品 100 000

如果有无票收入,账务处理同上,只是申报增值税的时候,一般纳税人填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列次。

4、远航商贸公司搞宣传活动,将10件a商品作为赠品送给客户。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5 780

贷:库存商品-a商品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10*13%=780

注意:将外购的商品分配、投资、无偿赠送要视同销售,需要按同期同类货物市场售价作为计算销项税的计税基础!

5、远航商贸公司将4件外购m商品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员工,购进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000元,税额为2600元。

外购的商品作为集体福利发放,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 2 2600

贷:库存商品-m商品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600

6、远航商贸公司收到退回不合格的a货物6件,不含税售价为3 600元,成本为3 000元。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存款已支付此款项。

很多人的做法是:

借: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3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8

贷:银行存款 4 068

这种做法违反了“不串门”的原则,将来财务取数的时候不方便,小编建议做法如下:

借:银行存款 - 4 068

贷:主营业务收入-a商品 -3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8

借:主营业务成本 - 3 000

贷:库存商品 - 3 000

7、 远航商贸公司用现金缴纳税控设备的技术维护费用280元

(1)支付分录:

借:管理费用 280

贷:库存现金 280

(2)抵减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80

贷:管理费用 280

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减免税款+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

=(15600-468+780)-1300-780-280+2 600-1000

=15 152

计算出当前应交增值税为15 152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5 152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 152

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为0,如下图:

下期缴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 152

贷:银行存款 15 152

案例2:a公司3月份销项税额为1 000元,进项税额为1 200元,形成留抵200元,企业本月无需账务处理,体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200元。

a公司4月销项税额为180元,进项税额为0元,上期留抵200元,企业本月仍无需账务处理,体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20元。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减免税款+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0,则月末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留到下期抵扣即可,留抵期限没有限制。

今天,还有个朋友给我发来一个这样的会计分录,说句实话,这个分录我还真没看懂,这个里面的增值税明细科目貌似都见过,貌似又没见过。

这个分录里的应交税费的2个明细科目,一个都不对,并且账务处理的也很热闹,但真心看不懂。跟大家说说跟这个分录中比较接近的两个明细科目的具体用法吧:

1、先跟大家说说“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它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说白话就是企业取得进项发票但暂时不想勾选抵扣,这个时候要用“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案例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外购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 000,增值税税额为1 300,当月尚未进行勾选认证。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10 0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 300

贷:银行存款 11 300

甲公司在5月对该专用发票进行勾选认证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 300

2、再跟大家说说“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的账务处理:

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营改增之初有的企业会用到,目前该科目基本不用了,算是自己偷偷退出了历史舞台吧。

对应账务处理,随便看看吧,反正也不用了: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第7篇】年末增值税结转分录

最近遇到很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问:增值税要不要月末结转呢?

是否结转可分成两种情况:

一、交增值税时:最好要结转

首先将增值税的当月贷方发生额,就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合计金额,减当月应的借方发生额,也就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三级科目转到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未交增值税”中。如果有减免税款可直接进行冲减,即: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到申报期间缴纳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因此二级科目“未交增值税”无余额。

可以参考以下举例:上期无期末留抵,本期销项税额1000元,进项税额400元,进项税额转出50元,减免税款是280元。应交的增值税是1000-400+50-280=370元因此结转的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7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70②下月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70贷:银行存款 370

这时,二级科目“未交增值税”无余额,三级科目会一直有余额,可以在年末时一并结转。

二、不交增值税时:不用结转

比如企业有留抵税额时,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三级科目有借方余额,此时无需结转。#增值税

三、年末再结转

延续上面的举例,假如企业的年初留抵税额为零、三级科目的余额均为零。本年销项1000元,进项400元,进项税额转出50元,减免税款280元,缴纳增值税370元。

此时将以上全部的三级专栏科目余额,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具体账务处理:

先结转进项税和减免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6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80

再结转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50

这样,增值税的三级科目均全部结平了。

需要注意的是:年末的留抵税额继续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余额中体现即可,不用结转。

同时提示大家的是:一般纳税人如果采用简易计税,增值税的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都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最终该科目余额为零,不需要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

政策依据:财会2023年22号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七)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8篇】月末增值税结转分录

桔子近日收到小伙伴私信:会计专业毕业,找到了一份会计工作,可是却不知道月末怎样去处理增值税的结转,也在网上找了很多答案,可是五花八门的处理不知道究竟哪个才是最正规的~

其实很多小伙伴都有这个问题,所以桔子今天具体地给大家讲一讲~(都是干货!记得收藏并转发给自己的会计小伙伴们~)

我们首先需要知道一个公式: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转出税额-上期累计留抵进项税额。

如果是正数,就表示当期应交增值税,如果是负数,就是截止本期累计留抵增值税。

小伙伴会问了:那么我们在账上怎么看出来留抵税额到底是多少呢?

留抵增值税在账上的体现方式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这个二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三级科目可能有已交税金、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

接下来,我们来一起验证这个结论。

当月应交税额<0时:

例如:当月进项税100元,进项税转出10元,销项税80元。

此时我们不进行会计处理,账上自动形成留抵税额=100-10-80=10元。

如果上期累计留抵20元,那么本期累计留抵20+10=30元。

按照留抵税额在账上体现方式来看:

期初留抵20,即期初借方余额20。

本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

此时我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本期借方余额10+期初余额20=30元,与结论一致。

【小白释义】留抵税额只指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差额,可以留待下期进行抵扣。

当月应交税额>0时:

例如:当月进项税100元,进项税转出30元,销项税80元,留抵税额0元。

【小白提示】需要转出进项税的情形会在下篇文章中分享。

按公式计算应交增值税80-(100-30)=10元,此时需要将差额10元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大家不要被这个名字所迷惑,其实它是类似于“未分配利润”的一个归集科目。

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下月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那么,未交增值税科目就平了。

我们来看看本月的增值税留抵情况:

借方三级科目明细:进项税额100,转出未交增值税10

贷方三级科目明细:销项税额80,进项税转出30

此时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借贷相等,没有余额,表示留抵税额为0,与计算公式计算出的结论一致。(应交税费计算出正数10元,表示应交增值税,没有留抵税额)。

为了说明清楚,我们再举个上期有留抵的情形,已经明白的小伙伴可以跳过:

假如上期有累计留抵税额20元,其他条件不变,那么当期应交税额=80-(10-80)-20=-10元,负数表示当期应交税额为0,而本期累计留抵税额=10元。

此时,应交税额<0,就变成了上述第一种应交税额<0的情形,那么

借方三级科目明细:进项税额100

贷方三级科目明细:销项税额80,进项税转出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的本期贷方余额为80+30-100=10元。

而期初留抵税额20,也就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的期初借方余额为20元。

综上,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的期初借方余额为20-10=10元。表示本期累计留抵税额。与计算公式计算出的结论一致。

当月已交税额>应交税额:

小伙伴们可能会问了,为什么会出现已交税额>应交税额的情况?

因为存在如下纳税情形:一个月内需分次预缴的情形(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已交税金是核算当月计提税金当月缴纳,未交增值税核算当月计提税金,下月缴纳。

但当期实际的应交税额还是按照公式来计算的: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转出税额-上期累计留抵进项税额。

所以就需要比较应交和已交之间的差异。

例如:当月进项税80元,销项税100元,当月已交税金30元,留抵税额为0.

按公式计算应交增值税100-80=20元,已交税金30元,所以多交了10元,

此时,需要将多交的10元转出。

【重要提示】如果是进项税100元,销项税80元,当月已交税金30元,那么我们应该转出多交的30元,而非进销差额30-(80-100)=50元。因为我们转出的多交是实实在在付出了款项的多交,只付出了30元,那么最多以30元为限,不能把当期的留抵也转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此时,按公式计算的当期累计留抵税额为:100-80=20,所以应交20元。

借方三级科目:进项税80元,已交税金30元,

贷方三级科目:销项税100元,转出多交增值税10元,

那么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借贷相等,没有余额,表示留抵税额为0,与计算公式计算出的结论一致。

可是还多交了10元呢,怎么办呢?

下期缴纳时抵减:

若下月应交30元,按照前文所述方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结合上期的情况,此时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30-10=20元

于是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未交增值税科目就平了,多交的10元也在下期抵减了。

小伙伴们可能又会问了,同样是下期可以抵扣的金额,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和留抵税额(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的借方)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不把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并入到留抵税额呢?

因为未交增值税核算的是当期的义务,借方是表示当期多交的税额,而留抵税额,虽然可以抵扣,但当期并没有多交。如果下期还需要预交增值税的时候,留抵是不可以抵扣的,未交增值税的借方是可以的,因为上期多交了。

当月已交税额<应交税额:

例如:当月进项税80元,销项税100元,当月已交税金10元,留抵税额为0。

按公式计算应交增值税100-80=20元,已交税金10元,所以还需缴纳1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下月缴纳时只需按10元进行缴纳,未交增值税科目就平了。

借方三级科目:进项税80元,已交税金10元,转出未交增值税10元

贷方三级科目:销项税100元

表示期末依然无留抵税额,与计算公式结果一致。

再次总结:

我们核对账上留抵税额时,需要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方余额

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当期的增值税缴纳义务。

但实际中,一些财务的处理是:(不建议,但我们需要了解,因为大家不可能都接手全新的公司,所以前人的处理,咱们需要能看懂)

每月将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的差额都转出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是贷方余额,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是借方余额,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用此处理方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二级科目就平了,每月末不会有借贷余额。此时留抵税额的查看方式是看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因为都差额都转入未交增值税了)。

但实际未交增值税中可能含着多交的增值税,而非全都是留抵。不利于有预缴情况的企业核算。

当月既有以前期间欠税又有留抵税额

我们先来看一下条文:国税【2004】112号文

也就是:以欠税金额和留抵金额孰小为限,可以用欠税冲抵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红字)

原因很简单,欠多少抵多少,而且需要有足够的留抵税额才可以。

办税流程也有明文规定,作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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