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房产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产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众所周知,当我们购买了新房产以后,应该尽快去发地产开发公司索取购房发票和《不动产产权证办理申请表》,以便去市政一站式服务大厅、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民中心去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
除了购买新房,还存在二手房交易、换房、受赠房产、出租房产需要等等情况。那么,您知道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有哪些吗?
【第二、 增值税】
一、增值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单位: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与个人房产关联的增值税优惠:
1、个人出售房屋: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适用范围:“北上广深”之外的地区)
2、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我本来想近期不再写深圳稿子的,结果深圳又出重大新闻了,不得不写!
因为深圳也扛不住了!这次终于调整二手房交易税费了!
对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小区容积率高于1.0的住宅,满两年免征增值税。
那可以省多少税呢?
比如南山区125平米的房子市场价是1200万,原价600万,按照南山区高于490万以上的房子,满2年,那原来缴纳的豪宅税就是600/1.05*0.05=28.57万。
那豪宅税免征后,只要满2年,就可以省28.57万了。其实二手房交易的税费,大头就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都比增值税少很多。
但业主会让利给购房者吗?恐怕不完全,业主可能也会提价,比如提价14万,购房者得利14万。
刚刚看到有自媒体说龙岗业主立刻返价60万的,看看就算了,别自己吓自己,不要信中介炒作,税费都没有60万呢,他返价有人要吗?这种听风就是雨的话就不要信了。
深圳自2023年上调过豪宅线后,一直没有再调整过,以下为之前深圳执行的豪宅线标准:
去年,今年上半年,曾经多次传过深圳2023年可能调整豪宅线的消息,但是2023年至今,豪宅线一直没有真正调整。
在2023年6月份深圳举办的一个楼市论坛上,属于深圳规土委旗下的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指出,
深圳“豪宅税线”暂时不会上调,虽有不合理处,但为稳定房价不宜轻易调整。
但这次为什么又要调整了呢?
王锋今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又解释了:
“深圳下一步调整是要考虑对真正的刚需,要通过确定普通房的标准,给老百姓事实上的减税,让老百姓真正地能够减轻购房成本。”
反正想要放松,怎么说都行。
从深圳二手房成交量来看,也不算很差,最起码高于5000套。10月深圳二手住宅成交7165套,环比上月上升0.6%,同比上升89.2%,成交量连续两月回升。二手均价小幅上升,为54551元/㎡。
其实原因也许不言自明,反正不久前三季度的gdp数据出来了,只有6.6%!
很多人感慨,深圳都到了要靠房地产拉动经济的地步了,可见是有多不.....哎!
下调豪宅税,毫无疑问有利于刺激二手房的成交量,另外新房交易量会下滑,以前都是因为二手房税费太高,很多人才被迫去买新房,现在税费降了,位置不好的新房也不会那么好卖了。
免了豪宅税,是不是都会让购房者得利呢?
现在的情况是,大户型不好卖,就是因为豪宅税太高了,所以免了豪宅税,只要业主不贪心,真心想卖房,让利给购房者,那应该还是能把房子卖出去。
今天中介又high了,哇塞,豪宅税取消了,深圳房价要大涨啦!
成交量上来了后,成交价会大涨吗?
我想暂时还不至于!
一个税费取消不至于会让价格大涨的!政府应该也不会允许!
这毕竟不是取消限购限贷!
对一套上千万的房子来说,也就是节省了二三十万的交易成本而已,首付不还得几百万吗,你以为释放了多少购买力呢?
所以你暂时买不起就先攒钱,放宽心,不要太忧虑,后面还有机会。
成交量是百分百会上涨,所以买的起刚需和改善的想买的就赶快买,不要犹豫了。
特别是学位房,价格可能还会有所上涨,因为之前价格就比较坚挺,税费降了后,更加会受到二手房市场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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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对于租金收入分摊都有一定的疑惑,小编把涉及增值税的热点问答都整理好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分摊到一年里每月不超过10万元,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免征增值税。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2. 其他个人是什么意思?
答: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执行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时,考虑到出租房屋的多为自然人,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也为了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允许自然人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按期平摊适用免税政策。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此项政策。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
3. 租金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
答: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的第四十五条
4. 举个例子:
自然人翠花将自有住房(或非住房)一套出租给xx公司,2023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租期1年,年租金160万。
答:上述自然人翠花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月均租金收入已超过10万元,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来源:上海税务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因为在百度上看到很多人都在搜索二手房和新房的买卖过程中要缴那些税费。如果不是行内的专业人士,哪怕客户是清华北大毕业,他们可能也不懂税率税种有哪些,因为根据每套房子的不同情况,购买方式的不同,也会导致每套房子缴税的额度不同。今天就给大家揭晓福州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怎么去缴税。
首先:我们要了解到每套房子的成交过程中,都会产生哪些税种和费用,因为税费是分为买方和卖方,说以算税费的过程中要了解到客户自身 的情况的同时,也要了解到房子本身的情况。先来看看买卖双方都有哪些税种和费用:
福州二手房(一次性)过户应缴纳的税费
买方
卖方
契税
1%、1.5%、2%
增值税
满2年免增,未满2年增收5.3%
工本费
80元
个人所得税
1%(普宅)1.5%(高宅)
他项权证费
85元
按照市场指导价 * 对应上面的点数 + 各个税种 = 总应缴纳的税费
全款购房的方式在整个市场占比还是比较少的,大概有27%的客户会选择全款方式购买,所以全款的方式税费也是最低的,上面标红色的字体就是说明缴税的基数不变,但是总价却可以低很多,接下来看看商业按揭方式的税费:
福州二手房(商业按揭)过户应缴纳的税费
买方
卖方
契税
1%、1.5%、2%
增值税
满2年免增,未满2年增收5.3%
工本费
80元
个人所得税
1%(普宅)1.5%(高宅)
他项权证费
85元
评估费
500-1500不等
按照评估价 * 对应上面的点数 + 各个税种 = 总应缴纳的税费
评估价=银行贷款的价格,用于办理按揭,银行需要评估机构或者内部专门针对所购买的房子做评估,在按照评估的总价乘以响应的贷款额度。通常情况下:评估价>指导价,所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情况下,费用会高出比较多。
福州二手房(商业按揭)过户应缴纳的全部费用
买方
卖方
契税
90㎡以内征收1%
增值税
满2年免增,未满2年增收5.3%
90㎡-144㎡征收1.5%
144㎡以上征收2%
工本费
80元
个人所得税
1%(普宅)1.5%(高宅)
他项权证费
85元
评估费
500-1500不等
中介费
2%左右
在通过中介购买的情况下会增加这一部分费用
过户费
5600元
按揭代办费
2800元
非常非常详细啦,只要在福州购买二手房,套上以上的税点,完全可以自己清清楚楚地算一份交易税费单,特别注意就是评估价和市场指导价,直接问中介的小伙伴们,他们都会很专业的回答。现在的交易非常透明,作为中介服务过程中也会很专业地给客户算一份完整的税费单,大可不用担心。不过在购买有抵押的房屋的情况下,就另当别论咯,因为还有3个费用需要和您讲明白:
房东无法自行解押的情形下
解押费:
第三方出资帮忙房东解除抵押金额
公证费:
公证后确保房子能顺利进行
提前解除抵押权的违约金:
部分银行提前还款需要收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是不是很简单?就给例子给大家:
王总 ,购买一套105平米,300万房产,福州户口(贷款7成),首套房,且购买的房产已经满2年,但是房东非唯一住房,这套房子该缴多少税?(评估价格=260万)
买方
卖方
契税
260*1.5=39000
增值税
满2年免征
工本费
80元
个人所得税
260*1=26000
他项权证费
85元
评估费
500-1500不等
39000+26000+80+85+评估费=65165元+评估费
购房费用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买卖过程中都会产生税费,正规中介会帮客户计算清楚应该缴纳的税费,若遇到非专业且不正规的中介,他们则会在税费上做手脚,通俗的叫法:包税,这样就会有漏洞,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出来部分就被中介收走了。
二、二手房市场上,经常会出现大量的房产存在按揭,因为交易所过户需要提前把原有的按揭还完,所以我们叫解押,解押过程中费用经常不确定,解押的点数和费用往往和业主自身的征信+负债+抵押的总价有关,所以特殊单子建议客户不要帮助承担。
三、缴税的时间都是在房产过户后,领取新的产权的当天窗口缴纳,可使用信用卡办理哦。
四、纳税光荣,多缴税,不逃税漏税!(粉丝们多多买房,哈哈)
关注我#房产教练周小方# 下期给您分享福州学区房该何去何从,该不该买,该不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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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产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的规定:“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税收政策,具体为: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第二条规定的房产税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建筑企业增值税率和征收率
目前国家税务对于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公司税率从2023年营改增的时候,是11%,然后经过两次降低税率,2023年4月1日,税率降为了9%。而这个9%也仅仅是限于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公司还有提供其他的服务的话,税率另外进行计算。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为一般计税法增值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为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税率为3%。
9%税率,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
(1)建筑服务是指1、销售一般货物,加工、维修、动产租赁和进口相应的货物适用13%的税率
比如,在建筑工程当中涉及到采购水泥,钢材 木材,租赁机械设备等。
(2) 涉及到现代服务,鉴定服务的,那么适用的税率为6%。
在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往往会涉及到一些前期的服务,比如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监理 工程检查和工程监测服务,这些服务要特别注意其所属行业,现在开票的时候,商品和服务码会对应体现在打印的发票上,要相互匹配的上。
比如:工程设计,是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作,现在开票应该是*设计服务*工程设计,适用于现代设计的6%税率。
比较特殊的就是在税务机关进行预缴款时,可能会用到2%的征收率
(3) 涉及到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那么适用征收率为3%。这个3%不是税率,而是征收率。
此外,如果一般纳税人申请了简易征收,那么也是适用3%的征收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了简易征收,那么进项就不能再抵扣。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砼,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于简易计税法。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简易征收是针对某一项的,有的项目适用简易计税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有的不符合,采用一般计税,但是对于相同项目不能同时采用两个计税方式,对于简易征收,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能改变,所以企业应该合理选择。
一般纳税人建筑公司,中标一个合同价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其中需要自行采购建筑材料,和进行设备租赁,向一般纳税人买进材料和设备租赁金额为600万,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材料50万元,该公司是为一般纳税人,那么该公司涉及的税率有:
建筑业的销项税,税率为9% 1000*9%=90万
从一般纳税人出采购材料和租赁机械设备为进项税为13% 600*13%=78万
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材料的进项税为3% 50*3%=1.5万
增值税=90-78-1.5=10.5万
那么这边就涉及到13% 9% 3%税率
如果建安企业即销售设备,又提供建安劳务,这时候就涉及到13%和9% 或者是简易的3%的征收率,这时候看企业是否分开核算,或者是企业性质。
房产2年变5年什么意思?荣琼今天发布的,以下是正文内容:
1、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及附加,满5年的普通住房也是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如果是非普通住房,不管是满两年还是满五年都会 产生增值税及附加。
2、满2年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宅,会有个税。
3、满5年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宅,则免征个税。
满二跟满五有什么区别
1、契税方面:满两年不满五年的,不管是不是唯一,都是按照1%收取,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免税。
2、个人所得税:两年以上(含两年)五年以下的普通住宅,是按照(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计算,满五年以上,且是唯一住宅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的免征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的三年以内的按照房屋成交总额×0.5%的收取,三年到五年的房屋按照成交总额×0.25%的收取,五年及以上的房屋免征。
买二手房满二唯一要交多少税
1、契税是由买方交纳,交税比例是: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交易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买家应缴纳交易印花税税率为:0.05%。
前言
2月12日所发文章《个人出租房屋最新税收政策分享2022珍藏版 与你息息相关》获得了网友和平台的支持,也给了我继续努力的勇气和动力,现将依据最新政策精心整理地关于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涉税情况呈现给大家,希望对广大网友有所帮助!
能力所限,如有疏漏之处,欢迎指正、交流。
伴随房地产市场之前繁荣的20年,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政策,建议大家处理实际业务时,也要关注当地相关规定。
阅读提示
文章中每个税种分为两小节:(一)思路分享;(二)法规参考。
(一)思路分享——讲述具体计税方法;
(二)法规参考——引用了法规原文。
如果时间有限,建议只读每个税种的“(一)思路分享”部分即可。
正文
非住宅房产指商业用房等,转让时主要涉及增值税、城建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以下分别介绍。
一、增值税
(一)思路分享
区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
1、有偿转让
区分为非自建项目和自建项目分别处理。
(1)转让非自建项目
按5%征收率余额(差额)计税。
应交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备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保留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和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应当凭发票进行差额扣除;否则,由于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但可以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
(2)转让自建项目
按5%征收率总额计税。
应交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无偿转让
(1)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
免征增值税。
(2)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以外的无偿转让不动产
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外,即使没有取得任何经济利益,也应当视同发生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3)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转让不动产
不视同销售,不征收增值税。
(二)法规参考
1、《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六条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
(1)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第七条 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备注:比较第六条与第七条,其他个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与其他个人,计税方法相同;区别在于,前者先预缴再申报,后者直接申报。】
【备注:税法上的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指是自然人(财税2023年36号),自然人不能做税务登记,其他个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备注:论证“其他个人(自然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首先,自然人不能进行工商登记,登记就变成个体户了,也就是说企业类型不可能是自然人。
其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2、《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纳税人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1)2023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2)2023年5月1日及以后缴纳契税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
纳税人同时保留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和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应当凭发票进行差额扣除。
3、《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第一条三十六款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4、《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外,应视同销售不动产。
二、城建税金及附加
(一)思路分享
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金、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参见下文法规。
(二)法规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备注:个人及多数单位一般不涉及消费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备注:地方教育费附加率一般为2%。】
三、土地增值税
(一)思路分享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可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为30%-60%,依据增值率区间确定。
增值率=增值额/可扣除项目金额=(全部价款-可扣除项目金额)/可扣除项目金额
(二)法规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2023年1月8日修订)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四、个人所得税
(一)思路分享
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20%。
【备注:关于房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如何认定?请关注下周末发布的后续文章。】
(二)法规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8月31日修正)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23年12月18日修订)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印花税
(一)思路分享
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二)法规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23年修订)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即万分之五)贴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备注:依据即将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3年7月1日起实行),上述规定未发生变化!】
新房和老房子,哪一个好,我想这一定是很多购房者纠结的问题,有的人说新房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装修,有人说老房子周边配套好,那么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一下吧。
新房子的好处新房的特点就是户型设计比较完美,小区的绿化比较好,老房子是指已经在房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了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然后再次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房产,它们在户型结构上,新房的户型设计比较新颖,讲究创新,追求新潮,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在设计的风格上也比较符合大部分消费者的居住观念,可是老房子由于年代久远,有的甚至是20年前盖得,所以不管是户型还是小区环境,都不是很好,在装修程度上,新房一般都是毛坯房或精装房,也就是说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装修自己的房子,但是老房子就比较麻烦,如果要想重新装修,不仅要拆除和重新走水电,还要考虑到邻居的休息问题。
在小区的各项配套上,新房小区周边的各项配套可能就存在相对不完善的问题,而购买老房子是可以看到实物的,小区周边的环境,各项配套设施也是可以看到和了解到的,因为是老房子,所以社区环境和周边配套也会相对成熟二和齐全一些,在产权年限上,不管是新房还是老房子,其的产权年限都是永久的,区别则主要在于土地年限,新房的土地年限要更久一些,而老房子由于经过多次转手,其土地年限也要相对短一些了。
新房和二手房的税收不一样我们在购买新房的时候,如果是期房,那么我们需要注意交房的时间,还有盖好以后,和我们最初看图纸的质量,有没有出入,如果是新房的现房,就需要考虑周边的配套是否完善,那么老房子就不需要考虑这些了,因为都是现房,而且周边的配套也很成熟,交通也比较方便,那么在交易流程和税收上来说,它们之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购买了新房需要缴纳契税,房屋维修金,一年的物业费和取暖费等主要税费,而老房子由于拿到房产证时间的长短不同,在税费缴纳方面也是不一样的,房产证未满两年的房子主要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税,贷款担保费,中介费等,房产证满两年的房子主要需要缴纳契税,个税,贷款担保费,中介费等,满五年的房子主要需要缴纳契税,贷款担保费,中介费等税费,如果是贷款的话,新房也要比二手房的额度高,而且首付款的金额也是不一样的。
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新房和二手房的区别,其实它们都是各有利弊,主要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就好了,如果想要方便的话,可以选择二手房,如果想要自己装修的话,就选择新房,主要是房子质量看好了,选择哪一个都可以。
嗨,各位读者,我是30岁之前靠自己婚前买了三套房的肉卷,今天继续和大家分享买房干货——购买二手房税费怎样计算?学会了让你在买房路上更轻松。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有哪些必要的税费。
一、契税的收费标准:
1、首套房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90平米以上的,按1.5%征收;
2、二套房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90平米以上的。按2%征收;
3、第三套房及以上的,按3%征收。
二、个人所得税
1、方式一:(成交价-原购价-合理费)*20%;
2、方式二: 成交价*1%(房产证需满两年);
3、房产证满五年且原业主名下只有唯一一套住房,免征收。
三、增值税及附加税
1、房产证满2年,免征收;
2、房产证未满2年:按成交价*5.3%征收。
四、维修资金(有些一手业主没有交过的,二手房交易中也补缴)
1、多层按50元/㎡征收;
2、高层按85%/㎡征收。
五、转移登记费:80元/套房。
六、抵押登记费:80元/套房。
今天的内容分享完毕了,你觉得有用吗?如果喜欢我的内容可以关注我,一起交流哦。
企业出售房屋税率表
企业出售二手房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税额=计税金额×税率。适用的税率详见下表:
【税费相关政策】:
【增值税】征税对象、计税依据与税率、免税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计税依据与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计税依据与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减免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企业购买房屋税率表
企业购买房屋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税额=计税金额×税率。适用的税率详见下表:
【附注】
对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税费相关政策】:
【契税】征税对象、计税依据与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
【印花税】征税对象、计税依据与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印花税】减免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现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文件规定,整理如下,供大家学习、交流、点评。
1.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未开具发票的,以房产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以实际交付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不能抵减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当期销售额和10%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0%)
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5.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7.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8.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
9.跨县(市、区)开发房产,未在项目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动产的增值税征收范围:
1、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2、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二、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1、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个人转让住房除外)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0%)×10%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转让非自建不动产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2)转让自建不动产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2、个人转让住房
(1)个人转让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个人转让其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3)个人转让其购买2年(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4)个人转让其购买2年(含)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除外)
(5)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买住房价款)÷(1+5%)×5%(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六)转让不动产增值税预缴税款计算方法(其他个人除外):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1)转让非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作价) ÷(1+10%)×5%
(2)转让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0%)×5%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1)转让非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或作价) ÷(1+5%)×5%
(2)转让自建的不动产
增值税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我司为一家服务型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在 2015 年购买了不动产(非住房),2020 年我司预转让该不动产给甲公司。请问:
a、我司是否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按照 5%征收率开具发票?
b、如果甲公司在持有该不动产一段时间以后再次转让该不动产给乙公司,那么甲公司是否可以按照 5%征收率开具发票给乙公司?
答:a.根据描述,贵司属于销售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那么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 2 中第一条第八款第 1 点规定,贵司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5%征收率开具发票,但相关进项不可抵扣;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式,适用 9%增值税税率。b.由于甲公司属于在 2016 年 5 月 1 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故,甲公司再将不动产销售给乙公司时,应按照财税[2016]36 号文附件 2 中的第一条第八款第 3 点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 9%税率开具发票。
相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八)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 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很多人都知道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入高,而且房地产招聘财务基本都要求同行业经验,这是因为如果你没有房地产经验,做起来真的很棘手,房地产行业涉及的税种较多,就一个增值税就会把你算晕,今天就整理了房地产销售企业增值税计算全套公式,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在此温馨提示:老项目是指2023年4月30日前的项目。赶紧学起来吧!
一、房开企业
(一)期房预售:
1.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2.老项目、新项目:一般计税方法
预缴税款=预收款/(1+9%)*3%
(二)期房确认销售:
1.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1+5%)*5%-预缴税款
2.老项目、新项目: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三)现房销售:
1.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1+5%)*5%
2.新项目: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9%-进项税额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建筑面积/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二、非房开企业
(一)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
1.自建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机构所在地:(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预缴税款
2.非自建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预缴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
1.自建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2.非自建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
机构所在地: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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