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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核定(3篇)

发布时间:2024-02-21 11:32:01 热度:1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所得税核定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所得税核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所得税核定

【第1篇】企业所得税核定

企业所得税核定一般指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2篇】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不同的行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同。农,林,牧,渔等应税所得率是3%到10%之间,制造业的应税所得率是在5%到15%之间,批发和零售贸易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是在4%到15%之间,交通运输业的应税所得率是7%到15%之间,建筑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是8%到20%之间,饮食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是8%到25%之间,娱乐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是15%到30%之间,其他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是10%到30%之间。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情形: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3篇】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情形是什么

1. 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 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 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 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 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第十五条

纳税人能够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先按照本准则第四章的规定审核扣除项目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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