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缴纳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除提供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4、结清税款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详情根据《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说有单位都是单位帮忙缴纳社保,如果是灵活就业者或者是个体户也是可以缴纳社保的,但是是个人进行缴纳,交满了15年之后也可以享受养老的待遇。本次给大介绍如何区别个人缴纳社保和企业缴纳,快来看看吧。
步骤或流程
1保险的险种不同:这一点是最明显的区别,因为个人缴纳社保只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2单位缴纳的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险这五个基本的险种。
3缴纳的金额不同:个人缴纳社保,一般情况下缴纳的比例是20%,还要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以及社保部门提供的一些缴费档次。
4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是公司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不同险种比例不同。
5养老的待遇不同:一般的情况下职工缴纳的保险的费用都会比较高一些,以后领取的养老金相对来说就高一些。
现在很多公司聘请了员工后,都会给员工购买保险,但大部分人是对于公司购买的保险不太了解,那国家要求企业必须缴纳的保险有哪些?
1. 养老保险。
2. 医疗保险。
3. 工伤保险。
4. 失业保险。
5. 生育保险。
6. 公积金。
所以如果你发现其中一项未按规定购买,建议及时向社保局去投诉。
社保缴纳个人和企业的比例如下: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6%。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单位1%。
生育保险:单位1%。
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承担。
公积金缴费比例:5%-12%。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企业要缴纳的税种很多,现行的18个税种里面,大部分企业都会涉及到。其中,主要的就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这三大类,消费税主要体现在特殊行业当中,附加税和印花税虽然都会产生,但税率相对低了很多,不是造成企业税负主要的因素。
这几种税,光是看体现不出来一个企业具体需要缴纳多少,小编举个例子:
老王是做材料销售生意的,是个一般纳税人企业,一年的营收在市场当中不算低,差不多在3000万左右,属于不含税收入。进项税额有150万,各类成本合计下来有2000万左右,按照这种收入来算算,老王缴纳完几个主要税种之后,最后到手有多少钱呢?
增值税:3000万*13%=390万-150万=240万
企业所得税:(3000万-2000万)*25%=250万
分红个税:(3000万-2000万-250万)*20%=150万
一年营收3000万,纳税640万,这样看起来还能接受。但对于老王来说,公司一年利润1000万,但最后到自己手上,只有360万,这样看下来,这税负到底是高呢?还是不高呢?仁者见仁吧。
税负这么高,老王也曾想过和某些老板一样,整点儿“小点子”来降低些,但看着一些老板因为这些“小点子”被税务查了,然后补税罚款,有几个情节严重的还进去了,就直接放弃了。人可为财死,但人都没了,财拿来还有什么用呢?老王就想,有没有什么合理的方式,既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又能满足税务要求的呢?
还真有,比如合理的利用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就能在相关规定范围内,合理的少缴纳自己的税款。
利用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之后,综合税率可以控制在0.6%-1.2%左右,只要年开票额不超过500万即可。
利用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的奖励政策,正常在园区缴纳相关税款之后,企业所得税最高可以得到实际纳税额32%的奖励,增值税最高可以得到实际纳税额40%的奖励。
两种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同时进行使用,且都是依托部分地方财政相关要求而来,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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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被清算分得的财产应当按照变现价值或者实际交易价值确定缴纳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根据规定从2023年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即实收资本的印花税的税率是万分之五,然后可以减半交纳,即应纳印花税税额=实收资本增加额*万分之五/2。
增资的部分,实际收到企业增资的时候,按增加的资本的部分,缴纳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
一般公司会帮你交养老保险,交满15年,等到你退休以后呢,每个月都能领取养老金。但是有些单位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以外还有一种补充性的养老金制度,那就是企业年金。
比如我虽然已经交了养老金,但是我觉得养老的钱不够我退休以后花,为了以后的生活质量,现在我就把企业年金也交上。这个不是强制性的,看你个人的意愿。
参加企业年金需要什么条件呢,是不是企业上的所有人都可以参加呢?
有两个条件:
第一要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第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履行缴费义务。
企业年金缴费需要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缴纳多少也是企业和员工自己来决定的,总的来说,企业年金交得越多,退休后领的也就越多。
按照规定啊,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企业年金如何领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到时候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按月、分次领取,当然,里面的钱领取完成以后,就不能再领取了。我们最终能领取多少还要看自己的缴费多少,缴费越多,最后领取的也就越多。
2、出国或出境定居
这种情况可以由本人申请一次性领取。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
假如人去世了,那这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被继承的。
作为合伙企业的本身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企业是以每一个合伙人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而合伙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合伙人类型不同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人为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实现的所得实行“先分后税”。所谓“先分后税”指的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分配原则按以下顺序确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配后:自然人合伙人按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并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所称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简单来讲,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立即构成合伙人应纳税所得。举例:甲公司、自然人张三投资成立a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约定分红比例相同。a合伙企业2023年12月31日算出当年实现经营利润100万元。那么,此时即使没有分配给甲公司、自然人张三,也立即作为甲公司、自然人张三分别实现50万经营所得,并且发生纳税义务。实际分红之时,比如a合伙企业2023年2月22日将上述“100万元”中的60万元分配给甲公司、自然人张三,各自30万元。这时候就不需要再缴纳所得税了。因为不止这60万元,整个“100万元”(当然包括这60万元)在实现之时,就已经并入甲公司、自然人张三所得,依法计算所得税了,所以,合伙企业实际分红时不需要再次缴纳所得税。
注意:对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应单独计算所得税: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也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范的居民企业,同时,合伙企业的法人(包括其他组织)合伙人也并未直接投资分配股息红利的企业。这就是说合伙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分给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人时,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人取得此所得不符合免税投资收益的政策规定,应当并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1、自2023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因此,直接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抵扣税收优惠,仅限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享受,个人合伙人不可享受。
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因此,法人合伙人、个人合伙人均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按照“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进行缴纳。这里所谓“先分后税”原则的“先分”并非指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而是指合伙企业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合伙人应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所谓“后税”是指合伙企业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分配比例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这里有人问,合伙企业如果对生产经营所得不进行分配,合伙人是否要缴纳所得税?其实之所以产生这一疑问,这与当前合伙企业相关税收政策不完善有关。
对于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据此,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由个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而不论合伙企业是否对生产经营所得进行了分配。
对于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并没有确定性的规定,故在税收征管中关于法人合伙人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纳税时点问题常出现争议。有人认为,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规范,作为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即应在合伙企业做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或决定分配时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时点。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由合伙人缴纳所得税中,法人合伙人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与合伙企业行政政策规范之间存在一些税收政策规范衔接问题,虽然在具体的税收征管中这一问题并不突出,但毕竟是一种惯性做法,希望能尽快出台相关税收政策来解决这一问题。
本文对企业出租房屋要缴纳的税费进行梳理,以便于查阅,疏漏之处请指正。
一、增值税
(一)税目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
(二)税率
1.一般计税:9%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和小规模纳税人:
(1)5%(财税〔2016〕36号附件2)
(2)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3)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三)进项抵扣
根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四)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附件2)
2.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3.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五)预缴税款
1.一般计税预征率3%(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简易计税预征率5%(个人出租住房1.5%)(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3.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七)税收优惠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2.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3)
3.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公告
二 、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国税函〔2010〕79号)
(二)税收优惠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三、房产税
(一)税率
1. 12%
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财税〔2016〕43号)
2. 4%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
(二)以房产对外投资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国税函发〔1993〕368号)
(三)无租使用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财税〔2009〕128号)
(四)免租期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财税〔2010〕121号)
(五)公租房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六)小微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财税〔2019〕13号)
四、印花税
企业出租房屋签定的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财税〔2019〕13号)
五、土地使用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财税〔2019〕13号)
六、土地增值税
用于出租产权未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七、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1%或5%或7%)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财税〔2019〕13号
八、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自2023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依据:国务院令第448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6〕12号
九、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自2023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教育附加(包括个体一般纳税人)。
依据:财税〔2019〕13号,财综〔2010〕98号,财税〔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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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企业公积金:到企业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领取《公积金开户申请表》,按申请表中的要求准备好材料;准备好《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并确认员工信息准确无误;准备好材料后,到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取号开户;开户后打印汇缴凭证,按凭证上的金额缴费即可。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1、税收滞纳金、罚款不得税前扣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所需要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是一项违法成本,属于不应该发生的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账务处理时,可以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包括两大类是指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是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
核定征收: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收益所征的税,是以最低起征点为依据征税的,目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企业所得税就是以企业的所得为依据,除去所有成本费用后的纯利润按一定的百分比上税。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 正常情况下,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缴费或者不按时足额缴费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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