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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所得税时需要结转本年利润。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应对国家征税政策,月度所得税征缴采取月度汇算清缴的方法实现,即多退少补的政策。具体表现为:企业设立一个汇算清缴账户,并存入一定的金额,在核算出当期的所得税时税款通过汇算清缴账户结算,即使后期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也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返还或者补全。
政府补贴收入一般不交缴所得税。
法定扣除项目。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企业的收入都应该相应交税,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也有例外,企业从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具有专项用途的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符合无偿性、直接取得资产及非政府投入资本的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
房屋拆迁安置房是不需要交个人房产税。根据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因此,拆迁安置房也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房产税了。
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如果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相关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年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今年年终大概率会出台各种税收返还政策。预计返还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返还、增值税返还、印花税返还、附加税返还、消费税返还等。返还的形式会有即征即返、先征后返两种形式。小编贴心为会计同仁们准备好了收到返还税款的账务处理。
一、返税的处理原则
1、附加税、消费税属于“税金及附加”科目下税种,返还时需要回冲当年的税金及附加科目。
2、所得税的返还。所得税返还需要冲减当年“所得税费用”,如返确认时间已经跨年,需要利用“以前年底损益调整”科目调整。3、增值税属于价外费用,返还时按政府补助处理,无论企业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返还税款都记入当期的“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二、返税的会计处理
1、增值税返还
①、即征即退或先征后退
确认退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ps:小规模企业建议设置'其他收益科目',如实在不能设置,只能用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但新准则与多次财政部文件都提倡小企业设置“其他收益”科目。
②、征收阶段减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③、征收前减税
非政策性统一减免税款。而是特定减免税款,如税控盘,在购买时已经确认可减税税款,某些特定销售与购货符合政府扶持,在销售与购入时开始确认减免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税金及附加退还
税金及附加下的税种,收到退税返还时,总体原则是回冲当时计提的成本或费用。如印花税、消费税,并不是所有税金,都记入到了“税金及附加”下,如购入固定资产的印花税,是算作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记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所以其税款返还应当回冲固定资产成本。具体分录如下:
①、记入成本的印花税等返还税款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固定资产
②、退还当期附加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负数)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税(负数) —应交教育费附加(负数)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负数)
同时
借:银行存款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税(负数) —应交教育费附加(负数)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负数)
③、退还以前年底附加税
借:银行存款贷:以前年底损益调整
同时
借:以前年底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所得税的返还
①、减免所得税的分录
企业享受减所得税、或免征所得税没有会计分录。减征的按照减征后的税款做所得税分录,免征的无需做所得税会计分录。
②、当期先征后返或即征即返所得税
计提与缴纳
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返还税款
借:所得税费用(负数)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负数)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负数)借:银行存款
③、跨年返还所得税税款
收到税款
借:银行存款贷:以前年底损益调整
同时
借:以前年底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返税的涉税问题
1、所有的返税、政府补助都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无需缴纳增值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印花税、附加税、消费税等的返还按规定应与当年利润合并,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的返还,既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其他政府补助,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看补助款的属性。只有专项补助款,并有专门账户管理、能够提供专款专用的凭证,免征企业所得税,否则也需要合并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公司第一年交公司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看公司当年是否盈利,如果盈利的话,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亏损,不需要缴纳。
企业所得税是税务机关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基本税率是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如果不需要归还,且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三个条件,则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转让收入不免税。
2023年10月份甲公司转让持有的国债(该部分国债的取得成本为800万元),取得收入950万元,其中包含持有期间尚未领取的利息收入10万元。计算该业务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该笔交易的应纳税所得额=950-800-10=140万元。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财政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对企业取得的2023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取得的收入属于上述规定的免税收入,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规定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视同转让或持有据以发行创新企业cdr的基础股票取得的权益性资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是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不属于财政性资金。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年交个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需要交,因为对外承包经营的,承包费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一、案例
在网红直播带货偷逃税案公开后,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公开发布的行政处罚公告上,我们可以了解网红偷逃税的主要方式是将其个人直播带货的劳务所得转化为由其个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再利用地方政府设置的“税收洼地”将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纳税申请为税负很低的核定征收方式进行违法的“税收筹划”,已达到其偷逃税款的目的,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劳务报酬转为经营所得;二是对经营所得核定征收。请问在实务中如何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
二、法律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如下: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经营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1)个人通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2)个人依法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存在问题
上述政策在实务运用中存在以下问题:
1、第(二)条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和个人经营所得如何区别?
2、第(五)文中的'个人”是否和增值税法中的个人含义一样的,即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 个人(即自然人)还是仅指自然人?若仅指自然人:个人从事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何时属于生产经营所得?何时是劳务报酬所得?
四、海哥解析
1、个人经营所得,一般是指有稳定的机构场所、持续经营且不是独立的个人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3、个人仅指的是自然人
综上,即通过是否有稳定的机构、是否是持续的活动以及是否单一个人活动来区分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
以上文章来源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登海律师
李登海律师
同时拥有执业律师资格、会计师资格,二十年财税实战经验,曾担任某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精通企业综合性财税筹划和实施,擅长企业交易模式架构设计和法律风险防范、公司财税法律问题梳理和解决、税务风险排查、涉税争议案件应对解决,以及企业财税合规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办理过多起税务稽查、虚开发票行政刑事应对、涉税疑难民商事诉讼案件,在重大交易税务优化、税局沟通及稽查应对、税务争议解决、涉税刑事辩护、涉税疑难民商事案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现担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风险管理与企业合规事务部财税项目负责人。
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
12366热点问题
一、问:总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征管,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是国税局还是地税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23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23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因此,总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征管的,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也由地税局征管。
二、问: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可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法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的入职日期为2023年8月1日,离职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计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工作年限是按5年、5.5年或者6年计算?
答:工作年限是指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的经济补偿;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具体建议咨询劳动主管部门。
三、问:个人从两处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因此,个人从两处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将从两处工资、薪金合并为一个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扣除任职单位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于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个人所得税。
案例警示
一、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案情简介:近期,税务机关在风险应对过程中发现,某企业去年在发放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时为员工定额支付了一部分个人所得税款,企业将这部分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单独放在了管理费列支,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了税前扣除。
税法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一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因此,税务机关对该企业员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款进行了追缴,同时要求该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并补缴企业所得税。
办税指南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系列--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享受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优惠内容】
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 。
纳税咨询: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
网上办税:请登陆福建网上办税系统http://www.fj-l-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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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 电话:0591-85265322
福清市地方税务局龙田办税服务点 电话:0591-85771069
福清市地方税务局高山办税服务点 电话:0591-85888012
福清市地方税务局江阴办税服务点 电话:0591-8561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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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同时,《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中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一般情况下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的“账面记录”、股东的“未来财富”是不需要纳税的,但是最近小王却接连为“未分配利润”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我们跟着小王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1:小王是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近期打算将其股份转让给小李,却被税务局工作人员拦住了:
小王:企业最近几年都没分红了,虽然账上还趴着“未分配利润”,但毕竟没有真金白银地落入我口袋呀,税务局怎么还让我补税呢?
税务:合伙企业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需按照合伙人的一定比例计算合伙人当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无论是分配给合伙人,还是不分配留在企业账上,都要缴税。
问题2:小王是乙公司的股东,最近乙公司打算进行股份制改造,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100万转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乙公司财务小李发来了公司代扣代缴个税账单:
小王:合伙企业未分配利润要交税我理解了,毕竟带着利润转让股份卖价更高嘛,就当提前交税了。但这次我没有任何收入,不但没有收入,而且有可能分红的利润、盈余公积金都没有了,成了公司资本,没钱怎么交税呢?
税务: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个人股东均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除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可以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该项个人所得税外。其他股东必须在转增股本时纳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小王:据我所知,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向公司投资,是可以享受 5年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既然未分配利润并没有到我手上,那么是不是可以视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享受递延纳税的优惠呢?
税务:不可以。首先,“未分配利润”不属于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形式。其次,“转增实收资本”也不属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或者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所以,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的行为,不能适用“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5年延缓缴纳个税”的优惠政策。
问题3:
小王于2023年11月,以丙公司股东的身份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2023年2月底税务稽查时要求小王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王:我这是借款,有借条的,上面写了2023年5月归还,这不是分红。
税务:股东借款要特别注意归还时间。根据规定,纳税年度内(公历年1月1日-12月31日)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002年以前,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企业性质,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进行征管的,其中,地方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
但2002年以后,新的规定是,所有新成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全部由国家税务局统一负责征管。
因此,目前的一般状况是地方税务局仍负责2002年以前成立的地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其他企业则是由国家税务局负责。
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
一部分股权投资免税,如居民企业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营业外收入是否交所得税取决于缴纳所得税的方式和运营利润。
缴纳所得税有两种方式: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方式:营业外收入要与主营业务收入合并计算缴纳所得税。即使本月或本季度利润总额是亏损的,只要有营业外收入,就要缴纳所得税;查账征收方式:营业外收入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按利润总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如果本月或本季度利润总额是亏损,不管是否有营业外收入,都不用缴纳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缴纳是预缴与汇算清缴结合的,25%所得税率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是计算当月应纳所得税额,该金额与递延所得税额进行计算得出当月应预缴所得税额。
2、每年的四月地税部门都会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所得税进行清算成为汇算清缴,核算上一年度整年的利润和成本,计算上一年度的实际企业所得税,最后与上一年度预缴所得税额进行对比,多退少补。
当期所得税费用不需要计提,如果以前期间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将对应部分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什么时候计提
企业按月交纳所得税的,本月有利润和累计利润总额大于已交所得税的利润总额时,每月要预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企业按季交纳所得税的,本季有利润和累计利润总额大于已交所得税的利润总额时,每月不要预提所得税,按季预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预交所得税什么时候计提?
一、企业所得税预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计提:
1. 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 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
4. 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补交上年所得税应该在补交的当月结转.如果数额大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银存.如果小借所得税费用贷银存.,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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