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怎么算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是多少怎么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注:新个税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案例:小明是设计师,为一家公司做了项目设计,收入金额为2万元。应该交多少个税?
兼职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所得,超过800元,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时需要交增值税。(按目前政策是免税)但是个人所得税,需要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具体应该怎么算呢?
等级
所得报酬
税率
应该扣除数
1
不超过2万
20%
0
2
2万--5万
30%
2000
3
超过5万
40%
7000
具体算法:
1.800元以下: 0元
2.800--4000元 (收入-800)*20%
3.4000以上 收入*(1-20%)*税率20%
小明的收入是2万元,那他应该怎么算呢?
应缴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16000没有超过2万,用等级1算。
应扣个税=16000*20%=3200
实际给到小明手上的金额是:20000-3200=16800
另外3200元由给小明报酬的公司进行代扣代缴。
你懂了吗?
“618年中大促”即将到来,大家的购物热情高涨。那么,在购物过程中涉及的税收小常识您可知晓?科普一下,有备无患哦!
一、优惠活动中的小知识
商场流行的促销活动方式主要有打折、满减、买赠、抽奖等等,不同促销方式所适用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
(一)“打折”与“满减”
无论是线上购物,还是线下血拼,“打折”是日常商家使用频率最高的促销手段之一。“打折”就是以原价乘以折扣率得出实际成交价格的促销方式。
除了打折以外,还有一种形式经常见到,就是“满减”。“满减”是指当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时,对原价再减免一部分价款的促销方式,这其实是变相的“打折”方式,“满减”与“打折”的区别只是折后价格的计算方法不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在“打折”与“满减”促销方式下,均可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收入,销售发票可以直接开具折后金额也可以在发票上分别列示原价和折扣金额。
(二)“买赠”促销
除了直接在价格上给予折让外,还有一类常用的促销方式就是“买赠”了。“买赠”是指顾客购买指定商品可获得相应赠品的促销方式。
1.增值税
在增值税方面,对赠品的税务处理通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之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
其计税价格应根据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商品不涉及消费税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抽奖”促销
“抽奖”促销通常是顾客消费达到活动条件即凭购物小票参加抽奖,奖品多为实物。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发票中的小常识
打完折用完购物券和购物津贴,就可以愉快下单啦,当你跟店家索要开具发票时,商家会告诉你“亲,我们给您开具的是电子发票哦,您返回个人界面就能看到啦!”如果您对于这个回答一知半解,那继续看下面的内容就对了!
电子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根据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电子发票,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84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三、退货、换货中的小窍门
收到了产品,可能发现这个宝贝不是您心仪的,这时候就需要退换货了,那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来源:上海税务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上一篇我们聊到业主打四折亏本卖房子,那亏本卖房需要交税吗?
首先房屋买卖都是需要交税的,那交哪些税呢?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2、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3、测绘费:按照各地区具体规定。
如果房子未满五年想要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非常高,所以想要过户的朋友可以等五年期满之后再过户。
卖房子要交哪些税
商品房普通住宅卖方要缴纳的税有:
(1)增值税: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满2年免缴纳,不满2年的则按成交总价缴纳全额5%。
(2)增值税的附加税:应交增值税金额的12%(7%的城市维护建议税、3%教育费附加税、2%地方教育附加税)。
(3)个人所得税: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满5年并且所属省内唯一生活住房的可以免缴纳,不满五年或者满五年不是省内唯一住房的按差额的20%,差额是指现成交总价-原购买发票价-合理费用(包括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银行按揭利息、装修费用等等);或者不提供原发票可以按照全额的2%征收。
(4)印花税:总价全额0.05%征收
那么亏本卖房,甚至大幅度降价亏本卖房,还需要交税吗?
那如果遇到急需用钱的事情,或者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得不把房子卖掉的话,亏本卖房也要交个税吗?
目前个人转让住房要么是按差额20%交税,要么是按全额1%交税。按差额的要能核实房产原值啊,也就是扣除的成本,按全额是核定征收。不同地区核定税率略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可能是1.5%或者2%,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可能核定税率也有所不同,法拍房核定税率可能也是有区别的。那如果亏本卖房的话,选择那种呢?因为核定征收是不看成本的,只看收入,无论是否亏本都要交税啊。能选择的话肯定选差额征税,假设是500万买的房子,我300万赔本卖了,差额为负数,理论上来讲就不用交税了。但是各地税务局啊,基本上都有一个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对你们买卖的这个房子会给出一个税务核定价啊,是税务评估系统认为的合理的市场交易价格,假设评估系统给出的税务核价是500万,而即便你是按300万交易的,也要按500万来计税,于是即便你赔本卖也要交税。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反避税。
例如大家买房子的时候,签完合同之后,开发商或者中介,都会把合同上传到房管部门的房屋备案系统并公示,这就是网签,网签会形成一个唯一的合同备案号。网签手续就是为了防止一房多卖的,而网签时上传的合同价格就是网签价,网签价就应该是成交价。但是,现实很多人为了少交税,往往会设置阴阳合同,做低网签价。这样网签价整体上是要比成交价低的。为了应对这种偷税行为,官方出台了税务核定价,也叫税务指导价,当网签价高于税务核定价时,按网签价计税,当网签价低于税务核定价格时,在税法上这位叫做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啊,税务机关可以核定成交价格。并以此为基础计税核定的价格就是税务核定价,简单来讲就是哪个高用哪个计算。
所以即便是赔本卖房子,也是可能需要交个税的。各地的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系统并不是统一的啊,大家都是各自从外面才买的系统啊,不同地方的税务核定价和市场价之间的偏离程度是不一样的。另外,税务核定价是不对外公开的,税总发2013129号通知明确要求,除征管工作需要外,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纳税人及其代理人公开或透露存量房评估值,一旦透露,那当事人就知道避税价格怎么设置了。
另外差额计税可以扣除的并不只有原值,还有限定比例内的装修费、房贷利息啊等等。即便网签价或者税务核定价比原值要高,但是如果高的不多啊,把各项费用扣完之后可能也就不用交个税。
以上讨论的都是不符合满五唯一的情况,如果满五唯一的是免征个税。
接下来讨论增值税,我买了房子不到两年啊,现在赔本卖掉了,并且网签价高于税务核定价啊,个税不用交了,增值税要不要交呢?要交的,有人不理解,我赔本卖的没有增值啊,怎么还得交增值税呢?标准的增值税征收,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以此完成对增值部分的征税,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买进新建房产,进项税是9%,卖掉房子销项税也是9%。而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抵扣进项税的啊,只笼统地以收入为基准,按一个征收率来征税。这实质上是增值税是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一般是5%,自然人因为无法抵扣进项税啊,那一般都是被视作小规模纳税人,所以我们卖房子交增值税。也是按5%征收率来算啊对了,既然只按收入端来计征,那么当然即便你亏本儿卖房子也要交增值税。
注:以上讨论的是普通住宅不满两年的征税情况。
个人所得税税率没有一个固定的比例,会根据你的收入不同逐层增加。
1.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假如月工资为15000元,没有五险一金,则每个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15000-3500=11500(元),适用税率25%。
自然人出租住房是一个很普遍的事情,尤其是在大城市,很多打工的都需要租房居住,而自然人作为出租人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这篇文章会详细阐述。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按增值税税额的7%、3%、2%分别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相应免征附加税费。
二、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赁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依次扣除以下税、费: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
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必须提供有效,准确凭证。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三、房产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印花税:如果承租方为个人,则出租承租双方均免征印花税。如果承租方为企业,则出租方免征印花税,承租方需要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班族对个人所得税都会比较熟悉,在企业工作如果工资超过个税的起征点,会按一点的比例被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工资没达到这个起征点是不用被征税的。很多上班族只知道每个月工资中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扣款金额,却并不知道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小编给大家介绍下。
一、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23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二、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标准
免税额3500元,新标准2023年9月1日执行。需要缴税的金额= (应发工资 - 五险一金 -起征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附:
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23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23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23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是每一个在企业工作的上班族都要关心了解的问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也就是说,只有工资收入超过这个数字的才会被征收个人所得税。它是在工资扣除掉五险一金之后再进行计算的 ,收入越高,相应的被征收的税率也会越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涉及到的纳税问题也显得尤为重要。2023年新闻报道的相关明星偷逃税款的处理结果,更是给大家敲响了警钟!本文以例题的方式说下个人从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会涉及到哪些税种?
例:2023年10月甲市乙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聘请王某为其提供设计服务,支付费用18万元。那么针对该项业务,王某应该缴纳什么税种?甲公司应该扣缴哪些税种?金额各是多少?
1、由于王某提供的设计服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且其收取的款项超过了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故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并需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甲公司应预扣王某个人所得税;
3、增值税=180000/(1+1%)*1%=1782.18(元)
城建及附加=1782.18*(7%+3%+2%)*50%=106.93(元)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80000/(1+1%)-106.93)*(1-20%)=145354.46(元)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45354.46*40%-7000=51141.78(元)
另外,1、若乙公司应扣未扣税款,将被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2、王某取得的劳务所得为其综合所得组成部分,年度终了,王某应该与工资薪金、其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汇总作为综合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提示:由于该业务发生在2023年10月,故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征50%政策;同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本文仅供参考使用,欢迎大家交流学习!
什么人需要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如果你的工资加稿费,劳务费,或者其他意外所得超过12万的,才需要做这个清缴,然就不用往下看了。如果有超过,恭喜你,继续往下看,说不定会撸到大羊毛,哈哈,我撸了5000多。
具体的就是:
1、平时多预缴了个税,需要申请退税的人。(纳税人申请退税)
2、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3、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简单说多退少补要申报。如果年收入高于12万,不管是否需要多退少补,都得申报。
首先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然后可以查询下自己收入纳税情况。
清缴步骤: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然后用身份证注册登录。
2、登录好之后,先不要去清缴,去看看6项抵扣有没有可以填的。
具体6项是下面的,如果有就先填,再继续下一步。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这个好像是一线以下800 一线1000 超一线1200 )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多个子女平分或者协商分2000)
3、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照步骤一步步来,然后就会得出应退税额,点击申请退税。
4、填好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这样就可以啦,就坐等国家给你退税,据说10个工作日内到账。
5、这个app还可以看到自己一年的收入情况和所交的税额。
当我们从学校之中毕业步入社会之后,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工作,无论是还在找工作或者是已经工作了的人群,工资的高低是我们最为关注的一件事情,一家公司能够拿到的工资也是我们决定是否要去这家企业上班的必要因素之一。
▲个税
个人所得税
不过正常来说,一家企业给我们开出来的工资并不是我们最终能够拿到手的薪资,除去那些扣除的五险一金之外,还有一笔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企业开出的工资一般是我们税前能够拿到的工资,五险一金和个人税一扣,到手的薪资就没有那么多了,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我国的每一个公民也都是有缴纳税款的义务,而工资中所扣除的所得税就是我们正在履行这项义务的最好证明。
我国经济已经发展得越来越好了,国家也在不断减轻税款上交的标准,而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的独立的一种税收版块,是指每个在我国境内取得收入的自然人所征收的所得税,因为这项税收关乎到我国居民能够真正拿到手的金额,大多数人对于个税的计算方式和关于税收的政策都是非常的关注。
▲工资
工资变少了?
从明年开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又有了新的变动,从2023年的1月1日开始,我们在公司能够拿到的全年一次性的奖金,将会一同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上交个人所得税,这条规定的出现无论对我们个人还是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好的消息,这项调整也就代表了我们将会需要上交更多的税款。
▲年终奖并入个人所得税
新规定的实施意味着我们所需要上交的税款变得更多了,这对于我们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件想要发生的事情,本来所期盼的就是自己的工资能够不断上升,这新规实施之后工资没有上升也就算了,反倒变得越来越低了,大众对于新规有如此大的反应也不是没有缘由的。
▲税收变高了
应该如何应对
虽然个人所得税增加了,但是作为个人或者企业,只要在不违法的前提之下是可以通过对于税务的筹划达到避税减税的效果,而这时我们就需要对于我国的税收政策和规则做到了解的非常清楚,对于企业而言,因为其资金体量比较庞大,需要上交的税种也是较多的,那么能够进行节约税收的方式也比较多,例如对商品的包装和定价上进行一定的操作,而对于个人来说,能够减税的方式就比较单一了,我们可以通过去利用公积金和捐赠的方法让自己的税款能够抵减,并且最好多去关注我国的税收政策。
▲个税计算
其实我国的财政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我国居民身上的,纳税所上交的金额最终还是有一大部分回报在了我们的身上,在外面我们所能够享受到的公共资产资源在不断的升级也都能够让我们的生活变的更好,国家每一项政策的实施也都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加以决定的,并不会随随便便就决定一项政策的实施不去考虑所带来的影响,所以对于新的税收政策我们应该抱有正确的观念去面对。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超过上述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来源:大律师网
导读: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对房屋进行买卖,那么当事人就必须要交纳相应的税费其中就包含的有房屋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卖房屋的进行交纳,那么2023年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2023年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计算个人所得税多少的方法有两种,采用哪种计算方法要看卖方的详细信息:
1、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增值税等合理费用)×20%。
举例:如果卖方出卖不满是“满五少有:的房子,计税价格为100万,原值发票、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70)×20%=6万元。
2、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举例:卖家不满五或不少有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买家承担税费,全额的1%。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1%=1万元。
二手房怎么收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房产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实际操作中是买方出税,卖方以抬高房价的方法将税费转移给买方!国五条细则 住房将视情况减免20%个税。2023年1日,国务院下发“国五条”细则,要求依法严格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
由于统一征收20%个税将大幅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地方政府在落实政策中,如果实行“一刀切”无疑会伤害到刚性需求。尤其是像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中心城区几乎很少有新项目入市,即使有,销售单价往往很高,普通人根本无力承担。因此,二手房已经成为北京等一线城市房地产交易的主力,地方如何落实细则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已就各地落实“国五条”细则基本达成共识,即除了继续执行2006年下发的“个人住房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转让所得免征个税”优惠政策之外,还有望为市场中的刚性需求预留一定空间,有针对性地区别实施征收政策,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居间费通常是居间人通过关系促成甲乙两家公司达成合作而产生的,比如工程居间费,它的占比一般是项目工程交易金额的2%-5%。如:10个亿的工程,那么居间人就能获得5000万的居间费,工程居间费从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都有。
在建筑招投标项目中有居间费早已不是行业秘密了,有的项目甚至在招标文件上注明了居间费用是多少,现在有很多的工程还有所谓的“透明协议”。实际上还是会有居间费的,居间费小于工程款5%的话,是完全可以全额入账进行扣除的,但因为“协议”的存在,居间费的支出就无法取得入账凭证,不能进行税前列支扣除,这样容易导致利润虚高,缴纳更多的所得税。
对于解决一些大额的工程费、居间服务费的问题,加上行业的一些特殊性,很多居间人都会选择个人收款,但通过个人进行收款的话是很难拿到相关的发票的。
如果让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做临时登记代开发票,个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算下来的话,个人缴纳的税费比企业缺少成本缴纳的税费还要高的多。
那么,居间人该通过怎么样的方法来合理合法的节税解决发票问题呢?
地方园区自然人代开
即居间人在一些税收优惠园区内由个人代开发票给甲方的合作公司,通过核定征收来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综合税负只需要1%-3%,这样可以降低整体的税负,再加上今年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又施行免征政策,只需要缴纳个税。最后以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开票。
如:500万的居间费,仅需缴纳5万元的税费,就可以完税提现,实现自由分配了。完税后,会开具完税凭证给开票人,不用进入到年底的汇算清缴,后续也不用再补缴个人所得税了,这样免去了高额的税负,也不需要再按照20%-40%来履行纳税义务了。
注意:通过税收园区代开必须要求业务真实,三流一致,收款代开人不能是法人、股东、财务、监事。
核定征收优惠扶持
如果付款方要求对公账户收款,而居间人名下没有公司的话,那可以通过以个体户或是个独的名义跟付款方签订居间协议,然后由个体户的名义开具发票。打款到其对公账户上,再用个体户或是个独的名义进行核定征收个税优惠政策来缴税和开具发票。个税核定之后只需要0.5%1.5%(行业不同税率也就不同)。
如:500万的居间费,仅需要缴纳2.5万-7.5万的税费就可以完税提现实现自由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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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支付的费用如何代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怎样做分录?
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应发数)
贷:现金 (或银行存款) (实发数)
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
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拓展知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手续费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成绩优异的办税员(财务人员).'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指定用途,故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个人收入-5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对应个税利率。
2023年新个税公布的政策就是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
除此之外2023年年执行的个税起征点以及个税税率表也和往年不同,个税的起征点及税率表均在20018年10月发生了变化,变更后2023年执行的起征点为5000元。
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在广州落地!16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正式印发了《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广州成为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中率先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人才认定和补贴办法的城市之一。
享受补贴的人才范围获明确
今年3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月,广东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差额补贴的标准和范围、人才认定的框架范围和原则意见等要求。该通知还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才认定和补贴发放办法
此次广州发布的《办法》则制定了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目录,明确目录内的境外人员可享受补贴优惠,且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境外高端人才包括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持有者、经省人才办批准或备案同意的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或入选团队核心成员)、经广州市人才办批准或备案同意的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或入选团队核心成员);
境外紧缺人才主要是指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重大装备与机器人、汽车、精细化工、文化创意、金融保险、航空航运、现代物流、商贸会展等广州市重点产业或教育、卫生、专业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且纳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目录内境外人员。
对以上人才,《办法》规定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其中条件之一是年度内在广州市注册企业和其他机构任职、受雇或提供劳务,且在广州市工作累计满90天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申请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也是条件之一。
财政补贴计算公式细化
根据《办法》,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
所谓已缴税额,为六项所得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六项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入选区级以上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办法》还细化明确了财政补贴计算公式,确保计算方法一目了然,也避免对人才流动产生的个税补贴规定理解不一造成计算错误。即申请人应享受的广州市年度财政补贴按下列方式计算:财政补贴=∑(分项分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分项已缴税额占比)
分项已缴税额占比=分项分年度在广州市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分项分年度在中国境内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
广州市财政局指,通过对在广州市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给予税负差财政补贴,可明显降低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对吸引更多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到广州市工作将起积极作用。
符合政策的人才和补贴申请一次过受理审核
《办法》将享受补贴的人才目录与财政补贴审核、发放等内容一并制定,相关内容一目了然、便于操作。此外,《办法》明确将符合政策的人才和补贴申请一次过受理审核,简化程序,避免申请人跑两次,可更有效促进政策在广州市落地。
根据《办法》,申请人或扣缴义务人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共同使用的网办系统提出财政补贴申请,属于广州市境外高端人才的,由市科技局负责办理;属于广州境外紧缺人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
受理时间为纳税年度次年的7月1日~8月15日。市财政局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税负差额需在次年6月30日后即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方能准确计算。
受理审核部门完成对申请人相关补贴资料审核后,应将拟给予财政补贴的人才名单在本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财政补贴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申请人申请补贴的所属纳税年度在本办法有效期内的,适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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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
1.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分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4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1.2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稿酬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2.经营所得分项: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3.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分项: 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何颖思 通讯员 穗财宣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黄子容、朱雯芳
我国2023年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后,我们实施了综合计税的办法。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薪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为综合收入所得,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这四项所得的免税额度有6万元,不过还可以享受到个人所得税扣除和附加扣除的优惠。
个人所得税扣除,主要是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公积金部分。一般来说,社保个人负担部分是个人缴费基数的10%多一点,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是个人缴费基数的5%~12%。缴费基数原则上应当根据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均值来核定,新入职的职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来计算。
如果按22%的比例,1万元缴费基数的话,每月至少扣2200元,个人到手的工资只有7800元左右,然后才能以此基础为核定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2023年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设立的一项新制度,专项附加扣除有六项:
子女教育,按照每一个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一月1000元的额度进行附加扣除,上幼儿园也算。
大病医疗,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一个医疗年度超过1.5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8万元,据实扣除。
继续教育,如果正在接受学历学位教育每年4800元,职业资格教育每年3600元,可以选择给父母抵扣。
房租支出,根据不同等次的城市,每月可以选择800元、1100元和1500元定额扣除。
贷款利息支出,本人或者配偶发生的首套房房贷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不超过240个月。
赡养老人支出,独生子女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以分摊,但是不得超过1000元。
所以,有的人虽说工资过万,实际上确实可能一分钱个人所得税也无需缴纳。
2019~2023年年终奖是可以单独作为应税额度纳税的,也可以实施综合纳税,这是一种税收优惠。这种优惠政策对于工资、奖金收入较高的群体可能更划算。2023年开始这一优惠政策取消,全部实施综合所得计税。
实际上,有的人是收入多元化的。不仅仅有工资薪金收入,还会有劳务报酬收入以及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这些收入实际上我们在领取时就会直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比如说,按次获得的劳务报酬所得时,800元以内的不扣税,而超过800元的预扣税率20%;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预扣率是30%;5万元以上部分预扣率40%。
每年我们需要办理个人综合收入汇算清缴,将所有的收入加到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然后和我们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如果缴纳的多了,就可以退税;如果缴纳的少了,还需要补税。
如果我们每月工资1万元,虽然在发工资时不需要扣税;而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以及稿酬收入过多的话,实际上还是需要补税的。
所以,工资一万元,人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额度实际上并不相同。我们的税收制度也是越来越人性化了。
我们都知道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那么,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缴扣缴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预扣率表(三)(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一、卖方应缴纳税费
(一)增值税
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个人转让购买住房
(1)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①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免征增值税。
②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注:个人购买住房时间确认: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包括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但是以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2.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3.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包括: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二)附加税费
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为计税依据,2023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包括自然人个人)。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自2023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包括个体户含一般纳税人,但不包括按次纳税人的自然人个人)。
1.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1%或5%或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3%
3.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2%
(三)个人所得税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情形:
1.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以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转让时,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时,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四)印花税
按照所载金额的0.5‰计算,其中: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注意:继承、赠与、交换、分割不免。
(五)土地增值税
1.适用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100%的部分,税率为40%;
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200%的部分,税率为50%;
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2.扣除项目包括:
(1)提供取得房产相关凭据(发票、契税证明、合同协议及支付凭据、司法文书)的,按凭据记载金额并每年加计5%计入扣除项目。
营业税发票及其他凭据,按照发票或凭据所载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2)提供评估机构出具以“重置成本法”评估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格的,按评估价格以及取得土地使用权凭据记载金额,计入扣除项目。
(3)其他扣除项目:转让房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因计算纳税的需要支付的房产评估费;取得房产环节契税(评估价格中已含契税的除外)。
3.无法查实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的,按照定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4.其中
(1)个人转让住房免土地增值税;
(2)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买方应缴纳税费
(一)契税
按不含增值税的交易价格×税率征收契税,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其中: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
3.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不包括遗嘱继承)
4.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其计税依据的确定,《契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并依法征收。其税率的执行,因受赠不是购买,应当按照房产所在地省政府确定的契税税率执行,不能享受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依据:《契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二)印花税
按照按所载金额的0.5‰计算。其中: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注意:继承、赠与、交换、分割不免。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案例解析
2023年2月,安徽某市居民张某出售一住房,面积 100 平方米,产权证日期 2017 年 12 月 25 日, 购买人李某,买方购买为家庭首套住房,计税价格 150 万元,买卖双方应缴纳税费多少元?
解析:
(一)出售方张某应缴税费:
1.增值税 = 150/1.05*5% = 7.14 万元
城建税 = 7.14*7% *50%= 0.25 万元
教育费附加 = 7.14*3%*50% = 0.11 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14*2%*50% = 0.7万元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 如果该住房持有满两年,免增值税及附加;如果不满两年,增值税 5%、城建税 7%(市区)、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及附加享受减半优惠。
2.个人所得税
(1)假设张某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发票
个人所得税 =(150-7.14)*1% =1.43 万元
根据财税字〔1999〕278 号、国税发〔2007〕33 号、国税发〔2006〕108 号),张某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能够提供房屋原值(原购房发票等)按差额的 20% ;不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按全额的 1%核定征收;如果持有满 5 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2)假设张某能够提供有效凭证证明其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为13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个税所得税=(150/1.05-130-0.25-0.11-0.7)*20%=2.36万元
3.土地增值税,暂免。(财税〔2008〕137 号)
4.印花税,暂免。(财税〔2008〕137 号)
(二)购买方李某应缴税费:
1.契税 =(150 - 7.14)*1.5% = 2.14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法规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又根据财税〔2016〕23 号文规定,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90平米以下,契税按 1%征收、90 平米以上 1.5%;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90 平米以下, 契税按 1%征收、90 平米以上 2%;购买家庭第二套以上住宅,根据安徽省的规定,2019 年 3 月 1 日以后按 3%征收。
2.印花税:暂免。(财税〔2008〕1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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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税
(一)家庭第一套住房
注: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1、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家庭第二套住房
1、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不实施该项,采用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3%。
(三)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通常没有税收优惠,执行契税适用税率(法定税率3%-5%,多执行3%)。
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相关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对于购买一手房来讲,通常只涉及契税。但对于购买二手住房,虽然法定纳税义务也是只有契税;但是卖方通常会要求买方负担其应承担的税收,包括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
(一)一般地区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特定地区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此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至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自随增值税征免。
三、个人所得税
(一)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二)转让其他住房
1、能核实房屋原值
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个人销售住房,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不能核实房屋原值
核定征收,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注: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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