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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如何申请减免(9篇)

发布时间:2024-03-15 18:20:03 热度:3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9篇优质的残疾人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如何申请减免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如何申请减免

【第1篇】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如何申请减免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申请减免的步骤和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所需资料:减免税申请报告申请人签名;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四份;残疾的提供有效的残疾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程序: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提出申请和领取受理回执,备齐所需资料,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资料和调查审核;凭受理回执领取批复,最后进行申请;办理时限为40个工作日。

【第2篇】残疾人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因此需要国家和社会的特殊关注和帮助,并通过各类福利政策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公正、公正、和谐的社会,应该给残疾人提供充分的帮助和支持,以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政策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小编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很多残友对现在很多助残政策依然是一知半解,不了解自己能够享受到哪些照顾和福利。今天挑选一部分帮大家做一些解释。

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是指国家对残疾人的经济补贴政策。通常,这两项政策包括: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可以从政府领取生活补贴,以帮助他们应对生活上的经济困难。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可以从政府获得护理补贴,以帮助他们解决日常残疾护理和康复方面的开销。

残疾人两项补贴一般发多少钱?

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具体金额,因不同地区的政策和经济状况而异。一般来说,当地政府会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和生活困难程度,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具体的补贴金额。

大部分补贴标准在几十到几百元不等,而且目前也已经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明年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补贴金额,力求更加贴合残疾人的实际需求。2023年的补贴也进行了很多调整,残之家在前几天的推文中已经跟残友们分享过了,需要了解的可以去看历史文章。

除了两项补贴,残疾人还有其他的优惠政策吗?

除了两项补贴以外,残疾人还有许多其他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因不同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

免费或优惠的交通服务:残疾人可以享受免费或优惠的公共交通服务,例如公交车、地铁等。

就业优惠政策:残疾人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就业优惠政策,例如就业补贴、培训和技能培养等。

住房补贴:残疾人可以从政府获得住房补贴,以帮助他们在生活中应对住房问题。

医疗补贴:残疾人可以享受免费或优惠的医疗服务,例如参保优惠或减免政策、免费康复训练等。

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有什么内容?

1、就业补贴:政府会向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的单位发放补贴,鼓励各类企业招收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2、就业培训:残疾人可以参加政府提供的就业培训项目,提高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3、就业指导:残疾人可以获得专业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工作岗位。

4、就业安排:政府可以帮助残疾人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如何解决?

住房补贴:政府可以向残疾人提供住房补贴,帮助他们解决租房的费用问题。

住房改造补贴:政府可以向残疾人提供住房改造补贴,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环境。通常这项政策叫做“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通过以后会有专业人员协助残疾人改造家庭环境,完善家庭内部的无障碍设施。

住房保障:政府可以通过住房保障计划,为住房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廉价的公租房或者廉租房等,解决残疾人的住房困难。

以上提到的优惠政策,只是简略说明,具体的申请和使用方法,各不相同。残友们可以多留意我们的日常推文,我们经常会推送各类政策的详细申请方法。

来源:残之家残疾人信息平台

【第3篇】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一、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一)享受主体

残疾人个人。

(二)优惠内容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享受条件

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四)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八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发布,2023年第31号修改)。

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优惠内容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三)享受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6.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7.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四)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2023年第31号修改)。

三、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享受主体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

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二)优惠内容

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三)享受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3.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四)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2023年第31号修改)。

四、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享受主体

就业的残疾人。

(二)优惠内容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三)享受条件

1.“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2.残疾人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四)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五、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一)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二)优惠内容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三)享受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四)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二)优惠内容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三)享受条件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

(四)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一条。

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一)政策内容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逐步建立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应缴纳的残保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1% (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23年修订本)第三十一条;

3.《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综〔2018〕31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20〕1号);

5.《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98号)。

来自:邹城助残志愿者协会

【第4篇】残疾人交个人所得税

多退少补!

3月1日起启动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去年,有人退了10000元

那么,什么是年度汇算?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

什么是年度汇算?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哪些情况可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2023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预约办理指南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办税。3月16日以后,无须预约即可办理。

1.何时可以预约办税?

2023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纳税人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须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2.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年度汇算有三个渠道: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

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3.可选择哪些办理方式?

办理年度汇算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

4.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如果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额、已缴税额,或者无法确定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办理年度汇算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上述信息告诉纳税人。

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纳税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信息。

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机关将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收入、已预缴税款等申报表项目认真核对没有异议并确认后,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快准备办理吧

【第5篇】残疾人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

1.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2.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4.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4 倍确定

5.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三、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员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适用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

【第6篇】残疾人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税收优惠: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就业的残疾人

【优惠内容】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2.残疾人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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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就业的残疾人

【优惠内容】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2.残疾人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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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残疾人减免个人所得税

一个残疾证一年可以给企业减免多少税金?这个需要根据企业单位所在地的税费规定来,一般最多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相关的介绍和计算方法在下文中都有提及,欢迎大家来阅读,希望对你们理解有所帮助。

一个残疾证一年可以给企业减免多少税金?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将现行享受税收优惠规定的“四残”人员(盲、聋、哑、肢体残疾)扩大到“六残”人员,新增了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而享受税收优惠的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则由现行的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列入了适用范围。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在增值税或营业税方面,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按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也就是安置的残疾人员越多,可扣除的税额就越多,比如说,一个企业有200名员工,假设现在已按规定安置总员工人数的25%(即50人)以上残疾人抚长掂短郾的淀痊丢花,即可享受流转税的优惠。如果以每名残疾人员最高一年3.5万元限额,按50名员工算,一年就可以在流转税方面少支出175万元的税金。

对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的单位,可在“退还增值税”或者“减征营业税”的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但选定后一年内不得更改。

残疾证的发放流程是什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规定,残疾人证的发放流程如下:

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

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评定

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一个残疾证一年可以给企业减免多少税金?整体上来说,通过对上文内容的分析,我们都知道企业雇佣残疾人工作是可以减免所得税的,一般减免的税额和当地的税法规定有关,不过有个最高值,那就是每一个残疾证的最高抵扣不能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都可以来会计学堂网搜索。

【第9篇】残疾人工资个人所得税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国民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近些年来国家个税改革也是连年叫好,应为针对特殊人群国家给予优惠与帮助.残疾人作为特殊人群的存在,国家在个税减免方面也给与了较大的鼓励.今天会计学堂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2023年残疾人个税政策的相关内容,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

2023年残疾人个税政策

1、减征幅度

a.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残疾人.

b.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含)元的减征100%,超过5000元至20000(含)元的部分减征50%,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

c.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四级的残疾人.

d.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七至八级的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中度残疾人的50%计算.

2、申请时间

符合减免政策的残疾人可在纳税年度终止后办理上一年度减免申请.

提示各位的是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就是可申请三年之内的个税.

3、减征原则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征实行'先征后退'原则.就是先按规定缴税,之后办理退税.

4、减征对象

a.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b.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5、减征范围

a.工资薪金所得;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e.稿酬所得;

f.特许权使用所得.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退税申请材料

1、申请减免年度个人完税证明

2、身份证、残疾人证(两面)各复印四份

3、银行卡复印三份

4、退税申请一式三份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第一步 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提出申请和领取《受理回执》 各个办税服务厅 第二步 备齐所需资料,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资料和调查审核 第三步 凭《受理回执》领取批复 主管税务机关1.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可先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即按应纳税额减征30%),再按本条规定计算减征的数额. 2.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区别情况分别予以减征: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5万元(含5万元)的,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不再给予减征照顾. 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可享受此待遇.

综上所述,残疾人创办企业和个体经营都有个税减免的政策在,各位在熟读政策内容之后到相关单位去申请个税减免,按照上文所说申请条件和准备材料进行残疾人个税减免.希望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有关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内容对各位有所帮助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如何申请减免(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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