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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的费用有哪些(20篇)

发布时间:2024-02-26 19:28:01 热度:9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所得税的费用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所得税的费用有哪些

【第1篇】所得税的费用有哪些

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即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所得税加递延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

【第2篇】借款费用的计量所得税和会计存在的差异

借款费用的计量

(一)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提示】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不与资产支出相挂钩,但是需要符合资本化要求的期间。

【例题•单选题】a公司为建造厂房于2023年4月1日从银行借入4 000万元专门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不考虑借款手续费。该项专门借款在银行的存款年利率为3%,2023年7月1日,a公司采取出包方式委托b公司为其建造该厂房,并预付了2 000万元工程款,厂房实体建造工作于当日开始,预计工程建造期为2年。该工程因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在2023年8月1日至11月30日中断施工,2023年12月1日恢复正常施工,至年末工程尚未完工。该项厂房建造工程在2023年度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 )万元。

a.40

b.90

c.120

d.30

【答案】d

【解析】由于工程于2023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发生非正常中断且连续超过3个月,应暂停资本化,2023年资本化期间为2个月(7月和12月);2023年度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4000×6%×2/12-2 000 ×3%×2/12=30(万元)。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2023年1月1日发行面值总额为10 000万元的一般公司债券,取得的款项专门用于建造厂房。该债券系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期限为4年,票面年利率为10%,每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利息。该债券实际年利率为8%。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为10 662.1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厂房于2023年1月1日开工建造,2023年度累计发生建造工程支出4 600万元。经批准,当年甲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债券资金投资于国债,取得投资收益760万元。至2023年12月31日工程尚未完工,该在建工程2023年年末账面余额为万元。

a.4 692.97

b.4 906.21

c.5 452.97

d.5 600

【答案】a

【解析】在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扣除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取得的收益应当资本化。该在建工程2023年年末账面余额=4 600+(10 662.10×8%-760)=4 692.97(万元)。

【例题•单选题】2023年7月1日,乙公司为兴建厂房从银行借入专门借款10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5%,借款利息按季支付。乙公司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开工兴建厂房,预计工期1年零3个月,工程采用出包方式。乙公司于开工当日、2023年12月31日分别支付工程进度款2 400万元和2 000万元。乙公司自借入款项起,将闲置的借款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债券,月收益率为0.4%。乙公司2023年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万元。

a.125

b.500

c.250

d.5

【答案】d

【解析】2023年费用化期间是7月1日至9月30日,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10 000×5%×3/12-10 000×0.4%×3=5(万元)。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σ(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化金额=全部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

3.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二)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执行,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将其他的金融负债发生的辅助费用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在以后期间进行摊销,资本化期间摊销资本化,费用化期间摊销费用化。

企业应将借款辅助费用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后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其摊销额视情况予以资本化或费用化。

(三)外币专门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3篇】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提醒一:

个体、个独负责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缴纳个税有两个税目:“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没有“工资、薪金所得”这个税目。因此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个独负责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能扣除。

提醒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提醒三:

业主(或者合伙人)每月领取的“工资”,实质是经营所得,提前领取而已。

提醒四:

若是给投资人(或者合伙人)发放了工资薪金,在计算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投资人(或者合伙人)的工资调增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由自然人投资者按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4篇】个人所得税费用怎么算

国家规定,纳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千元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三千元至一万两千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第5篇】企业所得税利息费用的扣除

某电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15%)2023年1月1日向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25%)借入2年期贷款5000万元用于购置原材料,约定年利率为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7%。2023年电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该笔借款的利息费用为350万元。

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的合理支出,应由企业的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公式为: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

=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利率×该期间÷12

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甲公司股东王某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应于2023年5月1日、7月1日分别缴纳40万和60万,直至11月1日王某实缴资本为20万,剩余部分至2023年12月31日仍未缴纳,甲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23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200万元,年利率10%,发生借款利息20万元,计算甲公司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借款利息。

2023年5月~6月不得扣除的利息=40×10%×2÷12=0.67万元;

2023年7月~10月不得扣除的利息=100×10%×4÷12=3.33万元;

2023年11月~12月不得扣除的利息=80×10%×2÷12=1.33万元。

2023年不得扣除利息合计=0.67+3.33+1.33=5.33万元。

合计可扣除利息费用=20-5.33=14.67万元。

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汇兑损失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第6篇】什么是所得税费用

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对国家征税政策,月度所得税征缴采取月度汇算清缴的方法实现,即多退少补的政策。具体表现为:企业设立一个汇算清缴账户,并存入一定的金额,在核算出当期的所得税时税款通过汇算清缴账户结算,即使后期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也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返还或者补全。

【第7篇】所得税费用怎么算

1、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其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

2、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情况分别纳税。

3、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加+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

【第8篇】所得税费用还是所得税科目

导读:新准则下所得税费用怎么核算?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所得税费用是用来核算企业所负担的所得税的,相关的会计分录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一一列出,做账务处理时可以通过所得税费用本科目来进行核算,感兴趣的可以接着往下看看。

新准则下所得税费用怎么核算?

所得税费用是用来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属于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

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

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站在“收入及费用”的层次上,所得税支出与成本、期间费用及其他支出一样,都属于大“费用”下的“收入”的抵减项目,在财务管理上我们就叫它“所得税费用”。

它不是缴纳所得税所发生的费用,而是所得税本身,更不是公关费用。 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狭义的费用是财务会计的层次,应用范围是各个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广义的费用是财务管理的层次,应用范围是损益表上的所有代“减”字头的项目。而应交所得税是对应所得税费用的,主要通过此科目上缴所得税用的,计提时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如何计提所得税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现在一般公司都是采用分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所得税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第9篇】所得税费用需要结转吗?

所得税费用在月底要结转到本年利润

每季计提的企业所得税,一定要结转到本年利润中,只不过在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是在净利润的后面填列的。

分录如下:

计提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xxx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xxx

季末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企业所得税xxx

贷:所得税费用xxx

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xx

贷:银行存款xx

亏损时不用交纳所得税,也不用做所得税的分录。

*3月份计提一季度的所得税数为0.5万,不是2万。6月份因为二季度亏损不用计提所得税。如果二季度利润是8万元,应计提8*25%=2万元的所得税。

【第10篇】销售费用所得税抵扣

时间过得真快呀,2023年就剩下最后一个月了,每到年底都是会计们最忙的时候,忙着催收各种未报销的成本费用发票,但是对于我们业务人员来说,什么样的票可以在所得税前抵扣呢?今天悠悠就给大家整理了部分可抵扣发票,会计同学们再也不用一次一次的给业务人员解释了!

成本类

1、实际发生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票据

生产企业

采购原材料、辅料、运费,生成用的机器设备、安装调试费、后期维护费,燃料等发票。

商贸企业

购进商品的商品发票

服务行业

其他服务机构开出的服务费,劳务费等

2、一般纳税人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也可以抵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发票,一般来说除了税额部分抵扣增值税,剩下的发票金额,可以抵企业所得税的

税金附加

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资源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印花税

费用类

1 . 管理费用

办公费

快递费、电话费、物业费、水电费(非生产车间)、宽带费、取暖费、饮用水、饮水机、电脑配件、办公耗材、绿植、灯具、办公家具等

交通费

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票、滴滴打车等交通费

差旅费

住宿费、餐费、外地的公交车地铁票、出租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福利费

住宿费、餐费、旅游出行门票及车票、职工礼品、团建费、职工医疗费等

车辆使用费

公司名下的车辆保险费、保养费、维修费、拖车费、救援费、停车费、etc费、车位费等

租赁费

租车发票、租房发票、设备租赁发票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类、车辆、机械和其他电子设备等

工资、社保与公积金

有员工签字的工资表(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缴款单据及明细、公积金缴款单据及明细。

招待费

餐饮发票、住宿发票、购买礼品的发票等

2 . 销售费用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宣传费、推广费,图书、广播、杂志等形式广告公司开具的发票

运输费、装卸费

各种渠道运输发票、入仓费、理仓费等

包装费

包装、加固、打包等业务发生的发票

展览费

展会搭建、举办场地费、现场布置费等

租赁费

场地租赁、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等

3 . 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银行借款利息发票、票据贴现利息发票、小额贷款公司利息发票、融资租赁发票等

汇兑损失

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

手续费

银行转账手续费、网银手续费等

【第11篇】预交所得税计提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不需要计提,如果以前期间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将对应部分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什么时候计提

企业按月交纳所得税的,本月有利润和累计利润总额大于已交所得税的利润总额时,每月要预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企业按季交纳所得税的,本季有利润和累计利润总额大于已交所得税的利润总额时,每月不要预提所得税,按季预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预交所得税什么时候计提?

一、企业所得税预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计提:

1. 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 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

4. 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补交上年所得税应该在补交的当月结转.如果数额大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银存.如果小借所得税费用贷银存.,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用.

【第12篇】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比例

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的扣除比例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咨询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扣除比例的问题,尤其是几项特殊行业的扣除比例总是容易出错。为此,小编精心整理了企业所得税12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相关知识点,我们共同来学习一下~

一、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三十四条

二、职工福利费支出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四十条

三、职工教育经费

1.一般扣除比例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第一条

2.部分特定行业企业扣除比例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二条

(3)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第四条

(4)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三条

四、工会经费支出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四十一条

五、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六、党组织工会经费支出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

七、业务招待费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四十三条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1.一般扣除比例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第四十四条

2.特殊行业扣除比例

(1)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九、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1.一般扣除比例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

2.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扣除比例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

3.保险企业特殊扣除比例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2号)第一条

十、研发费用支出

1.一般扣除比例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2.制造业企业扣除比例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十一、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十二、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咨询: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缴税多需要合法节税;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用工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5、返佣费过高、居间费过高,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第13篇】关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公式是: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专项扣除是指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

今天重点聊一聊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01.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0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03.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0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0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0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第14篇】企业所得税年报研发费用

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并不是这样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应在5月底前填报科技部火炬统计年报,未按规定提交年报的企业或将被取消高企资格。那么该怎么填报发展年报呢?接着往下看!

一、高企年报填写内容?

高企年报是国家了解企业发展的情况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发展年报的企业将被取消高新资格,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高企发展年报应包括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内容,具体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

2、知识产权情况,根据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情况填写;

3、人员情况,须与各项申报数据做到一致性;

4、企业财务状况,包括总收入、销售收入、净资产、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额、利润总额、研发开发费用额、中国境内研发费用额、基础设施投入费用总额。

二、高企年报填写流程

1、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用户登录”,选择“法人登录”;

2、登录后,点击“服务事项”菜单栏,滑动找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点击“办理入口”;

3、选择“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点击“我要办理”,最后进入“企业年报”、“发展年报”填写页面。

三、高企抽查范围

目前高企管理越来越严格,每年都会进行高企抽查,主要抽查企业认定材料是否作假,认定后是否按要求进行维护以及企业的运营状态。

一般情况下,高企抽查的数量不低于当年认定数量的10%,有以下情况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1、高企火炬统计年报中主营业务收入下降超过10%的;

2、过去三年纳税总额低于各级财政给予的财政补贴额度的,或者过去三年发生重大事故等的企业;

3、高企火炬统计年报中,研发费用占比低于高企认定要求的企业;

4、高企评分71-75分的企业。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文章的全部内容啦,有关高企认定的其它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咨询,科德小编将全力为您解答,更多信息敬请关注下期分享!

【第15篇】所得税汇算期间费用表

过了520,大家今天还得正常上班,不知道昨晚熬夜有没有影响到到今天的工作呢。

今天我们一起说说汇算清缴的费用扣除。汇算清缴的重要前提是掌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规定,并且准确计算各类税前扣除项目金额。在下才疏学浅,翻阅了一些资料跟大家一起学习下。其中常见的费用包括工资薪酬、职工福利、工会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财务利息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个人感觉,每年的工资薪酬部分是税审的一个重点调整项,还有平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招待费用比例不要超标等。详情如下:

一、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注意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及据实性,可扣除的工资薪金应已实际发放,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例如企业2023年12月的职工工资在当月预提计入成本费用,但跨年在2023年1月才实际支付,则该项工资可在计算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凡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且符合上述“合理”“据实”条件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例如车补)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二、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比例:14%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比例:8%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第一条规定

四、工会经费支出:扣除比例: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扣除比例:5%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

六、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60%、5‰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比例:15%、30%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殊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第一条规定

八、利息费用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二)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九、研发费用支出:加计扣除比例:75%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上述的一些规定和标准大部分是我在工作中遇到过的,还有很多没有接触的,或者接触较少的。理论东西只要和实践相结合才更有利于理解消化。希望大家可以熟悉下这些扣除比例和扣除项,以便于以后更好的运用到工作上,合理合法的为企业减少所得税。

【第16篇】预提费用所得税调整

导读:很多会计新手在刚接触财务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销跨年如何冲减预提费用,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加熟练的掌握这个层面的财务知识,会计学堂的小编已经在下文中整理出了一些相关内容,希望你们能够有所启发。

跨年如何冲减预提费用?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等

贷:预提费用

冲减的时候,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

预提费用属于负债类科目,属于本期应承担,但是由后期支付的费用,根据财务权责发生制原则,应有本期承担,现在会计准则废除了预提和待摊,相关费用走其他应付款科目,但是很多企业还在继续使用该科目。

预提费用跨年度要交税吗?

财务会计制度采取谨慎原则,而所得税法采取的是据实列支原则。所以,跨年度预提费用,即:未摊销完的部分,应当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扣除,应当做纳税调整增加额。换一句话讲,如果有应税所得时,预提费用跨年度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第17篇】亏损计提所得税费用

本年度亏损,要计提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吗?

比如2023年亏损100万,在当年度该如何如何处理?

是这样做分录吗?

借:所得税费用 -25万

贷:应交所得税 0万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

疑问?为什么应交所得税可不可以作-25万呢?

解答:

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得税费用”的计提确认大原则方面是遵循“配比原则”的,即扣除永久性差异影响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应该是等于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永久性税会差异的差额乘以税率。当然,永久性税会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因为永久性差异造成的纳税额也是需要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的。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税率+永久性税会差异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如果企业亏损100万元,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就属于暂时性税会差异:(1)不存在暂时性税会差异和永久性税会差异;(2)企业持续经营后续且有足够利润可以享受税前弥补亏损。

按照上述公式:所得税费用=-100万元×25%=-25万元(假定税率前后期都为25%)

由于当期亏损在后期可以税前弥补,后期就可以少缴所得税,相当于当期提前缴纳了税金,类似于预付款项,会计核算就应确认为资产——所得税递延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25万元

借:所得税递延资产 25万元

【第18篇】0所得税研发费用补助

100万怎么来呢?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15%,给予10万元—100万元补贴。

1、符合条件的?哪些是符合条件的呢?符合哪些条件呢?

(1)2023年当年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并获得编号的企业。(此处可在工信部或者经信厅网站公示上获取)

(2)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完成申报并享受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这个从企业纳税申报表中获得,都是经过税务局审核后的)

(3)享受财政补助的企业研发费基数以企业2023年当年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准,且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5%应大于等于10万元。(大于10才可以申报哦)

(4)获市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企业,立项当年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2、条件符合,咱们就需要申报材料了,那么哪些是申报材料呢?

(1)科技厅关于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告的打印件。(就是证明公司已经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了)

(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纳税申报表)

(3)2023年当年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含: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研发费用金额和每个项目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4)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研发活动证明材料详细清单(即公司rd)。

注:①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关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②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③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④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⑤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⑥“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⑦企业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以上七条材料,安徽省注明需要现场核查原件。

大家看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关联性了吧,基本都是一样的东西,所以符合的企业可以先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然后再去申请国家级高级技术企业。

有任何疑问欢迎一起探讨哦[比心]

【第19篇】季度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积极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2023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在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将再增加一个季度的优惠。目前正值10月大征期,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要注意以下3项新规↓

2023年10月可以加计扣除前三季度研发费用

在2023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今年3月底,财税部门明确,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根据国务院最新部署,《公告》明确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填写难度降低了

为便于企业准备合规的研发费用辅助账,税务总局2023年制发《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发布了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对帮助纳税人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和享受优惠政策起到积极作用。考虑到部分中小微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不高,准确归集、填写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有一定难度,《公告》增设了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包括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等4类辅助账和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共“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将4类辅助账样式合并为一类,共“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总体上减少辅助账样式的数量,降低了填写难度。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简化了

按现行政策规定,“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管理方式,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97号公告明确按每一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对于有多个研发项目的企业,其有的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占比不到10%,有的超过10%,不同研发项目的限额不能调剂使用。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方便计算,让企业更多地享受优惠,《公告》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调整为按全部项目统一计算,不再分项目计算。

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

【第20篇】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第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相关行次填报税前一次性扣除情况。通过手工申报的,根据设备、器具购进情况,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分别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项及其具体信息。填报完成后,将“纳税调减金额”列次的合计值(第3行第5列)同步填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6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中。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并填写具体信息,申报系统将同步自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6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

第二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加计扣除情况。手工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申报系统自动填报相关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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