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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登记(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3-06 19:01:01 热度:3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登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1篇】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目前标准为500万元)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注意:

1、“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3、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一般纳税人登记何时办理?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手续,并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如甲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于2023年4月份年应税销售额超500万元,则甲企业应在二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的15日内,即7月3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三、一般纳税人登记何时生效?

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可以是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也可以是纳税人办理登记的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除外。

即甲企业在7月份办时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生效日期可以选择7月1日,也可以选择8月1日。一般纳税人生效之前仍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四、不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后,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假设甲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于8月4日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其在8月9日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若甲企业逾期仍未办理的,自9月起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甲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所以甲企业最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还会影响企业的的纳税信用评分,根据《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规定,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进行强制认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税务认定的,在纳税信用评价时扣除5分。

【第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13税率的有

一般纳税人中的货物销售不一定适用13%的增值税率!接下来我们通过5个案例来为大家详细解析:

【案例一】一家蛋糕店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场制作蛋糕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12月份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答复: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6%。

参考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

“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

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案例二】一家餐饮酒店属于一般纳税人,既有堂食也有外卖,12月份外卖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答复: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6%。

参考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三】一家餐饮酒店属于一般纳税人,餐饮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12月份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的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答复:餐饮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顾客烟酒饮料,属于混合销售,增值税适用税率6%。

参考政策: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餐饮住宿服务业问题解答(2016-05-20):

问:以餐饮服务为主的纳税人,销售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属于哪种应税行为?

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四】一家民办培训学校属于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学员教材,12月份销售给学员教材的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9%?6% 3%?

答复:提供教育服务的同时也销售给学员教材,属于混合销售,增值税一般计税适用税率6%。

参考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附件一第40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例五】一家建筑施工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也包含着工程所用的部分材料,12月份施工中材料的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这部分施工用的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3%?9%?6% 3%?

答复: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也包含着工程所用的部分材料,增值税一般计税适用税率9%。

参考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建筑安装企业采购部分材料用于提供建筑服务的,如果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应视同为混合销售。建筑安装企业混合销售属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不需要分别纳税、分别开票。

来源: 郝老师说会计

【第3篇】一般纳税人免税

前两天我从中国税务报上看到了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景景、陆珂、刘旭光三位老师撰写的文章,并在本号加以转载(点击可见,以下称陈文),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具有非常高的实践指导意义,受其启发,今天我围绕「分包方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总包方一般纳税人如何应对」这个主题,再补充三个知识点。

1.合同与计价管理,要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办

工程造价中的税金计取与纳税义务发生以后的税金计算应保持一致,这是建筑行业的一个基本规则。2023年4月1日之后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以下讨论均基于:发包人为一般纳税人,下称甲方,承包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下称乙方),由于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乙方免征增值税,因此工程价款中也不含增值税及其附加,相应的乙方给甲方开具的也是免税的普通发票。这是公平合理的,也符合行业惯例。

但是,甲方必须要提前考虑这样一种情况:2023年1月1日之后,工程尚未完工,后续的工程量尚未发生纳税义务,且,2023年1月1日之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不再延续。

此时,乙方新发生的纳税义务就不能再适用免税了,它的不含税收入将会下降,由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方案一:甲方乙方直接在合同中将价款锁死,乙方承担「免税变征税」的价格风险。

方案二:合同中约定,如果遇到上述情况,甲方在结算环节额外增加3.37%、3.31%或者3.19%的税金,但是此部分价款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3%的专票。

2.暂停预缴,与开具发票类型无关

陈文指出,乙方暂停预缴,甲方在预缴时可以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差额扣除。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乙方适用免税,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乙方可以暂停预缴增值税。如果乙方放弃免税,开具了3%的专用发票,那乙方还能暂停预缴吗?答案是,当然可以。文件依据就是财税2023年15号公告的规定:「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并没有提到适用免税才能暂停预缴。

3.会计核算,重点关注简易计税项目

如果总包是一般计税项目,分包是小规模纳税人且适用免税,由于总包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直接以支付的分包款全额计入成本即可,非常简单,不再展开讨论。我们重点关注总包是简易计税的情形。

例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所属某项目为甲供项目,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该项目所在地与甲公司机构所在地在同一个地级市。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8月1日,甲公司该项目收取工程款515万元,已向甲方开具专用发票,8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103万元,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1)8月1日,甲公司向业主收款515万元,并向其开具专用发票,纳税义务随即发生。

借:银行存款 515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515÷1.03=5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515÷1.03×3%=15

注:本笔分录附件为开出发票的记账联(票面税额15万元,金额500万元),工程款计量单(如有),以及银行进账单。

假如,甲公司这个月没有支付分包款,则9月15日之前,全额申报缴纳增值税15万元,结平「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余额即可。

(2)8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项目分包款103万元,并取得发票。

借:合同履约成本—分包成本103-103÷1.03×3%=1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除 103÷1.03×3%=3

贷:银行存款103

注:本笔分录附件为取得发票的发票联,工程款计量单(如有),支付审批单(如有),以及银行付款凭证。

现在要考虑一个问题: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的价税合计为103万元的发票,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免税普票,税率显示「免税」,税额显示「***」,金额显示「103万元」,价税合计「103万元」;二是征税专票,税率显示「3%」,税额显示「3万元」,金额显示「100万元」,价税合计「103万元。」

我们从陈文得知,无论乙公司开具的是什么样的发票,对甲公司而言,可以差额扣除的分包款都是103万元,可以让甲公司少交的税金都是103÷1.03×3%=3万元,即上述第(2)笔分录中「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除」科目借方发生额都是3万元!

因此,如果取得的发票是专票,发票上的税额是3万元,与分录中的税金的借方发生额3万元正好一致,如果取得的是普票,发票上的税额是***,与分录中的税金的借方发生额3万元不一致。这都是正常的,差额征税差额扣除的是分包款,又不是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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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何博士说税

【第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今天是十二月一日,又到了一个新的月份了。同时又到了广大一般纳税人企业新的报税期了。今天我们来讲下适用于本期无进销存业务的企业,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操作一键零申报。

第一步: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二步:点击“填写报表”,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进入后,点击最下方“一键零申报”进行申报。

第三步: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然后点击“继续”,确认无误后点击“继续”进行申报。

第四步:点击左侧“报表申报”,点击“申报”。

第五步:点击“刷新”,当“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则表明您填写的申报表已传入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增值税申报就完成了。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一键零申报的操作步骤,您学会了吗?

【第5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打开电脑桌面的开票系统(航天圆图标,百望方图标)

点开报税管理------月度统计(统计本月开销项发票不含收入和税额)

报税处理------上报汇总(抄税)

打开网页----进入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企业进入------我

要办税------发票管理------发票认证查询不含税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再返回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一般纳税人的主表

核对进项/销项发票不含税收入和税额是否对上开票系统和网上认证的数据

注意核对 34 栏数据(本期补交税额)就是交给税局的增值税税款

申报成功主表-------返回开票系统--------报税处理-------远程清卡(完成申报)

报税处理-----状态查询------金税设备状态查询-----确定抄税、清卡成功没有

【第6篇】一般纳税人附加税

更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税虾虾》

大多企业都会存在着一定的税务问题,企业的这些税负问题主要是来自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以及分红个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是6%~13%,服务行业增值税税率为6%,运输,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为9%,其中贸易行业增值税税率高达13%。增值税根据行业的不同,税率也有所变化,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都为25%。附加税就是在增值税的基础上增加12%。企业在缴纳完这些税收之后,想要将企业账户里面的钱转至个人账户,还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一般来说企业面对这些税率都是有一定的压力的。更别说有的企业还存在着一定的成本缺失,利润虚高等问题,还会造成企业所得税多缴纳。

有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呢? 可以在山东园区成立一家有限公司,享受园区的税收返还,也就是税收奖励政策。税收返还主要就是返还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返还比例为30%~80%,企业一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即可享受。返还是地方留存一级返还,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在园区注册有限公司不需要法人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即可。从注册到注销的一系列事务都有专人负责。能有效解决企业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税负问题。

【第7篇】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

注意了,小规模纳税人超标将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这个销售额的错误理解:公历年度1-12月累计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就没问题。政策中说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2. 政策规定:

税务总局令第4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第8篇】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料

在现实的企业经营中,提到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可能对增值税纳税人有所了解的朋友明白是什么,但是对于许多大部分还没接触过企业的朋友来说,可能只会感到疑惑,纳税人知道是什么,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什么呢?事实上两种纳税人都是指企业规模,这里小编就为各位朋友详细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主要是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数额,简单来说,也就是企业的经营规模较大的情况,当然企业也是可以自行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我国相关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

2、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能够根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等。

三、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进行抵扣,税负综合来说不高,对于一些利润不高的行业更方便。

2、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更安全,因为其财务、税务管理相对更加的规范,在企业的记账报税中,更加安全,也就确保企业不容易受到惩罚。

3、业务合作面更广,许多的规模稍大的企业一般都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而因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通过进项抵扣的原因,因此往往在合作的时候考虑的多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所以小规模纳税人相对优势会较低。

因此从企业的现实经营来说,如果公司需要一般纳税人的优势,那么肯定是需要多多考虑申请一般纳税人。当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也是有自身的一些好处,比如说核算简单,优惠政策享受等等,对于初创企业来说, 还是有相对不错的助益。至于企业的选择来说,肯定是看自己当下的情况,是否需要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第9篇】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

作者:李天天

2023年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9第4号)中将符合条件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选择的计税方法不同。相对于一般计税方法来说,简易计税方法具有征收率低、不需要计算进项税额、财务处理相对简单的优势。虽然对于年销售额500万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来说无法享受到此次优惠政策,但是不要忘了,一般纳税人的一些应税行为也是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这里就为大家详细的列举出来,供作选择参考:

一、销售货物

(一)自产货物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二)其他情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2、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二部分:销售服务

1、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5、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7、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8、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9、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0、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1、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2.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3.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2)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14.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5.一般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6.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办法依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1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8.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9.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同时需向税务机关申请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备案。

【第10篇】一般纳税人税点

当我们执照注册下来后,在做税务登记时,税务选择纳税人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种是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说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在现实税务登记中, 我们根据经营需求及健全的会计制度来进行选择;假如:公司为道路运输企业,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在签订合同时,客户一定要开具9%税率的专用发票,通过商议后此时我们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9%的运输发票(这时,我们一定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与专业财务人员)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最本质的区别是:

税率不同: 小规模的税率基本是3% ;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按照不同行业的标准设定的(13%、9%、6%不等)

他们中间最大的界限是: 他们之间的界限(当你是小规模纳税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销售行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超过这个界限税务局会自动判定为是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标准,会被责令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

1、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新政策: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超过45万也免增值税)。

2、获得增值税专票、普票,都不能够抵扣增值税

3、申报时间及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都是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一般纳税人

1、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13%、9%、6%;

2、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发票领用:能领购普票/专票,不论开普票还是开专票,税率固定不变;

3、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取得专票计算进项给予抵扣,取得普票全额进采购成本。

4、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可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5、符合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按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生活服务按照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5%计算加计抵减额

6、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第12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20%=5%)

【第11篇】一般纳税人怎么开普票

增值税在营改增完成后,已经变成我国现行的18种税收当中最重要的税种了。但是同样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也是越来越多。

开发票的流程详细步骤

1、打开开票软件,并登录进去。当然,如果没有网络也是可以离线开具的。但是,离线开票是有限额的。

2、依次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然后,选择所要开具的发票票种即可。现在电子发票也是这样开具的。

3、核对发票号码是否正确(如果是电子发票,可以忽略这一步)。

4、填写购货单位的公司信息,选择要开具的科目信息,填写发票金额,填写完成后点“打印”即可。然后将发票放入打印机进行打印即可,这样发票就开具完成了!

需要注意的是,发票上面的信息需要据实填写,购买方的开票信息即公司名称、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详细地址和电话、银行账号信息等。同时商品编码需要正确添加,另外需要填写备注栏的也要按规定填写。

一般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填写购买方的公司名称、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详细地址和电话、银行账号信息等;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只需填写企业的名称和统一信用代码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开具方面,要求要严格一些。毕竟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是税前扣除的工具,它还有抵扣进项税额的功能。所以严格的管理也是无可厚非的。

其实现在随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化以及勾选抵扣的实行,在发票开具方面还是简单了很多。以前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纸质发票而言,不仅开具时不能出现错行,打偏的情况外,发票还需要进行扫描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更不能出现折痕。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要点

而对于增值税普通而言,开具的要求很简单。以前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只填写公司的名称即可,连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都不需要。

现在增值税普通需要公司名称和税号的要求,还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发出之后,才开始执行的。

当然有的公司,在发票开具方面,也会有属于自己的规定。我们在开发票时,只要按照购货方提供的要求开具即可。

虎虎在2023年5月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就遇到了客户要求把公司名称、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详细地址和电话、银行账号信息等信息填写完整的情况。但是,由于一开始客户没有明确要求,虎虎也没有问,从而导致发票需要重新开具。

所以,我们开具发票时,还是需要和客户确认一下,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除了这两个常见的发票类型以外,还有其他很多类型的发票,我们在实际开具时按照相关要求开具即可。

【第12篇】一般纳税人税收

税收里没有多少事,但是有些事是一定要搞明白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税收里永远绕不开的话题。了解这块知识的人觉得很容易分辨和掌握,不知道的人一筹莫展

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里的概念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里的概念。中国18种税收,只有增值税里规定了纳税人分为一般和小规模。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就是指增值税的计算和申报。中国所有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企业基本上都是增值税纳税人,首当其冲要考虑的就是一般和小规模两种身份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区别与联系

1.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的区别。这个是最重要的区别。一般纳税人税率依据行业不同为6%、11%、17%,2023年5月1日之后调整为6%、10%、16%。一般商业和工业17%,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11%, 其他现代服务业6%。小规模纳税人只有征收率,依据行业不同分为3%和5%。不动产出租或出售,劳务派遣差额征收,征收率为5% 其他征收率为3%。

2.申报期限的区别。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月申报,月度结束之后次月的15个工作日内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按季申报,季度结束之后次月15个工作日内申报。

3.资格登记的区别。新注册的企业或者个体户,一般都会被默认为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纳税人想变成一般纳税人,可以主动到税务局申请登记资格;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就会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个由不得选择。

4.税额计算的区别。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计算方法: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计算方法: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收入*征收率。

讲的再好,不如举个例子:一般纳税人购进不含税货物100万元,销售这批货物不含税价格200万元,税率为17%。计算缴纳增值税过程如下:销项税=200*17%=34万,进项税=100*17%=17万,应交增值税=34-17=17万。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不含税货物100万元,销售这批货物200万元,征收率为3%。计算缴纳增值税过程如下:200*3%=6万元。

哪些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

根据政策规定,转登记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条件1

只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两个条款联系起来理解,也就意味着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2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者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意味着两者之间规模存在分别。纳税人如何选择一般or小规模,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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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吗

涉税安排: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一、基本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纳税人身份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分公司可能是独立纳税人(如增值税),有可能不是独立纳税人(如企业所得税)

3.是否独立核算:子公司肯定是独立核算,分公司不一定是独立核算

二、如何涉税安排,关键看需要安排什么税种

1.增值税安排:子公司和分公司都可以实现

【例】想安排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架构,子公司和分公司都可以,因为分公司可以单独成为增值税纳税人,比如总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分公司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反过来也可以。

【提醒】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纳税人,经审批后,增值税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按审批后的比例预缴。

2.企业所得税安排:就要分具体情况了

【例】比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就是按照总分公司口径享受;母子公司可以分别享受

再如海南自贸区、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分别享受,母子公司也分别享受

3.个人所得税安排

分公司做了税务登记,可以单独扣缴个人所得税;子公司肯定单独扣缴个人所得税

【例】《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分支机构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地点会不相同。

实务中,建筑企业为避免被在异地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安排分公司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当然也可以总分公司分别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您懂得)。

4.房产税安排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产权所有人,征收机关是由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房产,应由分公司在房产所在地申报缴纳房产税。

来源:小陈税务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纳税选择策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将自动汇总到公司总部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因此需要谨慎选择。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纳税策略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当然,在设置分支机构时有三个因素应当综合考虑:

首先是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

当总机构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

其次是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再次是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问题,分支机构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同时,分支机构如果有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而子公司则没有这种担忧。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策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即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但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在每个纳税期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等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这样,就为分支机构合理节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

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由于设立初期分支机构面临高昂的成本支出,所以亏损的概率较高,通常采用分公司的形式较为合适,可以享受和总部收益盈亏互抵的好处。经过两三年的经营期间,分公司开始转亏为盈时,再把分公司变更注册为子公司,这样可以降低分支机构对总机构的法律影响。

八类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八类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这为总部和分公司汇总纳税提供了更为优越的条件,可以更好地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避免了因分公司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而造成货币时间价值的损失,这八类企业是:

1.垂直管理的中央类企业,其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缴纳所得税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分享范围的企业。

2.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3.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时,该不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但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不能分开核算的,则该独立生产经营部门也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允许和总部汇总缴纳,而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4.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5.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6.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7.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8.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蔡昌

编辑:沐林财讯

【第14篇】运输业一般纳税人标准

销售额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都要以销售额为依据。

1传统增值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传统增值税销售额与销项税额的含义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传统增值税政策的价外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 四)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政策解析: 1. 一般纳税人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返还利润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向供货企业收取的返还利润应按照平销行为的有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 .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运输装卸费是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中涉及的相关服务金额,对于以销售货物为主业的纳税人,应计入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而不可分别核算,分别按照货物及服务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价外费用采用了开放型的解释,也就是说,纳税人价外以各种名义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款项,除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列举的三项代收款项和一项代垫款项外,都应计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案例解析:灯具厂(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灯具给某商场,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36 000元,另开普通发票收取了包装费560元,优质费300元。请计算该笔销售行为的销税额。

答:销项税额=[ 36 000 +(560 + 300)÷ 1. 13 ] × 13%=4 778.94(元)

灯具厂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等41540

贷:主营业务收入36000

其他业务收入761.06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778.94

政策解读:购买方收取销售方的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房地产公司与建材销售公司签订钢筋购买合同,约定向建材销售公司购买2000万元钢筋。因为钢筋市场价格大幅上升,销售公司单方面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房地产公司违约金200万元。请问:房地产公司收到建材销售公司200万元违约金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或个人只有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发生应税行为,才需要缴纳增值税。房地产公司因供货方违约而收取的违约金,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解析:

销方收取购买方的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房地产公司与建材销售公司签订钢筋购买合同 , 约定向建材销售公司购买 2000 万元钢筋,在收到货物后30 日 内付款 , 逾期未付款建材销售公司将收取房地产公司 5万元违约金。 因天马房地产公司资金紧张,没有在30日内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富华公司违约金5万元。请问:建材销售公司收到房地产公司5万元违约金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解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 ,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建材销售公司因为销售货物过程中购买方违约,而在销售价格之外收取购买方的违约金,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同时也应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

【第15篇】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料

关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一般纳税人登记(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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