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人怎么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刚到月初就有朋友问一般纳税人应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大家应该是都知道,企业在结账后,都需要做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对于很多新入职不熟练的会计人员不知道该怎么做!
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下如何做纳税申报需要做哪些准备,一一帮大家解惑!
纳税申报资料
主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温馨提示:
①、您是非营改增纳税人,可以填写1,3,8,9a,10,11,16,18行
②、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进行过简易征收备案后才能填写该栏次,请您及时做备案!
③、请确认自动带出的发票数据无误后,完成报表填写后保存即可!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表三
表四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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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幅有限,需要领取的同学请看下方操作!
领取方式:
【导读】: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一般会计核算不健全,规模也不大,税务机关对其的管理一般是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经营额由于季节或其他原因,会发生大的变化,定期定额征收餐饮个体户增值税申报实务是什么?
定期定额征收餐饮个体户增值税申报实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按照《办法》第十九条和《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第十二条要求,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和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要求,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
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
(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
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
(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三)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范围、形式应当按照便于定期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公示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
(五)下达定额。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
(六)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定期定额征收餐饮个体户增值税申报实务是什么?税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户,如果当月超定额要去国税局窗口申报,如果定期定额户因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或者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困难的,税务机关实行简并征收,可以简并征期的税款征收时间内直接在国家电子税务局填写“定期定额户分月汇总申报”申报。
4月季度申报的小规模要注意了,新政下一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新政要点汇总
1、2023年开具增值税专票、普票均按1%征收率开具;专票可以放弃1%征收率开具3%征收率,但必须按3%征收率纳税;普票必须按1%征收率开具;
2、2023年在新政文件发布前(1月9日)已开具的免税发票和3%征收率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已经开的3%征收率的专票,能追回的可按1%征收率重新开具,无法追回必须按3%征收率纳税;
3、2023年适用3%征收率行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月申报的,月收入未超过10万元)免税,对开具普票和未开票收入免税,对开具专票部分征税;超过30万全额征税。
【提醒】
客户对开票征收率没有要求的,直接开具1%征收率的普票或专票;客户对开专票有征收率要求,根据客户的要求开具1%或3%征收率的专票。
填报案例
案例均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享受3%征收率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开具普票,免征增值税
公司2023年一季度开具1%征收率普票价税合计262600元
如为个体户的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未达起征点栏次
2、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开具普票和专票,普票免税,专票纳税
公司2023年一季度开具1%专票价税合计90900元,开具1%普票181800元
3、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全额纳税,开具普票,减按1%纳税
企业2023年一季度开具1%征收率普票价税合计424200元
4、新政发布前开具免税和3%征收率普票,无需追回,超免税额按1%纳税
公司2023年一季度销售:1月9日前开具60000元免税发票, 开具3%征收率普票价税合计81400元,1月10日后开具1%普票价税合计202000
分析:不含税销售额=(60000+81400+202000)/(1+1%)=340000元,超过30万应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减征额为340000*2%=6800元,应缴纳增值税=340000 *(3%-2%)=3400元
【提醒】如后期遇到税务机关推送开票数据与申报数据信息比对不符,据实说明即可。
5、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但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
企业2023年一季度开具1%普票价税合计80800元,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开具专票)。
分析:不动产应纳税额2000000*5%=100000.00元,
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免税。免征增值税税额为80000*3%=2400元。
6、适用3%征收率差额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差额扣除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企业提供建筑服务,一季度取得全部含税收入39.29万元,按规定开具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0万元,
分析:差额后的不含销售额=(39.29-10)/(1+1%)=29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
代理记账≠报税,如果没有收入要报税吗? 企业家又会不满了。其实报税就是报税,交税就是交税,字面上不一样。申报是报告的意思。和报税是两回事。报税是申报自己公司经营状况的行为,不仅仅是让企业家出钱交税。无论有无收入,都必须向税务局说一句话,如实向税务局申报。
代理记账相关内容
1、公司成立后,无论是否开始经营,税务局、工商局都认为你已经开始经营了,所以必须有自己的账本,开始履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2、设定的账簿不是你自己填写的账簿,而是符合要求的会计账簿,并附上符合规定的证明。由于需要由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所以很多中小企业如果不能委托会计的话,会选择会计代理公司。
3、记账和报税是两件事,但却是相互关联的。公司必须根据税务局向你核定的税种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申报税和交税是两回事,虽然申报了税,但不一定要交税。
4、即使是没有经营或开票的公司,在必须申报税金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零申报”。但是,长期的零申报将纳入“风险监测”。而且如果6个月不经营,工商局方面也会吊销你的营业执照。
5、并不是只有“零申报”不纳税。如上所述,季度销售额在9万元以内的,暂时免征增值税。但是,前提是要记账,必须申报。
6、一个公司涉及的税种不止一个,常见的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每年5月底都有“汇算清缴”,这是企业计算上一年度利润与否的重要过程,也是税务局审计的重点。
7、经过增值税改革、金税四期、开票系统升级,税务机关对发票的检查力度前所未有,所以老板们绝对不是“买发票”,而是虚掩发票,不是吗?
8、即使不想买税务师设备,不用售票系统,也可以给客户提供收据。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表国税局申请开具收据。
9、当然也可以购买税收设备。请协助会计公司进行“出票”的操作。根据发展需要,也可以向一般纳税人申请,进一步开拓业务,通过进项税额扣除减少纳税款。
10、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进项税额扣除,但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收据。另外,刚成立的公司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所以请根据需要尽早申请。
税务局查账情况
1、例行年度、半年度、季度和计划内的检查;
2、上级税务主管机关步警署检查;
3、接受相关人员举报检查;
4、本次报告、纳税情况和同期相比有重大变化,存在异常;
5、企业退税和所得税清算等。
6、其他需要检查的事情。
不报税申报后果
报税具有强制性,需及时申报,不然会产生罚款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1、不按税务局规定时限申报纳税的,情节较轻的,除追缴税款外,税务机关还对企业处以罚款。超额期更长的情况下,也会加算滞纳金。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提高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应更高金额的罚款。连续2、3个月未达到税务登记机关纳税申报的,税务登记机关将对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提交注销处理。税务登记证被税务局注销后,不能再恢复。也就是说,企业的所有证件照因税务登记证注销而相继失效。
2、公司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信息被相关登记机关收录,进入黑名单。影响今后的贷款、再投资创业、出国等。
以上就是“代理记账≠报税”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们了解代理记账≠报税有帮助,有任何关于代理记账的问题,欢迎来咨询江西小二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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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现在国家有许多的节假日来说,纳税人应该也是按照法定休假天数顺延的,税局都放假了,你去报税也没得人啦,那么这个有没有注意事项呢?这个是有注意事项的,请看下文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节后纳税申报需要注意什么,欢迎阅读!
节后纳税申报需要注意什么?
关注纳税申报期顺延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中明确,2023年春节放假时间为“2月7日至13日共7天”。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按上述规定,2023年2月的纳税申报期应顺延7天。据了解,各地税务机关对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顺延不一样。有顺延到2月22日,也有顺延到2月24日的。
为什么税务机关确定的顺延时间不一样呢?
原因在于,不同税务机关对顺延期理解不同。有的是按自然日顺延,有的是按工作日顺延;有的是先按法定休假日(正常双休日)顺延,再按连续休假日顺延,有的则在正常申报期后直接按连续休假日顺延。2月15日是星期一,是正常申报期的最后一天,如果按自然日顺延7天,纳税申报期就截止到2月22日,但如果顺延7天工作日,纳税申报期就到了2月24日。
“税种核定”后无税也要申报
自2023年10月1日起,全国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培训资料的通知》(税总办函〔2015〕1089号)明确:自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的规定全国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指出: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领用(代开)发票时,再对纳税人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税种核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在此提醒,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从“首次发生申报纳税义务”时开始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纳税人在首次发生申报义务后,应当连续按期申报。首次申报之后即使其他时间“无税”也要进行申报,不得间断。
选择最适宜的申报方式
近几年,随着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各地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纳税方式。
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人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这是传统的纳税申报方式,受窗口限制,这种申报需要纳税人付出较多的时间成本。税务机关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规范后,推行了“免填单”服务,税务人员根据纳税人的涉税申请打印出相关文书,由纳税人签字确认后,就可以便捷地办理涉税事项。
网上自主办税。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办理纳税申报,这种申报方式逐渐成为主流的申报方式,极大节省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通过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不需要纳税人报送纸质资料。
移动客户端办税。纳税人利用手机等工具,下载税务机关开发的app程序,就可以在线办理网上申报缴款、涉税查询、预约办税等业务。
同城通办。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通办区域内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
自助终端办税。有的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或商业密集区提供了自助办税设备,方便纳税人使用。
纳税人如果是小型微型企业、长期不经营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合并征期、调整申报期限申请。纳税人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
特殊情况需要及时申报
春节前后,气候寒冷、交通繁忙、人员紧缺、资金紧张,纳税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如果遇到如风、火、冰冻、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或者因财务人员变动,账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应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按税务机关要求预缴税款,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申报。
纳税人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提供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灾情报告、事故证明等资料后,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交的资料,要做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内容填写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对税务机关提出的改正要求,要及时补充、完善。纳税人网上办税时,应确保对应的银行账户有足够的金额,防止因余额不足导致缴款不成功。网上办税遇到故障,要及时向税收管理员联系,或打12366寻求帮助。
节后纳税申报需要注意什么?有特殊情况就需要及时申报,没有特殊情况下大家可以选择最合适的申报方式,现在都有最方便便捷的申报方式,像网上申报啦等等,节假日就按照天数顺延即可,还有疑问的可以拨打12366咨询哦,其他的税务疑问,欢迎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作为会计,连增值税的纳税申报都不会,你还是别当会计了”;在我刚开始做会计的时候,带我的老师傅总会这样怪我。“做会计没有真本事是干不下来的”;在财务的工作里,很多细节都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很多的流程我们也都要熟悉:纳税申报该怎么做,记账该怎么记,财务报表该怎么做,这些实操的内容都是必须要熟练掌握的。
到了今天,我也算是个老会计了,俗话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还是很感谢老师傅对我的鞭策的。现在还有很多新手会计不会做账、不会报税,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只要你坚持学习,做账报税这些对你来说都是小困难。今天我就把我工作的心得【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分享给大家,月薪2万的会计王姐花了3天整理了26页,一起来看看吧~(文末可抱走学习)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一、增值税的计算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增值税报税数据整理
包括:开票数据与抵扣数据
(一)利用开票系统抄税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数据的整理
1、查找税务局网站
可以在浏览器中填入税务局并点击搜索,或者直接搜索省份的税务局都是可以的
2、登录后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输入密码登录
3、点击抵扣勾选
4、选择发票抵扣勾选
5、或者直接填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码、号码信息直接查询
6、点击确定并提交
7、在抵扣勾选统计中查询我们提交的发票信息
8、核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申报就可以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资料准备
这三个统计表
1、 开盘系统的开票汇总表2、 勾选系统的勾选统计表3、 对账差异表
四、销项核对
什么是销项核对?销项核对就是核对开票系统开票数据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异。
包括:账务错误、发票开错、发票误作废了、未开票收入、开票未做收入、视同销售情况这6种情况。
销项发票登记表
五、进项核对
什么是进项核对?进项核对急速核对抵扣明细和账上应交增值税与进项税额的差异。
包括:账务错误漏认证;账务有,但是没有认证;不该抵扣的这3种情况。
进项统计表
......
篇幅有限,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就先到这里,希望我的分享能帮到大家。
(本文由联兴财税原创发布)
现在还是有不少小伙伴认为个体户是不需要申报纳税的,但实际上个体户也是需要按时申报纳税的,不然交的罚款可能比税还多。那么在南宁,个体户怎么进行申报纳税呢?
现在网络很发达,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纳税,今天小金就从这方面来跟大家说说个体户如何申报纳税。
1. 登录电子税局,选择企业名称,再点击底下的企业进入。进入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 点击申报管理—提取基础数据,提取基础数据后等待进度条基础数据提取完成后点击确定。
3. 如果申报有误,点击左侧栏“作废申报”。弹出对话框选择查看可作废记录。
4. 左侧菜单点击—重置申报状态—选择—增值税—重置。
5. 返回申报界面,点击未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6. 电子税务局自动弹出提示,依次点击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7. 填写申报表里的数据并保存。
8. 点击申报之后就可以完成个体户的申报流程。
最后关于个体户申报纳税,小金还要提醒大家一点,现在不论你的个体户是查账征收还是定期定额征收,都需要自行申报,具体如下:
1. 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超过30万元),必须自行申报。
2.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可暂不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但并不免除其申报纳税义务。
3. 若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无论销售额是否超过以上标准,都应该自行申报纳税。
4. 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仍按现行征收方式自行申报。
以上就是南宁个体户怎么进行申报纳税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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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格式
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二、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2.第2行“股权激励”:适用于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填报纳税人根据本年实际行权时股权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行权时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2列金额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3.第3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4.第4行“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填报第5行金额或者第5+6行金额。
5.第5行“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适用于按照税收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比例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不包括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不包括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4列“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余额。
(5)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不包括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2+4列的孰小值填报。
(6)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7)第7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填报第2+4-5列金额。
6.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适用于按照税收规定职工培训费用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教育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中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100%)。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2列金额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7.第7行“四、工会经费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支出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工会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8.第8行“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填报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按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计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1列及第2列孰小值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9.第9行“六、住房公积金”:填报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住房公积金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按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计算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1列及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10.第10行“七、补充养老保险”:填报纳税人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补充养老保险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11.第11行“八、补充医疗保险”:填报纳税人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医疗保险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补充医疗保险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12.第12行“九、其他”:填报其他职工薪酬的金额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
13.第13行“合计”:填报第1+3+4+7+8+9+10+11+12行金额。
三、相关税收规定
(一)工资薪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二)职工福利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六)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四、案例解析
案例1.a房地产企业,2023年计提职工工资薪金800万元(假设全部计入损益),已发放500万元,至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还有贷方余额300万元,2023年3月1日发放了200万元,2023年4月1日完成了2023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2023年6月10日,发放了剩余的100万元工资薪金。
a公司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1)计提工资薪金
借:管理费用等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800
(2)2023年,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500
贷:银行存款 500
(3)2023年3月1日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200
贷:银行存款 200
(4)2023年6月10日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100
贷:银行存款100
a公司的税务处理:
(1)2023年计提了800万元工作薪金,但实际发放了500万元,在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放了200万元,也可以在2023年所得税税前扣除,共计可扣除700万元,需纳税调增100万元。
(2)2023年6月10日发放工资100万元,可以在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具体填报如下:
案例2.假设a公司为一上市公司,2023年1月1日,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股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2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5元每股的价格购买100股a公司股票。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格为18元。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职,a公司2023年估计三年中离开公司的人员比例将达到20%,第二年有10名人员离职,甲公司将估计的离职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有15名人员离职。从授予日起的三年时间内,共有45名职员离开a公司。假设留下来的全部155名管理人员都在2023年12月31日行权,a公司股份面值为1元,行权日的公允价值为23元。
a公司会计处理:
1. 2023年1月1日,授予日不做账务处理。
2.2023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96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96000
3.2023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108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8000
4.2023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75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75000
5.假设全部155名管理人员在2023年12月31日行权,甲公司股票面值1元/股
借:银行存款775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79000
贷:股本155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41000
a公司2023年度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职工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 -职工实际支付价格)×行权数量=(23-5)×155×100=279000元
a公司可以在职工实际行权时,允许当年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79000元。
案例3.某企业2023年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5万元。2023年税收上允许扣除的工资支出为1000万元,会计上计提职工教育经费100万元,当年实际使用80万元。2023年税收上允许扣除的工资支出为1500万元,会计上计提职工教育经费80万元,实际使用100万元(包含2023年计提未使用的20万元)。
1.2023年汇算清缴填报如下:
2.2023年汇算清缴填报如下:
撰稿人:谢德明
作者简介:
谢德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
河南浩诚税务师事务所首席财税专家顾问
案例1
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2=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1、“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0.06万(=2万×3%)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8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2
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28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4万(=28万×5%)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3
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虽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但开具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28万。
2、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4
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填列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5万元,第15栏、第20栏填写0.25万(=5万×5%)。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填列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填写23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15万(=23万×5%)
案例5
按季申报,发生不动产销售,全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3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直接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30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5(=30×5%)万元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6
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5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应照章纳税。
申报表填报:
1、销售不动产填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6栏填写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30万元。将本期应纳税额1.5(=30×5%)万元填列于第15栏、第20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为1.5万元。
2、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免税20万元填列于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相应的免税额1(=20×5%)万元填写于主表第17栏、第18栏。
案例7
按季申报,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既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自建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其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2万元;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万元。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为4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季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也应照章纳税。
申报表填报:
1、将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及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之和25(=20+5)万元填列于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
2、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收入13(=8+5)万元填列于第5栏;
3、将销售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部分12万元填列于第6栏;
4、出租不动产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15万元可以免税,应将其填列于第9栏、第10栏,将相应的免税额0.75(=15×5%)万元填写于第17栏、第18栏;
5、将本期应纳税额1.25(=25×5%)万元填列于第15栏、第20栏,由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已预缴税款0.4(8×5%)万元,因此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85(=1.2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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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要申报的税种有哪些?
公司注册后登记税务,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身份,相应报税处理也有些差异。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有10万(每季度30万)免税额度;一般纳税人则没有免税额度,但如果取得进项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因此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想清楚是选择哪种纳税身份,关系到你公司的税负情况。一般做个人客户生意的企业,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了,可以享受更多税收优惠。而且随着业务发展,规模上来了,也就是销售额超过500万的时候,再升级到一般纳税人身份。而做企业客户生意的公司,对公司资质要求高的情况,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显得公司实力比较强,也可以取得足够进项发票抵扣税额。
那么如果最终企业选择了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需要申报的税种?
1、增值税及附加税。一般是按季度申报,每年1/4/7/10四个月份需要申报,截止当月15日。当然也有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具体要看税种核定结果。
2、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季度申报,也是每年1/4/7/10四个月份需要申报,截止当月15日前申报。
3、个人所得税。一般工资个税需要每个月申报,每个月征期之前,也是15日之前。
4、印花税。有合同、实收资本的时候就要注意申报印花税,可以分为按次申报和按期申报。
5、其他税费,有则申报。消费税、土增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
6其他申报。工商年报,每年6月30日之前;残保金,每年9月30日之前。
作者:创业老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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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纳税申报的办理也愈发严格。无论身在小微企业,还是处在大型集团,纳税申报都是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一。对于会计“老司机”而言,或许这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但是对于初入职场的会计小白,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纳税申报流程
虽然各行业和各地区的税率计算不尽相同,但是正常来讲,所有企业的纳税流程在全国几乎都是一致的。纳税申报总体上分为三步:
1.抄税报税:一般情况下,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或者直接到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
2.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需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已经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过的相关发票数据导入系统。如果有其他扣税凭证数据,则需要手工录入。在此之后,网上申报系统会生成纳税申报资料,我们需要将其导出并加以保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税款产生,则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3.清卡处理:在申报纳税成功后,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进行最后的清卡处理步骤。这时一般纳税人报税已处理成功。
纳税申报资料
进行纳税申报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方可:
1.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纳税申报表格
除了材料外,以下表格也需要准备: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3.《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4.《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5.《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6.《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7.《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1-5)》。
小二财税小编告诉大家,所谓“难者不会,会者不难”,看似很复杂的工作,真正熟悉起来后就不会感觉那么乏力了。所以刚刚入行的伙伴,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困难而选择放弃,我们要学会不断学习,才有进步的可能。因为会计工作本身就是个活到老,学到老的行业。
消费税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消费税纳税申报要求,计算当期应纳消费税额,填制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履行消费 税纳税申报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 曰、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根据纳税 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 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 15曰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 清上月应纳税款。
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相似,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根据委托人委托的服务内容不同, 包括消费税申报准备服务、消费税代理申报服务和消费税申报准备并代理申报服务等纳税 申报代理类型。其中,代理计算纳税人当期应纳消费税、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和办理消 费税纳税申报手续是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的主要内容。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 消费税计算方法
消费税对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分别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 复合计税等三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1. 从量定额计税方法
应税消费品中黄酒、啤酒和所有应税成品油,实行从量定额计税方法计算应纳消费税 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
2.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方法
应税消费品中卷烟(不包括批发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 复合计税方法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
3. 从价定率计税方法
除上述实行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外,其余应税 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计税方法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
(二) 应纳消费税计算相关要素确定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 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 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 括在内:
(1)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2. 应税消费品的课税数量或销售额
(1)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属从量定额征税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属从价 定率征税的,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2)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属从量定额征税的,为门市 部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属从价定率征税的,为门市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 售额。
(3)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属从量定额征税的,为应 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属从价定率征税或复合计税办法的,为一定顺序确定的同类消 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4)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从量定额征税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属 从价定率征税或复合计税办法的,为一定顺序确定的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 成计税价格。
(5)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属从量定额征税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属从价定率征税或复合计税办法的,为组成计税价格。
3.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
下列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按当期生产 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 用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用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石脑油为原料 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6)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7)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杆头、杆身的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一次性筷子;
(9)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①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x外购 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 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②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x外 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 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 纳税款
4.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 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 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1 -消费税税率)
5.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 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 -消费税税率)
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后,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 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 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 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 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代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
消费税纳税申报包括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申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 申报。
1、自产应税消费品于销售环节纳税,自产自用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代理自产应税消 费品纳税申报应首先确定应税消费品适用的税目税率,核实计税依据,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办理代收代缴消费税申报。税务师首先应确定双方 是否为委托加工业务,核查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如为受托方代理申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代收代缴申报表;如为委托方代理申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税款的完税证明。
三、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
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消费税纳税申报资料,加强消费税管理的基础工作,国家 税务总局制定了《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成 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 表》,自2008年4月办理税款所属期为3月的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启用。
(一)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表1)
(二)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表2)
表1
填报说明
一、 本表仅限烟类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 本表“销售数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烟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三、 本表“销售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烟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1〕91号)的规定,本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 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销售额x比例税率
(二) 雪茄烟、烟丝
应纳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
五、 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按本表附件一的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金额填写。
六、 本表“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七、 本表“期初未缴税额”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期 末未缴税额”。
八、 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消费税额。
九、 本表“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预缴
税额
十一、本表“期末未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二、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报说明
一、 本表限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髙档手表、游 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 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和“适用税率”按照以下内容填写:
化妆品:30%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 ;金银首饰(钼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5% ;鞭炮焰火: 15% ;汽车轮胎(除子午线轮胎外):3% ;汽车轮胎(限子午线轮胎):3% (免税);摩托车(排量> 250毫 升):10% ;摩托车(排量<250毫升):3% ;高尔夫球及球具:10% ;高档手表:20% ;游艇:10% ;木制一次性 筷子:5%;实木地板:5%。
三、 本表“销售数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计量单位 是:汽车轮胎为套;摩托车为辆;高档手表为只;游艇为艘;实木地板为平方米;木制一次性筷子为万双•,化 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含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按照纳 税人实际使用的计量单位填写并在本栏中注明。
四、 本表“销售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六、 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按本表附件一的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金额填写。
七、 本表“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八、 本表“期初未缴税额”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期 末未缴税额'
九、 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消费税额。
十、本表“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一、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预缴
税额
十二、本表“期末未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三、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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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杂志是由云南出版集团主管,云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是一份以纳税人命名的国内公开发行的专业特色期刊。本刊坚持以“专业性强,目标受众具体,维护纳税人权益,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理财指导服务”为宗旨,是配合宣传国家税收法规,连接政府与纳税人的重要桥梁与纽带。本刊为旬刊,国际标准16开。国内统一刊号cn53-1208/f,国际统一刊号issn1674-0920,工商注册号:530000000025879
《纳税》旬刊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内唯一一份为企业解答纳税问题的权威杂志。是全国发行量最大,影响力最广泛的专业性财税类核心期刊之一,曾是首家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投放广告的财税类杂志。面向全国两千万财会、税务工作者,读者包括国家财税决策机关的中高层领导,各地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经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及研究财税的科研机构的专家、教授、学者以及全国各高等院校。发行范围覆盖了首都、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沿海发达城市及省会城市等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的200多个大中型城市。
栏目设置:
上旬:财务与会计;财政与税务;审计与贸易;银行与企业;股市与风险;产业与物流。
中旬:金融与保险;投资与证券;经济与制度;市场与服务;业务与技术;社会与法制。
下旬:城镇与农村;农林与水利;节能与调研;改革与发展;战略与管理;教育与教学。
具体要求:
1、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严密。
2、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理论性、实用性、创新性。
3、.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论文要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逐层展开,步步为营。
4、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文稿内容应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最基本要求包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结论等四个方面)、参考文献和作者简介。文件格式应为word文档。带有图片、表格的要清晰。
5、语言流畅,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
6、字数在2300字起发,重要科研成果应控制在15000字以内(不包括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的字数)。
注意事项:
1、稿件文责自负。
2、本刊有权对选用的稿件做出适当删改,或退请作者自行修改。
3、来稿请勿一稿多投,两周内未收到录用通知的稿件,作者可自行处理。
稿件格式要求及样本:
1、题目:一般不超过30个汉字,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如果文稿是课题项目研究成果,要用脚注表明项目来源。
2、作者及作者简介“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五号宋体字,居中。如有作者简介,用脚注注明第一作者的单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等。
3、摘要:100-300字;关键词:2-5个,以分号相隔字。
4、正文中小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1、 1.1、 第一。
6、参考文献: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
投稿邮箱:pingzhiqikan@126.com,来稿注明审核《纳税》
2023年全国高新企业申报时间表!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你属于哪个省区呢?看看下面有没有你的地区吧!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开始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单:
吉林省,天津市,安徽省,上海市,重庆市,云南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黑龙江省,北京市,山西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
准确的2023年全国高企申报时间已经为你准备好了,那么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企申报即将开始,你准备好了吗?
那么2023年申报高企,需要做哪些准备?还是分批进行申报;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现在让我们智客小编详细的整理一下: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的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标准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以上内容皆由智客知识产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高新认证申报时间表的内容介绍,2023年高新申报时间也是差不多的,具体各省市的时间,请咨询我们的在线顾问进行了解。
一、登录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方式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
方式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
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二、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三、操作步骤
对存在消费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的纳税人推送该类申报表,如纳税人进行了多项不同类型消费税税费种认定,则系统对应推送多份消费税申报表。
(一)报表填写
1.在首页屏幕下方查看“我的待办”,电子税务局会提示您当前未申报的税种及申报截止日期。点击待办区的“申报”按钮或“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2.点击“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自行填写报表数据。
3.纳税人选择该申报表对应的申报表菜单后,即可看到申报表填写列表页面。
4.报表中白色底纹项目需据实填写,灰色底纹的单元格为自动计算或自动带出结果且不可修改,“—”符号代表不可填写项目。点击申报表对应的“填写”按钮进入该报表。核实《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的“保存”按钮。
5.消费税和附加税费进行整合,纳税人一并申报主附税。
纳税人通过《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点击15.16.17行链接至申报附加税费信息。
依次将推送的申报表填写完成并保存后,申报表后面对应功能发生调整,出现“查改”和“删除”按钮,点击“查改”按钮可对相应的申报表进行修改,点击“删除”按钮可将对应的报表删除后重新填写。
(二)报表申报
纳税人填写并保存报表后,系统会显示出已填写完成,但尚未申报的报表,点击“申报”按钮。
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表对应的“申报”按钮,自动弹出声明提示,点击确认按钮后完成申报表提交,如图
点击右上角“刷新”按钮,当“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则表明您填写的申报表已传入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完成了本期消费税申报。
(三)申报作废
报表申报错误的,可通过“申报作废”功能作废申报表后重新申报。
(四)税费缴纳
1.对于产生应纳税额的,点击左侧的“税费缴纳”按钮进行缴款。
2.缴款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或二维码缴税。
点击【获取待缴款信息】按钮自行选择缴款方式后点击确定,获取缴款信息,选择消费税点击【缴款】按钮确定缴款。
(五)完税证明
缴款完成后,可在【完税证明】下选择缴款日期及税款所属期打印缴款凭证和开具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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