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额是什么意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所得税依据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对象征收,可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
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额。
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主要有: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等。这些原则可能与会计核算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不相称的,于是就产生了纳税差异,如:
(一)出于谨慎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上存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预计负债的确认等,但根据税法的确定性原则,费用和损失只能在实际发生时据实列支;
(二)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公允价值计量,目前适用的有投资性房地产(满足条件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等资产,但根据税法的历史成本原则及确定性原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未来实现时据实反映利得或损失;
自5月1日起,新版的申报表已经启用,我们来看看政策公告:
那对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申报表有什么变化?跟实操君一起来看看……
申报表变化前:
申报表变化后:
针对上图的项目,我们首先来看看新增加的“异常凭证转出”项目。
01
“异常”凭证是哪里异常
异常凭证全称是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就是指状态异常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1、具体分为以下5种情形: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注意: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对于异常凭证在发票服务平台勾选时,可以通过异常发票统计表查询哪些发票属于异常情况,如下图:
02
进项税为什么需要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定义上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
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简单来说,就是该部分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是在购进时已做抵扣进项,因此需将该部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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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进项税额转出项目账务及涉税处理
回顾下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的项目,实操君逐一用案例给大家讲下账务处理及申报表怎么填~
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1】
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3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3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
本题用于残疾人专用的设备材料为免税项目,购进原材料的分录比较简单,这里就不再多写了~~
申报表填写:
2、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2】
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26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26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00
申报表填写:
3、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3】
2023年1月购进一篇器材用于销售,公司做存货核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进项税额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2023年7月,公司进行存货盘点,发现这批器材丢失,查明原因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被盗。
申报表填写:
4、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
【案例4】
建筑公司2023年8月发生不可划分用途的期间费用120万元,对应进项税额9万元,如果当月一般计税销售额1000万元,简易计税销售额900万元,那么8月份应转出的金额为:
9*(900/1000)=8.1万元
借:管理费用 8.1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1
总结: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申报表填写:
5、免抵退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案例5】
公司生产的消毒剂主要用于出口。2023年3月生产了10万瓶消毒剂,其中2万瓶内销,价格为30元每瓶;8万瓶于2023年3月16日出口到欧洲,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为25元每瓶。该消毒液生产成本为10元每瓶,相关进项税额为60万,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勾选抵扣。(假设退税率6%)
应转出金额=25*8*(13%-6%)=14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4
总结: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申报表填写:
6、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该项目主要是用于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而调减的进项税额。如果后期税务局检查后发现先前该转没转的进项税额,而导致当期少交税了,不仅要补税还要从应该交税的当期开始补缴滞纳金哦。
所以,如果企业有需转出进项的情况,应当及时做转出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以下(季度45万)免税,超过这个数必须要交税吗?那可不一定!快跟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判断标准吧!
判断免税额的
4个标准
虽说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有金额限制,但并不是到了15万(45万)就立刻交税,只要符合以上4种情况,就能合理规划、继续享受免税政策哦~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税务、北京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投资科技型初创企业涉税问题咨询热度较高,主要集中于投资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确定。现行政策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符合规定的投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据此,投资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对投资主体来说至关重要。
投资额的计算
确定投资额,是相关主体享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的第一步。投资方式不同,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的投资额计算指标不同:若采用直接投资方式,看实缴投资额单项指标;若通过有限合伙创投企业进行投资,看实缴投资额及实缴出资比例双项指标。
具体来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三条第三款明确,创业投资企业或天使投资个人的投资额,按其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确定。例如,a公司制创投企业对某初创科技型企业进行投资,认缴出资500万元,实际出资300万元。若其他条件均满足,则a公司制创投企业的投资额按实缴投资额确定,即300万元。在此基础上,可以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70%=210(万元)。
财税〔2018〕55号文件同时明确,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照合伙创投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占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和个人合伙人的投资额=有限合伙创投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投资满2年当年年末各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创投的实缴出资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发生变动,能享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的主体,仅为合伙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满2年的合伙人,并按照当年年末的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计算投资额。
举例来说,深圳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甲企业原有a、b、c三位合伙人。2023年10月1日,甲企业投资上海乙初创科技型企业;2023年10月1日,甲企业投资乙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023年1月3日,d以增资方式入伙甲企业。那么,甲企业在进行2023年度个人合伙人投资抵扣备案时,仅需就投资满2年的合伙人a、b、c的实缴出资比例,计算这三位合伙人的投资抵扣额度。
假设在此案例中,甲企业对上海乙初创科技型企业实缴投资额为100万元,合伙人a对甲企业投资30万元,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a对甲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为25%,则合伙人a对上海乙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为100×25%=25(万元)。在此基础上,a可以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70%=17.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确定投资额后,相关主体需进一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公司制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范围也有所不同。
公司制创投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投资满2年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例如,2023年1月,深圳e公司投资上海初创科技型企业f公司100万元;深圳e公司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深圳e公司享受投资优惠后,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其202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400-100×70%)×25%=82.5(万元)。
天使投资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投资满2年(含)后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股息红利所得)。举例来说,2023年1月,自然人吴某投资深圳某初创科技型企业100万元,持有股权比例20%。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情况下,2023年1月,吴某转让其持有该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全部股权,转让所得300万元。假设股权转让价格符合规定且无其他费用,吴某此次财产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成本=300-100=200(万元)。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故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100×70%)×20%=26(万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沐林财讯
公司盈利需要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而公司盈利10万元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还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事项、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来确定。那么,我们来看看适用不同税率的企业,其公司盈利10万元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一、小型微利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公司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税公告【2023年】第13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当小型微利企业盈利10万元,且公司的会计利润等于应纳税所得额时,则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0万元*2.5%=2500元。
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即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二、一般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如果企业适用的是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企业会计利润10万元,且等于应纳税所得额时,则企业盈利10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万元*25%=25000元。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会计利润,企业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会计利润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
现实中,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多采用间接计算法,即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确认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上的政策规定不同,使得企业计算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差异。比如,收入确认的原则不同、成本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不同、视同销售项目、加计扣除等政策规定的不同。
纳税调整项目主要包括:
收入类调整项目主要包括,视同销售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投资收益,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不征税收入等项目。
扣除类调整项目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捐赠支出、利息支出、佣金和手续费支出、与收入不相关支出、跨期扣除项目、赞助支出、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等项目。
资产类调整项目主要包括,资产折旧和摊销、资产减值准备金、资产损失等项目。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主要包括,企业重组和递延纳税事项、特殊行业准备金、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政策性搬迁等项目。
总之,公司盈利10万元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既要看会计利润总额、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及纳税调整事项和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3年8月6日
元税问答【第006期】 申请一般纳税人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基础条件:
1. 有实地经营场所,正常合法营业。
2. 有营业执照,已开立银行对公基本账户,正常办理税务登记。
3. 有专业会计核算账务,准确纳税申报,账务规范。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时间节点:
1. 随时主动申请。企业可以在公司刚成立后立马申请一般纳税人,也可以在运营一段时间后申请一般纳税人。对营业收入、注册资金与成立时间的都没有要求,所以不必销售额达到500万才能有资格做一般纳税人。
2. 强制被动申请。如果公司连续12个月的累计收入达到500万元后,企业就没有权利选择是否做一般纳税人了,税局直接会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强制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
天哪,中小微企业到底怎么分?
最近留抵退税成了热点政策,但很多企业主都弄不清自己的企业属于哪一类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该按照哪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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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国家早有规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这几张表格给您整理好了,您只需要根据您具体的行业,对号入座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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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关心的问题
解答来了
q1
资产总额怎么确定?
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的年末值确定。
q2
营业收入怎么确定?
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
q3
假如我开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
营业收入只能算0了吗?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q4
这里所说的增值税销售额,仅仅包括
我做增值税申报时填写的销售额吗?
增值税销售额不仅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还包括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如果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来举几个
简单的例子
纳税人是一家建筑企业,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4700万元,2023年增值税销售额为6400万元,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
建筑业中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是,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小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是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
从该纳税人相关指标数据看,虽然2023年增值税销售额大于6000万元,但因2023年末资产总额未达到5000万元,因此,该纳税人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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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一家餐饮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530万元,是否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
餐饮业的具体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该企业相关指标数据看,如果2023年增值税销售额为530万元,在2023年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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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2023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是70亿元,纳税人可以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吗?
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标准为,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该纳税人相关指标数据看,如果2023年度末的资产总额为70亿元,该纳税人在2023年度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型企业,如果符合留抵退税其他条件,可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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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述表格和案例,想必一些老板还有疑惑,我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两个文件里列明的行业,应该怎么判断是否属于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呢?
对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
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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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有不懂可随时咨询
安财猫24小时在线解答。
问:2023年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用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本公告发布后出台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根据上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未重复明确销售额的换算公式,比照上述公式原理,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会员:
我公司是河北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将与我公司签了5年期劳动合同的几名技术工派遣到子公司,派遣协议约定子公司需向我公司支付包含技术工工资和社保在内的一定款项。请问我公司就该款项计算缴纳增值税时,能否适用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纳税政策?
大成方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四款规定,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八)>的通知》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经营劳务派遣的资质。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因此,纳税人需经其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劳务派遣业务符合相关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规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用工单位就派遣劳动者数量、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数额等事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合同。(3)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代用工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你公司如果未经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具备经营劳务派遣的资质,不能适用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缴纳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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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对困难行业进行了阶段性减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进项税加计10%抵扣,政策一直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对于此阶段性减税的账务处理,我们需要有一先了解一下知识:
1、此次阶段性减税属于政府补助范围;2、此次减税是减需要缴纳的增值税。而不是增加进项税;3、政府补助只有在确认能够享受的时候才进行账务处理;4、此次减税是阶段性的,逾期未享受则作废;5、综上原因,此次减税收益应当在实际发生减税是入账。
案例: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相关规定,该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销项税额9500元,当期认证进项税额9000元,当期因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增值税项目应进项税额转出200元,假设上期留抵税额为0,期初加计抵减余额为0。
1、计算实际享受的政府补助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9000*10%=900元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10%=20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900-20=880元
本期纳税人抵减前应纳税额为700元,所以本期可实际抵减额为700元,结转下期抵减额为180元,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
2、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700
ps:结转到下期的抵扣额180元,只做备查,不必进行账务处理。如果政策到期仍未抵扣,直接作废即可。
今天,网校举例教您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助您轻轻松松完成申报!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的适用范围
本表主要反映纳税人发生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情况,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 特别强调:只要发生相关职工薪酬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本表。
申报表样表如下: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申报表填写指引
案例一:a企业,2023年度计提应发工资120万元,实际发放工资100万元。
案例分析: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
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由于扣除限额=100万元(“工资薪金”实际支出),准予扣除实际支出金额100万元,120万>100万,所以2023年度税收金额为100万。
2023年度纳税调增金额=(1列-5列)=120万-100万=20万元。
报表填写:
案例二:b企业,2023年度税收上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为100万元,会计上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为1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职工福利费14万元。
案例分析:
由于扣除限额=100万元(“工资薪金”支出)* 14%(税收规定扣除率)=14万元,15万>14万,所以2023年度税收金额为14万。
2023年度纳税调增金额=(1列-5列)=15万-14万=1万元。
报表填写:
案例三:c企业,2023年度税收上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为100万元,会计上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为10万元,实际支出职工教育经费9万元。
案例分析:
扣除限额=100万元(“工资薪金”支出)*8%(税收规定扣除率)=8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0+9=9万元,9万>8万,所以2023年度税收金额为8万;
2023年度纳税调增=(1列-5列)=10-8=2万元;
2023年度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2列+4列-5列)=9+0-8=1万元。
报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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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税务局纳服中心
——导图引言
1.应纳税额计算是学习个人所得税的终极目标。
2.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不同的纳税人有不同的算法,不同的应税项目有不同的套路,可以说是千头万绪捋不顺。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计算知识学习,很难一蹴而就的学会,更不容易记住。所以,最好的建议应该是先捋思路,再言它。
4.为了破解这一难学问题,本期导图财税尝试梳理了思维导图,并以实例为“引子”,对各个应税项目逐一举例,让需要的学习者先找感觉和兴趣。以此助推,激发自学。
综合所得
一、居民个人
【例】
(1)收入:陕西人小导2023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23000元。2023年6月取得劳务报酬22000元,2023年7月取得稿酬收入4000元,2023年11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500元,2023年12月收到年终奖30000元(选择合并计税)。
(2)扣除: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3600元、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3)问题:计算小导的工资薪金扣缴义务人2023年1月、2月、3月预扣预缴的税额及全年预扣预缴的税额?计算小导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预缴预扣
【解】
(1)工资薪金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2023年1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3000-5000-3600-2000=12400元
查预扣率表一:适用预扣率3%,速算扣除数0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2400×3%-0=372元
2023年2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3000-5000-3600-2000)×2=24800元
查预扣率表一:适用预扣率3%,速算扣除数0
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24800×3%-0)-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744-0-372=372元
2023年3月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3000-5000-3600-2000)×3=37200元
查预扣率表一:适用预扣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37200×10%-2520)-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200-0-(372+372)=456元
全年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3000×12+30000)-5000×12-3600×12-2000×12=178800元
查预扣率表一:适用预扣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全年累计预扣预缴税额=(178800×20%-16920)-累计减免税额=12840-0=18840元
(2)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6月取得劳务报酬22000元收入超过4000元
查预扣率表二:用预扣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1-3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2000×(1-20%)×30%-2000=3280元
(3)稿酬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2023年7月取得稿酬收入4000元收入超过4000元
适用预扣率20%
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800)×70%×20%=(4000-800)×70%×20%=448元
(4)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预缴税额计算
2023年11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500元超过4000元
适用预扣率20%
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1-20%)×20%=7500×(1-20%)×20%=1200元
2. 应纳税额(汇算清缴)
【解】
(1)全年收入=(23000×12+30000)+22000×(1-20%)+(4000-800)×70%+7500×(1-20%)=331840元
(2)准予扣除额
全年减除费用=5000×12=60000元
专项扣除=3600×12=43200元
专项附加扣除=2000×12=24000元
扣除项合计=60000+43200+24000=127200元
(3)应纳税所得额=331840-127200=204640元
(4)查税率表一:适用税率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5)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4640×20%-16920=24008元
(6)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24008-18840-1920-448-1200=1600元
二、非居民个人
【例】
(1)收入:英国专家小猪佩奇临时来华工作,2023年1月取得工资收入23000元。同月,取得劳务报酬22000元,稿酬收入4000元,2023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500元。
(2)问题:计算小猪佩奇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解】
(1)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5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3000-5000)×20%-1410=2190元
(2)劳务报酬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2000×(1-20%)×20%-1410=2110元
(3)稿酬收入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7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000×(1-20%)×70%×3%-0=67.2元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7500×(1-20%)×10%-210=390元
经营所得
【例】
小导创办一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小导夫妻两人,账证健全,2023年度,个体户总收入58万元,各项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为25万元(不含业主扣除费用,含小导工资每月领工资3500元,小导妻子每月领工资4000元)。小导夫妻各享受赡养老人一项专项附加扣除,除经营所得外,小导家庭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小导2023年度小导家庭应缴纳个税多少元?
【解】
(1)小导妻子月收入4000元,未超过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月)。
应纳个人所得税=0
(2)小导个体户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以及损失)=580000-(250000-3500×12+5000×12+2000×12)=288000元
(3)查税率表二:适用税率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
(4)小导个体户全年应缴纳个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88000×20%-10500=47100元
(5)小导家庭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0+47100=47100元
分类所得
一、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例】
小导2023年1月在上证a股买了一只上市企业股票1000股,当月取得该支股票实施的每股0.6元的分红。计算小导取得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20%=(1000×0.6)×20%=120元
二、财产租赁所得
【例】
小导有一处90平方米的门面2023年1月出租给某个企业,年租金105000元,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5000元,附加税500元,房产税12600元,土地使用税450元,印花税100元,实际未发生修缮费。计算小导财产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
财产租赁所得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月)收入额-准许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20%=[(105000-5000)-500-12600-450-100]×(1-20%)×20%=13816元
三、财产转让所得
【例】
小导有一处90平方米的自建门面房,建安费用50万,其他费用10万,2023年1月出售给某个企业,转让价款100万(不含税价),发生转让相关税费3万。计算小导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
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100-(50+10)-3]×20%=7.4万元
四、偶然所得
【例】
小导2023年2月买大乐透彩票中奖3万元。计算小导取得中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20%=60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20%=(1000×0.6)×20%=120元
差额征税是营改增以后为了解决那些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来避免重复征税的项目而采取的一种抵扣方法,那么,建筑业差额纳税,具体如何账务处理和填写申报表呢?接下来一起学习建筑业热播系列微课中专家精选的案例以及解读。
❉附录:法官、检察官、律师收入对比大数据(2023年数据,供参考)
2023年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这两项改革措施对法官、检察官来说是利好消息。
本报告结合以上背景消息,通过筛选全球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职业人员的工资情况,进行横向数据对比;通过对我国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三类法律职业群体的收入进行纵向数据对比,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可以深入了解法律职业收入的全新视角。
一、法律职业概况
(一)全球法官、检察官、的收入情况
1.全球部分国家法官的收入情况
2.全球部分国家检察官的收入情况
3.全球部分国家律师的收入情况
如上述三份统计图表显示,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收入在全球范围内处于较低水平。
尤其是在法官、检察官层面上,收入差距更是明显。据统计,我国法官、检察官的年平均收入为6.5万元,而在世界范围内,意大利、法国、德国法官检察官的年平均收入则分别达到了45.1万元、36.5万元及36.9万元,平均起来是我国法检工作者收入的6.08倍。
单从某一国家法检收入情况来看,各国对法检收入的差距并不太大,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和检察官的收入基本持平。英美法系中,除美国之外,各国的法检收入差距较小。
美国检察官收入与法官收入差距之所以明显最主要的原因是检察官的工作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其收入与普通公务人员收入一样,并无特殊之处。而尽管我国律师平均收入远高于法官和检察官,但在世界层面来看,我国律师的收入仍处于较低层面。
(二)我国法律职业概况
1.2023年法官、检察官及律师人数
据统计,截止到2023年,全国检察官人数突破15万人,法官人数则20余万人,注册执业律师人数为29.7万余人。
虽然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人数在不停增加,但随着近几年经济疲软导致的各方纠纷案件的急剧增加,案多人少成了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面临的问题。尤其是对法官而言,固定的工资与成倍积压的工作量之间出现严重断层,收入与付出之间差距逐渐拉大,更有因公牺牲在一线岗位上的法官事迹被报道而出……
在诸多因素的合力影响下,不少法官辞去公职,转而进入律师行业。
2.2023年不同从业方式的律师人数比
据统计,截止到2023年,全国注册律师人数达到29.7万人,但在律师队伍中,因从业方式的不同,各类型律师的数量也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专职律师的人数达到总人数比重的90.98%,兼职律师则占3.73%,公职律师占2.54%,法律援助律师占2.2%,军队律师占0.56%。
3.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数比重
如图所示,当前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各类具体履职年龄层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据统计,在35岁以下的年龄段,检察官人数占据的比例最大,有51.33%。在35-50岁的年龄段,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人数分布最多,法官为47.91%,检察官达到了44.31%,而律师则高达50.27%。在50岁以上年龄段,三种职业人数分布最少,多数情况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返聘。
4.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人均办案数量
如图所示,法官的人均办案量最高,大约有107件,截至到2023年,我国法官人数大约20万,2012-2023年法院立案案件26809177件。法官任务繁重,工作量大是我国的现状。
同时,我国检察官人数接近16万,2012-2023年检察院共受理案件113364件。检察院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公诉和行政监督,一般不涉及民事诉讼,因此人均办案量仅有0.71件。
最后,我国律师在2012-2023年的人均办案量为30.49件,其中,代理最多的是民事诉讼。
二、我国不同法律职业的收入情况
(一)检察官、法官、律师的月平均工资对比
如图所示,在检察官、法官、律师的月平均工资对比图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检察官与法官的月平均工资是持平的,而律师的月平均收入远远高于检察官和法官。
检察官和法官作为公务员体系的一员,一直都是按照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进行工资发放,所以两者在月收入上基本持平,而律师的收入则是根据其所承办的案件的情况来决定的,由此造成了巨大的收入差距。
如检察官、法官、律师的月平均工资对比图所示,我们可以看出,月平均工资在6000元以内的法官和检察官的比例远远多于律师,而月工资6000元及以上尤其是8000元及以上的律师的比例远远多于检察官和法官。
根据以上两张月收入对比图我们可以看出,在法律这个行业当中,律师的收入要远远多于法官和检察官的收入。
虽然,会给予法官和检察官一定的补助和奖金,但是这些补助杯水车薪,不足以改善所有法官检察官整体收入偏低的事实。补助和奖金与地域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法官、检察官的补助自然就高,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法官检察官的补助也是寥寥无几。相比于律师来说,一个法官每年处理的案件成百甚至上千,远远多于一个律师,巨大的工作量与较低的薪资形成反差,近年来,大量的法官流失,尤其是基层法官离开法院的很多,薪资较低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二)律师收入的具体情况
如图所示,专职律师的月均收入是最高的为12010元,公职律师的月均收入较高为8007元,而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的月收入则非常低,分别为2770元和3342元。不同律师的收入差别是很大的,甚至是几倍的差距。
在上图中则可以看出律师在不同收入档次所占的比例,约一半的律师收入是低于5000元的,而月收入在1万以上的律师占总数的1/5还多,从图中可以看出,律师的收入差距很大,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而律师的资历则成为影响律师收入最主要的因素。
律师是个需要丰富社会阅历和广泛社会关系的职业,初入行的“小律师”往往因为资历不足、案源少收入并不高,而在业内有名气或从业时间长的“大律师”则由于经验丰富、社交圈广,这些律师往往有较多的案源,代理费也较高,所以他们的收入差距很大,但就总体来说,律师的收入是相对较高的。
目前我国的律师数量大概有29.7万,但是因为工作区域以及经济发展现状的差异,他们的收入差距较大且发展极度不平衡。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律师收入最高的城市是北京、深圳和上海这些经济比较发达的一线城市,而二线城市包括福建山东江苏等城市律师的收入虽然不是很高但总体差别不是很大。对比一线城市而言,我国的西部地区例如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律师的年收入很低。
导致这种差异的最为主要的原因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经济发展比较好的东部城市的案件来源比较丰富且标的额比较大,所以收入相对而言就高点。而西部地区经济落后案源较少,故而收入也就不是很多。这种不平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律师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从而影响到了法律服务的质量和各自的收入水平。
三、法律职业收入差异的影响
(一)专业人才流失
在与律师收入形成巨大反差的情况下,很多办案法官辞职进入律师行业,导致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数量下降。案件多、人员少就成了法院、检察院的通病所在,而且律师转行进入司法机关工作不像法官转行进入律师行业那样简单。案件多、人手少的压力导致了司法机关办案难、办案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滋生司法腐败
在低收入的前提下,法官难免会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与律师进行“合作”,为律师提供有效的案件资源后从律师手里得到一定的“回报”。
离职法官当律师有两个腐败的“优势”,一是通过以前的资源揽案源,二是通过以前的关系影响判决。这些法官进入律师行业后,特殊的工作经历和人际关系背景,使他们不自觉地介入到诉讼中并且和现在任职的法官老同事、老朋友进行各种沟通,难免影响案件结果的公平公正。
要想减少出现以上问题,首先应该保证法官、检察官有合理的收入。从目前来看,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工资,建立健全工资增长制度是最有效的办法。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一个最优秀的法官与一个最优秀的律师相比,在收入上总会相差甚远。
我们不可能仅仅只通过工资待遇去扭转法律人才逆向流动的局面。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拿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两者的收入作对比,而是要通过检察官、法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工作量、责任大小去给他们提供一个合理的待遇。
其次要给法官、检察官提供一个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当司法体制改革能够为有良知、有正义感、有法律专业水准的法官、检察官提供广阔的职业舞台,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一次次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时,职业的荣誉感就可能高于物质上的工资收益。比如美国,法官的年薪也远不如律师,但做法官依然是律师心中的“梦”
今天,会计联兴财税app栏目组收到一枚小可爱的提问:工商年报中的纳税总额,不知道在哪里取数?
俺老孙微微一笑,不知道就对了,不然需要我干嘛呢。不知道在哪里取数,看俺老孙给你取来!
纳税总额包括哪些税?
“纳税总额”是指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税金,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这里需要划一个关键词:实际缴纳,也就是说12月计提是不算的,比如说转出未交增值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只算实际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小结:所以,我们要关注除了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明细以外的借方发生额。
纳税总额取数从哪里取?
第一个方法:从明细账里边取。
把除了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不加,把『应交税费』下其他的二级科目加上就对了(前提是你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核算规范,有转出未交增值税,不然你要自己想办法把实交增值税算出来)。
把应交未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等明细科目的借方本年累计发生额相加得到。
第二个方法:之前就设置好现金流的辅助核算
现金流量表根据公式自动算出结果,你直接取第7行支付的各项税费。
来源:会计联兴财税app每日学一点栏目,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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