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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纳税申报(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5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北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北京纳税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北京纳税申报

【第1篇】北京纳税申报

纳税指标,作为北京积分落户中的三大超车手段之一,争议一直不断。每年申报期间,对突击纳税的举报之声不绝于耳。

比如有的积友认为:三年纳税满足十万就可以加分,导致很多人突击找中介缴税加分,而目前的核查机制基本查不出问题,导致这个纳税加分政策间接变成了有钱人买分的本质,对于踏踏实实为北京作出贡献的普通民众非常不公平,扰乱了积分落户的正常秩序,希望政府部分严查突击纳税加分,取消此项目,让积分落户尽量做到公平秩序。

咱们不论对错,只说政策。按照规定,只要满足每年纳够10w的个税,就满足相关的加分标准。操作这项加分的都是分数差不多够了,就差个几分需要冲刺一下。在没有其他加分途径的情况下,只有去操作纳税。

由于纳税加分只看申报的近3年,所以对于分数线差距比较大的,是没有必要关注这一项加分的。

本没有突击纳税一说,只要是合规合法申报,就没问题。偷税漏税肯定是违法的,但对于多纳税,在法律层面还是个空白,具体看政策会不会根据情况调整了。

名词解释

加分项: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以上的,加2分,最高6分。

减分项: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积分落户手册里对纳税指标的说明内容不是很多,但有一些坑却不得不注意:

01 纳税的时效性

并不是说在你社保范围内,有任意三年满足纳税加分标准就可以了。纳税加分只看你申报年的前3年,这3年之外的就算满足,也是不加分的。

比如我2023年申报,加分依据是2019、2020、2021这三年的纳税额,2023年就算是纳够了10个w,也是不能加分的。

02 一年纳税额为零

这种情况虽然不多见,但是也有,申报的近3年,如果其中1年的纳税额为0,其他两年就算都够10万了,也是不加分的。

比如我2023年申报,2023年纳税10w,2023年因为疫情没工作所以没纳税,2023年重新找工作纳够10w,那今年申报是没有纳税加分的,这个强调的是纳税的连续性,需要3年连贯。就算2023年纳税1块钱,今年也是能加4分的。所以,以防万一千万不要0纳税。

03 入库时间为准

纳税加分以入库时间为准,根据当年1-12月份的入库总额进行计算加分。这要着重讲一下年终奖,当年的年终奖申报纳税,一般入库会在下一年,要是今年想加上分,可以和单位协商下,提前申报。

04 汇算清缴

每年的汇算清缴,也就是多退少补,如有补税肯定要补,但是如果想拿纳税加分的话,就不要去退税了。

当年退税虽然不影响去年的加分,因为纳税看的是入库时间,但是退税会影响当年的纳税额度。

比如我2023年退税1万,想今年加纳税分,需要纳够11万才行。退税相当于-1万,这个算数想必大家都明白!

后记

去年申报期,对突击纳税的行为人人喊打,但是结果出来后,有纳税加分上岸的人较2023年并没有增加很多。这个还是有一定门槛的,一直满足的人自不必说,这是应得的分数。如果你本身达不到,去谋求这个加分也没有那么容易。除非你自己是公司老板,年底给自己发笔奖金犒劳下自己,本身无可厚非!

【第2篇】北京纳税人实名认证

问题一

在电子税务局税务登记信息中显示的法人姓名正确,但在实名办税页面中显示的法人姓名有误,应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在主页中依次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进入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页面,点击页面下方【实名信息维护】,正确录入法人信息后,重新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刷新网页即可。

若网上实名认证操作不便,应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修改实名认证采集信息,建议拨打12366转至所属区域纳服中心确认携带资料明细、预约业务类型。

问题二

在电子税务局中办理银税互动业务时提示:银行产品正在接入中,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由于部分银行与税局系统接口尚未调试完毕,故出现此提示,具体接入时间可咨询相应银行。

问题三

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提示《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某项为空,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此问题是由于申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时,某些必录项为空所导致的,应根据税务机关的反馈信息,在对应项目中录入正确数据后重新申报。

问题四

以邮寄配送方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扣款时提示:非收支类账户,禁止进行收支交易,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此提示为扣款失败返回的提示。

1) 如此次扣款为签订三方协议后第一次扣款,或此前使用三方协议可以正常扣款,但近期进行过转区转所或变更税务登记相关信息等业务操作,建议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后再试;

2) 如此前使用三方协议可以正常扣款,且近期未进行过转区转所或变更税务登记相关信息等业务操作,若查询确认银行账户尚未划款,则按扣款失败处理,重新提交代开申请即可;

3) 如操作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拨打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技术服务电话:62212366,由客服专员协助处理。

问题五

在win10系统中打开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软件界面中的字体显示偏小,应如何调整?

解决方法:

右键单击电脑桌面空白处,再弹出快捷菜单中依次点击【显示设置】-【更改文本、应用和其他项目的大小】,选择调整为“推荐”分辨率即可。

问题六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中,点击“收款人名称”下拉菜单带出的f码(纳税人识别号)与实际不符?

解决方法:

可直接将正确的f码信息(组织临时登记回执中的f码“纳税人识别号”)手动输入至“收款人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证件号码”栏次,然后“收款人名称”栏次会自动带出正确的f码信息。

问题七

电子税务局中办理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业务时,其中“经办人”栏次无法输入(光标无法定位),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此问题是由于浏览器原因所导致的,使用谷歌浏览器操作即可。

问题八

在局办理银税互动业务时提示:请选择同意签署交互涉税信息授权委托书,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此问题是由于纳税人未选择“同意签署交互涉税信息授权委托书”复选框所导致的,勾选“同意签署交互涉税信息授权委托书”文字前的复选框,再点击【发送】即可。

【第3篇】北京国税纳税人网

年终岁末,又到了维护客情关系外购礼品招待客户的时候了,也到了考验各单位会计处理能力的时候了。老王重点分析一下此业务的财税处理方式,仅供参考。

第一篇 增值税篇

(一)处理方式一:可做进项税额转出或认证不抵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根据上述规定,外购商品用于赠送客户,核心目的为维护良好关系,可以理解为交际应酬,因此可做进项税额转出或认证不抵扣(取得专票时)

(二)处理方式二、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如果按照无偿赠送理解外购商品招待客户,就应按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应税义务。

实务当中,各地税务机关具体执行口径有所差异,但综合来看还是以“视同销售”为主。

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增值税处理各地税务机关不同的执行口径案例: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发布关于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检查工作指导意见(一)》第四条规定,银行向客户或非客户无偿赠送的礼品,应当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的第4个问题,纳税人将购买的服务或者货物赠送给客户,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还是视同销售?回复:纳税人将购买的服务或者货物赠送给客户的行为,若已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视同销售;若未抵扣进项税额或已作视同销售,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北京国税热点问题:“一般纳税人将外购的礼品无偿赠送给客户,是否需要视同销售?能否抵扣进项?” 答: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增值税上视同销售,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

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问:外购礼品赠送客户,应按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还是应按个人消费交际应酬,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回复:《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是指内部人员为交际应酬而产生的消费。因此,外购货物用于赠送给外部人员应视同销售。

2023年8月《注册税务师》杂志发布《企业将外购产品无偿赠送客户未缴税被罚巨款》文章披露,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北京市a公司2014—2023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一次日常专项检查。该公司购入的1366部手机无偿赠送给客户的行为,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购入手机的不含税价格为546万元,组成计税价格为600万元,应补缴增值税102万元。

因此,为了规避税务机关以“视同销售”处理此类事项产生的纳税风险,纳税人外购商品用于赠送客户务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按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不会产生销项税额;如以“视同销售”处理,取得专票可以相应抵扣进项税额,避免或减少实际应纳税额

【第4篇】北京纳税大户奖励户口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北京积分落户关于纳税的相关规定:

积分落户北京纳税指标需要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满足条件每年加2分,最高加6分。

重点读解:

①近3年连续纳税

不连续纳税没有资格。

②综合所得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必须个人所得税,炒股交税不算。

③每年纳税10万及以上

每年10万才能加2分,不到不加分。

④满足条件每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突击纳税加分:

既然纳税就能加分,自然会导致一些人突击纳税加分。毕竟,加上每年已缴纳的税费,不到10万就能买2分,何乐而不为?

从下图中可以看出,纳税加分上岸人数逐年递增,2023年才1252人,2023年已经到了1929人。

来源于百度论坛

目前纳税加分政策缺陷:

①没有长期性

为什么要求近3年?以前交的税都不算吗?

②没有连续性

如果每年交税9.9999万,为什么就没有加分资格?

③没有可查性

除了个人所得税外,其它税种太多,导致无法核查是否突击纳税。

④容易突击纳税

加上每年已缴纳的税费,不到10万就能买2分,何乐而不为?

个人建议:

统计每人社保期间的纳税总额,然后减去一个基础额度(比如:每月2000元*社保月份),得到一个超额纳税额。每超额10万加一个分数(比如0.5分),总分不超过一个分数(比如6分)。

举例说明:

小明社保月份100月,总计纳税52万,那么超额纳税:

52万-100*0.2万=32万

那么,可以加分

0.5*3=1.5分

特殊说明:

由于工资水平原因,每月纳税基数每年变化,可以参考北京市平均工资纳税额。

主要优点:

①长期性

跟社保年限挂钩。

②连续性

计算超额纳税总额。

③突击纳税成本高

原来最多30万就可以得6分,现在100万才能得5分。

【第5篇】北京个人纳税查询系统

为了让纳税人及时查询了解自己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情况,申报记录自助查询功能已于11月正式上线,包括申报收入查询、纳税明细查询、申诉记录查询三个功能。从此以后,个税申报记录就可以尽在'掌'握了,您值得拥有!想知道具体怎么操作么?快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操作步骤

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https://its.beijing.chinatax.gov.cn/),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实名登录后点击北京税务特色应用,使用相关功能。

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登录北京市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申报收入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来在线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来源于全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及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代开发票、二手房交易申报等业务产生的个税申报缴税记录。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北京税务特色应用-点击【申报收入查询】,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查询记录时间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记录查询(系统默认税款所属期2019-01至当前月份的申报收入记录查询)。

点击申报收入查询

查询结果展示

2.若对查询结果中一项或者若干项记录有异议,可通过点击【发起申诉】功能进行异议申诉,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从未在职'和'曾经在职',对申诉原因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对申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承诺。

发起申诉part 2

纳税明细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来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北京税务特色应用-点击【纳税明细查询】,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税款所属期可进行收入明细查询。

点击纳税收入明细

查询结果展示

2. 如果纳税人对查询结果中记录有异议,可在【申报收入查询】功能发起申诉。

申诉记录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来在线查询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北京税务特色应用-点击【申诉记录查询】,进入查询结果页面,选择申诉类型和申诉状态可进行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筛选。

点击申诉记录查询

点击申诉记录查询

筛选查询

2.点击【查看详情】,可以进入详情页面查看该申诉记录的各项明细信息。

【第6篇】北京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您可先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起的时间,查到后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界面,根据“有效期起”选择文书制作日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为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的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后查询数据,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图示指引如下:

第一步

1、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

2、用户管理—用户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

第二步

1、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2、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

3、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业务办理页面,根据“有效期起”选择文书制作日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为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的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后查询数据,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

如果你还有以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

电子税务局办税攻略┃问: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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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北京纳税查询

一、2023年北京积分落户政策中纳税指标内容是什么?

答:《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第七条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需在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与用人单位关联后提交申请。用人单位须在京注册、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规定:“第五条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该用人单位应在京注册并进行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 积分指标解释

(六)纳税指标:

1.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3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年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023年1月1日以前,不含1月1日)或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0”。上述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

2.涉税违法行为: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5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被本市税务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处以五十元及以上的罚款),每条记录减12分。”

二、如何查询或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或者完税证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

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请开具本人2023年及以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可亲自前往或委托他人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申请开具《纳税记录》,也可以通过自助终端机自行打印《纳税记录》。

纳税人委托他人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需持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三、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如何查询退税进度?

答:提交退税申请成功后,您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看您退税业务的办理状态。对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库失败的,系统会提示您原因或解决方法。退税成功后,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有提示。最终提示状态为“*年*月*日国库处理完成,请关注退税到账情况”。

四、往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有漏报或者错报,如何更正?

答:(一)扣缴客户端申报、补申报与更正申报

正常申报: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采集完相关信息后,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限售股转让代扣代缴申报功能菜单中进行正常申报。经营所得代理申报可在进入系统上方的【生产经营】模块后,在【预缴纳税申报】菜单中填报数据,然后通过【网上报税】功能进行申报发送。

补申报:逾期未申报需要进行补申报时,在系统首页切换【税款所属月份】到需要补申报的月份,按正常申报的流程进行操作即可。逾期补申报的操作,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扣缴客户端补申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时,如果同税款所属年度的后期申报表已申报,客户端不允许再补申报。

更正申报:申报成功后,如果发现内容错报或人员漏报,需要进行更正申报时,只要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启动更正】按钮,再按正常申报流程操作即可。对于部分情形下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已开通往期更正申报功能。经营所得代理申报只允许更正最后一期的申报表(往期更正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其它申报表在征期结束后的更正申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版)申报、补申报与更正申报

正常申报:自然人实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版)】后,可以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通过【申报管理】--【可申报】--选择该报表,进行正常申报。

补申报:逾期未申报需要进行补申报时,企业投资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可继续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版)】进行申报,申报流程同正常申报。

更正申报:申报完成后若报送的数据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申报管理】--【已申报】进行更正申报。

来源: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胡德成

流程编辑:郭丹

【第8篇】北京纳税申报时间

公司在有自己的房产情况下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企业房产税简而言之也就是对企业房产的产权人征收的房产税。

房产税申报时间:10月1日-10月15日前

什么情况下征收房产税?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申报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填写申报表”

第二步: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第三步:如果有新增房产,点击“新增”

注意:新增房产或土地源坐落地与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请先与主管税务机关解决申报纳税问题。

没有新增,则直接点击“跳转申报”!

申报房产税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第9篇】北京个人工资纳税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4日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介绍,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

办法明确,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这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贾江说,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为维护参加人利益,办法强调,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11月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1月3日

素材来源:北京日报

【第10篇】北京纳税标准

喜欢看我文章的朋友们,麻烦关注下,谢谢大家的支持!

2023年1-4月四大直辖市个税情况

上海

2023年1-4月,上海个税收入为89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8.84亿元,同比增长23.4%。

北京

2023年1-4月,北京个税收入为6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3.29亿元,同比增长14.1%。

天津

2023年1-4月,天津个税收入为106.75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99亿元,同比下降10.1%。

重庆

2023年1-4月,重庆个税收入为77.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1亿元,同比增长6.5%。

数据显示,2023年1-4月上海个税收入890.4亿元,排第一;其次是北京674亿元、天津106.75亿元、重庆77.25亿元。

个税增长情况,上海23.4%,排第一;其次是北京14.1%、重庆6.5%,而天津比去年同期下降10.1%。

北京与上海差距扩大

2023年1-4月,北京个税增量为83.29亿元,而上海为168.84亿元,两地差距进一步扩大;说明北京受疫情影响较重,产业抵抗能力不够强,企业效益一般,高端岗位人群工资收入提升较慢。

北京是我国超一线,经济实力比广州、深圳等城市高出不少,是唯一一个能与上海并肩的城市,个税仅是一项指标,不能说明上海比北京强;从各项经济指标看,北京、上海实力差不多,各有所长,是我国佼佼者,未来必将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

天津低迷

2023年1-4月,天津个税同比下降10.1%,表现低迷;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及上年较高基数影响导致。目前天津个税已被苏州、宁波,但依然排全国第八,高于gdp排名,说明天津质量水平高,企业效益较好,经济发展是值得的。另外个税月度变动较大,说不定年底,天津会回归全国第六。

天津在未来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及经济发展目标是非常清晰和明确的,拥有人口、政策及地理位置优势,发展潜力大,前途无可限量,必将是最耀眼城市之一,大家学习的榜样。

注:

1-数据仅供参考。

2-数据日期:2023年1-4月。

【第11篇】北京市纳税人网

北京市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而在机构所在地不扣除分包款,以不含税销售额全额按9%税率申报纳税。

(服务发生地)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机构所在地)申报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

纳税人在服务发生地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该项目纳税人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因此“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要勾选“是”。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填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第1行“建筑服务”第1列“销售额”。

支付的分包款填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第1行“建筑服务”第2列“扣除金额”。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2%填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第1行“建筑服务”第3列“预征率”。

计算在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填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第1行“建筑服务”第4列“预征税额”。

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取得收入根据开具发票类型不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对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9%税率”(适用的税率)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取得的符合抵扣的进项专用发票金额,税额和份数分别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对应的位置中进行纳税申报。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的税款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 ”中“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这些对应的项目里面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本期已缴税额”“分次预缴税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第12篇】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从8月11日开始,北京市启动202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网上报名如何操作?工作单位如何审核?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两幅“一图读懂”,参评人和用人单位可参照图示进行报名与审核。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代丽丽

编辑 王琼

流程编辑 刘伟利

【第13篇】北京纳税人网实名认证

直接用电脑在网页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入官网,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电子税务(如果不会登录请按照文章“北京市企业如何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步骤进行登录)

点击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进入“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模块

点击“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进入下一个界面:

如果要进行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确认,请点击对应的身份和名字后的“本人确认及实名认证”按钮,阅读相关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会自动跳转到实名认证界面,核对实名信息,选择用实名过得微信或者支付宝刷脸认证,点击下一步,进行认证,手机上认证完成后,点击“认证”按钮按成认证,跳转到下一个界面。

在实名办税人员维护页面查看一下“是否实名认证”栏显示“是”,“本人确定”栏显示“已确认”,“《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栏显示“已签订”,“《人脸识别服务协议》”显示“已签订”就证明已经完成个人实名信息认证。

如果要进行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确认,请点击对应的身份和名字后的“更换关联”按钮,其中法定代表人信息不可以在此进行更换,填写并确认所更换关联人员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弹出的提示框,点击“确定”后跳转到下个界面,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填写,点击确认按钮,完成实名信息更换,如预留的手机号码有误,或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可点击页面下方“本人确认及实名认证”按钮,通过实名认证完成与企业的关系绑定,同时更新正确的手机号码。阅读相关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确认”会自动跳转到实名认证界面,核对实名信息,选择用实名过得微信或者支付宝刷脸认证,点击下一步,进行认证,手机上认证完成后,点击“认证”按钮按成认证,跳转到下一个界面。在实名办税人员维护页面查看一下“是否实名认证”栏显示“是”,“本人确定”栏显示“已确认”,“《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栏显示“已签订”,“《人脸识别服务协议》”显示“已签订”就证明已经完成个人实名信息认证。

也可以选择“关联新用户”填写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普通管理员”“出口退税人员”“领票人”“社保联系人”“其他人员”“附办税人”,确认信息无误后,重复上述操作即可完成相关人员实名信息认证。

如果要取消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确认,请点击对应的身份和名字后的“取消关联”按钮,在点击弹出的“确认”按钮即可,取消成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不允许取消关联,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可以通过更换关联的方式相关人员的实名认证信息替换要取消的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确认,领票人必须确保大于一人时才可以取消关联,只有一个购票人时可以通过更换关联的方式相关人员的实名认证信息替换要取消的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确认。

【第14篇】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

关于买房资格,相信大家都是有所耳闻的,特别是在一二线城市,要想买房子,除了有足够的首付款外,你还必须具备买房资格。而现在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大城市已经越演越烈了。只有具备买房资格的人士才能在城市里买到房子,对于没有买房资格的人来说,要想买房一切都是妄想。那么买房资格是什么呢?如何查询买房资格呢?遇到买卖房屋法律纠纷,找哪些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可以解决房产纠纷问题呢?

问题一:找哪些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可以解决房产纠纷问题呢?

no.1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no.2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精英律师组建的律师事务所。业务涵盖:民事纠纷、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诉讼、经济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土地房产纠纷、商事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大硕律师重视服务质量,胜诉率较高,获得较好的口碑。

no.3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

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提供全方位综合民商事法律服务的规模化、综合性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尤其在中央企业风险管理与防控、重大风险/危机处置、证券业务与资本市场、企业改制重组与发行上市。

除了以上律所以外,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很有实力的律所。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问题二:买房资格有哪些?

1、那如果你是要在本市购房的话,那么,你需要拥有这些材料,包括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本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那如果是在外市购房的话,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你不是北京户口但要在北京购房的话,需要具备这些条件,包括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具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已经结婚夫妻二人在北京都没有房屋;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要是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那首付款就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集体户口就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才可以。

3、如果你是被委托购房的,需要有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要件。

问题三:买房资格如何查询

1、网上预签

在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如果你在武汉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我们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如果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在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为了能够让仅有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与分配,国家出台一系列买房资格的种种规定,只有具备买房资格的人士才能在大城市安家落户,这看似是一种非常合理的现象。但是放入实际的生活中,还是让无数打算买房的人受到了阻力。关于买房资格具体是什么及如何查询是否具备买房资格,上文有给出了具体的介绍,大家可以进行详细的阅读。

【第15篇】北京纳税起征点

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8月27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向大会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赡养老人的支出予以税前扣除

二审稿中的一个新变化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由此前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增至五项。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提出,为了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建议对于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徐辉在报告中指出,这次改革,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个税起征点调至每月5000元不变

关于个税起征点,二审稿中未对起征点进行修改,维持了一审稿中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不变。

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此外,决定拟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拟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修改1

明确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标准

二审稿明确了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标准,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修改2

免税、减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作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说,有的常委委员和有关方面提出,按照税收法定的要求,应纳税所得的范围、减免税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税制基本要素,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其他所得范围”“其他减免税情形”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或者批准的规定,不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建议将相关事项尽量在法律中明确,确实无法在法律中明确的,也应由国务院作出规定。

二审稿采纳了上述建议。该位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目前个人所得税法中列明的所得范围已经比较全面,可不必再由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确定‘其他所得’,删除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最后一项‘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的规定”;“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十项、第五条第三项‘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征的所得’‘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分别修改为‘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征所得’‘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同时,二审稿分别增加规定:国务院关于免税、减税的规定,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修改3

要求扣缴义务人提供相关信息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该位负责人表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提出,为便于纳税人了解相关信息,准确进行年度汇总申报,扣缴义务人在办理扣缴申报后,应当向纳税人提供相关扣缴信息。

据此,二审稿增加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视点微博、北京知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辑:赵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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