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北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北京纳税申报时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在有自己的房产情况下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企业房产税简而言之也就是对企业房产的产权人征收的房产税。
房产税申报时间:10月1日-10月15日前
什么情况下征收房产税?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申报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填写申报表”
第二步: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第三步:如果有新增房产,点击“新增”
注意:新增房产或土地源坐落地与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请先与主管税务机关解决申报纳税问题。
没有新增,则直接点击“跳转申报”!
申报房产税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北京积分落户的分数线逐年增长,从早期的增长幅度2.83到如今的4.54(分数涨幅可能存在变动,以公示为准)让很多申报者人心惶惶,为了能够多加几分,可谓是真的拼了!
在九大指标中,可进行操作的指标唯有职住、学历、纳税,前两者相对容易,只要有一定的基础购买房产、提升学历即可满足,但是对于纳税来说,多半人都很难满足每年个税10万的条件,因此,这也造成了“纳税”年年吵得欢,实际却并不多的情况。
相关数据:
2023年成功上岸的人中有1252人纳税,占总人数的21%,(2分:315人、4分:346人、6分:591人);
2023年成功上岸的人中有1494人纳税,占总人数的25%(2分;652人、4分321人、6分521人)
那么如何获得此项加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来说说纳税指标的条件: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以上的,加2分,最高6分。
再来说说需要注意的事项:
纳税的时效性:
1、仅看申报近三年纳税数据,满足1年10万个税即可获得2分,其他时间无论纳税多少钱都没用。
2、纳税是以入库日期为准,会存在年底个税延迟到第二年入库的情况,因此,年底纳税尽量提前。
3、申报前三年,每年的汇算清缴尽量不要退税,虽然不影响去年的加分,但纳税看的是入库时间,因此会出现纳税不满足10万的情况,从而失去加分。
纳税类别:
纳税指标指的是个人所得税,比如工资、劳务报酬、年终奖等,想要获得此项加分的朋友可以从中找找灵感。
其他:
1、纳税指标需要有连续性,近三年内不能有纳税为0记录。
2、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3、违规操作被查到会剥夺5年申报资格
以上就是纳税指标相关问题,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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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戒烟神器”“多种口味”“年轻时尚”等新概念,近年来,电子烟受到众多年轻人追捧,但同时也饱受“成分不健康”“烟油泄漏”“诱导未成年人”等争议。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明确从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多位行业专家向人民网《财米油盐》表示,我国电子烟开征消费税,符合烟草市场整体管理要求,体现税制公平和统一;同时有利于强化“控烟”目的,引导社会健康消费。
完善烟草管理、体现税制公平
“不能有些烟需要征税,有些烟不需要征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电子烟是一种新型烟草。把电子烟被纳入到消费税征收范围,在卷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有利于整个烟草市场的管理,也是税制公平的体现。
据了解,目前包括俄罗斯、日本、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家均已对电子烟实施征税。我国对电子烟采取的是从价定率的办法,简单来说,即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进口等各环节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算纳税。
今年以来,我国对电子烟行业不断拉紧监管“缰绳”。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对电子烟的生产与质量、销售、进出口贸易与技术合作及监督检查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10月1日,“电子烟国标”正式实施,水果味电子烟全面下架。
行业专家普遍认为,目前我国电子烟在生产规范、流通销售、税收等方面均与传统卷烟看齐,行业风险显著释放。特别是电子烟开征消费税,成为国内电子烟监管重要一环,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还将对电子烟过度扩张起到抑制作用。
强化“控烟”目的、引导健康消费
“通过征收消费税,能引导大家减少电子烟消费。” 李旭红介绍,消费税是一种价内税,即税金构成商品价格一部分的税收存在形式。因此,通过价格的调节机制,征收了消费税的商品价格上升,从而引导大家减少消费非鼓励类的消费商品。
按照公告,电子烟消费税征税对象为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电子烟消费税涉及两个环节,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电子烟征税后,电子烟产业链利润可能会重新调整,品牌现在要考虑涨价不涨价,以及涨价多少的问题。”电子烟行业专家陈中表示,如果品牌商选择涨价,加上目前国标电子烟产品复购率不高,用户复购率会减少。“这也是监管调控的手段之一,消费减少,符合‘控烟’的目的。”陈中说。
据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等联合发布的《2021电子烟产业蓝皮书》显示,2023年中国电子烟行业的市场规模达到了197亿元,同比增长36%。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电子烟产品仍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国内外多项研究已表明,电子烟对身体健康存在危害。
“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大量过渡期生产的水果味电子烟,以及地下工厂生产的非法电子烟,严重影响了国标的销售,也让持证店主苦不堪言,守法经营面临非法经营的冲击。”陈中强调,应该抓好源头管理,重点围绕电子烟生产、非法线上销售等重要环节,严厉打击电子烟领域市场乱象。
对于市场上存在“非国标”电子烟的问题,李旭红建议,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通过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促进相关产业规范发展,鼓励消费者健康消费。
鉴于最近很多粉丝问关于纳税加分的相关问题,所以今天抽出来点时间写一篇关于北京积分落户中纳税指标的解读。
咱们先看下2023年度最新版积分落户手册中,关于纳税指标的解释原文:
这段话怎么解释呢,有些人可能看不大懂,我逐一给大家来分析下:
首先是纳税指标的时间范围
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3个自然年度内,也就是说申报年度往前推3年的纳税数据作为加分的依据。
比如2023年申报,则是根据2018、2019、2023年这3年的纳税数据来进行计算分数。2017的纳税就算满10万也不能加分了。
其次是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2]
个人所得的范围基本就是这5条,像个税中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都是不会计算在内的。
当然,税法中还有一句话: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至于一些纳税算不算在内,还得由税务部门认定。
第三是纳税额的认定
需要这3年中多要纳税,其中1年满足10万税额,加2分,最多6分,但任何一年的纳税额不能为0,一年挂0,3年白费,那只能重新计算下一个计分周期。
比如2018-2023年,3年都纳税了,只有2023年满足10万的要求,只能加2分。如果2023年纳税额为0,2019和2023年即使都满足10万的纳税额,那2021申报的时候也是不加分的,但可以累积到2019-2023年的计分周期。
第四是税款的入库日期
从上图中咱们可以看出来,当月申报纳税,入库时间一般是在下个月。所以一定要把握好入库时间,特别是年终奖,最好是和单位协商下,提前申报,能算在当年入库。
最后是涉税违法
近5年有涉税违法记录,1条记录就减12分。这一点就不必赘述了,想积分落户的都是守法好公民。
注意事项
汇算清缴,就是所谓的多退少补。补税肯定是要补的,退税的话建议就不要退了。
退税虽然不会对去年的纳税加分有影响,但是会影响当年的纳税额。如果退税1万,那么当年需要纳税11万才能满足纳税加分的标准。
关于纳税加分,我一般不建议去操作。除非是单位配合或者有自己的公司,不然容易翻车。从2023年的落户人员名单分析得知,6045人中有纳税加分仅1494人,加2分的652人,4分的321人,6分的521人。4分和6分的大概率是正常纳税的,2分的也不全是突击纳税。所以,真正去突击纳税的不多,纳税加分的门槛还是相当高的。
【写在后面:跟踪一线城市落户政策5年,4年积分落户指导经验。目前已为5000+人提供落户解决方案,指导数百人成功上岸,开发出一套专属积分落户群体的预测系统。我不像其他自媒体遮遮掩掩地让你摸不着头脑!我属于实战派,只说对你最有用的操作和建议。】
从8月11日开始,北京市启动2023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网上报名如何操作?工作单位如何审核?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两幅“一图读懂”,参评人和用人单位可参照图示进行报名与审核。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代丽丽
编辑 王琼
流程编辑 刘伟利
北京市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而在机构所在地不扣除分包款,以不含税销售额全额按9%税率申报纳税。
(服务发生地)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机构所在地)申报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
纳税人在服务发生地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该项目纳税人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因此“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要勾选“是”。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填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第1行“建筑服务”第1列“销售额”。
支付的分包款填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第1行“建筑服务”第2列“扣除金额”。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2%填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第1行“建筑服务”第3列“预征率”。
计算在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填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第1行“建筑服务”第4列“预征税额”。
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取得收入根据开具发票类型不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对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9%税率”(适用的税率)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取得的符合抵扣的进项专用发票金额,税额和份数分别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对应的位置中进行纳税申报。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的税款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 ”中“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这些对应的项目里面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本期已缴税额”“分次预缴税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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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4月四大直辖市个税情况
上海
2023年1-4月,上海个税收入为89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8.84亿元,同比增长23.4%。
北京
2023年1-4月,北京个税收入为6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3.29亿元,同比增长14.1%。
天津
2023年1-4月,天津个税收入为106.75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99亿元,同比下降10.1%。
重庆
2023年1-4月,重庆个税收入为77.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1亿元,同比增长6.5%。
数据显示,2023年1-4月上海个税收入890.4亿元,排第一;其次是北京674亿元、天津106.75亿元、重庆77.25亿元。
个税增长情况,上海23.4%,排第一;其次是北京14.1%、重庆6.5%,而天津比去年同期下降10.1%。
北京与上海差距扩大
2023年1-4月,北京个税增量为83.29亿元,而上海为168.84亿元,两地差距进一步扩大;说明北京受疫情影响较重,产业抵抗能力不够强,企业效益一般,高端岗位人群工资收入提升较慢。
北京是我国超一线,经济实力比广州、深圳等城市高出不少,是唯一一个能与上海并肩的城市,个税仅是一项指标,不能说明上海比北京强;从各项经济指标看,北京、上海实力差不多,各有所长,是我国佼佼者,未来必将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
天津低迷
2023年1-4月,天津个税同比下降10.1%,表现低迷;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及上年较高基数影响导致。目前天津个税已被苏州、宁波,但依然排全国第八,高于gdp排名,说明天津质量水平高,企业效益较好,经济发展是值得的。另外个税月度变动较大,说不定年底,天津会回归全国第六。
天津在未来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及经济发展目标是非常清晰和明确的,拥有人口、政策及地理位置优势,发展潜力大,前途无可限量,必将是最耀眼城市之一,大家学习的榜样。
注:
1-数据仅供参考。
2-数据日期:2023年1-4月。
年终岁末,又到了维护客情关系外购礼品招待客户的时候了,也到了考验各单位会计处理能力的时候了。老王重点分析一下此业务的财税处理方式,仅供参考。
第一篇 增值税篇
(一)处理方式一:可做进项税额转出或认证不抵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根据上述规定,外购商品用于赠送客户,核心目的为维护良好关系,可以理解为交际应酬,因此可做进项税额转出或认证不抵扣(取得专票时)
(二)处理方式二、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如果按照无偿赠送理解外购商品招待客户,就应按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应税义务。
实务当中,各地税务机关具体执行口径有所差异,但综合来看还是以“视同销售”为主。
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增值税处理各地税务机关不同的执行口径案例: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发布关于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检查工作指导意见(一)》第四条规定,银行向客户或非客户无偿赠送的礼品,应当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的第4个问题,纳税人将购买的服务或者货物赠送给客户,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还是视同销售?回复:纳税人将购买的服务或者货物赠送给客户的行为,若已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视同销售;若未抵扣进项税额或已作视同销售,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北京国税热点问题:“一般纳税人将外购的礼品无偿赠送给客户,是否需要视同销售?能否抵扣进项?” 答: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增值税上视同销售,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
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问:外购礼品赠送客户,应按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还是应按个人消费交际应酬,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回复:《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是指内部人员为交际应酬而产生的消费。因此,外购货物用于赠送给外部人员应视同销售。
2023年8月《注册税务师》杂志发布《企业将外购产品无偿赠送客户未缴税被罚巨款》文章披露,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北京市a公司2014—2023年度纳税情况进行了一次日常专项检查。该公司购入的1366部手机无偿赠送给客户的行为,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购入手机的不含税价格为546万元,组成计税价格为600万元,应补缴增值税102万元。
因此,为了规避税务机关以“视同销售”处理此类事项产生的纳税风险,纳税人外购商品用于赠送客户务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按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不会产生销项税额;如以“视同销售”处理,取得专票可以相应抵扣进项税额,避免或减少实际应纳税额
众所周知 摇号特别难,北京摇号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如此艰辛的摇号之路,万万不能断送在退税这个操作上
之前我们说过退税的好处,能退多少钱
可如果你已经具备的小客车摇号的资格,千万不要轻易退税
为什么呢
来先看摇号的条件:
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但不能断年,以纳税入库日期为准(这里提醒一下,如果断年了,补缴无效)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每个月正常纳税的话,
在纳税记录里每个月的“实缴(退)金额”都是显示正数,都会大于零,
但如果22年申请了21年的退税,比如退了1000,在22年的纳税记录的“实缴(退)金额”里面就会出现一条-1000(负数1000)的记录。
然后到22年,年底把整年相加,也就是正负相加,那就不一定大于零;
只有正数比负数大的情况才会大于;
也就是说你22年交的税要多于你21年退的税才行。
所以一旦你退税了,很难确定到了年底,纳税额会大于零
可如果不退税,到了年底一汇总,你的纳税额一定会大于零。
所以有摇号资格的朋友们,该怎么操作,心里有谱了么?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提升您的涉税咨询体验,北京市税务局为您打造立体咨询服务体系——通行税收政策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区特色业务及征管问题可选择北京业务人工服务后按2选择区局坐席;电子税务局问题可拨打62212366 ;金税盘开票系统问题可拨打95113、税控盘开票系统问题可拨打 4006112366 ;个税申报系统问题可拨打40071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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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
2023年8月4日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北京积分落户关于纳税的相关规定:
积分落户北京纳税指标需要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满足条件每年加2分,最高加6分。
重点读解:
①近3年连续纳税
不连续纳税没有资格。
②综合所得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必须个人所得税,炒股交税不算。
③每年纳税10万及以上
每年10万才能加2分,不到不加分。
④满足条件每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突击纳税加分:
既然纳税就能加分,自然会导致一些人突击纳税加分。毕竟,加上每年已缴纳的税费,不到10万就能买2分,何乐而不为?
从下图中可以看出,纳税加分上岸人数逐年递增,2023年才1252人,2023年已经到了1929人。
来源于百度论坛
目前纳税加分政策缺陷:
①没有长期性
为什么要求近3年?以前交的税都不算吗?
②没有连续性
如果每年交税9.9999万,为什么就没有加分资格?
③没有可查性
除了个人所得税外,其它税种太多,导致无法核查是否突击纳税。
④容易突击纳税
加上每年已缴纳的税费,不到10万就能买2分,何乐而不为?
个人建议:
统计每人社保期间的纳税总额,然后减去一个基础额度(比如:每月2000元*社保月份),得到一个超额纳税额。每超额10万加一个分数(比如0.5分),总分不超过一个分数(比如6分)。
举例说明:
小明社保月份100月,总计纳税52万,那么超额纳税:
52万-100*0.2万=32万
那么,可以加分
0.5*3=1.5分
特殊说明:
由于工资水平原因,每月纳税基数每年变化,可以参考北京市平均工资纳税额。
主要优点:
①长期性
跟社保年限挂钩。
②连续性
计算超额纳税总额。
③突击纳税成本高
原来最多30万就可以得6分,现在100万才能得5分。
2023年6月11日讯,近日,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与顺义区国税局联合举办“走进话务间,体验看得见的热线服务”活动,吴裕泰、国泰、现代汽车等20家企业代表走进12366话务间,近距离了解纳税服务咨询工作。
“平时经常会拨打12366咨询税务问题,每次咨询员都十分耐心地解答,帮我解决了困扰很久的问题。”前来参观的纳税人表示。企业代表在讲解员详细的介绍中参观了12366话务间,他们对12366热线接听、咨询员工作状态有了更深认识,真实体会到一线话务人员工作的艰辛,感受到北京税务部门在优化服务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今年以来,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热线呼入总量达145.7万次,为纳税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
“一通电话,一个按键,全国税收业务、北京税收业务都可以咨询,这太方便了。”参加活动的纳税人说。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地向纳税人提供优质咨询服务,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完成热线整合工作,通过升级调试热线系统语音导航,强化国地税业务培训,实现所有涉税业务“一键咨询”,为纳税人提供专业、规范的政策解答和有效、及时的沟通渠道。
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举办纳税人走进12366话务间系列活动,让纳税人‘走进来’,与纳税人直接对话,增进彼此了解,是沟通征纳双方的重要渠道,也是推动北京中心工作不断优化与提升的有力举措。北京中心一手抓热线管理老本行,一手抓智能发展新本领,紧紧依托‘互联网+’思维,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12366智能化转型发展、强化数据分析应用、优化咨询服务上持续发力,切实让纳税人的咨询体验越来越好,使纳税服务真正助力企业发展。”据了解,北京中心与百度知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共建智能咨询,共享动态信息,在电商式纳税体验等方面不断做出新尝试。同时,北京中心正加速智能化建设,推动智能语音、智能咨询发展,不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和更有效率的税收咨询服务。
来源:北京晚报
虽然说小规模纳税人在初期的经营里能享受到小微企业的政策优惠,可以在前期减免一定的增值税和其他的税收。但是如果企业的行业面临的客户大部分都是需要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对于这类企业如果再申请小规模纳税人就容易导致没有客户,所以在注册的时候就需要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那么在北京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有什么条件呢?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一、北京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的条件
与其说申请一般纳税人公司的注册条件,不如说是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管理条件,对于新办企业来说,随时是可以办理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而且就算是一个年度内,公司的收入达到了,即使公司不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税务部门也会对公司采用一般纳税人核定。
如果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要达到记账部门的核算要求,能够按时地进行纳税申报和报表的报送,否则公司是无法享受到相关的抵扣,并且还可能产生相关的罚款。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
1、企业验资报告;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企业全部银行账号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办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财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委托会计事务所代理记帐的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财会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8、总帐复印件;
9、企业章程复印件。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份;
11、企业书面申请;
三、下列纳税人不具备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以上就是在北京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的条件以及所需资料的介绍了,对于企业来说,在日常的经营中,如果自身的客户大部分都不是需求一般纳税人企业,小编还是建议各位朋友注册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毕竟前期的政策优势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
一、2023年北京积分落户政策中纳税指标内容是什么?
答:《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近5年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第七条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需在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与用人单位关联后提交申请。用人单位须在京注册、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规定:“第五条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该用人单位应在京注册并进行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 积分指标解释
(六)纳税指标:
1.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3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年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023年1月1日以前,不含1月1日)或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0”。上述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
2.涉税违法行为: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5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被本市税务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处以五十元及以上的罚款),每条记录减12分。”
二、如何查询或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或者完税证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规定,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
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请开具本人2023年及以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可亲自前往或委托他人到办税服务厅前台申请开具《纳税记录》,也可以通过自助终端机自行打印《纳税记录》。
纳税人委托他人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需持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三、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如何查询退税进度?
答:提交退税申请成功后,您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看您退税业务的办理状态。对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库失败的,系统会提示您原因或解决方法。退税成功后,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有提示。最终提示状态为“*年*月*日国库处理完成,请关注退税到账情况”。
四、往期个人所得税申报有漏报或者错报,如何更正?
答:(一)扣缴客户端申报、补申报与更正申报
正常申报: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采集完相关信息后,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限售股转让代扣代缴申报功能菜单中进行正常申报。经营所得代理申报可在进入系统上方的【生产经营】模块后,在【预缴纳税申报】菜单中填报数据,然后通过【网上报税】功能进行申报发送。
补申报:逾期未申报需要进行补申报时,在系统首页切换【税款所属月份】到需要补申报的月份,按正常申报的流程进行操作即可。逾期补申报的操作,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扣缴客户端补申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时,如果同税款所属年度的后期申报表已申报,客户端不允许再补申报。
更正申报:申报成功后,如果发现内容错报或人员漏报,需要进行更正申报时,只要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启动更正】按钮,再按正常申报流程操作即可。对于部分情形下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已开通往期更正申报功能。经营所得代理申报只允许更正最后一期的申报表(往期更正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其它申报表在征期结束后的更正申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版)申报、补申报与更正申报
正常申报:自然人实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版)】后,可以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通过【申报管理】--【可申报】--选择该报表,进行正常申报。
补申报:逾期未申报需要进行补申报时,企业投资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可继续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版)】进行申报,申报流程同正常申报。
更正申报:申报完成后若报送的数据存在问题,可以通过【申报管理】--【已申报】进行更正申报。
来源: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胡德成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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