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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如何报税?很多人觉得公司的做账报税有会计不就行了,这只是一方面,老板对于公司内的账务有着一定的了解,可以更好的掌控公司的战略目标,或者说能够更加与会计配合进行公司的账务处理。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一般纳税人的定义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是由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转化而来。
代理记账
想要转成一般纳税人有多少办法?
【新注册】
在公司新注册的时候,税务会根据现场办理人的要求来决定,注册成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强制转换】
从超出月度开始计算,连续12个月超过500万,就要强制申请转成一般纳税人。
【自己提出申请】
到税局提交转成一般纳税人的资料,然后进行转化。
一般纳税人每个月都要报税,那每个月都报哪些税呢?
【增值税】
【附加税】
【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
每年进行哪些工作呢?如下:
【残保金】
【工商年检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般纳税人报税有什么注意的事情呢?
【抄税】
首先报税之前要先进行抄税,每月1日开始,带着税盘税局进行抄税;不可以进行提前抄税。
【进项抵扣】
相信很多人大体都了解,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就是用进项税额减去销项税额,来得出是要交的税,或者是需要留底的抵扣税。
进项税能抵扣的正常抵扣,不能抵扣的做进项转出处理。
其次要注意的是,进项发票要先进行勾选认证,才可以进行抵扣销项税。
【忘记报税】
忘记报税后,会被税局通知进行补报,还要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严重情况的还会面临税务罚款。
【清卡】
在报税之后需要把税盘进行清卡,否则在下月税盘会被锁定。
工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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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就在大家都在喊打假货防消费陷阱时,演员邓伦因偷逃税款被追缴并被罚款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榜。演艺明星、网络主播偷税漏税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此前就有郑爽、薇娅等公众人物因偷税漏税被罚。
有人冒着风险偷税漏税
有人却连偷税漏税是什么都搞不清楚
关于纳税,有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今天,小编就来说一说
关于纳税的那些事
其实我们日常消费行为
都涉及到纳税
今天我们说的偷税漏税
指的是个人所得税(个税)
每月工资条上显示的个税
可能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对纳税最直接的感受
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邓伦偷逃税金额已经达到千万级别,却只需要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呢?依据上述法律条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很多人认为偷逃税款数额巨大,但是邓伦属于“初犯”,只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受到了行政处罚,就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如果再犯,那就不是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这么简单了。
“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偷税漏税者都难逃法律严惩
来源 | 政治部
文字 | 李博 史文丽
图片 | 李充
常说的小微企业究竟包括哪些企业?
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清:何谓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究竟包括哪些企业。
最先提出的小微企业概念,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而现时的小微企业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以税收领域为例,在近几年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中,经常可以看到对“小微企业”的减免税规定,但同时又分别以“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为适用对象。
现时税收领域的“小微企业”是一个泛指的集合概念,包括但不限于“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等特定纳税人,具体应以每项减免税政策所规定的特指对象而论。
同时,“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这“三小”纳税人概念的外延虽均有交织,但各自的内涵却完全不同。
小型、微型企业的概念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概念并非源自税收领域,本意是对企业规模的划型。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2023年6月联合出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印发),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指其中的两类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的一类特定纳税人,完整的表述应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该名词来源于《企业所得税法》,但并未对小型微利企业直接作出界定,而是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优惠税率。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的概念
“小规模纳税人”源自增值税的规定,特指增值税纳税人中的一类。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取得的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自2023年5月1日起,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现在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仍然只限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而非所有小微企业,也非所有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纳税人。(小型微型企业乃至个体户都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三小纳税人”之差异及交集
“三小”纳税人,其外延互有交织,看似好像区别不大,甚至是相互兼之,如有的小型微利企业同时也系小微企业,或者有些小规模纳税人既属于小微企业同时还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但实际上,三者有完全不同的特指对象,个中差异很大。
综上可以看出,“三小”纳税人分属于不同税种的特指纳税人。
就纳税人主体而言,“小型微利企业”指企业纳税人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标准划型);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既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个人。还有就是,增值税所规定的起征点只适用于个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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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章的开头,高顿中级会计老师想向各位朋友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公司3月份发生这样一笔业务:废料收入2000元,税额260元,对方为个人表示不需要发票,因而未开票。
那么,4月份报税的时候,你会对这笔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吗?如果回答报税,那说明大家都是很专业的财会人员,如果是选择不报税的朋友,就要继续恶补一下自己的专业知识了。这笔收入确实要报税,而且要在未开票收入栏次申报 ,长期不申报未开票收入其实就是瞒报收入,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隐瞒收入不报,处罚2000多万!
此案例虽然未说明是未开票收入瞒报,还是已开发票瞒报的情况,但是会计朋友要知道瞒报收入的结果:补税,罚款,如果涉及金额大的还会给予刑事处理!
未开票收入是怎么产生的?
1、产生销售业务,而对方不需要发票。在实际生活中,除了前文所述的废料收入,对方不需要开票的例子。还有很多企业是做的线上电子平台销售业务,比如很多天猫旗舰店,在向消费者销售产品之后,不是所有的消费者会主动在后台申请开具发票,这也导致很多实际发生了业务的企业并没有完全开具发票,这种情况毫无疑问也是要做未开票收入申报纳税的。
2、另外很多未开票收入的产生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申报增值税是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判定的。开票时间并不是判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唯一标准,如果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要申报,这就是我们说的未开票收入申报。
下图列示了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将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这种情况为视同销售行为,需要交纳增值税,但是无需开具发票,通过未开票收入填列。
4、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原则上也是要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税务局不会索要发票(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填报方式通常是通过未开票收入申报。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假设abc有限公司3月份取得未开票收入100元,税额13元,报税时填在附表一第1行,第5、6列。当月正常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200,销项税额26正常填报在第1行,第1、2列。
后期补开了发票,怎么申报?
假设abc有限公司4月份原产生销售收入200元,销项税额26元,另补开销售收入发票100元,销项税额13元,
处理方式有2种:
① 在第1行第5、6列填上负数的销售收入100和负数销项税额13;在附表一第1行第1、2列填上当月所有的(含未开票收入补开数据)销售收入,销项税额。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不满足比对」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不满足比对」
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无法比对通过,强行申报会导致无法解锁金税盘,这种情况建议去税务大厅窗口处理。
② 不在未开票收入栏填报负数,本期原销售收入300元,其中当月补开发票100元,由于100元收入前期已申报,因此在第一行,第1、2列填报收入200元,税额26元。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不满足比对」
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不满足比对」
跟第1种报税处理的结果提示一样,都会出现比对异常,需要去税务局请求窗口工作人员解除异常,若无法解决的,需要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处理。
建议:虽然有2种操作方式可以选择,不同税务局口径不一,实务中建议结合税务局指定的方式填列。
未开票收入账务处理
【案例一】一般纳税人,a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份取得未开票收入100元,税率13%,税额为13元,已经正常确认了收入,同时确认了增值税。借:银行存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3
本期补开发票,因企业上期在未开票收入增值税申报表已经确认了,会计上计提和缴纳了增值税,这个月开上个月未开票收入部分,不需要任何会计处理。
【案例二】一般纳税人,a有限公司将自产的产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成本为 100 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300 万。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39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0万元
【案例三】一般纳税人,a有限公司某公司主要从事网上电商业务,销售智能手表,属于一般纳税人,2020 年12年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均为未开票收入。
借:银行存款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案例四】一般纳税人,a有限公司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2120元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借:银行存款 2120
贷:其他收益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借:银行存款 212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
有条件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有什么处罚?
很多消费者在餐饮店吃完饭,请求餐饮店工作人员开票的时候,经常会被告知开票机故障、财务人员刚好请假不在岗不便开发票,要求携带小票过几天再去开发票等等,很多商家各种找花式借口不开票,在后续报税的时候也就隐瞒了这部分的收入。这样的餐饮店有很多,可是税务局也不傻,时间久了、涉及的金额大了,总是会发现这些问题企业的。更何况法律有规定,有条件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是要受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2023年第587号)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实操君温馨提醒:实践中涉及未开票收入的案例还有很多,会计朋友们日常工作中千万不要忽略未开票收入的申报,养成良好的纳税习惯,才能远离税务风险!
最近有小伙伴发来消息说,企业因税负率过低被约谈了。心里很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少朋友也有类似的疑问:专管员说我们税负率偏低,怎么应对啊?税负率是什么?怎么算出来的?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税负率是不是异常?
企业为什么会被约谈?
通常,税务部门会先找一个行业,然后从行业里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展开稽查。那么,都有哪些原因会让企业被约谈呢?
1、通过评估发现,企业税负变动异常,或税负率长期远远低于同行业水平。
2、企业没有进行正常的申报。
没有及时报税,包括不按时报税,报税不完整等。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4点:
(1)纳税系统申报的销售额与防伪税控中的开票销售额以及财务报表中的销售额不一致;
(2)连续3个月或者6个月零负申报;
(3)企业的进项税额变动率大大高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企业存在大量的运费抵扣,收入却是减少的。
3、发票相关数据存在异常!
(1)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增量、使用量情况与往期比存在异常。
(2)新办企业短时间内,大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负偏低的情况大量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3)收入分类编码开错等原因,需要作废多张发票。
(4)公司的供应商因为目前属于失联状态,你们公司买它的增值税发票需要进项税转出。
4、企业的员工和经营场地跟收入不匹配。比如员工很多,工作场地很大,但收入很少;或人很少,收入却很大等。
类似的还有:用电量、用水量以及设备数量等,跟收入不匹配。比如用水量、用电量等明显增长了很多,但收入仍相比较少,可能存在少确认收入了。
5、员工工资长期在5000以下,尤其一些聘请了中高端人才的企业,员工平均工资却一直很低,有可能在规避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房产税等税额长期是0。一般而言,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印花税和房产税不可避免的会发生。
7、成本和毛利率等指标明显不合理,或企业长期亏损却一直不倒闭等。
以上,只是常见的一些原因,会被税局约谈,但未谈及的原因还有很多。下面,将重点讲税负率相关内容。
税负率是什么?
通常来说,常用的税负率有两种:增值税税负率和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企业所得税贡献率)。
一、增值税税负率怎么计算?
本期增值税的税负率=本期应纳增值税/本期销售收入*100%
本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影响销项税的,主要是销售额、增值税税率等因素,影响实际抵扣的进项税的成分稍微复杂,可能会涉及期初留抵的税额、本期的进项税额、进项转出等因素。
比如,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不涉及进项税,那么增值税税负率就可以简化为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征收率,直接用征收率来表示即可。
对于一般纳税人,则要仔细分析每个组成项目,看其实际产生的税负贡献是多少。
比如,a企业2023年10月不含税销售收入50万,缴纳的增值税是5000元。那么该企业在10月的增值税税负率=5000/500000*100%=1%。
二、增值税税负率是如何比对的?
假设:金三系统里,本地区某行业应税销售额为300亿,应纳增值税税额为4亿。那么此地区此行业的平均增值税税负率应为1.33%。
上文举例的a企业若在假设地区,则其税负率1%小于同地区同行业的平均增值税税负率1.33%,金三系统后台就会预警,这时企业可能还不清楚自己被预警了。
三、所得税税负率:
本期的所得税税负率=本期应纳所得税额/本期销售收入*100%
本期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由收入直接计算,也可以由会计利润调整而来。一般选择会计利润进行调整。
四、所有企业都需要警惕增值税税负率指标吗?
只有一般纳税人需要警惕。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5%),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如下: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五、只要税负率超标就一定会被预警吗?
税局在税负率指标上允许一定偏差,例如上面案例,如果税务局允许存在的偏差是0.05%,那么增值税税负率在1.28%~1.38%都不会被系统认定为异常。税负率异常只是增加了被稽查的概率。
六、企业正常报税、交税,但是税负率就是低该怎么办?
许多企业税负低是有正常理由的,比如产品更新换代存货进行促销,产品滞销,产品还未进行推广导致库存较大等等。遇到税务检查,如实告知就行,没有什么好怕的。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居民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某居民企业2023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居民企业2023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60/0.3=200
1000+200=1200
1200*0.25=300
300-60=240
某生物制药企业,2023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5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投资收益8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4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400万元,营业外支出1300万元;税金及附加4500万元,管理费用5000万元,销售费用12000万元,财务费用110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实现年度利润总额11700万元,关税税率为 10%
(1)广告费支出9500万元。
收入总额:56000+3000=59000
59000*0.3=17700>9500 无需调整
(2)发生的业务招待费500万元。
59000*0.005=295 500*0.6=300
500-295=205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205
(3)该企业实发工资5000万元,其中残疾人工资100万元。
100*100%=100
应纳税所得额调减100
(4)工会经费发生额为110万元,福利费发生额为7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发生额为140万元。
5000*0.14=700
750-700=50
5000*0.08=400>140
5000*0.02=100
110-100=10
10+50=60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60
(5)专门为研发新产品发生600万元的费用,该600万元独立核算
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调减600
(6)2023年12月进口专门的研发设备一台,关税完税价格为800万元。
800*0.1=80 关税
880*0.13=114.4 增值税
超过500万不能一次扣除,从2021.1起按月分摊
(7)投资收益中,其中包含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5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50万元。
国债利息免税,地方证券免税
应纳税所得额调减150
(8)企业取得转让专利技术收入900万元,发生相关成本及税费200万元。
900-200-500)*0.5=100
500+100=600
应纳税所得额调减600
应纳税所得额=11700+205-100+60-600-150-600=10515
10515*0.25=2628.75
某市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0万元、投资收益3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8900万元、税金及附加1800万元、管理费用3500万元、销售费用4200万元、财务费用1300万元,转让固定资产的净收益700万元,营业外支出20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实现年度利润总额1100万元。
设备10年折旧
城建7%
产权印花税0.5%
转让旧办公楼 简易计税
(1)7月转让自建的旧办公楼合同记载的不含税收入1300万元、成本700万元(其中土地价款200万元),但未缴纳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经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为16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五成。
1300*0.05=65
65*0.0.12=7.8 城建和教育附加
印花税:1300*0.0005=0.65
税金:0.65+7.8=8.45
房:1600*0.5=800
地:200
费用:200+800+8.45=1008.45
1300-1008.45=291.55
291.55/1008.45=0.29
291.55*0.3=87.47
(2)8月中旬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一台,取得专票注明金额36万元、进项税额4.68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会计上将其费用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税法上选择分期税前扣除。(可按10%抵减应纳税额)
36/10/12*4=1.2
抵免税额1.2
(3)接受非股东单位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专票注明金额30万元、进项税额3.9万元,直接计入了“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账务处理错误,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33.9
(4)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用130万元。
40000*0.005=200
130*0.6=78
130-78=52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52
(5)成本、费用中含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职工福利费1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0万元。
1200*0.14=168
180-168=12
1200*0.08=96>40
1200*0.02=24
28-24=4
12+4=16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16
(6)投资收益中含转让国债收益85万元,该国债购入面值72万元,发行期限3年,年利率5%,转让时持有天数为700天。
转让国债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72×(5%÷365)×700=6.90 利息收入免税
应纳税所得额调减6.9
(7)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当地环保部门向环保设施建设捐款180万元并取得合法票据
会计利润=100-8.45-87.47+36-1.2+33.9=1072.78
1072.78*0.12=128.73
180-128.73=51.27
应纳税所得额=1072.78+52+16-6.9+51.27=1185.15
1185.15*0.25=296.29-3.6=292.69
3.自2023年1月1日起,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
某小型零售企业2023年度自行申报收入总额250万元,成本费用258万元,经营亏损8万元,从业人数15人,资产总额800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发现其发生的成本费用真实,实现的收入无法确认,依据规定对其进行核定征收。假定应税所得率为9%,则该小型零售企业2023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58*(1-9%)=283.52*0.09=25.52
25.52*0.025=0.64
4.核定征收也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境外某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23年取得境内甲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不含增值税收入800万元,取得境内乙公司支付的财产转让收入180万元,该项财产净值120万元。2023年度该境外公司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800*0.1=80
(180-120)*0.1=6
80+6=86
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利润率的规定——不低于 15%
6.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其销售货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劳务服务收费金额,或者计价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价标准核定劳务收入。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
7.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预计利润额=预售收入×预计利润率
个人独资企业只要具备了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具备的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除要求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00万元;
2、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80万元;
3、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全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50,批发或零售的货物销售额不到50),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00万元.
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单位性质也是属于企业,在一般纳税人不予认定中没有规定.
独资企业的优缺点:
独资企业的优点: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独资企业的缺点:
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
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
3.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
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推广的通告”。
该通告内容是指:深圳市税务局将于2023年7月至9月对我市扣缴义务人按照一定规则逐步停用电子税务局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
就是说对于现在我们网上直接申报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公式改成了需要下载系统来申报,对现在的申报方式停止使用!
看到这里,小编估计会计们会是手撑脑壳长叹一声心理内流满面啊!
这金税三期不是改这就是改哪!这国地税刚刚合并,季度申报表改动还没有整明白,这个税申报又双叒叕改了!
本来季报月份就忙,得加班!这回看来加班是跑不了的了!
既然改变不了现实,那么就只能接受现实了!
这个税申报改革时间是什么时候了?
看通告:
通告中是按照税号来区分,税号最后一个数字对应着停用时间。所以大家赶紧看看公司税号最后一位数字是什么。
最快一个就本月6号就得下载软件来申报了!大家还是先了解清楚,不要到了报税最后几天去申报,那样很容易出现问题的!
金税三期现在还在不断的改革中。而这些改革是为了税收体系更加完善,税法监管更加全面,这些都是利国利民的大工程!当然得先苦了我们会计从业者了!
小编会与你们一个共勉,加油!
导读:应交税费中增值税消费税核算包含哪些科目?实际操作中企业在缴纳应交税费时都是在应交税费科目中进行核算的。小编认为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对此,小编老师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交税费中增值税消费税核算
一般纳税人对当月预交的增值税与上交上月的增值税账务处理是不同。实际工作中,企业当月预交增值税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核算。而当月缴纳上期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核算。
【例1】2023年9月20日,甲公司预交增值税200000元,通过银行付讫;月末,经计算甲公司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20 000元,销项税额为980 000元;结转当月未交增值税。10月7日,甲公司通过银行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9月20日,预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9月30日,结转未交增值税:
结转未交增值税=(980 000-520 000)-200 000=260 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260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 000
10月7日,上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 000
贷:银行存款 260 000
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科目有哪些?
企业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通过这个科目核算的是需要预计应交数并与税务部门结算的各种税费,
企业交纳的关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
(1)增值税:直接计入应交税费中核算。
(2)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一般是借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方计入应交税费。
(3)资源税: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的资源税是借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自产自用的应该借方计入生产成本科目,贷方计入应交税费。
(4)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土地增值税:贷方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借方一般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6)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方计入管理费用,贷方计入应交税费。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很多纳税人经常提醒自己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不要触碰税法的底线,但对于一些应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却根本不知道。
这并不奇怪,这是因为税法本身在权利义务方面是以义务为核心构建的,纳税人的权利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是从属性的,加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并且因为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因此,很多人已经忽略了自己作为纳税人还有权利。
下面我们就来跟大家谈谈纳税人都有哪些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顺序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应纳税额核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与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在纳税、处罚和采取强制执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及需要满足的条件。
2、保密权。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将依法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主要包括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上述事项,如无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的许可,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将不会对外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个人提供。但根据法律规定,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
税收监督权。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
关于纳税人的权利,今天跟大家先介绍到这里,下次继续,欢迎阅读。
如今互联网科技发达,企业在税务操作方面更加方便,很多业务都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上完成,而且税务部门可以说和企业接触比较多的机构,那么对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就很重要。
国家为了落实每一项税收政策,通过各种方式传输政策给到企业,只为了让企业的税务管理更加方便。企业在经营时所缴纳的税收种类都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大税种基本是所有企业都需要缴纳的,而且我国税务方面也曾做过重大改革,这对各个企业的影响也是非常的大。
在2023年的时候,税务系统进行营改增的改革,这基本上被称为中国税制的分水岭,当时涉及的企业是非常多的,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避免企业重复缴纳,对于部分行业来说,营改增后企业的纳税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企业的税负压力得到很好的降低,不过也有部分行业自营改增后,企业重复纳税的情况减少了,但企业整体的税负却增加了,比如贸易行业。
对于贸易行业来说,本身就有高达13%的增值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在营改增之前,是按照17%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的,所以营改增之后降低了4%的税率,但是贸易企业的业务是非常复杂的,所以企业的很多费用都没办法取得增值税发票,这也就导致贸易企业的税负反而增加了,所以企业也会申请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税负。
目前贸易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扶持政策,一是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扶持,而且地方对当地入驻企业的产业扶持:
1、小微企业: 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至300万元部分的,进行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地方对企业的扶持政策:对部分特殊的产业,根据企业实际的纳税情况,地方会对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进行一定的扶持奖励,一般是70%-90%的比例。
所以如果贸易企业存在税负重的情况,那企业可以进行申请扶持政策,不过企业一定要进行正常合法的营业,做到三流合一,保证业务的真实性。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wg税收优惠政策》公众号,更多税收政策可以移步《wg税收优惠政策》详细了解!
接到推销电话后
你是不是直接挂断不管?
收到催债短信后
你是不是当垃圾短信直接删除?
......
且慢,别不当一回事
这很有可能是
你的个人信息泄露了!
1、身份被冒用,成为200多家公司法人
真实案例:2023年一天,从未经商的小王发现,自己成了200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他对此毫不知情。
后果:一旦“被法人”的公司存在购买、出售假发票等情形,该公司法人代表可能被纳入征信黑名单、限制消费。
2、身份被冒用,多名学生被任职
真实案例:某工业大学多名学生反映在官方渠道查询到自己纳税记录异常,明明自己人还在学校上着学,却有记录显示自己在上班。
后果: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父母可以申报子女教育、子女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如果遇到被任职的情况,其父母可能无法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3、身份被冒用,莫名背上贷款
真实案例:2023年8月,河南郑先生发现自己莫名欠债26万。而起因在于其2023年4月丢失的一张身份证。
后果:莫名负债后除了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外,还要对冒名贷款的逾期记录负责,恐无法正常申请贷款,若是买房买车需要贷款那麻烦可就大了。
除了被法人、被任职、被贷款
这3种情况外
还有人碰到
微信、支付宝账号被盗用等情况
不仅遭受经济损失
还可能影响正常生活
那么问题来了
我们怎么知道自己的身份信息
有没有被冒用呢?
1
查你的身份信息有没有
被别人用来注册公司
在微信搜索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再点右下角
“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
就可以查询到你的情况了
2
查你的身份信息
有没有被冒用入职公司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点开“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
就能看到
你到底有多少入职公司
有没有“被入职”的情况
如果有,点击“申诉”
赶紧给它取消了!
3
查你的身份信息
有没有被拿去网贷
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pbccrc.org.cn)-
“个人征信查询系统”
第一次来的记得点击右上角先“注册”
注册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
说明你从来没有参与过信用贷款
办过信用年卡或其他贷款服务
可以不用看了,没啥毛病
能注册登录的人
进去看看“个人信用报告”
就能看到你到底
有多少信用卡、贷了多少款
有没有为别人担保贷款等等信息
4
查你的名下绑定了
多少微信支付账户
打开微信
依次点击
“支付”—“钱包”—“帮助中心”
进入支付中心后
再点击
“实名问题”—“查询名下账户”
进行身份验证后
就能查到自己名下
绑了多少微信支付账户
有不想绑定支付的
点击“清除”可以冻结账户
5
查你的名下绑定了
多少支付宝账户
在支付宝app
搜索“我的客服”—“查询名下账户”
进行刷脸验证后
在查询结果中
就能看到自己名下的支付宝账号
如果有的账号你已不再需要
可以点击右上角的“管理”
进行销户
6
查你的名下
办了多少张手机卡
打开微信
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在便民服务中点击“更多”
搜索“电话卡”
选中“电话卡一证通查”
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
就可以查到
你到底办了多少张电话卡
稍后
查询结果将会通过短信通知你
信息安全问题
已经成为你我关注的焦点之一
预防个人信息被人冒用
需要我们在生活中提高警惕
以下6招请收好!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深圳公安发布、新华网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投资)纳税调整的三种情形
翟纯垲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投资),主要包括三种税会差异:
◆非货币资产交换,因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等原因,会计按照账面价值计量,不产生损益,税法上做视同销售调整,可能产生所得或亏损;
◆非货币资产投资,账务上计入损益,税法上符合条件可递延纳税;◆
技术成果投资,账务上计入损益,税法上符合条件可递延纳税;
案例
案例1:
甲企业用自有设备换取乙公司的在建工程,详细情况如下:
甲企业:设备原值2000万元,折旧500万元,净值15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不含税);该设备适用税率13%。
乙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800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不含税);该在建工程适用税率9%。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相关规定,甲企业与乙公司该交换行为经判断不具有商业实质,在会计上按照账面价值计量。
甲企业:
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
借:累计折旧 500
贷:固定资产 2000
借:在建工程 1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
借:银行存款 40(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税率差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
乙公司:
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8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
贷:在建工程 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
贷:银行存款 40(支付甲公司税率差额)
甲企业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账面上不确认损益,但是在企业所得税中需做视同销售调整。
甲企业汇算清缴纳税调整:
提示,这里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如果甲企业处置了该设备取得了现金再去购买乙公司的在建工程,则其处置固定资产账务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无需填报视同销售收入;或者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会计上计入了资产处置损益,也无需填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用设备直接换取在建工程的,可以填报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注意,视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可以增加业务招待费以及广宣费的税前扣除基数。
案例2:
甲企业用子公司a公司的股权投资于乙公司,取得了乙公司的30%股份,详细情况如下:a公司股权账面价值8000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10000万元;该非货币性资产符合财税2023年116号文件(详细文件附后)的规定,甲企业选择5年均匀递延政策。
甲企业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8000
贷:投资收益 2000
甲企业汇算清缴纳税调整:
案例3:
甲企业用自有专利技术投资于乙公司取得30%股份,详细情况如下:
该技术原值1000万元,已经累计摊销200, 经评估公允价值2000万元
甲企业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借:累计摊销 200
贷:无形资产 1000
贷:资产处置损益 1200
甲企业该技术成果投资账面上产生1200万元的损益,企业所得税可以选择递延到股权转让时纳税。
甲企业汇算清缴纳税调整: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一、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三、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第六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
(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 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第八条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对于换入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换出资产,应当在终止确认时,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概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知识,你get了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内容
1.什么是税前扣除凭证?哪些企业可以适用?
答: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哪些?
答: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3.企业应在什么时候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4.哪些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案例/解析
我公司向a公司租用办公用房进行办公,并每月向a企业缴纳水、电等费用,我公司应以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答: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税答疑)
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和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相比不同的情况有: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是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抵扣,并且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帐务处理: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对于等待比对结果的进行税额部分,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内填写此行内容。
收到允许抵扣的比对结果后,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内填写此内容。
相关行次的关系23行+24行-25行=3行
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月使用量为25份,且为千元版(单份价款最高开具9999.99元),如果25份的月使用量不够,增票时要按当月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价款的合计数依4%的征收率预交增值税。
另外辅导期半年,期满后符合标准的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
发票抵扣是什么意思?
发票抵扣即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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