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发票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代开劳务费发票税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代开的劳务费发票不要傻傻只认为只缴纳1%个税了,代开劳务费发票的综合税率到底是多少呢?
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如果涉及支付个人劳务费,按规范的做法,会计账务处理根据劳务性质将劳务费列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企业在支付劳务费时应先扣除个税,然后再将扣除个税后的金额发放给个人。规则很明确,过程看似很简单,可是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几个比较现实的情况。
情况一:个税由谁承担 ?(公司 个人)
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个人双方在劳务用工合同中没有严格明确的约定,双方对劳务费的理解就会产生偏差。特别是一些企业部门领导在谈劳务项目时,并没有意识到公司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直接就承诺给对方多少报酬。等到实际要支付劳务报酬时双方发生争执。
遇到这种情况有两个办法,一种是把承诺的劳务费标准提升,财务正常代扣代缴个税,扣完税后让个人最后拿到手的金额正好和原来个人要求的金额一样。第二种是由公司替个人缴纳个税,这部分金额记作营业外支出,但是这部分营业外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从财务规范和税务的角度综合考虑,第一种方法更合适。
情况二:个人劳务费需要提供发票入账以及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需要缴哪些税?
按规定,企业支付个人劳务费,必须取得劳务发票。如果没有发票的,即便企业代扣代缴了个税,支付的个人劳务费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么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该如何说服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如果劳务费金额较大,个人或许有此动力。如果劳务费金额较小,个人又怎么会愿意耗时耗力跑税务呢?企业可以代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吗?
按规范的做法当然是个人劳务费要由受益人自行到税务申请代开发票。个人到税务代开劳务费,先要提交申请,并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各地税务要求不一,可是实际情况是个人嫌麻烦或不清楚怎么弄,希望企业能代办此事。代办并非不可以,可是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发现有障碍。譬如,某些地方的税务作了规定,如果由企业代办,给个人开劳务费发票,一年只给开两到三次。那么问题来了,假如,某人常年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按月领酬,开票该怎么办?如果企业一次让税务开足几个月的金额,可能涉及几个月的劳务费要合并扣个税的风险,这会加重个人的税负。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每月给个人发放劳务费不变,分月预提出各种税费,代扣代缴个税不变。累计几个月到税务代开一次发票,同时把前期预提出的各种税费一次补足。下面主要说说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需要要交的税。
假如张三为某公司提供个人劳务,合同约定公司每月支付张三劳务费10000元。张三需向公司提供劳务费发票(假定税金由个人承担)。那么张三每月到当地税务去代开劳务费发票,涉及的税包括增值税、附加税、个税。
增值税:张三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劳务费总金额的3%缴纳,
应交增值税=10000÷(1+3%)×3% = 291.26元
附加税(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根据实缴的增值税计算,应交附加税=291.26×12% =34.95元
个税:按税法20%税率需交个税=(10000-291.26-34.95)×(1-20%)×20%=1547.81元
最后张三实际拿到手的劳务费金额=10000-291.26-34.95-1547.81=8125.98元。小编很喜欢算综合税负,顽皮一下,算个综合税负=(291.26+34.95+1547.81)/10000=18.74%,我们来普及一下劳务费的个税如何计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
注意:去税务局代开的劳务费发票中的个税有时候是按预征的,大家注意,个税各地税局执行的可能会有差异。部分税局在代开发票时按全额缴纳个税,也就是按我们上案例中计算一样(如 成都,北京等地);
有些地税先进行预征0.5%到1.5%左右,后由公司代扣代缴予以抵减预征的个税(如兰州,银川等地), 还有地方是按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所得税率缴个税,按各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不用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以当地税局为准。那如何判断呢?方法一可以咨询当地的12366(问他看个人代开的劳务费发票征收个税是几个点,企业还需要代扣代缴吗,问好了留言板留言我们一起讨论一番);方法二看完税凭证是否为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缴纳的个税,如果是这个那就不需要再进行代扣代缴,这种代开的代价比较小4.3%左右,否则需要。
下面是一个税务局的回复:在开具劳务费发票时由地税局按1%预征率预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需要个人在提供劳务费发票的同时提供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如果个人只能提供发票,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则需要你公司在向个人支付劳务费时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规定的预征率缴纳了部分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款在代扣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抵减。如果你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地税局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你公司)进行处罚。
个人到税务代开劳务费,先要提交申请,并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各地税务要求不一,就不一一道明了。下面主要说说此情此景下要交的税。
假定甲某给a公司提供个人劳务,每月约定劳务费6000元。甲某需向a公司提供劳务费发票。如甲某到当地税务去代开劳务费发票,涉及的税包括增值税、附加税、个税。
1增值税:甲某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劳务费总金额的3%缴纳。依上例,应交6000÷(1+3%)×3% = 174.76元。
2附加税(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根据实缴的增值税计算,本例应交174.76×12% = 20.97元。
3个税:先按1.5%预缴,本例需预交个税为6000×1.5% = 90元。
等甲某拿到发票到公司报销劳务费时,公司应对剩余的个税作代扣代缴处理。需代扣代缴的个税金额为【6000-174.76-20.97】×(1-20%)×20%-90 = 838.68。
计算下来6000元的劳务费,个人实际能拿到手6000-174.76-20.97-90-838.68=4875.59元。
综合税负=(174.76+20.97+90+838.68)/6000=18.74%
如果个人代开10万元劳务费发票,需要缴纳多少税呢?综合税负又是多少呢?
增值税=100000/1.03*0.03=2912.62元
附加税(城建税7%,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合计=2912.62*12%=349.52元
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00-2912.62-349.52)*(1-20%)=77390.29元
大于50000元,对应税率表,选择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则个人所得税=77390.29*40%-7000=23956.12元,
综合税负=(2912.62+349.52+23956.12)/100000=27.22%
请问您的当地是哪里怎么代开劳务费发票,个税税率,以及还需要代扣代缴吗?请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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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则标题为《小规模开3%按3%缴税可以吗?》(或类似标题)的网文在网上流传。
该网文在开头即明确表述:
『根据最新征管政策,小规模适用3%征收率享受免增值税,应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票,在开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
(网文截图)
而接下来,此文又煞有其事地写道:
二、开具3%的普通发票,如何申报?
对于一些客户,非要3%普票,怎么办?
根据税务局最新答复:若开具3%普票,可在申报时直接将该3%征收率的发票的销售额填报在免税栏次。
(网文截图)
而且还贴出了一张“总结”图片
(网文截图)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应如何开具发票的事项,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3月24日制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已经很明确的规定: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号公告该条规定很明确表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近期网上流传的——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若开具3%普票,可在申报时直接将该3%征收率的发票的销售额填报在免税栏次。”
等等类似上述传言,均属严重误导!
相关税收政策的正确表述是: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
切记!如果财务人员听信了此网文所言,在2023年4月至12月期间,对“免征增值税的销售收入开具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是违反规定的,必将招致税收风险。
个体工商户可以开票么?
个体工商户可以开票,但是有一些条件和限制。具体如下:
1、个体工商户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个体工商户里也有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只有八个行业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鉴证咨询,住宿,工程,工业,软件信息业,租赁(有形动产)、商务服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科研研究、技术服务),且只能按征收率(绝大部分是3%)开票。
3、无论是自行开具还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个体工商户都要按适用征收率预缴(代开)或申报缴纳(自开)税款,并不在按季30万起征点的增值税优惠范围内。
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一、商品与服务一级编码划分共有六项,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不征税收入:
1、货物,包括10个二级编码,分别为农产品、矿产品、食品类产品、纺织产品、木制品、纸印刷品、文教产品、石化医药产品、金属及非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力、热力水燃气,税率13%、9%,征收率3%。
2、劳务,包括4个二级编码,分别为加工劳务、修理修配劳务、油气田、天然气企业生产性劳务,税率13%,征收率3%。
3、服务,包括7个二级编码,分别为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又分为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税率13%、9%、6%,征收率5%、3%。
4、无形资产有6个二级编码,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税率9%、6%,征收率5%、3%。
5、不动产有3个二级编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不动产,税率9%,征收率5%。
6、不征税项目有12个二级编码,不征税发票实质是收据,没有税率和征收率,常见的比如: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预付卡销售、建筑服务及房地产项目预收款、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二、编码与品名的风险管控
1、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要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比如代理记账费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是:“现代服务-代理记账费”;快递服务对应的简称是“物流辅助服务-收派服务”。
2、纳税人不能更改编码简称,但可以更改品名,编码和品名应具有业务关联逻辑,比如无形资产-物业管理费,明显没有逻辑关系,是不合规票据,不能税前扣除。
免税产品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免税产品销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向消费者销售的应税货物或提供的应税劳务,消费者没有抵扣进项税的需要,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只需开具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2)销售免税产品。免税产品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更不存在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的 核算问题,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境外销售应税劳务。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对于出口的应税货物和劳务免征增值税,所以,在销售时不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内部使用的情况。虽然视同销售,但是没有必要自己对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也属于内部使用问题,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这些项目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
法定项目免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免税产品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进行开增值税发票的,其余的情况对于免税产品是不能开增值税发票的。这点大家需要了解清楚,本文也有详细的内容说明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会计学堂。
问题:一般纳税人之前有一笔未开具发票的应税收入,当期已申报缴税,这个月又补开了发票,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解答:如果纳税人前期已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项情况明细)“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了正数未开票收入,在补开发票月份,可将当期补开具的蓝字发票如实填报在对应栏次,同时在“未开具发票”一栏填报负数冲减当期补开票销售额。
例如: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产生一笔未开票收入20万元,申报1月属期增值税时已按照13%税率申报缴税。3月份应购买方要求,又针对上述未开票收入补开了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纳税人在填写3月属期增值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实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项情况明细)第1行第1列至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同时,在该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负数冲减当期补开票销售额20万元即可。
我们个人怎么办理税务登记呢,在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办理,也可以去税务大厅进行办理。税法上的个人是指什么?它包括两个,一个是个体工商户,另一个就是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指的是有身份证的自然人。
我们个人做生意,为什么及时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因为如果不办理的话,那这增值税针对个人的起征点是月收入5000到2万,或按次数,每次收入300到500之间,你可能就要缴纳增值税了。每个省在这个范围内确定具体的起征点数额。
假如进行了税务登记,那么这个时候你要么是小规模纳税人,要么是一般纳税人,就能享受优惠政策。现在这个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样的优惠政策?月收入15万以内,或一个季度是45万以内,是免增值税的,也就是说起征点变成了每月15万,而不是个人的2万了。增值税率不管是3%还是5%,都是免的。什么时候3%,什么时候5%,其实只有转让不动产的时候是5%,或者是这个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时是5%;其他情况,都是3%。如果说季度收入大于45万,那现在咱们国家规定增值税率3%的给你免,5%的不免。
那么一般纳税人,他没有什么优惠政策,但是进项税额,可以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也相当于能够减轻我们的税收负担,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开具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够进行抵扣的,只能计入成本的。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咱们国家现在其实有一个比较简单的区分,就是年收入500万以内的,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说超过了500万,那就是一般纳税人。那是不是所有超过500万都是一般纳税人,不一定,如果说其他个人,就说我们自然人的话,即使年收入超过了500万,也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有些同志说我虽然不够500万,但我就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行不行,也可以,虽然不够500万,但是你这个税务资料比较齐全,你能够每个月提供完备的财务报表及各类凭证,那你也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综上所述,我们要想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首先要去办理税务登记,然后办理税用登记时我们是认定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要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来源:民乐县税务局 ▍编辑:琰哥 ▍审核:晨晨
根据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开展税务系统发票保证金清理工作的要求,民乐县税务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退还以前年度领购税务机关发票时纳税人交纳的发票保证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还范围
领购税务机关发票时交纳了发票保障金的纳税人
二、提供资料
(一)个体纳税人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交纳发票保证金票据。
(二)单位纳税人
1.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交纳发票保证金票据复印件一份;
4.纳税人开具的收款收据。
三、办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不来税务机关办理发票保证金退还手续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将发票保证金缴入国库。
四、办理地址
东大街97号税务局办公楼201室(咨询联系人:张晓英,电话:18993642205)
国家税务总局民乐县税务局
2023年7月12日
大前提: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业务,千万杜绝虚开,然后再说其他。
朋友问怎么开票,主要可以通过如下两个途径:一是去税务局窗口代开;二是有税务登记的可自开。现在税务部门正在实施发票(专票)电子化改革,而且疫情期间增值税政策很优惠,开电票快捷方便,前提是你办理了税务登记。
再说税务登记。通俗来说就是在税务局挂个号,让金税系统录入你的资料,然后你就可以自开票了,就算你是小规模,对方要专票也可以的。
再说电子化。以前增值税发票那就相当于现钞,防伪标准等同,专票是国家印钞厂印制的。为的就是怕别人用假票骗取抵扣。但随着信息通讯、互联网科技发展,票据信息很容易索源,到税务系统发票查询专用app扫二维码就出来了,所以涉税交易信息无法伪造,作为信息载体的票据作用也就弱化了。故电票效力就等同于发票,会计凭证可以用打印件。
1.什么是乐企?
乐企是在税企直连模式下,建设全电发票数字可控接入平台,建立覆盖“业、财、税”三域的全电发票信息交换标准,通过sdk引擎、api服务、库表等多种接入方式,实现数据赋能、安全接入和有效监管,从而提升发票服务体验、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2.申请试点?
当下,乐企试点面向上海、广东、内蒙古、四川的纳税人开放申请,您若有意向可以联系我们。自全电发票试点以来,我们一直在推动乐企在试点企业的应用,并且策划了一套基于税企直连的集团架构下进销一体化灵活方案,为企业提供涵盖“乐企申请”、支持多业务场景、从“一户式”升级“集团一户式”的综合服务。
3. 乐企试点的意义
我们建议集团企业持续参与乐企的后续推广工作,以乐企1.5版本为基础、以数据要素为驱动,通过数字化发票承载业务、财务、税收的关键信息,贯穿发票开、管、收、存、用的全流程、全环节,未来税务总局会通过乐企技术基础上推动直连申报、风险预警等功能。通过乐企实现全面的总对总税企直连,实现集团全次级发票税务数字化管控和协同数据智能化应用,全面推动集团税务数字化变革。
4.应用思路
根据当前阶段的试点进度和乐企1.5 的情况,我们设计了符合集团企业的全电发票-税务数字化实行方案,实施思路大致如下:
设计方案详细版,以及全电发票全面知识和进销项方案,请私信该账号下载《全电发票必备知识手册》。
财务工作中经常会处理红字发票的相关问题,如果碰到当月只有红字发票的情况,该怎么报税?红字发票也被称为负数发票,本文就针对当月只有红字发票财务该怎么报税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当月只有红字发票如何进行报税?
1.冲红的发票是不需要进行认证的;
2.发票信息会自动转入申报系统;
3.当红字发票做凭证时,只需在金额前面打-号,用红字冲回即可。申报时无需再做处理。
如果是收到的的红字发票,要求在申报国税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里,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的时候填具进项税额转出的额,填好之后会在“增值税申报表”里的进项税额转出自动出现。
本月只开了红字发票如何报税?
对于本月只开了红字发票如何报税这一问题,具体从两种情况分析:
1.如果你给对方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不用去税务,你自己开负数发票即可。
2.如果你开的是增值税发票,则应当去税务(即你的管理所),需要经过审核,并且冲负数发票不可以超过三个月。
红字发票通知单作废流程是什么?
红字发票通知单作废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单位对撤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事项的情况说明(申请单位盖公章);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关于未针对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承诺书;
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原件或两份《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原件;
4.撤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登记表。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应注明作废,开票软件应注明作废: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没有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的;
2.销售方没有抄税也没进行记账;购买方没有认证或者认证结果显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再见了,纸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来了!税务局通知!4月1日起正式执行。更重磅的是......
01、注意!“全电发票”时代来了!
02、什么是“全电发票”?
03、“全电发票”和传统电子发票有什么不同?
15种全电发票的样式如下:
通过以上15种全电发票可以得知,对比传统的电子发票,全电发票的票面精简了很多。
很多小伙伴都在问: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来了,那么传统电子发票会被取代吗?由于现在全电发票还处于试验阶段,可以肯定的是在目前的阶段全电发票和传统电子发票是共存的。总而言之,传统电子发票和全电发票是从节点电子化到全局数字化的升级。
如今,全国全电发票试点的地区逐渐增加了,会计小伙伴们准备好了吗?
04、电子发票范围正在陆续扩大,取消发票专用章!
05、金税四期建设启动!发票业务,严查开始!
06、没有盖发票章的电子发票,还能报销吗?
零税率,免税,免,减税,不征税...这些都不一样!
零增值税率
零税率是增值税的法定税率。纳税人销售零税率的商品或者服务、无形资产,有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但是因为税率为零,纳税人没有纳税义务。
但是,零税率≠免税!
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无形资产的纳税人有纳税义务,也有抵扣税额的权利,表现为取得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后,将纳税人在各流通环节缴纳的税款进行退税的形式。
主要是指规定出口货物和应税劳务除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出口前的产品和应税劳务进行增值税退税,使出口货物和应税劳务在出口时完全免除增值税,从而作为免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具体表现为:不征、免赔额、退税。
当然,纳税人销售零税率的商品或服务、无形资产,只能免税,不能抵扣,不能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退税。
纳税人销售商品和服务实行零税率,这不是税收优惠,而是一种法定的税收行为。开票时,税率可选择为“0%”。
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及无形资产,税法规定有纳税义务。但由于国家政策支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收入不允许抵扣,不予退还(一般针对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项目)。
与增值税零税率不同,增值税免税规定纳税人免除纳税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商品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
具体表现就是不交税,不津贴,不退税。纳税人开具免税商品和服务销售发票时,在设置商品编码和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的“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进一步选择“免税”。
1.增值税免税发票
以金税板块为例:进销存过程中,添加商品编码时,“享受优惠政策”一栏选择“是”,“优惠政策类型”一栏选择“免”,“税率栏”自动跳转到“免”;
实际发票示例如下:(注意“税率”栏不是“0%”)
注意:严格来说,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开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18个免税项目总结如下:
2.涉税风险
免税是国家给予纳税人的税收优惠,税法对优惠内容有明确规定。
但在实践中,财务人员最容易出现失误,造成涉税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会计不清导致免税业务核算混乱。其次,免税业务对应的进项税没有及时转出或者转出不准确。
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总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之和÷当月全部销售额和营业额之和。
注:严格来说,纳税人开具发票时选择“0%”税率是错误的。
增值税不征税
纳税人的收入不全是增值税应税收入。
比如,纳税人收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款利息、保险赔偿金等不是增值税应税收入,而是增值税非应税收入。
增值税免税是指一种应税行为,需缴纳增值税。但销售金额达到国家免税额度的,不征收增值税(一般针对小规模纳税人)。
免税和免有什么区别?
1.具体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开具发票时注明“免税”。
2.免税是指应税所得符合免税条件时免征增值税,开具发票时应注明税率。
比如我们一直在说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就是说增值税免税政策。
云邵阳客户端7月4日讯(通讯员 马雯雯 唐鑫)6月30日,邵阳市第一张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电子缴款书)由新非税征管系统成功开具,通过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凭证,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实现缴款书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这也标志着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和收缴电子化改革工作正式迈入电子缴款书新时代。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非税收入征管手段,收缴电子化改革不断深入。我市是全国第一个通过电子凭证库实现非税收入缴库的城市,全省第一个开通非税收入移动缴费平台的城市,全省第一份财政电子票据(测试版)诞生的城市,全省唯一一个实现非税收入零待查的城市,全省市州中第一个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退付的城市。2023年底,财政部印发《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财库〔2021〕46号),明确湖南省为地方电子缴款书试点省份之一。我市主动作为,继续发扬勇于改革的优良传统,积极争取,成为我省改革试点四个市州之一。
为保障电子缴款书改革试点工作有力实施,邵阳市财政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积极研讨的基础上,强化举措,组建了以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敏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改革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倒排时间节点,加强协调软件公司、银行、执收单位,按时完成试点任务,为下一步全市推开奠定了基础。
“我们原来的收费都是通过网上收缴,需要票据还要进行二次补打,不能真正地便民利民。采用电子财政票据后,缴完费就可以获得票据信息推送,随时可以上网查看、打印,真方便!”开具第一张电子缴款书的市委老干部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持续攻坚克难,逐步扩大上线试点范围,加强推广使用电子缴款书的宣传培训,实现电子缴款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切实构建我市非税收入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收缴管理体系。
发票丢失无需再登报声明作废啦!
发票丢失无需再登报声明作废啦!
发票丢失无需再登报声明作废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中明确:
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于发票丢失的规定修改为: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发票丢失无须登报声明作废,
是不是便利了不少~
那么接下来,
跟着小编梳理下发票丢失的处理流程吧!
part1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做税务处理?
对于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不同的情形,应采取不同处理方法。
情形一: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情形二: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情形三: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借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part2 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怎么办?
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part3 丢失发票要处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主要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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