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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第1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使用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功能,如何申报出口退税呢?

答:

生产企业使用电子税务局在线版申报出口退税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进入“在线申报”模块。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在线申报”。

【1】

【2】

第二步,明细数据采集。

明细数据采集分外部数据导入和手工采集两种方式。

外部导入(适合出口数据量大使用)

点击“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 -“报关单导入”按钮导入报关单。导入前,需要在电子口岸下载xml格式的报关单数据。

【3】

【4】

注意:必须下载“客户端工具”,先解密后,才能导入。

【5】

关单导入完成,勾选数据,点击“数据检查”按钮,系统弹窗提示汇率配置,输入“当期汇率”,并点击“保存”按钮。

【6】

勾选检查通过的数据,点击“报关单生成明细”按钮,根据系统弹窗提示选择对应业务名称,点击“确认”按钮,界面跳转至“生成出口明细”界面。

【7】

手工采集(出口数据量小适用)

点击“明细数据采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点击“新建”录入数据,之后点击“保存”;

【8】

第三步,确认汇总表。

点击“确认汇总表”模块,弹出生成汇总弹窗,填写对应的“所属期”、“不得抵扣累加”、“期末留抵税额”,点击“确认”按钮,即可生成汇总。

【9】

第四步,生成申报数据。

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

【10】

第五步,数据自检。

勾选数据点击“数据自检”之后看疑点提示;

【11】

第六步,正式申报。

如果无疑点,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12】

篇幅有限,如果想要学习超详细的退税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等出口退税知识,可以私信我哦~~

【第2篇】出口退税转为免税处理

a公司是一家出口退税企业,2023年5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了系统升级,a公司财务人员将出口退税系统重启后,发现无法在退税系统中查询到其在5月份申请的一笔退税申报记录,在咨询退税管理部门后了解到,需要先对该笔退税申报记录进行撤回才能够重新提交退税申请。接下来笔者就来教大家如何撤回退(免)税申报,流程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中的“出口退税管理”,进入新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如下图图1所示:

图1

二、进入“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后,选择“出口退(免)税申报”,点击“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如下图图2所示:

图2

三、在“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中填写需要撤回的申报记录数据即可,如下图图3所示:

图3

四、最后,我们将生成申报的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提交后台审批,如下图图4所示:

图4

撤销申报审批通过后,我们方可重新提交退税申请。

【第3篇】2023出口退税备案资料

五)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医保局 档案局 密码局

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税总发〔202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一)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融合运用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云讲堂”、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着力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

(六)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负责)

(七)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23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3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3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3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充分发挥税收服务作用,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中,积极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税费服务体系。(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

(十)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23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3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税务部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定。财政、档案等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工作,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电子发票推行应用的法律支撑。(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密码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健全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快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风险。加强税费政策法规库建设,通过税务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增强税务执法依据的确定性、稳定性和透明度,持续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负责)

(十三)强化分类精准管理。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加强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严格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为当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单的信用修复途径,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税务总局负责)

五、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十五)加强评价考核。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评价和改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监督力度。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资源,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督查的作用,促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加强政策措施运行情况的评估,健全政策出台、落实、评估、改进的闭环机制,完善全链条管理,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加力提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抓紧研究落实本通知各项任务的具体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和步骤安排,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持续提高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质效。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医保局

档案局

密码局

2023年9月28日

【第4篇】代理出口退税流程

来源:外贸日报

退税流程

委托企业(生产企业)和受托企业(出口企业)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后,由受托企业报关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具出口发票,把退税联及记账联交给委托方退税和记账用,在报关出口之日起(报关单日期为准),30天内由委托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认定(第一次业务),60天内由受托方到其主管退税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90天内委托方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附: 受托企业(出口企业)需提供资料及装订顺序: 《汇总表、附表、明细表》(一式三份)、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发票(出口退税联)、增值税申报表(主表)、自产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证明。

委托出口退税资料

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填报《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和《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并提供出口退税的有关凭证,报送主管出口退税国税机关。

需要提供的出口退税凭证资料有:

(1)主管受托企业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签章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委托企业与受托企业签署的代理出口协议;

(3)受托企业出口委托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 口退税专用联)及出口发票(出口退税专用联)

外贸代理操作流程

甲方:出口商 即出口工厂

乙方:进口商

以下产生的相关责任及义务分别以甲方、乙方承担;

第一步:

出口备案(甲方办理) 甲方是否有出口产品,且享受出口退税的权利,将有甲方所在地国税局及税务所认定审批。

审批流程:自签订外贸代理协议(详见附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财务持以下单据向所在地国税局办理备案手续:

1、 外贸代理协议正本

2、 税务登记证 正本及复印件(国税局留存复印件,查看正本; 以下均是)

3、 营业执照 正本及复印件

4、 开户证明 正本及复印件

5、 组织结构代码 正本及复印件

6、 一般纳税人批复证明 正本及复印件

7、 环保评估 正本及复印件

8、 外贸合同正本

第二步:

国税局备案,税务局审核,且出备案号;(甲乙方协作办理) 甲方所在地国税局审核以上单证后向所在地税务所发送相关文件,税务所审核该文件并对甲方做实地考察,看是否与单证符合及是否有退税的资格。税务局对相关单据审核后,将意见传达给国税局,由国税局做最后审批;并出具《出口退税认定表》及备案号。(以上2个环节的传达及审批时间要20个工作日)情况特殊可以抽人专门到税务所询问。

第三步:

外贸代理公司方可代理出口及收汇(乙方) 对于预付款+货到目的地后若干工作日结全款的情况;

1、我司提供对外收汇账户,收取国外货款。(此账户是受外管局监管的,仅仅是用于收汇;账上金额不能随意转账或做其他)

2、待货物出口后,我司代办出《代理出口证明》后,账上外汇方可转为待核查账户,由中国人民银行核查后,2-3个工作日内便能将外汇兑换为人民币,转入甲方企业账户(汇率按收款时银行汇率)

第四步:

货物备齐后的报关、报检(或乙方)、手闸开关、 法检货物、退税率17%

1、商检:由乙方协助接检疫部门人员去货物所在地工厂/仓库实 施检验,(开箱验货) 0.5—1个工作日检疫部门出具出口通关单或者换证凭条。(具体时间由商检局控制)

2、乙方报关员持以下单据想海关报关、出口通关单、工厂装箱单、形式发票、外贸合同、外贸代理协议、报关委托书、运单等向海关申报。一般在1-2个工作日,海关会做出放行批复文件;并发放相关文件。(此时要求单单相符、单货相符)

3、海关放行,发放该有海关章的以下单据:出口报关单、出口退联、出口核销联、及原上报的其他单据(此单据用于出口退税)

第五步:

乙方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单据,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复印件

3、出口退税认定表

4、报关单 出口退税率 出口核销联(在报关不由乙方操作下甲 方提供)

5、代理协议正本

6、 形式发票正本 乙方财务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在15-20个工作内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提供以下单据,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复印件

3、出口退税认定表

4、报关单出口退税率出口核销联(在报关不由乙方操作下甲 方提供)

5、代理协议正本

6、 形式发票正本 乙方财务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在15-20个工作内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第六步:

甲方现场办理出口退税或抵税(甲方)。甲方财务持《代理出口证明》向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退税或抵税业务;具体时间因公司情况及税务所办事效率而定。

【第5篇】出口免抵退税账务处理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我们在外贸公司工作的会计人员,这些你要知道!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 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三) 计算免抵退税额

(四) 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1、若应纳税额为零或正数时

2、 若应纳税额为负数时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

(2)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

二、 现结合实例说明如何进行计算和账务处理

(1) 一般生产企业

(2) 进料(来料)加工企业

1、该业务采取进料加工方式

b、 进料加工方式效果计算

2.、该业务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3.、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比较及选择

a、 进料加工

b、 来料加工

......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应报送的资料及要求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应报送的资料及要求

小规模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应报送的资料及要求

篇幅有限,想要领取完整版哒

点击头像,斯我:1,即可

【第6篇】出口退税如何计算

举例说明:

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 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

货物出口后,c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

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

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外贸公司退税使用这个公式: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而不是前述的“先征后退”或“免,抵,退”那么复杂的公式。

出口工厂和外贸企业最终的退税额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不同,举例说明如下

c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234,出口也是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7%=34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200x17%=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但此时如果加价且退税率为15%的话,结果就不同,

c是外贸公司,它以234购进,以300出口,套用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5%=30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5%)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实际得到45-17=28(<30),结果不同了,少收入2元,这两元其实就是最后一道环节产生增值(300-200=100)后的不予抵扣额=100x(17%-15%)=2。

所以无论实行“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所得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先征后退”的缺点在于企业要先交纳增值税,而且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把所有的增值税退回,而“免,抵,退”则可以每个月从内销应缴税额中扣除,不存在退不回来和挤占流动资金的问题。

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 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

货物出口后,c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

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

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外贸公司退税使用这个公式: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而不是前述的“先征后退”或“免,抵,退”那么复杂的公式。

出口工厂和外贸企业最终的退税额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不同,举例说明如下

c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234,出口也是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7%=34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200x17%=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但此时如果加价且退税率为15%的话,结果就不同,

c是外贸公司,它以234购进,以300出口,套用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5%=30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5%)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实际得到45-17=28(<30),结果不同了,少收入2元,这两元其实就是最后一道环节产生增值(300-200=100)后的不予抵扣额=100x(17%-15%)=2。

所以无论实行“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所得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先征后退”的缺点在于企业要先交纳增值税,而且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把所有的增值税退回,而“免,抵,退”则可以每个月从内销应缴税额中扣除,不存在退不回来和挤占流动资金的问题。

【第7篇】出口退税备案变更程序

2023年似乎税务局对出口退税进行了大检查,公司多次收到出口退税各种检查,目前在出口退税检查中有关单证备案遇到很多问题。

先看下最近的出口退税备案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难9号文件:

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下列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今日,广东税务部门到我司广东的外贸公司检查出口退税,对单证备案提出了如下问题:

1、 出口企业购销合同未有国外客户签字或者盖章。由于我司客户基本上都是邮件确认,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是客户下订单给司,也是通过邮件发送,很少有客户在订单中签字或者盖章,对此我们向税务部门解释,税务部门不予以认可,一定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的销售合同。

2、 采购合同未盖章。部分采购合同是由盖章或者回签的,但是大多数采购合同是没有回签的,也是通过邮件确认,尤其是长期供应商我们是签有框架协议的,给工厂的订单基本上都是邮件发送。对此税务部门不予以认可。

3、 采购合同的的单位需要与报关单中的第一个单位一致,对此我们认为无法满足税务部门的要求,比如我司出口的商品是五金制品,是报关单中的第一单位是千克,我们下个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不可能是千克,肯定是按照商业习惯的单位下采购合同。目前我们在坚持,税务部门没有给出说法。

4、 采购合同中的产品名称需要和报关单中商品名称一致,对此我们认为报关单中的商品都是根据海关规定的,我们在下给供应商合同中不可能完全按照海关规定的商品名称,在商业习惯中是由自己的商品名称。针对于此,我们采取的解决办法是在采购合同中的商品名称注明报关名称+商业习惯名称相结合的方式。

5、 提单中需要有盖章。对此我们与货代沟通,是否可以加盖货代公司的章,税务部门给出的理由是没有章无法辨别提单的真伪。

6、 委托报关协议缺失,主要原因是客人指定货代指定了报关公司报关,对此解决方案是与报关公司沟通签订协议。

实际上在单证备案过程中还遇到了很多问题,有机会再总结提单和报关单核对要点,但是针对此次税务检查我认为税务部门依然更多依靠形式要件,尤其是对公章、签字的要求,签订合同的方法有很多,法律上都是根据不同签订方法对应的不同的效力,单证备案所需的资料是为了证明整个出口业务的真实性,形式要件固然重要,但是实质要件更为重要,税务部门应该积极听取纳税人的实际操作方法,不能一概而论用一种方法,比如有些采购合同是一次性下给工厂,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工厂部分出货,一般来说,不大会修改合同,因为后续合同可能会继续出货,但是现在税务部门要求采购合同数量必须与出口报关单数量一致,对此我们认为违背商业逻辑和具体操作行为,类似这种问题实操中遇到很多,对此纳税人需要耐心和税务部门沟通。

【第8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分录

出口退税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另外一种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退税。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

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二、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一)购进出口货物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二)确认外销货物的销售收入,根据外币金额和选定汇率确定销售额: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三)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将不可退的进项税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五)货物出口后,根据退税率,计算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六)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三、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

外贸公司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消费税。

(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消费税款=出口金额*消费税退税率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例题:a外贸公司2023年5月向国外b公司出售日用化妆品一批,fob价格为20万美元,退税率为13%。采购成本为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采用即期汇率1美元=6.5元人民币,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

计算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编制会计分录:

应退增值税税额=1000000×13%=130000(元)

转出增值税额=170000-130000=40000(元)

应退消费税税额=1000000×30%=300000(元)

(1)购进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2)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300000

(3)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0

(4)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000

(5)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0000

(6)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3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30000

(7)计算出应收消费税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3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300000

(8)收到消费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300000

【第9篇】出口产品退税率查

2023年6月30日前出口货物退税率如何确定

问: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 2023年3月15日购进一批货物,适用16%增值税税率;2023年4月5日购进一批货物,适用13%增值税税率。4月10日将这两批外购的货物出口并填据海关出口报关单,请问这两批货物出口退税率如何确定?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023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第三条规定,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2023年6月30日前(含2023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04月2日发布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答(之一)》第八问对于“某外贸企业在2023年3月25日报关出口了一批货物(征退税率均为16%),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3月25日。该企业4月5日取得国内供货企业为其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该批出口货物适用什么退税率?”答复如下:按照现行政策规定,2023年6月30日前(含2023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货物,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该企业4月5日取得国内供货企业为其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上述规定,应适用13%的退税率。

因此,你公司2023年6月30日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货物, 2023年3月15日购进时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2023年4月5日购进时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关注大成方略,学习更多财务知识】

【第10篇】2023年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如果您是一位出口企业家,您可能已经知道了上海出口退税的重要性。上海出口退税是指在货物出口时,向相关部门申请退还部分或全部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国际竞争力。下面是一个客户案例,让我们看看如何操作上海出口退税:李先生是一位出口公司的老板,他在上海有一家出口工厂。他一直听说上海有出口退税政策,但不知道具体的操作流程。通过网络查询,他找到了我的资讯服务公司,并向我们咨询了有关退税的问题。我们为他提供了详细的退税流程和申请材料,并告诉他如何准确填写表格以确保申请成功。我们还向他解释了退税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李先生很满意我们的服务,并愉快地选择了我们的代办服务。我们为李先生提供了全程代办服务,包括收集材料、填写表格、提交审核和跟进退税进度。我们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和李先生保持联系,并及时更新申请进度。最终,他成功获得了退税款项,这为他的公司带来了不小的财务收益。如果您也需要申请上海出口退税,我们很乐意提供帮助。我们的服务包括:为您提供详细的退税政策和操作流程,并解答您的疑问;为您准备退税材料并填写退税表格;提交审核并跟进退税进度;及时更新申请进度,确保退税款项及时到账;提供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例如税务规划和企业咨询等。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并助您顺利获得退税款项。#上海出口退税##退税政策##出口退税代办##资讯服务##税务规划#

【第11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着各个企业开始走出口贸易,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成了会计人员提升自己的会计途径。也不要把它想的很难,看完流程就知道出口退税操作其实没有那么复杂了。出口退税涉及的查询相符发票信息、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所需资料以及出口退税收汇核销操作流程等等,有不清楚的下面是详细的流程操作整理,希望给各位财务人员带来帮助。

章节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手册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涉及的功能说明

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上资格信息报告的操作流程

三、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备案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图

四、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退税业务的具体操作步骤带图解流程

章节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实操手册

上述有关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全部内容,就先到这里了。对于出口退税业务操作不理解的财务人员,详细的操作流程整理了文档,希望帮助大家进一步掌握出口退税的操作。

【第12篇】出口退税怎么操作

在写以下文章之前我刚刚帮公司申请了一笔出口退税,以下文章作为我的一份工作经验总结与大家一起分享。网上有很多资料,但我觉得讲得都不太清晰,或太杂乱对小白不友好。

主要操作流程分为以下几点:(以下所有信息我都以上海税务操作为例)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

二:联系当地出口退税所提供“出口退税首次申报场地核查资料”

三:下载报关单信息

四: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

1.首先你需要登录当地的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

2.在“出口退税管理”功能模块内,可以办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资格信息报告业务功能。

3.点击“出口退(免)税备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填写以下内容。审核通过后会提示“流程已完结”

二:联系当地出口退税所提供“出口退税首次申报场地核查资料”

出口退(免)税备案完成以后需要联系当地专门的出口退税所老师获取“出口退税首次申报场地核查所需资料”,(我是通过询问税务专管员获取出口退税所老师的联系方式)。以下是老师让我提供的信息:

以上讲了这么多都是准备工作,接下来将正式进入出口退税流程

三:下载报关单信息:

1.插入电子口岸ic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点击“出口退税联网稽查”

2.点击报关单查询下载,报关单类型选择“结关报关单”,出口日期只能按月查找,确认无误后下载电子信息(后缀为xml的文件)注:出口退税模块下载的电子报关单信息,千万不可以打开!!!一旦双击点开,文件就坏了。

3.下载出口退税客户端工具,将刚刚下载的电子报关单信息解密!注意:输入的口岸卡密码必须与下载报关单时所用的电子口岸卡对应一致!

四: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1.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申报流程,登录“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后续申请好无纸化u盾在这里需要拔出电子口岸ic卡,插入u盾),右上角选择应用—支付结算—出口退税在线申报

2.点击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后,会出现如下小窗口,请确认设备正常(首次申报时会打×)及申报所属期(所属期手工填写)以前每月都要申报出口退税,如果当月不申报退税也必须做零申报操作,但是现在不需要零申报,所以所属期可能会跳错,需手动调整。

3.点击外部信息-报关单采集

4.点击“导入”你已经下载保存到本地的报关单信息(上面已经用海关处理器处理过的文件),勾选本期要申报的数据,再按右上角“退税”,在跳出的窗口中确认申报日期:

5.退税申报——出口货物明细采集:

6.根据公司确认收入的日期和开的普通零税率发票修改报关单信息:

(1) 原币汇率:按照开票的汇率录入

(2) 记销售日期:公司实际确认收入日期

(3) 出口发票号: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号码

修改后,系统会根据征税率、退税率,生成征退税差额(这个差额在增值税申报时,填写在进项转出相应栏目下)

7.当月增值税申报,出口退税申报一般在增值税申报成功之后!

8.增值税申报完成后,生成退税申报数据:

9.选择所属期以后—“一键生成汇总”—“数据一致性检查”—“生成申报数据”

10.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远程申报”—(仅数据自检),然后系统审核完会有个反馈,反馈没疑点的话,转正式申报。

11.如果申报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数据,请点击退税申报—数据申报—“撤销已申报数据”,更正数据后重新申报

12.审核完成后,因为是首次申报出口退税,退税老师第一次会要求你将本次退税相关的纸质资料提交老师处,老师审核无误后,退税款就会自动入账到公司账户!后续就可以申请无纸化u盾了。

以上就是我对于首次申请出口退税应该注意的事项以及申报出口退税的流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3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

169页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每一步都很详细,图解流程演示!身为财务会计,对于各种税务工作的处理应该要全面掌握才是。出口退税一般是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才会涉及的到!对于会计人员来说, 很掌握出口退税系统的操作也是很关键的。

很多会计发愁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不熟练,不过今天也就别担心了!给各位会计整理了详细的169页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操作步骤图解流程演示,不清楚的就对照着申报吧!另外对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不熟练的,也都给财务人员汇总了详细的ppt,收藏被查就行了。

文末抱走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带图解流程演示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调整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功能操作业务介绍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的基本管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资格信息报告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备案表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备案业务数据采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业务提醒申请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备案申报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涉及的进料加工核销

其他退税业务的申报流程

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流程

……因为受到篇幅限制,今天跟大家带来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操作流程,就暂时到这里了。一共是汇总了169页ppt,每一步操作都有图示演示流程,十分详细,对照着申报即可。

【第14篇】出口退税金额如何查询

出口退税功能近期进行了升级改造,相关界面发生了变化,本文对查询位置做一个讲解,主要包括8部分内容,如下图:

有的地区设置仍保留了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例如山东,进入路径如下图:

山东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

查询“出口退(免)税备案”信息

图一

图二

查询出口企业管理类别

图一

图二

注:是否为无纸化企业,同样在此处查询!

外贸企业查询购货发票是否可以

申报出口退税

提醒

1、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三、四类,进入系统后查询到的发票状态为“已认证/未稽核”,说明该发票还没有稽核信息,不能申报出口退税,查询的发票状态显示“已认证/已稽核”,说明该发票已有相符信息,可以申报退税;

2、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一、二类企业,发票状态显示“已认证/未稽核”,可以申报出口退税;

3、查看发票是否已经办理出口退税,可以查看“退税状态”及“申报发票计税金额”,退税状态“全部退税”,代表发票已经全部申报出口退税,申报发票计税金额可以查看已申报的金额,如下图:

4、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三、四类企业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后如果超过3个月还没有显示“已认证/已稽核”,可以操作信息查询。

查询报关单是否已申报退税

查询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是否有电子信息

查询退税审核进度

查询查询出口申报数据

查询查询出口退税率

本文来源:出口退税综合服务网 作者张培楠。

【第15篇】出口退税税率查询

大家好,相信大家看了我的分享一定会学会出口退税的,可以先收藏转发,等到用的时候按照步骤操作,有问题大家可以留言,大家一起探索[笑]

出口退税原理及计算

一、出口退税原理

1.“免”税: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抵”税: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3.“退”税: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外购的货物而产生的进项税额;

二、出口退税计算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为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的出口货物劳务实际离岸价(fob)。注意:fob=出口总金额-运费-保费-杂费

免抵退税的计算步骤:

①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抵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fob价*(月初第一个工作日中间价或出口当日中间价)汇率*(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11行-(当期进项税额12行+上期留底税额13行-当期进项税额转出(含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4行-上期审批通过免抵退应退税额15行)

备注:上述公式所列行数为增值税纳税主表行数;当期应纳税额得数若是负数为期末留底税额。

a、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注意:免抵税额需要缴纳附加税

b、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为单证收齐且信息齐全下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

增值税应退税额=国内不含税购进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②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原材料成本+加工修理修配费用)不含税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退税前期准备及进项票勾选认证

一、出口退税前期准备

1、 备案

a、商务局进行出口备案,获取对外贸易经营权;《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b、海关进行出口备案,获取海关进出口权;《海关证》

c、外管局进行出口备案登记;

d、市场监督局变更营业执照范围,增加出口许可;《营业执照》

e、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前,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2、 出口退税资料的准备

a、 退税申报主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需要)、出口发票。

b、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要注意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与其匹配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相符。

c、 妥善保存出口业务相对应的收汇凭证。

d、 做好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准备,在申报出口退税后15日内,将备案单证按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并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二、进项票勾选认证

生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正常抵扣勾选即可;

外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退税勾选;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离线版申报流程(以下以生产企业申报为例)

一、软件下载

1、 根据地区要求及使用习惯,选择退税申报软件,可选择的申报途径包括: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 如果选择使用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需要先登陆“出口退税咨询网”进行软件的下载安装,及相关企业信息的配置。

登陆出口退税咨询网,点击产品服务——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的生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及退税率文库并安装。

二、下载后,安装在电脑中。安装时需要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注意不要填写错误。

安装成功后,用户名为sa,密码为空,点击确认,进入申报系统,并输入申报所属期。

对于生产企业,申报所属期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保持一致。

三、进入系统后,首先看下申报系统及信息库是否为最新版本,然后进行数据的录入。数据的采集分两种方式,一种是外部数据采集,一种是手工录入。

1、① a、外部数据导入。首先在电子口岸上下载海关的出口报关单数据,然后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点击“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界面,点击菜单“数据读入”,选择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xml文件, 即可完成报关单数据的读入。

b、读入报关单数据后,点击“出口报关单数据处理”,可查看已读入的报关单明细数据,可勾选本期要申报的报关单数据,点击“数据检查”,检查报关单数据是否有误,数据检查通过后,点击“数据确认”按钮,关联业务表对应不同的申报系统业务申报表,根据实际业务进行选择,关联业务表选择“01”。如图:

c、点击“确定”按钮,配置出口发票号(如果一条报关单,对应多张出口发票的可以用“/”、“-”等符号隔开,实现录入多个发票号),报关单数据可以确认到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中。如图:

② 若已完成第一步外部数据导入并生成申报明细,且无需修改相关明细,可直接进入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采集,如果未导入外部数据,可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二步“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几个重要的录入规则:

报关单号:18位报关单编号+0+两位项号,共21位。

进料登记册号:如果属于进料加工业务的请填写,否则此栏应为空。

原币/美元汇率:都是100原币/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例如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是6.9298,那么录入出口明细时就应录入692.98。

如果录入的条数超过一条,录入完成后需要进行序号重排。

2、明细数据采集后,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二步最后一项“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点击“增加”按钮,输入所属期(注意所属期要与当期增值税申报的所属期一致),会带出退税汇总计算的对话框,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填写之后就可自动计算出免抵退税汇总表数据,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如图:

4、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三步“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如图: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指定存储路径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窗提示“路径不存在,是否创建路径?”,继续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5、完成免抵退申报。数据生成后,系统提示“申报数据存储路径”及 “申报数据列表”。如图:

四、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离线申报, 将生成的退税数据包xml文件上传到电子税务局进行自检审核,读入反馈信息查看疑点,自检无疑点,进行正式申报,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五、相关报表打印。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四步“免抵退税申报表”,可以打印相关报表。如图:

线上版申报流程(以下以生产企业申报为例)

登陆电子税务局 首先,我们需要登陆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

进入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的“在线申报”。

按照在线申报上方的操作指引,申报时应先进行明细数据的采集。明细数据的采集分为外部数据采集和手工录入。

如果数据量较大,可以选择外部数据导入方式。从电子口岸下载xml格式的报关单数据,解密后再通过“基础数据管理—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模块导入报关单。

如果是手工录入的话,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页面,点击“新建”按钮,页面将弹出采集框。具体内容按照报关单等资料进行填写。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还需录入数据可以点击“保存并增加”。需要修改数据时,则勾选需要修改的记录,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明细数据采集完成后,如果没有其他特殊表单需要填报,就可以进行汇总表的确认了。

点击“确认汇总表”模块,弹出生成汇总弹窗,填写对应的“所属期”、“不得抵扣累加”、“期末留抵税额”,点击“确认”按钮,即可生成汇总。如图:

点击操作指引的“退税申报”,进入后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然后勾选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然后勾选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当没有不可挑过疑点后,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按钮,可将数据转为正式申报。数据转为正式申报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申报后的审核状态。税务事项通知书可查看税务机关受理结果。如图:

附表二第18行填报生产企业征退税率差,在本期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

附表二第26行填报外贸企业本期退税抵扣认证专用发票:份数、不含税金额、税额

附表二第28行填报外贸企业期末已经认证的专用发票按税法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份数、不含税金额、税额

主表第15行填报免抵退应退税额等于上期出口退税额

企业出口账务处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账务处理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二、外贸企业出口账务处理

(一)购进出口货物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二)确认外销货物的销售收入,根据外币金额和选定汇率确定销售额: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三)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将不可退的进项税计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五)货物出口后,根据退税率,计算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六)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企业出口备查资料

以下资料为有纸化生产企业退税提交税务局资料,无纸化企业存档备查

税务局提交资料:

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2份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2份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2份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2份

出口退税申报资料接收单1份

出口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1份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请书1份

企业存档资料:

出口退税申报资料接收单1份

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1份

中英文合同1份

出口货物装箱单(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

运输单据(国内运输单据:国内运输发票;国际运输单据:qqct出口单票查询单(物流单)、提单)

填表说明:

一、第1栏填写退税申报所属期,外贸企业填写所属期+批次;

二、第2栏填写所属期内申报序号;

三、第4栏填写税务机关监制出口发票号码;

四、第7栏填写该笔业务备案单证的总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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