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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下载(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下载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下载

【第1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下载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目 录

1 免退税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4

1.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4

1.2 申报系统安装4

1.3 免退税申报系统的进入10

2 免退税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13

2.1 系统初始化13

2.2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13

2.3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14

2.4 系统数据备份15

2.4.1 云备份数据15

2.4.2 本地数据备份17

2.5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23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23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26

3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28

3.1 外贸企业退(免)税备案操作流程28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29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30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30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31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33

3.2 一般贸易流程34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明细采集35

3.2.2 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36

3.2.3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36

3.2.4 汇总数据采集38

3.2.5 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39

3.2.6 打印申报数据41

3.2.7 审核反馈数据处理42

3.2.8 收汇申报(已认定)44

3.3 代办申报向导操作流程46

3.3.1 代办退税基础数据明细采集47

3.3.2 确认代办退税数据47

3.3.3 生成代办退税数据49

3.3.4 打印代办退税数据.50

3.3.5 审核反馈处理51

3.3.6 收汇申报(已认定)52

3.4 其他向导操作流程52

3.4.1 申报数据采集54

3.4.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54

3.4.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56

3.4.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57

3.4.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59

3.5 单证向导操作流程59

3.5.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61

3.5.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61

3.5.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62

3.5.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64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 65

4.1 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65

4.2 向导66

4.3 索引区68

4.4 数据编辑区域70

4.5 数据项说明70

4.6 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71

4.7 界面跳转、数据筛选72

l

1 免退税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1.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

本次升级涉及到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2 申报系统安装

如果您的机器上是第一次安装本软件,可按照如下的详细步骤进行安装:进入http://www.taxrefund.com.cn/,然后进入网站点击右上角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若非首次安装本软件,请预先在旧版申报系统中系统维护下做好数据备份(数据备份请参考2.4章节),将旧版系统完全卸载后方可安装运行新版申报系统。

注意事项:

1. 安装路径中不能含有空格,建议先将杀毒软件等防护系统关闭,以免造成系统无法完整安装;

2. 双击运行安装软件,安装路径建议为系统默认路径“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

3. net版本申报系统初次安装之前,要求电脑运行环境包含net.framework.4.0及以上版本;

4. 硬件要求(最低):中央处理器:至少pentium 1 ghz以上,内存:1gb ram 以上;

5. 最小可用系统磁盘空间:x86 – 850 mb以上;x64 – 2 gb以上;

6. 必备组件:

a. 电脑上必须已安装以下组件后才可安装framework4.0

b. windows installer 3.1 或更高版本

c. nternet explorer 5.01 或更高版本

安装流程:

1. 系统自动解压安装,如图:

图 1-1

2. 出现安装画面,点“下一步”按钮,如图:

图 1-2

3. 显示正在进行安装的信息,如图:

图 1-3

图 1-4

4. 系统提示选择安装路径,点击“下一步”按钮,如图:

图 1-5

5. 安装程序提示选择文件夹,建议选用系统默认文件夹,点击“下一步”继续,如图:

图 1-6

6. 此时系统提示选择功能选项,建议选择默认选项,如图:

图 1-7

7. 按照提示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提示安装成功,点击“完成”退出,如图:

图 1-8

1.3 免退税申报系统的进入

申报系统安装好后,在windows桌面上找到快捷方式:“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双击运行,如图:

图 1-9

运行后弹出登录界面,登录默认用户名为小写sa ,密码为空,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1-10

登录后即可进入“登记企业信息”界面,在此界面配置“企业海关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名称”的信息,或者通过“企业信息导入”按钮,选择备份数据来导入企业信息。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入系统。登录所属期应与纳税所属期一致,格式:年+月(例:201801)。如图:

图 1-11

图 1-12

注意事项:

如使用 “企业信息导入”按钮导入备份时,需选择备份文件夹中的“jsdotnet.db”文件进行导入,“企业信息导入”只导入备份中的企业相关信息,而不导入备份数据,并且企业信息设置后,便无法进行修改。

2 免退税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2.1 系统初始化

初次进入申报系统,建议进行“系统初始化”操作。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初始化”项,在弹出对话框中输入“yes”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系统初始化操作,并重入系统(仅在系统装入或第一次正式使用该系统时执行)。如图:

图 2-1

2.2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若需进行企业信息的查询,可到“系统维护”菜单下选择“系统配置”项下的“系统配置信息”中查询,如图:

图 2-2

2.3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配置”项,打开“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进行系统参数的相关设置与修改,如图:

图 2-3

注意事项:“业务方式”中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应与当地税务机要求一致。

2.4 系统数据备份

2.4.1 云备份数据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立即备份”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如图:

图 2-4

显示备份数据成功,数据备份到云端,如图:

图 2-5

2.4.2 本地数据备份

2.4.2.1 完全数据备份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备份”,如图:

图 2-6

选择“完全数据备份”,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2-7

确认后,弹出“系统询问”对话框,如图:

图 2-8

点击“确认”按钮,进行备份数据路径选择,系统默认备份数据路径为“ 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如图:

图 2-9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在已选择的路径下,新建一个以当前时间命名的备份文件夹,此时系统完成完全数据备份,并提示备份数据路径,如图:

图 2-10

完全备份的文件类型为“.db”格式文件,如图

图 2-11

2.4.2.2 业务数据备份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备份”,如图:

图 2-12

选择“业务数据备份”,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2-13

确认后,可自行选择备份数据存放路径,如图:

图 2-14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备份数据存放路径,系统会自动在已选择的路径下,新建一个以当前时间命名的备份文件夹,如图:

图 2-15

业务备份的文件类型为“.zip”格式的压缩文件,如图:

图 2-16

2.5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导入”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立即导入”按钮,如图:

图 2-17

图 2-18

选择“确认”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如图:

图 2-19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开始导入原备份数据,导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文本查看器,其中详细显示了用户已导入的对应申报表的数据记录条数,如图:

图 2-20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导入”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导入”按钮,如图:

图 2-21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项,在弹出窗口中点击“选择统备份数据”选择备份文件存放的路径(选择的备份文件应为“.db”格式或者“.zip”格式的数据库文件),点击“导入”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如图:

图 2-22

点击“导入”按钮,系统开始导入原备份数据,导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文本查看器,其中详细显示了用户已导入的对应申报表的数据记录条数,如图:

图 2-23

注意事项:

为防止数据重复,建议企业导入数据时,勾选“导入前清空数据库”选项。

3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3.1 外贸企业退(免)税备案操作流程

(企业退(免)税备案简易流程图)

图 3-1

(备案操作流程向导)

图 3-2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如果为新办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提交退(免)税备案申请。选择申报系统“备案申请向导”第一步“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中的“出口退(免)税备案”,根据企业的真实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如图:大连企业

图 3-3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申请向导”第二步“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选择对应的打印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4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申请向导”第三步“生成退(免)税备案申报”中的“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生成,如图:

图 3-5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图 3-6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若发现申报退(免)税备案报表有误,可将数据撤销,返回到明细数据录入阶段,进行修改,再按照向导流程重新申报。选择申报系统“备案申请定向导”第四步“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中的“撤销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撤销,如图:

图 3-7

点击“确定”按钮之后,系统会弹出询问对话框。如图:

图 3-8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提示撤销成功,如图:

图 3-9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申请向导”第五步“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进行相关数据查询,如图:

图 3-10

3.2 一般贸易流程

(一般贸易简易流程图)

图 3-11

( 向导流程图)

图 3-12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明细采集

根据报关单数据录入明细数据,即向导第二步,其中特殊业务可根据企业的相关业务自行选填(若有电子口岸设备及ic卡的企业可以进行第一步操作,从海关下载报关单在此读入,没有可以直接跳过)。

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二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数据录入,保存后,进行审核认可操作,如图:

图 3-13

3.2.2 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对数据进行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如果在向导第一步进行发票信息读入需要额外进行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操作。即向导第三步,如图:

图 3-14

3.2.3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数据检查无误后,进行确认明细申报数据操作,如图:

图 3-15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会提示,本次申报数据确认完毕,如图:

图 3-16

如发现数据有问题需要撤销数据重新申报,可在向导第四步里的最后一项进行撤销,撤销后,数据会撤回到向导第二步明细录入当中,如图:

图 3-17

图 3-18

3.2.4 汇总数据采集

向导第五步,录入汇总申报数据,点击“增加”,点击键盘“回车”键,“保存”即可,如图:

图 3-19

3.2.5 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

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即向导第五步,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如图:

图 3-20

系统会提示生成文件路径。

图 3-21

若文件路径不存在,系统会提示路径不存在,是否要创建路径,此时点击确认即可,如图:

图 3-22

确认后,数据最后将生成在创建好的路径中,此时申报数据已生成,可将电子数据带到税务机关进行报送。如图:

图 3-23

将生成的退(免)退申报数据,进行审核,读入反馈信息查看疑点,撤销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直到无疑点。撤销生成的申报数据,重新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做审核。

3.2.6 打印申报数据

点击向导第五步,选择“打印退(免)税申报数据”,如图:

图 3-24

选择相应所属期,批次,打印相应表单即可,如图:

图 3-25

3.2.7 审核反馈数据处理

审核通过之后,申报系统中要进行读取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并且处理,如图:

图 3-26

注意事项:

1. 外贸企业当月没有出口业务可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什么时候有业务就什么时候申报。同一申报年月可进行多次退免税申报;

2. 要做好备份,以防本系统或者微软操作系统出现崩溃;

3. 一般贸易明细数据采集之后,不要忘记进行审核认可操作。出口和进货明细数据内的标示为”r”方能进行之后的操作;

4. 同一笔业务的出口和进货明细内的数量应保证一致性;

5.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申报数据的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6. 企业申报,如果审核有疑点则需要撤销数据重新进行申报。

3.2.8 收汇申报(已认定)

如企业被认定为需要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根据要求在企业收到收汇凭证后,可申报出口明细以及“出口货物收汇(已认定)”的表单,如不能收汇,则需填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已认定)”的表单。未被认定为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不用申报收汇表,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申报。

(收汇明细简易流程图)

图 3-27

收汇申报流程:

1. 出口货物明细录入、进货明细录入;

2. 出口货物收汇/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3.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

4. 免退税申报汇总表录入;

5. 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及打印;

6. 审核反馈读入处理 。

此操作与一般贸易操作流程一致,可参考一般贸易流程进行操作。

注意事项:

1. 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通过税局的预审反馈得知自己企业申报收汇的起始和截止时间,该数据反映在“企业扩张信息”中。

2. 未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不用申报收汇表,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同出口货物明细一样,到次年4月30日的纳税申报期之前,按照规定提供收汇资料,如果属于不能收汇的,提供的是“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未认定)的表单。

3. 被认定需提供收汇的企业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一并生成;未被认定为需要提供收汇的企业,收汇数据是单独模块生成。

3.3 代办申报向导操作流程

(一般贸易简易流程图)

图 3-28

(向导流程图)

图 3-29

3.3.1 代办退税基础数据明细采集

根据报关单和发票录入明细数据,即向导第一步。

选择申报系统“代办申报向导”第一步“代办退税申报明细录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数据录入并保存后,如图:

图 3-30

3.3.2 确认代办退税数据

数据录入后,进行确认代办退税数据操作,如图:

图 3-31

确认申报年月和申报批次无误后,点击“确定”,如图:

图 3-32

3.3.3 生成代办退税数据

生成代办退税数据,即向导第三步,生成代办退税数据,如图:

图 3-33

点击“确定”按钮后,若文件路径不存在,系统会提示路径不存在,是否要创建路径,此时点击确认即可,如图:

图 3-34

确认后,数据最后将生成在创建好的文件夹中,此时申报数据已生成,可将电子数据带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图:

图 3-35

将生成的代办退税申报数据,进行审核,读入反馈信息查看疑点,撤销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直到无疑点,再次撤销生成的申报数据,重新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后申报。

3.3.4 打印代办退税数据.

点击向导第三步,选择“打印代办退税数据”,如图:

图 3-36

选择相应所属期,批次,打印相应表单即可,如图:

图 3-37

3.3.5 审核反馈处理

正式申报审核通过之后,申报系统中要进行读取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并且处理,如图:

图 3-38

注意事项:

1. 外贸企业当月没有代办提水业务可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什么时候有业务就什么时候申报。同一申报年月可进行多次代办退税申报;

2. 要做好备份,以防本系统或者微软操作系统出现崩溃;

3.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申报数据的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4. 企业申报时需要先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可以直接正审,如果预审出现疑点则需要撤销数据重新进行申报。

3.3.6 收汇申报(已认定)

如企业被认定为需要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在申报代办退税时,需要根据要求在企业收到收汇凭证后,可申报代办退税申报明细以及“出口货物收汇(已认定)”的表单,如不能收汇,则需填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已认定)”的表单。

收汇申报流程:

1. 代办退税申报明细录入;

2. 出口货物收汇/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3. 确认代办退税数据 ;

4. 生成申报数据及打印;

5. 审核反馈读入处理 。

此操作与一般贸易操作流程一致,可参考一般贸易流程进行操作。

注意事项:

1. 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通过税局的预审反馈得知自己企业申报收汇的起始和截止时间,该数据反映在“企业扩展信息”中。

2. 被认定需提供收汇数据的企业,收汇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一并生成。

3.4 其他向导操作流程

(其他业务简易流程图)

图 3-39

(向导流程图)

图 3-40

3.4.1 申报数据采集

选择申报系统 “其他申报向导”第一步“其他申报数据采集”,根据企业业务需要填写对应的表单,如图:

图 3-41

3.4.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申报向导”第二步“生成其他业务申报”,根据企业录入的对应表单,选择对应的生成数据的端口进行生成,如图:

图 3-42

图 3-43

注意事项:

1.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时需要选择对应的模块进行数据生成;

2. 生成收汇申报数据(未认定)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货物收汇申报/不能收汇(未认定)”表单;

3. 生成信息申报数据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信息查询录入”和“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表单;

4. 生成其他申报数据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购进自用货物申报录入”和“出口已使用旧设备申报录入”表单;

5. 生成数据时,需注意生成数据的所属期和批次;

6.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其他申报数据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3.4.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申报向导”第三步“打印单证申报表”,选择对应的打印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44

注意事项:

打印申报表中打印的为“出口货物收汇申报/不能收汇(未认定)”表单。

3.4.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申报向导”第四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进行反馈信息处理。此项中提供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以及撤销在申报系统中已经生成正式申报的相关数据,如图:

图 3-45

如对于已经生成申报的数据发现错误,可在此项中进行对应数据的撤销,如图:

图 3-46

图 3-47

3.4.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申报向导”第五步“其他申报数据查询”,进行数据查询,如图:

图 3-48

注意事项:

1. 不论从税局拷贝回来的反馈信息还是远程下载的反馈信息,都可以通过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进行反馈信息的读入;

2. 撤销数据时,需要留意撤销数据的所属期和撤销批次。

3.5 单证向导操作流程

(企业单证申报简易流程图)

图 3-49

(单证操作流程向导)

图 3-50

3.5.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根据自身业务选择对应表单进行录入,数据保存后,进行设置标志的操作,如图:

图 3-51

3.5.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三步“打印单证申请表”中的“打印单证申报报表”,选择对应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52

3.5.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四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选择对应表单进行生成,如图:

图 3-53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生成数据列表,如图:

图 3-54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图 3-55

注意事项: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其他申报数据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3.5.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

若发现单证申报表有误,可将数据撤销,返回到明细数据录入阶段,进行修改,再按照向导流程重新申报。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六步“撤销单证申报向导”,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撤销,如图:

图 3-56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4.1 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

横向的动态选项卡菜单,在任意操过程中实现不同业务窗口的切换。当户编辑或查询数据时,可随意切换选项卡,不影响界面的操作。当用户不需要当前的选项卡,点击按钮或右侧的图标,甚至在选项卡上单击右键,都会按照用户的选择关闭。如图:

图 4-1

图 4-2

4.2 向导

向导栏采用停靠选项卡的方式出现在系统中,便于用户的操作及业务流程的切换。如图:

图 4-3

图 4-4

如不需要使用向导,点击图标,向导将隐藏。

点击图标,向导将完全消失。当点击右上角图标时,向导会重新出现并收缩到系统左侧。

4.3 索引区

分页显示:索引区的数据以每500条为一页的规则显示,提高大数据量的加载速度。用户可以点击翻页按钮查看数据。

任意排序:在编辑界面索引区增加排序功能,用鼠标单击对应字段项的标题栏,即可实现对数据的排序,再单击一次数据将以相反的顺序进行排序。

字段项显示配置:用户点击“设置”按钮,将弹出配置界面,用户可以将索引区的显示字段项任意设定。

数据纵览:用户可将索引区字段设定后,拖动左侧的黑线,来纵观的查看最多500条的数据,无需将数据导出查看。

图 4-5

为设置按钮,点开之后

图 4-6

确定之后

图 4-7

4.4 数据编辑区域

系统对于数据有严格录入格式校验,对于用户错误录入的数据,系统在编辑字段项光标离开时将以两种方式提示:编辑字段项的边框颜色改变。当颜色为红色时表明,系统对用户录入的数据不认可,这时将鼠标停留在错误的字段项中悬浮,会出现相应的错误提示,供用户参考。当用户修改通过后,将变回默认的颜色;右上角将以滚动的方式输出错误提示,如图:

图 4-8

4.5 数据项说明

“数据项说明”对于初次使用系统,或对系统不了解的用户是一个使用助手,它对用户录入字段项的含义做一个全方位的解读。当录入的编辑字段项过多(需要拖动滚动条才可完全编辑)或用户不再需要数据项说明时,可点击数据项说明后的小图标,以隐藏“数据项说明”。当再次点击图标,“数据项说明”将显示,如图:

图 4-9

图 4-10

注:系统内每个编辑界面都有一个“记忆”功能,上述的每一个对编辑界面显示结构修改的操作,都会被系统记录,当再次打开界面时,展现在用户屏幕上的界面布局结构与上次关闭时保持一致。

4.6 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

数据导出

在系统内每个录入、查询界面都有一个相同的功能按钮“导出” 。点击此功能按钮,可以将系统内数据以excel的方式输出,并在输出的过程中,用户可以手动选择输出字段项,进行报表打印,如图:

图4-11

单击工具栏“打印”按钮,用户可选择输出纸张大小。

点击工具栏“导出”按钮,可将系统报表以不同形式存储。

4.7 界面跳转、数据筛选

系统数据格式、逻辑条件检查功能,在不通过的数据显示界面上,相对于每条不通过的数据都有一个对应的“跳转查看”功能按钮,点击此功能按钮后,系统会自动切换选项卡到对应的业务录入界面,并同时筛选出对应错误数据,用户按照错误提示修改数据,节省了在大量数据中查找对应的单条数据的时间。

图4-12

图4-13

点击跳转按钮后,选项卡自动切换,显示对应数据的效果图。

代表性界面:外贸系统《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

【第2篇】2023出口退税税率表

一、新一轮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及影响

(一)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涉及的内容

2023年我国积极推行减税降费政策,明确增值税自2023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原适用税率6%的行业保持不变。在上述16%、10%两档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出口退税率也做了相应调整,即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其他退税率保持不变。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退(免)税制度的主旨在于退还其国内已纳的增值税与消费税,以不含税价的成本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规避国际重复征税,本身就是一项政策性措施和收入退付行为,具有单向调节性的特点,符合国际税收惯例。

(二)出口退税率调整带来的影响

我国自1985年实行出口退税制度以来,从1995年首次调整出口退税率至本轮已调整过32次,频繁的调整幅度除了实现调控国家宏观经济、优化外贸产业结构和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等目的外,也是为了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和扶持出口企业创业的需要。而本轮降低出口退税率对地方财政及出口企业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降低了部分出口企业的成本负担。本次调整中,制造业等行业原适用税率为16%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调整至现行适用税率为13%且出口退税率为13%,但原适用税率为16%且出口退税率为13%的,只下调了适用税率至13%而保持了原退税率13%不变。可以看出,对原适用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本次下调至13%的,其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虽是同步下降,但会影响到出口货物购进成本及外销成本的核算,特别是低价出口依靠出口退税提升利润点的出口企业。而对于原适用税率为16%且出口退税率为13%,本次保持退税率13%不变的,与调整前相比减少了3%(16%-13%),大大降低了此类出口企业的税收成本负担。

二是提升了跨境应税服务的出口竞争力。自2023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全国推行后,出口退税横向化与纵向化的制度效应得到了充分体现。在横向化效应方面,跨境应税服务及研发设计等项目被纳入出口零税率的范围,使此类服务可以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纵向化效应方面,为出口货物提供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劳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参与应纳税额计算后,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增强了此类出口货物的竞争力。本次调整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适用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6%的保持不变。

三是优化了出口产业结构和经营方式。我国出口商品以附加值低、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占主导地位,在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中占比较大。这促使出口企业要考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及价格的核定。同时,也加快了出口企业经营理念的转变和贸易方式的整合,激活了企业主动开展多种贸易求利润的潜能。

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效应分析

“减税降费”必然会影响到财政收入,而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表面上看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地方财政影响甚微,但免抵调库将会直接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笔者以福建省漳州市2023年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为基础,从出口企业、税收收入、产业结构三个层面进行效应分析。

(一)对出口企业产生的效应

目前,福建省漳州市现有出口企业1 371户。其中,生产型企业1 161户,外贸型企业210户。2023年,福建省漳州市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额63.87亿元,其中出口应退税额42.57亿元,免抵税额21.30亿元。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后,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由16%调至13%的出口商品退(免)税额占全部退(免)税的55.23%,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由10%调至9%的出口商品退(免)税额占全部退(免)税的12.86%。对此,笔者以2023年出口退(免)税额为对比基数,测算2023年出口退税率下调后退税及免抵税额的变化。

1.应退税额测算。一是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由16%调至13%同步下调的,预计将减少应退税额=42.57×55.23%×(16%-13%)÷16%=4.41(亿元)。二是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由10%调至9%同步下调的,预计将减少应退税额=42.75×12.86%×(10%-9%)÷10%=0.55(亿元)。经以上数据测算,2023年将减少出口退税额4.96亿元(4.41+0.55)。

2.免抵税额测算。一是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由16%调至13%同步下调的,预计将减少免抵税额=21.30×55.23%×(16%-13%)÷16%=2.21(亿元)。二是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由10%调至9%同步下调的,预计将减少免抵税额=21.30×12.86%×(10%-9%)÷10%=0.27(亿元)。经以上数据测算,2023年将减少免抵税额2.48亿元(2.21+0.27)。

综合以上参数,受新一轮出口退税率下调影响,2023年该市出口企业预计将减少出口退(免)税额7.44亿元(4.96+2.48)。可以看出,虽然出口企业减少了退税额4.96亿元,但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征多少税款而退多少税款的零税率原则,企业在税负减少的同时退税也同步减少,并非是实际意义上单纯的退税空间减少了。另外,该市免抵税额减少2.48亿元,对出口企业而言更为有利,将直接影响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款同步减少0.3亿元[2.48×(7%+3%+2%)]。

(二)对税收收入产生的效应

2023年漳州市对适用税率16%的行业征收增值税287亿元,对适用税率10%的行业征收增值税61亿元。根据该市出口企业2023年出口销售额统计,经测算:适用税率16%的行业的平均增值率约为20.8%,整体税负为20.8%×16%=3.33%;适用税率10%的行业的平均增值率约为18%,整体税负为18%×10%=1.8%。那么,在本次16%和10%适用税率及出口退税率调整后,两类行业税负将分别减少0.624%(3.33%-20.8%×13%)和0.18%(1.8%-18%×9%)。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5]10号)规定,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23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因此,该市2023年出口退税减少4.96亿元对地方财政不会产生过大的影响。但对于减少的免抵税额2.48亿元,由于超基数部分按中央与地方5:5分成返还,地方财政收入将直接减少1.24亿元(2.48÷2),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地方财政返还的收入总额。

(三)对产业结构产生的效应

一是对下调出口退税率商品的影响。据统计,漳州市征、退税率同时降低的企业占527户,主要以电子、罐头、服装、水产品、集装箱、家具等行业为主。在2023年出口额为287亿元人民币,占全市出口总额的58.58%。在整体税负降低的前提下,由于出口企业上个环节税率降低,购进原材料及商品的税点同时降低,相对而言影响不大。二是对出口退税率保持不变商品的影响。该市征税率下调但退税率不变的企业占451户,主要以钢铁及化工产品等行业为主,在2023年出口额为108亿元人民币,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0%。此类行业在征税率下调后,其征、退税率之差部分变为零,如原征税率为16%、退税率为13%的,调整后变为征税率为13%,退税率13%不变,出口企业将减少进项税额转出3%(16%-13%)部分的税负承担。经测算某化工公司出口退(免)税数据,2023年其出口退税率为13%的商品达28.05亿元人民币,因征税率调整可减少免抵调库1 750万元,出口退税相对会增加1 750万元,整体税负减少了0.624%。

三、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应对策略

虽然出口退税率调整只是本次“减税降费”政策中的一个环节,但从福建省漳州市在税率调整后出口退税及免抵税额的变化可见其影响之大。因此,笔者认为,地方政府与出口企业应加强联动,着实减轻实体经济的生存压力、提升企业盈利和产业活力的预期。地方政府在引导企业做好政策消化的同时,应加强部门间配合协调、指导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规避税务风险,充分享受“减税降费”带来的红利。

(一)出口企业要认清形势用好政策

一是做好出口退税率调整后的测算,综合分析出口退税的增减实际,测算利润的赢余空间,并根据测算期值适当提出国外客户、企业本身和供货企业三方承担的分压方案,以此化解收益减少。对于出口价格较低、依靠退税弥补来赢得利润的企业,需要及时测算成本和利润,并根据国内市场变化调整购进原材料及成品的合理价格。二是加强内购外销的管理,如采购环节对已签约的采购业务进行价格谈判,或提前实现采购事项,以保证进项税额的稳定性。三是树立品牌形成规模,在当前 “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出口企业要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合理配置内外销销售结构,树立品牌意识,扩大国内市场规模。特别是原征退税率均为16%的产品,可以借助政策红利,扩大国内市场销售规模。同时,对质量好、品牌高、市场大的出口产品,适当提高外销价格,以价补税。

(二)税务机关要加强宣传辅导企业

税务机关要做到政策辅导到位,培训解读到位,宣传行动到位。辅导出口企业加强对“减税降费”的认识,提醒出口企业在过渡期内完成订单,在规定期限内按原退税率办理出口退(免)税。正确引导企业重点关注政策的执行期限,做好过渡期的应对准备。在推进“减税降费”过程中,将工作要求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和绩效考评内容,通过内控监督平台、执法督察及考核考评等方式促进“减税降费”落地见效。同时,要防范不法企业利用“减税降费”政策从事偷税、漏税和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预防虚开增值税发票与出口骗税行为的发生,以保证出口退税资金安全。

(三)地方政府要做好保障统筹预算

地方政府应积极主动牵头做好财政、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测算“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地方财政收入增减的变化情况,以便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同时,要全力保障出口企业的生产经营、扩大规模,提高盈利。正确引导出口企业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对依法经营的企业加以扶持,充分利用“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在土地、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研究减征地方“六税两费”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的财源点,以满足发展与稳定的资金需求。

【第3篇】出口香港可以退税

导读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蕴藏着无限商机,是通往全球经贸的理想平台。它以其完善的法律制度、低税率、配套齐全的基础设施及通讯、汇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等优势都得到世界各地的投资者青睐,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都因在香港注册设立公司而受惠。其中,也不乏很多从事外贸行业的投资者注册了香港公司。

要知道出口退税是外贸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像香港公司此类的离岸公司能否操作进出口退税:

什么是出口退税?

全称出口货物退税(export rebates),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有啊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3、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注:凡是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离岸公司不能直接出口退税

1、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

2、出口退税必须是国内注册的公司。

3、公司必须有出口退税权,并向国内税务缴纳相关税费。

4、离岸公司非大陆企业,只是一个境外的公司的话,离岸公司收汇无需核销、无退税。

5、退税只有大陆企业才可享受,离岸公司是不能享受国内的退税。

离岸公司出口退税流程

1、货物出口中,离岸公司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离岸公司的离岸账户收取的货款。

其次,再把其中的采购成本转到大陆有进出口权的(子)公司

最后,由大陆公司去办理核销和退税。

2、离岸公司代理出口的方式

a、如果退税低、金额小,可以直接买单出口即可。如果买单只是买核销单的话,后续由卖单公司处理。只需要处理好给国外客户装箱单、发票等即可。

b、如果退税高、金额大,可以找国内有进出口权的公司代理操作出口外贸。

3、离岸公司在国内设立有进出口权外资企业

可以利用离岸公司在国内设立外商独资公司,或中外合资公司,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海关登记,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可以直接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报关: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离岸公司作为买方外贸

清关:海外客户作为买方、离岸公司作为卖方

提单:(1)可以让货代修改发货人为离岸公司 (2)在收货人为离岸公司时,以背书方式转让给海外客户提货 注意:抬头可自行修改即可,报关和清关互不影响

资金流: (1)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 (2)将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货款金额必须与报关金额一致 综上分析,离岸公司是不能直接出口退税的,但可以通过报关行买单、找进出口公司操作是可以进行退税,或者直接在大陆设置外商公司,也可可以直接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第4篇】外贸出口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流程是如何运作?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出口货物退税(免税)是指免除国际贸易货物出口国出口的货物在本国境内消费时所必须缴纳的税款,或者退还根据税法已经支付的税款(增值税、消费税)。

具体流程介绍如下

1. 登记表的领取和相关文件的出具

企业必须在取得产品出口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后30日内申请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备案与受理

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按登记表及相关要求填写,加企业公章及相关工作人员盖章,报送税务机关。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经核实无误后,税务机关予以受理。

三、出口退税登记证的核发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正式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变更或注销

如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那么,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呢?

退税计算分为征税计算和退税计算两部分。

征税金额计算公式为:出口商品销项税额=出口商品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商品销项税额+出口商品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退税金额计算公式为:退税金额=出口商品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退税率。

【第5篇】出口产品退税计划分配率

疫情期间,闲来无事,分享一下工作经历。十年前,我的职业生涯出现了第一次危机,那就是出口退税,“免、抵、退”这个东西让我觉得是在做梦,从没接触过,差点放弃财务专业,现在将所学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免、抵、退”到底是个啥?

免就是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抵就是用于出口而购进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退是出口退税的核心,退的是留底税额。

二、准备退税阶段

企业首先要做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备案,当企业发生第一笔出口业务时,需要到税务局进行首次申报核查,由专管员进行实地查验。

三、出口退税实操

1、下载龙图出口退税软件,将公司基础信息录入之后,开始进行申报操作,如公司有海关进料加工手册,须提前进行备案,首次备案会直接在软件中生成一个叫“计划分配率”的东西,这个比率会直接影响出口退税的计算。

2、将报关单上的信息录入申报系统,信息一定要准确,否则无法通过比对,无误后确认数据录入完成。

3、将增值税申报表的数据录入。出口退税申报前一定要完成增值税申报。

4、如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须进项税额转出。

5、生成申报数据,到出口退税平台进行自检,有疑点后需要对疑点信息进行更正,重新申报。无问题提交申报完成。

四、出口退税需注意的一些问题

1、计划分配率是整个项目计划总进口比计划总出口,是退税的抵减项,并不是一个海关进料手册的计划分配率。

2、如留底税额小于应退税额,会产生出口退税免抵额,出口退税免抵额是需要缴纳附加税的,请大家注意此处,进行适当的筹划。

3、了解公司的业务情况,与海关人员时常沟通,及时变更计划分配率。

4、及时掌握龙图软件的更新情况,不做无用功。

出口退税实操说得并不细致,在此就不一一分享了,如有需要的人可以联系我,希望以上分享会给大家一些帮助。

【第6篇】出口退税收入是什么

在国内市场拥有垄断地位,并不能使商人和制造业者得到满足,他们还想为自己的货物谋求最广阔的国外贸易市场。由于他们的国家没有管辖外国事务的权力,因此,对他们来讲,垄断外国市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只好申请出口奖励来促进自己的出口贸易。

退税,在各种奖励中,可以说是最合理的了。所谓退税,是指因货物出口而退还给商人的全部或一部分本国产业税或国内税。与无税时的出口量相比,货物的出口量并不会因为出口退税而增大。退税的合理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不会造成大量资本违反自然趋向转入某一特定贸易;其次,它不会打破社会上各种贸易本来的平衡;再次,它不会影响社会劳动的自然分工,而是会保持(在大部分情况下)这种有利的分配。有了这种奖励,即使征税也不会导致大量资本中的任何部分转到其他贸易,而且不会破坏社会上各种贸易的自然平衡。

进口的外国货物再出口时,可以获得退税。在英国,这种退税的数额相当于大部分外国货物进口时缴纳的税额。旧补助税附则的第二项规定:“不论国籍,每个商人在出口时可以获得旧补助税一半的退税。但是,英国商人必须在十二个月内出口,而外国商人必须在九个月内出口。并且,已享有其他更好的津贴补助的葡萄酒、小葡萄干和丝质精品,不适用本规定。”该法令中的旧补助税,就是当时唯一的外国商品进口税。此后,各种退税的请求期延长到了三年(乔治一世七年第二十一号法令第十条)。

实施旧补助税后所纳的税,大部分在出口时全部退还了。但上述规定也有例外,例如,退税的原则并不像当初制定的那么简单。

我们可以预料到,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量会大大超过国内必要的消费量,因此在其出口时,将全部退还其纳税额,不会保留一半的旧补助税。例如,在美洲殖民地独立以前,英国在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的烟草市场拥有垄断地位,将其烟草进口到国内的数量约为九万六千大桶,大大超过国内所需的消费量(一万四千大桶)。此时,为了促使这巨大超额的出口,政策规定有所有三年内出口的贸易,退还其缴纳的全部关税。

不过,大部分货物出口时,还是会保留旧补助税的半数。英国基本上垄断了西印度群岛的砂糖市场。因此,如果进口的砂糖是在一年内出口的,那么退还其缴纳的全部关税;在三年内出口的,则保留旧补助税的一半,退还其他的。这是因为,和烟草的巨大超额量相比,砂糖的进口量超过国内消费量的数额还是微不足道的。

有的货物与英国制造业者的货物是相互竞争的,因此国家禁止这类货物进口。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它们通过缴纳一定的税也可以进口,并且可以再出口,如丝质精品、法国亚麻布和上等细麻布、印花染色棉布等。只是这些货物的出口是完全没有退税的。因为我们的制造业者,似乎并不愿意奖励这些货物的出口,他们担心这些货物出口之后会与自己的货物竞争。

法国被认为是英国的敌人,因此我们不愿意出售法国商品。我们宁愿放弃自己的利益,也不愿意看到他们在英国获得利益。因此所有的法国货物出口,不但不退还旧补助税的一半,而且连附加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税也不予退还。例如1745年、1763年和1778年进口法国葡萄酒时,每大桶须缴纳二十五镑关税,但在出口时均不予退还。

按照旧补助税附则的第四条规定,所有葡萄酒在出口时的退税额,要大于其进口税的一半。从这一规定,似乎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意图,是要对葡萄酒出口进行特殊的奖励。但实际上,葡萄酒关税在出口时只被退还了一部分。虽然与旧补助税同一时期或稍后征收的税种,诸如附加税、新补助税、三分之一补助税、三分之二补助税、1692年关税以及葡萄酒检验税等都规定在葡萄酒出口时全部退还所缴税额,但是,我们知道,除了附加税和1692年的关税外,其他税种在葡萄酒进口时都需要缴纳现金。这中间巨大的利息损失我们可想而知,所以说葡萄酒出口贸易其实也并不是一种非常有利可图的贸易。再如,1779年和1781年,对所有货物进口时所附加的百分之五的关税,在其出口时允许全部退还的政策,同样适用于葡萄酒;1780年针对葡萄酒特别征收的关税,也允许其出口时全部退还。然而,由于保留的关税税种不仅多而且繁重,因此即使有以上优惠也不能促进葡萄酒的出口。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北美殖民地以外,以上的规定对其他所有允许出口的地区都适用。

查理二世十五年第七号法令(贸易奖励法),确定了英国拥有向殖民地提供欧洲所有产物或制造品(包括葡萄酒)的垄断权。我们知道,北美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的海岸线非常长,而英国在那里的统治权又较为薄弱,以至于上述垄断权并没有受到大家的重视。最开始,殖民地居民被允许用自己的船,向欧洲各地运送未在政府禁止输入之列的商品;后来,他们还被允许将货物运到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欧洲地区。当然,无论何时他们都能从那些欧洲国家运回一些欧洲商品。至于葡萄酒,从出产葡萄酒的地方运回欧洲葡萄酒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从英国运回欧洲葡萄酒,似乎更难,因为其对葡萄酒征税繁重且大部分没有出口退税。于是,北美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只好从马地拉岛进口葡萄酒(他们与马地拉岛可以针对各种未在政府禁止输入之列的商品进行自由贸易,而马地拉岛的葡萄酒不是欧洲产品)。1755年战争开始以后,英国军官发现,殖民地居民普遍喜爱马地拉葡萄酒。后来,一些军官把这种喜好带回了英国,而在那时以前,英国并不流行喝这种葡萄酒。1763年战争结束后,根据乔治三世四年第十五号法令第十二条规定,除了法国葡萄酒(国民的偏见,不同意奖励法国葡萄酒贸易和消费),其他任何葡萄酒出口到殖民地,在保留三镑十先令之后,可以退还其他的税款。然而,这项优惠政策发布之后不久,北美殖民地就独立了,因此,这项政策并没有改变殖民地的那些习惯。

对殖民地来说,上述法令的规定,仅就葡萄酒(法国葡萄酒除外)的退税上,其所得到的优惠大于其他国家,但在其他大部分商品的退税中,他们所得到的优惠比其他国家要小得多。例如大部分货物出口到其他国家时,可以获得旧补助税一半的退税,而上述法令规定,除葡萄酒、白棉布和细棉布之外,其他任何欧洲或东印度生产制造的商品出口到殖民地时,均不能得到旧补助税的退还。

退税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奖励出口贸易。虽然出口贸易中运送船舶的费用由外国支付,并且出口贸易可以给本国带回金银,表面上看其似乎不需要获得特殊的奖励,但是这种奖励本身是合理的。这是因为,退税制度只是为了防止进口税排斥某种贸易,它并不会使流入出口贸易的资本大于在无进口税时流入该贸易的资本;并且,对于那些既不能投入本国农业和制造业,又不能投入国内贸易和国外消费品贸易的资本,出口贸易解决了它的出路。因此,即使出口贸易不应该得到特别奖励,但也不应该受到妨碍,它应当和其他各行业一样,获得自由发展。同时,关税的收入,与其说会因为退税而减少,还不如说因为退税而增多。因为在退税时,仍然要保留一部分关税。例如,假设全部的关税都被保留,已纳进口税的外国货物由于缺乏市场,而又无法出口,则以后这种货物也就不会被进口了。那么,本来可以保留的那一部分关税,也就没有了。

上述这些理由似乎可以证明,即使本国产品或外国产品的关税在出口时全部退回也是合理的。虽然,国内产业税收和关税会遭受一些损失,然而被征税所扰乱的产业平衡(劳动的自然分工和分配)却会得到恢复。不过,上述理由并不能证明将货物出口到英国已具有垄断地位的国家,其退税是合理的;它仅仅能证明的是将货物出口到完全独立的国家时,退税是合理的。以欧洲货物出口到美洲殖民地为例,退税并没有使出口额大于无税时的出口额。原因在于英国在殖民地享有垄断地位,就算退还了全部税额,也不会因此增加对殖民地的出口量。在这种情形下,退税既不能改变贸易状况,也不能扩大贸易,只会给国家产业税和关税造成损失。

那么,怎样的退税会对殖民地的产业有利,或在什么情况下,对殖民地人民免除一些本国其他人不能免除的税额能对本国有利?这个问题我准备在论述殖民地时详细说明。大家都知道,有些烟草的退税常常被滥用,产生了既不利于收入也不利于贸易公正的欺诈行为。因此,这里必须指出,只有在商品真正地出口到国外,而没有再秘密流回本国时,退税制度才会带来好处。

【第7篇】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不得办理消费税退税的有

为了鼓励出口,国家有了出口退税的奖励措施,但并不是所有出口的货物都可以享受退税政策,需要满足出口退税条件的才可以。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注意: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网上申报流程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网,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进行正式申报)。

11、税款的退还

税务局得到退税的批复之后,会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

企业看到后,可以到“数据管理”―“退税批复”栏目中查看。

点击某条批复的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会显示“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帐号是否准确,打印3份。

根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科,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

三、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类型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第8篇】出口退税后算收入吗

出口退税哪家专业?那么必定首选北京中算。中算咨询是中算集团的根基业务,拥有专业化精英团队为企业财税合规赋能,从国家的政策趋势解读,到财税法规最新动态的掌握,指导企业以最具效益的方法,规划在国内外的投资和运营,通过一系列完善的财务、税务商业问题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降本增效,高质发展。

出口退税哪家专业?有那么好处?

为什么要找出口退税机构?

1.专业退税团队控制退税流程,帮助您提供退税信息。节省企业劳动力成本至少35%;

2.专人跟踪指导各退税流程及注意事项,提前控制退税风险;

3.可代垫退税,最早3天即可获得退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

4.外汇到账0延误,由企业自行操作,可随时结款。

出口企业自身退税往往会遇到以下问题:

1.企业自身退税流程复杂麻烦,请专业外账财务退税成本高;

2.出口报关环节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出口数据出现小错误会导致退税失败;

3.出口退税操作时间过长,存在退税失败的风险;

4.退税时间长导致退税延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好处有哪些?

1.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退税可以增加出口收入,有时出口商品的大部分利润是出口退税收入;其次,由于国家退税,一些企业可以以成本价格出口商品,大大提高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最后,很容易有大量的市场份额来占据价格优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2.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出口退税是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国家将退还国内出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使国内货物进入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最终形成大量的出口外汇。

3.资本周转率加快出口退税将加快出口企业的资本周转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最需要资金。有两个原因:昂贵的原材料和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两点对基金的需求都很高,退税基金可以确保它们在生产和出口中没有中断,生产-出口-获得生产基金-生产。

4.促进贸易增长,调整产业结构。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量很大,增长速度很快。因此,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为了改革企业本身,提高生产效率,避免被市场淘汰,中国一直在调整出口退税率。

毕竟,市场是适者生存的制度。出口退税政策给出口企业带来了优惠的政策支持。这将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降低成本将形成价格优势。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扩大生产规模,产生规模效益,提高国际竞争力,将在国外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第9篇】出口退税税率在哪里查

3月1日,个人所得税退税登上热搜微博上网友纷纷晒出自己的退税金额有的高达万元

也有网友一顿操作之后需要进行补税

3月1日起,2023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个税再度迎来多退少补,快来看看你是退税还是补税?

2023年度个税汇算今起开始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可在app预约

2023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

为提升大家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税服务。

有年度汇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随时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来自税务总局网站

需要说明的是,预约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纳税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并预约3月1日至3月15日的年度汇算申报。

想要第一时间领取退税红包的小伙伴,赶紧拿起手机预约吧。

谁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年度汇算如何办理?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办理方式。

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一是优化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二是优化社保费填写方式。三是优化增加提示提醒。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便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另一方面,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依法如实申报,降低纳税人误填错填几率。

继续实行年度汇算“首违不罚”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退税可以放弃,但补税不能放弃。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央视新闻、新浪微博

【第10篇】外贸代理出口退税

何天云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走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为了增强我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等原因,我国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已经缴纳税款,主要包括已经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使得我国出口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这便是我国出口退税制度。

部分行为人在利益驱使下,在没有真实货物出口或者部分货物出口的情况下,通过伪造采购合同、报关单据等各种方式骗取出口退税,主要方式有“买单配票”“货物循环”“高报价格”等。而本文主要讨论的是个人挂靠在出口企业名义,有真实货物出口而申请出口退税,这种情形是否应当认定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笔者讨论这个问题主要是基于,在办案中,发现部分办案机关对上述行为错误定性。办案机关认为,个人挂靠在出口企业之下,以出口企业名义出口后获得出口退税,即使存在真实货物出口,也应当认定为构成出口退税罪。其入罪逻辑是:

1.实际掌握出口货源的是挂靠的个人,而非出口企业,在国内采购行为虽然是以出口企业名义实施,但是实际采购方是挂靠的个人;

2.与货代公司、报关行之间的业务虽然是以出口企业名义实施,但是实际委托方是挂靠的个人,而非出口企业;

3.向外商销售货物,虽然也是以出口企业名义实施,但是实际上也是挂靠个人在掌控,例如货物交付、对接等合同履行行为都是挂靠的个人在实施而非出口企业;

4.在完成了上述出口业务之后,出口企业以其名义通过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报关手续材料等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

办案机关以上述前三点内容,否定了出口企业在本次出口业务中存在真实货物交易的,主要理由是挂靠个人实际掌握货源、确定了采购内容,决定与货代公司、报关行实际合作内容,以及与外商合作货物交付等都是由其实际操作,而出口货物仅是提供了公司“名义”。

在不存在真实货物出口的情形之下,出口企业提供上述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以及报关单据等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的行为,便是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笔者认为,办案机关以上的观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现有税务的相关规定,具有真实出口货物,挂靠出口经营行为并非必然被排除在申请出口退税范围之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14号】第5条第2款明确了“挂靠企业、借权企业出口的货物”不予办理退税。

但是上述通知已废止,并被《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所替代。

而关于挂靠出口货物是否能申请退税的内容,在财税(2012)3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都有规定。

国税发(2006)24号文在第二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是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者退税风险的或者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的,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的,不得申保办理出口货物退税。

财税(2012)39号文第7条规定也做出类似的规定,出口企业也自营名义出口,但是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者退税风险之一的,或者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不适用增值税退税或者免税政策。

上述规定内容似乎也是肯定了挂靠出口货物不能申请退税,若行为人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下,申请出口退税则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但是仔细分析上述两份文件,笔者认为,认定挂靠出口货物不能申请退税的观点是不成立的。

国税发(2006)24号文针对上述问题出台的目的是“为确保我国外贸出口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严禁出口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等不规范的出口业务”;以及第二条适用的前提“为维护我国正常外贸经营秩序,确保国家出口退税机制的平稳运行,避免国家财产损失”。

从该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税务部门出台该文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我国外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针对挂靠出口中“四自三不见”不规范出口业务防止该不规范行为可能给国家出口退税机制平稳运行带来负面影响。

这种不规范行为之所以会造成如上后果,主要是因为被挂靠的出口企业仅提供资质而没有实质掌控出口业务内容,这样就极易使得挂靠人有了更大空间人为通过虚构出口业务量、出口品名、修改出口货物价格等等内容而虚构出口内容。

反之,若被挂靠出口企业不仅提供出口资质,还是实质参与到挂靠人交易中,确保了从国内采购货物、报关出口以及出售给外商等内容真实性,这种情况不仅不会损害我国外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对国家出口退税机制平稳运行带来负面影响,而是更加进一步活跃和刺激我国外贸健康运行。因此,办案机关直接以行为人是否存在挂靠这一外部形式而直接否认了行为人挂靠出口的合法性,而否认挂靠企业具有申请退税的资格,显然是不妥当的。笔者认为,正是基于上述理由,国税发(2006)24号以及财税(2012)39号才没有明确规定如之前的政策规定“挂靠企业”不能申请退税,而是通过规定挂靠行为中存在“四自三不见”等内容不能申请退税。

财税(2012)39号文第七条,规定了部分挂靠行为不适用增值税退税和免税政策,是延续了国税发(2006)24号上述的精神内容。

同时,笔者认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挂问题的公告》的官方解读关于挂靠行为是否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观点,也能印证到上述的观点。

该官方解读第二条认为,以挂靠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挂靠行为如何适用本公告的需视不同情况分别确定。

1.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或者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提供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本公告规定的情形。

2.如果挂靠方以自己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被挂靠方与此项业务无关,则应以挂靠方为纳税人。这种情况下,被挂靠方向受票方纳税人就该项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在本公告规定之列。

从上述内容可知,该解读首先肯定了挂靠行为在现在社会经济活动是普遍存在的,行为人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能以行为人是否是挂靠,而应当结合被挂靠人以其名义提供了相应货物、劳务或者服务。

若行为人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人提供了货物、劳务或者服务的,则应当以挂靠方为纳税人,并以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符合虚开,否则反之。

官方解读内容应当结合财税(2012)39号文以“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予以理解。官方解读内容肯定了被挂靠企业在实质参与到挂靠经营业务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具有合法性,若财税(2012)39号否认了被挂靠方或者其他主体在获得该增值税发票后不能以此申请出口退税,这两者岂不是相互矛盾了吗?笔者认为,这两者不矛盾,相反正是税务部门关于挂靠行为的合法性予以认定,即被挂靠方实质参与了挂靠经营业务,能一定程序上规避掉挂靠方虚构出口业务的真实性问题风险,在此情况下,税务机关承认挂靠行为合法性,承认了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性,也就承认了被挂靠方具有申请出口退税的资格。

本文主要从我国税务政策内容分析了具有真实货物出口业务,个人挂靠出口企业而申请出口退税的行为,并不必然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的分析。下篇,笔者将继续就上述问题,分享自己的观点,敬请关注。

【第11篇】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

出口货物退税/免税(export rebates),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出口退税

买单可以退税吗?

不可以。首先,您知道了什么条件才能退税,您就知道为什么买单出口不能退税了, 这个也是国家鼓励出口的一个有效措施 退税需要生产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能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依据 也就是说退税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有增值税发票 在国家出口操作中,如果要想拿退税,那么从工厂买货时就要让工厂开出增值税发票。如果没有增值税发票就没有任何办法能享受到退税的 也就是说没有增值税发票是不可以报退税的 所以增值税发票是必须物,你要退税只能找其他办法。比如找别的工厂代开增值税发票,最好是找工厂而不是找外贸公司,货代公司 要知道货代公司,他们连假的都开不出来,只能买一份报关资料,根本没资格开发票,这个毋庸置疑。 而如今有很多外贸公司也经常开具的是假增值税发票,一旦被查将非常麻烦。 所以,只有工厂和少数正规的外贸公司才有条件开增值税发票,才有资格退税。

【第12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在税务实操中,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分为单机版和在线版两种。单机版需要通过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安装包,在软件上进行数据录入申报。在线版不需要下载,可直接在网页上进行申报。在线申报不用担心电脑系统安装问题,也不要担心申报系统和商品码库版本升级问题,较为方便。以下以福建省外贸企业为例,阐述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出口退税的具体操作步骤。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模块下的“出口退税管理”,点击“在线申报”进入申报界面。如下图所示:

二、进行明细数据采集。外贸企业的数据主要包括报关单和进项发票,根据报关单录入出口货物明细数据,根据对应的进项发票录入进货明细数据。 需要特别注意:关联号的编写规则:申报年月+申报批次+流水号。每一张报关单对应一个关联号,相应的进货发票关联号与报关单关联号保持一致,这样才可以把出口明细和进货明细关联起来,形成对应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进行数据检查。点击“退税申报”—“数据申报”—“数据检查”,系统自动进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检查通过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提示数量或者数据错误可返回上一步修改;如果是换汇成本高,需要做情况说明录入。如下图所示:

四、一键生成汇总、生成申报数据。如下图所示:

五、数据申报。点击“远程申报”,先进行“数据自检”,接收反馈信息进行疑点处理。若有疑点需修改数据的,可以撤销数据,退回到数据采集模块进行修改。若审核通过,可点击“直接申报”确认正式申报。如下图所示:

六、报表打印。正式申报后,选择要打印的报表(支持批量打印,一次打印选中的所有报表)如有疑点需提交材料的,可作为正式的纸质申报文件提交税务局。无需提交的,企业自己留存备查。如下图所示:

【第13篇】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账务处理: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所属月份,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2、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1)购进出口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确认收入,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3)根据退税申报的数据: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3、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外贸公司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消费税。

(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消费税款: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现在很少涉及到消费税

【第14篇】出口退税需要的资料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最高可以退销售额的16%。

一、出口退税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合理利用出口退税,可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毛利,还可促进财务规范。一般跨境电商的热销品的退税率都在11%-16%之间,利润可以提高2-16%的利润。

二、出口退税需要什么资质

最首要的,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其次,企业具有进出口权限并已经做好退税备案;第三,供应商可以给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出口退税的流程

1.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2. 办理进出口经营备案;

3. 开立外币账户;

4. 出口退免税备案;

5. 报关物流(取得报关单及运输单据);

6. 找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收取外汇;

8. 退税申报(首次申报退税要核验经营场地及财务核算情况);

9. 税局审批通过(中途可能会对供应商进行函调);

10. 等待税款到账;

【第15篇】贸易企业出口退税

什么类型的企业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的企业,目前外贸、电商类企业适用率高。

例如a公司在国内研发产品找工厂代工后准备销售到国外或通过电商平台,如亚马逊销售,企业通过运输、报关等过程出口后并具备出口退税的基本要求,如:企业经营场所、进项发票、运输单据等等都需要审核。

出口退税对于有些公司来说总觉得很难很麻烦, 因此错过,甚至有的企业出口退税的金额甚至比货物销售被扣完各种成本后还高。

那些企业能出口退税?出口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出口退税的原理其实很简单,首先需要先明白增值税、明白增值税后退税学起来也就简单了,商务从无到有,最终进入消费环节才停止增值,例如工厂购买原料,销售方会给工厂开具增值税发票,工厂批量将货物卖给超市,工厂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超市,超市卖给消费者,超市也是需要缴税的。我们会发现一层层的交税,似乎重复缴税了,这样我们就无法判断到底哪一环才是最终的消费环节,因此税务部门为了避免重复交税呢,很简单,如果每个环节的购买方实际上并未用于消费而是让商品继续流通,比如工厂把货物卖给了超市,超市把货物卖给了消费者,这就是继续流通,那么从工厂垫付进来的税款就可以抵扣或是“退还”。

深圳出口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进出口退税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出口企业单独设立出口货物库存账户和销售记录的,按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列出的购买金额和进项税计算。

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计算应退税额。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2.出口企业从事国内销售和出口业务,不能单独计算出口货物的,应当先计算销售税,扣除当期进项税,然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退税:

(1)销售额×税率≥未扣除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未扣除的进项税额。

(2)销售额×税率未扣除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销售额×税率。

进项税=当期未扣除的进项税-退税。

温馨提示:上述公式中的销售金额是指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和外汇价格的人民币金额;税率是指计算货物退税的税率。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下载(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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