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合同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已经开始施行,近日,中国税务报新媒体收到了一些网友关于相关税率的咨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快来一起学习吧~~
一、主要变化
新印花税法简并了税目、降低了税率,明确了免税凭证。
二、热点问答
1。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2。印花税法所称营业账簿,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3。证券交易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4。印花税所称财产保险合同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税率为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5。融资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6。保管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保管合同,税率为保管费的千分之一。
来源:北京税务、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 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老李近期经常遇到有财务人员询问印花税的问题,有的业务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今天老李整理了一下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还包括各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印花税。(生活缴费凭证,不同于电网之间经济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结合增值税、消费税)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之列,照章纳税。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解释1】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书立合同不贴印花。
【解释2】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
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两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
【解释】对比掌握四类不同的技术转让合同:
①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这两类是公开,有主的,按产权转移书据缴印花税0.5‰)
③专利申请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④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间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这两类都是没主的或保密的,按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0.3‰)
2、产权转移书据;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解释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两地一房合同)
【解释2】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解释3】“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定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营业账簿;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3)其他营业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解释】银行的营业账簿与非营业账簿划分的问题:
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应按照规定征收印花税。
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贴花。
4、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仅包括“四证一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立合同人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结合以上政策,大家注意印花税的核定、申报和缴纳,没有列举的是不需要申报印花税的。
很多人都以为,只要签订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其实这是对印花税的误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税。下列是不需要征收印花税的:
1、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服务合同不属于货物运输合同,不征收印花税。但凡直接办理承、托运的,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按货物运输合同税目缴纳。
2、非广告性质的绘画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3、保洁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4、物业管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5、签订包工包料的建筑安装合同,如果有分别记载金额,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6、人身保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7、技术开发合同仅载明研究开发经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合同载明按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确定报酬,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待后续金额确定后再补充申报。
8、司机提供开车服务的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9、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签订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10、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11、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12、企业应根据每年'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增加的部分金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在本年度没有变化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13、实缴出资时才需要按照资金账簿税目缴纳印花税,认缴出资时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提醒:认缴注册登记时不作账务处理,待实际收到投资后: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
14、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15、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16、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17、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8、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19、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20、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21、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2、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3、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
24、修理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另外在实务中非常常见的财税咨询、法律咨询、管理咨询、鉴证、评估、代理记账、物业管理、酒店住宿、会议会展、餐饮、劳务外包、业务外包、文体演出、经纪代理等合同均无需缴纳印花税。
来源:老李聊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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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缴纳印花税。租赁合同也是缴纳印花税的主要合同类型之一,今天申税小微就带大家来学习一下如何正确的缴纳租赁合同印花税。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三、缴纳方式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四、案例说说
在缴纳印花税的实际操作中又会碰到哪些问题呢?让申税小微通过以下4个案例带大家再了解一些注意事项。
【案例1】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3年1月签订了租赁期3年房屋租赁合同,每个月租金为1万元。请问2023年1月该企业应申报印花税多少?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该企业应按租赁合同的总金额36万元,按千分之一申报印花税360元。
【案例2】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23年1月签订了租赁期3年房屋租赁合同,每个月租金为1万元。请问2023年1月该企业应申报印花税多少?
解析: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部分地方税费的通知》(沪府规〔2019〕1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故该合同申报的印花税应当在360元的基础上减半,即180元。
【案例3】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3年1月签订了租赁期3年房屋租赁合同,每个月租金为1万元,物业管理费100元。请问2023年1月该企业应申报印花税多少?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由于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未列举物业管理费相关的服务项目,故物业管理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该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上记载租赁金额的1‰贴花。故还是选择360元。
【案例4】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3年1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每个月租金为1万元,租金月结,租赁期限暂不确定。请问2023年1月该企业应申报印花税多少?
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且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因此暂时先按照5元贴花。
五、注意事项
通过以上案例,想必大家对租赁合同的印花税如何贴花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那么申税小微现在来总结一下注意事项: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印花税;
2.物业管理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合同中分别列明的,应仅就租金部分贴花;
3.对租期不确定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作为性子最冷淡的税种,它虽然只是小税种,却难倒了无数英雄好汉。
税率:各有不同
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2.营业账簿
1)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万分之五贴花(自2023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印花税)。
2)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自2023年5月1日起,免征印花税。)
经历
除了国家正在制定的印花税立法,对于印花税的减免政策也是一波接一波,2023年5月就对印花税有过减免政策: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一、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25%-70%。
二、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25%-70%。
三、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15%-70%。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包含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范围。
这次相比于我市原核定比例,此次主要调整批发业务、零售业务和外贸业务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具体如下:
1.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60-80%调整为25-70%;
2.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30-70%调整为25-70%;
3.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80-100%调整为15-7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很多人都以为,只要签订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其实这是对印花税的误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税。
大家学会了吗?
甲公司注册地在西安市长安区,2023年4月通过招拍挂取得西咸新区土地一宗,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了土地出让金1亿元,未取得土地出让金财政票据,也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因西咸管委会要求和税收征管的需要,甲公司在2023年8月西咸新区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经国土资源局同意,母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主体变更合同,乙公司取得了土地出让金财政票据1亿元,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乙公司名下。
请问印花税如何缴纳?由谁缴纳?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首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政策规定。
政策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从2006年11月27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政策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
七、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八、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所以,对于母公司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虽然未实际兑现,按照以上政策规定,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主体变更视作原合同作废,新签合同,因此子公司也需要重新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本例中,母公司支付1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属于代子公司付款,按借款挂账处理。非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借款不交印花税,所以甲乙公司之间的借款无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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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最大特点: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2、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属于建筑工程分包范畴,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分包,它是承包人内部劳务清包(包人工)的一种形式。【提醒】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不是一个概念,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工程分包则包含完成专业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提供专业技术、管理、材料的采购等等。工程分包的内容一定包含劳务内容,劳务分包在工程范围内只是工程分包内容的一部分。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管理不同、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主体选择不同、能否再转包的资格不同。【趋势】1、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2、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杜绝代签合同,到2023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劳务公司将被“专业作业企业”替代。
二、相同之处
实际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不同之处
1.法律适用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分包适用合同法。
2.管理主体不同,劳务派遣中的员工,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务分包中的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
3.合同标的不同:劳务派遣的标的是“人”劳动力,劳务分包的合同标的是“事”,劳务成果。
4.税收政策适用
(1)行业不一样,劳务派遣是现代服务项下商务辅助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是建筑服务
(2)适用税率/征收率不一样,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可以全额按6%征税,也可以差额按5%,建筑劳务分包一般计税按9%,简易计税方法按3%。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可以全额3%(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选择按1%的征收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也可以差额5%。建筑劳务分包3%征收率
(3)开具发票劳务派遣一般计税方式下,可以全额开具专用发票,差额计税方式下,差额部分开具普票,其中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建筑劳务分包不可以差额开票,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建筑企业接受服务区别建筑企业接受劳务分包可按规定享受差额政策(预缴差额和简易计税交税差额),接受劳务派遣服务不允许享受差额政策。
(5)印花税
劳务派遣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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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正能量分享】
今天是2023年11月12日,星期二。亲爱的小伙伴们,早上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坚持100天,你定会不同!
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第二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一、购销合同为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为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为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0.3‰。
五、财产租赁合同为1‰。
六、货物运输合同为0.5‰。
七、仓储、保管合同为1‰。
八、借款合同为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为1‰。
十、技术合同为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为0.5‰。
十二、营业账簿。1.记载资金的账簿为0.5‰。2.其他账簿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025号)明确: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税票。
根据《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如果已贴花的凭证进行了修改,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也就是说,如果相应地修改了合同金额,需要补贴印花税票;否则不需要补贴印花税票。
另按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最近,在12366纳税平台上看到这样一个留言:
原文如下:
服务行为未签订合同只有发票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那么到底到底需不需要交呢?
01
税局官方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省12366中心进行了回复:
原文如下: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应税合同应为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定义可以参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规定理解。发票不是书面合同,非应税凭证。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也就是说:服务行为未签订合同,只有发票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02
税局的回复怎么理解?
为什么不需要交?
1、 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看
此项行为没有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所以不需要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二条的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该项服务行为只有发票,而发票并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的税目,所以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2、 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来看
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印花税的来源就是各式各样的合同。而我们平时在缴纳印花税时,就是按照合同的类型、金额来计算的,并没有以发票为基础计算,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也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或许有的企业不严谨,平时会以发票、收入等为基础统计计算印花税,但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这只是一种粗略计算印花税的方式,计算的印花税额并不准确,一旦受到税务稽查,可能会面临补税。
3、 从“交印花税是否一定需要合同”来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也就是说,即使未签订合同,但只要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也是要缴纳印花税的。但对于发票是否属于前述单据,税法中尚未明确,因此,浙江税局的回复是不需要交。
03
规避!
印花税9个误区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律师事务所,请问我们平时与客户签的法律顾问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国税地字【1989】34号第二条规定,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不征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物业管理并未列入印花税征收列表,
所以不用贴;
但是如果涉及房屋出租的,那就需要贴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
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
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看过了物业管理合同怎么缴纳印花税后,在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会计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当月做账时记得不要将印花税给忘记了。更多印花税缴纳的合同范围跟实际的要求,通过会计学堂网深入了解。
印花税作为一个小税种,涉税金额小,可能很多会计不够重视,对印花税认知程度也不高!会导致很多多交、漏交的情况出现,所以还是需要多学习!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同时在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基础整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凭证性质。
1.企业注册资本未认缴不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税发〔1994〕25号文件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公司没有实际认缴的注册资金暂不缴纳印花税,可待实际认缴到位后再缴纳。
2.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
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签订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4.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5.现金池业务无需缴纳印花税
即以中国投资公司作为母账户,以各子公司作为子账户,依托银行系统每日自动化转资金,当子账户有多余资金时自动转入母账户,子账户可取得利息收入;当子账户缺少资金时母账户自动补足,母账户可取得利息收入。各子公司加入资金池时会和母公司签一份协议,但协议里没有金额和期限,协议长期有效。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6.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7.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8.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9.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10.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11.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12.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3.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14.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5.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6.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1991〕155号、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17.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8.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19.演出合同
企业签订的演出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0.审价咨询合同
企业签订的审价咨询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1.法律咨询合同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22.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23.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及招聘合同;
企业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及招聘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4.供应商承诺书;
企业签订的供应商承诺书,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5.保密协议;
企业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6.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7.保安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8.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29.杀虫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杀虫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30.质量认证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质量认证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31.翻译服务合同
企业签订的翻译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32.广告代理合同
签订的广告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33.聘用导演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列举的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凭证才交纳印花税。聘用导演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条例里列举的合同,不交印花税。
34.土地租赁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列举的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凭证才交纳印花税。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35.工程监理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列举的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凭证才交纳印花税。对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36.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印花。
37.财税字〔1988〕255号规定: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38.财税〔2008〕81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39.财税〔2014〕52号: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40.财税〔2014〕52号: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41.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42.财税〔2014〕78号: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3.财税〔2015〕144号: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44.财税〔2004〕39号: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45.《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46.国税地字〔1989〕142号: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47.国税发〔1991〕155号: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4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4号:
(1)对保护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2)对保护基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与证券公司行政清算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保护基金公司接收被处置证券公司财产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4)对保护基金公司以保护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5)对与保护基金公司签订上述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49.《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凭证免纳印花税
50.《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纳印花税
51.国税发〔1990〕200号: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
52.〔1988〕国税地字第25号: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53.国税发〔1990〕173号:军事物资运输。凡附有军事运输命令或使用专用的军事物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54.国税发〔1990〕173号: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55.国税发〔1990〕173号: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56.财税〔2013〕80号:期货保障基金公司新设资金账簿、签订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财产保险合同等免征印花税。
57.财税〔2013〕59号: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58.财税〔2013〕59号: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59.财税〔2015〕139号: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60.财税〔2001〕10号:对资产公司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61.财税〔2001〕10号:对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和处置不良资产,免征购销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的印花税。
62.财税〔2003〕141号:对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63.财税〔2003〕183号: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64.财税〔2005〕103号: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5.财税〔2016〕19号: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66.财税〔2006〕5号:信贷资产证券化免征印花税。
导语:企业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取得资金或者将自有资金对外放贷,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怎么缴纳印花税?委托贷款合同中涉及的三方如何缴纳印花税?听听今天的说税吧。
每日说税,直击财税要闻,紧跟政策法规,结合实务说风险。
企业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取得资金或者将自有资金对外放贷,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委托贷款合同中涉及的三方要如何缴纳印花税呢?
委托贷款合同涉及三方: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其中,委托人是资金提供方,受托方也就是贷款方为金融机构、通常为银行,借款人为借入资金方。
对于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人不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不缴纳印花税,受托人为金融机构,它和借款人都应按照“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具体分析如下:
一、什么是委托贷款
根据《贷款通则》规定,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二、委托贷款合同签订方式有哪些?
委托贷款合同签订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先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明确委托事项、代理人权限,由委托人指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再由受托人作为贷款人,依照委托人指定的条件,以自己的名义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另一种是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共同签订一个委托贷款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也就是将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和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并在一个合同中签订。
三、税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十四条规定,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应由立合同人进行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合同贴花。
四、结论
不论委托贷款合同采用何种方式签订,委托人与受托人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应作为仅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受托人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当由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就各自所持的凭证贴花。需要注意的是,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印花税减免优惠。
一、有限合伙企业是否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不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因此,对合伙人的出资额无需缴纳资金帐薄印花税。
二、公司租赁厂房期限3年,租金每半年付一次,印花税该怎么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按合同签订的租金总额一次性贴花,税率千分之一。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三、、房地产企业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是否需要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
四、出版合同是否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二条规定,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五、企业网上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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