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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所属期已(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29 08:05:02 热度:1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三期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金税三期所属期已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金税三期所属期已

【第1篇】金税三期所属期已

一、金税四期对高净值人士的影响分析 1

二、金税四期对私企老板财税业务处理的影响 3

三、对私企老板的税收风险管理建议 7

前段时间,自媒体大肆渲染金税四期的上线将给高净值人士带来的重大影响,这种焦虑的情绪甚至引发了很多高净值人士的移民意向,我们觉得很有必要带着大家重新审视一下。

今年9月份,国税总局局长在第三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发言提及“金税四期”(智慧税务)将于年底基本开发完成。11月份,深圳市税务局发布了“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四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这些动向让市场再次聚焦到了“金税四期”对日常业务操作所带来的影响。鉴于此,笔者特根据“金税四期”相关特点,同时结合当前业务实际情况,为大家做相关梳理和分析,以供同业人士参考。

一、金税四期对高净值人士的影响分析

对高净值人士而言,如私企老板、企业高管、影视明星等,“金税四期”全面推行后,通过银税信息共享,税务主管部门将获取个人名下银行卡及交易状况等信息,以往部分高净值人士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等方式偷税漏税的,也将无所遁形,且一旦被稽查核实,相关记录还会反映至个人征信,对个人信用及商业贷款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市税务局发布的“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四期建设项目”中关于“健全以高收入高净值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招标要求,今后将建立“一人式档案+风险共治+信用引导+分类分级管理”的征管体系,尤其是对个人股权转让、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权激励分期纳税、转增股本分期纳税等事项,建立风险指标和分类分级预警指标。以下为深圳税务局招标要求:

在我们所在的地产和金融行业中,通过股权转让来获取项目是很常见的操作方式。比如在深圳的城市更新项目中,很多前期公司将项目熟化至立项或专规阶段后就转让给开发商,因个人直接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所涉股转收入的税负比较高,因此以前的做法通常是个人先平价转股至税收优惠地的载体(可核定征收或有财政返还),然后由税收优惠地载体将股权溢价转让给开发商,以实现降低税负的目标。需注意的是,在金税四期自然人税收平台完善后,通过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以降低股权转让收入、税负等做法所涉的税务风险将越来越大,因此最好是能提前布局、提前规划,在有真实业务背景并符合商业合理性原则的前提下,以合理合规的方式去达到节税的效果。

未来,高净值人群在“金税四期”严格监管下,资产收支将更加透明化,另外还需特别注意个人财富与企业经营所得进行隔离,避免财产混同导致财富涉税风险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就当前的实务而言,在一些限制性的行业范围内(尤其是影视等行业),部分高净值人士仍在采取转换收入方式偷税漏税,将个人综合所得(最高适用税率45%)通过虚构业务转换为生产经营所得,再利用地方核定征收及财政返还相关政策,将税率降至6%左右,先前某些明星及主播被查均是这种情况,因此在“金税四期”推行后,上述方式面临的风险也将更快地暴露出来。还需注意的是,不仅是税务层面,目前银行层面的监管也愈来愈严,比如今年3月份实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已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综上所述,个人再想通过转换收入方式偷税漏税已是难上加难。

二、金税四期对私企老板财税业务处理的影响

考虑到小微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我们认为很有必要详细分析一下私企老板在金税四期上线的情况下所应注意的财税管理细节。

(一)增值税发票层面

对企业而言,“金税四期”全面推行后,在大数据的智能分析下,税务主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的管控势必更加规范严格,目前全电发票已在多个地区试点,税务机关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发票数据进行全程记录,这将有效提升税收征管效率。以往不少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部分税务稽查案例显示,涉案企业多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利用疫情期间或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等,虚开发票增加企业进项税额及相关成本进行偷税漏税,更有甚者直接在市场上通过第三方非法“买票”,税收风险意识极差。相信随着后续“金税四期”大数据样本的不断完善,其分析的准确度也会愈来愈高,也即只要企业满足大数据的稽查特征,就会面临被预警的风险。同时,若一家企业被发现异常,其相应的负责人及办事人员名下其他企业也可能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稽查的联动性也将越来越大。当然,就税收筹划本身而言,如果相关交易本身真实且税务处理合规(比如满足“四流一致”要求等),则“金税四期”并不会对此造成多大的限制性影响。

在我们所在的地产和金融行业,实务中大部分企业都会遇到大额的居间费、招待费、公关费等类型的支出,不过却经常都无法获取全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甚至有不少公司铤而走险,为降低税负,简单粗暴地通过第三方虚开发票等方式偷税漏税,有的甚至既没有业务合同作为实质交易的依据,又没有对应银行流水及相关成果作为凭证材料,也即完全不满足“四流一致”的要求。在“金税四期”全面推行后,以上类似交易也将完全暴露在税务主管部门的监控下,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也将越来越大。

(二)收入成本配比层面

以往市面上还存在部分企业通过巧立名目(如差旅费、销售费等),虚增成本方式偷税漏税的情形,那么通过“金税四期”的大数据智能分析,对存在收入成本配比明显不合理的企业,通过调取同类企业相关数据,进行成本结构合理性、收入匹配性、税负率的横向对比,亦很容易发现异常。特别是对设立空壳公司虚开发票的,其空壳公司的设立维护难度及被稽查的可能性也将大大增加。

同样以地产和金融类企业为例,在成本结构合理性层面,若公司成本层面除常规的费用外,还存在较多其他与公司经营及项目支出无关的成本费用,且与同类的公司在成本结构及税负率层面均有较大差异,那么就很容易被税务部门监测到,且面临极大的税务风险。

(三)账户及社保层面

“金税四期”通过与各部委、银行等单位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税银信息共享后,税务主管部门对企业资金账户的管控也将更加规范严格,特别是针对“公转私”的交易行为。以往部分企业巧立名目后再通过大额“公转私”,以实现股东或相关人员偷税漏税、抽逃资本的目的,那么随着信息共享,很容易发现企业与个人银行账户交易的异常状况,再想通过“公转私”方式实现非法目的所面临的风险也将越来越大。目前,银行大额公转私管控越来越严,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已经发布了关于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并已将浙江、深圳、河北作为试点,很多银行目前公转私限额5万,上述提及方式从银行层面亦比较难操作。不少同行诉苦说,由于新入职员工社保未满足银行要求无法办理银行卡,其工资在通过代发薪转入其他同事银行卡时,银行系统会多次弹出预警,提示同一人当月发薪笔数超过两笔不合理,然后要求企业提供工资、社保、代收工资情况说明等一堆资料,银行一边控制个人开办银行卡一边控制企业公转私也是非常令人头痛,相信大多数企业在银行严监管情况下在“公转私”问题上已逐步适应并相应规范。信息共享层面,早在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已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目前金税三期已实现了银税互通,主要是税务机关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传递给银行系统,为商业银行系统发放贷款提供帮助,在实操中企业只需在电子税务局开通授权银行获取企业信息,人行系统将自动比对企业纳税情况、收入情况、利润情况等信息,即时自动判别企业是否符合税贷申请条件,另外与市场监管局也早已实现了互通,在工商年报时亦可直接从税务局获取企业财务数据。虽然目前税务部门只是单向向其他部门共享数据,可一旦金税四期上线后银行将企业账户信息和资金流水共享给税务机关,实现双向数据交换,那么税务的大数据就会全面建立起来,企业的问题也就可能分分钟被发现。

除上述以外,“金税四期”还将社保纳入管控范围,以往部分企业通过与员工私下协商,以“报销款方式”支付员工报酬,大幅降低员工“工资薪金”基数,以达到少缴社保及个人所得税之目的,在“金税四期”全面推行后,企业及个人交易信息透明度愈来愈高的情形下,企业再想违规少缴员工社保及个税,所面临的稽查风险也将越来越大。其实早在2023年金税三期上线后,社保就已逐步转移至税务局征收,至2023年,全国已完成社保入税,只是深圳比较特殊,目前社保还是在社保局申报,然后社保局再把缴费信息推送至税务局征收,因此,实操中,仍然存在很多企业按最低基本工资作为社保基数缴纳的情况。笔者认为,金税四期上线后,针对企业目前工资与社保基数不一致的情况后续将有可能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识别,并自动向企业推送风险预警提示,推动企业主动合理规范社保缴纳问题。

三、对私企老板的税收风险管理建议

在“金税四期”推行的大背景下,针对税收风险管理层面,笔者建议私企老板要尽可能做到事前规划、事中管理、事后自查。对于企业重大决策,要提前进行涉税分析,全盘考虑税收风险;对于经济合同,在签订前要及时识别及规避风险(如合同相关附件亦要完备);对于发票(含电子发票)的开具及管理,要全面规范(如发票备注要简明扼要);对于企业成本核算及纳税申报,要准确及时;另外还要充分完善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四流一致”,保障企业经营合法合规。

更多“金税四期”背景下的税务合规及税筹问题探讨欢迎联系西正税务师事务所。

【第2篇】金税三期中委托代征

当前,一场关于委托代征的旋风正在全国多地刮起。

据新税网获悉,目前,全国正在大力清理不合格的委托代征资质,这只是看点之一。还有一个更大的看点,那就是多省份要求区县的委托代征必须上报省局委托代征系统,未进系统的委托代征点将会被全部清理出去。此外,就是县级及以上地方不能再随意签署委托代征协议,必须上报省局批复报备之后,经过允许才能签署委托代征协议。

委托代征,又称“代征代缴”,是指税务部门对税源零星分散、难以派出专人管理的地区,委托当地机构依法代征税款,并定期向税务部门报缴的一种税收征收方式。委托代征需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委托代征的税种、税目、适用税率、缴库方法和缴纳税款期限等内容,发给有关证件、标记和必要的征收票证,并按规定付给手续费。税务机关对代征单位或代征人会经常检查,促使其正确贯彻税收法规,及时办理税款的征收与报解。

本来,委托代征是一种非常好的征税方式。其优点有三:第一,可以节约税务部门征税成本。由于我国幅员辽阔,部分地区仍交通不便,同时,一些纳税人经营规模较小、纳税额很低,他们每次去税务部门报税需要花费很长的路上时间,因此,税务部门通过委托代征点灵活机动的特点,可以解决边远地区、个体工商户等小额纳税人的纳税困难。第二,对纳税人来说,委托代征经常和定额征收联系在一起,如果代征点允许纳税人采用定额征收的方式,那么,纳税人的税费就会进一步降低,这有利于节约纳税人的纳税成本。第三,随着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的崛起,新业态就业人员不断增长,通过利用委托代征模式方便互联网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者进行收入完税。

但现在,委托代征正出现许多乱象。比如,委托代征机构的资质良莠不齐,甚至有不少平台伪造委托代征资质,在此掩护下,利用灵活用工平台实行诈骗、洗钱、非法集资、虚开发票等犯罪行为;与此同时,由于纳税人比较零星,很多委托代征平台对纳税人根本达不到有效和及时的监管,无法发现业务不实的纳税人,最终导致出现少征税款、超越代征权限等问题。

基于种种乱象,当前很多省份都限制、终止乃至收回委托代征资质的发放,停止一众违规平台履行委托代征职责。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也于近日发布公告称,因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我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仪征市分公司”等九户单位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终止日期为2023年2月。可见,委托代征的严查趋势,已经更加不可逆转。

在此背景下,为了“自救”,为了实现合规发展,我国多地加强了对委托代征的管控和规范,以此推动委托代征实现规范化运行。比如,固原市税务局持续拓宽便民办税渠道和强化税收控管,多措并举力促委托代征工作规范化,聚焦委托代征管理中的风险点,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防范风险,提升委托代征工作质效。

具体来看,一是清底数、明情况,全面掌握委托代征单位情况。对全市委托代征单位进行详细摸排,明确开展委托代征单位的总量、委托代征的范围、委托协议签订日期、代征期限起止等信息,清晰掌握委托代征单位基础数据,建立分户台账。目前,全市15家委托代征单位代征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审核、重监管,跟踪回访协议已终止的代征单位。重点加强对代征单位资质审核,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资源,在扎实提升税务机关线下、线上服务能力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和压缩委托代征单位数量和业务范围。对已终止代征协议的单位,建立明细台账,及时进行跟踪回访,防止协议已终止的单位以“代征”形式向纳税人收取款项。经过资质审核和委托代征协议双核实后,终止了3家单位的委托代征工作。

三是先归类、后赋码,对续签委托代征单位规范管理。按照税务总局统一安排部署,固原市税务局对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已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且现行有效的各委托代征单位完成归类和赋码。对辖区委托代征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准确排摸代征单位类型,按照《委托代征业务类型编码表》所列明的业务类型和审核层级实施委托代征。根据前期摸排掌握的数据,对15家已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的单位全部在核心征管系统完成归类和赋码工作。

四是重培训、广宣传,加强委托代征单位日常管理。在做好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强化内、外培训。以委托代征单位分类赋码管理为契机,加大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业务骨干的课件讲解、模拟演示、系统操作等方式对系统流程操作和《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进行了系统介绍,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依托网上办税平台、宁夏税务服务“获得”平台、税企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加强对代征单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开票规范、申报征收、票证管理等重点环节,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实现委托代征规范化运行,除了上述如固原市加强监管外,还需要及时更新委托代征的系统。此前,我国多地在选择委托代征系统合作方时比较随意,而现在,这种情况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多地开始使用“招标”的方式,期待找到真正资质优良的委托代征系统合作方。

据新税网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近日就发布了广西税务网络发票和委托代征代缴系统功能拓展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就广西税务网络发票和委托代征代缴系统功能拓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而且,其对投标人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比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而且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广西税务网络发票和委托代征代缴系统的功能模块集成,完成广西税务网络发票和委托代征代缴系统“日清日结”功能拓展工作,经初验通过交付使用等等。通过这种“招标”的方式,就可以帮助改变原来比较随意选择合作方的弊病,从而真正通过“竞标”发掘出那些技术优良、产品设计好、能够提高征税质效的好的合作方,以此推动委托代征业务顺利开展。

整体来看,委托代征资质的获得正在变得更加严格,为了防范非法资金流入,甚至有些银行也开始严控对公企业开户,同时全面清理委托代征平台违规代付通道。在此背景下,多地积极开展不合格代征点清理工作,委托代征平台洗牌在即,违规平台必将受到监管严惩。

为实现长远合规发展,多地只能积极完善自己,加强资质发放的严肃性,比如对于委托代征资质发放执行严格的备案制管理,对实缴注册资本、it技术平台、业务风控合规、客户资金管理、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委托代征资质并在税务局官网公示等等,以此推动委托代征业务更加合规合法。此外,建议还要对委托代征企业进行定期评级考核,发现严重违规违法的代征,应取缔代征资质并作出行政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委托代征点心存敬畏,推动自身向着合规转型和发展。

【第3篇】金税一期到金税三期

金税四期是什么?税务局通过这种发票的监控来管理税收,‌‌金税四期会走向一个什么样的方向呢?‌‌本次为大家分享金税四期的两个特点,一起来看!

今天跟大家聊一聊金税四期,‌‌金税四期就是从1994年开始,‌‌税务的金税工程从一期、二期、三期到现在马上走向了四期,‌‌在三期我们感受比较深的就是企业本身的发票以及上下游的发票,‌‌全部都在税务局的监控下面,‌‌那么税务局通过这种发票的监控来管理税收,‌‌金税四期会走向一个什么样的方向呢?‌‌

我们了解金税四期实际上就是在了解和懂得企业的生存环境是什么样,‌‌所说的营商环境,具体到税收的征管环境,‌‌就是我们企业的生存环境,‌‌了解了你的生存环境,‌‌他会指导和引导企业的行为,‌‌金税四期我们跟大家分享两个特点。

智慧税收

01

智慧的税收马上就要形成了,‌‌智慧到什么程度?‌‌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

智慧到对纳税人来讲,‌‌你不用自己算税了,‌‌税务局的系统里面把你的税全部都算出来了,‌‌你只要确认就好‌‌,大家还记得我们在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吗,当你打开个人所得税的app的时候,‌‌你就会看到已经把你应交的税‌‌计算好了,‌‌你只是去修改和确认,‌‌那么‌‌下一步纳税人你的税收是不用你来计算了,‌‌税务局已经帮你都计算好了,‌‌你要做的就是去做修正和确认就可以了,‌‌算税这个环节从正的方向来讲,‌‌应该大大便利和简化‌‌了纳税人的计算过程。‌‌

第二个方面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你会了解到税务局对你信息的掌握已经深入到什么程度了,‌‌在智慧税收里面,‌‌我觉得第二个方面就是税务局的监管,以前税务局的监管是你能看得见的,‌‌他会经常去跟大家沟通,‌‌比如说去检查等等,‌‌大家目前感受到的已经不是税务局在你的身边,‌‌他是一种如果你没有风险,‌‌税务局是不会骚扰你的,‌‌但是他会时刻监控着你,‌‌这种智慧的税收‌‌监管就在于一旦有风险,‌‌税务局就会找到你,‌‌一旦你违法,税务局就会揪住你不放,‌‌这样的智慧税收是金税四期的第一个特点。

“以数治税”的形成

02

什么叫“以数治税”?‌‌从税务局对纳税人的管理,‌‌从源头到最后的稽查,全部都是在大数据里面去完成的,‌‌从源头发票的各项数据的采集到分析、到筛选出风险户、‌‌稽查、到最后完成,‌‌全部都应用了大数据ai系统等先进系统的处理方法。‌‌‌‌这样的处理方法大家就会看到它的基础就在于数据的分析,‌‌数据的分析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横向层面

‌一个层面就是它会拥有大量横向的数据,‌‌比如说他对一个企业会有一户式管理,‌‌对个人也会有一户式管理,‌‌就是一个企业所有的数据可能都在这一个账户里面去反映了,‌‌他在横向搜集了你大量的数据。

第二个层面:纵向层面

还有一竖就是纵向方面,‌‌它会利用同行业的比较,‌‌同期的比较,‌‌上下游的‌‌比较,‌‌还有相同规模的企业的比较,各种比较‌‌进行大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去找到税务的风险点。‌‌

从横向和竖向两个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去达到以数治税的制度,‌‌以数治税的关键点在于是从税收的源头‌‌到最后的稽查交税以及所有的税收的征管,‌‌全部都基于大数据和数据的分析。

【第4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申报密码忘了怎么办

随着营改增施行后,越来越多的商户开始接触税控系统和开票软件,尤其是一般纳税户开机打发票需要同时插上金税盘税控设备。金税盘是税务部门为了报税的方便而进化出来的一个系统,属于金税系统的安装盘,是用来在电脑上安装金税控制系统的。那么在登入开票软件时忘记密码了该怎么办呢?

一、金税盘主要用途是什么?

金税盘的用途是开票、抄税、清卡、领购发票。

金税盘是防伪税控系统配套使用的企业端专用设备,该产品基于usb接口,通过逐级发行后,可为防伪税控系统提供数据加解密、发票管理、抄报税资料监控等功能,实现对增值税发票的防伪和税控的双重功效。

二、开票软件登入密码要点有什么?

1.一般开票软件都有设置用户名,密码以及安|全口令。密码和口令两者缺一不可,需要全部输入正确才能打开,初始密码和口令都会在办理金税盘登记的时候国税部门或者航天信息公司直接会提供给你。

2.开票软件的密码错误登入只有3次,3次输入错误后系统便会自动锁死。所以切记,千万不要输入超过3次错误。否则锁死了只能去税务局重新激|活了。

三、金税盘密码忘了怎么办?

开票软件登录分为用户密码和证书口令:开票软件登录分为用户密码和证书口令。

1.用户密码

开票软件登录分为用户密码和证书口令,如果是管理员密码遗忘则需要重装开票软件,用户密码恢复成123456,登录之后重新设置;如果是开票员密码遗忘则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开票软件,把开票员删除后重新添加即可。

2.证书口令

如果是证书口令遗忘,则需携带金税盘、代办人身份证去税局窗口进行证书口令重置,恢复到税局初始密码,再到开票软件内修改登录即可。

四、金税盘口令忘记,每天都可以重试么?

1.税控盘口令默认为:88888888(8个8),口令一般不需更改。

2.如果不小心忘记了口令、或连续五次输错导致税控盘被锁定,需带税控盘去税务机关进行口令解锁,解锁成功后税控盘口令恢复为默认的88888888(8个8)。所以,建议修改为建议容易记住的密码,或者修改密码之后及时写在备忘录上,以防遗忘。

五、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忘记密码怎么办?

开票软件登录时,有两个密码,一个是金税盘的证书口令,如果这个口令忘记,到税局重置证书口令即可,另外一个是开票软件的登录密码,这个密码如果忘记,可以重新安装开票软件,密码重新设置即可。

六、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的密码和证书口令忘记的怎么办?

1.试试初始密码,一般是123456或者12345678或者88888888。

2.给税控盘服务商打电话,告诉他开票软件的情况,他会指导你怎么操作。

3.开票软件的密码错误登入只有3次,3次输入错误后系统便会自动锁死,锁死了只能去税务局重新激活了。拿着税控盘去税务局解锁、重新设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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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金税三期带来的风险

金税三期是什么?

金税三期指的是建立:'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全方位大数据税务识别系统。

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

两级处理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三个覆盖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并与相关部门联网。

四个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个应用系统软件。

二、金税三期的四个功能

(一)信息共享

税务、工商、社保、银行、统计局、科技局企业信息整合,实现数据全国集中和信息共享。

(二) 云数据

金税三期大数据还知道企业发生了多少固定资产发票(买过多少房,买过几辆车);多少费用发票(多少是加油的、多少是办公的、多少是差旅的,多少是请客的),通过同行业比对知道应该产生多少利润。

(三) 开票软件

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单位编码。商品品目由商品编码控制、商品数量由单位编码控制,单价、金额本身就是数字,大数据计算你的商品增值额,库存存量额以及增值税的留抵。

(四)相关性对比

评估纳税人的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

金税三期下,企业要小心这七大税务风险!

1、发生退换货,原开具发票一定要作废

2、尽量不要超限量领用发票

如果税局定的发票数量总是不够用,那么可以去带相关资料和证明去税局申请修改每月的发票领用上限。

3、避免《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异常

4、避免过分低于行业税负率

税局会根据当地每个行业里面的各个企业每年的增值税缴纳税负率,计算出这个行业的平均税负率。一般来说,该行业的企业都会在这个平均值附近,不会差的太多,一旦差的太多,金税三期系统就会预警。

所以如果你是因为逃税漏税而差的太多那肯定是逃不过的,可如果你是因为其他原因最好是提前向税局报备,说明缘由。

5、避免取得失控发票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企业老板走逃了,或者严重逾期未报税,那么它公司的发票,包括开具出去和还没有开具的全都会被定为“失控发票”。法规规定,只要是取得失控发票的企业一律先做进项税转出,不予以抵扣。

6、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要谨慎行事

现在金税三期已经搭建了企业和人员特征信息双比对预警模块,重点比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各种信息。一旦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出现涉税异常信息,系统就会预警。

另外,如果你同时是几家公司的法人,其中一家出现问题要“关门”时一定要正常注销,不然会影响你在其他几家企业的法人资格,报税或汇算清缴时会受阻。

所以,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在平时的签字、盖章、合作等事宜中都要谨慎对待。

7、避免长期零申报

企业没有应税收入一定要零申报,但是不要长期零申报,如果实在没办法需要长期,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证明。

除了上述的这些点之外,企业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税务风险来源,比如金税三期会从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等维度来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监控”。

那么,金税三期下的税务筹划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一、通过政府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降负的目的

总部经济招商即税收低洼地政策的模式起源于上海,而后湖北,重庆等等都有这样的政策,在国外也有这样的方式,例如阿里巴巴,腾讯等大型企业都是在注册地上有考究的,总部经济招商模式是在经济大环境下运营而生的产物,在国家宏观经济不做大的调控之下,税收低洼的政策是相当稳定的。

方案参考:

(1)将企业迁至优惠地或者在优惠地设立独立核算公司,(部分)转移业务到优惠地纳税享受奖励降低税负。

(2)在优惠地设立外包机构,一是可以获得低税率的进项,二来也可以进行合理的费用分摊,实现综合税负明显下降!

二、地区优惠政策: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即享受所得税核定征收,优化主体公司企业所得税。核定所得税2%,增值税3%,附加税0.09%,综合税率5.08%。

成立有限公司:在园区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将适合园区政策的业务放在园区独立运营,享受园区返还政策。扶持增值税地方留存(留存50%)的50%~70%,扶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留存40%)的50%~70%。

适用行业:

1.现代服务业:包含其他现代服务业、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行业等。

2.建筑类服务企业:例如: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代理,建筑劳务,建筑工程项目服务,建筑规划设计等。

3.咨询服务企业:例如商务咨询,会展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等。

4. 利润高、缺少进项、高管工资高的行业均可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来享受核定征收,从而降低税率。

三、企业调整用工模式

传统的用工模式使得企业的用工成本不断增加,尤其是社保入税后,在金三系统的监管下,企业再也不能漏缴或者不缴社保了。这对企业的成本支出,无疑是雪上加霜。

采用灵活用工:调整用工结构、降低用工成本、防范企业风险、提高税后利润!

灵活用工以劳务关系及经济合作关系为主,与传统劳务派遣、全风险外包、非全日制等非标准劳动关系截然不同,完全是非劳动关系概念。这就意味着,企业无需负担灵活用工这部分的社保。

灵活用工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社保成本,还能够让企业在合理节税的同时,规避企业风险。

在个税改革中,灵活用工平台的优势也被凸显了出来,个人所得税作为税改的核心,本轮改革并没有触及个人劳动所得收入的明目,保留了薪资所得、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的劳动性所得的名目。

劳动所得多元化仍然保持原有的类别,在这基础上,劳务所得仍然被保留。

向个人支付劳务所得仍然是允许的,对于个人来讲允许有多种劳动经济来源,而对于企业来讲,通过灵活用工,可以降低企业成本。

【第6篇】金税三期查询企业资产

常听说: 金税三期,让虚开、买发票无处可逃!

那什么是金税三期?

“金税三期”就是在“以票控税”的指导思想下,建设的覆盖各级国地税、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的全国性税收信息系统。

金税一期

1994年,税务总局推行金税一期,包括增值税交叉稽核和增值税防伪税控两个子系统,在全国50个试点上线,通过人工采集纳税人的发票信息,再由计算机对比发现问题。但由于手工采集数据错误率太高,金税一期惨遭停用。

金税二期

2001年,吸取一期教训,金税二期实现了发票数据的自动采集,与此用时增加税种,把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纳入管理,并将上述功能推广至全国使用。

金税三期

在经历了金税一期、二期(地税未完全覆盖)后,2023年,“金三”终于来了!经过在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重庆6个省(市)级国地税局试点后,终于在2023年完成全部推广工作后开始实施。

2023年5月1日,金税三期系统再次升级,并整合了以下信息:营改增 国地税收数据整合、五证合一,标准化外部数据接口、银行账户分类及支付结算管理、个人财产数据整合、境外收入情报交换等。

2023年8月,经升级的金税三期系统已升级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功能更加强大,税务不处理好,一旦被查,处罚力度和补缴力度会特别大,违法失信分子将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到时真会寸步难行。

金税三期能做什么?

与其说金税三期能做什么,还不如说减税三期能查什么?能查什么,才是企业最关心的!

查个税与社保

施行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虚报工资已经没余地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千万别计算着少交。

查库存账实是否一致

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若再加上单位编码,大数据的快速和准确度你难以想象,它会比你自己更了解你的库存状况,一旦有业务发生,库存状况尽收它的“法眼”。

查虚开发票

金三利用强大的大数据,纳税人的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通通在它的“掌控“之中,虚开发票查验指数100%哟~

查企业所得税

大数据对企业业务状况了如指掌,不仅知道您发生了多少固定资产发票:买过几套办公室,搬过几次地点,换过几辆车;多少费用发票:多少是加油的、多少是办公的、多少是差旅的,多少是请客的......

通过同行业比对,就能知道您的企业应该产生多少利润,企业所得税变得透明,还敢逃吗?

查增值税

商品品类由商品编码控制、商品数量由单位编码控制,单价、金额本身就是数字,大数据计算你的商品增值额,库存存量额(增值税发票的留抵),增值税还敢逃吗?

所以,金税三期下

切忌:虚开、两套账、买发票、“公转私”!合理、合法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园区财政奖励政策更大化降低企业税负。如注册我园区享受一站式服务,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地方留存30%-70%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30%-70%奖励;分红个税地方留存30%-70%奖励;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核定后个税0.5%-2.1%,核定后总税负0.5%-5%

“节税”,安全才是第一!

【第7篇】金税三期个税软件问题库

1.问:金三个税系统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针对工资薪金所得下的“个人股票期权行权收入”如何申报?收入额是填写累计收入额还是本属期的收入额?

答:根据《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

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所附税率表确定。

因此,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应填写本年累计值,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2.问:在个税v2.4.35patch1版本中针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申报错误更正增加了“更正次数”和“更正月份数”的网报校验规则,详细规则是怎样的?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通过网报更正往期申报?增加该校验的需求背景是什么?

答:针对2023年上半年部分地区出现企业利用网报系统可以通过对往期已申报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多次更正(替换自然人信息)从而开具虚假完税证明的情况,从而增加了网报更正月份数和更正次数的校验规则。

针对网报校验增加了配置表,参数有“往期允许更正月份数、往期允许更正次数、本期允许更正次数”。

(1)往期允许更正月份数:默认配置为3,表示从当前属期(不含当前属期)往前推算3个月,可以进行更正申报。例如,当前系统日期为10月20日,正常申报的属期为9.1-9.30,则可更正往期6、7、8月的数据;各地税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或缩短可更正月份数,如果超过可更正月份数,则企业无法通过网报更正扣缴表,只能到大厅进行更正。

(2)往期允许更正次数:默认配置为1,即往期申报只允许更正一次,如果需要第2次或更多次更正,则到大厅进行更正。

(3)本期允许更正次数:也可对当前属期已经申报的数据进行控制,默认不控制。目前只有湖南默认配置允许更正5次,其他省份未做控制。

3.问:关于金三个税系统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商业保险附表校验规则及预填功能是怎样的?

答:商业保险附表校验规则及预填功能如下:

(1)商业保险附表和申报表主表存在双向校验规则

如果申报表的主表为明细申报,并且税前扣除项“商业健康险”填写了大于0的值,则该自然人必须要填写商业保险附表;如果商业保险附表填报了自然人,则该自然人必须在申报主表中存在,即必须进行明细申报。

目前针对商业保险附表的本期扣除金额和申报主表的税前扣除项“商业健康险”金额是否一致未做强制校验,仅做了提示性校验。

(2)税优识别码校验规则

v必须为18位;

v前四位需为年份且需大于等于配置的年份(系统默认配置为2015);

v最后一位必须为1(表示是税优保单类型码)。

(3)商业保险附表预填功能

正常申报时,打开商业保险附表,系统会自动带出当前扣缴义务人最近一期申报的商业保险明细数据。如果本属期需要针对带出的自然人进行商业保险扣除,则点确定;如果部分自然人不需要扣除,则删除相应自然人。如果全部不需要扣除,则无需操作,直接关闭即可。

4.问:根据《财税[2017]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款“天使投资个人、创业投资企业、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目前在金三系统中哪里可以进行天使投资的抵扣备案?

答:目前金三个税系统增加了“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功能,菜单路径“个人税收管理-优惠-税收抵扣备案”。

(1)业务背景:

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天使投资个人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的次月15日内,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共同向初创科技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主要规则:

1、以天使投资个人为主体进行备案,纳税人登记信息中需为“天使投资人”纳税人类型;

2、支持新增备案信息,以及对历史备案信息的更正和删除;填写或更正备案信息时,可使用模板导入的方式;

3、纳税人多次投资同一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应分次进行备案;

4、当初创科技型企业注销后纳税人有尚未抵扣完毕的投资额需要结转抵扣时,需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注销清算情况信息,未抵扣完毕的投资额可以在36个月内转让其他符合投资抵扣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时进行抵扣。

5.问:根据《财税[2017]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款“天使投资个人、创业投资企业、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目前在金三系统中哪里可以进行合伙创投企业的投资抵扣备案?

答:目前金三个税系统增加了“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功能,菜单路径“个人税收管理-优惠-税收抵扣备案”。

(1)业务背景:

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主要规则:

1、以合伙创投企业为主体进行备案;

2、支持新增备案信息,以及对历史备案信息的更正和删除;

3、多次投资同一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应按年度分别备案。

6.问:稽查局对企业进行稽查,发现少缴或漏缴个人所得税,开具“拟查补、退税款汇总表(二)”和“处理决定书”,企业根据稽查结果进行补缴税款。由于该表没有明细到自然人,企业在补缴税款后,自然人需要开具完税证明时,无法开具怎么办?

答:针对该种业务场景,金三个税系统增加了“扣缴个人所得税稽查补录”功能,菜单路径为“个人税收管理-申报-稽查补录”。主要应用场景为:在稽查后,企业根据稽查结果进行补缴税款并入库后,当自然人需要开具完税证明时,进行补录明细数据。

主要补录规则如下:

(1)补录的税款所属期需在稽查的所属期间范围内;

(2)补录的所得项目需在稽查的征收品目范围内;

(3)补录的应补退税额合计值不能大于稽查的税额。

【第8篇】金税三期是和银行系统对交吗

今年“金税三期”全国上线,伴随着“五证合一+税收实名制认证+国地税联合稽查+个人税号+信用体系+个税改革+智能化税收征管”的征管改革。税务部门近年来的“征、管、查”均围绕“以票控税”,历年来的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税务稽查案例证实,超过90%的涉税风险均源于“凭证票据”,其中又是以“票”为首。因此,发票是我们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局监管的重要依据。

既然税局紧盯着发票不放,很多老板另辟蹊径,那么我不记账不开票不就可以了吗?企业销售货物等收入直接走老板私人账户,这样税务机关就抓不住”小辫子“了。有的老板更是棋高一着,在海外开个私人账户,国内税局想查也是鞭长莫及。

现在小编郑重告诫各位企业老板们,以后通过个人账户来偷逃税的做法已经彻底走不通了。

“金税三期”+税局和银行联手让私人账户不再是“安乐窝”

2023年是税务严打年,继虚开发票之后,个人账户又成了税局一个新的税务稽查重点。金三上线,大数据的对比分析可以让税局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异常了如指掌。银行与税局的联手合作,更是大大加强了税务稽查力度,公司老板个人银行账户也纳入稽查范围,不再“安全”了!

最近一段时间里,全国各地不断有企业被查出有偷税漏税的问题,很多还都是新三板股份制企业。

案例介绍

案例一:

云南国税稽查局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案例二: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国税稽罚[2017]47号),主要内容如下: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在2013-2023年期间,收取金额共计4,197,447.08元(不含税金额为3,587,561.61元),其中:1,368,229.53元已经在2013-2023年期间确认了收入纳税申报,剩余2,219,332.08元应在2023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应追缴增值税税款共计377,286.46元。公司2023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收入2,219,332.08元,确认成本1,813,269.08元,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6,063元,应追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

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

以上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企业老板们,不要再认为个人账户最安全,可以隐藏公司收入,以逃避公司应缴纳的税款。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还要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国外也不再是老板们逃税的“避风港”

以前有的老板为了躲避税局的追查,把收入存储到国外账户里,这样国内的税务机关就鞭长莫及了,国外账户俨然成为老板们眼里的”世外桃源“。

但是现在这条路也彻底被堵死了,中国已经加入国际协定crs,共同申报准则即将落地,中国将在2023年9月进行第一次涉税信息交换。

有的小伙伴还不知道什么是crs,小编脑补一下:简单来说,就是以后外国税收居民在中国的账户信息,中国将收集提交给他们本国的税务机关;而中国税收居民在国外的账户信息情况,外国税收部门也会交给中国的税务机关。意味着,中国人在境外有多少资产,银行存了多少钱,中国的税务部门都能从境外金融机构获知!

截止目前,已有106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实施crs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制度,包括中国高净值人士最喜欢的开曼、百慕大、瑞士、新加坡、新西兰等。

连瑞士政府也公开声明支持,一向以绝对保密为传统的瑞士银行,将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提交国外客户的账户信息。

这样互通有无,偷税漏税、资本外流就不再可能了。

按照中国签署此标准的时间表:

1---2023年1月1日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始按照标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

2---2023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3---2023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4---2023年9月

中国进行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小编解读:

按照税务总局公布的时间表来看,在本月底就将完成账户超过600万的尽职调查,那么从2023年1月1号开始,将全面清查所有的账户,并且将在2023年9月进行第一次涉税信息交换。

届时你在海外的金融资产对于中国国税局就是透明的了!中国国税局将通过与其他crs成员国间的信息交换,掌握本国国民的海外资产收益情况。再想通过海外资金转移的方式避税,以为别人无法知悉,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再不缴税,可就摊上大事儿了。一旦被税局查到,补缴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罚款和滞纳金,更严重的可能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来源:小艾财税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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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金税三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

今天,给大家解析这两个问题:一个是“汇缴申报时间是否存在最佳申报时点”;另一个就是“汇算清缴前应该准备哪些财务数据和资料”。

一、汇缴申报时间是否存在最佳申报时点?

要说企业汇缴申报,是否存在最佳的申报时间点?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来问一下大家:为什么汇算清缴的时间国家规定在次年5月31日之前要完成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企业需要对上年的所有业务年结,全部结束完毕之后才能确认上年到底赚了多少钱,才能确认最终利润,进而才能进行所得税汇缴。

另外呢,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税务机关在企业正式申报纳税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提供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提高申报质效,减少纳税风险。

所以,咱们能够看到税务机关会在企业进行申报纳税前对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进行了解。

由此,咱们也可以看出来,企业必须将上年的工作准备妥当了,比如上年缺少的票据补回来等等,准备充分了,再进行所得税汇缴。

解释完了,那话说回来,企业汇缴申报,是否存在最佳的申报时间点?

肯定是有的,咱们企业一般在4月1日到5月15日做年度申报最好。建议,不要过早申报,如果2月或者3月早早申报,有可能你企业的某些发票没有收回,而给税务机关稽查你的机会。

因为税务机关这个时候,可能手里没有多少家企业,他有很多时间去看你的数据,可能因为小数点都要找你事情,甚至看你企业10年内的账目,那这样反倒得不偿失。

所以建议,最好在2023年第一季度申报后再去做年度汇算清缴比较好。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不是说咱们1-3月什么都不做了。咱们们可以在申报之前先把报表数据相关的报表都审核下,整理下汇缴必须要用的财务数据和资料,为申报提前做准备,这样等到你再申报时候,就非常快了。

那汇算清缴之前我们到底要准备什么财务数据和资料呢?继续往下看

二、汇算清缴前应该准备哪些财务数据和资料?

说到这个点,首先咱们大家要清楚的是,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用我们的利润为标准进行处理的。

所以大家要注意哦,汇算前一定要检查好相关的财务数据,具体可以通过以下6个点来进行检查

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的部分;

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

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计提并缴纳;

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一般企业5年内);

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这里再特别提醒一下哦: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财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同时,咱们在进行汇算前,还应该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查账征收企业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修订版本);核定征收企业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

(2)相关财务报表和账簿;

(3)备查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第10篇】金税三期涉税风险监测

金税四期全面升级中!对于纳税人企业来讲需要重视,特别是有关增值税发票的业务要知道其中的涉税风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金税四期下,应该需要注意这150个涉税风险点,请企业财务人员对照自查!

150个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70个

一,一般纳税人80个涉税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17个涉税风险点:

⑴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⑵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⑶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⑷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⑸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⑹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⑼《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⑽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⑾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⑿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⒀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⒁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⒂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⒃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⒄ 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2.企业所得税方面13个涉税风险点:

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⑵更正电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所得税电报。

⑶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⑷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 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⑸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⑹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⑺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⑻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⑼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⑽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⑾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⑿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电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⒀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3.个人所得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⑵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⑷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⑸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⑹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⑼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4.房产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⑵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⑶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电报缴税。

⑷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⑸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⑹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⑺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5.土地增值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申请注销前未按十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十地增值税。

⑵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⑶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⑷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⑸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⑹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电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⑻转让国有十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十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⑼在转让十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目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6.契税方面4个涉税风险点: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⑵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十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⑶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⑷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7.印花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金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⑶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⑷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⑸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⑹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⑺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8.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6个涉税风险点:

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十地使用税。

⑵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⑶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⑷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⑸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⑹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9.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⑵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10.车船税方面3个涉税风险点:

⑴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⑵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⑶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11.资源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1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⑵个人所得税由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由报信息不匹配。

二,小规模纳税人70个涉税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10个涉税风险点:

⑴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⑵《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⑷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⑸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⑹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⑺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⑻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⑼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⑽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⑵城市维护建设税电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话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电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3.企业所得税方面11个涉税风险点:

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⑵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⑶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⑷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⑸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⑹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⑺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⑻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

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⑼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⑽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⑾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4.个人所得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⑵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⑶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⑷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 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⑸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⑹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⑼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5.房产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

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⑵房犀租金收入未由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⑶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⑷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⑸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⑹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⑺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6.土地增值税方面8个涉税风险点:

⑴申请注销前未按一地增佰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 并计管缴纳十地增佰税

⑵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⑶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⑷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⑸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⑺转让国有十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⑻在转让十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目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7.契税方面4个涉税风险点: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⑵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⑶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⑷按规定支付的十地出让金、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8.印花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句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⑶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⑷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⑸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⑹税率税目话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⑺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6个涉税风险点:

⑴取得一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电报城镇十地使用税。

⑵电报的城镇一地使用税面积少干一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十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⑶企业房产,十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十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⑷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⑸申请享受城镇十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⑹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10.车船税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⑵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11.资源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12.车辆购置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13.残疾人保障金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⑵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50个涉税风险点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公司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财税处理工作中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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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年收入12万如何申报金税三期

会计大大们都好勤奋啊,已经在给年所得12万的自然人们申报了。

但是有没有发现,申报不仅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报错,表里面带出来的数据与实际也是不符的,这究竟是咋回事?

因2023年上了金税三期,个税申报方式有了质的变化,而年12万也会有相应变化,故本表虽然已经上线了,但还在不断优化中。

小编提醒:最快在下周会上线修复后的年12万申报表,当然上线后我们办税总动员也会提供一手的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也请会计朋友们实时留意哦!

【第12篇】金税三期是谁用的

金税四期是什么?我们和大家一块解读一下!

part 01

什么是金税四期?

要想了解什么是金税四期,就要从金税三期开始讲起。其实金税三期的核心就这四个字,以票控税。开票方开完了票,就是要拿到税务局做认证,这样就会产生一个票号。接受发票的这个人月底也要去税局认证,也会产生一个票号,两个票的数字是一样的,就可以抵消掉。这样一来,收入、成本、费用都通过发票被税务局监控。

如果有开票公司开了发票以后,没有认证就跑路了,你买了这样的发票,然后进行了认证,就无法抵消,税务局一定会找到你。所以金税三期,不仅实现了国地税数据的合并和统一,还通过互联网将工商、税务、社保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打通,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面监控。

这次的金税四期,就是在金税三期基础上还纳入了“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再加上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这也说明,金税四期的推进将会使得现在的现代化税收征管系统更加强大,实现“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的“云化”打通,为智能办税、智慧监管提供条件和基础。简而言之,企业数据信息的透明化程度更深,监控更加全面,同样也意味着,税务稽查将会更严、更精准,更全方位。

part 02

金税四期上线后对企业

有什么影响?

金税四期其实它是一项工具,这个工具是用来干什么呢?它是国家税务局用来监管企业不合规行为的一项工具。金税四期它是金税三期的升级版,在金税三期的基础上更加精准、范围更广、速度更快。

第一:金税四期上线以后,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务局掌控,金税三期是以票控税,而金税四期它是以数控税,也就是说国家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对企业进行监管。

第二:金税四期上线以后,对纳税人的监管也是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智能的监控,将更为严格,特别是个人卡交易,个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涉案,五年内不能开新户、禁用手机支付(包括微信、支付宝),比如你买个菜都智能用现金了,所有的业务都得去柜台办理,同时计入个人征信,基本告别了信用卡和房贷。

第三:金税四期上线以后,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伴随着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的建立和新个税中首次引入的反避税条款,个人资产基本上市透明的,随着大数据的不断深入和渗透,隐藏在底层的水下和背后交易事项将很快的露出水面。

part 03

金税四期稽查重点是什么,

查的是谁?

金税四期稽查的是谁?第一查的是资本性所得;第二查的是网红、娱乐明星;第三查的是老板。

老板从对公账户往个人账户转款,这个超过20万都算大额。老板从对公账户往个人账户转,这一步需谨慎做。因为一旦转到老板个人账户上,会默认为股息分红,让补缴20%的个税。

稽查重点则是下面这几项:

1、企业发票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稽查中,非常重视发票的“三查”问题,即“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这就要求企业在开票问题上要格外注意“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相统一,有的会加上货物流,也就是四流一致。

这也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货、销货、存货量,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同时要注意,虚构成本与虚开发票,除了缴纳罚款和补缴税款外,企业相关当事人触及红线的还要背负刑事责任。

2、税负率异常。金税三期下对于企业的税负率就已经很严格,时刻被监控着,不论是过高还是过低都有被税务局约谈和稽查的风险。实务中,虽然企业的税负率可能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但是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负率波动不会很大。

在系统升级后,每个行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税负水平以及变化在当地税务系统中记录更加详细,对于企业的税负率浮动比例更加敏感,税务机关会针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一些企业税负率出现波动的原因。

3、企业社保缴纳问题。多地相继实施“社保入税”,在各部门的大数据联网的情况下,企业的一举一动都被纳入了监管系统。很多企业员工的工资显示都保持在5000元以下并且长期不变,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不论是税务还是工商、社保等非税业务都在联网系统中,数据统一,试用期不入社保、社保挂靠或代缴社保等行为都是行不通的。

4、虚假开户企业。随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上线及已经到来的金税四期,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参与机构可以核实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实名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重要信息,会多维度的核查企业真实性,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识别企业是否有开户资格。

5、企业的利润。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有出入;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有出入;企业常年亏损,却屹立不倒;同行业利润偏低等。part 04

为什么不能用个人卡收款?

现在严查的就是个人卡。金税四期对个人账户流水多少会被监管?简单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元。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元。

3、私户转账超20万元(境外)或50万元(境内)。

2023年开始,个人银行账户进账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大额交易会被严查!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已经发布了关于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首先从浙江、深圳、河北率先开始作为试点,试点期为两年。

附:税务稽查七大稽查重点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在日常工作中,企业可能涉及税务风险方面的内容很多,比如发票风险、增值税风险、往来账目风险、纳税申报风险等都可能引来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的重点有哪些?

01、虚开发票

现在国家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虚开发票一旦被稽查,除了补缴税款,构成犯罪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02、公转私

《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表示: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

03、骗取出口退税

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四部门联合预防和打击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04、增值税零申报

作为一些企业常用的手段,增值税零申报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零申报持续时间一旦达到6个月,税务机关就会对企业展开分析调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隐匿收入等问题。

05、虚列人员工资

针对人员工资,税务机关会从工资支出凭证、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等方面严查工资费用。

06、税收优惠企业认定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也是税务机关清查的重点。

07、税负率异常

税务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如果企业平均税负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part 05

金税四期上线后对企业的影响

金锐四期让企业和银行之间建立了更密切的联系。

1、全面监控“非税”业务;各部委、银行等参与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渠道;企业人员基本信息、企业税务状况、登记信息核实;“税费”全数据、全业务流程“云管理”,为智慧监管、智慧征税提供基础条件。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数据将被税务机关控制,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将使企业税收“脑力劳动”的想法永远消失。

2、检查营业收入。过去,很难通过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隐瞒收入。金四系统不仅会通过您申报的数据来验证是否存在异常,还会对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台账等数据进行检查比较。无论是大额的公共转账还是私人转账,都将受到严格监督。如果主营业务成本长时间超过主营业务收入,则更容易检查,异常费用更可能引起税务问题。

拓展资料:

1、金税四期是国家推进的金税工程计划的第四期,是第三期的升级版。金税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12个国家电子政务项目之一,是吸收国际先进经验,运用高科技手段,结合我国增值税管理实际设计而设计的高科技管理体系。该系统由一个网络和四个子系统组成。一个网络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与省、地、县税务局之间的四级计算机网络;四个子系统分别为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稽核子系统、发票联检子系统。金税项目实际上是一个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来密切监控增值税发票和企业增值税支付状况的系统。金税项目经历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这四个阶段。

2、金税工程是吸收国际先进经验,运用高科技手段,结合我国增值税管理的实际设计而设计的高科技管理体系。该系统由一个网络和四个子系统组成。一个网络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与省、地、县税务局之间的四级计算机网络;四个子系统分别为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稽核子系统和发票联检子系统。金税项目实际上是一个利用覆盖国家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密切监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的系统。

1、“金税四期”开始对非税业务进行监管

公款私用,不要发票购买省税产品将会被稽查。“非税”业务的监管,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是致命的。给大家举一个例子,“银行取现”、“企业公户转款(非税业务)”都会纳入到监管范围。企业老板再想通过不开发票商品,达到省税的目的,将会很难。因为你的这次“非税”的行为将会通过银行系统、商品检测系统、物流系统三方面反映到“金税四”,检测到这次“非税”行为后,会根据大数据进行分析,很容易就能稽查出。除此之外,公款私用,将会被轻易稽查,这对很多中小企业主来说是致命的。

2、“金税四期”的信息共享系统(部委、银行、机构共享信息)

最大的影响是对股东个税及员工个税的影响。原来很多企业,通过成立多个公司,分散发放高管及股东奖金。或直接用账外收入发放奖金,达到避税的目的。“金税四期”上线后,加入了对股东银行账户及保险账户的监控,不止如此,员工的银行账户也在监控之列。想通过分散发奖金避个税,或者利用股东、员工个人卡收钱来避税,再也行不通了。

3、信息核查+大数据分析让税收“洼地”不再是避税天堂!

国家在特殊时期虽然会给企业留出优惠政策和一定空间余地。而很多收入较高的企业,利用了税收'洼地'政策,成立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把收入、利润,转向税收洼地。但真正业务还是由总公司负责。这是一种变相逃税,金税四期上线前,虽然国家也知道,却一直没有对其采取措施。但并不代表国家会视而不见、更不代表国家会放任自流任其发展。金税四期上线后,信息核查系统与部委共享系统,能够分析出“洼地”是否具有真实业绩、是否与其他洼地外公司由亲属关联关系。如果系统真的使用,税收洼地再也不是避税天堂,享受洼地政策,也不只是挂个公司名称即可!

4、“以票治税”走向“以数治税”——企业要做好充分准备

“以数据治税”的终点是不再依据发票纳税。金税三期虽然也有大数据支撑,但毕竟是以票据为基础的,如果一个“三流”符合的虚开发票金税三是很难稽查出问题。但“以数治税”将会让虚开发票彻底消失。比如,a公司为了省税,向b公司购买了咨询费发票,税点6%。金税三期的时候,只要a公司编制的业务需求合理;b公司确实有对应的资金流;b公司能够正常纳税。这笔交易很难被稽查。金税四期上线后,则很容易就被稽查出来。因为a公司给出去的资金,一定会通过其他途径返还,只要返还途径涉及a、b双方任意股东或员工的个人账户,都会被第一时间预警。第二,金税四期的数据管理内,会有收入成本比,a向b公司支付的咨询费,如果业务不真实,b公司的成本会出问题。金税四期上线后的“以数治税”,其前提条件是对产品信息、物流信息、银行系统充分并网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其实个人身份信息也并入其中,如有必要,亲戚账户也会被查看)

【第13篇】什么是金税三期工程

最近很多老板在问,金税四期是什么?金税三期和金税四期到底有什么区别?那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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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的核心就这四个字,以票控税。开票方开完了票,就是要拿到税务局做认证,这样就会产生一个票号,接受发票的这个人月底也要去税局认证,也会产生一个票号,两个票的数字是一样的,就可以抵消掉。这样一来,收入、成本、费用都通过发票被税务局监控,如果有开票公司,开了发票以后没有认证就跑路了,你买了这样的发票,进行了认证就无法抵消,税务局一定会找到你。但是在金税三期以票控税的基础上,还有一个环节会有漏洞,那就是多套账。

金税四期到来,核心就是以数控税,行业的毛利率、税负率、费用和收入的比率,进项税、销项税,这些数字与你的收入、利润都是有勾结关系的,数值如果大幅超出或者少于,系统会自动报警,就能够从数据上发现多套账和其他偷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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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和金税四期的区别:

1.在金税三期覆盖全税种的基础上,金税四期覆盖到了非税业务,像社保、文化事业建设费、垃圾处理费、水利建设基金等毕竟都是通过电子税局申报缴纳。

2.金税三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覆盖其他部门联网,金税四期只是在程度上更深而已。这些体现在覆盖的外部机构更多,尤其是跟银行对接了,另一方面,金税四期系统本身有专门的模块,接收其他部门推送过来的数据,实现了系统通道打通和融合,而不像过去其他部门系统部分信息只是推送给税务人员,税务人员再录入或导入税务系统。

3.纳税人综合信息与办税人员相关信息紧密结合,这一点起到了规范办税人员操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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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主要监控的内容是什么?

1.虚假开户、隐藏收入的企业

2.开设空壳公司、阴阳合同

3.银行卡频繁大量资金往来

4.库存账实不符的企业

5.没有正式业务虚开发票的企业

6.收入成本严重不匹配的企业

7.社保申报异常的企业

8.税负率异常、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的企业

9.自开业以来长期零申报,常年亏损的企业

金税三期到金税四期,意味着企业更多的数据将会被税务局监控,以后想在税务上动歪脑筋可就行不通了。以前中小企业因为规模小,不是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对象,现在有了大数据做支撑,系统自动对每个市场主体进行全业务、全流程的数据画像,任何一家企业在税务部门面前都是赤裸裸的,中小企业也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灾区。所以,在未来合规划经营才是你的选择。

【第14篇】金税三期企业登记为空

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由于其账目不健全,资料残缺,或难以取得进项发票,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大多数服务类的行业必然都有一个问题,就是项目的利润其实很高,但是进项成本却极其缺少。因为他们大多数是动用的脑力劳动,其能提现的成本仅为很小一部分人工成本和一些小额零星采购支出,所以,成本和进项都是很少的。类似于一些科技、建筑设计、医药代理、广告传媒等等行业,都是利润高,进项少的企业。

如此可见,高利润无进项的企业,通常都会面临较为沉重的税负。很多企业为减少负担,在缺少成本或进项情况下,会选择买一些发票来解决。但是随着金税三期的实施,大规模买票的这种方法可谓是最危险的做法,一旦被查出,发票有问题,绝对会得不偿失。

既然买票如此危险,那么有没有什么合理的解决办法?参考答案方法如下:

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利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个独企业来解决,个人独资企业在优税区,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譬如,核定征收所得税为开票额的2%,开票额100万交所得税也就只有2万,相比查账征收25%的税率不知道低多少,并且还不用承担20%的分红税,综合税率最高也才至5.3%不到。企业享受低税区税收优惠政策最重要的是不需要实体落地到园区办公,直接总部经济形式注册到园区即可,正常经营正常开票,外加园区政策支持,让企业合规合法降低大部分税收压力。

税率: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按行业核定应税所得率5%-7%,再按五级累进制计算,所得税率行业最高不到2.2%;增值税(全行业)3%,附加税0.2%,综合税率最高不足5.4%。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分流主体公司的业务到个人独资企业来降低税负。

【第15篇】金税三期全面上线

9月22日金税四期已经官宣王军局长公开宣布金税四期将在今年年底正式完成开发、也就是说在2023年金税四期就可以上线实现运营、四期上线后对我们到底会产生哪些影响、相对于金税三期来说都哪些改变和升级、税四期到底有多厉害

这个系统厉害到什么程度呢、可以精确到你在哪里上班、每月领多少工资家里有几个孩子、孩子上的哪家幼儿园家里有几个老人需要赡养、房子几套甚至是外面有几个情人你自己直接或者是间接控股了几家公司;公司每年的分红有多少这些钱有没有纳税、在他的眼里都是门清、所以最近在网上非常流行一句话、往后余生最了解你的不一定是你的对象、也不一定是你的父母、也不是你自己、而是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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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和金税三期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大数据、以前金税三期的时候是通过以票控税、目前会转向以数字管税的模式进行转变、以前以开具发票的数量、和发票的使用来监督管理、而未来会直接用大数据直接搜索出税务异常通过这些税务异常而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所以我们企业要自查以下的税务异常情况

1: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底的异常现象

2:企业税负异常偏低

3:公司自开业以来长期没有收入进行零申报

4:公司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而不是用企业的对公基本户进行账户交易

5:企业的往来账户挂账过大

6:企业的存货过大

7:企业盈利但是确常年不分红

8: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相符

9:公司的进销项常年不匹配

10:公司发票异常增量

11:新成立的公司短期内开票金额过大

12:工资薪金的个人所有的税人均税负偏低

13:个人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而未合并申报

14:大量的农产品抵扣进项异常

15:公司没有车但是却有大量的加油票入账

16:从外地取得的票据过多

17:公司的管理费异常高

18:企业职工人数多缴纳社保的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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