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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什么时候领取(20篇)

发布时间:2024-03-04 11:58:02 热度:9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年金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年金什么时候领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年金什么时候领取

【第1篇】企业年金什么时候领取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个人帐户中提取资金。《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第十三条: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第十四条: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2篇】补充养老金和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不是让以后退休的养老金更高?必须明白,企业年金属于企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它与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是两回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所谓企业年金,它是在企业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所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是我国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属于社保三大支柱中的第二大支柱。

那么,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后,是不是以后的养老金会更高呢?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并不会让你的基本养老金更高,你原来领取多少还是多少,基本养老金并不会因此而有所提高的,这是毫无疑义的。

应该说,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会让你到手的养老保险待遇,除了基本养老金以外,又多了一个来源渠道,那就是你退休后每月可以享有一定的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了,这就是企业年金的现实作用与意义之所在。

但是,企业年金是由企业自愿参加,自主实施的,由于它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在强制实施的力度上存在明显差异,真正实施落地企业年金的企业单位,还不到全国企业总数的10%,普及率实在是太低了。

总之,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是伴随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应运而生的。但是,目前的制度普及率与发展态势举步维艰,不容乐观。目前多在少数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较多成长与落地推行,多数中小微民营企业由于多种原因,真正有愿意实施的企业并不多。

感谢阅读,请点关注!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朋友们批评指正。

【第3篇】扣企业年金是什么意思

年底了,小妹的单位开始发奖金。回到家里,她抱怨不已:哎呀,烦死了,奖金左扣右扣,最后就剩一万多了。原本还指望有两三万的。还扣一个什么职业年金,也不知道是什么!

看着刚进单位一两年的小妹,我笑了,安慰她:职业年金可是好东西,以后老了退休了就更不愁了!

那么,你知道什么是职业年金吗?

关于养老,国家规划了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年金制度和商业保险。

养老保险相信大家都比较熟悉,商业保险就是看个人意愿 。而年金制度俗称补充养老保险,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一项福利。优势在于,在原有基本养老保险上多了一项保险,保障未来生活水平不下降。

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是如何构成?

职业年金是由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单位负责交8%,个人4%。所缴纳的费用全部进入职工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

比如,小妹现在工资是5000元/月,那小妹每个月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就是增加600元,一年下来就是7200元。长年累月,工资会涨,账户里的钱就越来越多,还有利息。算30年后退休,就轻轻松松几十万。

小妹又问了,那职业年金可以提前提取吗?

职业年金是可以提前提取的,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

1、退休

退休后,可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也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2、出国(出境)定居

如果你要选择出国(境)定居,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领取。

3、不幸意外去世

参保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就是说万一自己出意外了,亲人可以继承的)

据统计:未来职业年金将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一大笔收入,约占其退休总收入的20%到30%。

所以这个傻妹子,就心疼自己的那点钱,还不知道自己“赚了”更多,这还仅仅只是职业年金,还有公积金、养老保险,真的让人羡慕嫉妒!

公务员、事业单位有了“职业年金”,那企业员工怎么办?

对企业职工来说,可以参加的是企业年金。只不过职业年金是强制性的,而企业年金则是企业自愿的。参加企业年金的人,在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待遇时,也可同时享受年金领取待遇。企业年金账户中积累的资金,可一次性领取,也可分期领取。

不过,以目前的情形来说一般只有央企、国企才享有,中小企业参保企业年金的人数很少。不过相信随着国家政策的完善,企业的年金覆盖率也会大大的提高,最后也是全面落实。

小编建议:大家或者亲人朋友在企业求职时,也可以多考虑有没有企业年金,毕竟这也是一个大福利!

最后,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第4篇】企业年金扣除比例

一位朋友打电话来,向我诉说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困惑,说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都是迷迷糊糊就做过去了,或许很多点都没做对,现在我整理了三大类共十项费用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和大家分享。

一、第一大类:以收入基础计算的扣除项目

(一)业务招待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就下列特殊行业特殊扣除作了规定: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现在我也终于明白,基本上见不到香烟的销售广告。

(三)手续费与佣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2号)规定:

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第二大类:以利润为基数的扣除项目

(一)公益性捐赠

(1) 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年度利润,是指年度会计利润,而不是税收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三条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扶贫捐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疫情防控捐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第三大类:以工资为基数的扣除项目

(一)、职工福利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福利费列支范围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即国税函(209)3号文中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误餐补贴等。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

3、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福利费的开支范围更具体。

(二)、工会经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三)、职工教育经费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补充养老险与补充医疗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就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

企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企业年金费用,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五)、党组织工作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及《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第5篇】企业年金一次性提取税

【导读】企业年金不属于税法统一规定的免税项目,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今天小编就相关知识给大家做个整理。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财税文件规定,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计算方法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计算方法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 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3年起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施行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结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年金缴付的个税处理(1)企业年金: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个人账户部分;(2)职业年金: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单位缴纳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8%,在此基础上按照职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个人账户部分。超过上述标准缴付的单位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付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得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区别以下情况确定:(1)企业年金: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职业年金:职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地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二、年金基金运作分红的个税处理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年金领取的个税处理基本原则: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季或者按年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缴付年金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2种情况:1、年金自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始缴付:个人所得税计算按照上述基本原则执行。2、年金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开始缴付,在2023年1月1日以后领取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新规定实施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其余额按照基本原则征税。基本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领取的年金×(1-2023年1月1日前缴付的年金缴付金额/全部缴费金额)一次性领取的,以下2种情况允许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计征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2)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除上述情况外,不允许分摊,而是按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注意事项

1、年金与工资之和超过费用扣除标准部分缴税例1、某企业员工老李扣除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目后的月工资、薪金所得1700元,年金账户中个人部分自行用个人税后工薪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2、企业年金与其他各类保险的处理政策有所不同企业缴费从当期工资、薪金中“独立”出来计算只适用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对个人其他各类商业保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性补充保险,应在办理投保手续时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为职工建立商业补充保险时,企业缴费部分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以前年度企业缴费部分计算补税方法更加细化《通知》第五条规定,本通知下发前,企业已按规定对企业缴费部分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不再退税;企业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应限期责令企业按以下方法计算扣缴税款:以每年度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当年每个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适用税率为所属期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汇总计算各年度应扣缴税款。4、企业年金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政策问题一是年金金额不能随意扩大,应严格遵守相关行业规定;二是设立年金计划的企业,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制度;三是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应退还已经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四是企业缴费超过标准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相关问题】

一、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100000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就命题条件,简要计算如下:月平均年金所得=100000/12=8333.33元;8333.33-3500=4833.33元,确定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需缴纳个税=(4833.33×20%-555)×12=4940元。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的个税计算,一是受年金缴纳时间影响,二是受本人实际月度工资交税情况影响。

二、企业年金退休领取时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退休领取时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又称企业退休金或雇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第6篇】企业年金怎么提取方法

企业年金提取相关规定

1.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办法》第十二条)

2.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入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3.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办法》第十四条)

【第7篇】企业年金税前扣除规定

企业在费用中列支企业年金239万元(未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经了解,企业员工总人数680人,自愿参加企业年金人员471人,部分人员不愿意交纳年金,即企业本年总共缴纳的239万元是部分人员年金。据企业反映,该企业根据集团的批复,集团要求加入企业年金计划职工需要填写个人申请并签字,不提交申请签字的视同个人不同意参加企业年金。由于企业年金涉及个人缴费部分,必须征得个人同意,部分人主动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并不是企业区别对待,不是主动不给全体人员缴纳年金。

问: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27号)的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由于企业未给全体职工缴纳企业年金,其缴纳的部分职工年金是否不得税前扣除?

答: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可以扣除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对于仅给部分特定人群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不给予政策支持。因此对于企业按照社保部门规定缴纳的年金,只要体现普惠性就符合政策本义,可以按照财税〔2009〕27号的规定税前扣除。

【第8篇】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

企业年金是一种强制储蓄的养老金,通常情况下在退休之前是不能领取的。企业年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目前,企业年金已经成为我国比较普遍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然而基于经济不景气的形式,很多小企业难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来,那么企业破产后企业年金怎么办?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企业破产后,对于企业年金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如果企业只是暂时亏损,企业年金是可以暂停缴纳的。之后公司重新盈利了,可以继续缴纳,甚至可以将之前未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其二,企业正式进入破产清算倒闭,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缴费部分都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全都归个人所有。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破产企业年金的处理办法。通过本文应该都对企业年金有了一定的了解,企业破产,企业年金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不过这笔钱还是要等到退休才能取出来使用。

【第9篇】企业年金受益人能改吗

企业年金怎么发放?企业年金提取的条件

相信大家一定都知道养老保险,其实企业年金也就是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所以说,企业年金也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年金怎么发放?

企业年金制度是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由企业自行建立的养老金制度,有职工本人和企业缴费,到退休年龄时,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月发给,发完为止,就是把你个人账户的年金发完了,就不再发放了。

企业年金提取的条件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入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10篇】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呢?

企业年金是一种强制储蓄的养老金,通常情况下在退休之前是不能领取的。

企业年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目前,企业年金已经成为我国比较普遍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

然而基于经济不景气的形式,很多小企业难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来,那么企业破产后企业年金怎么办?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企业破产后,对于企业年金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

其一,如果企业只是暂时亏损,企业年金是可以暂停缴纳的。

之后公司重新盈利了,可以继续缴纳,甚至可以将之前未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

其二,企业正式进入破产清算倒闭,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缴费部分都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全都归个人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破产企业年金的处理办法。

通过本文应该都对企业年金有了一定的了解,企业破产,企业年金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不过这笔钱还是要等到退休才能取出来使用。

【第11篇】企业年金保险的优点与缺点

因为退出成本较高,一旦投入保费购买年金险,就不能挪作他用,这在普通人看来是缺点。但反过来看,长期的理财计划不易被各种消费欲望所中断,管理财富的同时更是在管理人性,这反而成了年金险的优点。

年金险收益不高,比不上高风险的股票、基金等,但它胜在具有超高安全性,以及超长的回报周期,用“妥妥的”来形容它一点也不为过。

【第12篇】举例说明都哪些单位有企业年金啊

比较大的企业有联想、马钢集团、中国石油、中粮集团等。

全国已有3万多个企业建立企业年金,1300万职工参加,积累基金超过2000亿元,其中1300多亿元进入投资环节开始运作,年化收益率达10、5%。

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企业年金被认为是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对人

【第13篇】企业年金企业缴费比例

作为一名央企职工,每月都会扣除100的企业年金,据我所了解的一些其他单位,我们单位缴纳的算是少的。

我们单位是个人缴纳2%,企业8%,我们的缴费基数是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工资算作基数,不知道其他单位是如何计算的。

个人缴纳部分会直接进入个人账户,然而单位缴纳部分则是8年才可以完全转化为个人部分,这笔钱是退休之后才能一次性取出或者分期取出(一次性取出数额过多要交税)。

【第14篇】企业年金跳槽了怎么办

“公司给员工上企业年金,自愿参加,我觉得私企不稳定,没准哪天就跳槽了,要是下家公司没有年金,我以前交的钱不就白瞎了吗?”不少员工面对企业年金这种还未普及的福利制度时,非但没感到高兴,反而有一丝隐忧,因而不愿参加企业年金。

小林是一家金融公司的技术人员,他们公司最近正在开展企业年金的工作,这个年金并不强制,而是员工根据个人需要自愿参加。不少员工都因为对这个新鲜事物不了解,因而举棋不定。他们大概了解到,这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将来退休时可以让自己的养老金高一些。但是大家又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一个问题——这个跟养老保险不一样,养老保险是政府主导的,不管什么时候换工作,以前个人交的钱都是跟着走的,可企业年金是公司自己弄的,私企的人员流动性很大,没准干几年就跳槽了,那这个年金该怎么办?在这家公司交过的钱人家会转给下家公司吗?下家公司要是压根没有企业年金怎么办?那这几年的钱不就白交了吗?考虑到将来辞职的可能性极大,小林最终放弃了参加企业年金的想法。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职工不必担心自己由于工作变动,原来缴纳的企业年金就“白瞎”了。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可以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如果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或者是在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很多年轻人距离退休还有几十年的漫长时间,因此大家都觉得领取年金待遇是件遥遥无期的事情,因此很关心,如果不想等到退休的话,自己以前交过的钱能不能有什么渠道提前取出来。记者了解到,这个确实有些困难。按照企业年金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只有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当然,如果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如果没有达到这些领取条件,是不可以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的。

【第15篇】企业年金离职后怎么办

企业年金是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的规定而缴存的。我国的企业年金办法是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第36号令的方式发布的,自2023年2月起开始实行。在企业年金办法实施之前,虽然也有部分企业为职工缴纳了企业年金,但是按照2004发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来执行的。2023年发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2023年发布的企业年金办法还是有区别的。

所谓的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在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之上,由企业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有两个基本的特性,一是必须是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才能参加;二是是否参加企业年金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不属于强制性的,这和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三是企业必须要具有一定的负担能力。如果企业没有负担能力,不属于鼓励缴纳的范围。自主决定缴纳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重大区别,也是企业年金的根本特性。

企业年金是按照企业年金办法的规定,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企业年金方案来执行,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资金组成,一是企业缴费部分,二是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三是基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入。企业年金的总的缴费比例不能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其中单位缴费不能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进行协商,或是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的规定执行,但按照单位不超过12%的比例来计算,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不会超过4%。

企业缴费是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企业可以按照本企业年金方案的规定,合理确定本单位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与平均额的差距。

企业缴费部分是全部还是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这和职业年金也是不一样的,企业缴费部分按照多少比例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要根据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来决定,但是在这几种情形下,企业缴费及其产生的投资收益完全归属职工个人账户所有。

一是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二是非职工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等。

企业和职工缴纳了企业年金以后,符合这三个条件之一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是在办理退休时可以按月或是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二是出国出境定居的人员,可以一次性支取企业年金;三是职工或是退休人员死亡以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不符合这些条件的,企业年金不能提前支取,这和职业年金,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定是差不多的。

职工离职以后,如果新单位缴纳了企业年金的,可以通过将自己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如果新单位没有缴纳企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待今后自己符合企业年金的领取条件,比如办理退休时,再回到原单位办理企业年金的领取手续。

综上所述,职工因为辞职或是离职,企业年金是不能领出来的,只要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才能领取;或是出国出境定居,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下才能提前领取。正常离职的职工可以通过转移企业年金权益的方式办理转移,新单位没有缴纳企业年金的,可以将企业年金保存在原单位,到了退休年龄再到原单位办理企业年金的领取手续。

【第16篇】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

。最近有小伙伴问了,公司现在组织缴交企业年金,那企业年金该不该交?怎么交?那么好了,今天我给大家简单聊聊企业年金的事。

前言

前两天刚看了报道,2023年中国人口净出生只有48万人。骤减!什么概念?就是你现在打工缴交的养老金是给现在的退休老人用的。那么等我们自己老了,退休了以后,社保中心可能就没有那么大基数的纳税人来支撑,来纳税了,那么你的养老金势必会和现在缴交的不匹配。为了我们打工人以后退休的幸福日子,企业年金于2004年5月1日出台了!

老规矩先说结论!

先说说朋友们最关心的。

1.它是不是骗局?企业年金绝对不是骗局,这种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在发达国家开始推进。我们国家只是发展还不成熟,现阶段有企业年金的企业普遍为国企和央企。也不存在企业倒闭了钱拿不到的情况。

2.要不要交企业年金? 要交!而且无论处于什么年纪,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的利永远大于弊,这个是可以放心的。

介绍下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总的来说就像我们前边说的一样,国家已经意识到我们这波打工人退休后的情况不容乐观。开始牵头国企、央企作表率来推进企业年金,完善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1.企业年金最大的好处就是保障退休养老生活,增加退休后收入。

2.企业年金个人缴交部分是按照比例缴交,有上限(这个后边会细说),公司会按你缴交比例来支付公司部分的年金,这个收益才是重点。跟五险一金一样,相当于硬性存钱了。

3.个人税收优惠,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充分享受年金缴费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缴费原则。

以我公司为例,聊聊缴费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经营实际,以企业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集团缴费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8%。

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单位缴费的 1/2 缴纳(最高不超过个税免征额)。副科级以下人员可以自愿选择缴交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缴交的 1/2,最低不得少于 30 元/人.月。副科级以下人员自愿选择个人缴交数额的,需于每年一月或参加计划开始的当月填写调整个人缴费申请表

这个就根据自己的现状来看了。手里有钱的建议直接满格缴纳。我没钱的就缴个最低标准30元/月。[捂脸]

聊聊最关键的。权属分配问题

以我公司为例,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以下规则归属于职工个人

总结

1.本人主动离职的,按照年限按比例归属。

2.公司经营困难,没钱缴交企业年金了,导致企业年金合同终止了,按照账户余额100%归属职工

3.打工人人没了;公司不续签合同了;公司强制离职的,也是100%归属职工。

总的来说,只要干满8年就能拿到钱了。

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和条件

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出国(境)定居;

4.退休前身故。

支付方式:

可根据个人账户余额、个人所得税税负等情况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待遇,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以上就是企业年金的简单概述了。有条件的话还是推荐顶满缴交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第17篇】企业年金保险有哪些优点

1、企业年金保险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在众多保险中毫无争议的一点,企业保险产品是安全性最高的金融资产之一。

2、企业年金保险流动性高,在保险到期之后可选择一次性退保拿回本息,或者选择部分退保,剩余部分继续计息。

3、企业年金保险复利锁定终身。提前锁定收益也是它的独特优势,而且多数年金险的收益性已经达到最高,商业年金的预定利率上限。

【第18篇】辞职企业年金怎么提取

2023年起,中国将要实施“企业年金”。这一办法关系着我国养老金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对于现在参加企业年金的高达2000多万的企业职工来说,大家最关注的莫过于“我该怎样领取这份额外的退休金呢?”,因为大家比较了解的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基金。而我们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完全是由政府来管理的,等你到了退休年龄以后可以直接去找政府申领,不用担心找不着地方领钱。但是这个企业年金就比较麻烦了,它是由你所在的企业来办理并且为你缴费的。我们都知道在现在这个时代,大家在一个企业就业的时间并不长,从开始到退休时全在一个企业工作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期间大多会跳槽离职等。那么如果出现这些情况,这个企业年金怎么办呢?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首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我如果跳槽离职,或者说,我不在这个企业退休了,我能不能把我之前缴的企业年金和这个企业已经给我缴的费用领取出来?答案当然是不能了。因为企业年金也是一种养老金,它必须得等你到达退休年龄并且办理退休手续之后才可以支付,因为这个钱就是为你退休之后准备的。所以只要你没有到达退休年龄,无论你是跳槽离职或其他,都不能领取企业年金,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

但是 ,也有几种特殊情况。如果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经和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这时你才可能从你个人的企业年金账户领取相应的企业年金。所以大家要知道,除非是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否则你不到退休年龄,哪怕你跳槽离职都不能领取企业年金。当然,这个企业年金账户和我们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是比较类似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可以领取的。什么情况呢?那就是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人员是可以领取的。换句话说,你不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了,你出境出国定居了就可以领取。那么,还有一个就是在退休之前死亡的,这种情况你的企业年金的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这些和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都是完全一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出境出国定居的、退休之前死亡的都可以进行相应的领取。但是,这些都是极少数的情况,绝大多数情况下,大家可能会跳槽离职。那么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跳槽离职的话,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我不担心,因为有缴费记录明细,你只要把你各地的缴费连起来就可以了,那这个企业年金怎么办呢?要是离职跳槽不就没了?

那么,2023年 新的企业年金办法专门规定:员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如果你跳槽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这个新工作单位建立了企业年金,那你原企业的年金帐户就会随同你转入新的年金账户;如果你新的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话,那么你的企业年金就会由你原来的企业单位来管理。由此可见,如果新的单位有年金那就方便了,你把钱转入新账户就行了。那如果新单位没有,那你的企业年金就继续由原来的单位管理,等你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可以领取你的退休金。所以,你可以放心,即便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你的企业年金的钱也会留在这个计划里,这个计划是独立于企业存在的,你的企业年金的权益不会因为你跳槽离职而受到影响。这也是我们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一个最大的特点

【第19篇】企业年金怎么做账

问: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如何计税?

答: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新税制后,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依法应当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为避免离退休人员办理汇算清缴带来的税收遵从负担,原则上平移原有计税方法,即对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单独计算纳税,不计入综合所得,无需办理汇算清缴。实践中,对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2)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3)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或者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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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企业年金16万要交多少税

根据《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单位缴纳+个人缴费。

其中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企业年金16万,需要交税为160000*8%=12800元。

同时,为保证在特定时期职业年金收益可能面临通胀带来的缩水情况,还提到,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对于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

非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由此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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