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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18:34:03 热度:7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合伙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

【第1篇】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依法分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般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法律并不禁止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事先约定以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利润并承担债务,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凡普通合伙企业中的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并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如一合伙人对外负有债务,其他合伙人负有连带偿还的义务,在这个责任履行完结后,合伙企业内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另行对这一合伙人追偿,这主要是由普通合伙性质所决定的。

【第2篇】合伙企业名称要求

有限合伙越来越多适用于持股平台和投资平台,横琴有限合伙有那些基本要求

1、至少1个普通合伙人和至少1个有限合伙人,合伙人总数不超50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2、要有实际的注册地址;

3、合伙人住所证明(外籍合伙人需要);

4、合伙企业信息:名称、出资比例、经营范围;准备以上资料就可以设立有限合伙。

【第3篇】合伙企业交哪些税

在我们一般的印象中,提到合伙企业,很多人都自然的想到,合伙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附件1中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一:合伙企业一定交个人所得税吗?

解析:合伙企业不用交任何所得税。是的,您没有看错,合伙企业既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原因在于,合伙企业是 “税收透明体”,具有导管的作用。那谁来交所得税呢?每个合伙人来交。合伙企业直接按照合伙企业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直接分配穿透至法人合伙人以及自然人合伙人分别缴税,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1、法人合伙人

对于法人合伙人,无论是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还是“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5%。

提示: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必须是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而非间接投资,如果居民企业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没有免税优惠,需要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2、自然人合伙人

对于自然人合伙人,主要缴纳两类个人所得税,一类是“经营所得”,另一类是“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丙公司及自然人张三通过乙合伙企业持有甲公司100%的股份。2023年,乙合伙企业取得甲公司分回的税后投资收益1000万元。当年末,乙合伙企业将1000万元的收益根据约定分配给各合伙人,丙公司分得600万元,自然人张三分得400万元。

丙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600万元不免征企业所得税。原因在于:丙公司按约定比例获得的分红所得600万元,不属于其直接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不符合免税规定,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张三分得400万元不能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而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20%的税率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二: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是分配了才交税吗?

解析:不是。先分后税,是指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先拆分再交税,不以真金白银的收付实现制作为缴税原则,不是真的分钱,而是合伙企业有了应纳税所得额,“应分”之时,需要计算纳税。也就是说,合伙企业只要有了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分钱,也要先纳税。

问题三: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解析:(1)若是属于非创投企业,则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合伙人为自然人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5%-35%。对于法人企业投资者,则转让股权所得需并入当期收入,按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若是属于创投企业(创投企业需要在发改委或者中基协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照20%税率计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方式(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且一经选择后3年内不能变化。

问题四:合伙企业收到出资款是否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解析:合伙人的出资额财务上计入“合伙人资本”科目,合伙人的出资款无需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在工商登记时不作为注册资本,不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行业中通行的做法是将合伙人出资额计入“合伙人资本”科目,因此,对合伙人的出资额无需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也可参考2023年1月12 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咨询北京呼叫中心12366 回复:合伙企业出资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

【第4篇】合伙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1、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一年。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

5、上述第一条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第二、三、四、五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第5篇】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刚开始学会计的你,是不是对于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这几种企业类型傻傻分不清楚?

别着急,今天之了君就教大家,用一张图了解她们之间的区别,赶快“收藏”学习吧!

一、企业类型有哪些

二、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以上就是之了君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区别,看完是不是清晰多了?

【第6篇】合伙企业合同协议书

xxxxx制衣有限公司

合伙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xxxxx制衣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合伙协议的规定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自愿合伙。

第二条 合伙项目和范围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xxxxx制衣有限公司项目,具体经营范围如下:。

第四条 出资方式

本合伙的注册资本为万元,实际出资约定如下:

1、甲方以货币出资 元,占股 % 。

2、乙方以货币出资 元,占股 % 。

3、丙方以货币出资 元,占股 % 。

4、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 管理决策权

合伙任何事物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经营范围、管理方式、入伙、退伙、转让出资、增加出资等与合伙有关的事宜均由三合伙人共同决策。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伙协议;

②需经过全体合伙人决策权通过;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退伙需提前2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

③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如果有盈利进行分配,如果有亏损进行分担;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条款,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伙人决策权通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②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③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立即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合伙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页: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第7篇】合伙企业如何节税

有限合伙有其结构灵活性和独特性,虽然税务法规简单屈指可数,可一旦参透合伙企业法,你依然能够法力无穷,普渡众生。

有限合伙的节税方式多种多样,无外乎从税基和税率两个维度见缝插针,寻求避税空间,区域税收优惠、地方政府返还伎俩运用的游刃有余,可还有一些花花肠子,未见太多案例。

分成:有钱大家一起赚

一个投资项目可以有很多种玩法,有老老实实同股同权的,有偷鸡摸狗明股实债的,还有遮遮掩掩暗保分成的,不管怎么玩,大家都是怀揣着有钱一起赚的美好愿景。

对于暗保分成的模式,一般合作双方会签订抽屉协议,磨磨嘴皮子红红脸,最后定下瓜分蛋糕的比例。可到最后真的实现美好梦想了,落袋为安了,分成的钱怎么给,以什么形式走,成了老大难。

聪明的律师或者项目负责人会随大流,咱来签个咨询服务协议呗,至于什么名目擦个边就成,服务价格就是结算的分成金额,你开票确认收入,我支出归集成本,哦了。

前面爽完了,剩菜残羹转到了后台的财务,一看不对啊,我这开个票又得交增值税又所得税的,合同貌似还不是真实的,会不会涉及虚开发票啊,心惊胆战又硬着头皮,分成分的真有点儿憋屈。

就事论事头脑不灵活,换个角度出奇迹。有限合伙闪亮登场,除妖降魔。

假设分成比例二八开,只要大家共同成立有限合伙参与投资,收益进有限合伙,后期分成结算,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给各合伙人即可。

分成落袋为安,不用再虚造合同多交个增值税,何乐不为。

回购:买卖不成仁义在

曾几何时,投资项目都得保底对赌看得懂,当然背后也少不了回购协议,买卖不成仁义在,这单生意不干了,起码得包的住融资成本,留点零花钱做路费更好,毕竟不止我看走眼了。

回购就回购吧,明面上有协议的,回购价差算利息收入,交完增值税交所得税,协议上支支吾吾模棱两可的,又得劳驾税务师出马,于是紧锣密鼓的开始在41号公告里找答案,嘴里默念无数遍混合性投资,可咋也找不到解决的方案。

大家一筹莫展捶胸顿足之际,有限合伙又跳了出来,都让开,我来。

不就是个回购么,让我进有限合伙做lp吧,按照成本和保底利息的价款退伙,收完钱我自己交税了,当然这个保底利息是不能体现的,否则又得搭上增值税。

至于这个lp是优惠地或亏损公司还是层层嵌套的有限合伙,就看自己的家底和预期了。

分红:换个马甲还真不认识你

投资项目的利益方众多,有明面的也有躲在后面的,有伸手跟你要个砍头息的,也有不着急事后慢慢聊的。

面对众口难调的合作方,只是简单的你来我往,恐怕很难厘清利益关系。不少律师或项目负责人一拍脑袋,甭管那些虚的还是实的,想要切我蛋糕,签个咨询服务协议吧,开票交税完事。

看着天衣无缝,实则成本很高,有违初衷,谁不想少花钱多办事,低成本高收益。

所以有限合伙又出来拯救世界了,咨询服务协议统统不要,把钻戒拿过来,我要做你的lp。

那些背后的安排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分红的形式,过渡到lp,交完所得税洗个澡,钱就是自己的了。换了个马甲,还真的不认识你了。

结语

案例还有非常多,就探讨这么多。

方案的设计还是要综合考虑合理商业目的,以及各地的可操作性,还要综合评估管理部门的容忍度。 如果简单粗暴,那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后果只能自行承担了。

税务是一门极其专业的学问,不是传统财税的小打小闹,也不是后台财务的自娱自乐,税务需要嵌入业务,不是像律师用法律的语言还原业务实质,也不是像会计用准则的语言计量业务状况,而是需要前移规划业务的进程,你的一举一动,纳税义务就此产生了。

税务是个实操性很强的技术活,就像学习两个字,如果只有学,就只是知识,知识多了是个非常可怕的事情,如果没有实践,那就没有历练长进,知识永远只是储备,只能给艾宾浩斯画线用。

依法纳税,合法合理节税,税务筹划,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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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合伙企业法31条

合伙企业法的法律法规如下:

《合伙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四条规定,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规定,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第七条规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第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9篇】有限合伙企业交什么税

自然人合伙人在哪里纳税?

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财税〔2000〕91号

财税〔2000〕91号 ,明确了个人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的注册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代扣代缴。

但是,财税[[2000]91号]文是在修订前的《合伙企业法》背景下制定的,当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是自然人身份的普通合伙人,故当时针对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政策都是规定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法人合伙人在哪里纳税?

2006年新的《合伙企业法》出台后,合伙人便不再只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还有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法人。但是,对于法人合伙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现行政策并不明确,并在实务中也存在不少的争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据此,法人合伙人的企业所得税应在合伙人自身注册地核算缴纳。

有的地方税务机关曾经出台规定,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对合伙企业中的法人合伙人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法人合伙人可在合伙企业注册地地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到法人合伙人投资者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法人合伙人的纳税方式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所以法人合伙人在哪里缴税,需要事先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

总结

自然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注册地纳税。法人合伙人的纳税地点实务中存在争议,需要事先和当地税务机关沟通。在哪里纳税就适用哪里的税务政策,在合伙企业相关税制不是很完备的情况下,你get到这里的重要性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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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入股

秦某与吕某某系同学关系,吕某某系飞宇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11月,吕某某向秦某宣讲要投资一男士会馆项目,并劝说秦某进行投资入股10万元,并允诺秦某占有3%股份。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6月6日,秦某分别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向吕某某支付10万元。

原告秦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吕某某飞宇公司退还秦某10万元;2.判令吕某某飞宇公司向秦某支付利息1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吕某某飞宇公司承担。

一审庭审中秦某向一审法院提交其与吕某某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月8日期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吕某某收到自己的投资款后并没有实施所称的男士会馆项目,也没有与自己签订书面的正式合同,并于2023年1月7日告知自己会馆关门倒闭了;庭审中吕某某飞宇公司对以上证据的真实性认可,但认为收到秦某的投资款后用于男士会馆的装修、买设备、交房租等支出,但是因为2023年赶上70周年大庆,后来又赶上疫情,会馆现在已经被政府拆除,自己也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并向一审法院提交装修合同、装修费用票据、租赁合同等证据加以佐证。

一审法院认为,2023年,秦某因案涉款项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吕某某诉至北城区人民法院,北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双方之间不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并于2023年10月9日作出(2021)民初144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秦某的起诉。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合伙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为口头形式。本案中吕某某向秦某宣讲投资项目并劝说秦某的行为属于发出邀约,秦某以实际行动向吕某某汇款10万元属于承诺,故在秦某向吕某某后双方之间形成投资合作关系,投资方无权随意要求撤回投资且要承担投资风险。现根据秦某、吕某某飞宇公司的举证及庭审查明的情况可知,案涉投资项目存在亏损,相关亏损应由秦某、吕某某飞宇公司双方共同承担,故秦某要求吕某某飞宇公司返还投资款及利息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驳回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原告秦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认为,根据各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问题在于:吕某某是否已按约定将秦某向其支付的10万元投资款用于案涉项目。对此,二审评述如下: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各方均认可秦某与吕某某已就投资合作案涉项目事宜达成合意,一审法院认定在秦某向吕某某汇款后双方之间形成投资合作关系,并无不当,故秦某作为投资方,应承担相应投资风险,无权随意要求撤回投资。

现秦某主张吕某某并未将10万元投资款用于案涉项目,并据此要求被告返还,对此,被告主张其已经在建设路店路116号为涉案项目进行了相应投资,并提供了相应证据予以佐证。二审认为,被告提交的《家庭居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收据、《租赁合同(房屋)》等证据与相关民事判决可以相互印证,所涉地点亦与秦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对项目地点的描述相符,结合吕某某提供的证人证言,可以认定吕某某已按约定实际投资了案涉项目,故此秦某要求吕某某飞宇公司返还投资款及利息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正确,二审予以确认。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11篇】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第12篇】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需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名称中需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需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13篇】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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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据此可知,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据此可知,乙若以房屋使用权而非房屋所有权作为出资的话,则无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选项c错误。商号,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商号经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也未禁止或限制将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合伙企业的商号或字号。

选项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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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合伙企业法》规定了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两种模式。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因此,大股东权力很大,能掌控公司的运作。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执行;合伙人会议权力有限,几乎成了顾问机构;在合伙人会议上,按照一人一票表决,而不是按照出资比例表决。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出资多的有限合伙人不管事,出钱少的普通合伙人说了算。企业命运掌握在经营者手里。有人说,由于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因此他们有最大的积极性。这是一种误解。

第一,所谓的连带责任,是对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亏损,本钱折腾光了,执行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为了规避风险,普通合伙的自然人通常先成立管理公司,再通过公司参加合伙企业。这样,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实际上也是有限责任,以管理公司的资产为限。因此,成立合伙企业,必须重点考察作为执行人的管理公司的状况。

第三,如果合伙企业执行人是组织,它应当派代表负责企业的执行。这与公司制企业的大股东派代表管理公司,没有本质不同。

第四,公司制企业有很多激励经营者的方式。例如,给予高薪,奖励股权,还可以委托管理。高薪,奖励股权,再加上授权经营,公司的经营者和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者无论是权力还是待遇,都没有差别。公司可以与经营者签订较长期限的聘用或者托管合同,增强他们的信心。对于托管,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经营者达不到目标的补偿金,这比普通合伙更能实现利益一体化,而且更能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有限合伙企业的最没有争议的好处在于避免了企业和出资人的双重缴税。不过,所得税是盈利才缴税,企业第一关心的是盈利,少缴税是其次的问题。在入伙和退伙的难度上,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差不多。

在公司制企业中,出资人对经营者可收可放,可以监管;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执行人掌控企业的经营,出资人缺乏任何有效的监管手段。如果执行人出现重大问题,将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这种不确定性,致使有限合伙企业不能成为大企业的优先选择模式。

目前,中国法治不健全,职业经理人道德水平较低。他们往往利用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无限权力圈钱、敛财。投资损失不是企业债务,不用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协议没有有效的保障,有限合伙人的钱可能会打水漂。

【第15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到底有什么区别?今天统一回复!

在咱们财会成长学苑的社群里,经常看到有学员问,“老师,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到底有什么区别?”

毕竟,很多老板都想自主创业,但不知道哪种公司形式最有“钱途”,这肯定不行。

这两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倍受青睐,究其原因,当然还是因为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力度更大!

既然这么香,咱今天就来聊一聊,95%的老板和财务都关心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何交税的问题!

01

首先,咱还是来追本溯源,明确一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我们常见的有限公司到底有什么区别?

这块也都给大家捋清楚了,直接看这个「优势分析对比表」就可以

02

那咱们再来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该如何交税的问题。

第一,要知道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

第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只需要交个人所得税,那具体怎么交呢?一起来细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文件:

这也就意味着,这几种组织形式,是按照经营所得来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相结合的综合税制。

综合所得包含四项,简称为“工劳特稿”;那另一类不并入综合所得,其中就包含这里提到的“经营所得”了。

要注意的是,经营所得适用5%至百35%的超额累进税率。

那税率有了,具体该怎么计算呢?

这里需要分2种情况,如以下导图所示,一种是查账征收,一种是核定征收。

这是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表,税务机关一般在这个区间核定企业的所得:

核定征收前两年特别火,备受宠爱,很多明星都成立可以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以此来节税。

但是从今年开始,有些地方逐步收紧核定征收的政策,当然,也有一些地方是可以继续核定的,具体大家还是以当地税务机关的回复为准。

另外关于查账征收,咱们学苑也有4个点要提醒大家:

1、个人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这些:

个人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赞助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投资者工资薪金支出、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3

那关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优惠政策都有哪些呢?

确实近期新政频发,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涉及的一些政策,咱们学苑也给大家整理出来了。

比如“增值税”、“六税两费”、“个人所得税”等。

以上的很多优惠政策都还是非常香的,尤其是个体户,咱们财务小伙伴们快快用起来!

【第16篇】合伙企业有法人吗

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规模大小、法人地位、股东人数、企业名称、纳税申报、股东合作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今天我们主要看看他们在法人地位上的区别。

所谓法人,指的是 “法律意义上的人”。

他不是真的人。而事实在法律上被认可的虚拟的“人”,与之对应的一个概念叫自然人。

在企业的这么多组织形式当中,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是属于自然人企业,只有公司是属于法人企业,那么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到底有些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来看一下: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

企业所得税。

首先,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企业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新闻,说张三将某某公司告上了法庭,那么张三控告的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或ceo吗?或者是控告这家公司的任何一个人吗?都不是,张三告的就是这家公司本身。

如果最后公司败诉需要赔偿给张三一笔钱,那么这一笔钱也不是有某一个个人来说,而是由这家公司来付。

这正是因为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自然人企业本身就不能作为诉讼当中的当事人,只能由其企业老板作为诉讼主体来控告别人或者当被告。其次,自然人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法人企业有法定代表人。

在现实经营中,个体户、合伙企业和公司的负责人都叫做老板,但在工商登记时,个体户的负责人叫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叫投资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叫执行事务合伙人。而公司的负责人才叫法定代表人。

与前三者的负责人不同,前三者的负责人该是谁就是谁,那法定代表人是可以挂别人的名字的。在现实中的公司,有的会找自己的亲朋好友来当法定代表人,有的会找下面的员工来当法定代表人。究其原因,也是因为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

它已经够独立承担很多的权责。只需要一个人类的代表来帮他发个声,这是导致这个法定代表人并不能自如的拥有很多权利。

所以一些公司老板把别人来当方法定代表人并不会带来很大的风险。

最后,自然人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法人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自然人企业不具法人资格,所以他本身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其经营者、投资人或者合伙人,根据自己从企业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可能会说

如果那个投资人或者合伙人不是个人,而是一家公司。那不就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吗。其实,这家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它自己作为法人企业的税,而不是他投资的那家企业的税。

而法人企业不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他的股东同时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看完自然人企业和法人企业的这些区别。如果你要创业的话,你会选择合伙企业还是公司呢?

【第17篇】合伙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也是要缴纳个税的,那么个税应该怎么计算呢?经营所得又包括哪些内容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的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个体户的个税怎么交?

个体商户按照年度或者月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是由5%到35%的等级

1、全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为5%;

2、全年应纳税所得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全年应纳税所得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全年应纳税所得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5、全年应纳税所得超过500000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35%.

新个税法经营所得包括哪些方面?

1、个人通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2、个人依法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体户哪些支出是不能扣除的?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款、罚金和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规定扣除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支出

8、投资者的工资薪金支出

9、个体户代替其从业者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能税前扣除

10、其他不允许扣除的支出

企业残疾人员的税款如何征收?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以上就是有关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的计算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18篇】合伙企业公司注册

1、准备多个名称去工商管理部门核名,审核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递交申请注册所需的相关材料,并等待工商部门的审核结果;

3、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4、营业执照领取成功后,刻制公司所需的相关印章;

5、去方便公司办理一应事务的银行办理基本账户的开户手续;

6、国地税局办理税种的核定以及发票的领取。

【第19篇】合伙企业怎么申报所得税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由此可见,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纳税义务,合伙企业的利润可以直接分配给合伙人,由其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以下我将会分别介绍自然人合伙人和公司类型合伙人怎么缴纳所得税。

下面主要介绍自然人合伙人缴纳所得税的方式:在电脑上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安装好(自然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可以搜索下载或者在税局官网下载)

输入公司名称税号及申报密码登进系统

登陆页面之后选择左上角的“生产经营”,左边点击“网上申报”,根据你填写的信息,系统会自动计算出需要缴税的金额。

点击发送申报表,稍后再获取反馈,系统会提示成功申报,然后就可以在系统缴款(系统缴款需要提前绑定好缴款银行哦)

【第20篇】合伙企业人数上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我们需要记住三点:①有限合伙企业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②股东分为gp和lp,两者的法律责任和权力不同;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

我们要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有什么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到底指的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认缴的注册资金金额来确定“有限责任”的。比如我认缴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但我实际只出资了200万元,如果公司有一天破产了,我应该赔偿多少钱呢?按照认缴的1000万元来赔偿,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需要赔偿。当然这个赔偿还有几个前提:①没有违反法律,如果违法犯罪了,以法院判决书为准。②没有和股权投资基金(vc或者pe)签订对赌协议。③没有进行对外担保。

所以,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很多公司老板倾向于认缴很高的注册资本金,然后实缴数额很少的一笔钱。这种操作要谨慎,因为一旦公司破产,需要按认缴的注册资金金额来进行赔偿。还有两个重点要提醒一下企业家们,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非你能将个人财产与公司完全分开,否则视同无限责任。实际上,大部分民营企业家都很难做到完全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完全划清界限。还有,如果是夫妻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法律上也视同于承担无限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个人独资企业(注:一般注册名称为工作室、厂、店、部、中心等)和个体工商户承担的到底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这两种类型的企业,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所谓的无限责任,通俗解释就是连带上你个人财产一起全部赔进去。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分为gp和lp。gp(general partner)即普通合伙人,也有人称作“执行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是有限合伙人。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最多可以接纳多少个股东?答案是:50个。就是说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最多只能有50个股东,这其中可以有一两个gp(普通合伙人),但通常考虑到一山不能容二虎,这类企业通常只设置一个gp。gp拥有绝对控制权,他就算是只有1%的股份,也是实际控制人,这个和股份的多少没有直接关系,专业术语叫同股不同权。

要知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太多,后续会很麻烦,因为原股东退出或是引进新股东,均需要所有股东认可并签字确认,整个流程比较烦琐。当小股东的股权超过了10%,还有了去法院诉讼的权力,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将公司清算并解散。当企业做大做强后,这样的博弈可能会导致公司内耗。

这些问题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就会得到解决。为什么?因为业务都是gp说了算,包括经营决策和投融资,这是在一开始就签入协议的。lp只是拿分红,并无决策权。当然,如果gp想让lp离开公司也是很容易的,相比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各种流程也方便快速得多,甚至可以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初和lp签订协议,让lp放弃所有的签字权。当然这些都需要有专业律师来把关。

这样一说,大家就该明白gp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是多么重要了吧。但是世界是公平的。谁的权力越大,谁的责任就越大。既然gp拥有控制权,那gp承担的就是无限责任。而lp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这个有限责任与他的出资额挂钩,lp出多少钱就承担多少钱的责任。

那么,gp和lp必须是自然人吗?这可不一定。他们也可以是公司,不一定非得是自然人,这一点不要搞错了。如果你用一家认缴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做gp,那么gp就不需要承担无限责任,gp的有限责任为50万元。但是,一旦有限合伙企业分红给企业法人gp,那gp还需要再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不适用居民企业间分红不纳税。因为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居民企业。

从纳税层面上来看,虽然有限合伙企业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通常情况下有限合伙企业是不用于经营的,这是由它的特点决定的。有限合伙企业最大的亮点,并不是它的税务优惠(免交企业所得税),而是它的定向融资功能。也就是说,即使gp仅仅出资1万元,lp出资1亿元,这个平台的控制者依然是gp。但是这里一定要提醒一下,有限合伙企业只能定向融资,不能向公众集资,向公众集资会有非法集资的嫌疑。什么叫定向集资?打个比方,向企业内部员工集资,这就是定向集资,员工们是和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再比如,和企业的代理商定向集资,代理商也有和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的。当然,成立合伙企业一定要有专业的律师进行辅导,这样才合法合规。我在这里不建议初次创业的老板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因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是需要有经验的财务团队和法务团队做支持的。如果是初次创业的话,容易出现维护成本过高,成立难度较大等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适用于股权投资、股权激励、私募基金和家族持股平台,所以,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大多来自于其控制的各个公司所上缴的分红收入,而这些收入放入有限合伙企业中,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是自然人,再次分红的话那么股东需要缴纳20%或者按照累进税率缴纳5%~35%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当地税务局的相关要求来缴纳的。

这一点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非常像,因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也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类企业盈利后,股东在分红时,只需要缴纳20%或5%~35%的个人所得税,同样也是根据当地税务局的相关要求来缴纳的。

《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2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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