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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呢?(20篇)

发布时间:2024-01-04 17:28:01 热度:1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破产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呢?

【第1篇】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呢?

企业年金是一种强制储蓄的养老金,通常情况下在退休之前是不能领取的。

企业年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目前,企业年金已经成为我国比较普遍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

然而基于经济不景气的形式,很多小企业难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来,那么企业破产后企业年金怎么办?企业破产企业年金怎么办?企业破产后,对于企业年金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

其一,如果企业只是暂时亏损,企业年金是可以暂停缴纳的。

之后公司重新盈利了,可以继续缴纳,甚至可以将之前未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

其二,企业正式进入破产清算倒闭,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企业缴费部分都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全都归个人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破产企业年金的处理办法。

通过本文应该都对企业年金有了一定的了解,企业破产,企业年金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不过这笔钱还是要等到退休才能取出来使用。

【第2篇】股份制企业破产后怎么样清算

股份制企业破产后进行清算的方式如下:

1. 成立清算组。

2. 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3. 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4. 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5.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 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3篇】企业负债率多少要破产

一般来说:当资产负债率大于(100%)时,表明企业已资不抵债,视为到达破产的警戒线。当然,如果申请破产,那么这个比率关于债权人来说越低越好。由于公司的所有者(股东)通常只承当有限责任,而一旦公司破产清算时,财物变现所得很可能低于其帐面价值。所以假如此指标过高,债权人可能遭受丢失。当财物负债率大于100%,标明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关于债权人来说危险非常大,就可以申请破产了。

负债率是指公司年底的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表明公司总资产中有多少是经过负债筹措的,该目标是评估公司负债水平的综合目标。一起也是一项衡量公司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运营活动能力的目标,也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

资产负债率高,财政风险相对较高,也许带来现金流缺乏时,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偿债,然后致使公司破产的状况。资产负债率高,会致使进一步融资成本加重。无论是银行仍是出资者,都对资产负债率有必定的请求。

【第4篇】企业破产股东怎么办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5篇】民营企业破产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很多的企业当经营遇到问题无法解决的时候只能进行相应的申请破产,或者是宣告破产。但是破产也是需要进行申请才可以进行宣告的,那卓政律师就来针对民营企业破产规定的内容的知识进行相关的分享,以下就来这方面的内容的介绍。

步骤或流程

1

破产原因是资不抵债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既然资不抵债或者公司账面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才能破产,当然这些债务是不能按照原来的数额完全清偿的了。破产程序后,公司要注销,从实体和程序上,公司的主体资格都不存在,债务无需再清偿。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以公司所有财产清偿,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经过破产程序,没有完全清偿,股东也不用还的。但是如果股东滥用股东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话,股东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3

破产程序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来说,都是有利的。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不能提出和解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和解的只能是债务人,由债务人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后,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第6篇】不想企业破产,那就这么做吧

无论什么建筑,商场也好,住宅也罢,还有就是企业公司,大门永远都是最重要的,它不仅是代表着门脸,好的大门风水还能为企业带来客户,帮企业招贤纳士,招财进宝,所以,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一起看看好的企业大门风水到底什么样子的?

企业风水禁忌

一件事情成败与否一般决定于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天时,二是地利,三是人和。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天时就是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投资环境,大环境;人和就是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以及企业文化等等因素;那么地利是什么呢?这个不同的公司企业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但哪种解释其根本都离不开公司的具体环境,这就是我们所要说的风水环境,小环境。

公司也好企业也罢,其最终目的都是求财,而要想发财就要有发财的能量场。如果环境的能量场与企业决策者和企业的场相合,那么就会引发出良性的共振效应,就会发财;否则,如果环境的能量场与企业决策者和企业的场相悖,那么就不会引发出良性的共振效应,就不会发财。换句话讲,一个公司一个企业是兴旺发达的,那么它的财方必然是地势开阔,能量充足;反之,一个公司一个企业是趋于衰落的,那么它的财方必然是气运堵塞,能量微薄。

一个企业是由几大板块组合而成的,依五行划分就是整合力、核心力、应变力、增长力、文化力五个方面。如果西南和东北出了问题,那么企业是整合力弱,资源配置不到位,发展必然受阻;如果西方出了问题,企业的核心力弱,内部有不团结情况或主要领导能力不过关;如果是北方出了问题,企业的应变力弱,在与别人竞争中总是处于下峰,打击不了对手;如果东方出了问题,企业的增长力不够,企业发展缓慢,盘子总是做不大;如果南方出了问题,企业文化力不足,门坎不高,产品科技含量低,宣传上又不得力,很难与人竞争。风水大师刘椰荣认为,对于企业,不管哪个方面出问题都会对它造成致命的影响,所以选择和创造一个适合企业发展的环境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大门风水的吉祥辨识要结合天地人;其风水是天时与地利结合人和之下的大门风水,公司大门的路冲,公司大门面临的景观以及由不同景观所形成的路煞,所引起的风水禁忌和吉祥影响。大门是任何建物的纳气之口,所以大门的方位最为重要。但如何使大门能纳人生旺之气呢?那就要看大门的门位和门向了。大门均开在一栋房子的正中间,这是正常的。但若以通俗风水来讲,“左青龙,右白虎”,所以大门最好开在左边,也就是人站在屋内对着大门方向的左方,也就是人在室外向着大楼的右边,此就是风水学上的龙边,表示生气勃勃、交易热络。

大门宜大,现在办公大楼的大门都很大且有中庭;小商店的大门也不宜太小,希望行人容易进来,所以也要大一点才好。不过大门正面的外观,不可呈现凹凸太多的设计和装衰,会显得低俗,在风水学上不是好的表现。大门要采用厚实材料,这样会使财运稳定,源源不断。大门不可用三夹板钉成空心大门。门框若有弯曲要立即更换,否则会影响财运。公司办公室大门本身的设置,最好和老板八字相配合,并非一成不变的。同样的一间办公室,有人使用后会发财,有的人使用后却失败,关键要看的就是公司办公室大门的风水是否与公司的领导八字一致。

【第7篇】国有企业破产职工怎么安置

国有企业破产,职工的安置办法是,给予经济赔偿、买断工龄、或者安排职工到重组后的公司进行工作等办法。其中职工可获得的经济赔偿是,职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为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为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8篇】企业破产清算要停业吗

企业破产清算后,清算组来接管公司,公司是要停业的。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首先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来接管公司,清算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务,然后设立清算账户,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公司债务并参加诉讼活动,制定债务表并进行清算方案,提交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9篇】企业破产前拖欠社保如何处理

对于企业破产导致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发生终止的法律效力之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欠缴的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当缴纳至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

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清偿,同时包括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终止而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第10篇】拍卖后破产企业是否一定过户

拍卖后破产企业一定过户。公司倒闭进行破产程序的,人民法院依法对申请破产的企业进行清算拍卖,房屋的拍卖必须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拍卖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引用法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11篇】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债务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12篇】企业破产债务清算需要走哪些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第13篇】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是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14篇】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15篇】有没有企业破产保险

企业破产保险是没有的。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16篇】简述企业兼并与破产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兼并、破产是必然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兼并和破产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管是兼并还是破产,其目的都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

3、兼并、破产、联合有很多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存在消极影 响,有可能会形成行业垄断,所以需要规范企业兼并、破产。

【第17篇】企业破产工程款有优先权吗?

有。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18篇】企业如何进行破产债权申报

企业申请破产时,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9篇】企业申请破产保护需要怎样的条件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20篇】破产企业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企业破产债权债务应当清算后按照清偿顺序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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