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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一种,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种,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进行相应的分割。
第三,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一方出资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相应的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将于2023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房产一旦过户给子女,那么房屋就归子女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就不能再主张分割。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但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平均分割。分割时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
1.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 因为只要结婚之后,领了结婚证,夫妻双方通过工作或者投资等不同的渠道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各方面的收益等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2. 就算是继承他人的财产,获得的房子、车子,只要没有签署相关的协议,也属于夫妻共同的。
3. 由此可见,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但是最主要的就是在领了结婚证,结婚的前提条件下,只要双方没有签署相关的婚前协议,没有做出其他的约定,之间的财产都是共通的。说的不好听,万一以后离婚了,也需要参与分配。
对于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拆迁所谓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对于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继承的遗产。那么这笔遗产也不是属于共同财财产。
共同财产离婚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加入女方名字并完成登记手续的,视为对女方的赠与,男方的婚前财产即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的,婚后不加女方名字,离婚后这套房产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财产共同还贷的,即便婚后没有加入女方名字,离婚后也需要把女方的还贷部分返还,房子的升值部分也需要分给女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按揭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当一方想转卖时,应征得对方的同意,否则,属于无权处分;若受让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夫妻另一方可以向出卖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财产离婚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财产类型包括以下方面: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怎么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二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只是财物的实际得到。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生的。因此,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大体包括以下几类:(l)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所得的财产。(3)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如果结婚多年(审判实践中一般掌握10年以上),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修缮的,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可视为共同财产。(5)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归属有争执,主张权利的一方未提出确凿证据的,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6)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父母赠与双方的现金或为双方购置的家具用品以及亲友送给双方的结婚礼物,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7)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很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8)工商业个体户、农业责任田的承包户和专业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当年收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上的投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积金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后自己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首先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做如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理解》(二)第17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可能有人说,那利息应该就是共同财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根据民法理论可以分为两类:孳息和投资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通过自然规律或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
孳息与投资相比最突出的特性在于“定期性”,通常按法律的规定或法律关系即可定期获得收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也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因此,夫妻如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产生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对该公司或企业的经营产生的利润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虽然取得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仍应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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