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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3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1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赠与财产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第1篇】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是婚前赠与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则除对方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方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篇】婚后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均等分割。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篇】婚约期间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婚约双方的赠与行为与一般公民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所不同。如果婚约关系解除,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原则上应当返还;如果赠与人没有提出返还要求,受赠人自然可以不返还。

不过,还应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应视为对他方的赠与;

二是赠与物价值不大且已被消耗的,赠与人不应再要求返还;

三是价值大的赠与物,受赠人已经处理的,应向赠与人折价偿。

以订立婚约为名骗取他方财产的,不仅应当返还财产,构成诈骗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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