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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侵权如何维权(20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共同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共同财产侵权如何维权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共同财产侵权如何维权

【第1篇】共同财产侵权如何维权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的行为系无权处分行为,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权。作为不知情的配偶,该如何维权呢因涉及到交易相对人,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市场繁荣和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上设立了善意取得制度用于阻却原所有权人的追回权,在处分的标的物上新创设一个所有权归善意第三人所有。因此,在受让人不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形下,不知情的配偶可以行使追认权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由法院判令恢复原状,恢复登记至无权处分前的登记状态。在受让人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形下,不知情的配偶无权追回共有房屋,由于法定夫妻共有财产制,只能在离婚时才能就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请求另一方赔偿。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不能单纯从产权证上是夫妻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进行简单判断,需要结合房屋取得相关事实及婚内财产约定内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2篇】婚内房改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3篇】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一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但很多朋友对此不太了解,那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4篇】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是怎么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5篇】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中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只要是在婚后买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6篇】我是军人退伍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退伍费是婚前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结婚后退伍获得退伍费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7篇】擅将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有没有效

该遗嘱应属部分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进行财产分割情形下,一方是无权处分的。如果在遗嘱当中处分了另一方的那一部分财产,那么这部分遗嘱应该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8篇】婚姻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婚姻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9篇】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判断标准是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或法定的例外情形,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篇】婚内拆迁补偿款是共同财产吗?

对于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1篇】婚后买车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车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第12篇】户头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若户头费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3篇】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怎么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4篇】继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继承的遗产。那么这笔遗产也不是属于共同财财产。

【第15篇】婚姻法规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6篇】工资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7篇】什么算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未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归个人的),等等。

【第18篇】新婚姻法婚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

1.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19篇】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方赠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由此可见,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20篇】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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