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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社保基数申报(13篇)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3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3篇优质的基数申报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年7月社保基数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年7月社保基数申报

【第1篇】2023年7月社保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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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许金松 通讯员 冯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个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记者19日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和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应按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缴费职工个人以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该申报数低于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3179元)或高于300%(即 15890元)的,需调整申报数,按3179元或15890元申报。申报时间:2023年6月19日—8月31日。

【第2篇】2023江苏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截止到几号,怎么申报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这些途径申报,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进行申报。本次基数申报使用的模块是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在缴费基数调整(上调)进行基数调整的一律视为未申报。

柜面申报:携带u盘至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数据,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线下申报业务。

【第3篇】常州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常州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将于3月6日截止!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23年度常州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将于2023年3月6日截止

还未申报的请一定要进行申报哦

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看

职工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1、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2、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有哪些途径申报?

(1)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进行申报。

(2)柜面申报:携带u盘至所属市、区、街道(镇)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报。

3、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是指的什么?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是指职工的2023年的年化工资收入总额,工资收入不足12个月职工,折算成12个月的工资收入申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4、用人单位可以多次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吗?

在同一结算期内(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已启用年度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数据即行锁定,不得跨结算期再次申报。请广大缴费单位在月度结算期关闭前及时核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

延伸: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十二档,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第4篇】无锡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有变化!

注意:本次基数申报截止日期

为2023年3月6日

1

单位有的职工2023年并不是全年都在岗,如何申报单位职工的年度缴费基数?

答:本次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申报明细一定要填写年度工资!

例1:王某2023年全年都在岗,全年工资收入为120000元,需要填写的年度工资总额为120000元。

例2:刘某2023年7月入职,月工资为6000元,年度工资总额需要用

600012=72000,以72000元填写。

例3:徐某2023年11月入职,11月工资为5000元,12月工资为6000元,年度工资总额需要用

(5000+6000)/2*12=66000,以66000元填写。

2

月平均工资如有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或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按实填写还是填写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

答:请单位按职工202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3

进行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全年工资填写时需要取整吗?如果取整,按什么规则取整?

答:填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

4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中年度参保人数缴费工资总额分别填什么?

答:《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中年度填写2023年;参保人数填写本单位2023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不包含2023年1月1日后进入单位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填写本单位本次申报的2023年工资总额,也就是申报信息表的汇总数。

5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过程中下载的模板中有已退工或退休职工如何处理?

答:表格中如有已离职和已退休的人员,不用删除,按原年度基数申报,不妨碍申报结算信息。

6

2023年新录用的员工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2023年新录用的员工以起薪月工资封顶保底后作为月缴费基数。

8

如何理解根据已结算月份,按启用后的缴费工资基数与前面已结算缴费工资基数进行差额调整工作,其补征或补退金额计入当月单位结算?单位什么时候可以查询到补征或补退的具体明细?

答:举例来说,某单位于2023年1月17日申报了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2月11日即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同时针对该单位2023年1月已经结算的缴费工资基数与启用后的缴费工资基数进行差额调整,补征或补退。

单位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信息-缴费信息-人员月缴费明细栏查询人员的月缴费明细。

9

是否2023年3月7日前未申报,才会按单位2023年12月份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

答:本次基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6日,若未在法定时间内申报的,将按单位2023年12月份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

10

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完成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后,是否还需要在医保系统里再申报一次?

答:各单位为单位参保职工申报养老、工伤、失业三险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后,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同步生效。

11

单位进行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后于当前结算期内又进行了缴费基数上调,为什么过结算期后没有采用上调后的缴费基数?

答:本次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统一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操作,若在同一结算期内同时做了缴费基数上调,仍将按照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数据结算。关于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同一结算期内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12

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时间?如果已经启用基数,填错数字了还能做缴费基数上调或者下调吗?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2023年1月至3月月度结算期间,每月业务期关闭后,系统对上月11日至本月6日期间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例如,单位在2023年1月6日申报年度缴费工资,那么1月11日起单位即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已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单位,若误报基数需要做基数调整的,上调基数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缴费基数调整(上调)调整;

下调基数的单位需携带《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表》与电子档调整表数据、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工资的个税明细材料(税务盖章) ,至所属区社保办事处申请缴费基数调整及缴费基数差额退费。

【第5篇】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3月6日截止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网上申报,将于2023年3月6日截止。市人社局昨日再次提醒广大用人单位,抓紧时间通过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申报对象为市区所有参加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 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逾期未申报,将按2023年12月份缴费基数上浮10%确定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上浮后不足4250元/月的,仍按4250元/月执行。

【第6篇】2023年潍坊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确定

近日,根据潍坊市暂定我市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599元/月,下限为4121元/月。

参保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2023年度月均实际工资收入,实际工资收入无论高于缴费基数上限(20599元/月)还是低于缴费基数下限(4121元/月),均应如实申报,以便正式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进行调差补退。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8726元和3746元),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

全省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第7篇】社保基数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各地社保基数申报时间是不一样的,通常在5月份以后。但有的地区是每年四月开始调整,有的是七月,还有的地区是每年一月不跨年度。不管是哪个城市,不管是什么时候进行申报调整,都需要在当地当年的社平工资数额公布后,才能进行一系列的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的申报,是根据本人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进行的。

【第8篇】潍坊2023年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确定

近日,根据潍坊市暂定我市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599元/月,下限为4121元/月。

参保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2023年度月均实际工资收入,实际工资收入无论高于缴费基数上限(20599元/月)还是低于缴费基数下限(4121元/月),均应如实申报,以便正式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进行调差补退。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8726元和3746元),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

全省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第9篇】社保年检基数申报表怎么填

1.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表很好填写的,按照单位的基本情况照实填写,参保几人写几人,有些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先空着,年检的时候把材料带齐,直接向工作人员问清楚,把数据填上去就行了。

2. 社会保险登记编码在社保要组织机构代码看你们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和法人代表。经办人就写自己单位地址这些你应该都可以填写单位类型及行业不清楚可以问社保工作人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工伤生育扣除农民工后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或者当地社平缴费比例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或者查上月报送社保的申报表或者明细表)

【第10篇】江苏2023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3月6日结束

2022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将于 3 月 6 日结束,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请尽快办理,具体申报方式、申报要求等详见以往推送消息。

手把手带你了解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2022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热点

友情提醒

1、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全天候开放,用人单位可错峰办理,周六、周日均可正常申报。

2、用人单位未按法定申报缴费基数的,2022 年 3 月 7 日起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单位 2021 年 12 月缴费基数的 110% 确定 2022 年度缴费基数,并自 2022 年 1 月起补收差额部分。

【第11篇】2023无锡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有变化!

无锡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有变化!

注意:本次基数申报截止日期

为2023年3月6日

1

单位有的职工2023年并不是全年都在岗,如何申报单位职工的年度缴费基数?

答:本次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申报明细一定要填写年度工资!

例1:王某2023年全年都在岗,全年工资收入为120000元,需要填写的年度工资总额为120000元。

例2:刘某2023年7月入职,月工资为6000元,年度工资总额需要用

600012=72000,以72000元填写。

例3:徐某2023年11月入职,11月工资为5000元,12月工资为6000元,年度工资总额需要用

(5000+6000)/2*12=66000,以66000元填写。

2

月平均工资如有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或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按实填写还是填写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

答:请单位按职工202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3

进行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全年工资填写时需要取整吗?如果取整,按什么规则取整?

答:填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

4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中年度参保人数缴费工资总额分别填什么?

答:《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中年度填写2023年;参保人数填写本单位2023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不包含2023年1月1日后进入单位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填写本单位本次申报的2023年工资总额,也就是申报信息表的汇总数。

5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过程中下载的模板中有已退工或退休职工如何处理?

答:表格中如有已离职和已退休的人员,不用删除,按原年度基数申报,不妨碍申报结算信息。

6

2023年新录用的员工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2023年新录用的员工以起薪月工资封顶保底后作为月缴费基数。

8

如何理解根据已结算月份,按启用后的缴费工资基数与前面已结算缴费工资基数进行差额调整工作,其补征或补退金额计入当月单位结算?单位什么时候可以查询到补征或补退的具体明细?

答:举例来说,某单位于2023年1月17日申报了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2月11日即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同时针对该单位2023年1月已经结算的缴费工资基数与启用后的缴费工资基数进行差额调整,补征或补退。

单位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信息-缴费信息-人员月缴费明细栏查询人员的月缴费明细。

9

是否2023年3月7日前未申报,才会按单位2023年12月份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

答:本次基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6日,若未在法定时间内申报的,将按单位2023年12月份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3年缴费工资基数。

10

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完成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后,是否还需要在医保系统里再申报一次?

答:各单位为单位参保职工申报养老、工伤、失业三险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后,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同步生效。

11

单位进行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后于当前结算期内又进行了缴费基数上调,为什么过结算期后没有采用上调后的缴费基数?

答:本次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统一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操作,若在同一结算期内同时做了缴费基数上调,仍将按照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数据结算。关于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同一结算期内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12

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时间?如果已经启用基数,填错数字了还能做缴费基数上调或者下调吗?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2023年1月至3月月度结算期间,每月业务期关闭后,系统对上月11日至本月6日期间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例如,单位在2023年1月6日申报年度缴费工资,那么1月11日起单位即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已启用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单位,若误报基数需要做基数调整的,上调基数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缴费基数调整(上调)调整;

下调基数的单位需携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表》与电子档调整表数据、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工资的个税明细材料(税务盖章),至所属区社保办事处申请缴费基数调整及缴费基数差额退费。

【第12篇】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常州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常州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将于3月6日截止!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23年度常州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将于2023年3月6日截止

还未申报的请一定要进行申报哦

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看

职工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1、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2、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有哪些途径申报?

(1)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进行申报。

(2)柜面申报:携带u盘至所属市、区、街道(镇)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报。

3、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是指的什么?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是指职工的2023年的年化工资收入总额,工资收入不足12个月职工,折算成12个月的工资收入申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4、用人单位可以多次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吗?

在同一结算期内(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已启用年度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数据即行锁定,不得跨结算期再次申报。请广大缴费单位在月度结算期关闭前及时核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

延伸: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十二档,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第13篇】2023年度常州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常州2023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将于3月6日截止!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23年度常州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将于2023年3月6日截止

职工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1、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2、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有哪些途径申报?

(1)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进行申报。

(2)柜面申报:携带u盘至所属市、区、街道(镇)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报。

3、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是指的什么?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是指职工的2023年的年化工资收入总额,工资收入不足12个月职工,折算成12个月的工资收入申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4、用人单位可以多次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吗?

在同一结算期内(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已启用年度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数据即行锁定,不得跨结算期再次申报。请广大缴费单位在月度结算期关闭前及时核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

延伸: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十二档,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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