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北京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北京市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购买商品房的购房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支付证明等。
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的,应携带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明,到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备案契税缴纳证明,如果是自用房的大修重建的,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供住房安全鉴定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明、工程预算、决算、付款证明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十四条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转移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时,必须在新单位先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时,新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开户时,应要求所在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简称“查询书”)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职工办理转移时作为开户证明。
2、职工将“查询书”交原单位,原单位经办人根据“查询书”的有关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连同“查询书”提交所属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各管理部的转移业务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出信汇凭证,划拨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3、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受托银行收到汇入的住房公积金后,根据附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有关信息,通知职工新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4、职工新单位接到银行通知3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交受托银行,将转入资金划入职工个人新账户。
1、首先我们要打开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官网
2、这个网站查询是不需要注册的,我们可以点击右侧上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按钮查询。
3、然后在弹出的查询框中选择一种验证方式,可以是身份证、登记号等,然后输入密码,再点击下方的“查询”按钮即可。
4、如果查询成功,就会显示你的公积金信息。
5、如果查询不到,那么说明你还没有缴纳公积金,会提示'没有词条记录'的信息提示。
提取条件是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在北京工作的,城镇户口职工仅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8家银行有合作关系,因此可以去这8家银行办理北京公积金联名卡。这8家银行分别是: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其中北京银行发行的是贷记卡,中国银行发行的是借贷合一卡。
至于其余的6家银行,发行的都是借记卡。因此,去哪家银行申请,主要是看用户需要申请什么类别的北京公积金联名卡。
新系统改过之后,对于刚接手北京公积金的小伙伴来说可能还不太熟悉,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增员减员。
首先登陆公司公积金账户。
在左方的菜单栏中选择【公积金】→【汇补缴】→【汇缴】,然后点击【编辑(2018-12)变更清册】。
如果需要增员点击【2018-12增加汇缴(开户、启封)】→【添加(增加)人员】,然后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个人缴存基数,点击确定。勾选所有增员的人,然后点击保存。
增员后点击【提交变更(增加)清册】。
如果减员选择【2018-12减少汇缴(封存)】→【添加(减少)人员】,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确定。勾选所有减员的人,然后点击保存。
减员成功后点击【提交变更(减少)清册】
增员、减员完成后点击【返回】,然后点击【确认申报(2018-12)汇缴清册】。就这样增员和减员操作就完成了。
北京公积金卡交通银行办好。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共五家银行合做发行联名卡。
联名卡名称分别是: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建设银行龙卡、工商银行牡丹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北京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具有信用卡功能。
1. 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2. 拿着个人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 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4.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月缴存基数上限仍沿用2023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27786元。
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进行审批。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规定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同缴存比例对应不同月缴存额上限。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北京公积金的最低标准就是四千一百七十元。
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的缴存限额为四千一百七十元,在原则上是不可以超过上限的。
职工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的数额,是职工上一年度每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比例。
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缴存的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的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一部分住房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北京公积金的提取职工应按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公积金转入职工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有朋友不知道在哪里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首先去搜索北京住房公积金网,进入后如下图所示,点击右上角红色圈子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
做提取材料:根据你的信息做提取材料,提取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委托书,提取资料等等。关于材料大家可以到淘宝搜索鼎石咨询。
去地税局交税:税点为取款金额的5%,希望亲们去地税局时不要紧张,老实讲你取得都是自己的钱,天经地义,根本没有必要紧张。记得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反正面是上下规格的,下面是给大家展示一下税务局交税时需要填写的一张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格式,不懂的就问税务人员。
开发票:资料审核无误后,开始缴纳税金,然后地税人员会给到你发票,记账联,完税证明3张依次排开。注: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有发票,而且必须是地税开的发票(正规发票就是有上面3张证明),一些卖房租房中介啊什么的开的发票统统不行,希望大家不要上当,不少人开了发票不能取花了冤枉钱,真有点让人心疼!
发票真伪查询,打印结果到a4纸:开完发票后,登陆国家地税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搜索北京地方税务局发票查询,进入后输入发票联相应位置,点击查询,,并将下图截图拖到word里打印出来(供住房公积金中心查看,有的中心需要,有的不需要,建议亲们打印出来让人事拿过去)
递交材料:无误后,带上合同材料,3张地税开的发票单子,还有打印出来的真伪发票证明一张,一并交给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同事(离职的取住房公积金交给上个单位相关同事就ok了)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南方财富社保网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北京买期房能提取公积金贷款,说明如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需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开发商备案原表,购房合同,付款证明,家庭住房登记证明,收入证明,缴存证明等),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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