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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入什么科目(20篇)

发布时间:2024-10-27 09:45:02 热度:8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业务宣传费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入什么科目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入什么科目

【第1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入什么科目

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第2篇】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某些支出项目采取税前限额扣除的办法,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虽然可在税前限额扣除,但基于其特殊性,实务处理中也存在着一些争议。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规定:“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实施条例还是财税[2012]48号文件,对超过扣除限额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作出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规定,于是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及税务工作者认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结转扣除没有年限的限制,即无限期结转,肯定能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得到扣除,只是扣除的期间递延而已。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只要实现销售收入,当企业盈利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结转扣除额可抵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缴税款;当企业亏损时,其结转扣除额并入了可税前弥补的亏损额,该亏损额能否得到完全弥补取决于其后五个纳税年度是否有足额的所得,如随后五个纳税年度所得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其中一部分递延结转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同样无法实现“税前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过限额的部分究竟应该如何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呢?笔者现通过实例予以剖析。

一、实例分析

(一)观点一: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能实现全额税前扣除

例1:假设甲公司2011-2023年各年的销售(营业)收入均为10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均为200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比例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5%。假设该公司2012-2023年度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为50万元,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23年度以前无结转扣除额。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具体分析计算见表1。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各年度列示情况见表2。

从表1、表2分析可见,在年度纳税所得连续盈利(正数)的情况下,2023年度超过税前扣除限额而在当年所得额调增4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均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限额指标内得以结转扣除,只是在“会计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两者间金额变动(总额相等)和扣除时间上存在递延而已。

(二)观点二: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必都能实现全额税前扣除

例2:假设上例中甲公司2012-2023年各年度利润总额均为-50万元,其他数据与例1一致,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具体分析计算见表3。

从表3分析可见,2023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限额的450万元,虽然在每年的税前扣除限额指标内结转递延到了以后年度(至2023年结转完毕),看起来似乎实现了全额扣除,但实际上由于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均为负数(包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结转扣除额),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抵扣。《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于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并入了纳税年度亏损额中,因此其结转扣除年限受五年弥补期的限制。在本例中,甲企业在以后各年度所得连续亏损的情况下,实际上无法实现逐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结转的部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前扣除”。

二、笔者观点

笔者认为,税法明确规定“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即只要企业持续经营,超额部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迟早能够实现全额扣除。这应该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企业在连续亏损情况下的税前结转扣除问题。

观点二认为,在纳税所得连续亏损的情况下,结转递延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否得到完全弥补,取决于法定的五个纳税年度内是否有足额的所得。笔者认为,按此观点进行的税务处理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多交了企业所得税,也有违税法的立法意图。超额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属于跨年度纳税调整事项,不应该简单地理解为税前扣除项目,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中,“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和“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均有单独列示。如对于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类似可于跨年度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便不能不加分析地一概当作以后纳税年度的一个纳税调减项目,如果在年度纳税所得连续亏损的情况下,不必在亏损年度填列“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因为事实上不能实现扣除),而应该让其继续保留在“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之中,这样可以等待以后年度纳税所得盈利时再予以结转扣除,从而可以避免受五年亏损弥补期限制的纳税风险。

作者:方飞虎,单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来源:财务与会计。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3篇】业务宣传费属于广告费吗

会计人员要知道: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一样吗?

广告费?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广告发布者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区别点

二者的根本性区别为是否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

相同点

1、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促销之目的进行宣传而支付的费用。

2、在企业所得税上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均规定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企业无论是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通过广告公司发布广告,还是通过各类印刷、制作单位制作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均可合并在规定比例内予以扣除。

提醒

企业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40%需直接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余下的60%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0.5%扣除限额的部分仍应调增,因此一部分企业利用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费概念上的相近,会把一些本应属于招待方面的支出并入业务宣传费,达到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因此提醒大家:

1、商场或购物中心的礼品费发票属于业务招待费;

2、向客户送礼还应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会计人员要正确区分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不可因混淆概念而违反税法。

政策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做了原则性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财税〔2017〕4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第4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几乎每家企业都会涉及,但这些费用的税前扣除你都了解吗?今天e企君就和大家聊一下。

扣除比例一 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 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 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来源中税答疑,如有更多问题,请点击“了解更多”。

【第5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

嘿!你觉得谁家的广告好

爷爷奶奶的年代,

信奉“酒香不怕巷子深”,

爸爸妈妈的年代,

有所谓赔本也要赚吆喝的说法,

而到了我们的年代,

不管新旧媒体,

铺天盖地的广告,

让我们惊讶企业对于广告宣传的重视。

有时候还惊讶,这么高的广告宣传成本,企业还能赚钱吗?

别瞎操心了,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别说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带来多大的效益,这费用人家缴企业所得税时,还能税前扣除呢!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标准

1

一般企业扣除标准不超过1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三类企业扣除标准提高至3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关联企业可按分摊协议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规定:“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第6篇】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公司运营离不开对产品的宣传,宣传必定伴随着花费,但在入账时,很多财务人都不明白,对于宣传费用到底是应该记入业务宣传费还是广告费中。那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区别,以及二者的税前扣除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二者的区别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这两种费用并不相同,其主要的区别在于广告费可以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而业务招待费则无法取得。但二者也存在共同点,它们皆是为企业产品促销、扩大影响等宣传所付出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税前扣除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512号)规定:“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也就是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税前扣除,其税前扣除额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小编这里举例为大家说明。

【案例】

a公司今年的销售收入为600 000元,支付广告商广告费60 000元,为产品做宣传花费业务宣传费20 000元。则,a公司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如下: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合计:60 000+20 000=80 000(元);

按照规定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可合计扣除范围为销售收入的15%:

可税前扣除最大金额=600 000×15%=90 000(元);

由于80 000元<90 000元,因此,a公司的广告费用与业务宣传费80 000元可全部税前扣除。

温馨提示:15%的税率仅限一般企业,特殊企业请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计算。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是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第7篇】广告费业务宣传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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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禧攻略》

今夏最火的电视剧莫过于大型古装剧《延禧攻略》了,剧本精彩,服装道具考究,让粉丝们追起剧来就欲罢不能,但同时剧中出现的弹幕式广告植入也引发了不少的热议。

电视剧的播出免不了广告商的支持,针对不同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呢?

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一般企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30%

政策依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烟草制造业

注意:不得税前扣除!

注意: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第8篇】哪些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大部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十分注意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问题,扣除方法出现错误,可能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那么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这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基数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号)第一条: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查补收入可以作为计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哪些扣除比例

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注意事项

关联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筹建期间。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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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区别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的3条特殊规定

1.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条规定使得以上几类企业在当年直接减少了15%的企业所得税。

2.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定。因此,烟草生产企业和烟草销售企业有关烟草的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3.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关联企业广告宣传费可按分摊协议扣除的2点注意事项

1. 归集到另一方扣除的广告宣传费只能是费用发生企业依法可扣除限额内的部分或者全部,而不是实际发生额。一般企业应先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化妆品制造或销售等前述三类企业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30%,计算出本年可扣除限额。

2. 企业可扣除的广告宣传费按规定照常计算扣除限额,另外还可以将关联企业未扣除而归集来的广告宣传费在本企业扣除。

切记:以上“41号文件”从2023年开始执行至2023年止。

【第10篇】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百分之十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中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2、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11篇】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区别

大部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十分注意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问题,扣除方法出现错误,可能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那么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这几个方面,您要格外注意啦!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基数如何计算

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02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号)第一条: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查补收入可以作为计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哪些扣除比例

01

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2

3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3

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注意事项

01

关联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02

筹建期间。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第12篇】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2023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第一条与第三条的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给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人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综上,企业在筹办期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据实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如下: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按照销售(营业)收入的30%限额扣除;其他企业按照销售(营业)收入的15%限额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如何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举例说明

例子:某汽车销售公司2023年支出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100万元,当年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为200万元。假设企业未发生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前年度可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80万元,某汽车销售公司2023年度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如何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解析:某汽车销售公司2023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金额计算与报表填列如下:

(1)可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限额为(4000+200)*15%=630万元;

(2)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500+100=600万元,以前年度可转结扣除的广告宣传费为80万元,合计金额为680元;

(3)(1)和(2)之间取孰小值作为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即2023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金额为630元,本年度需纳税调整减少630-600=30万元,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限额为80-30=50万元。

【第13篇】虚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广告宣传作为宣传产品和企业形象的一种重要途径,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政府为调节经济,对不同的行业实行不同的广告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一般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15%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如果企业每年度的广告费一直居高不下,根据标准,我们要做的就是增加销售收入,但是收入增加,广告费又要增加,这就又不够抵扣了。那么广告费的筹划该如何做呢,下面结合案例给大家介绍一下。

案例说明

现行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果企业每年列支的宣传费用均超过限额,超额部分即使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也无太大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设立单独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产品通过销售给销售公司再对外销售的双重销售,来增加其企业集团的销售额,达到提高税前扣除额度的目的。

税负测算

设立单独核算的销售公司后,全年可准予扣除的广告费用为7500(万元),大于当年实际列支金额,可全额扣除,不会调增应纳税额。企业集团当年可节省税收为350-0=350(万元)。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如果您感觉公司税负压力过高,欢迎咨询花生财税李老师,将会给您提供免费的税务咨询

【第14篇】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哪些费用属于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一般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由于有扣除限额,所以这个“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就需要大家重点关注,那么它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一、怎么界定这个“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实际上就是符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概念,是真实意义上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实已经发生的合规凭据。我找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找到对其界定的文件,所以,建议大家先按会计核算和经营常规掌握。

二、什么是广告费?

根据已经废止的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虽然文件已废止,但还是能为我们提供界定“广告费”的理论基础。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活动。

综合来看,广告费应该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三、什么是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应该是指除了广告费之外,企业为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展会支出、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公关设计费、以及与产品宣传相关的食宿费、材料费、人工费,服装费、场地租赁费,等等。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营销、宣传的目的而发生的费用,既有共同属性也有区别,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限额扣除。因此企业无论是发布广告,还是制作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进行宣传,所支付的费用均应合并在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中按照限额扣除。

【第15篇】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

广告费,大家相比不陌生。

那么,广告制作费,算是广告费吗?

广告费与广告制作费,到底有何不同呢?

依据财务[2016]36号文件描述,广告服务费,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所以,文章图片里,向广告公司租用路牌广告牌宣传自身产品产生的费用,就是广告费。

但,制作广告牌的费用,往往单独收费,在税目上,不作为广告服务费,而是设计服务费。

这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对于兼做广告牌制作的广告公司,可在合同中约定好各项明细费用,有助于节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对于财务工作者,我们应该更好的区分。

公司广告牌制作费应计入到管理费用的业务宣传费中,业务宣传费是公司经办的用于企业形象和产品宣传的但不列入销售费用的费用支出。

我们财务工作中,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1)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2)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对于一般企业来说,这两种费用的扣除,所需要的举证资料也存在差异,其合同依据差别很大,存在不同涉税风险点。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希望大家多多讨论,多多留言。

【第16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0

今夏最火的电视剧莫过于大型古装剧《延禧攻略》了,剧本精彩,服装道具考究,让粉丝们追起剧来就欲罢不能,但同时剧中出现的弹幕式广告植入也引发了不少的热议。

电视剧的播出免不了广告商的支持,针对不同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呢?

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一般企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30%

政策依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烟草制造业

不得税前扣除!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注意: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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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烟草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的4个关键点

来源:北京石景山税务

一、一般企业扣除标准

不超过1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特殊企业扣除标准

不超过30%。特殊企业包括:

1)化妆品制造或销售企业;2)医药制造企业3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 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关联企业税前扣除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四、不可扣除的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上,佣金和手续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比例一样吗?

来源:税库山东

1、在企业所得税上,佣金和手续费限额一样的。一般企业计算佣金和手续费限额的基数,是佣金手续费对应的服务协议或合同所确认的金额,以该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2、在企业所得税上,鉴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类同性,税法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在一起进行税前扣除,因此扣除比例都是一样的,一般企业是营业收入的15%。

注意:

1、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2、佣金和手续费是二者的含义有区别,手续费支出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有关事项,所支付给他人的一种劳务报酬,体现的是为委托人提供了具体的服务:如证券交易手续费、代办机票手续费、代购代销手续费。佣金支出是具体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居间介绍、经纪服务所得到的报酬。支付报酬的一方即为佣金支出,它的价值体现在中间人帮助交易双方获得了交易的商业机会,即促成交易。

参考: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年第72号)规定: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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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率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第19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比例

扣除比例一 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 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 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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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

扣除比例一 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 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 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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