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公司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社保让员工出一半违法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我国的社保是由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个保险组成,称为五险,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缴纳,职工需要承担部分费用,但仅仅是一小部分。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其员工承担一半的社保费用,这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以缴纳社保为由克扣员工工资的,可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一般办理的卡两个月左右才能拿到,个人办理会更快,如果需要的急,建议打相关工作人员电话问问。
单位上交职工制卡信息后,人社部门还要进行信息确认,之后还要经过照片提取、银行开户、卡商制卡、激活个人账户等流程,才算制作完成社保卡,成卡统一发给企业,由企业发给个人。在正常条件下,这个周期需要2个月的时间。
在交社保期间因就医所产生的医药费是可以报销的。
这需要个人将就医时的票据(加盖全额垫付章)交给单位,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申请报销。
事实上,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如果新单位在异地,可能需要根据异地的社保中心确认或者根据异地不同的政策办理,这个在辞职前,最好都到社保中心了解清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者需要交纳社会保险,一部分由本人出,另一部分由公司交纳。
公司交纳的部分会归入统筹基金部分。
统筹基金是有该地区所有单位所交纳的社保汇聚而成的一个统一的基金。
后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给每一位参加了社保的人员的资金也是从这笔统筹基金出,基金的起付标准也取决于该地区的收支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袭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公司按最低标准交社保是不合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1、如果是合法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工商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2、同时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己的法定权益。
3、也可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如果员工要求补缴社保,企业100%要补缴。虽然员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
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甚至还会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月中离职社保公司应该缴纳。只要这个月里员工还在公司单位上班,单位就有义务去为员工缴纳保险。对于不给缴纳的,可以直接去社保中心进行举报,然后要求公司补上保险。当然也可以仲裁要求补上保险,这些都会被支持的。员工离职的那个月,原单位应该按照平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公司没交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缴纳社保基数和工资总额不相等,但与工资总额有关。缴纳社保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
2、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3、在社保缴纳和工资总额的关系中,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第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员工社保可以外包在其他公司缴纳,公司社保外包的怎么做账:
1. 企业缴纳部分计提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2. 缴纳社保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公司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代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其他应付账款—劳务公司。
借:其他应付账款—劳务公司。
贷:银行存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应该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如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1、保险的险种不同:这一点是个人缴纳社保和单位缴纳社保最明显的区别了,因为个人缴纳社保只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单位缴纳的社保就比较广泛了,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险这五个基本的险种,因此单位缴纳的社保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相比来说,单位缴纳的社保提供的保障更多一些。
2、缴纳的金额不同:如果说个人缴纳社保,一般的情况下缴纳的比例是20%,然后还要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以及社保部门提供的一些缴费档次,最低档次为60%,最高的档次为300%,但是单位缴纳的社保就不一样了,缴费的比例一般是公司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养老保险是单位每个月缴纳20%,个人缴纳40%,医疗保险是个人缴纳2%,公司缴纳9%,然后每个月再加上十块钱的大病统筹的保险费用。
3、参保的地点不同:如果说自己缴纳社保,那么就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了城乡居民保险或者是新农合,必须要到当户籍所在地的进行缴纳和办理,如果说是单位缴纳的社保,那么和户口所在地基本上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在退休的时候需要根据户口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办理一系列的退休手续。
4、养老的待遇不同:一般的情况下职工缴纳的保险的费用都会比较高一些,但是个人缴纳的都是按照高中低三档进行缴纳的,即便是最高的也只是社会的平均工资,缴费的基数比较低,所以以后领取的养老金相对来说也是比较低的,但是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的待遇是多缴多得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领取更多的养老金,那么就需要缴纳更多的费用才可以获得。
休产假公司给交社保。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公司交社保不要就业失业证,到一家新公司上班缴纳保险不是必须要有就业失业证。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第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公司给员工补交社保需要资料有: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
34人
82人
34人
89人
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