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融资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哪里可以办理公有住房租赁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办理公有住房租赁证需要去当地的公有住房管理部门,公共住房租赁证应由政府住建部门办理,并享有比较低廉的租金待遇,申报手续在居住地社区办理。物业只是住宅区的服务机构,无权办理公有住房租货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凭证往往只登记一人,全国各地的公产房管理政策都强制性要求只能有一人申请过户。
办理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以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办理,并提供本人手写申请书第二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一般包括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第一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以及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中小企业的融资的4个特点:
(一)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内源融资
(二)经营风险高,难以吸引外来投资
(三)资金需求少、频率高
(四)融资成本高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违规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第三条之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违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德国大众汽车融资租赁增资至18.2亿元,增幅70.09%
12月20日,德国大众汽车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注册资本由107000万元,增加至182000万元,增幅达到了70.09%。德国大众汽车融资租赁也成为了今年第9家增资(或新增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汽车主机厂。
这里要专门说一下,德国大众汽车融资租赁和上海大众融资租赁并非一家公司,很多媒体和从业者把两者混为一谈。德国大众汽车融资租赁才是大众汽车关联的主机厂系融资租赁公司,而上海大众融资租赁的控股股东是上海的出租汽车企业。
参考资料:上海大众融资租赁因违规收央行罚单,但公司和大众汽车没关系
汽车主机厂对于融资租赁的增资不外乎两种信号:
1、业务发展比较好,业务量增大,资金需求量增大。
2、表明股东和核心管理层对行业有信心,希望加大投入。
在2023年,已经分别有比亚迪汽车、哪吒汽车、上汽集团、沃尔沃汽车、蔚来汽车、吉利汽车、裕隆汽车等7家主机厂增资(或者新增注册)8家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这次德国大众汽车融资租赁是第9家主机厂系融资租赁公司增资(或新增注册)。
汽车主机厂纷纷布局融资租赁,近两年更是频频大幅增资,2023年增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主机厂更是达到了12家,创历史之最!
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增资,可以看出汽车主机厂还是很明白汽车融资租赁布局的重要性的,但是绝大部分汽车主机厂至今还是没有清晰明确的知道汽车融资租赁该如何发展!至今,绝大部分主机厂系融资租赁公司还是“类信贷”回租作为主营业务模式,但是随着监管政策越来越严格,“类信贷”回租业务将面临巨大的困难,拥有战略眼光的融资租赁公司正在逐渐转型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
正是因为越来越多的汽车主机厂意识到了融资租赁公司的重要性,于是大部分汽车主机厂开始纷纷布局融资租赁公司,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54家汽车主机厂系的融资租赁公司。
主要的主机厂系融资租赁公司如下:
汽车融资租赁既是汽车产业链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汽车市场发展的需求。在欧美国家,汽车融资租赁(直租)的渗透率普遍在20%-30%之间,美国达到了32%,中国只有2%。
今天就把之前的冷饭炒一下,分享一下汽车融资租赁的重要性和如何发展的问题。也就是解决“为什么要发展汽车融资租赁?”和“怎么发展汽车融资租赁?”的问题!
二、汽车融资租赁有多重要?
汽车融资租赁具有独特的优势,具有其他经济形式无法替代的特点。汽车融资租赁既有“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特点,更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是其他行业不具备的优势。
汽车融资租赁具有的优势和作用很大,尤其汽车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即汽车以租代购业务),相对于汽车贷款类业务和汽车融资租赁回租业务具有相当大的优势和作用,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六个大方面:
(一)有利于提升汽车整体销量
汽车以租代购是成熟汽车市场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汽车以租代购的充分发展有利于提升汽车整体销量。也就是说,汽车以租代购有着非常重要的促销作用。
汽车以租代购所激活的市场是3线城市以下的空白市场,属于新增市场,并不是在现有市场抢占客户群,所以对于国内提升汽车整体销量有更多的绝对提升作用。
据央视财经报道,汽车融资租赁的消费群体和4s店的购买车的消费群体的重叠度只有15%,也就意味着汽车融资租赁的消费模式拉动了的客户群,中间有85%是以前4s店销售模式还没有被触达到的。
(二)有利于提升汽车金融渗透率
汽车金融作为汽车产业链中最具价值和活力的一环,在全球发展很快。按照世界知名的咨询机构罗兰贝格的数据,2023年美国汽车金融的渗透率已经超过87%,其中汽车贷款类业务占比55%,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是直租业务)占比约32%。
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汽车金融也日益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参照罗兰贝格的数据,2023年我国的汽车金融整体渗透率约为43%,其中汽车贷款类业务占比35%,融资租赁回租(类信贷)占比约为6%,融资租赁直租(以租代购)占比约为2%。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中国的的汽车贷款类市场已经和国外的金融渗透率接近,但是融资租赁业务还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大力发展汽车以租代购有利于提升整体汽车金融渗透率,整体金融渗透率提升能带动汽车后市场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整个汽车产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有利于丰富汽车消费布局,实现渠道下沉
一直以来,国内的汽车消费一直是以大城市为主要的消费市场,汽车主机厂和经销商在汽车消费布局上面,主要以一二线城市为主。
近几年,随着一二线城市的限购等限制政策和市场容量逐渐饱和,一二线城市汽车消费市场增长乏力,而汽车以租代购主要布局三线城市以下市场,主要激活三线城市以下的客户群体,这样就丰富了国内汽车消费的布局。
汽车以租代购的客户分析数据也证明了丰富国内汽车消费市场布局的正确性。
据相关数据显示,汽车融资租赁的客户群体中,18-35岁的消费者占比达到68.4%,而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的消费者占比达到71.9%。对于汽车市场,三四五线城市是汽车消费增长最迅速的市场,80后、90后为代表的年轻人则是汽车消费的主力军。
(四)有利于二手车行业平稳控制车源和价格
汽车融资租赁可以把控二手车车源。车源是二手车交易的核心,而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可以帮助二手车交易获得更多持续的二手车车源。同时,因为具有持续的二手车车源的输出能力,那么对于二手车的价格把控能力就会更加有力。
(五)有利于布局汽车后市场,形成完善的汽车产业链
汽车行业的很多人都知道汽车行业最大的金矿是汽车后市场,在国外成熟的汽车市场,一般汽车销售的利润低于20%,80%以上的利润都来源于汽车后市场,包含汽车金融、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汽车改装、汽车文化等等。
近些年也有很多公司意图布局汽车后市场,但绝大部分都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就是现有客户群已经形成固定的消费模式,再加上汽车4s店、线下维修厂、快修店等行业都在抢占市场,很难有汽车后市场的企业能够做大做强。
汽车融资租赁可以从三四线城市以下的市场首次购车客户作为突破口,从客户购车开始就培养客户的消费习惯,绝大部分汽车融资租赁用户可以直接培养为汽车后市场用户,这个过程虽然时间投入比较长,但是一旦形成固定的基础客户群体,将会呈现爆发式增长,并且对于客户的粘性、信任度等等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六)有利于完善国家金融体系
2023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要求: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在相关的文章中,老黄就提出过这种观点:国家在严格限制民间借贷利率和严厉打击非法放贷的基础上,在积极鼓励和规范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行等行业的发展,这就是在完善整个金融体系,是一套“政策组合拳”,能丰富融资方式、扩展融资途径。
很多人担心的“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会增加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难度”的问题,上面提到的“政策组合拳”这些措施就能很好的解决。
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肯定还有不同的金融产品类型,想靠贷款一种类型的金融产品覆盖所有金融需求客户、靠一种产品包打天下,这本来就是错误的观念。举个例子,就算面粉是中国人的主要粮食,但是也不是适合所有人,所以还需要大米、大豆、小米、高粱等不同的粮食种类。
金融市场也是一样的道理,虽然现金借贷是主要的金融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和个人都适合这种金融融资方式,很多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完全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典当行等等其他金融方式解决。尤其很多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需求就是购买设备、汽车等等,那么最适合的方式是融资租赁而不是现金借贷。
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7月5日17部委联合通知中都明确提到:“支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说明汽车融资租赁在未来几年都会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汽车主机厂频繁大规模增资融资租赁公司,也体现了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重要性。
三、如何做好汽车融资租赁?
那么在汽车金融整个行业从业者和绝大部分主机厂都看好汽车融资租赁的情况下,汽车主机厂应该如何操作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呢?
(一)要改变固有观念
如果汽车主机厂想真正的快速发展汽车以租代购,尽早抢占市场,那么就必须改变固有观念,真正认识汽车以租代购(汽车融资租赁直租)。
汽车消费金融主要包括汽车消费信贷和汽车以租代购两大类。
1、汽车消费信贷
汽车消费信贷指的是以货币为交易主体、汽车为载体、信用为依据的汽车金融业务形式。包含汽车消费贷款、汽车抵押贷款、汽车售后回租等等。
汽车消费信贷是现在国内汽车金融的主要形式,所占汽车金融渗透率为35%左右,和国际上的汽车信贷类业务的渗透率(35%-40%)基本持平。所以,未来国内的汽车信贷类的业务进入存量市场的竞争,竞争主体主要为汽车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
2、汽车以租代购
汽车以租代购指的是以使用权为交易主体,附加所有权交易,融资和融物相结合,有场景有资产的汽车金融业务形式。包含汽车融资租赁直租、汽车经营租赁、租购一体化、汽车订阅等等。
汽车以租代购在国内刚刚发展,所占汽车金融渗透率为2%左右,和国际上的汽车以租代购业务的渗透率(20%-35%)相差巨大,理论至少有十倍以上的增长空间。
所以,未来国内的汽车以租代购业务是新增市场的竞争,竞争主体会是主机厂系融资租赁公司、银行保险系合作融资租赁公司、第三方互联网系融资租赁公司等。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
汽车消费信贷是货币交易,而汽车以租代购是物品交易,两种业务模式的基本逻辑是不一样的。由于基本逻辑不一样导致的后面客户群体、组织架构、产品方案、风控体系等等都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必须从根本观念上明确汽车以租代购的不同,才可能找到真正的正确的汽车以租代购操作方案,否则从根本上观念错误导致后面会造成战略方向错误,那将是不可弥补的错误,甚至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
例如,大白汽车(上市公司趣店集团的以租代购项目)、优信一成购(上市公司优信集团的以租代购项目)等等都是因为没有从根本观念上认识到汽车以租代购的不同,按照汽车消费金融的观念去指导汽车以租代购,必然造成关停倒闭的结果。
汽车以租代购因为具有以使用权为交易主体,附加所有权交易,融资和融物相结合,有场景有资产的产品特性,非常适合开拓三线城市以下的下沉市场的新增用户市场。
这些客户一般征信一般,资产一般,同时对于社保、打卡工资等条件也都不太适合,是不适合汽车消费信贷类业务的,反而非常适合汽车以租代购业务。
对于绝大部分自主汽车品牌和一部分打算开发下沉市场的合资品牌,汽车以租代购是最重要的市场,汽车以租代购业务发展的如何直接关系到绝大部分自主汽车品牌未来的生死。
(二)要学习基础知识
汽车主机厂观念改变以后就要深入学习汽车以租代购的基础知识,基础知识才是实际业务操作中真正需要的知识。观念能起到企业发展导向的作用,而基础知识才能把观念转化为落地实施的具体方案。
汽车以租代购的基础知识包含:
1、融资租赁知识
2、汽车销售知识
3、汽车租赁知识
4、汽车过户知识
5、汽车售后服务及保险理赔等知识
6、银行汽车贷款和厂商金融贷款知识
7、行业最新动态
8、竞争品牌信息
9、其他相关知识,包括销售话术技巧、汽车产品知识等等。
只有系统的学习基础知识,才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系统的思考问题,避免片面思维,造成工作中前后矛盾,明显重大错误等问题。
例如,某知名汽车以租代购品牌,因为产品设计没有系统性思维,造成了第一年大量退车、第二年大量续贷被拒收车造成大量负面新闻等连续的重大失误。
(三)要聘请专业团队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这句话每天都在说,很多企业家都把这句话作为企业的指导思想。小米集团的雷军在创业之初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专业的人才。
专业的团队不但可以让企业迅速发展,还能让企业避免踩坑,因为每个行业发展过程中一定会有一些行业大坑,专业人才因为具有一定的经验和知识,那么就能避免大多数行业大坑,让企业无谓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而如果没有专业的团队,可能非常明显的错误也不会被重视,很可能未来某一个时间段会造成企业重大损失。
例如,某融资租赁企业开展以租代购业务,因为具有汽车消费信贷的固有观念。所以,当有客户还未拿到驾照就申请以租代购业务的时候,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结果承租人无证酒后驾驶造成伤亡事故,而融资租赁公司因为把车辆提供给没有驾驶资质的承租人,具有明显过错,需要对于事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六十余万元。
现在有些企业却越来越封闭,不愿意去聘请专业的人才,宁可自己企业内部花费大量的资金和时间去试错。
例如,某上市公司据传当初想聘请某汽车行业专业人才来操盘汽车以租代购项目,但是不愿意花费每年三百万的年薪,最终决定有内部孵化项目,结果项目重大失误,造成了数亿元的损失。
(四)要搭建合理的组织架构
只有具有正确的观念和知识,才能搭建合理的组织架构。否则如果按照汽车消费信贷的传统观念去搭建组织架构,很可能并不适合汽车以租代购业务的开展。
错误的组织架构必然会造成后期业务开展的困难,甚至限定了企业发展的上限,以及提高了企业失败的概率!
例如,车辆管理部(或者资产管理部)在很多汽车消费信贷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是不存在或者不重要的部门,但是因为汽车以租代购是物品交易为主体的行业,而且对于汽车资产的管理能力要求非常高,那么在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车辆管理部是最重要的部门之一。那么对应的在搭建组织架构的时候,车管部门的人员设置、责权利分配、参与企业决策程度等等各方面都要有相应的制度。
(五)要有正确的产品设计
只有前面那些企业基础都正确才能保证设计出系统的合理的产品设计方案,否则不管是观念错误还是组织架构错误,都无法保证设计出正确的产品设计方案。
例如,一家汽车经销商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盲目追求市场竞争,为了去和某些互联网以租代购平台竞争,设计了一些零首付产品方案,结果在没有坏账的情况下(非正常客户一部分退回,一部分收回),企业居然亏损。这说明在这家企业在产品设计方面非常不合理。
老黄深入了解之后才知道,这家企业虽然收回了全部车辆,但是因为是滞销车型,该车型在六个月内大幅降价,造成了客户租金根本无法覆盖车辆贬值的价值,这就是典型的产品设计漏洞。
那么汽车以租代购的产品设计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呢?至少包含十四个方面的内容:
1、客户需求
2、客户购买力
3、客户风险
4、市场同行业产品价格和优缺点
5、市场相关行业价格和优缺点
6、资金回收周期
7、租金支付曲线
8、资金成本
9、运营成本
10、车辆折旧曲线
11、车辆套现平衡点
12、车辆事故概率及损失预估
13、车辆衍生利润
14、车辆处置能力
(六)要制定合理的流程
产品设计完成以后,就要设计对应的合理的流程规范。
合理的流程规范既能保证企业的业务正常开展,还能提高工作效率;而如果不合理的流程规范,就会造成一些管理漏洞,那么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就会出现一些管理问题。
例如,某融资租赁公司居然出现了员工倒卖公司车辆产权登记证的情况,据了解这个公司的流程规范里面缺少对于汽车产权登记证的相关管理规范,最终造成了车辆产权登记证满天飞的情况。门店、总部、车管员、门店经理、销售员都私藏了一部分车辆产权登记证,很多员工和客户勾结,为了私利偷偷把车辆所有权过户给客户的情况。
(七)要有专业运营管理团队
运用管理是整个企业的枢纽部门,整体规划业务实施,联系公司各个部门,这就需要非常专业的能力。但是一些融资租赁公司,完全没有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那么对应的也就不具备专业的运营管理能力,就造成了整个业务链条严重脱节,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互相扯皮。
例如,某知名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他们的运营部门定义的汽车以租代购客户群体居然是优质客户,然后通过4s店渠道去开展汽车以租代购业务,结果自然是惨不忍睹。但是运营管理部门不但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反而抱怨市场部门推广效果不佳和销售部门销售能力差,真实滑稽可笑。
(八)要搭建专业风控体系
前面提到了,汽车以租代购和汽车消费信贷的基础逻辑不同,对应的客户群体、推广方式、渠道方式等等都不相同,那么对应的风控体系也是不一样的。
汽车以租代购的客户群主要为信用次级客户和追求个性化服务的群体,那么对应的这两类客户群体的风控体系应该是不同于汽车消费贷款的。
汽车以租代购的风控基础是资产信用,风控体系是以资产信用为基础而搭建的体系。而汽车贷款的风控基础是主体信用,汽车贷款的风控体系是以主体信用为基础搭建的体系。两者有着本质的差异。
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完全照搬汽车消费信贷的风控体系,那必然会造成彼此的不匹配,结果要么是增加风险,要么是影响业务发展速度。
(九)要合规合法经营
最近两年国家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于金融相关产业的监管力度,造成了很多企业的政策性风险,这就要求融资租赁公司一定要合规合法经营。当然,合规合法经营的前提有两个,一个是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另一个是要具有敬畏心理。所以对应的,没有合规合法经营的企业,要么是能力有问题,要么是思想有问题。
例如,某上市融资租赁公司,因为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过程中,不能做到合规合法经营,最终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涉嫌套路贷而立案侦查,紧接着相关人员被监察机关批准逮捕。
企业经营的目的除了盈利,还有社会责任,一定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一定要合规合法经营。这就需要企业一方面具备专业知识,另一方面要有敬畏心理!
(十)要整合产业链资源
汽车以租代购不是单纯的汽车销售行为或者汽车金融行为,更多的是具备资产管理的功能。汽车以租代购不但能提升新车的汽车销量,还在汽车金融资产、二手车车源把控、二手车价格调整、客户消费习惯培养、衍生服务嫁接、衍生利润发展等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那么作为汽车主机厂,除了汽车以租代购业务本身,要整合整个产业链资源,形成一个从汽车生产、汽车销售、汽车金融、汽车维修、汽车保养、汽车配件、汽车保险、汽车加油、汽车文化、二手车交易等覆盖整个汽车生命周期的大型产业链,形成产业闭环,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促进社会产业进步!
汽车以租代购行业发展到现在让人觉得又悲又喜。
悲的是即使已经有很多互联网系融资租赁公司的汽车以租代购项目关停倒闭了,但是绝大部分互联网系融资租赁公司依然没有意识到风险。
市场已经证实了老黄曾经的预测:五年之内会有90%以上的互联网系以租代购平台倒闭,不可避免!
喜的是绝大部分汽车金融行业从业者和大部分汽车主机厂都意识到了汽车以租代购的重要性,相信随着汽车金融行业的资源逐渐向汽车以租代购倾斜,汽车以租代购行业会越来越好。
老黄坚定认为:汽车以租代购是未来中国汽车金融的主流方向,行业发展一定会越来越好!
随着2023年融资租赁行业年报的推出,有一批优秀的融资租赁公司脱颖而出,总资产再上一个台阶,成功迈入了千亿俱乐部,截止到2023年底,已经有16家融资租赁公司迈入融资租赁千亿俱乐部,其中有10家金租公司,6家商租公司。
其中光大金租、海通恒信租赁和国网租赁是2023年新加入千亿俱乐部的融资租赁公司。
一、千亿融资租赁公司各项指标排行榜
千亿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排行榜
从总资产规模来看,交银金租和国银金租凭借超过3000亿元的总资产规模排在前两位,交银金租总资产为3092.72亿元,国银金租总资产为3033.30亿元;总资产超过2000亿的租赁公司有4家;总资产规模1000-2000亿的租赁公司最多,有10家;民生金租和招银金租总资产即将突破2000亿。
千亿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排行榜
注册资本金往往能够反映一个公司的股东背景实力,千亿俱乐部的16家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均在50亿以上,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221.01亿元的注册资本金名列榜首。
千亿俱乐部融资租赁公司的股东主要为银行、大型国央企或民营集团公司,在这些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的过程中给予了大量的支持,使得这些公司能够取得较快的发展。
千亿融资租赁公司营业收入排行榜
融资租赁公司的营业收入往往能够反映公司的业务投放规模,从营业收入排行榜来看,渤海租赁、远东租赁和交银金租的营业收入名列前三位。
千亿融资租赁公司净利润排行榜
从净利润来看,远东租赁以54.99亿元的利润遥遥领先,盈利能力在千亿俱乐部中位列榜首,平安租赁和国银金租紧随其后。值得注意的是,受股东及经营情况不佳影响,营业收入排名第一的渤海租赁是16家千亿俱乐部成员中唯一亏损的融资租赁公司,亏损金额高达76.09亿元。
二、近五年top5融资租赁公司业绩指标
融资租赁公司的交椅从来都不是由某几个公司独占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座次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下面选取了千亿融资租赁公司中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四项指标的前五名,展示这五家公司近五年的排名变化。
总资产排名top5:交银金租、国银金租、工银金租、平安租赁和远东租赁
从近五年的总资产情况可以看出,2023年和2023年时,榜首为工银金租,2023年、2023年和2023年榜首为交银金租;平安租赁是总资产增长最快的租赁公司。
营业收入排名top5:渤海租赁、远东租赁、交银金租、平安租赁和工银金租
从近五年的营业收入情况可以看出,渤海租赁和远东租赁这两家资历较深的商租公司一直稳居前两名,渤海租赁营业收入虽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但近五年均名列榜首。后三名的席位在近五年内则一直有所变化。
净利润排名top5:远东租赁、平安租赁、国银金租、工银金租和交银金租
从近五年的净利润变化可以看出,远东租赁除2023年时被平安租赁短暂地夺去了第一的席位,其他时间都位居第一,且具有绝对的优势,这与其业务投放广,营业收入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平安租赁的净利润在2016-2023年逐年升高,在2023年夺得榜首,2023年净利润下滑,榜首重归远东租赁。
千亿融资租赁公司座次瞬息万变,稍有松懈,后来者便可居上,头部租赁公司仍需努力。
企业如何去融资,今天就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分享一下,希望能够切实的帮到大家一些地方。
方法/步骤11、企业可以让员工入股的形式进行融资。这个是一个合理合法的融资方式,很多公司都有成功的先例。
22、企业还可以通过社会众筹来融资。利用社会的力量来众筹融资已经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融资方式。
33、企业还可以通过上市来融资,上市得程序很复杂,但是一旦成功,就能进行大量的融资。
44、企业还可以利用企业之间的联保来融资。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联合和支持,通过这样的途径融资。
55、企业还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的支持来进行融资。银行的贷款也是当今企业融资的一个直接途径。
66、企业还可以通过民间借款来融资,民间很多资金,我们可以利用起来,然后融到资。
企业预警通·融资租赁周报
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
重点关注
1、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拟发债还融资租赁款
日前,山东淄博市最大城投平台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a)发布了《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资金用途显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上限为10亿元整,用于偿还发行人存续有息债务,其中包括3家金融租赁公司本息,合计金额约1.8亿元。
2、中广核租赁入选“2022福布斯中国融资租赁机构”50强
近日,福布斯中国发布年度评选结果,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入选“2022福布斯中国融资租赁机构50强”。
行业动态
1、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获得3a级社会组织评定等级
根据《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津民发﹝2012﹞50号)和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属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2023年11月29日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终评,表决确定了2023年度天津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评估等级。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获得了aaa等级结果。
2、山东省融资租赁公司与中小企业对接会在济宁举行
近日,山东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在济宁邹城举办融资租赁公司与中小企业对接会。本次对接会,全省15家优质融资租赁公司介绍了基本情况,我市30余家中小企业发布了融资需求,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为下步开展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业动态
1、广东银保监局要求粤财金融租赁前总经理张文接受调查
近日,广东银保监局发布一份《个人接受调查通知书》(张文)提到,根据我单位行政处罚工作进展,现需要向你了解你在辖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任职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有如实接受询问、协助调查、提供证据的义务。公开资料显示,张文原为广东粤财金融租赁公司总经理,早已离任。
2、中国飞机租赁去年溢利同比下降86%至7360万港
近日,中国飞机租赁公布,2023年年度,公司股东应占溢利7360万港元,同比下降86%,经调整公司股东应占溢利5.13亿港元,同比减少2.5%。
3、中铁8.65亿元挂牌转让徽银金融租赁10%股权
近日,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0%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底价86540万元,转让方为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4、中国船舶租赁获纳入沪港通
日前,上交所发布信息,中国船舶租赁获纳入“首批新增调入沪港通下港股通股票名单”,并自2023年3月13日起生效,公司此前已获纳入港股通。
5、国泰租赁再获aaa主体信用等级
近日,国泰租赁正式获得国内权威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的a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维持稳定。这是国泰租赁继2023年获大公国际a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后,再获得的又一权威信用评级。
6、华宝租赁成功发行15.96亿元资产支持票据
近日,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出表型定向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发行规模15.96亿元。其中,优先a1级7.20亿元,优先a2级5.40亿元,优先a3级1.30亿元,优先b级0.78亿元,次级1.28亿元。
7、中建投租赁补充2023年第一期中票注册文件信息 该期发行金额10亿元
近日,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披露,关于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回函。据悉,本次注册文件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券募集说明书,该期债券注册金额20亿元,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3年。
8、融和租赁发行16.5亿元碳中和abs
日前,融和租赁发起的“中电投融和租赁2023年第1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成功薄记,该笔资产专项计划发行规模16.5亿元,募集资金100%投放于碳中和项目。
9、航空工业租赁成功发行10亿元永续债
近日,由中航证券牵头主承的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发行期限2+n年,发行利率3.88%,全场认购倍数1.56倍,是2023年市场上第一支成功发行的租赁公司永续债。
10、5.51亿元!中集租赁车辆资产abs成功发行
日前,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中集租赁第2期车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5.51亿元,优先a级票面利率续创中集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aaa档最低发行纪录,体现了资本市场对中集租赁主体资质和资产质量的认可。
11、全国金租首单! 华通金租落地租赁资产跨境转让业务
近日,在《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发布之际,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珠海银保监分局、横琴金融发展局等监管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牵头与工商银行澳门分行完成租赁资产跨境转让,该笔业务为国内金租公司首单租赁资产跨境转让,标志着金租公司与境外银行金融机构跨境转让渠道顺利打通。
12、离岸船舶租赁市场再添新军!又一单业务落地东疆
近日,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通过东疆项目公司与香港公司shandong dingsheng 完成1艘散货船的离岸租赁业务,价值约2100万美元。这是北银金租首单美元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意味着美元船舶租赁市场再添新军。
13、浦银金租拟与平煤股份开展5亿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平煤股份公告,公司拟用部分固定资产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期限3年。
14、金山股份:拟与国网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共12亿元
近日,金山股份公布,公司及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共计12亿元,其中公司2亿元、铁岭公司4亿元、白音华公司2亿元、丹东热电公司4亿元。
15、国统股份:拟与鼎源租赁开展995万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近日,国统股份公布,根据目前的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新疆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预计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995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
16、新松煤业与海济融资租赁开展7455万元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飞尚无烟煤公告,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新松煤业与江西省海济融资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江西省海济融资租赁同意以租金总额人民币7455.47万元将有关煤业机器及设备租赁予新松煤业,为期1年。
17、国银金租拟与济南国开君和科技开展7.2亿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国银金租公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济南国开君和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7.2亿元,期限8年。
18、华钦新能源与中信租赁订立3.7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近日,北京能源国际公告,公司间接附属公司华钦新能源与中信融资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中信融资租赁同意以总代价人民币3.70亿元向华钦新能源购买租赁资产,随后将租赁资产租回予华钦新能源。
中国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23年。代表性调控政策包括国十六条、国八条、国六条、(新)国十条、23号文件、18号文件等。最近的一次发生在2023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国十条”),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调控措施主要有:对开发商的紧缩信贷政策;对个人信贷调整控制;增加二手房交易税费;征收房产税;规范限制外资进入;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不断加息等等。这使得整个行业的资金链偏紧,或者,会导致房地产行业的洗牌。
房地产行业的融资也就非常重要了。能贷款的贷款,上市公司发新股,发债,借壳,信托……其实,融资租赁也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房地产融资租赁的一般方式:一、已建成商业地产的设备回租
商业地产中正常使用的电梯空调、供电供水、照明设施、消防安防、控制中心、led屏幕等是一笔庞大的资产,这些设备已安装在不动产内部,没有债务或产权纠纷,并在正常使用,有或没有折旧,资产总值调整或不调整,均可采取标准的模式进行售后回租。此资产不移动,不影响正常使用。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并把物件的使用权、收益权、占有权以及管理维护(包括质量维修、保险、安全和纳税)等权力和义务转移给承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件拥有使用权,而所有权由出租人所有,并由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以名义价格(比如100元)留购租赁物。
对承租方来说,这些项目可以盘活沉淀的固定资产。
对于大型房地产公司来讲,在融资租赁公司看来,这是一笔庞大的容易套现的金融资产。目前这些资产基本都在那里沉淀着。
二、在建项目的设备直接融资租赁(直租)
商业地产在建时,即对照明、电梯、空调等主体设备、设备附属物、安装调试、保险运输、培训等费用统一记入设备单价(或以总包价格),并以此价格为标准进行融资租赁,可以融入大部分资金。
设立或不设立单独的项目公司,融资租赁或者经营性租赁,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方案,以达到承租方的利益最大化,租赁公司的收益也得以保证。
三、启动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模式
在有些时候,融资租赁标的物难以确定,没有标的物,融资租赁不能成立。这时可以开展类似没有融资租赁牌照的一般租赁公司的租赁业务,从而回避了融资租赁对标的物的严格限制。此方式为创新,可以扩大同一标的物的融资规模。
以融资租赁为平台,配合其他金融工具,可以发挥融资租赁的灵活性,可根据具体情况探讨方案。目前融资租赁推广度还是不够,对很多行业来讲,这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
在租赁方案的设计上要秉承合法合规,经得起检查监督的原则:经得起税务检查、经得起国资委检查,经得起银监会检查,配合国家的宏观调控,不碰红线。通过密切沟通,了解实际情况,给承租方设计切实可行的优化方案。
2007年底,金融租赁的资产规模大约只有200亿元,2008年底资产规模就达到800多亿元。到2023年底已达3156亿元。
2023年,银监会监管的17家金融租赁公司新增租赁投放2048亿元;据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的估计,商务部监管的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2023年新增投放在2200亿元左右。两者新增投放合计超过4200亿元。大项目占总金额的80%左右,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资金运作,通过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封闭运行,故很少见诸报端。
房地产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公证探讨:一、以房地产作为标的开展回租赁业务的合法性
进行房地产融资租赁业务中所遇到的最大困惑是:是否有规避法律之虞?
很多人会认为融资租赁公司现在开展很多业务,其所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是:行融资租赁之名,为放贷收息之实。这样的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应受法律保护
本公证员以为,如果承租人以其自有的房地产出售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享有房地产所有权的同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构成融资回租赁法律关系,符合商务部关于印发《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流通发[2013]337号】中第八条的规定。
因回租赁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合同虽兼有融物与融资的功能,但其融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融资。而回租赁业务的指向性则更为明确地倾向于融资。即使其与借贷的相关特征发生重叠,也不能指责其不符合融资租赁的特征。所以,这样的业务完全可以受融资租赁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相反,如果因为融资租赁的购买类似放贷、支付租金类似支付利息,而将其看作借贷,是没有深刻理解融资租赁和回租赁。正如可以把所有的法律关系都认为是买卖关系一样。
二、所涉房地产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合同效力问题
出于融资租赁公司的税收、业务流程等综合考虑,回租赁业务项下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不会实际过户至出租人名下。如果进行房地产融资租赁业务,同样如此。那么所产生的第二个问题是,租赁期间的标的房地产的产权依旧在承租人名下,其合同效力如何?
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可以,房地产在转让或变更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嗣后发生的物权法律行为。
但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作为合同生效要件加以规定。《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这表明是否变更登记与合同是否有效完全属于两个法律问题。不能因为嗣后尚未办理变更登记而否定之前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至于有人会提出,依旧登记于承租人名下的已经合同协议归出租人所有的标的房地产,会使出租人承担一定的风险,因该风险存在,恐怕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样的说法根本毫无依据。
三、司法实践中对于房地产融资租赁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对于以房地产作为标的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也多有法院作出积极的判决。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2003)沪高民二(商)终字第53号判决中,就对于房地产融资租赁作出支持的判决(而且,本案是上海市高院维持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1043号的初审判决)。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2009)浦民二(商)初字第303号裁定,虽是对于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但依然提及:“尽管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产,但其基础法律关系是融资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的(1997)经终字第344号虽以调解结案,但在调解书中提及,原审法院判决本案租赁物房屋归融资租赁公司所有。
四、中央政府部门及地方政府的认可和支持
关于融资租赁企业以房地产作为标的开展回租赁业务,法律虽未作明确规定,但有关中央政府部门在建立部门规章时对此类业务表现出了习惯。
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中规定,三、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对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等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利用该货物、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对此表示支持,比如:舟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15〕3号】中规定,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不动产、无形资产售后回租业务,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包括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虽然,我们认为上述政府规章中的“不动产”与本文所要讨论的“房地产”并非同一个概念。但是,很清楚的是,“房地产”是包含于“不动产”这个总概念项下的。
五、公证制度中合同公证业务的概况
《公证法》第11条规定了“合同”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主要事项之一。但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往往会发生遭遇不同公证机构或同一公证机构不同公证员,对于不同合同的公证是否可以公证或如何公证给出不同答案,而造成上述原因最大的桎梏,无过于合同中的“合法性”问题。
在论及合同公证的“合法性”时,可能存在如下意见:有人认为,合同的合法性是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原则下,由当事人行使私法意思自治的契约自由权利;有人认为,合法性就是要具有与之相匹配的法律规范,如没有相关法律规范的,则将当事人的合同置于一个既不完全认为其违法、又不敢承认其合法的“灰色地带”;更有人认为,合法性就是要与法律条文内容甚至字眼一一对应,如不满足上述近乎机械的条件则直接视之为“不合法”。无论如何,各人在衡量“合法性”的标准时,竟然可以呈现出如此众多的见仁见智,而不加论证说理、随意地求衷于一是未免缺乏客观性、科学性。
“依法治国”主导的时代背景下,试图在法律帝国中占据举足轻重一隅之地的公证制度,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各式合同时,纵然受到固有的公证体质及其他因素的限制与影响,而单单抱有“没有法律规定就不能办理”的作法未免轻率。
实践中,也有不少公证执业者在面对一些合同公证时,简单地对合同进行签名或(和)印鉴属实公证。对相关文书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查并限定公证人自身责任地证明当事人的签名或(和)印鉴属实,除在美、英等普通法系国家盛行外,亦在大陆法系国家广泛地存在。
本文来源:新浪网-龙华的博客、计兮网、由前海融资租赁俱乐部独家整理,转载请注明。
海润商投(深圳)咨询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转让
什么叫做融资担保?融资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和融资租赁公司有什么不同?这就是誉商小编接下来要给大家讲述的内容。
什么叫做融资担保?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在其业务性质上,融资担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属性,属于一种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务。
而融资担保公司,指的就是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它主要提供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以及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实力较强的融资担保公司也可为其他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服务。因为融资担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属性,因此,融资担保公司严格来说属于金融服务业。
融资租赁相信大家应该都听说过,这方面小编就不多说了。接下来看一看,融资租赁和融资担保两者间的区别。
从定义上来看,融资租赁是一种金融(服务)产品而融资担保是金融中介服务。
从盈利方式来看,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是以开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来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而融资担保公司是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这些资金出借方与资金需求方(主要为企业和个人)之间,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债务方向债权方提供信用担保,以此获取担保费来收益。
从经营风险来看,融资担保比融资租赁风险要高。融资租赁是物权和债权的结合。也是说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首先是拥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同时还要求承租人(作为债务人)尽可能提供资产抵押及第三方租金担保及余值担保。因此,在同等条件下,融资租赁的风险比银行都低。而融资担保,往往是借款人离银行放贷门槛尚有一定差距,要求担保公司担保后才可放贷,显然担保的客户质量比银行直贷的客户质量要低。由此可见融资担保的风险远比融资租赁的要高。
从收益方面来看,融资租赁公司的收益要高于担保公司。中国融资租赁的收益率,可分为高中低三档。较低的一般是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他们往往只做单笔在亿元以上的优质大单(如飞机、轮船、通信、石油等设备);较高的一般是小企业、小设备。如果仅以中档收益水平来考察,融资租赁公司的毛收益率在4~6%。而担保的费率一般在2.5~3%,不及租赁收益的一半。
当然,除了不同点以外,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间也有不少相同点。比如,都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及投资等业务;不得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以及从事违反国家规定的其他活动,如有违反则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增速放缓和疫情反反复复的共同影响,很过公司和个人在花钱上变得越来越谨慎。对于需要扩张生产、购买设备的企业来说更是如此,除了市场风险外,还要考虑资金成本。购置设备的资金来源可以分为直接贷款和融资租赁两种,这几年越来越多的企业都选择了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购置设备,那么相比于直接贷款,融资租赁更加上算吗?
咱们废话少说,直接上分析!
a公司计划购买大型设备,价格为500万元一台。a公司的流动资金不足以支付该笔款项,计划向甲银行贷款500万元用于购买该设备,由于a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政策,甲银行决定给予其4.5%的年化利率,贷款周期为三年。
我们来计算一下直接贷款需要支付的资金:
500*4.5%=22.5万元/年
三年的利息支出=22.5*3=67.5万元
可抵扣进项金额=500/1.13*0.13=57.52万元
现金支出合计=500+67.5-57.52=509.98万元
这时,乙银行的客户经理找到a公司,说他们的合作单位丙公司可以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向a公司提供该设备,而且算下来会比向甲银行直接贷款更优惠。
我们来计算一下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是否真的可以节省资金:
假设丙公司三年整体收取的租金与直接贷款的模式相同,金额为567.5万元,分3年收取租金,每年收取189.17万元,同时丙公司可以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a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67.5/1.13*0.13=65.29万元
现金支出合计=567.5-65.29=502.21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可以给a公司节省资金7.77万元。
由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文规定贷款利息以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直接贷款的方式下,a公司只能抵扣购入设备的进项税额57.52万元;而融资租赁方式下,a公司的全部租金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对应金额为65.29万元,多抵扣的税额7.77万元(67.5/1.13*0.13)就是利息部分对应的税额。
通过计算,a公司实际承担的税负下降,对应的资金成本也有所下降。直接贷款的资金成本为4.5%,融资租赁的资金成本则降为3.98%。
显而易见,在本金和利息相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更能节省企业的现金支出,抵税作用凸显。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套路贷”把优信二手车推上了风口浪尖,而优信表示很委屈“我们是正经的融资租赁”。那么事实是否如优信所说的那样呢?
什么是“套路贷”?根据2023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中描述: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
也就是说,所谓“套路贷”一般是指具有诈骗性质的违法民间借贷行为。
融资租赁与“套路贷”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主观目的
套路贷——非法占有客户资金、资产和财务;
融资租赁——帮助客户减少购车资金压力,降低购车门槛;
2、合同形式
套路贷——虚假借款协议,利率年化超过36%,而且不合法;
融资租赁——合法合规的融资租赁合同,费率在法律范围内;
3、放款金额
套路贷——虚增债务、制造虚假资金走账流水后,以各种名目收回大额现金,即“砍头金”,实际放款额远小于协议约定金额;
融资租赁——实际放款额与合同约定金额一致,按照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发放款项,且无现金收付;
4、违约情形
套路贷——为客户履约制造各种障碍,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进而要求客户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垒高债务;
融资租赁——客户违约的各种情形清晰记载在所签合同中,主张违约责任前采用电话、短信等合规方式提示客户纠正,且收取违约金比例合法合规;
5、催收方式
套路贷——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或提出虚假诉讼等方式,强行向客户索债;
融资租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示客户纠正违约,若客户仍未履约,将通过正常司法手段,合法追究客户违约责任。
真正的套路贷长什么样?我们来看以下例子。
新闻链接:
1.年底骗车潮来袭| 48人落网!警方破获首起特大“套路贷”案!
2.货车的“套路贷”江湖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套路贷常见的特征有:
1.签订陷阱合同。套路贷里,放贷人员会故意模糊某些条款,或者让受害人签订空白合同,等到后期再将合同补全,制造“合法”的假象。
2.放任或制造车主违约。套路贷公司不会像正常融资租赁公司那样去提醒车主还款,而是放任车主违约,或者用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车主去被迫违约,再以“违约条款”向车主收取高昂的费用。
3.收车。在套路贷案件中,一旦车主被认定违约就会被强行把车抢走。
4.变卖或勒索。在套路贷公司收完车以后,一般会立即变卖,或者向车主收取高昂的“违约费”、“拖车费”和“差旅费”。
在今天,融资租赁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的非银行金融形势。从购车消费看,其模式与银行抵押贷款不同,在于购买汽车后使用权属于消费者,但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经过一定的租赁期后,车辆就可以过户到买车人名下,所谓的“月供”实际上是“租金”。另外,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所需签署的合同,也是《合同法》中少有的有名合同种类之一,有专门的小节予以规范。
根据《合同法》里头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而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区别,优信二手车是不是套路贷相信大家心里已经有数了,优信是属于正儿八经的融资租赁。但是为何仍然会有如此多的纠纷呢?这或许跟优信的内控有关。因此优信应当要加强员工的培训,把客户放在第一位,让客户应当享有知情权,并且可以让客户对重大事项知晓进行签字,避免此类纠纷再度出现。
来源:第一汽车金融
本站系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有什么区别?今天小编整理了部分资料,为您答疑这个问题,如果您需要办理融资租赁公司,不妨与我直接联系,为您详解行业的动态,十年诚信经营,期待您的商务合作。
一、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鉴于融资租赁在美国战后发展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其他西方国家迅速引进加以应用,使得西方国家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得以快速发展,并逐渐在世界上确立了领先地位。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渠道。其市场渗透率已达到17%至30%,标的物更是涉及方方面面,大到飞机、轮船,小到汽车、电脑都可以进行融资租赁。按照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计算,我国融资租赁渗透率大约为4.14%,
融资租赁在中国一共有三次投资热潮:第一次是改革开放初期融资租赁引入中国;第二次租赁投资热潮是我国入世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重组热潮;第三次租赁投资热潮起源于2004年底,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了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
二、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的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
金融租赁具有融物和融资的双重功能。金融租赁可以分为2大品种:直接融资租赁和出售回租。
金融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定所需设备后,由租赁公司(出租人)负责购置,然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约定期交纳租金。金融租赁合同通常规定任何一方不能中途毁约,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可以由承租人选择退租、续租或将产权转移给承租人。金融租赁方式大多用于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
不同国家对金融租赁的定义、性质有不同的提法和规定。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所制定的国际会计标准17中对金融租赁所作的定义是:“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在实质上将属于资产所有权上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至于所有权的名义,最终时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中国规定的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后,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产权转让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也可作其他选择。
金融租赁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密切相连的信用形式。它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的,以技术设备等动产为租赁对象,以经济法人——企业为承租人,具有非常浓厚的金融色彩。
三、二者的比较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均来自同一英文单词“financial lease”的翻译。只不过在中国,因金融监管体系的特性,以及对租赁内涵的认识不同,才产生了差异。表面上看其差异不大,但实质上看,不管是经营管理,还是行业监管,区别还是很大的。
(一)“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相同处
1.法律的定义是一样的
不管是哪种租赁,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同属《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出卖人和租赁物件标的物,均由承租人选择,从法理上没有任何区别。
2.业务操作原理是一样的
企业要依法经营,在操作上不能离开融资租赁的法律标准,虽然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但在操作的基本原则上没有什么不同。没有离开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原则。
3.会计的定义是一样的
会计注重的是实质胜于形式,因此不管怎么变,叫什么名字,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都要按准则的标准来办。因此也不会有区别。
4.税务部门的定义是一样的
税法的依据来自法律,法律没有不同,税收的征收政策也没有什么不同。不管是“金融”还是“融资”都曾被划归为“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以后,被划定为现代服务业中的特殊产业,单独制定税收政策。
(二)“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不同处
1.监管部门不一样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审批和监管,实际上只能做一个信用销售公司来监管。虽然有类似资本充足率的1:10借款比例的风险控制限制,但终究是对借款的限制。对于没有进入资金市场资格的租赁公司来说,一个借款单位,真正能借到的资金比例(瞬间除外)一定小于1:10。
由此可见: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放款单位,融资租赁是非金融机构,借款单位。这是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因此金融租赁的资金销售,不等于融资租赁的物件销售。于是也解释了租赁额以几何爆炸方式增长那么快,而租赁的市场渗透率却没有太多长进。
2.财税政策不一样
金融租赁公司属金融机构,可以享受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一旦出险”关注类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资产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融资租赁公司因为不是金融机构,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问题都自己扛。
3.国家统计口径不一样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金融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j门:金融业—7120大类。融资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l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10大类:机械设备租赁。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情况“月度统计中,新增固定资产,金融租赁的数据在”金融业“的统计中,融资租赁的数据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统计中。要注意的是上述统计是累计新增固定资产的统计,不是租赁额的统计。不是新增固定资产的出售回租或租赁都不在这个统计范畴。
四、差异化的结果和业务发展对策
(一)监管不一样,业务主导模式就不一样
不同的监管方式导致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有所不同。如:金融机构租赁公司在信贷监管体系下注重租赁规模,注重用信贷标准经营租赁,忽视对租赁标的物的重视。融资租赁公司对物的关注远大于金融租赁公司,尤其是厂商租赁,更显突出。
在信贷的监管机制下,金融租赁公司主要的客户群还是在大型国企、央企和政府基本建设上。融资租赁公司受限于融资成本高和融资规模的现实,更多收益来自贸易、服务和资产管理环节,因此主要客户群来自优质的中小企业。
(二)真租赁与假租赁
融资租赁的好处与信贷相比在于:租赁公司同时拥有债权和物权。通过对物权的处置,可以弥补债权方面的损失,从而降低了对承租人信用的过度要求。填补了信贷客户被刷下来的优质客户的市场空白。
租赁公司给出资人提供一个收益和安全都适中的放款平台,租赁公司从中获取做租赁项目的资金来源。融资租赁与信贷本是互补关系,若都把租赁当信贷做,最大的问题就是与银行竞争优质客户。
(三)差异需要互补和融合
融资租赁因为用金融手段绑定了物权已经衍生的服务和资产管理。因此融资租赁的收益不仅来自金融,还有贸易、服务、资产管理方面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将租赁资产销售出去,用别人的资产获取自己的收益。
我们所说的互补和融合主要在于:”金融租赁“公司除了在金融方面获取收益外,还要争取在贸易、服务和资产管理方面增加收益。”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做更多的优质租赁资产销售给”金融租赁“公司。两类租赁公司都应该争取将租赁资产销售出去,做到增大租赁资产的同时不增加信贷规模。
(四)行业整体由信贷推动向资本推动转变
融资租赁在国外是由资本推动的,在中国目前这个阶段是由信贷推动的。资本推动的融资租赁,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投资,带动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增加了运输车辆和商业房产的需求,增加了税收和就业。
信贷推动的租赁,因为主要客户群还是在大型国企、央企存量资产的租赁和地方政府融资的租赁,民营经济还是没带动起来。融资租赁在促进实体经济投资方面还是没有完全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
融资租赁要健康发展,应从信贷推动向资本推动转变。租赁公司不是为了扩大信贷规模无限制地扩大资本金,而是如何将存量的租赁资产在资本市场上销售。租赁公司所从事的交易应该与国家宏观调控同步运行,不应为突破信贷规模而做租赁,为突破地方政府融资规模限制做租赁,成为反周期的工具。这样做早晚要受到限制并为此付出代价,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活力。
本公司主要经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牌照,出售现成管理人备案牌照,深圳金融行业公司壳出售: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担保,融资担保,保险代理,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金融服务,金融控股,第三方支付牌照,等金融行业公司壳,房地产公司,债务催收公司,出售现成访港车牌,粤z中港两地车牌,办理港珠澳车牌
理论上来说股票可以双向交易任何股票的,但是但在a股市场中,融资融券账户交易标的必须在交易所规定的范畴内,一般可做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称和代码前会用大写字母r或者融字来标注,然而a股市场上没有那么多券源,因此很多股票不能做融资融券的交易。
融资融券即信用交易,通俗来说个人投资者提供担保物来向券商借钱来进行投资交易,也可以向券商借股票来进行投资交易。
一、融资融券开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用自己的证券账户登录系统,尝试融资融券开户
1、日均资产达到50万
2、交易时间大于6个月
3、股东号正常
4、不在黑名单中
因风险等级较高,融资融券开户大部分券商支持手机app开户。不像普通股票账户一样,都支持手机视频开户。
在满足了融资融券开户条件的前提下,咨询下自己的客户经理,或者去券商,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即可顺利的完成开户了。
近两年来,随着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的迅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创新活力也持续走强,汽车金融市场等轻资产的租赁业务开始在我国悄然兴起,成为租赁业内的一支“轻骑兵”。汽车金融作为汽车后市场最具价值的一环,正成为各种资本争相追逐的风口。而融资租赁,作为汽车金融业务的一种新模式,将以其独特的发展优势,成为促进汽车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力。
工信部数据显示,自2023年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已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而从政策层面看,2023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积极稳妥发展家用轿车等居民家庭消费品租赁市场。这也从国家层面肯定了汽车融资租赁的市场潜力。
此外,罗兰贝格发布的《2023年中国汽车金融报告》数据显示,全球发达国家汽车市场平均金融渗透率已达70%,汽车租赁市场的成熟度较高。以美国为例,在美国豪华车领域,40%的新车销售都来自于租赁。而我国汽车金融整体渗透率还较低,渗透率仅为35%左右,这表明,我国汽车租赁市场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前景可期。
以租代购驱动业务升级 随着融资租赁加速渗透到汽车金融市场中,租赁公司纷纷试水汽车租赁业务,如何创新开展业务,成为争夺市场“蛋糕”的关键。从汽车消费者市场看,当前的汽车消费整体趋于年轻化、刚性化,社会大众对分期购车的认可度也在逐步提升。对于有车一族来说,汽车折旧和使用率不高是明显痛点。而对于“无车一族”来说,资金短缺和使用汽车的需求也客观存在。因此,以“租赁”代替“购买”的这一更为灵活的汽车租赁模式迎合了市场需求。
汽车融资租赁,通俗地讲,也可以叫“以租代购”,被视为分期购车的另一种新方式。比如我打算购置一辆爱车代步,手头没有足够的现金,又不想去银行贷款嫌麻烦。于是我找到一家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经销商或融资租赁公司,我作为承租人,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卖车的经销商作为供货人,租赁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买卖合同,出钱帮我买下我看中的车,然后跟我签订了一个两年的租赁合同,我获得了汽车的使用权,每个月再向租赁公司支付一定的租金。
两年后,我可以选择要这辆车或者不要。如果要,则按车辆残值购买,补上差价,把车过户到我名下;不要,直接把车还给租赁公司,拍拍屁股走人。
简言之,这种模式主要由“三人”与“两个合同”组成,“三人”是指承租人、出租人及供货人;“两个合同”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买卖合同”。
这种模式的核心在于实现了汽车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最终汽车所有权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另外消费者以租金的形式承担购车月供,而租赁公司为扩大覆盖人群,会大大降低租金比例,为消费者减轻了负担,因此这种模式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
直租回租傻傻分不清汽车融资租赁主要有两种模式,直租和售后回租。行里人有时还会碰到正租与反租的叫法,几个概念叠在一起,容易分不清楚,这里重点做下区分。
一句话概括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直租=正租,回租=反租。概念一样,只是叫法不同。
1、直租
直租,就是直接租赁,指融资租赁公司按照用户的购车需求,向用户指定的经销商购买车辆,并出租给用户或企业的业务。
说白了就是租赁公司出钱,帮客户购买了客户看上的车,再租给客户,车辆的所有权是融资租赁公司的,而使用权是客户的。主要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图1:汽车直租交易示意图
直租就是“购进租出”。融资租赁公司买了车辆,上融资租赁公司的牌,再租给客户使用。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指出售人与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模式。主要的特征是,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卖方,客户作为买方,把车作为标的物,进行买卖及所有权的转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客户或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简单地说,就是客户买了一辆车,把车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资金,同时租赁公司又把车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客户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
汽车售后回租就是融资租赁公司给客户融资,车上客户的牌,租赁期间把车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期满收回所有权。操作流程如图2所示。

图2:汽车售后回租交易示意图
售后回租的好处在于承租人在保留车辆使用权的情况下也获得了所需的资金,同时为出租人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
售后回租与直租最大的区别在于所有权的归属,相对于直租的所有权是挂在租赁公司的名下,售后回租车辆的所有权写的是客户,更迎合客户心理,只是在租赁期间,客户为获取资金,做了车辆所有权的转移,租赁期满,又收回了对车辆所有权。因此在融资租赁兴起时,售后回租成为了融资租赁公司的主推业务。
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直租方案,同时得益于低门槛、高便利性直租产品的不断创新与升级,直租逐渐成为汽车消费领域的一种潮流。
汽车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的汽车消费方式,与传统的汽车分期贷款相比,具有其独特的优势:
1、融资的对象不仅是车价,还可以包含购置税、保险、上牌等衍生服务的费用,减轻了消费者负担;
2、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归融资租赁公司所有,对于限牌城市来说,这一点又很好地解决了“上牌难”的问题,让客户或企业在没摇到号之前仍可开车上路;
3、融资方案更灵活,可买可租,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4、融资租赁的首付、月供更低,扩大了覆盖的用户群;
5、能帮助企业合理避税,不增加固定资产,优化财务报表。
汽车融租租赁与汽车经营性租赁模式上看起来类似,其实却有本质上的区别。汽车经营性租赁主要指将汽车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出租人拥有汽车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汽车的使用权,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汽车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在于:首先,经营性租赁只交换汽车使用权,不涉及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其次,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对承租人来说,经营性租赁是以使用车辆为目的,而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为目的;最后,计算租金的方式不同,经营性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车辆的时间计算租金,而汽车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汽车经营性租赁按租赁期长短可分为两种: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
长期租赁是汽车租赁公司与用户签订长期的租赁合同,按长期租赁所发生的费用扣除车辆的剩余价值后,按合同每月平均收取租赁费用,并提供汽车相关的综合服务的一种形式。这种方式主要用于我国的企业用车与企业的财务优化。
短期租赁是汽车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短期的租赁合同,为客户提供短期内的用车服务,并收取短期租金,以解决用户在短期内的用车需求的租赁形式。
未来,随着租赁市场的逐渐繁荣,传统经营性租赁产品与服务也将越来越丰富。
总体而言,汽车融资租赁的模式灵活,分期成本低廉,大大降低了消费门槛。更重要的是,融资租赁不仅能提升新车的销量,还能促进二手车业务的发展,成为促进我国汽车金融业务发展的有效工具,促进汽车交易市场形成良性的闭环。借鉴汽车成熟市场的经验,未来,融资租赁必将成为汽车消费领域的主流模式。
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融资的意义在于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
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作者 |张铭研2023年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发展阶段,作为与实体经济紧密联系的金融租赁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当前,金融租赁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推高端制造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以及各个地方政府为了支持金融租赁产业发展,密集出台了相关政策,金融租赁资产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贸易金融》杂志、北京财资和供应链应用技术研究院、中国贸易金融网(sinotf.com)、中国供应链金融网(scfsino.com)、金融租赁及融资租赁圈(id:financeleasing)、供应链金融公众号(id:sinoscf)作为专注贸易金融、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行业十几年的权威媒体,联合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生态联盟(cnscfa.com)整理了2019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十大新闻,记录行业的发展历程,持续推动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1、首个金融租赁业公约发布:逐步降低售后回租的业务比例
2023年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租专委会”)于发布了金融租赁行业首个自律公约——《中国金融租赁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自律公约》表示,为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量,逐步降低售后回租的业务比例,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租赁物必须由承租人真实拥有并有权处分。《自律公约》主要从遵章守法、业务体系建设、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分别进行了约定。其中,主要包括遵章守法行为、严守商业道德、行业自律原则、强化内控建设、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合理定价体系、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立租赁物评估定价体系、降低售后回租业务比例以及加强对全体会员机构从业人员的自我约束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内容。点评:《自律公约》主要从遵章守法、业务体系建设、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分别进行了约定。《自律公约》的发布,将更好地倡导全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金融租赁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行业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金融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
2、中车金租获批开业 专注于轨道交通装备的租赁及金融服务
2月14日,天津银保监局公布了关于中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金租”)开业的批复。而在此前一天,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网站也显示,中车金租于日前获得金融许可证,目前已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完成工商注册手续,成为银保监会挂牌成立后首家获批开业的金融租赁公司。中车金租注册资本30亿元,是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联合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共同出资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中车金租已于2023年2月2日成立,住所在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点评:中国中车作为全球轨交设备商龙头,近年亦逐步推进多元化业务布局,培育出一批核心竞争能力突出、行业地位领先的新产业业务系列和现代服务系列。投资设立中车金租将有利于推动公司产融结合,助力公司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如今中车金租落地,意味着中国中车在其产业链上又布下一子。
3、民生金融租赁股权变更获批 民生银行持股比例增至54.96%
2月20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民生金融租赁变更股权的请示获得批复。批复显示,天津银保监局同意民生银行受让由中国世纪投资持有的民生金融租赁2亿股股份。受让后,民生银行的持股比例为54.96%,中国世纪投资不再持有民生金融租赁的股权。据了解,股份受让前,民生金融租赁的母公司民生银行持股比例为51.03%,中国世纪投资持股比例为3.925%。点评:资料显示,民生金融租赁成立于2008年4月,由民生银行发起创立和控股,是首批5家拥有银行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50.95亿元。虽然本次股权变更民生依然是控股股东,但是持股比例的上升说明民生银行对金融租赁未来业绩持有乐观态度。
4、42.61亿元控股邦银金租中原银行拿下金融租赁牌照
10月16日,中原银行发布公告,其42.61亿元收购邦银金租90%股权事项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复,中原银行成为其控股股东,通过收购的方式获得一张金融租赁牌照。此前,洛银金租由洛阳银行于2023年12月发起成立,九鼎金租由郑州银行于2023年3月发起成立。从2023年至今,银保监会批准筹建金融租赁公司只有1家。收购,成为银行拿下“牌照”相对便捷的通道。。点评:对中原银行来说,在牌照发放放缓的背景下,收购也是获得牌照的“捷径”,邦银金租的资产规模目前也处于中型租赁公司序列。其实,金融租赁公司对银行最大吸引力在于可操售后回租等业务,可以丰富银行的业务种类以及基础资产类型,拓宽资金来源和业务范围,优化营收结构。
5、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监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1月,银保监会下发了《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监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向业内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不得通过资管机构和地方交易所募集资金,与商业保理企业的要求一致。《征求意见稿》延续了10倍杠杆的要求,对于通过abs出表的行为,限制abs融资规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倍。《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最低占比要求,参照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指标,规定了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集中度要求。点评:融资租赁具有金融属性,统一监管最根本的要求就是按照金融企业来管,随后依次进行的清理整肃和规范经营,必然涉及一批长期休眠或者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合规或风险隐患的公司,这有利于融资租赁行业出清,回归本源和政策环境优化。
6、北京市顺义区发布了《关于加快北京市融资(金融)租赁聚集区建设的办法》、《顺义区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展办法》
12月初,北京市顺义区发布了《关于加快北京市融资(金融)租赁聚集区建设的办法》(下称《融资租赁发展办法》)、《顺义区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展办法》等两项政策。《融资租赁发展办法》是北京市融资(金融)租赁聚集区首次出台扶持政策,也是北京市首个针对融资(租赁)业的专项政策,重点从机构发展支持、办公场所支持、产融合作支持、产业活动支持、项目引进支持和金融人才服务六大方面给予机构政策支持。经初步测算,奖励资金基本100%覆盖机构前5年的各类经营成本。点评:融资租赁公司和境外机构在北京开展业务,在政策信息、市场体系、人才聚集、科技创新、公共服务、配套商务等诸多方面有其他地区无法比拟的优势。在配套服务方面,北京顺义区通过建立金融机构服务机制,从合作意向、伙伴寻找等各方面为机构做好全方位、全流程的优质服务,这对于在京开展融资租赁的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
7、首单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商用车融资租赁abn项目落地
2023年12月,凯京科技旗下商用车融资租赁平台——凯京租赁作为发起机构的“凯京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和畅定向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入池基础资产为凯京租赁商用车售后回租业务形成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项目注册额度8亿元,首期发行规模2.01亿元。其中,优先a级发行规模1.6亿,利率5.7%,期限464日。本期项目由中金公司担任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浦发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中航信托担任发行载体管理机构,网商银行为本期项目提供资金监管服务。点评:本项目中,依托蚂蚁金服的大数据风控技术对底层资产进入凯京科技风控系统前进行初步的分析与筛选,通过身份核验、反欺诈风险识别、行为判断等手段有效控制了风险,网商银行为凯京租赁提供全套资金清算解决方案。此次联手蚂蚁金服创新地运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数据,借力银行间市场的高效率、低成本的融资工具,为9000万物流从业者提供普惠科技金融服务,降低物流小微融资成本。
8、上海融资租赁研究院正式揭牌,陆家嘴积极打造融资租赁产业高地
12月20日,上海融资租赁研究院在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由政府、行业组织、高校、企业四方共同参与发起设立,在全国范围内实属首家。上海融资租赁研究院以立足大上海、服务长三角、辐射全中国为发展定位,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术创新与行业应用深度融合,打造融资租赁行业高端智库,加强融资租赁行业宏观和微观研究,积极探索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反映行业存在的问题,完善优化上海融资租赁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点评:上海融资租赁研究院在服务长三角的同时,还起到辐射全中国的作用,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术创新与行业应用深度融合,积极探索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反映行业存在的问题。其实,去年底,上海自贸区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优化融资租赁产业创新发展环境、加大对企业和人才政策支持力度,研究院的成立可说是符合政策指导方向的。
9、银保监会:支持内地融资租赁企业落户澳门
2023年12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银保监会实施支持澳门经济发展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澳门与内地金融合作,支持澳门经济金融发展,银保监会决定:一、鼓励和支持澳门的银行在内地设立机构,开展业务。二、将澳门纳入内地保险资金境外可投资的地区,支持内地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澳门地区。三、支持内地融资租赁企业落户澳门,助力澳门特色金融发展。点评:而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大背景下,金融产业,将成为澳门下一阶段发展的重要版图。澳门金融合作的大网已经全面铺开,粤澳将在5大方面推进金融合作,其中第二项就是推进跨境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探索建立融资租赁跨境融资市场。这对于内地融资租赁行业来说扩大了市场,是全新的发展机遇。
10、上海融资租赁整顿加码290家机构被列为经营异常
上海融资租赁清理整顿仍在进行时。12月24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金融局”)发布“关于经营异常融资租赁公司(第二批)相关情况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经过对全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清理排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无法取得联系及其他经营异常情况。上海金融局强调,相关企业应及时与注册地所在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并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公告期满后,对仍未与所在区主管部门联系并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上海金融局将按相关规定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点评:其实,深圳,上海、北京等地官方也陆续发布通知开展对辖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的现场检查要求,这意味着目前全国融资租赁行业正迎来新一轮“体检”。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中,存在大量空壳及僵尸企业,未来行业监管形势肯定更加严格。
一方面,在集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医院收入急剧下降;
另一方面,医院为提高竞争力不得不引进先进医疗器械,然而,高端的医疗器械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医疗机构进行设备购置以及更新换代所需资金一般有三个渠道:内部积累、政府划拨和外部融资。显然前两种资金来源是缓慢而有限的,仅凭自筹资金远远跟不上现代医疗产业,特别是医疗器械发展更新的脚步。
因此,医院纷纷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医疗器械,扩充“产能”。
01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简介
医疗设备融资租赁是指在医院确定相应的医疗设备及供应商(生产商),并办妥相关医疗设备引进审批手续后,租赁公司根据医院要求购进选定的医疗设备,交付给医院使用。医院在使用期内分期支付一定金额的租金,以此取得设备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在租期结束时医院支付较低的设备残值后即可获得设备所有权。
融资租赁可以充分地缓解医院在医疗设备投入上的资金压力,极大地减少医院在添置大型设备资金上的一次性投入,从而使得医院能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医学科研、学科建设、员工福利等急需投入的领域,使得医院更具备持续发展能力。其次,通过对新设备的效益考核,加强对职能科室的监督作用,提升管理激励机制。
发展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得到了政策层面的支持。早在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探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为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提供分期付款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的服务。
02
国内外医疗设备融资租赁的常见模式对比
(一)国外医疗设备租赁
进口医疗设备单体价值高,设备可靠性好。但设备厂商均为国际大型厂商,基本上都不承担回购责任。因此,进口医疗设备及国内部分强势医疗设备厂商的直接租赁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将风险控制措施分散在医院及大型经销商上。
模式一:以承租医院为主的直接租赁
直租业务相比于回租业务具有融资规模更小,租赁期更短,且对医院的收入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以单体医院直接租赁的业务主要条件如下:
1.医院级别不低于二甲,收入控制在8000万以上,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
2.期限3-5年;
3.其他条件参考二甲医院的授信条件。
模式二:以大型经销商和医院并重的直接租赁
大型经销商与医院有长期的合作,并且也具有一定的实力,在交易中承担了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渠道作用;二是到期租金的垫付缓冲作用,确保企业项目不会逾期,同时也强化经销商对医院的持续沟通责任。
1.医院级别不低于二级,收入规模控制在5000万以上,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
2.期限3年,特殊情况下不高于4年,在建设期(6-9个月)内医院不还本息;
3.经销商承担无条件债权回购责任。
(二)国产医疗设备租赁
模式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融资租赁
对生产医疗器械企业直接融资,用于支持其扩大生产、周转资金等用途。
准入条件:市场销售收入排名前20前企业,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前5名,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融资额度:最高给予其上年销售收入的30%
模式二:厂商租赁
基于厂商信誉对其代理商和终端客户提供融资租赁。
针对合作厂商综合给予一定授信额度,在额度内由厂商对融资租赁风险承担最终回购责任。
代理商模式
合作要点:单体价值50万以上设备
选择厂商销售排名前5名的代理商合作
代理商提供其他还款保障措施
厂商租赁因操作琐碎,参与方较多,不适宜单体价格低的医疗器械操作,暂提出单价50万以上开始操作,重点推广国内厂商,如国外厂商有机会亦可参照执行。
模式三:联合租赁模式
合作要点:选择有丰富客户资源的专业租赁公司厂商提供回购担保
文章来源:械企必读
2023年3月,原告与甲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对原告向甲公司提供300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2023年10月,原告依据《综合授信合同》与甲公司签订了《有追索权保理额度主合同》,约定原告向甲公司提供99万元保理融资款,受让甲公司对乙公司所享有的140万元应收账款债权。若原告受让的应受账款债权未能于到期日获得乙公司足额清偿,原告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2023年10月,原告与甲公司向乙公司送达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乙公司向原告及甲公司出具《回执》对《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的内容进行确认。
后原告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相关应收账款转让登记。2023年11月,原告依约向被告发放了保理融资款99万元,受让了甲公司对乙公司所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140万元。但乙公司至今未向原告偿还上述应收账款,甲公司至今未按约履行回购责任。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
1、被告乙公司向原告偿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140万元及利息;
2、被告甲公司向原告支付保理融资款本金99万元及利息,以对诉讼请求第一项的应收账款承担回购责任。被告甲公司向原告承担回购责任后,原告则将上述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应权利返还被告甲公司。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分 歧
本案中,原告能否同时主张保理融资款和应收账款,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本案原告同时主张保理融资款和应收账款,不符合保理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乙公司在《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签字,只能证明其与原告之间发生了债权转让关系,而并不意味着其加入原告与甲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中。故原告诉请被告乙公司偿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及利息,与本案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原告应另行主张。
观点二、原告可以同时主张保理融资款和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所包含的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及债权转让存在主从关系,系保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
解 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从保理合同的类别看。保理合同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和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两者基于不同的理论构造。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采取“借款合同+让与担保说”,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采取“债权转让说”。本案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同时主张保理融资款和应收账款正是基于“借款合同+让与担保说”的理论构造。
二、从主从合同关系看。本案办理业务系有追索权保理,所涉法律关系包含了主法律关系金融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和从法律关系应收账款转让。本案纠纷应以保理为主法律关系,即金融借贷关系确定其性质,故本案案由可确定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有追索权保理所包含的金融借贷及应收账款转让存在主从关系,系保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
三、从制度设计上看。应收转款债权人与保理商签订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当债务人不偿付债务时,保理商并不承担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坏账风险。追索权的制度设计相当于由应收账款债权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提供了担保。因此,保理商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保理融资款,同时主张应收账款,其功能相当于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一般保证。
四、从清偿的顺序和范围来看。原告实际向甲公司发放的保理融资款为99万元,原告基于该笔贷款受让了对乙公司的应收账款140万,该应收账款功能相当于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一般保证。因此,原告应先向甲公司求偿,求偿未果后,方能向乙公司主张权利。参照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甲公司承担第一顺位的清偿责任,对其不能清偿部分,由乙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甲公司或乙公司对原告履行义务后,另一方则免除相应的清偿责任。
综上,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中,保理商不仅有权优先请求债务人向其清偿保理融资款,同时有权主张债权人在应收账款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保理商对债务人所能主张的权利范围,依法应当限制在保理融资款本金及利息范围之内
企邦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经工商局、财政局审批认证的专业从事工商注册服务、主要从事: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信息服务、不良资产处置公司、金融外包公司、注册服务.小额贷款、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投资担保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类公司并购咨询服务,以及私募基金牌照备案服务.企邦企服具有多年的工商、税务代理经验,帮您完成“自己当老板”的梦想。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由出租人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租期届满,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一般由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实践中,融资租赁可以细分为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出租人应承租人的要求与第三方签订购销合同,向第三方购买指定的租赁标的物,此种租赁方式为直接租赁;另一种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购销合同,由承租人将自己拥有的租赁物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再通过租赁方式将已经出售的租赁物租回,此种租赁方式为融资性售后回租。由于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不同于普通租赁,税法对融资租赁的规定也区别于普通租赁。
融资租赁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之一,在现代经济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什么是融资租赁呢?根据《合同法》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而《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五条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在税收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将融资租赁定义为,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从定义来看营业税中的融资租赁限于“设备”租赁,可见融资租赁的定义既有相同之处,有存在差异。那么融资租赁涉及哪些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
销售额确认;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包括经上述部门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
适用税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税率13%,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税率9%。
税收优惠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1. 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2. 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想了解更多融资租赁相关知识,可以评论私信,小编都会及时回复您的疑问,欢迎各读者转发)
二、企业所得税
承租方的税收政策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出租方的税收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十一条规定: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涉及非居民企业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企业使用,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所有权归中国境内企业(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非居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应以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的价款)扣除设备、物件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贷款利息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中国境内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想了解更多融资租赁相关知识,可以评论私信,小编都会及时回复您的疑问,欢迎各读者转发)
三、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 )规定:
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四、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五、契税
对于融资租赁期间的房产需要缴纳契税吗?《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而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实质上出租人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由于在融资租赁期间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出租方,还没有发生转移变动,因此,融资租赁期间的房产不交契税。但是如果在融资租赁期过后,租赁双方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则承租方应按规定缴纳契税。(想了解更多融资租赁相关知识,可以评论私信,小编都会及时回复您的疑问,欢迎各读者转发)
文章整理于网络、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与交流,如果侵犯到作者的合法权利,请告知我们删除
今天上午全程线上参加了深圳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的“融资租赁纳入非典型担保的实践及影响”专题研讨会,会议组织和分享内容都是很不错。虽然是周末,但大家参与活动也很积极,过了中午十二点还在热烈讨论,真有意犹未尽之感。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间,《民法典》实施已经快两年了。《民法典》有关融资租赁的变化的确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实践和司法案例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今天分享和讨论的主题可谓是恰逢其时。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中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结合该条所属的章节及前后文义,这里的担保合同,是指为设立担保物权而签订的担保合同。那么,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是哪些合同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民法典有关担保部分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有关担保部分司法解释》对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进行了列举,但似乎并未穷尽。从该司法解释后面的条文来看,还应包括让与担保和保证金质押。这些都归属于第四节“非典型担保”。
民法上的担保,依其是否为民法典所明文规定为标准,可以分为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比如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属于典型担保。非典型担保,是社会交易上自发产生,尔后逐渐被利用,立法未规定其为判例学说所承认的担保。在过去的学理上,非典型担保主要包括让与担保和所有权保留。
一般认为,非典型担保本来不是作为担保物权的预定制度而由立法者设计出来的,而是作为别的制度存在。因其具有内在的担保作用,在实践中便被作为一种担保手段来运用,并逐渐得到各国判例的确认。
既然《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民法典有关担保部分司法解释》第一条已明确将融资租赁合同等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纳入了担保合同的范围,可以说在立法的层面上“招安”或者“收编”以往的非正规担保,过去的非典型担保已实现了典型化。当然,对于究竟什么是典型担保,什么是非典型担保,法律上也没有定论,从合同的主要目的并非为了设立担保物权来看,将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的合同称之为非典型担保也不属过分。只是我们从思维习惯上要转变,融资租赁等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在涉及担保方面与典型担保物权合同并无二致,不能再去纠结融资租赁合同究竟是否担保合同,当然前提是要满足担保物权的设立要件。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所谓人保物保并存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对于融资租赁担保物权的实现,《民法典有关担保部分司法解释》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如下: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以拍卖、变卖租赁物所得的价款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参照民事诉讼法“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有关规定,以拍卖、变卖租赁物所得价款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这里似乎有两处漏洞,一是该条规定出租人请求的范围限于租金,二是没有规定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在担保物权的概念方面,即规定了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对于融资租赁等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如果满足公示对抗要求,同样也适用担保物权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有关担保部分司法解释》之所以这样规定,大概是因为司法解释毕竟不同于法律,司法解释是指导法院裁判的具体要求,甚至明确指出了裁判的事实前提,然后告诉法院应该如何处理。因为假设前提是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剩余租金,该条并未列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是没有必要逐项假设,具体还需结合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不能因为该条没有列举,就认为法院不支持其他费用。
关于优先受偿的问题,因为可能涉及其他权利冲突,出租人能否取得优先地位还需结合其他案件事实判定。但同样地,不能因为该条没有“优先”二字就否认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物权效力。
50人
99人
21人
70人
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