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融资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融资的方式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常用融资方式:
1、银行贷款
2、小贷公司贷款
3、典当行
4、p2p融资
5、融资租赁
6、股票筹资
7、债券融资
8、信用担保融资
9、股权融资
10、增资扩股
11、产权交易
12、票据贴现
13、贸易融资
14、供应链融资
15、信托融资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36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国内租赁公司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批准成立和进行管理的金融租赁公司,国内有12家。
第二类租赁公司是由对外贸易合作部按照《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批准和成立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
第三类是有国内贸易部管理的内资租赁公司,国内贸易局曾经专门发文,挑选了15个企业作为全国试点租赁公司,鼓励这些企业在开展传统租赁的同时,要积极探索融资性租赁业务。
因此,对于什么样的租赁公司可以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分析,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却指出,对于不具备融资性租赁交易资格的企业开展融资性租赁业务的,应认定租赁交易无效。
融资是企业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一般顺序为天使投资→a轮融资→b轮融资→c轮融资→d轮融资等。
融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阶段:
天使轮:已经起步但尚未完成产品,模式未被验证。
a轮:有团队、有以产品和数据支撑的商业模式,业内拥有领先地位。
b轮:商业模式已经充分被验证,公司业务快速扩张。
c轮:商业模式成熟、拥有大量用户、在行业内有主导或领导地位,为上市作准备。
d轮:c轮的升级版。
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正在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模式出现新变化——部分主机厂正考虑车电分离的销售模式。 受此影响,以新能源汽车电池为融资标的的融资需求日渐旺盛。而在汽车和电池分离的情况下,融资标的物是否存在合规问题?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其购买新能源汽车时,若只付裸车价款,单独租赁电池存在什么风险?若支付整车价款,再通过第三方租赁电池,又会有什么风险? 近日,法治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易鑫集团共同发布《汽车金融合规指引(2021)》(以下简称《指引》),针对上述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 据悉,早在2023年,双方就首次梳理了我国汽车金融行业12类风险,发布《汽车金融合规指引(2019)》。此次发布的2021版增加了新规新政策、行业热点以及合规趋势分析,在实务性、可操作性上更加完善。 汽车融资租赁纠纷高发建立行业指引刻不容缓 汽车金融中的法律关系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尤其是汽车融资租赁,市场热度高但因兼具融资和融物的功能,一般消费者初次接触时通常会一头雾水,比较容易产生争议。 《指引》主笔、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虹表示,融资租赁的不同主体和不同模式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关系。汽车金融的主体既包括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又包括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汽车金融公司;按融资模式则主要分为三类:借款、融资租赁借款、融资租赁分别与sp(服务提供商)业务公司联合服务。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12月发布的涉上海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案件审判情况通报,2023年至202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15472件涉自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个人承租人案件共计13414件,占比86.7%。在这些个人承租人案件中,多数为个人使用汽车或个体经营设备(包括汽车)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从2023年统计结果来看,八成以上融资租赁纠纷案件为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作为国内专业的汽车金融交易平台易鑫集团的首席法律顾问,刘爱学深有感触地说,市场需求给了汽车金融行业发展的机会,金融创新也进一步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然而金融创新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问题,包括市场参与者良莠不齐导致融资风险增加,消费者对业务的理解程度偏低导致其对交易实质认知出现偏差等,甚至出现了专业的欺诈团伙从事骗车、骗贷、骗融资的不法行为。 “在当前的监管及市场环境下,汽车金融行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标准化、具有权威性的行业指引,可以引导从业者更合法合规地经营,促进和推动整个行业规范化发展。”刘爱学说。 详细梳理13类热点话题内容覆盖监管自律合规 此次发布的《指引》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汽车金融行业的合规要求;第二部分引入了一些司法实践,通过这些司法实践探讨如何确立合规规范;第三部分则对一些行业热点问题和合规监管趋势作出提示。 《指引》从融资主体、融资模式、融资对象、融资标的四个维度,结合司法实践,深度剖析了汽车金融产品的业务经营风险场景,对融资标的无权处分和低值高估、合同租金及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担保权利行使、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汽车数据合规、影子银行治理及监管趋势、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监管趋势对汽车金融业务潜在影响及借鉴意义、新能源汽车电池单租模式合法性分析等13个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梳理,从监管、自律、内外合规等多个角度给出具体建议。 马虹分析说,租赁物的处分是实践中比较容易发生的争议。争议通常发生在售后回租模式中,即消费者在汽车尚未交付时,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合同签订后融资租赁公司将款项支付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汽车交付给消费者。发生争议后,融资租赁公司有没有权利处分汽车?消费者往往会以售后回租项下买卖租赁物行为系无权处分,进而否认融资租赁合同效力。 《指引》认为,尽管司法实践已有优先考量商业交易便利、不以承租人仅享有租赁物物权期待权否认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效力的裁决,但是建议在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以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有效成立为审查目的,按《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审查租赁物权属情况。 争议发生后,承租人常以汽车低值高估,来抗辩融资金额与汽车实际价值明显不符,认为应成立借贷关系。实践中,租赁物实际价值是考量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是否成立的标准之一,且由主张低值高估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若无法举证融资租赁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明知两者存在巨大差异,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融资融物的合意。对此,《指引》建议,融资租赁公司应建立健全价值评估和定价体系。 此外,《指引》还对合同租金、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担保权利行使、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等热点话题进行了分析。 融资主体面临诸多挑战亟须数据合规加强监管 近年来,随着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强监管、数据合规、新的销售模式等新政策新情况不断涌现,亟须法律梳理和引导。 在全球数据主权竞争日益激烈、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监管日趋严格的大背景下,我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涉及汽车数据安全领域的立法越来越完善,执法也越来越严格。这也给汽车金融行业的融资主体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如何收集融资对象(个人汽车使用者)的个人信息,提出了更大的合规挑战。 《指引》认为,汽车金融行业的融资主体在收集、使用、分享、处置个人信息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严格按《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和标准办理;处理重要数据信息,应开展风险自评估并向主管部门报送报告、年度报告;如重要数据需要向境外提供,还应通过主管部门出境安全评估,并按该规定配合主管部门抽查核验与数据安全评估。 融资主体和sp业务公司应分别根据各自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内容,遵守相应的业务合规管理规范。导流过程通常会涉及融资对象的个人信息分享,当sp业务公司为互联网汽车金融公司时,其作为网络运营者,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 汽车金融行业的数据合规除需遵循数据规定外,还须遵循《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和《金融数据安全 数据生命周期安全规范》,建立并完善个人金融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个人金融信息评估制度、开展合规自查等。 关于影子银行治理和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监管,《指引》认为,汽车金融主体应密切关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预计未来中央与地方的联合监管、局部区域的协作监管将对汽车金融业务提出更高的合规管理要求。 此外,《指引》还指出,新能源汽车和电池分离的销售模式,在享受新能源政策时可能存在障碍,同时面临监管处罚。 “近年来,汽车金融行业持续呈现业务链条较长、资金占用量大、劳动密集、周期长等特点。经历了前期的高速发展之后,合规风险逐渐显现。企业除自身合规建设外,还应该保持对金融秩序最基本的尊重与敬畏,牢记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立足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整个行业合规发展。”刘爱学说。
来源:法治日报
南航国际租赁公司2023年7月落户南沙,通过在南沙设立spv项目公司,以国内保税租赁的方式向南航提供首批2架飞机的融资服务,融资金额约1.69亿美元。南沙自贸区创新政策、配套政策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等飞机租赁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对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
交易条件
(1)转让价格:199600.00万元
(2)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含保证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60日内一并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对于剩余款项,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各笔款项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将本项目重新挂牌转让。
(3)保证金:20000万元
项目介绍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国资委和广州市商务委批准、由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联合南龙控股有限公司设立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首期注册资本10亿元,是主要从事飞机及航空器材租赁的专业企业。
南航国际租赁公司2023年7月落户南沙,通过在南沙设立spv项目公司,以国内保税租赁的方式向南航提供首批2架飞机的融资服务,融资金额约1.69亿美元。南沙自贸区创新政策、配套政策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等飞机租赁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对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
南航租赁作为南航集团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单位,定位为服务南航集团、面向社会企业,依托南航集团航空主业优势,发挥与南航集团产业板块间的协同,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运营。南航租赁公司的成立,能为南航引进飞机降低成本,为南航集团产业和金融的融合提供一个新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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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
1、无形资产担保贷款: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2、自然人担保贷款: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抵押加保证则是指在财产抵押的基础上,附加抵押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银行将会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3、金融租赁:通过金融租赁,企业可用少量资金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可以边生产、边还租金,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加速投资、扩大生产的好办法;就某些产品积压的企业来说,金融租赁不失为促进销售、拓展市场的好手段。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最近开始有很多朋友咨询残值租赁的汽车以租代购产品,老黄就详细给大家分享一下残值租赁的一些经验。
一、汽车融资租赁的发展阶段划分
汽车融资租赁有很多的划分标准,市场上把现在的阶段叫做2.0、3.0、4.0阶段的都有。
老黄是从产品设计角度把汽车融资租赁进行了一个阶段性划分,按照产品设计划分,现在是汽车融资租赁2.0阶段。
按照产品设计划分,汽车融资租赁会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价格竞争阶段。
第二阶段:灵活竞争阶段。
第三阶段:服务竞争阶段。(暂时不讲)
第四阶段:理念竞争阶段。(暂时不讲)
第一阶段:价格竞争阶段。
主要包含收费价格和首付比例两个手段。是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最开始使用的竞争手段和产品设计方向,在这两方面已经完成充分竞争,一般企业不再有绝对竞争优势。
我在前一段时间的原创文章中,对于价格竞争阶段(又称价格战阶段)有过相关描述。
参考文件:【原创】只知道说“利息低、首付低、门槛低”的汽车金融销售,是能力不足的表现
第二阶段:灵活竞争阶段。
又叫个性化阶段,主要包含相关的灵活性的产品设计。汽车融资租赁一直在喊竞争优势包含利息低、首付低、门槛低、灵活性等等,但是一直没有企业真正意识到什么是产品的灵活性。其实残值租赁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灵活性的设计方向。
有了合理的残值租赁产品设计方案,就能达到不但首付比例低,月租金还款也低的效果,充分调动购车客户的积极性,解决客户的月租金还款压力大的问题。这也是汽车融资租赁2.0阶段的第一招,后面还有很多其他策略可以使用。
两年前(2023年下半年)老黄初创的汽车以租代购项目中,老黄曾经设计过一款残值租赁的产品,后来因为资金方出现问题,项目关停,这种残值租赁的产品就没有在市场上推广。当时,老黄非常坚信只要资金方不出现问题,用不了两年时间就能进入行业前三的市场地位。我们设计的产品在大部分同行还在竞争首付比例的年代优势非常突出,很容易突破竞争,快速占领市场。
二、残值租赁的概念
残值租赁,也称带残值的租赁、尾款模式租赁,指的是也就是必须带有残值的融资租赁业务。残值租赁业务中,除了首付款项、月租金以外,还会设置一个较大金额(一般稍低于残值实际价值)的残值价格作为客户取得车辆所有权的前提条件。
残值租赁产品能够充分发挥汽车融资租赁的灵活性,真正解决客户痛点,激发客户购买欲望。
例如,客户打算购买一款总购车价10万元的汽车(包含车价、购置税、第一年保险、上牌费等税费),现在市场方案和残值租赁方案对比: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在总价格和首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残值租赁方案能让客户的月租金由3100元降到1990元,大大减轻了用户还款压力。这样客户一方面租期还款压力轻了,另一方面到期可以选择退车,既是多了选择权,也减轻了到期压力。
其实在上半年的文章中,老黄已经提到过残值租赁的模式,只要认真仔细看老黄文章的朋友应该知道。那就是在关于以租代购产品设计的文章中,举例说明的时候提到的。
参考文章:【原创】实际操作中,以租代购产品应该如何设计?
三、残值租赁的合作模式
1、主机厂合作模式
很多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和主机厂都有很深的合作关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批量采购主机厂车辆,主机厂可以按照固定价格回收融资租赁退回的车辆。这样融资租赁公司就不用了考虑合同期结束后退回车辆的市场残值价格,而直接按照主机厂回收价格设计残值租赁产品就可以了。
这里要说明的是,融资租赁公司和主机厂合作残值租赁,最好是直租产品,也就是以租代购产品。如果是回租产品,那么意义不是太大。至于为什么?老黄这里卖个关子,以后文章中会解答。
实际,市场上有和主机厂合作,主机厂也进行二手车价格兜底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但是却做得不成功。原因之一就是他们开展的是回租业务。
2、二手车商合作模式
有些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和二手车车商(或者二手车平台)合作,由二手车平台保证车辆回收的价格和速度,甚至有些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方或者母公司就是二手车平台(例如:毛豆新车、优信一成购、弹个车等等),那么他们其实是很有残值租赁的先天优势的。
实际情况是,至今没有这样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设计残值租赁产品,说明这些公司的产品设计部门和高层管理者对于汽车融资租赁还缺乏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3、第三方评估兜底合作模式
还有些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和第三方车辆评估公司合作,汽车以租代购合同开始前就由第三方车辆评估公司给对应的车型合同期内每年的残值评估和兜底价格。这样,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也可以按照第三方车辆评估公司的兜底价格进行残值租赁的产品设计。
4、融资租赁公司自主模式
如果以上合作方式都不采用,那么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也可以自主设计残值租赁模式。
说到这里,很多人会奇怪,为什么有机会用上面的合作方式而不用?老黄给大家解答一下。以上的合作方式都是要计算投入产出比例的,如果不合适,那么就不如自主模式。
例如:如果第三方兜底模式每台车评估兜底费用为300元,那么100单汽车以租代购业务就要给合作机构30000元。而如果产品设计合理,100单业务只会有大约20辆车退回,只会有大约2辆车因为各种原因车辆残值低于评估价,每台车最多低于评估价5000元,总计也就损失大约10000元。那么就没有必要花费30000元去保障10000元损失了。
二手车残值的价格一般取决于品牌、车型、新车价格、年限、里程、事故、外观、交易次数等等原因。二十万元以内的家用轿车,只要不出重大事故,那么合同期结束以后的二手车价值不会有太大变动,上下差距也就是三四千元。只要在残值租赁设计残值价格的时候参考一下二手车专业人员的意见,设计稍稍保守一点,基本就不太可能出现亏损。
残值租赁的市场已经打开,看看哪些企业能够尽快脱颖而出吧!
最后,老黄还是要说一个老生常谈的一句话:“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越往后发展,越需要专业化的团队,不管是产品设计、风控审核、产品运营、租后管理等等都需要专业化、系统化的知识,碎片化知识或者不懂装懂必然造成顾此失彼,会不断出现问题,让企业的损失越来越大,直到最后企业被迫关闭!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开通融资融券需要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已开立实名普通证券交易账户,且拟申请的信用证券账户与其普通证券账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
3、申请人已在开户不少于6个月并有交易记录;
4、申请人交易结算资金已实行第三方存管;
5、申请人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其申请当日的证券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也有10万、20万等等),且须营业部对申请人普通证券交易资产对账单加盖营业部业务章。
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
融资租赁行业竞争主体
我国融资租赁业目前为多头监管(审批)机制,分为由银监会监管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监管的外资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习惯称前者为金融租赁,后两种为融资租赁)。
在三个板块中,针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制度最为严格,针对外资租赁公司的管理制度最为宽松,且目前对融资租赁业的监管更多地体现在准入方面的硬性规定。
①银行系
依托其资金和网点数量占据优势地位,拥有大量客户的信用信息,融资成本较低。因此,这类公司优势行业是船舶、飞机、航空器等。
②厂商系融资租赁
资产多为该公司自行生产,拥有对租赁物进行维护、增值和处置的专业能力,具备较为发达的市场营销网络和广泛的基础客户群,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与拓展自有产品销售渠道结合,特色是专业性较强。
③独立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
有的具备资金来源优势,有的具备行业资源优势,有的具备客户群体优势,并通常具备明确的行业定位。这类融资租赁公司的独立性和灵活性较强,可以为承租方提供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在内的多种融资和财务解决方案。因此,该类租赁公司适合定位于中小微企业,满足客户的定制化、多元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
融资租赁行业竞争主体swot分析
银行系
厂商系
独立第三方
融资租赁业的三类主体机构,应科学定位其在未来市场上的战略地位,发挥比较优势,扮演不同的市场角色,选择适合自身机构特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银行系——依旧是未来业务领域发展中的中坚力量,应进一步快速挖掘与整合行业的资源和力量,成为行业学习的目标。
厂商系——带有浓重的专业色彩,在未来发展中,要继续发挥这一优势,进一步将金融与该领域专业技能和知识糅合,深化该领域的金融创新和产业创新。
独立第三方——应寻找同质产品较多,客户需求多样性不断升级的新兴市场作为战略方向。
前言:12月15日,2017中国汽车融资租赁竞争力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佰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创始人许深宁许总受邀出席,并作针对“融资租赁,重新定义汽车金融”主题进行了发言,以下为整理的演讲实录。
许深宁:大家好,非常感谢主办方的邀请和刚才这些演讲嘉宾的精彩分享,我叫许深宁,来自佰仟融资租赁,我简单介绍一下佰仟融资租赁,我们是一家注册地在贵阳的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成了与2023年4月份,到现在为止,我们累计业务达到一百个亿,我们服务过的客户大概是在16、17万,从今年的5月份开始,我们推出了新产品,从5月份到现在,我们在全国40多各城市注册分公司,建立了5家体验店,然后和众多的我们的合作商一块开展了直租业务。
说到融资租赁,我要说整体的发展,20年的互联网的发展,我们的科技进步非常快,现在已经进入了重新要一切都会随时被重新定义的时代,2023年,我想应该是我们的政府的政策的导向,一来是大力的发展我们的消费金融。第二是要控制资金对房地产的投资,所以大家各大金融机构包括互联网bat网络机构,包括我们的电商,我们大的国企还有各个看好汽车金融的机构和平台开始大力的推进进入到汽车金融这个行业,所以2023年我们称之为回租的元年,到2023年,经过短短两年的发展,我们就把它称为叫做直租的元年,所以发展的非常快。在这样快速的发展中,我们该如何发展我们的融资租赁业务,所以我们下面先看一看,因为我是以汽车作为载体的,汽车是一个重金属属性的载体。
1、汽车市场现状和趋势
1.1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销量
我们先要分享一下对中国车市场的现状,三个方面。一是汽车市场现状,首先看我们的新车,虽然目前整体的增幅是在下降,但是我们仍然连续八年在全球是排第一,销量排第一,是非常大的市场,随着新车的发展,销量的增加,还有我们融资租赁,整个汽车金融的渗透率的提升,汽车金融会是一个两万亿左右的大市场。
1.2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新车二手车比例
二手车,虽然我们国家和这些成熟的国家相比,二手车的占比相对来讲还是比较低的,但是我们二手车的增幅每年的销量增幅在继续的提升,目前应该是一个两位数的提升,2023年达到15%左右,所以二手车随着我们的新生代的这些客户,对二手车接受度越来越高,我们的销售渠道还有二手车整体的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手车的井喷应该会在不远的将来。
1.3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车型
看一下车型,下面这一层是我们的豪华车,大家可以看到,从2023年开始,一直到现在,我们的豪华车基本上它的比例是趋稳的,没有大幅度提升,大幅度提升是我们的suv,mpv也有一定的增长。
1.4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品牌
从品牌来看,随着我们国有自主品牌的品质的上升,我们国有品牌从2023年开始已经占据了最大的销售市场,到2023年它已经达到了43%。
1.5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城市差异
下面看一下我们的销售的变化,可以看到我们销售向三四五线城市下沉,占了主要汽车销售的量比较大,它的趋势在中低段车18万以下的车辆占最大的市场。
1.6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渠道
下面看渠道,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我们的线上渠道都是逐年上升,新车到2023年预计能到达10%,二手车将近20%,从新车来看,我们的趋势是经销商这个渠道销售会略微下降,二手车正相反,随着对二手车的逐渐看好,因为新车比例逐渐下降,二手车一定会越来越关注,所以从二手车销售渠道的占比,4s店会上升大概在2023年达到20%。
1.7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网络购车占比
线上渠道,随着4s店线上网络搭建成熟,引流非常明显,2023年对客户引流在17%,从入店客户来讲大概能占到30%。
1.8 国内汽车市场现状-客户年龄
看一下我们的客户,我们的85后、90后的客户一定是逐渐的占据了我们主要的消费群体,2023年目前大概占50%左右,到2025年会占更大的市场,这部分的客户群体,他们有什么特点,他们是一个随着网络长大的群体,所以他们喜欢变化喜欢尝鲜,他们对车辆外观是非常看重的,他们看车辆颜值智能化电动化还有科技感等等,他们对整体车辆的性能的关注度并不一定太强。第二点就是这部分客群对国产品牌,他们的态度非常正面,第三点是未来车辆发展趋势跟他们相关,他们对新能源车,对智能化无人驾驶等等,包括网络购车这个接受度非常高。现在大家都会提的消费升级,其实消费升级刚才也看了,消费升级并不完全是指可能是我们愿意花更多的钱买更豪华更高端的车,消费升级反而是指我们的客户会更加关注服务体验,会更加关注车辆的品质和它的颜值安全性等等。
2、汽车金融市场现状
2.1汽车金融市场现状-购买方式
购买方式,我们融资租赁方式渗透5%,这5%有点乐观,这是我看到最高的数据,我看到其他各机构得出来的数据基本上都在2%3%左右,但是含直租和回租,5%的或者3%的市场渗透率中,直租和回租比例是多少,大家看到回租占了三分之二左右,直租是五分之一左右,大家可以看到,七十从直租来讲,可能它的占比大概是1%都不到。
2.2汽车金融市场现状-融资租赁
2.3汽车金融市场现状-汽车金融
pwc的数据,我放到这里是pwc对未来融资租赁的渗透率的预估,它估计到2025年,我们融资租赁的渗透率能达到9%,我个人感觉这个反倒是估的比较保守,一来是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大的机构,刚才也提到了,纷纷的进入到融资租赁。随着各大机构的进一步进入,随着客户对整个融资租赁的接受度还有随着我们对线上新零售消费渠道搭建的完善,我们这个比例应该会超过9%。
2.4汽车金融市场现状-分期客户画像
分析客户画像,基本特征是比较年轻的群体,接受度会高一些,城市分布会在二线城市以下,当然他们的收入会相对来讲中低收入,我指的是融资租赁的客户画像,喜欢尝鲜喜欢变化,怕麻烦,他们的消费习惯会比较喜欢超前消费。他们大部分会比较重视信用记录,他们的购车决策,我刚才也提到了,没有太多的品牌的偏好,习惯线上购物,多数预算比较低。这是我们分析融资租赁客户画像。
重新定义汽车金融
3.1 价值链定位
重新定义汽车金融,提到在这样互联的时代,我们企业寿命产品生命周期,客户的时间窗口都大大缩小,作为融资租赁公司,特别像我们这样的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做汽车金融有四个必须的要素,就是资金渠道客户和风控,我们融资租赁公司在这几个点上其实都是不占优的,我们怎么样,如何做将来提升我们的渗透率和市场的占有率?
其实要提到的刚才我们金租的领导也提到了,其实融资租赁它有一个优势,就是它是基于融资融物还有贸易为一体的金融产业,所以我们未来应该是回归到我们融资租赁的本原,重新定义汽车金融,朝着这个方向发展。首先是我们在价值链上的定位,主要做金融接物,主要利润来源是息差,未来一定不能够成为在整体汽车产业链上仅仅是作为一个资金的提供方,我们要上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发展,进入到采购物流,保险精品维修保养,甚至二手车销售这样的环境。从未来的政策导向上也是希望金融一定要服务于我们的实体产业,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产业链发展。
3.2 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想办法调整商业模式,回到融资租赁的本原,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点就是我们要直租和回租并重,回租是类金融,直租是辅助新车和二手车交易的工具,还有优质的二手车,是我们通往汽车后市场的桥梁。第二点就是当我们在跟新车和二手车商一起合作来服务c端客户的同时,我们可以向供应链的金融这个领域去发展,提供给我们的合作商提供库存融资。第三点,因为我们需要做一些线下渠道,我们在这些渠道上推出我们的车抵贷,还有二手车销售,或者是租赁。
3.3 金融产品
提到金融产品大家问怎么创新,金融产品很难创新,作为金融产品一共就几个要素组成,首先是首付利率费率,还有一个期限,所以金融产品变来变去就是这几个数字的变化,所以你说要提到创新非常难,这也是市场上金融产品是非常同质化的原因之一。还有人会提到,融资租赁可以把业务做的非常灵活,或者产品非常灵活,这一点我也很质疑,因为如果从灵活来讲,可能它就会基于比如说降低首付,它是基于一个风险敞口放大,来做的这样一个业务。
我认为我们可以有不同的风险偏好,但不能走放大风险敞口的这一条不归路,我们怎么把这个业务做的更灵活?我认为其实应该是更接地气反应更快,迅速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市场的变化,迅速把这些信息传到我们总部并进行调整,这个才是真正的融资租赁灵活。当我们进入更多产业更多链条的时候,我们能提供更多的产品。
3.4 金融服务
刚才我提到了融资租赁没有资本价格上的优势,所以我们必须要通过服务,用价值而非价格来竞争,我们要争取提升客户体验,让客户愉快的变懒,给客户提供简单快捷的服务,融资租赁在这一点上是有非常大的优势的,因为一般来说,金融产品就是当我们购车是一个非常低频的交易,但是通过融资租赁能把低频交易变成高频服务,增加客户黏性。
3.5 渠道
渠道是我们获得客户流量,增强我们对消费端的覆盖和渗透率的非常重要的点,我们如何在渠道上能够重新定义,就是我们要搭建线上线下,就是新零售搭建线上线下的渠道,把引流和转化做到最好。
3.6 重新定义
其实我们还可以重新定义很多东西,说一下风控,从风控来讲,我们做金融不能以规模和速度为主,其实要体现风控的能力,这点我想说不管我们的金融科技,用什么手段,风控最重要的是根据自己的客户的群体,我们把所有收集到的数据,网络因子根据一定规则要织成一张网,网眼的大小,要根据我们对风险偏好和后端的整体的后台的催收等等这样的能力。我们必须要搭建一个简单平台化的组织,让它上传下达,从下往上传播信息的途径打通,非常快速能够支持我们的产品的灵活性。
结语:最后我们汽车金融是非常大的市场,英雄不问出处,赢者不能通吃,我们都有自己的基因,让我们根据自己的基因成长,打造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样一个健康的汽车金融大市场,谢谢大家。
房地产市场再迎重磅利好!
2月20日,证监会发文称,为进一步发挥私募基金多元化资产配置。专业投资运作优势,满足不动产领域合理融资需求,近日,证监会启动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
证监会表示,此次试点工作是证监会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决策部署,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支持私募基金行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重要举措。
主要有以下几点∶
新设“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类别
投资者首轮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
中基协发布《不动产试点指引》
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从事不动产投资业务
最后解决地产整个产业的资产盘活问题,最终还是要依靠市场化手段,目前以大型amc以及大型央国企地产商为主的方式只能解决部分重点项目资产,剩下则需要譬如reits才能盘活注入市场的流动性,一个新的开端。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设立,对于投资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来讲都有重要的意义,对房地产市场来讲自然是可以盘活存量资源,而对投资市场来讲也多了一个投资标的。不过,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等特点,能看到,国家对不动产基金采取了不同于一般股权基金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准入门槛更高、风险防范要求更为严格。而其中蕴含怎样的投资机会,可能就需要投资者们后续在实践中探索了。
不动产私募基金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管理人应当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以下基本信息和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1、私募基金合同;
2、基金托管协议
3、基金招募说明书
4、风险揭示书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相关文件;
5、募集资金实缴证明文件;
6、底层投资协议、投资框架协议或具体投资方案(如适用);
7、项目公司已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以及证明项目主体建设工程进展的证明文件材料(如适用);
8、协会要求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提供3-5个公司名称:
2、工商局预约,提交公司注册资料;
3、出营业执照;k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章、
4、开立公司xxx基本户、入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现有:
1.公司名称: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
注册地:山东
2.公司名称: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
注册地:山东
3.公司名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
注册地:湖北
本公司现转让多家融资租赁公司,价格优惠,有需要的老板请私信
融资租赁:你买一个你尚未拥有的东西,找融资租赁公司,要融资租赁公司去买,买完之后你付租金,租这个东西的使用权。合同期限届满后,东西的所有权归你。
【融资租赁专业表述: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
融资性售后回租:你已经拥有了一个东西,但是你缺钱且还想用这个东西,就找融资租赁公司,把这个东西卖给融资租赁公司(所有权转移),你拿到一笔流动资金。然后你再去付租金,租这个东西的使用权。合同期限届满后,东西的所有权归你(所有权完璧归赵)。
【融资性售后回租专业表述: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综上:
融资租赁业务属于“现代服务业”内的“租赁服务”。因为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他们是把自己买到手的资产实物租给你,是传统租赁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金融服务业”内的“贷款服务”。因为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他们相当于抵押了你的实物资产,给你一笔钱,然后你分期还本付息以保证你实物资产的使用权,是贷款服务。
本公司主要经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牌照,出售现成管理人备案牌照,深圳金融行业公司壳出售: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担保,融资担保,保险代理,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金融服务,金融控股,第三方支付牌照,等金融行业公司壳,房地产公司,债务催收公司,出售现成访港车牌,粤z中港两地车牌,办理港珠澳车牌
一、概念
再保理业务,相当于二次保理业务,是指保理公司/银行保理商将其提供保理服务而获得的应收账款及该应收账款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包括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账款收取及坏账担保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业务模式
1、有追索权再保理业务模式
银行保留追索权。保理公司、银行保理商将其提供保理业务服务而获得的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包括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账款收取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与保理公司、银行保理商签署国内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协议。
2、无追索权再保理业务模式
保理公司、银行保理商具有改善财务报表需求。保理公司、银行保理商将其提供保理服务而获得的应收账款及该应收账款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包括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账款收取及坏账担保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与保理公司、银行保理商保理公司签署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协议。
3、无追索权再保理(单额度)业务模式
在原无追索权再保理双额度管理的框架下,以基础交易项下买方为核心,在买房放弃对应付账款的争议权的前提条件下,将基础交易债项下买方为核心,在买房放弃对应付账款的争议权的前提条件下,将基础交易债项风险锁定至买方,实行买方单额度管理。在符合如下条件,该业务项下仅占用买方保理买方信用担保额度,无需占用保理公司/银行保理商的无追索权保理额度;
条件如下:
买方承诺放弃对应付账款的争议权,并签署《无追索权再保理(单额度)业务三方协议》
保理公司/银行保理商打分卡需超过80分;
已批复无追索权再保理(单额度)业务方案;
三、经典案例
1、t集团是某行重点营销的家电行业集团客户,每年销售额超200亿元。由于集团子公司及上游供应商数量众多,为便于统一管理,t集团开发了电子业务平台(简称j平台),要求子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需通过j平台开具“金单”(一种电子票据)进行。该平台可为其成员单位(集团子公司、供应商)提供应收、应付账款查询、应收账款转让、在线融资等服务。b公司为t集团内从事保理服务的公司,专门为j平台内“金单”持有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业务流程分为四步骤:
(1)保理公司与t集团在某行开立网银,b保理公司为j平台用户。
(2)由b保理公司在线发起再保理流程。
(3)应收账款转让。
(4)融资申请:b保理公司线上提出再保理融资申请。
(5)还款阶段:t集团各成员企业在线还款至某银行保理专户。
此外,在实际营销工作中,我们会发现租赁公司要想把业务做大必须从银行融资,目前部分租赁公司的业务已从租赁扩展到商业保理,银行和租赁公司的合作内容也应随之扩大,未来,再保理的需求空间较大。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发现:
(一)与传统标准保理不同,再保理业务涉及业务主体众多,既有原始交易的买、卖方,也有前期已受让应收账款的保理公司。再保理协议文本须以现有标准格式的无追索权保理协议作为蓝本进行修改,条款沟通耗费时间较长。
(二)本次保理业务,由于涉及“金单”付款人(原始业务买方)众多,无法让众多买方在线上对逐笔应收账款转让事宜进行确认,广州分行最终制定由t集团代为通知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的方案。
(三)由于本次业务为无追索权保理,需同时占用买卖双方额度。本业务中,由于卖方——b保理公司,以及买方——t集团子公司,均为t集团下属企业,所以本次业务需重复占用t集团授信额度两次。
四、审查要点及建议
(一)审查要点
1、涉及更多当事方。银行再保理管理办法要求穿透,对基础交易各方都要通知到,并对基础交易进行调查。由于再保理业务中,银行和买方、卖方隔了一层,需要租赁公司说服客户配合。工作难度大于一般保理。
2、贸易背景真实性核查。基础交易方和银行没有合作关系,贸易背景调查难度更大。
3、债权再次转让的确认。再保理流程中,买方对应收账款的转让需进行2次确认,一次是商业保理中的确认,一次是再保理中的确认,给买方增加了工作。本案中,买方不愿意配合2次确认,我们通过在债权转让确认书上增加再次转让内容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4、回款账户控制。应收账款应回至银行监管账户,本案例中一开始就平安云保理账户的控制设计了控制措施,最终授信审批人要求必须回到银行账户,分行放弃存量业务,合作目标放到新增业务上。
(二)建议
1、再保理业务授信主体锁定国有企业,并且主推有追索权再保理,授信主体的还款能力作为重要条件。
2、对基础交易各方进行信息搜集,通过公开渠道尽可能多了解客户信息。
3、基础材料现场审核原件,实地调查贸易背景真实性。
4、银行员工见证买方盖章确认环节,保证银行受让权益有效 。
5、回款账户修改为银行账户,控制回款资金。
6、定期对账,做好贷后管理。
文/郭伟
这年头,对汽车后市场产业链拉动强的融资租赁太火了。特别对于本身就处在汽车产业圈的主机厂和经销商而言,似乎未成立融资租赁公司或未涉足融资租赁业务,都不好意思高呼自己多重视汽车金融、汽车租赁业务了。
之前我们写过一篇盘点厂商系融资租赁的文章,其中提到,从目前汽车融资租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看,大致可以分为传统专业租赁公司、银行系租赁公司、主机厂主导的租赁公司、经销商系租赁公司和新兴互联网融资租赁公司。而基于汽车金融与交易的天然联系,经销商布局融资租赁显然顺理成章。
一方面,融资租赁降低了购车门槛,为靠纯卖车已较难盈利的经销商增加了盈利点和客户黏度,可谓经销商转型的一大方向;另一方面,对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经销商在渠道覆盖和贴近客户金融需求方面的优势毋庸置疑。所以很多经销商对融资租赁表露出了较主机厂更甚的“狂热”。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我国就已有78家经销商集团成立了融资租赁公司,这些公司发展状况各异,知名如广汇汽车的汇通信诚、永达汽车的永达融资租赁等,“默默无闻”的则不知凡几。
以下是小编梳理的国内较大汽车经销商集团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由此了解这些公司经销商系背景的同时,也可以看出经销商在融资租赁业务上的基本布局。(ps:由于很多上市经销商集团尚未公布第三季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中未提及金融业务,以下融资租赁公司的数据仍以半年报数据为主。同时文中所列融资租赁公司未穷尽所有经销商系租赁公司,欢迎小伙伴们积极补充)
01 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广汇汽车
成立时间:2023年12月1日
注册资本:21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简介:
汇通信诚租赁(原广汇租赁)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金超过20亿元,总部位于上海浦东。自2023年成立以来,已为近30万客户提供了购车融资租赁服务,并为超过8万客户提供了二手车融资租赁服务。目前业务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展业城市超200个,合作经销商逾500家,合作商近200家,二手车商户超300家。汇通信诚租赁(原广汇租赁)先后受斩获汽车行业流通协会“最佳汽车融资租赁产品奖”、“经营模式与服务模式创新大奖”与中国汽车金融年会“2013最佳融资租赁公司大奖”, 并成为国内首家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
所属母公司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是中国排名第一的乘用车销售商、中国最大的乘用车融资租赁提供商及中国汽车经销商中最大的二手车交易代理商。2023年6月,广汇汽车成功登陆a股市场。
广汇汽车2017上半年财报显示,1-6月营收为702.83亿元,同比增长30.78%;净利润20.02亿元,同比增长45.08%。其中汇通信诚前6个月总资产为154.74亿元,净利润2.41亿元。
02 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庞大集团
成立时间:2023年4月30日
注册资本:291667万人民币
公司简介:
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在唐山市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刘振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汽车租赁、工程机械租赁、器械设备租赁等。股东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7142%)、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4.2858%)。今年上半年营收和净利润如下:
03 庞大欧力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庞大集团
成立时间:2023年5月15日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公司简介:
庞大欧力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与欧力士集团(25%)合资的一家专业为企业法人客户提供长期汽车租赁和全方位服务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融资租赁、汽车经营性租赁、汽车售后回租等。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专业领域内优势,强强联合,以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导向,致力于为中国客户提供专属的租赁产品及覆盖全国的专业级企业用车服务。
庞大集团2023年上半年营收329.57亿元,同比增长14.63%;净利润2.97亿元,同比增长379.58%。非全资子公司庞大欧力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今年1-6月营收1987.93万元,净利润865.51万元。
04 芜湖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亚夏汽车
成立时间:2023年5月31日
注册资本:76000万元
公司简介:
芜湖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在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夏耘,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及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等。所属母公司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十佳乘用车经销服务商、中国第一批平行进口试点企业。亚夏汽车于2023年8月在深交所上市。
2023年上半年,亚夏汽车营收28.77亿元,同比增长3.5%;净利润4259万元,同比增长29.94%。子公司芜湖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营收为1928万元,净利润为905万元。
亚夏汽车三季度报中预计2023年净利润约增长10%~40%,业绩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汽车金融保险服务业务持续增长,利润贡献增大所致。
05 上海永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永达汽车集团
成立时间:2023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公司简介:
上海永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永达集团,香港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托于永达集团在汽车行业的强大实力,以实现客户梦想、成就员工发展为使命,积极为客户提供专业、快捷、差异化的汽车融资租赁服务。公司目前主要为永达集团汽车销售提供金融支持,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乘用车融资租赁等。随着公司发展,公司将不断扩大融资租赁业务范围,积极创新业务模式和经营机制,立足上海,辐射全国,成为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融资租赁公司。
从永达汽车集团2023年年中报告看,永达实现汽车金融和保险代理服务收入人民币3.91亿元,同比增长37.3%;实现金融自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51亿元,同比增长131.8%。
永达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显示,集团三季度金融和保险代理服务收入2.2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8%;1-9月收入6.1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7%。自营金融业务方面,集团三季度业务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203.5%;1-9月共收入2.25亿元,同比增长162.1%。
06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国机汽车
成立时间:2023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10300万美元
公司简介: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是国机汽车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为国机汽车持股75%,中进香港持股25%(国机汽车全资子公司中进汽贸持有中进香港100%股权)。2023年初,经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批准,汇益融资租赁成功接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
2023年上半年,国机汽车实现营收255.82亿元,同比下滑2.76%;净利润5.03亿元,同比增18.74%。2017 年上半年,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所属融资租赁企业汇益融资进行5亿元资本金增资,围绕“聚焦主业,适度多元化”的战略目标,稳步、积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17 年上半年,汇益融资业务投放累计 19 笔,投放金额近 20 亿元,实现了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07 汇誉(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润东汽车
成立时间:2023年9月30日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公司简介:
汇誉(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润东汇誉(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背靠润东汽车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建立开放式汽车融资服务平台。润东汽车以此为平台拓宽金融渠道,整合集团与子公司的金融资源。
2023年上半年,润东汽车取得金融代理服务收入0.85亿元,同比增长64.3%,汽车金融代理业务的渗透率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至42%。
08 上海正通鼎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正通汽车集团
成立时间:2023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公司简介:
上海正通鼎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隶属于正通汽车集团(香港上市公司),致力于打造行业汽车融资租赁全产业服务链条。团队人员均来自成熟的汽车销售公司,具有较好的网络资源、较强的风控能力和销售能力,保证业务顺利开展的同时风险可控。外部渠道则结合了滴滴等线上平台、自有4s店和sp等线下平台。
2023年上半年,正通汽车集团围绕东正汽车金融公司打造渐趋成熟的金融板块。围绕线上线下客户需求提供东正金融专属金融产品、正通鼎泽融资租赁产品等多样化、差异化产品服务。
09 德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长久集团
成立时间:2023年1月6日
注册资本:11159.0415万美元
公司简介:
德融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长久集团下设公司,一家专注于汽车产业相关业务的专业型融资租赁公司。公司以“专注汽车金融、驱动行业发展、成就卓越员工”为使命,为汽车产业链上的厂商、金融机构、经销商、终端消费客户提供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及资产管理服务。
自成立至今,汽车金融业务中心业务蓬勃发展,已经在汽车乘用车、商用车、二手车等多个领域创造性的开展了业务,同时与多家汽车生产厂家、大型经销商集团进行了总对总的合作,业务范围覆盖全国20多个省及直辖市。截止2023年6月公司累计完成车辆类融资租赁投放10亿元,资产总额达到7亿元,在车辆专业类第三方租赁公司中位居前列。
所属母公司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久集团)创建于1992年,致力于构建全球化、资本化的汽车价值链整合运营平台,为汽车价值链各环节提供专业服务。历经25年耕耘,业务覆盖汽车物流、汽车销售与服务、汽车金融、汽车改装、汽配电商、汽车俱乐部、汽车旅游多个板块,并不断开拓汽车领域的延展业务。
10 河南和谐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和谐汽车(中國和諧新能源汽車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25000万香港元
公司简介:
河南和谐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属于和谐汽车的间接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6月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冯长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等。
和谐汽车在其2023年上半年财报中写道:本集团自2023年上半年加大汽车金融的发展力度,一方面积极发展代理业务,提升汽车金融渗透率,增加佣金收入;另一方面积极发展自营汽车金融业务,本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河南和谐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进入集团各经销商网点,业务发展顺利。
11 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投资经销商:申华控股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公司简介:
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申华”),成立于2023年11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机构,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金申华股东背景实力强大,由华晨汽车集团旗下的申华控股、新鸿基有限公司旗下的shk venture capital与58集团旗下的北京云企互联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其中申华控股是中国证券市场最早发行股票和最早上市的公司之一,近年来正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汽车消费综合服务提供商。
陆金申华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的政策资源,竭力发挥各大股东公司的品牌、专业和资金优势,以“充满创新与活力的汽车金融服务旗舰”为愿景,专注于汽车全产业链,积极投入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医疗健康以及环保产业,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12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物产中大集团(元通汽车)
成立时间:1996年10月28日
注册资本:75717.415100万人民币
公司简介: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净资产13.8亿元,经营规模超20亿元。公司2007年获批国家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资试点融资租赁资格。业务涉及商用车、乘用车融资租赁,汽车经营租赁,设备融资租赁等,租赁车辆保有量省内最大。
13 利星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利星行汽车
成立时间:2008年2月29日
注册资本:37000万美元
公司简介:
利星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是香港利星行集团旗下的金融服务机构,公司于2008年初投资建立,是苏州市首家由国家商务部批准成立的融资公司。
公司以特色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针致力于各种设备的融资租赁服务,服务对象包括民营企业、国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及高科技中小企业,服务区域覆盖全国。
14 大昌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大昌行集团
成立时间:2023年4月3日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公司简介:
原名称为大昌行汽车租赁服务(上海) 有限公司,2023年7月份正式投入服务。公司总部位于上海, 拥有庞大的服务网点。母公司为香港上市的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独家代理多款名厂欧日私家车、商用车以至特种车。
15 恒信未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隶属经销商:恒信汽车
成立时间:2023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简介:
恒信汽车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地址在武汉市汉阳区。配合恒信汽车的战略布局,这家成立不长的公司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优化用户体验和服务。
从以上梳理的信息来看,汽车金融已成为经销商集团除汽车销售和维护之外的重要延伸业务和新的盈利点所在。多家汽车经销商在其半年报中提及对汽车金融业务的布局,旗下融资租赁公司亦贡献越来越多的收入。但需提及是,许多融资租赁公司中仅有少数做出较大规模和知名度,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仍处于小规模发展状态。
文章来源:kk汽车金融行业研究,特此感谢
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通俗的讲就是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融资租赁的特性: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1)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租赁物作为长期应收款;承租方计入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
(3)上面两条导致两者在税务待遇上也有区别。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可将摊提的折旧从应计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则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则是买方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此外,购买某些固定资产在某些西方国家还能享受投资免税优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当。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
(5)分期付款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至少需现款支付15%的货款)。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
(6)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时间上也有差别。后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还有一个宽限期,融资租赁一般没有宽限期,交易开始后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
(8)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融资租赁的分类:
租赁:
1.简单融资租赁
简单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2.回租融资租赁
回租租赁是指设备的所有者先将设备按市场价格卖给出租人,然后又以租赁的方式租回原来设备的一种方式。回租租赁的优点在于:一是承租人既拥有原来设备的使用权,又能获得一笔资金;二是由于所有权不归承租人,租赁期满后根据需要决定续租还是停租,从而提高承租人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三是回租租赁后,使用权没有改变,承租人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对设备很熟悉,可以节省时间和培训费用。设备所有者可将出售设备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其他投资,把资金用活,而少部分用于缴纳租金。回租租赁业务主要用于已使用过的设备。
3.杠杆融资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4.委托融资租赁
一种方式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电子商务租赁即依靠委托租赁作为商务租赁平台。
第二种方式是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或第三人购买租赁物,出租人根据合同支付货款,又称委托购买融资租赁。
5.项目融资租赁
承租人以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出卖人(即租赁物品生产商)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其他还包括返还式租赁,又称售后租回融资租赁;融资转租赁,又称转融资租赁等。
6.经营性租赁
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留有超过10%以上的余值,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选择续租、退租、留购。出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提供维修保养,也可以不提供,会计上由出租人对租赁物件提取折旧。
7.国际融资转租赁
租赁公司若从其他租赁公司融资租入的租赁物件,再转租给下一个承租人,这种业务方式叫融资转租赁,一般在国际间进行。此时业务做法同简单融资租赁无太大区别。出租方从其他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的业务过程,由于是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依据购货合同确定融资金额,在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运行方面始终与最终承租人没直接的联系。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作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作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转租赁的另一功能就是解决跨境租赁的法律和操作程序问题。
融资:
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间接融资: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融资租赁业务分类:
1.直接融资租赁: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买并提供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所有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取得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
2.经营性租赁:由出租人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风险与收益。使用这种方式的企业不以最终拥有租赁物为目的,在其财务报表中不反映为固定资产。企业为了规避设备风险或者需要表外融资,或需要利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选择经营租赁方式。
3.出售回租:出售回租,有时又称售后回租、回租赁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4.转租赁: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次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品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5.委托租赁: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6.分成租赁:一种结合投资的某些特点的创新性租赁形式。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在确定租金水平时,是以租赁设备的生产量与租赁设备相关收益来确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动的利率来确定租金,设备生产量大或与租赁设备相关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则少。
7.杠杆租赁:成立一个独立于租赁公司主体的运营机构——,旨在为本项目设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资金项目总额的20%以上。资金的其余资源主要吸收银行和社会的闲置热钱,并利用100%的低税收优惠杠杆为租赁项目获得巨大的资金。其他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是合同的复杂性随着覆盖面的扩大而增加。由于税收优惠,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成本低。
8.结构化共享租赁:结构化共享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应商和租赁物的选择和指定,从供应商处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承租人根据合同支付租金。在其中,租金是根据租赁物业投入生产后产生的现金流量计算和商定的,这是一种出租人和承租人分享租赁项目收入的租赁方式。租金的份额包括购置成本、相关费用(如资金成本)和出租人应分摊的项目的预计收入水平。
9.设备融资租赁:出租人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应的股东权益。事实上,它是一种新的融资租赁形式,将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的租金。而且作为股东的出租人,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影响承租人。
10.捆绑融资租赁:也叫“三三融资租赁”。三三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的首付款(保证金和首付款)不低于租赁标的价格的30%,制造商在交付设备时获得的货款不足额,但一般在30%左右,余额在不超过租赁期一半的时间内分批支付,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接近30%。这样,制造商、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承担一定的风险,命运和利益被“捆绑”在一起,从而改变了以前一切风险都由出租人单独承担的局面。
11.融资经营租赁:融资经营租赁是指以融资租赁为基础计算租金时,剩余价值超过10%。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可以选择续租、退租或保留租赁物用于购买。出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维修,也可以不进行维修,出租人应当在会计中提取租赁物的折旧。
12.项目融资租赁:为了保证项目本身的财产和利益,与出租人签订了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利益没有追索权,租金的收取只能由项目的现金流量和利益决定。卖方(即租赁商品的制造商)通过自己控制的租赁公司以这种方式销售产品,以扩大市场份额。这种方式采用于大型医疗设备、通信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等。
融资租赁的优缺点:优点:
1.保障款项的及时回收,便与资金预算编,简化财务核算程序:
2.简化产品销售环节,加速生产企业资金周转;
3.降低直接投资风险;
4.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按象征性价格购买租赁设备,作为承租人自己的财产。
缺点:
1.资金成本较高;
2.不能享有设备残值;
3.固定的租金支付构成一定的负担;
4.相对于银行信贷而言,风险因素较多,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
融资租赁设立及收购条件:
设立外商融资租赁: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四)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外商融资租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外商融资租赁形式:外商投资租赁业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采取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商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3、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6、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7、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融资租赁收购:
收购租赁公司的要求:
(目前各地政策情况都不一样。拿深圳的外商合资融资租赁来说。)
1. 至少两名本科学历以上人员;
2. 满三年的金融从业经验;
3. 上一份工作的在职证明或离职证明;
4. 股东占股比例,外资公司占股不得高千75%,外资占股不得低于25%(后期对于收购方的要求会更加严格)。
关于如何收购或者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详情请关注我或下方留言,带你了解更多的金融公司知识。
——《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重点解读(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以拍卖、变卖租赁物所得的价款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参照民事诉讼法“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有关规定,以拍卖、变卖租赁物所得价款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承租人以抗辩或者反诉的方式主张返还租赁物价值超过欠付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价值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租赁物的价值: (一)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约定的租赁物折旧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来确定; (三)根据前两项规定的方法仍然难以确定,或者当事人认为根据前两项规定的方法确定的价值严重偏离租赁物实际价值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
一、对应条文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七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一条 出租人依照本解释第五条的规定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请求收回租赁物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损失赔偿范围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与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的,损失赔偿范围还应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
第十二条 诉讼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价值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确定租赁物价值;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折旧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确定租赁物价值。
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认为依前款确定的价值严重偏离租赁物实际价值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或者拍卖确定。
二、重点解读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亦具有担保功能。与对待所有权保留一样,民法典为消除隐形担保,于第745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外,《民法典》第752条规定,如果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既可选择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值得注意的是,与民法典关于所有权保留的规定有所不同,民法典在这里不仅明确了收回租赁物的前提是解除合同,而且也没有规定如果当事人就租赁物的取回协商不一致,可以请求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可见,民法典对于融资租赁出租人所享有的所有权,在其担保功能的实现上采取了不同于所有权保留的思路。据此,如果承租人欠付租金导致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如果双方无法就合同解除和租赁物的收回达成一致,出租人自可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
不过,如果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且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此时出租人享有的所有权就与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极为类似,可能涉及到承租人的利益保护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民法典》第758条规定,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问题是,如果当事人就租赁物的价值发生争议,如何确定租赁物的价值?显然,由于融资租赁出租人的目的是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因此承租人不能主张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由人民法院通过拍卖、变卖来确定租赁物的价值,也不能在诉讼程序中请求人民法院对租赁物进行拍卖、变卖来确定租赁物的价值。关于租赁物的价值,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约定的租赁物折旧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来确定。如果根据前述方法仍难以确定,或者当事人认为依照前述方法确定的价值严重偏离租赁物实际价值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
三、典型案例
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古*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2019)津0116民初15098号】
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
被告:古*平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签订的编号为2018pazl100084942-z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2.请求判令确认2018pazl100084942-zl-01号《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马自达三厢1.6手自一体2011款汽车一辆(车架号lvsfdfab7bn505172)为原告所有,并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该租赁物并配合原告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手续。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损失赔偿范围为全部未付租金人民币32961.50元及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的违约金。
4.案涉租赁物车辆价值依原告与被告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租赁物所得价款确定,并用于清偿被告的全部应付款项,如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如租赁物价值超过全部债务,则超过部分归被告所有。
5.判令被告古*平对被告d服装店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律师费。
案件基本事实:
2023年7月6日,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合同约定,原告为出租人,被告d服装店为承租人,原告根据被告d服装店的要求向其购买指定的车辆,并将所购车辆作为租赁物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被告d服装店使用。租赁物的所有权在原告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同时转移给原告,协议价款为54700元。在原告向被告d服装店出具所有权转移证书之前,原告对租赁物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租赁物为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一辆。依据合同约定,如被告d服装店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在原告收到延迟支付的租金前,原告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等,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控制租赁物(包括采取收回租赁物进行保管等措施),原告采取的此类措施不视为对被告d服装店占有、使用租赁物的妨碍,也不视为原告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后续原告可视被告的租金支付以及资信情况等,决定是否将租赁物返还给被告d服装店,或采取加速到期等其他救济措施。如被告d服装店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原告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或处置租赁物及抵押物件,被告d服装店有义务按原告要求给予配合并赔偿原告所遭受的损失。原告损失至少包括原告未收回的租金、服务费、违约金、留购价款和其他应付款项,此外还包括原告为主张债权和实现担保,管理、处置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原告可预期实现的收益和可能遭受的对外赔偿损失。当被告d服装店未按约定支付到期应付租金时,应就延迟期间内的迟付部分向原告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超过一天为延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八计算。
同日,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为了前述租赁合同之履行,被告d服装店将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车辆抵押给原告作为被告履行租赁合同的担保。
被告古*平向原告出具的《保证函》一份,载明古*平为被告d服装店在案涉《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原告实现权利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023年7月12日,原告向被告d服装店指定的深圳市盛世安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收款账户支付了租赁物协议价款54700元,该数额与租赁合同约定的协议价款的差额部分与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相互冲抵。被告d服装店向原告出具了《资金收据》和《租赁物接收确认函》,确认已收到融资款项,接收了合同约定的租赁物。2023年7月26日,原、被告就租赁物车辆办理了抵押登记。
《售后回租赁合同》中关于争议的解决及法律的适用一节约定,原、被告双方均承诺本合同载明的送达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是真实准确的,并一致确认该地址是有效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送达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适用期间包括合同争议发生后所有诉讼阶段。本院在本案立案后据此向被告寄送了开庭传票及相关应诉材料,邮件已于2023年7月26日未妥投退回,视为送达。
《售后回租赁合同》开始履行后,被告d服装店支付17期租金,截至本案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d服装店之日,被告d服装店已逾期拖欠自2023年1月至7月期间的7期租金,全部未付租金(含已到期、未到期租金)合计32961.5元。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具备从事融资租赁相关业务的行业许可,上述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系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支付了租赁物协议价款,被告d服装店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按时给付租金的义务,显属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确认租赁物所有权,并要求被告d服装店赔偿其遭受的损失。据此,对原告解除合同、确认租赁物所有权,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本院向被告寄送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文书于2023年7月26日视为送达,故本院确认原告与被告d服装店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于2023年7月26日解除。
关于违约金,被告d服装店未按约定日期支付总计7期的租金,应承担自逾期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的计算标准为每日万分之八,因该标准已超过相关法律规定的利率标准,原告庭审中自动调整为按年利率24%计收,本院予以照准。
关于原告的损失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损失赔偿范围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与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考虑到本案中的租赁物涉及动产,存在市场价格波动,故本院认为收回租赁物的价值应以在执行阶段协议确定的价款或者依据租赁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确定更符合公平原则,因此损失赔偿数额为全部未付租金32961.5元和上述逾期租金产生的违约金与该价款之间的差额,如该价款超过损失数额,超过部分归被告d服装店所有。
关于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因原告并未提交该费用实际发生的证据,故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保证责任,被告d服装店系个人工商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经营者承担,故此古*平为自己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出具保函,实质是自己保证,并不产生代为清偿的担保效力。据此,原告要求被告古*平承担保证责任,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签订的编号为2018pazl100084942-z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解除。
二、确认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一辆(车架号lvsfdfab7bn505172)享有所有权,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返还上述车辆,并配合原告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损失,损失赔偿范围为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的全部未付租金32961.5元及应支付的违约金(以2099.78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6日计算至2023年2月15日;以4199.56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16日计算至2023年3月15日;以6299.34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16日计算至2023年4月15日;以8399.12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6日计算至2023年5月15日;以10498.9元为基数,自2023年5月16日计算至2023年6月15日;以12598.68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16日计算至2023年7月15日;以14698.46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6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与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租赁物价值按判决第四项确定)。
四、涉案租赁物车辆价值依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协议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租赁物所得价款确定,如租赁物价值超过全部债务,超过部分归被告东莞市虎门d服装加工店所有。
五、驳回原告p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融资租赁是银行信贷的一个补充,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是一种补充性的行为。据相关数据显示,融资租赁业务从2006年发展至2023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66540亿元人民币,2014到2023年五年环比增长速度达107.94%,具体如下: 2006-2023年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发展情况(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2023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 》▲
可见,整个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迅速,且整个行业的体量已经不容小觑,行业地位也逐渐上升。
01 融资租赁真的前景一片光明?
对于融资租赁而言,一方面填补了银行从基因里“看不上”的非国民金融信贷市场的空白,另一方面也抓住了政府平台融资的历史性机遇。
▣ 广大中小企业的需要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国家要激发广大民众的创业创新热情,必须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
融资租赁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因此国家省市政府密集出台了很多支持政策。
▣ 国家战略与政策支持2023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特别指出,要开展对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统计、互联网金融机构统计等,填补统计空白。
目前,整治工作的开展,以及统一归口管理,均有助于防止监管套利,规范融资租赁市场的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所以,很多人都认为融资租赁行业前景光明。
02 哪些领域算得上融资租赁行业?
国内银行系的金租公司是从07年开始才纷纷成立的,属于金融机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包括工银、建信、中信、兴业、民生等等。
商业租赁公司,未来行业会向着金融租赁公司集中程度越来越高发展,越来越专业化,比如说,有的专门做飞机,提供飞机相关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服务,在医疗设备领域,如远东。
融资租赁的部分业务介绍:直接融资租赁,指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国际或国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用户所需设备,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主要融资租赁方式。
直接融资租赁▲
这种直接租赁方式,是由租赁当事人直接见面,对三方要求和条件都很具体、很清楚。直接租赁方式没有时间间隔,出租人没有设备库存,资金流动加快,有较高的投资效益。此外,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还包括售后回租和经营性租赁。
售后回租业务,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此种租赁形式称为回租。
售后回租▲
采用售后回租的租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回租的对象多为已使用的旧物品。经营性租赁,由普通出租和租用关系形成的租赁业务。
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前提使用设备,出租人自始至终拥有设备所有权。
经营性租赁▲
出租人仅赚取设备使用费,承租人仅使用不拥有设备。这一点与融资租赁性质截然不同,后者出租方收取名义租金,租约到期时设备产权将转移给承租人。
03 租赁公司内部,有哪些值得去的岗位?
核心部门首先是金融市场部,极其需要大量资金,主要业务有融资业务、发债、发abs,也是非常难进的一个部门。
金融市场部一般偏好有交易经历的同学,期货交易、期权交易,券商abs实习经历。未来发展包括总行金融市场部、券商金融市场部、招商证券abs组,跳过去的人不少。其他核心部门,如财务类岗位喜欢会计类人才。
而风险管理部,由于现在监管也比较重视风控发展前景挺不错。
像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也非常注重风控,风控人员的薪资在公司地位也很高,未来也是跳去其他金融机构的风控也是很好。风控岗位要求excel非常熟练,由于经常要做很多表格。
前台部门,有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医疗设备等相关岗位,这些主要偏爱理工科、有理工科背景的金融人,业务也偏好纯理工科背景的人。
04 想进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做哪些准备?
1、实习经历匹配,是最好的职业名片。相比考证、绩点……hr更看重你是否有一段与岗位相匹配的实习经历。另外,有匹配的实习经历,加深你对目标行业的理解(医疗、“三农”等),形成产业专精。
2、扎实的基本功,财务、法律等知识。财务和法务方面是在项目过程中需求用到提升项目收益率和合同条款合规性一些方法。
3、训练进行财务、法律尽职调查能力。进行授信评估需要在尽职调查的相关数据和结论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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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伙协议 14·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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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出售股份/商业合同 16·经销商合同
6· 谅解备忘录(mou) 17·软件分发和许可协议
7· 许可协议 18·软件维护合同
8· 劳动合同 19·网站广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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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融资中bp是指融资商业计划书,其英文名称为business plan,简称即为bp,是指在企业向外融资时所必须具备的文件,一份优质的融资商业计划书可大大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能性。融资商业计划书的作用如下。
2、帮助创业者整理思路。把企业推销给企业家自己。
3、指导企业运作。在计划中指定目标和里程碑,以指导未来的工作。
4、吸引人才。有发展前景的创业企业对人才是极具吸引力的。
5、向投资人推销企业。说服投资人,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企业的各个方面的情况和市场前景。
交易性金融资产(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业打算通过积极管理和交易以获取利润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通常会频繁买卖这类证券以期在短期价格变化中获取利润。
1. 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
2. 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3.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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